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店管理制度
目 錄
第一章 ------ 總 則 第二章 ------ 聘用制度 第三章 ------ 薪資制度 第四章 ------ 考勤制度 第五章 ------ 服務制度 第六章 ------ 獎懲制度 第七章 ------ 解職制度 第八章 ------ 調職制度 第九章 ------ 考核制度 第十章 ------ 福利制度 第十一章 ------ 電腦管理 第十二章 ------ 制服管理 第十三章 ------ 附 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為使本公司職員了解并遵守相關勞動人事作業規定,特制定本勞動者管理規則手冊。 第2條:凡與職工有關的招募、任用、調動、晉升、工作條件、工資、獎懲、休假、考績、福利等均敘列在內,適用于本公司內所屬從業人員。包括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及臨時人員。。
第3條:本管理規章實施細則,得由總經理視實際需要而修改或訂定之。 第4條:本公司員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關法令外,悉依本規章辦理。本規章如有未盡事項,應依照各相關公文、備忘錄及有關之規定辦理。
第二章 聘用制度
第1條:人員增補之申請程序
一.人員增補的審核決策依本章第七條之規定辦理。 二.申請單位需填具〈異動綜合申請表〉,申請遞補,并于說明欄內說明需求人員之條件,經申請單位最高主管核準后轉總公司人力資源部人事科(以下簡述人事單位),核備或轉呈核定。
第2條:人員招聘
總公司視人力狀況需要不定期招聘人員,由人事單位統一辦理。 面試時由申請單位之主管主試。 第3條:試用
一.新進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但有特殊情況者得縮短或延長之。 二.試用期間該部門主管需對其加以輔導,并考核其工作績效。 三.試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任用: 1.記小過(含)以上處分者。 2.職累計達二日者。
3.月遲到、早退累計達四次以上者。 4.月事假、病假累計達五日以上者。 5.試用成績不合格。 四.試用期間如因工作成績不佳或無法勝任所擔負工作者,得由試用部門會同人事單位簽報,權責主管核準后,隨時通知停止試用并通知其離職。
五.試用期間如品性欠佳或能力不合格者,本公司可隨時通知其離職,其薪資發給至離職之日止。
六.試用期間被停止試用之員工無條件接受解雇并不得請示任何遣散費和各項補助費用。 第4條:正式任用
一.單位主管應于試用期滿一星期內填〈異動綜合申請表〉申請調薪并說明原因,經單位主管簽核后轉人事單位轉呈核定。
二.試用期滿經審核可正式任用后,由人事單位依其學歷、經歷,核定該員工之薪資,職位及服務部門后公告之。
第5條:凡有下列情形者,本公司將不予任用: 一.無戶籍或身份證明。
二.與原單位未解除勞動關系者。
三.檔案未能如期調入公司人力資源部,并未申訴正當理由者。 四.通輯在案或刑事判決尚未執行者。 五.虧空公款或營私舞弊有案者。
六.經體格檢查有法定傳染病或體檢不合格所任工作者。 七.本人所填面試單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者。 第6條:報到
新進人員依通知向人事單位報到,依規定辦妥報到手續方能到職,逾期未報到者的取消其任資格。
一. 新進人員報到時,應出具下列資料: 1.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
2.各種專業職照或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就失業證原件 5.畢業分配報到證
6.脫離原單位之證明(正本) 7.試用期協議書
8.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
三. 新進人員報到時,應出具下列資料查檢: 1. 暫住證、務工證(外來人員) 2. 最高學歷證書原件
3. 各種專業執照或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 4. 身份證原件
新進人員于到任后須繳交上列之資料,若未繳齊者其當月薪資不發放。 第7條:人員之增補任免晉升降職依下列權責,呈請核準。
第8條:各項職務之代理期限均為一年。一年后,公司根據代理干部的工作情況給予轉為正式干部或撤銷代理職務。特殊情況可延長或縮短。撤銷代理職務的員工將按照享有代理權之前的待遇給予恢復。
第9條:公司需延用經理級以上專業人員,由人事單位呈總經理核準。
第三章 薪資制度
第1條:本公司員工薪資項目 一. 基本工資 二. 津貼 1. 加班費 2. 干部加薪 3. 職務加薪 4. 技術加薪 5. 伙食津貼 6. 出差津貼 7. 地區津貼 8. 專業津貼 9. 特別津貼 10. 特別津貼 11. 交通津貼 三. 獎金 1.全勤獎金 2.年終獎金 3.績效獎金 4.業務獎金
四. 伙食津貼、地區津貼、特別津貼、交通津貼以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由總公司分別對待,不做統一規定。 第2條:本公司員工每月實得工資總額原則是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水平,并努力使工資額位于行業中上游水平。 第3條:工資之發給
一. 職工的工資定為當月十日、二十五日發給,如遇節假日順延一天。特殊情況可由當地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酌日發給。新進員工自上崗日起薪,離職員工自實際離職之日起停薪。停薪留職人員在其復職后的第一個領薪日向財務部領取當月工資(含獎金)。 二. 未與公司交接工作或未辦理正常手續離職者,其當月工資不予了放。 第4條:新進員工依學歷敘薪等級標準 一、應聘儲備產品經理、店長
二、應聘儲備店長以上、產品經理以上職級人員之起薪按照其經歷、學歷、資深等條件由總經理定奪。
第5條:公司各項加薪明細表 一. 按級別區別的職務加薪明細
二、管理區別的干部加薪明細 三、財務部人員的加薪明細 四、說明
1.主任以下職務不予代理
2.代理期間,因有實行代理職務之責任,有相關職務加薪。 3.儲備干部仍在培訓及考核中,不享有相關之職務加薪。 第6條:薪資等級
一、員工薪資等級共分為八級 二、 計算薪資
例:甲員工等級為八級,按薪資職等明細表知其薪資為770元。 三、員工改薪均參照資職等薪資表。
第7條:職工有缺勤紀錄的,按下列規定減發工資 一、 基本工資與津貼
1.請事假和曠工的扣除請假天數的基本工資及按照比例扣除各項津貼與加薪,不足全天的以半天計算。
2.請產假并在公司規定之合理范圍天數內的,按照基本工資的60%支取,并享有全額的職務加給或干部加薪,但不享有各種津貼。
3.婚假、喪假、年休假的不扣薪資和各種津貼。 二、 全勤獎
公司設全勤獎金為50元。
1.病假、產假、婚假、喪假、曠工交不得支領全勤獎。 2.有遲到、早退的扣除全勤獎。 3.曠工者不得支領全勤獎。
4.正常補休、調休、年休假的照常支領全勤獎。 第8條:加班加點費之規定 一、 加班加點費的條件
1.干部級別以下之員工。 2.在公司指定的加班時間內工作。
3.在加班時間內沒有請假、遲到、早退等之缺勤狀況。
4.由公司指派需限時完成的工作或實際工作狀況需限成的工作。 5.每月例行之公事不列入加班加點范圍。
二、 人事單位統一核算,轉呈財務部門在員工薪資內發放。 加班費的計算 平常加班 月基本工資÷25.5天÷9小時×實際工時×150% 特殊加班 月基本工資÷25.5天÷9小時×實際工時×200%
每周六、日工作的門市員工,公司給予相等時間的調休。不得支領加班費。 每周六、日工作的總部員工,公司給予相等時間的調休。不得支領加班費。 法定休假日參加工作的員工,公司給予相等時間的補休。不得支領加班費。 第9條:調薪之規定:
一、 本公司員工(公司及分店)之調薪除全公司計劃之調薪外,平時將不予調整(試用期滿成為正式員工經認定可以調薪者除外)。
二、 本公司有特殊貢獻或經營管理有特殊績效者,得由所屬單位簽報人事單位后轉呈總經理核定。
三、 凡年滿六十歲(含)以上之員工不再調薪。 第10條:年終獎金之規定 本公司年終結算如有盈余,提撥年終獎金給編制內的正式員工,其分配方式由董事會決定之。如有發布年終獎金,以本薪和干部職加為計算基礎,其它薪資部分不列入計算。 第11條:試用期間之起敘:
一、 新進人員無經驗者,依基層薪資起敘。
公司新進人員有經驗者,以其使用職位次一級試用,試用期滿調回原級職。
例:甲員工是中級業務員任用,其試用期間之職稱即為初級業務員而支領初級業務員薪資,試用合格后方調整為中級業務員而支領中級業務員之薪資及職加。 二、 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定奪。
第12條:工資計算自上崗之日起算,未滿一個月者,按實際服務日計算,離職者付給至離職日。
第13條:調薪。公司為激勵員工奮發圖強、不斷上進,并和員工保持良好的凝聚力,所給予一定之物質上的獎勵。 第14條:調薪之時間
每個工作年度的年底。由人事單位匯整員工一年的出勤狀況,業績表現,獎懲情形,月考核表,職教評定及各部門主管之意見。做出調薪計劃,于下一年度的第一個工作月開始實施。
第15條:調薪方法
調薪以考績為計算基礎。每個員工的基本分均為一百分,參照各個項目的扣分與加分數,計算出員工本人的最后得分。并按照等級分數標準,評出每個員工在這一年度之工作表現等級,比照本章第三十一條執行。 第16條:加分與扣分 一、 出勤
遲到1次----扣3分 早退1次----扣5分 事假1天----扣2分 病假1天----扣2分 曠工1天----扣20分 二、 獎懲
警告1次 ----扣3分 表揚1次 ----加1分 訓誡1次 ----扣10分 嘉獎1次----加10分 小過1次 ----扣20分 小功1次----加20分 大過1次 ----扣30分 大功1次----加30分 三、 個人業績 實際銷售金額÷規定銷售金額=年業績達成率(小數點后四舍五入為整數)
例1:某員工08年個人業績指標為20萬,其完成了17.5萬,其當年達成率為17.5÷20=87.5%≈85%
例2:某員工08年個人業績指標為20萬,其完成了25萬。其當年達成率為25÷20=125% 四、扣分標準: 年業績達成率×100-100=扣分數
扣分數為負值,列為計算:扣分數為正值時,其分數不列入計算。以例1為例: 88%×100-100=12分。此員工08年業績考核扣12分。 五、店長、主任的個人業績基數為“本薪×20倍/月“
六、兼職加工的員工其業績基本數為原有基數的百分之六十。 例:某員工本薪800元,其業績基數為800×12=9600,本人又兼職加工則業績基數為9600×60%=5760/月 第17條:調薪等級
注:連續2年丁等…開除
連續3年丙等…開除
第18條:考核等級之限制如下,但情況特殊經專案呈總經理批準者不在此限。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優等級: 1.全年有事、病假紀錄。
2.全年有遲到、早退、曠工之紀錄。 3.全年有1次個人月業績紀錄未達標。 4.年業績達成率不及100%。
5.全年有警告(含)以上之紀錄。 6.全年有上班天數未達295天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甲等級 1.全年有遲到、早退之紀錄達3次者。 2.全年有警告(含)以上之紀錄達3次者。 3.全年有2次月紀錄未達標。
4.全年有事、病假紀錄達3日者。 5.年業績達成率不及100%。 6.有曠工之紀錄。
7.全年上班天數未達289天者。
三、凡有下列情列之一者,不得列入乙+等級 1.全年有事、病假紀錄達7日者。 2.全年有遲到、早退之紀錄達5次者。 3.全年有3次月紀錄未達標。 4.年達成率不及90%
5.全年有警告(含)以上之紀錄達5次者。 6.有曠工之紀錄。
7.全年上班天數未達283天者。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乙等級 1.全年有事、病假紀錄達14日者。 2.全年有遲到、早退之紀錄達12次者。 3.全年有4次月紀錄未達標。 4.年達成率80%以下。
5.全年有警告(含)以上之紀錄達10次者 6.有曠工之紀錄。
7.全年上班天數未達263天者。
第四章 考勤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員工依本章規定執行,特殊職務無法執行本章規定者,另行規定。 第二條:工作時間
一、每月的1日至30日(31日) 二、出勤與休息
員工出勤時間為每周一到周日的上午8:40-下午5:30,(每日中午12:00-13:00為午餐時間)。公休時間為店長安排報請總經理批準。 第三條:考勤方式
一、上下班以打考勤卡為準。
二、應親自打卡,他人不得代打。否則代打人和委托打卡人均以曠工壹日論并記小過一次。 三、員工外出必須填寫外出表。 第四條:考勤呈報
一、各分店應于每月1日下午6:00前,將上月的考勤結果報人事單位。 二、除節假外,超出1號呈報考勤表的單位主管記警告1次。 三、人事部門統計后,交總經理批閱,后轉財務核發薪資。 第五條:異常考勤處理
一、 全勤獎:每月除公司規定的休假,及補休外,均無請假、曠職、遲到、早退人員得給予全勤獎50元。 二、 遲到、早退:
1.遲到:總部和各分店以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為準。每月遲到1次者,扣除全勤獎金50元,不扣除工資。每月遲到第二次者,扣除全勤獎金50元以外,扣除工資20元。每月遲到第三次者,扣除全勤獎金50元以外,再從工資中加扣50元,總共扣除100元。每月遲到第4次者,從基本工資中內扣100元。以此類推,無上限。
2.早退:在公司規定的下班時間之前,非因公事提出離開公司者,視為早退。每月早退1次者,扣除全勤獎金50元。每月早退2次者。扣除全勤獎金50元以外,扣除工資20元。每月早退3次者,扣除全勤獎金50元以外,再從工資內加扣50元,總共扣除100元。每月早退4次者,從基本工資中扣100元。以此類退,無上限。 3.一次性遲到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薪資及全勤獎。
4.各店員工如因未簽到、簽退而被副經理或公司總經理下店巡查時發現,均扣掉該人當天出勤,每扣掉一次,將從該人的當月工資中扣除100元,扣款無下限。 5.嚴重違反者,將參照本規章內的獎懲一章,另案處理。 三、 曠(職)工:
在規定上班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內,無故或沒有事先申請給假而未到公司上班者。 1.上班不上崗或不服從安排,擅離職守。
2.一次性遲到、早退達兩小時不滿四小時者,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當日津貼和全勤獎,曠工一天和三天薪資。
4.連續曠工三天當自動離職,給予解雇,取消各項福利及其他補貼,并應按合同規定做出賠償。
5.年累計曠工達七日者,予以辭退,取消各項福利及其他補貼。
第6條:公司安排的上課、出差、公干等遇到遲到、早退、缺勤等狀況比照正常上班之出勤處理。
第7條:加班
一、 職工因公司業務需要,配合公司工作,在規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者為加班、加點,其
區分如下:
申請加班的條件:
1.加點: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 2.加班:在工作假日及節假日之工作時間。
二、加班、加點時間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不滿半小時之加班加點不列入計算。 三、加班、加點形式:
1.加班加點必須向所在部門主管提交申請,經批準方可。 2.由部門主管統指派。
四、 被指派加班、加點的員工,如因故不能加班、加點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如有違反一律予以記小過處分。
五、 員工加班、加點、按照本規章內薪資一章中的有關規定核給加班、加點費。
第五章 服務準則
第1條:店堂內行為規范
1.禁止店員上班遲到、早退。有事外出必須向店長請假,經批準方可。 2.禁止店員在店內聚眾談笑,相互聊天,在店堂內打逗,污言穢語。
3.禁止店員在店內互相議論其他同事之是非,及在顧客面前議論其他顧客或同事之是非。 4.禁止店員隨意稱呼同事,店員間必須直呼姓名,與店長交談必須稱呼職位。
5.禁止店員在店內吃除正餐外的任何食物。喝水、用餐必須到指定地點,特殊情況必須向店長請示,經批準方可。
6.禁止店員用公司電話辦私事、聊天,接聽電話無事即掛。(注:如果店員正在接待顧客,必須得到客人同意后,才可接聽電話)。
7.禁止店員在店趴、靠柜臺。迎接客人必須起立,客人沒有坐下,店員不能坐。 8.禁止店員在店內吃早餐。店員上班進入店內必須立即更換制服,穿戴整齊。 9.禁止店員在店門口吸煙、聊天。
10. 禁止店員對外泄露公司營業額及公司機密。
11. 禁止店員之間相互搶業績,給他人做業績,互相詢問業績。
12. 禁止店員之間互相詢問個人工資收入,及打探其他店員工資收入。
13. 店員必須時刻保持自己的制服平整、干凈,儀容整潔(注:店員不能留怪異發型,不能染發,不能留胡須;女店員必須化淡妝,不能留指甲及涂指甲油,頭發過肩者在店內必須扎起,不能留披肩發;不能穿涼鞋、拖鞋、布鞋或后跟過高的高跟鞋上班)。 14. 店員必須時刻保持自己衛生責任區的清潔,及店堂內的清潔整齊。
15. 店員必須嚴格按照唯尊公司的各項作業流程進行操作。用完樣機必須放回原位,各項器材必須放回初始位置。
16. 店員必須熟知店內貨物價格和各項活動方案,遇到特殊情況必須向店長請示(注:如果店長不在,必須向上一級主管請示)不能擅自做主。
17. 店員必須聽從店長指示,店長分配的工作必須及時完成。如果店員有意見不能與店長發生爭執,必須向公司人事部門提出申請。
18. 店員必須在下班后收拾妥當店內一切物品。各種儀器設備必須復原,及套好防塵罩,檢查店內的水、電設施,確保無誤后方可離店。
19. 店員如果有有利于公司發展的建議或意見應及時向店長或公司人事部門提出,一經采用,按照公司的“獎懲規定”給予獎勵。
20. 店員間必須營造和諧的氣氛,精誠團結,相互合作,積極進取。 21. 接聽電話要使用規范用語:“喂,您好”
第2條:收銀員工作制度
1.收款找零動作麻利,準確無誤。對客人要有良好的服務態度,使用禮貌用語:“收您**元”,“找您**元”,“請您拿好錢”等。 2.接、找顧客錢要使用雙手。 3.保持收銀臺衛生區的整潔干凈。
4.必須清楚整潔的記錄各項賬務,保存好各項賬務。
5.每天早上必須及時向公司財務部門轉交頭天的門市單據,每日下班必須核對當天收入,保證無誤后,應向店長匯報當日收支情況及必須將當日現金收入存入保險柜內。 6.接聽電話必須使用公司用語“喂,您好”
7.及時完成自己的各種工作,做好各項傳達工作。
8.不能向店員泄露個人業績,保守公司及單店的財務機密。
9.協助店長做好店內的一切財務工作遇到問題及時向公司財務部門匯報。 第3條:工程師工作制度
1.時刻保持工作區域的干凈整潔,及時清洗,保養各儀器設備。 2.嚴格按照公司的驗機流程進行操作。
3.驗機前必須要對新機進行檢查。開箱要事先講明。
4.驗機完成后,必須進行清理、說明,經過檢驗后,方可交給顧客。 5.驗機工具用后必須放回原位,用完機器要隨時關機。
6.必須及時完成驗機的工作,不能后拖。遇到問題及時向當事人員反映 。
7.驗機失敗時,必須如實填寫返庫單,在當天交給庫房入賬,不能隱瞞、謊報。遇到問題及時向當事人員反映。
8.每日必須完成轉天待取的機器及當日應該完成的工作,清整工作區,關閉儀器,確保一切無誤后方可下班。
第4條:公司員工行為規范
1.進入公司上班,必須統一著工裝,保持容貌整潔。 2.嚴禁遲到、早退、有事外出,需填寫外出表 3.服從公司各項決定,嚴守公司機密。 4.絕對禁止接收廠商之不當饋贈。 5.隨時保持辦公室的整潔。
6.聽從主管之工作安排,及時完成所接受之任務。
第5條 :各分店,門市主管權責 一、分店主任之權責
1.做好各種樣機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店內的各種售后服務工作。
3.聽從店長之工作安排,接受店長對其工作的監督、檢查。
4.協助店長做好店內的管理工作,及時向店長匯報自己所作的各項工作,及所遇的問題。 5.嚴禁擅作主張,獨自處理店內所遇之問題。 6.協調店內員工關系,做好思想溝通工作。
7.身為公司干部,服從公司的各項指令,一切行事以公司的利益為重。嚴禁作出任何有損公司行為之事。
二、分店店長之權責
1.安排好店內員工的各項工作及休息時間。 2.做好店內各項監督管理工作。
3.定期做好店內員工的各種專業技能培訓教育。 4.管理好單店各種費用支出。
5.給予公司之必要的經營策劃建議。 6.負責店內的各項維修和商品陳列工作。 7.嚴禁在庫存管理和財務制度上徇私舞弊。
8.嚴禁在店員出勤、考核及資金分配上徇私情,不公平處理。 9.嚴禁對重大事故隱瞞不報,或抵毀事實真相假報、謊報。 10. 嚴禁接受供貨商之不當招待,禮物。
11. 嚴禁不經過公司同意,從供貨商私自進貨銷售。
12. 嚴禁對店員打、罵等非人道待遇,或不調查清楚事實真相故意偏袒維護店 員。 第六章 獎懲規定 第1條:目的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士氣,維持紀律,公司設立獎懲制度,以激勵員工努力工作,對怠工違紀予處罰。 第2條:獎懲分類 一、 榮譽上之獎懲:
1.獎勵:分為表揚、嘉獎、小功、大功及特別獎勵五種。 2.懲罰:分為警告、訓誡、小過、大過四種。 二、 實質上之獎懲:
1.獎勵:獎金、加薪、獎牌及獎品等。
2.懲罰:扣薪、降薪、降職、免職、開除等。 第3條:獎懲方式 一、 獎懲之提報:
1.各店面一級主管向人事單位提報該單位員工之獎懲建議。 2.各店面主管之獎懲建議由直屬主管提報。 3.經理理,副總經理由總經理審理。
二、獎懲流程:人事單位于接獲獎懲建議時,應會同該單位主管參酌獎懲人平日表現并檢齊具體事實資料后,專呈最高主管。
三、 獎懲經議決后,應分送人事單位及當事人并予公布。但情形特殊者不予公布。特殊情況可由總經理另案處理。 第4條:獎勵規定
凡本公司員工有下列事項經查驗屬實者,應予獎勵。 一、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應予表揚: 1.每月工作認真負責,沒有出現事故。 2.工作熱情主動,受到同事肯定。 二、 有一列事實之一者,應予嘉獎:
1. 服務勤奮,全年未曾請假及遲到、早退者。
2. 應報各種文書報表如期抄送,全年未曾延緩或發生錯誤者。
3. 年度內在本崗位工作認真負責,沒有受到警告(含)以上等處罰,屢次受到店內表揚者。
4. 維護團體榮譽,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者。 5. 領導有方,使業務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6. 參與求援工作,精神可嘉者。
7. 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能為從業人員之楷模者。
8. 其他類似之行為者。
三、 有下列事實者,應予以小功:
1. 操守廉潔、品德良好、有特殊事跡應予表揚者。
2. 能善意檢舉其他人員之不正當行為,對公司有相當利益者。 3. 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績效者。
4. 參與災變求援工作,主動積極,并處置得當者。 5. 其他類似之行為者。
四、 有下次列事實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1. 對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權益之事能事先舉報或阻止,使公司減免重大損失者。 2. 應付非常事變處置得宜,減免本公司重大損失者。 3. 對公司之經營與管理能發掘重大死角,并獲改善者。 4. 因個人之服務社會公益形成輿論,造成公司良好名譽者。 5. 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采納確有成績者。 6. 其他類似之行為者。
五、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應予特別獎勵: 1. 年度內記滿兩大功者。 2. 服務滿十五年者。
3. 十年內未曾受警告以上處分者。 4. 連續兩年特優考績者。 5. 連續五年甲等考績者。 每5條:懲罰規定
凡本公司員工違反下列事項經查驗屬實者,應予以懲處。總經理可視實際狀況嚴重性而加重或減輕懲罰。
一、 有下列事實這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有不良嗜好,行為不檢者。 2.浪費或迫害公務者。 3.違反公司《服務準則》,不思悔改者。 4.在公司內收聽股票行情者。 5.或其他公司認定情節嚴重者。
二、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予以訓誡: 1.公司公文執行不利者。 2.遲到早退每月超過三次者。
3.違反公司《服務準則》情節較重者。
4.對公司制度,上級交辦任務,要求推廣不利,造成管理混亂者。 5.辦事拖拉或積壓文件,影響工作處理時效者。 6.對同事惡意攻擊,誣陷,作偽證,制造事端者。
7.遇有意外重大問題而隱瞞真相,不向上級及時報告者。 8.言行失檢,態度傲慢,經勸導仍不服從者。 9.或其他公司認定情節嚴重者。
三、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工作懈怠誤事,誤時而致損失者。
2.經常遲到早退,或連續曠職達三日以上者。 3.違反公司《服務準則》情節嚴重者。
4.拒絕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督導或者無理取鬧者。
5.利用公司設備制造私人物件或委托他人制造者。 6.上班時間擅離崗位,影響本職工作者。 7.捏造不實報表,紀錄或口供蒙蔽上級者。 8.或其他公司認定情節嚴重者。
四、 有下列事實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持有或吸食違禁藥品者。
2.造謠生事挑撥是非,使公司蒙受重損失者。 3.服務惡劣,或與顧客發生爭吵事件者。 4.接受與職務有關之不當饋贈者。
5.泄漏公司機密或招搖撞騙有損公司聲譽,接受廠商不當招待者。 6.酗酒滋事,打架或行為粗暴,擾亂秩序、脅迫公司同事者。
7.違反公司《服務準則》情節重大者。
8.擅離職守致使變故,或工作失職,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者。 9.其他公司認定情節嚴重者。 第6條:獎懲累計規定
一、 表揚一次,獎勵10元
年度內小功三次累計為大功一次。 年度內大功二次,得予特別獎勵。 二、 懲罰:
警告一次,罰款10元
年度內受到訓戒(含)以上的處罰者,不享有職位升遷及加薪待遇。 年度內小過兩次累計大過一次。 年度內大過一次者,得予免職。 第7條:獎勵金額規定
一、 獎勵:嘉獎一次50元。 小功一次200元。 大功一次500元。
特別獎勵按具體情況給予必要獎勵。 注:嘉獎(含)以上的獎勵由公司負擔。 二、 懲罰:訓戒一次,罰款50元。 小過一次100元。 大過一次200元。
三、 表揚、警告由店長掌控,每月底報公司人事課。嘉獎(含)以上的獎勵和訓戒(含)以上的處罰由各店長報公司人事課,經公司批準方可執行。 第8條:特別處理
一、 對于弄虛造假,騙取獎勵的員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二、 對于濫用職權,利用處分員工進行打擊報復或對應處分的員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三、 貪污,侵占公款或財務,竊取或泄漏公司之機密者,脅迫公司員工,主管或暴力行為者,得送司法機關偵辦。
四、 總經理有權視事件的具體情況,給予特殊處理。 第七章 解職
第1條:除死亡為當然之解職外,本公司之解職區分為下列四種:
一、 退休:本公司之退休條例視實際需要另訂之。 二、 辭職:
1.員工因病或事無法繼續服務者,得以書面呈請上級核準,公司內部一切事項交接清楚后,方得離職,所有員工均須于三十天前提出離職申請。
2.申請離職的員工須于遞交離職申請的一周之內到公司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逾期不予補辦,逾期者當月工資(獎金)視為離職者本人自動放棄,公司不再追發。
三、停職: 1.員工因病或事,超過規定期限或其他不得已之事故。得申請留職停薪,(期最長為三個月),公司亦得以命令行之。
2.員工有觸犯法律之嫌,情節重大或被拘役者,本公司得令其停薪。唯有被停職之員工于被偵查終結被宣叛無罪時,一個月得申請復職,否則視為離職。 3.員工無法配合公司政策或屢勸未改進者,公司得命令其停薪。 4.員工無法勝任公司為之安排之工作者。
四.免職:員工違反規章情節重大,或年度內有有大過者,應予以免職,被免職員工之薪資,計發至發令日為止,并不得申請公司其他福利。
第2條: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停止職務。 一.因有案在身,尚未結案者。
二.違紀失職涉有重大嫌疑,尚未查者。
三.因故不能執行職務者,經判決無罪或查明無確實證據得以復職,視情況需要補發停職期間之薪資。 第3條:開除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應予開除,案情重大者,送公安機關嚴辦,并做違約賠款。 一、員工被記大過一次者。
二、對上級領導及其家屬或其他職工施加暴力或有重侮之行為者。 三、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被拘役或勞動教養者。
四、在公司內聚眾鬧事,酗酒,同事間爭吵,打架或煽動怠工、罷工有具體事實者。 五、利用公司名義在外造謠撞騙,使公司蒙受名譽或經濟損害者。 六、侵占公款、公物者。
七、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或未經許可擅自翻閱、抄錄、翻印公司文件者。 八、偽造或盜用公司公章或者偽造公司文件者。
九、連續曠工達3天(含)或一年同累計曠工7天(含)者。 十、偷竊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十一、 未經公司允許,在外從事第二職業或其他非法經營活動者。 十二、 對人事上必要性之調動未申訴正當理由,而故意不服從者。
十三、 有貪污,投機倒把,走私犯私,行賄受賄,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亂紀之行為者。 十四、 按照公司(考績)規定,未達標者。 十五、 試用期內被認定為不合格者。
十六、 個人檔案未能如期送達公司的指定人才(勞動)市場,未申訴正當理由者。
第4條:凡經解職之員工應辦妥交接手續,填寫交接單,一切清點無誤后,始得離職,否則財務部將不發給其當月薪資,其單位接收人和主管應付管理疏忽然職責,計申式一次。 第5條:解職后再復職之員工,前此之年資不予計算,并需經三個月之試用期始成為正式員工。
第6條:本章內其他未盡事宜,公司總經理有權做出相應處理。
第八章 調 職 第1條:調職與升遷
一、 人事單位及總經理依各單位主管所提出之申請,參酌其業務所需及人力運用之計劃,予以調遷員工之職務或工作服務地點,除有正當理由的申請復議外,被調任之員工不可借故推諉。
二、 員工接到調職通知后,應立即辦妥移交的手續,并應按照指定時間內到任新職。零售店管理制度 三、 調任人員應按照到任日期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三日不到任,經確認為曠職者,視同自動離職。產生嚴重后果者,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 調任人員在接任者未到職前而離職時,其職務暫由其主管或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員代理之。
五、 調任人員因調任所需交通費用,憑《人事調職令》而由新單位支付。 第2條:移交
一、凡經營下列各項事務者,于調職、離職時應將所執掌之業務及經營之財務詳細列冊一式三份,以辦理移交手續。
1.現款、有價證券、帳表憑證及所有關于財務方面的事物。 2.倉儲、資財、樣機、財務及設備。 3.執照、戳記等。
4.圖書、規章、文書等。 5.檔案證件等。 6.重要經營資料。
二、 接任人員對于移交事項如查有遺漏或手續未妥時,應立即會同前任人員及監交人員會同核算,并于核結后立即補辦完畢,前任人員如有補交事項,應依期限補交,不得拖延。移交清冊核對無誤后,由移交人、接手人、監交人簽字,一份存移交人,一份存接收入,一份存檔于人事單位。 第3條:升遷
一、 升遷途徑:本公司員工之晉升分為兩種: 1.職務之晉升:
專員 主任 店長 副經理 經理 總經理助理 副總經理 總經理 2.業務員之晉升:
儲備產品經理 二級業務員 一級業務員 高級業務員(技術師) 資深業務員(技術師) 三、升遷辦法
1.按照職務之晉升人員均由總經理因各崗位人員情況,會同各部門主管意見后做出決定。 2.按照業務之晉升人員均比照本規章之考核一章辦理。 第九章 考 核 第1條:目的
為促進工作質量及效率,使員工在工作中不斷提升自己的業務素質,除留職停薪尚未復職及試用未滿期之員工外,其他員工均列入考核。
第2條:業務員與店長各科目單項考核內容(包含相關內容) 一、 商品知識:
1.公司主營產品的特點、產地、賣點、歷史、促銷信息等; 2.競品品牌歷史、產地、特點,價格、店面位置、促銷信息。 二、 銷售技巧:
1.禮儀、標準話術(接待顧客、送走顧客等)待客準備,打烊處理;工作前準備;成交要領。
2.如何應對不同類型的顧客;顧客抱怨處理方法及流程。
3.顧客行為與銷售,售后服務處理,顧客抱怨處理及資料建檔。 第3條:考核時間安排 每月份進行考核
每月的考核內容以當月培訓內容為主,加入以前培訓過的部分內容
第4條:考核通過之員工,由公司以公文形式通知公司內全體員工,并按照公文上面規定時間起,領取相應之職務加薪。 第5條:正式員工參加各單項技能考核成績極差或在一個年度內多項不能通過者將影響年底調薪。
第6條:公司下發的重要資料,將以店內交接方式進行下發。 第10章 福利 第1條:禮金種類
一、 生日禮金:正式員工生日時贈送禮金60元 二、 結婚禮金
注:在公司工作期間領過結婚禮金的員工,再次結婚時將不享有此項禮金。
三、 生育禮金
注:1、員工配偶生育,按員工工級別提取禮金的斗數發放。 2、員工生育第二胎,將不再享有此項禮金。 四、 慰問金
享受范圍:員工之配偶、親生父母、親生子女喪之者。 第2條:禮金發放形式
1.如果員工和其配偶均在本公司服務,其生育禮金、結婚禮金、慰問金,只得有一位員工提出申領。
2.除生日禮金在當月薪資中發放外,結婚禮金、慰問金均由營運部向財務部支領現金,再轉交當事人;生育禮金待其本人產假期滿復職后,持子女出生證明支領本金。 第3條:申領禮金之審核:
生育禮金,結婚禮金,慰問金之申領審核以員工提交的請假單和規定要求之證明為準則。證明出據不齊者,公司人事部門有權拒絕發給職工之上述禮金 生育禮金……………出具子女出生證明 結婚禮金……………出具本人結婚證 慰問金………………出具死亡證明
第4條:員工在留職停薪期間,將不享有各項禮金及保險待遇. 第5條:保險
一、 成為正式員工后,將按照員工工作所在地勞動部門規定的保險種類及基數給員工
保險。
二、 各種保險的具體起止基數,金額由公司發布公文通知。 三、 員工解職后,公司不再提供保險待遇。
四、 在未與公司交接清楚公司內部工作者,公司有權扣留其各種保險的憑據,至交清為止。
五、 員工檔案未放在公司指定之存檔地點,或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者公司有權拒上其保險。
第6條:未盡事宜,公司經以其他規定另行之。 第十一章 電腦管理
為了確保公司各部門用的電腦正常運營,特制定本規定。 第1條:硬件 一、公司各部門及各分店的電腦硬件配備為公司的固定資產,公司所有同仁都必須正確操作使用及維護,不可蓄意破壞。
二、各硬件設備(鼠標,鍵盤,顯示器,打印機)由于操作不當造成的壞,由當事人賠償。 三、機箱不得隨意打開,機箱內的配備不得隨意拆改。 第2條:軟件及電腦內部資料
一、 除總公司在安裝電腦硬件時所安裝之電腦軟件外,不可私自安裝其它軟件。如須安裝業務上需要的軟件,需獲得總公司資主管許可,經批準才可安裝。私自安裝軟件者記小過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如因私自安裝軟件而使公司蒙受有形或無形損失的,嚴重者可免職。 二、 公司電腦為商業事物專用,除此之外不可作其他用途,不可這裝游戲軟件,更不可在上班、下班時間性使用電腦玩游戲或其他用途,違者記小過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三、 電腦內的資料為公司重要資產,公司各部門為專人配備的電腦未經當事人許可其他人不可使用,違者記小過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四、 各分店除店長,主任及店長指定的電腦使用人員外,其他人不準使用電腦,違者記小過一次,并處以 100元罰款。
五、 如有故意破壞電腦內部資料,或盜取拷貝資者,視同偷盜,給予開除、嚴重者移交公安部門查辦。 第3條:資料存檔
一、 公司的電腦資料檔案必須每個工人周備檔一次,重要資料要做到立即備檔。 二、 重要資料要設密保護,密碼要交該區最高主管統一保管。 第4條:電腦保養
一、 每天開機后,掃描病毒。
二、 任何軟體磁片使用前,都必須用掃毒軟件掃過。 三、 按使用程序開關機器。 四、 定期擦拭機器外殼。 第十二章 制服管理
為了樹立公司和個人的良好形象,公司要求全體員工在工作時間,業務培訓,各種例會等公司統一安排的活動內必須穿著整齊的制服,并配戴胸卡。 第1條:制服包括
男員工:長袖襯衣,短袖襯衣各兩件;長褲2條、西裝(上裝)一件、領帶一條、領扣和胸卡各一個。
女員工:長袖襯衣、短袖襯衣各兩件,長褲2條,短裙兩條、西裝(上裝)一件,領結一條,領扣和胸卡各一個。
第2條:新進員制服領取辦法
一、新進員工報到時,自行購買襯衣2件,領取胸卡。
二、員工制服按報到時季節購買,西褲(短裙)需要按照公司要求自備。 第3條:制服要求
三、 除襯衣由員工自行購買外,西褲、西裝,短裙均由公司統一提供樣式,購買由員工自身購買。
四、 西裝、西褲、短裙款式由公司統一規定。如員工沒有按照公司要求購買制服,此員工將不予上崗,并以曠工論處。 第4條:制服報銷辦法
一、 新進員工,試工期結束轉為正式員工后,由公司按照200元標準,每月提供西裝,西褲(短裙)等補助費用20元/月,予以10個月補滿。
二、 正式員工工作滿一個工作年度后,由公司提供一條西褲/短裙。夏、冬兩季提供長、短襯衣各一件。
三、 正式員工工作滿兩個工作年度后,由公司提供西裝一套。 第5條:員工離職,應將公司發給的襯衣、領帶(領結)、領扣、胸卡交還公司總務部門。襯衣、領帶(領結)應洗凈、熨干、否則總務可拒收,后果自負。與有物品缺失、損壞、染色需按照公司規定價格賠償。所做西裝西褲(短裙)由員工自留。
第6條:如員工制服在未到更換期發生損壞,丟失的應及時到總務部門購買(憑財務收款收據)。
第7條:相關物品價格如下:
領帶:38元/條 襯衫:78元/件 胸卡:50元/個 領扣:4.5元/個 第8條:制服款式
西裝(上衣)為單排兩粒扣(最多三粒)開衩,不開衩、西褲為傳統西褲左右各一個口袋,臀部各一個口袋(女員工西褲后面沒有口袋) 短裙為連腰,不開衩,膝上一寸或過膝。
第9條:員工在應該穿著制服的場所,沒有統一著裝,應立即更換制服,所浪費的時間按照曠工論處。
第10條:正式員工上班所穿的制服沒有按照規定款式制作,當日時間按照曠工論處,直至達到公司要求為止。
第11條:制服的尺寸,號碼以各分店(各部門)為單位進行統計,匯總上報部務部門。制服的統計,發放,協調等管理均由總務部門負責。
第12條:總務部門組織做制服前,須列詳細名單,數量報總經理核準。 第13條:領帶、領結、領扣,每年一月份發放各一,不足一年不發放。 第十三章 附則 第1條:凡本公司之人事作業程序均應依本人事管理規章辦理。如有疑義時得由人事主管解釋應用。如有未盡事宜,需上報總經理補充修正。
第2條:本管理規章經由經營會議核定,交由總經理公布后開始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3條:本公司在本規章發布實施后,補充發布的規則,事項將以公文形式下發,與本規章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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