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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問責任制
首問責任制
為更好地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問責任制是指外來人員來公司辦事,被詢問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負責人,負責首問責任。首問責任制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含聘用試用期人員)。
(二)首問人的責任:
1、辦事人來我公司咨詢或辦理有關事宜,首問人要主動熱情解答辦事人的咨詢,屬首問人職責范圍內能夠解決的事,應當即辦理,一次性告知有關事項,必要時提供有關資料、表格等。
2、辦事人提出的辦理事項,屬于本部室職責范圍內其他責任人的事,首問人應主動為對方告知或聯系有關經辦責任人。若有關責任人不在或聯系不上的,首問人應向對方說明情況;若對方有需要轉告或日后繼續幫助其聯系的,首問人應將前來辦事人的單位、姓名、聯系電話及擬辦事項等進行登記,并負責轉交(告)經辦負責人;若遇經辦責任人出差或暫無責任及責任不明確的事項,首問人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并給對方答復。
3、屬于本公司其他部室職責范圍事項,首問人要主動告知對方所辦事項的部室,必要時幫助對方聯系相關部室或責任人。
4、辦事人辦理的事項不屬于本公司職責范圍能解決的,首問人應向對方作解釋,并盡自己所知情況給予指導和幫助。
5、首問人在接待辦事人時,應文明禮貌、熱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語,禁用服務忌語,不得冷漠待人,敷衍塞責,辦事拖拉推諉。
(三)首問責任制要求全體人員必須熟悉掌握本職業務,了解公司各部室的崗位職責,強化職業道德意識,樹立為辦事人服務的思想,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技能,不斷提高辦事效率。
(四)對遵守首問責任制的個人,群眾評價好的,單位將予以表揚鼓勵。
(五)對違反首問制被投訴查有實據的,視情節將給予批評教育、通報、直至扣發獎金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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