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辦法(精)
為了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效率,增強公司內部的管理規范,現根據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辦法。本辦法將規范員工的工作時間和考勤管理,以確保公司的正常運營和員工的合理權益。
一、工作時間
所有員工的工作時間將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表執行。具體來說,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6:00。中午休息時間為12:00-13:30。加班時間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進行補償。對于特殊崗位的員工,公司可視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但需提前報備并經上級領導批準。
二、考勤方式
1. 所有員工需使用公司統一提供的考勤系統進行簽到或簽退。如因個人原因使用手機簽到有困難的,可向直屬上級申請手工簽到。
2. 員工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簽到簽退,如超過規定時間,將視為遲到或早退。如因特殊原因造成遲到或早退,需向直屬上級說明情況。
3. 每月最后一天下午5:30之后,員工需確保在規定時間內簽退,否則視為次月遲到。
三、請假制度
員工因故需要請假,需提前向直屬上級提出申請,并按照公司規定的流程辦理相關手續。請假時間超過規定期限需提前申請的,需獲得上級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期間,員工需保持與工作相關的事宜溝通,確保工作不受影響。
四、考勤懲罰
1. 遲到或早退:第一次遲到或早退將口頭警告并扣除當月工資的5%,第二次遲到或早退將扣除當月工資的10%,以此類推。如連續三個月內有多次遲到或早退,公司將考慮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 曠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到一定時間者,視為曠工。曠工期間的工作不計工資,且連續曠工超過三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五天的,公司將考慮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3. 其他:未經上級領導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未經請假擅自參加培訓、會議等公司組織的活動的,一經發現將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五、其他規定
1. 加班:如因工作需要,員工需加班完成工作任務。加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如需調休,需在一個月內完成。
2. 假期抵扣:員工在請假期內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假期期限的,需提前向直屬上級說明情況并獲得批準。原假期未結束而提前結束假期或新假期抵扣原假期的情況需報備部備案。
3. 指紋/面部識別: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部分崗位的員工將采用指紋或面部識別技術進行考勤管理。員工需配合公司的工作安排,及時更新指紋或提供面部信息以便公司進行考勤管理。
4. 監管與公示:人事部將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監管,并將每月的考勤情況公示在公共區域。如有異議,員工可向人事部提出并得到合理解決。
通過本考勤管理辦法的實施,我們期望能夠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積極性,增強公司的管理規范性,同時也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希望所有員工能夠認真遵守本辦法,共同推動公司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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