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3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為消除和控制危險有害因素,確保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各類工作。
三、術語、定義
本規定所用術語、定義符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四、管理內容及要求
1、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規程。
2、新招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3、員工上班時必須穿戴齊全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服,勞動保護用品。
4、員工的工種、技術等級、身體狀況必須符合所從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員工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6、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電工規程。
7、各班長認真組織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做到"六個交清"(即:工作任務交清、工作環境交清、危險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對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應與該成員技術和身體、精神狀況相適應。
8、無論常白班班組還是倒班班組都必須召開班前安全會,常白班班組的.班前安全會由班組長主持,倒班崗位的班前安全會由當班主持。班前安全會時間為:白班8:00――8:20;夜班20:00-20:30
9、遵守《安全生產準則》、《檢修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區域動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確認制》、《交接班制度》等相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0、員工進入施工現場應走安全通道,檢修施工中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嚴禁跨越、鉆越輥道,柵欄;嚴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設備下行走和停留現場油污及時清理干凈,嚴防在現場行走、上下樓梯或攀登檢修的設備時打滑造成摔傷事故。
11、使用天車、倒鏈等起重作業由專人指揮,、專人操作,指揮手勢和信號要準確、清晰、明確,指揮時不得戴手套,吊物吊點穩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揮者必須執行安全規程并做好自我防護:其他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確保作業安全。
12、嚴禁酒后上崗,班中嚴禁飲酒、玩耍、打鬧、睡覺、脫崗、竄崗,嚴禁在班中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3、必須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
14、工作前,必須按標準合理穿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應符合電壓等級要求,且安全可靠,絕緣性能良好。
15、電工必須持"特殊工種操作證"上崗操作,徒工必須在持證電工的監護指導下工作,電氣工作必須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監護。
16、電工應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儀器儀表性能,熟知檢修維護設備的安全檢修維護知識,了解掌握所檢修維護區域的工藝流程和主要工藝參數。
17、帶電更換熔斷器時,要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用絕緣夾鉗,站在絕緣墊上;熔斷絲的規格必須與用電設備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銅絲,鐵絲及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18、高空工作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系在電桿及牢固構件上,不得系在橫擔或瓷瓶上,嚴禁低掛高用;地面應有監護人員,工具要用吊繩傳遞。
19、在六級以上大風及雷雨(雪)、濃霧等天氣,嚴禁室外及登桿工作。
20、使用梯子須安全穩固,人字梯要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展開的掛鏈,要有專人扶梯監護,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動梯子;嚴禁兩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檢修施工前聯系設備擁有單位相關人員停電,辦理停電票,現場驗電確認,做好臨時安全防護措施,在檢修設備機旁操作開關和集控室操作開關上掛檢修牌后方可進行檢修。
22、員工須是"誰掛牌、誰摘牌",嚴禁其他人員摘取。
23、無論何種情況,懸掛有檢修牌、檢修警示牌或停機工作牌的設備、設施,任何人不得送電或動操作開關。
24、設備運行時,不得接近帶電部位,對帶電設備進行檢查巡視時必須在2米以外進行。
25、任何電氣設備、線路未經本人驗電以前,一律視為有電,不準觸及。
26、在有毒、有害氣體危險場所從事工作必須二人以上,要指派專人負責監護。監護人不得進入有毒、有害氣體設施內部,監護人和作業者之間事先應規定好聯系方式,且應在現場配備空氣呼吸器。
27、加熱爐、煤氣管道等煤氣區域檢修施工,施工人員應提前辦理《煤氣區域檢修許可票》,經煤氣防護站現場檢測合格后簽發作業票后方可作業;專業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煤氣報警器,安派檢測CO含量,如CO含量超標要架設軸流風機或佩戴空氣呼吸器,確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28、電焊線嚴禁裸露,各接頭連接處包扎牢固,地線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嚴禁利用工藝管道煤氣管道或其它機械設備等作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關的設備,設施上試點,試焊以防產生火花引起其它設備、管道、配件的損壞、起火火爆炸。
29、員工應相互督促,相互檢查,相互確認,相互監督,相互監護,互相提醒,互相照顧,互相保證。
30、員工在現場不得亂動與自身工作無關的設備、開關、手柄、閥門、計算機操作系統等;
31、員工不得在工作場所睡覺,嚴禁在中毒危險區睡覺、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煙及無動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組組織的工作,由班組長負責員工安全,多點分散工作,由班組長指定的工作點負責人進行安全負責。
33、班組安全負責人有權對經確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員工確認有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狀況時,有建議停止工作的權利,情況危急時有拒絕繼續工作的權利。
35、安全負責人對因確認不到位而發生的事故,承擔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 2
時近隆冬,天干物燥,安全防火進入高度警戒防控階段,市場堅持每天對所有大廳內商戶抽煙現象和不安全用電行為進行全面的檢查,望各位商戶予以配合和支持,同時要求諸位商戶嚴格遵守市場安全管理制度和簽訂的《防火安全責任書》,在此重申以下管理事項:
1、市場禁煙,如發現商戶個人攤位有煙頭,處以個人100元人民幣罰款。
2、發現在禁煙區或攤位中吸煙者,處以200元罰款;不主動繳納罰款者,罰款單交財務部扣除質保金500元,情節嚴重者逐出市場,不賠償任何損失。
3、如發現顧客在攤位內吸煙或送貨員和顧客交談吸煙不制止者攤主、送貨員各罰200元。
4、嚴禁使用麻花線、脫皮電線、插盤上接插板、一根線上三個接頭以上等不安全用電現象,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處罰款200元。
5、不準私拉亂接用電線路和使用和違規電熱器具(熱得快、電暖器、破插盤、電熱扇、取曖器等),發現者沒收違規用品,罰款300元。
6、市場各出入口、通道、配電箱、消防設施前禁止碼放商品、物品,違者罰款100元;擅自損壞市場消防標識者,除照價賠償外,罰款500元。
7、超過本通電線路負荷用電者,導致后果自負,不再重新接電,另行罰款100元。
8、造成火災險情者,處以2000元的罰款,另外賠償損失。
9、嚴禁在市場內經營和存放易燃、易爆、油桶、有毒、有輻射或其他危險性的貨物,發現者除沒收外并處2000元罰款。
10、自覺約束家人、小孩、老人在市場內的.安全及其他行為,特別是交通安全與防火行為,履行好監護人職責,造成事故者,責任自負,另行罰款300元。
11、市場禁止明火作業、電氣焊作業前要及時向市場保衛部門申請,批準后現場有專人防護、現場配備滅火器材、水或沙子;四級風以上時在室外不準明火作業。
12、時值冬季,請各位商戶及生活區租房朋友們注意防煤氣中毒,使用合格的爐具取暖;市場商戶嚴禁經營不合格的煤爐,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處以相應數額的罰款。
以上管理措施利人利已利發展,望所有商戶朋友、消費者朋友及市場管理人員自覺執行,并相互監督;市場承諾:積極舉報違反安全規定的人員,市場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安全管理制度 3
學校的教學安全工作應由專人負責管理,做好教師請假、教師代課,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課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
(一)室內課堂教學
1、教師要努力提高職業道德水平,關心愛護學生,學習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依法維護學生的健康成長。
2、落實“減負”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時間,學生的作業量、作業時間符合上級有關規定。
3、各學科在教學中要滲透安全教育,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緊急情況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教育。
4、加強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針對學生的心理特點,幫助學生解除心理障礙,培養良好的意志品質。
6、要關心愛護學生,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7、按時上下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開,不拖堂。如不按時到崗、提前下課以及上課時教師無故離開教室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教師要負全部責任。
8、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堅持按課表上課,未經教導處同意,不準私自調課。
9、教師教育學生要講究方法,不得采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10、在課堂教學中,安全工作實行任課教師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11、教師要關心學生出勤情況,做好點名工作,及時了解學生缺課原因,課后與班主任聯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避免學生出現意外事故要求教師時刻了解學生的身體情況,對特異性體質、先天性疾病等學生要建立檔案,必免在課堂教學中出現意外事故。如遇學生身體不適,及時與班主任或家長聯系,妥善處理。
12、嚴格檢查學生學習用具,不允許帶攜帶與學習無關的硬器和利器。
13、上課期間,學生離開課堂必須征得上課老師同意,外出校門需班主任出具手續,門衛方可放行。
14、學生因事因病請假,需具備有家長簽名的請假條。
15、上實驗課教師及實驗員要切實上好實驗課,保證實驗課的安全。
(1)上課教師要嚴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實驗準備,對所用藥品、器材要在課前檢查并進行預做,確保藥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讓過期變質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器材藥品進入課堂。
(2)上課教師要認真組織實驗課的.教學工作,必須做到:課前教師對要做的實驗的整個過程能熟練操作;對存在一定安全問題的實驗,教師上課時一定先講實驗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處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識;并對重要操作進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時對實驗的整個過程進行認真指導和全面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3)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及實驗步驟進行。
16、到專用教室上課,教師必須做好學生組織工作。
(二)室外課(體育課)堂教學
1、上課鈴響前,體育教師必須站在上課場地上等待學生的到來,切實加強責任心,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
3、嚴禁學生上體育課衣服上別胸針、校牌等證章,不佩帶金屬或玻璃裝飾品及穿皮鞋。
4、對于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對于在教學場地休息,旁觀的學生,體育老師要給予關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課場地的,班主任必須做好管理工作,堅決杜絕出現學生脫管的現象。
5、如果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應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等環節均隊列整齊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及安全問題。
7、體育組教師要適時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安全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設備、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8、對上課不及時到崗以及提早下課、提早結束教學任務然后放縱管理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三)教學活動
開展學生競賽、考試等教學活動時要有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教師的防范意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 4
1.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碼頭安全管理內容和要求,適用于進入或靠泊碼頭的所有人員和船只。
2.具體內容和要求:
2.1碼頭消防設施齊全完整,滅火器、黃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配有質量符合要求,足夠數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碼頭,參觀人員須佩戴參觀證。
2.4酗酒者、神智不清者嚴禁進碼頭。
2.5進入碼頭必須戴安全帽。
2.6碼頭上應配有足夠的`照明,確保光線充足。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
2.7碼頭上的欄桿、圍欄等符合要求完好無損。
2.8碼頭引橋上有車輛限速5公里的明顯標志;任何車輛進碼頭必須限速行駛,且有通行證。
2.9未經過上級部門批準,外來船只不準停靠碼頭。
2.10煤船、油船靠泊、離泊必須得到調度員通知方可執行。在風力大于9級,浪高大于1.2m時,船舶必須離開碼頭。
2.11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水手作業、臨水作業必須穿好救生衣。
2.12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間鋪設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設有安全網,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油船靠泊必須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現場,并完好可用。
2.14卸油期間廠消防隊員必須到現場,油輪不能熄火。
2.15卸油時,禁止電瓶車進入碼頭卸油區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車輛(包括電瓶車)和無關人員禁止進入警戒線內。
2.16卸油期間,作業區嚴禁動火。
2.17綜合碼頭應有明顯的承重標記。碼頭的荷重件不得超過承重允許負荷。
2.18纜樁及其周圍禁止人員休息和逗留。護輪檻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過綜合碼頭安全鏈區域。
2.19碼頭引橋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橋樁禁止系纜繩。
2.20因生產需要的各種油類、油具、材料放在指定的場所定置管理,并由專人負責。
2.21卸船機作業時嚴禁在抓斗下通過、停留或做其它工作。無關人員不得上卸船機。
2.22卸船機的運行和維護工作嚴格按有關運行規程、運行管理標準、檢修規程、檢修管理標準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設置
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
(一)安全管理小組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二)安全管理小組組成成員
組長:總經理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定、執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安全事故,及時組織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組織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責任
第四條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為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四章員工人身安全事故預防
第六條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
(1)由于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于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域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五)維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條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并協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槍、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予以配置、擺放。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各部門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范。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條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麻醉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工傷事故劃分及認定
第九條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以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工傷的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第六章工傷的申報程序
第十一條申報責任
部門負責人承擔本部門的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責任,因遲報、瞞報所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部門負責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第十二條申報范圍:
(一)在本部門所轄范圍內,本部門所管轄的員工發生的一切工傷、安全事故,不受時間限制。
(二)對公司已投保的員工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和人身意外傷害醫療險”所涉及的范圍,包括員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傷害。
(三)申報內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齡;
2、事故(疾病)人家屬聯系方式及電話、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崗工作時間;
4、事故前的具體服務部門及工作性質;
5、事故發生時的具體崗位或具體位置;
6、上崗前是否受過該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培訓;
7、是否有從事該項工作的國家承認的操作證;
8、工傷的傷勢程度的初步估計;
9、是否已住院、醫院名稱及地址。
(四)受理部門及責任:
1、人力資源部是本辦法規定的受理部門,受理責任執行首問責任制,即人力資源部的任何一個人在首先接到工傷安全事故申報時,為第一責任受理人,必須立即進行登記、報告和施救組織;同時負責對保險公司報告并進行理賠。
2、報告對象是“安全管理小組”組長或副組長;
3、因推諉受理或受理后瞞報、緩報而導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責任受理人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 6
1、活動室的門窗必須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
2、門窗發現損壞,班主任有責任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活動室門的鑰匙班級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落實保育員隨時關鎖好。
4、幼兒不準在活動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7、活動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8、不準幼兒做擦洗窗玻璃、抬床、提開水等危險的`事,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安全管理制度 7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園長是幼兒園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園長是具體負責人,具體負責和指導全園安全工作,制定幼兒園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園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幼兒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行政人員值日制度,填寫校務值日。
5、不經幼兒園同意,各部門各班不得組織幼兒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幼兒園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大型玩具、活動場地、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安全管理制度 8
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級劃分、消防設施等程序,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
2、范圍:適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責任者:各部、各車間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固定動火區以外一律為禁火區。
4.1.2禁止產生明火的機動車輛進入罐區﹑廠區內、易燃物質儲罐等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進入時必須加時必須加阻火器。電瓶車禁止入內。
4.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發可燃蒸氣的液體擦洗設備、工具及衣服等。
4.1.4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現場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絲紗或其它易燃物品。現場生產用油存放量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的使用量。
4.1.5使用搬運危險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物品時,不準拋擲,拖拉或滾動。
4.1.6在帶有易燃易爆物質(殘渣、殘液和余氣)的設備、管道、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鐵質工具,應使用銅質等不產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須用鐵質工具,則需在工具接觸面上涂以黃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甲乙類生產所用設備、管道的保溫層,應采用非燃燒的材料,并應防止可燃液體滲入保溫層。高溫設備、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溫。
4.1.8必須加強火源管理。廠區內焊割動火、熬煉用火等一切動火工作,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動火制度"的規定。
4.1.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與高溫物體接觸或靠近,高溫工件禁止帶入防火防爆區,不準在高溫設備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體。
4.1.10危險物品倉庫、氣柜。主配電設備、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設備等必須裝設避雷裝置,每年雨季前必須對裝置檢查試驗一次。避雷裝置單獨設置時,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如與電氣設備共用,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管道法蘭之間電阻不大于0.3歐姆。
4.1.11廠區內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搭設臨時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化工生產甲類區域在有液化石油氣及可燃氣體容易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并應加強氣體監測工作。
4.1.13所有設備、管道、閥門、儀表和零部件,必須有合格證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規格、型號的材質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設備管道在使用前,必須按照規定對外觀、尺寸及補焊過或其它疑焊縫進行復驗,并作耐壓試驗或氣密試驗,安全裝置和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定期對壓力容器進行外觀、內部檢查和無損傷檢查。嚴格執行《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
4.1.15一切設備、管道和鋼瓶等應按化工部制訂的“化工廠設備管道的保溫規范”(HGJ1047-79)規定的顏色進行涂色。
4.1.16根據工藝過程的具體特點,設置必要的事故信號、聲光報警器和事故停車聯鎖裝置。
4.1.17生產過程中的正壓系統嚴防形成負壓,并且應設置防止形成負壓的措施和停車聯鎖裝置。
4.1.18生產廠房、建筑物、構筑物應符合本地區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加固。
4.1.19設備檢修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檢修制度”。
4.1.20消防機構必須健全,消防器材的設置必須按規定配備齊全。廠區內的`一切消防設施或器材未經許可(非火災情況下)不準動用。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占用道路,必須經保衛科、安全部批準。
4.1.21廠內所用職工必須分批輪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掌握滅火知識,并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4.1.22禁止使用氧氣代替空氣對設備、管道充壓、保壓、試壓、置換或吹掃。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設備、管道、井下等場所輸送氧氣。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壓。
4.2.1.1定期對設備進行無損探傷檢驗和測厚工作。
4.2.1.2在高低壓系統之間應安設止逆閥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安裝必要的自控監測儀表、自動調節報警裝置、自動和手動泄壓排放設施。
4.2.1.3所有放空管均應引至室外,并高出廠房建筑物、構筑物2米以上。若設在露天設備區內的放空管,應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設備2米以上。
4.2.1.4可燃氣體的放空管,應設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應有向管內加氮氣或蒸汽的措施,同時應有良好的靜電接地設施。放空管應在避雷設施的保護范圍內。
4.2.1.5安全閥的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按照安全閥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4.2.1.6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危險物料的設備,應裝爆破板。如裝導爆筒,應朝向安全方向。
4.2.1.7凡是裝有觸媒的高溫設備,必須泄壓降溫后方可打開。(觸媒需要惰化的,應進行惰化。)
4.2.1.8壓縮氣體鋼瓶的充裝、使用、貯運嚴格遵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規定。
安全管理制度 9
1.0總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并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后及時關閉;
2)篩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程工作;
4)使用貨物周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發隱于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桿。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為搞好電氣設備試驗,公司建立電器試驗室,各工程處(廠)成立電氣試驗組,配有負責電氣試驗的技術人員,配備具有一定文化技術水平的試驗人員,裝備相適應的儀器、試驗設備等。
二、電氣試驗必須執行“煤礦電氣試驗規程”,和水電部“電氣設備交結和預防性試驗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等國家有關規程。
三、公司電氣試驗室負責本系統35KV及以上電氣設備試驗工作,以及各單位委托的電氣試驗項目;各處(廠)電氣試驗組負責6KV及以下電器設備的檢查、檢修、調整試驗工作。
四、電氣試驗工作,要根據編制批準的試驗計劃實施,試驗后要進行驗收,并辦理必要的`手續。
五、要加強電氣試驗工作的技術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設備歷年來試驗資料和檔案,掌握設備性能變化的趨勢,不斷提高試驗技術水平。
六、對新安裝的電氣設備,必須按新安裝交接試驗標準進行,并寫出詳細的試驗報告,交使用單位。
七、電器設備如變壓器、電動機、開關、電纜等在投入運行前必須按規定做檢查、測試、調整和電氣試驗。
八、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運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對防雷電設施,接地裝置進行預防性試驗,合格后方準投入運行,定期對輸電線路進行巡線檢查,排除故障隱患。
九、井下電氣試驗的安全措施,應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井下防爆電氣設備檢驗調整工作結束后,需經防爆員檢查簽字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護嚴格按“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和“礦井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進行,繼電保護定值不經主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批準,不得任意更改。
十、電器設備使用的絕緣油,要進行定期試驗、化驗,按“煤礦電氣試驗規程進行”,油斷路器多次跳閘和故障后,應取油試驗。
安全管理制度 11
1、爆破器材銷毀必須嚴格執行《爆破安全規程》相關規定;
2、對新入庫的爆破器材,應抽樣進行性能檢驗。對超過貯存期、出廠日期不明和質量可疑的爆破器材,應進行嚴格的檢驗,并由炸藥庫主任或爆破工作領導人根據檢驗結果,確認其能否繼續保管、使用或銷毀;
3、經過檢驗,確認失效及不符合技術條件要求或國家標準的爆破器材,都應銷毀;小型爆破器材使用企業不應自行銷毀,應退回原發放單位按規定進行銷毀;
4、爆破器材要按出廠的先后順序進行發放,對于變質失效的爆破器材要單獨存放(殘管、瞎管等失效雷 管應登記入賬),并妥善保管,嚴禁私自處理。
5、銷毀爆破器材時,應登記造冊并編寫書面報告。報告中應說明被銷毀爆破器材的'名稱、數量、銷毀原因、銷毀方法、銷毀地點及時間,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6、銷毀工作不應單人進行,操作人員應是專職人員并經專門培訓;銷毀后應有二名以上銷毀人員簽名,并建立臺帳及檔案;
7、銷毀爆破器材,不應在夜間、雨天、霧天和三級風以上的天氣里進行;
8、不能繼續使用的剩余包裝材料(箱、袋、盒和紙張),經檢查確認沒有雷 管和殘藥后,可用焚燒法銷毀;包裝過硝 化甘油類炸藥有滲油痕跡的藥箱(袋、盒),應予銷毀;
9、銷毀爆破器材后,應對現場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殘存爆破器材,應收集起來,進行銷毀;
10、不應在陽光下曝曬爆破器材;
11、銷毀場地應選在安全偏僻地帶,距周圍建筑物不應小于200m,距鐵路、公路不應小于90m;
12、銷毀爆破器材可采用爆炸法、焚燒法、溶解法、化學分解法,具體采用何種銷毀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在編制銷毀設計書中給予具體說明。
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學校組織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充分考慮活動場所、線路、交通工具、氣候環境等方面的安全性,盡量以就近、小型、安全為原則,能不動用交通工具的盡量不動用。一般不要組織出縣的春游、秋游和夏令營活動。
二、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春游、秋游、參觀、訪問、社會實踐等活動,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并切實做好組織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周密計劃,落實到崗位責任。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校領導批準,并規定誰批準就負責安全措施的檢查。
三、外出活動前,必須先寫活動計劃、落實組織人員、制訂安全預案,并舉行專題安全工作部署會,并向學生提出安全保衛要求和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聽從指揮。
四、組織學生活動使用交通工具,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嚴禁車船無照運行、帶“病”運行和超員運行。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性的監督。
五、學生進入旅游景點或活動目的地,仍由帶隊老師組織集體活動和小組活動,切莫讓學生放任自流,發生危險。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和場所、設施的安全性,防止擠壓、倒塌、跌落、溺水等事故的'發生。帶隊老師進入旅游景點,對陌生的高山、深水等危險區域要十分警惕,不斷提醒學生提高自我防護意識,以免不測。到山區活動要防止山林火災、翻車、迷失、摔跌等事故。室內活動要特別重視消防安全。
六、有秩序地排隊行進,不在路上橫沖直撞或爭先恐后,要隨時檢查所帶學生,防止走失和意外事故。
七、外出活動的師生,活動完畢返校集中,再解散,做到有始有終。
八、發現問題需及時報告學校領導,采取適當措施,防止事態發展,及時解決問題。
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堅持“預防為主,確保重點,及時消患,保障安全”的十六字方針,堅持每個月對轄區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每個季度組織各部門治安負責人對重點部位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節日前重點檢查,力爭把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安全檢查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明確每次檢查的內容和方法,促進各種防范措施的落實。
三、每次檢查要以“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防投毒、防自然災害”為主要內容的全面檢查,不留死角。
四、嚴格安全檢查制度,全校性安全檢查每年兩次,上半年(6月份)以重點抽查為主(由保衛處負責),下半年(12月份)全面檢查,由分管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參加;全校各單位治保負責人要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進行自查,組織有關人員每月或每季度進行抽查一次,每半年全面檢查一次,達到確保安全穩定的目的。
五、開展經常性的自查、互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安全檢查要有嚴格的.報告、整改制度,對查出來的各種不安全因素,要區別輕重緩急提出處理意見,報告主管校領導并責成有關部門及時整改,對重大隱患要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六、建立安全檢查檔案,歷年安全檢查的各種文字材料,如實施方案、組織領導、及具體檢查人名單、查處的隱患情況、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情況、以及綜合報告等要按年度歸檔,以備查考。
七、夜晚值班干部應經常對巡邏人員、門衛人員及樓群大院值班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改進,確保全校安全無事故。
八、建立檢查登記評比制度。對自查自改無隱患的部門要給予表彰獎勵。對隱患多漏洞大,又遲遲不整改的,要進行批評教育或處罰,把上述情況作為年終評選先進的依據之一。
安全管理制度 14
為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證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安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第一個對公司安全負責的人。將安全工作提上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公司安全工作負全責。
2、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副總經理為副組長、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保安工作,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3、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負責人為兼職保安員,負責保安員工作,認真承擔保安員責任。
4、在廠房、倉庫等重要場所設置的消火栓,不得挪作他用。專業人員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配備各種滅火器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更換滅火劑;消防通道必須暢通,嚴禁堆放阻礙消防通道的物品。
5、掌握安全用電:
1、舊電線、電器如不符合規定,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接通電源和使用其他電器,嚴禁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嚴禁在車間及配電室吸煙及使用明火。非專業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6、實現防盜措施:
1、財務室應安裝防盜門窗和自動報警裝置,并在下班時打開報警電源。
2、重要部門的房間應配備防盜門窗,辦公室空無一人時應關閉門窗和燈光。
3、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擺放。重要文件和貴重物品必須上鎖。
4、停車時應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7、安全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定期檢查和監督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因不負責任造成事故的,應當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8、所有員工都有義務遵守本系統及相關安全標準。違反規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 15
通過學習《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制度辦法》,我深深體會到: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要條件和基礎,家長們把孩子送到學校學習與生活,就是把孩子送到我們這些園丁手上,希望這一顆顆花朵在我們的悉心呵護與澆灌下安全,快樂地成長。因而,作為老師的我們對待每一位學生的人身安全問題都承擔著高度的責任。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制度辦法》從安全制度職責,校內安全制度制度,日常安全制度,校園周邊安全制度以及安全事故處理等各方面規定了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制度的制度與方法,使我們老師對校內的學生安全制度有了十分清晰深刻的認識。作為一名一線教師,我從以下幾點談談在校內如何做到保護學生安全,關注學生身心健康。
第一、在校期間,我有責任阻止一切可能因瘋逗打鬧引起的危險行為。學生在追逐,打鬧的過程中,難免會發生磕磕碰碰,如果學生摔到某些物體上,可能產生無法預計的嚴重后果,因而我有責任阻止這些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第二、作為一名副班主任,我要全力配合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在打飯,做操,列隊,外出游玩,運動會等活動中全面照顧每一位學生,將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率降到最小程度。
第三、作為一名學科老師,我要按時進課堂,并及時清點班級人數,對缺席學生的去向要盡快調查清楚,并在課堂上隨時觀察學生的行為,關注他們的發展,對一些細節問題進行必要的說明和教育,讓學生了解與認識安全的重要性。
第四、與家長溝通,向家長們說明校內安全的必要性,希望家長能積極配合學校的安全制度工作。
總之,我們教師不僅僅要教給學生學科知識,更要向學生灌輸安全知識,讓這些幼苗在我們的苗圃中安全地成長。
安全管理制度 16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標準,審定、頒發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和操作規程,提出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2、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對重要的經濟技術決策,負責確定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審定本單位改善勞動條件的規劃和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措施經費。
4、審定新的建設項目(包括挖潛、革新、改造項目)等,應遵守和執行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驗收投產的“三同時”規定。
5、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生產檢查,并做好記錄,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研究,解決重大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6、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并對所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7、組織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堅持新工人進廠后的公司、項目、班組安全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作業。
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評比活動,對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予以表彰或獎勵。
9、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10、組織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安全管理制度 17
1、學校各項活動要制定詳細的活動計劃和方案,報請校長室審批后方能組織進行。由校長室認真審核活動計劃、方案,配置活動指導教師、管理人員,將安全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到人,杜絕活動中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活動安全、順利的進行。
2、切實加強學生活動安全防范工作。活動前,要結合學生年齡特點,采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使他們牢固樹立集體主義觀念,培養他們守紀律、講秩序的良好習慣,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3、集體活動的場所、建筑物和各項設施必須堅固安全,出入道口暢通,場內消防設備齊全有效。
4、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時,要選擇安全保障設施齊備的地方或場所,組織春游、遠足這類活動,應派人先到所到地點探路、調查地形及有關情況,要保證春游、遠足景點的安全。
5、組織學生參加實踐活動和社會公益勞動,必須堅持安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則。
6、使用交通工具,應按市公安局、市教委甬公交《關于加強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有關精神執行,不得使用貨運車輛,不得租用個體營運車輛,租用國有或專業運輸車輛,一次二輛以上的,事先必須報請當地交警部門檢驗。
7、組織學生到體藝館活動,一定要有教師帶領。學生個人不得擅自到體藝館進行活動。
8、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在使用體育器材鍛煉時,應在教師的陪同和指導下進行。教師應對器械進行認真檢查,防止由于使用體育器材不當或運動負荷不適宜而造成損傷,做到防患于未然。
安全管理制度 18
1、安全用電:各教室、辦公室做到人走燈熄,斷開所有電源。
2、防火、防盜:辦公室和教室做到人走關好所有的窗,反鎖所有的門。
3、安全隱患:每位教職工發現有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總務室,或直接報告校長。
4、安全責任:那個部門出現安全事故那個部門負責,每位教職工發現有安全隱患不上報的追究當事人負責。
5、隱患排除:由總務室負責排除學校所有安全隱患。總務室不能排除的'上報教育局。
6、學生安全:全體教職員工必須人人關注學生校內外安全。二、三、四樓的學生下課后不準趴在護欄上玩。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得擁擠推搡,課間不準追跑打鬧。小操坪內的爬竿、爬梯和肋木嚴禁攀爬。
7、門衛:上班時間分為三班,7:00-18:00,18:00-24:00,24:00---7:00,節假日分為兩班,7:00-24:00,24:00-7:00,門衛要做到18:00-7:00每20分鐘對校園內每個角落進行巡視,監視系統24小時不關機,做到教學樓樓門一關報警系統就開。
8、安全負責人:
總負責:黃校長、周書記;安全主管:楊曉紅;安全專干:黃佳宇;教室負責人:每位班主任;辦公室負責人:各辦公室組長;功能室負責人:各功能室管理人員;學生安全負責人:大隊部和教導處;門衛負責人:趙為民、楊利芝、曾志富。
現在由于xx拆遷,學校處于非常時期,請各位老師提高安全意識,積極行動、通力配合,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爭創和諧平安校園。
安全管理制度 19
1、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2、每個月對全校師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定時開展《消防法》學習;對全體師生進行“防火”、“滅火”、“逃生”等專項教育,并進行必要的'實練考核。
3、學校行政辦公樓、教育技術中心大樓、圖書館、教學大樓、師生食堂宿舍配備配齊各項消防設備和宣傳資料,設置安全疏散通道,有關職能部門每個月定時對學校用電線路、水塔水管、內外消防栓、滅火器等各項消防必備設施進行專項檢查及保養維修。
4、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關部門每月定時對學生食堂宿舍、教學大樓等易發火的要害部門進行用水用電安全檢查;嚴禁學生用燈泡取暖或烘烤衣物,或亂拉亂接用電線路,學生宿舍內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氣,教育學生不把點著的蚊香、蠟燭等放在床沿或靠近窗簾處,不在室內焚燒物品。
5、建立和設置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確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6、學校建立“消防訓練演習”制度。聯系市公安消防部門每個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師生消防演練”并由專業人員進行評價和指導。
7、平時校園內嚴禁鳴放煙花爆竹。特殊事情和特別節假日需鳴放煙花爆竹的,應在規定區域內燃放并加強監督管理。
8、校園內嚴禁學生吸煙,禁止學生攜帶打火具及香煙等物品入校;教職工在公共場所(辦公室、教室、會議室等)禁止吸煙。
9、學校與各處室、各年級、教師宿舍居委會、學生寢室管理員簽訂安全責任狀,明確防火安全職責,每年對責任人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安全管理制度 20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幼兒園安全工作。每月組織召開安全辦公會,對各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提出處理辦法與意見,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派查出的問題責任到人,限期整改。
2、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
(1)每學期幼兒園開展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動”,舉辦一次安全教育知識培訓講座等相關的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利用升旗儀式、班會、廣播、網絡等途徑廣泛宣傳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
(2)定期召開家長會,建立學校、社區、家庭“三結合”的安全教育網絡。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傳周活動,強化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4)每學期組織全園師生進行一次安全疏散、安全自救的演練。
二、安全教育制度
1、利用一日教學活動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知識,培養幼兒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2、各班要重視自由活動管理,杜絕安全隱患,全體教師要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切實抓好幼兒的安全,嚴防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3、加強對班級活動場地的安全檢查,確保活動安全,不組織存在安全隱患的'活動。
4、班主任經常性的對幼兒強化安全意識,進行有的放矢的安全教育,密切注意安全動態,多引導、多跟班、多觀察,杜絕自己管理范圍內的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將安全教育貫穿于一日活動中。
5、在進行戶外體鍛活動前,要仔細檢查各類器材的安全狀況,發現有不安全隱患的問題立即匯報,并停止活動,嚴防事故的發生。
安全管理制度 21
一、教學儀器設備是學校的基本設備之一,是全面實施教學大綱和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教學實驗的正常進行。
二、教學儀器設備要按規定分類、編號、入賬,做到賬目、卡片、標簽、實物四統一,每學期清點一次,每學年底對賬一次,做到物物有賬,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三、儀器設備應分類存放,定位入櫥,陳列有序,按儀器性能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磁、反腐、避光等工作,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理,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正常狀態,對無法修理的儀器應及時辦理報廢報損手續。
四、儀器、藥品的存放做到排列整齊,上輕下重,科學合理,取用方便。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要設專室、專櫥保管,嚴格執行危險藥品的管理使用制度。
五、對于新添置的精密貴重儀器,要通過學習,掌握其使用性能和使用方法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使用、維修跟蹤記錄卡,以便備查。
六、一切儀器、藥品、材料的領用和歸還應辦理登記手續,并認真檢查儀器的使用情況,對于損壞或丟失的儀器應按有關規定處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占用。
七、除教學活動外,教學儀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單位借用,應經校長審批,出具借條,定期歸還。
八、管理人員如有變動,應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應按賬點物,逐件交接,遇有賬目不相符時,要查明原因,并按規定及時處理,最后由總務處及雙方簽字,才算交接完畢。
九、人離開儀器室,必須及時熄燈,關鎖門窗。儀器室鑰匙必須由管理人員掌握,不得轉交他人,如因失職造成損失,將追究當事者責任。
安全管理制度 22
一、校長必須掌握和自覺遵守國家頒布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熟悉各類安全教育知識和要求,定期對教職員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學校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有:安全意識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衛生教育、學校活動安全教育、防觸電、防溺水教育及各類生活安全教育。
三、安全教育以學生為主,讓學生了解在學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知識,掌握在緊急狀態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熟悉常用的報警、救助電話以及日常安全標記,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尤其要加強對學生進行緊急請況下撤離、疏散、逃生、自救、自護的`方法等方面的教育。
四、將安全教育貫穿于學生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并通過游戲、教育教學、生活活動等形式,采取易于學生接受的方法,自然進行安全教育,防止教育形式的成人化。
五、注重學生的心理素質教育和心理衛生教育,及時發現學生不健康的心理行為表現,幫助學生克服各種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六、在全體教職員工中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過學習安全知識,開展安全技能訓練,提高教職員工和幼兒防范事故的能力以及在緊急狀態下自救、互救能力。
七、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增強其安全工作的責任感,掌握安全知識,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下組織學生自救自護的方法,能夠識別學生心理疾病并有針對性地加以教育引導,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八、學校要和家庭密切配合,結合網站、宣傳欄、衛生宣教、家長會、家長開放日、家園聯系冊等形式,向家長宣傳有關安全知識,增強家長的安全意識,取得家長的配合和支持,實施學校和家庭的同步教育。
安全管理制度 23
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營造良好的教育和學習環境,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學生安全制度》。望全體學生嚴格執行,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一、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二、遵守交通規則。行路走右側人行道,不隨意橫穿公(鐵)路,不闖紅燈,文明騎車,注意觀察路面行人,不在路上嘻戲打鬧或組織踢足球等體育活動。
三、安全用電。不隨意亂拉亂摸電線、電器,不靠近變壓器、配電室、高壓線、無安全保障的機電設備,不在電線上涼曬衣物,不在大樹下避雨。
四、在沒有成人保護的情況下,不得隨意下河或池塘洗澡、游泳、滑冰。走路與池塘邊保持一定的距離,注意野外無覆蓋物的機井、枯井。遠離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和易倒的`建筑物等
五、不私藏、玩弄各種刀具和有毒器物,不亂拋石塊、磚塊、木棒,不攀樹、爬墻、跳深坑。
六、嚴禁學生進歌舞廳、游戲廳、網吧、酒店,不觀看不健康的影視錄像。
七、不得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得攀爬樓室及門窗,不得在樓上窗口隨意向外探身觀望,不得從樓梯扶手上滑下來,不得在樓梯、走廊等處擁擠喧嘩。
八、加強體育課自我保護意識,服從老師指導,安全使用體育器械,避免意外傷害。
九、在伙房打飯遵守秩序。排好隊,不爭不搶,不得將熱湯、熱水、熱菜等從別人身上遞過去,不得端著熱湯、熱水、熱菜亂跑。
十、嚴禁買食無營業執照的小攤點上出售的食物、汽水、冰糕、冰袋等,嚴防食物中毒。
十一、同學之間要相互愛護,相互保護,特別是晚上放學后,遇到社會不法分子的侵害時要互相幫助,及時向老師或學校報告,并交付有關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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