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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檢修時間及質量管理辦法
為了規范日常檢修,確保檢修單位按時完成檢修項目,保證檢修質量,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經廠部研究決定檢修日期后,各車間要及時報回檢修項目,如在規定時間內報不回者,考核責任車間30~50元,項目報回后,設備科要及時整理,根據檢修時間長短決定檢修項目。
2、各生產車間、檢修單位報檢修項目時,要根據檢修項目所需備品、備件的準備情況報項目,如因備品、備件有誤或準備不到位,延誤檢修時間,視情節給予責任車間50~200元罰款,并扣除該車間主任、副主任績效考核1~3分。
3、檢修過程中,檢修單位要根據檢修時間合理安排檢修項目的進度,如因檢修單位所在車間領導盲目指揮,安排不合理,延誤檢修時間,視情節給予責任人50~200元罰款,并扣除其績效考核1~2分。
4、檢修過程中,發生維修、電氣或自控三個檢修單位有爭議的檢修問題時,爭議雙方需同時在場共同處理,不得互相推諉,扯皮,如由此延誤檢修時間,視情節考核責任人100~300元,并扣除該車間主任、副主任績效考核2~5分。
5、檢修過程中,發現檢修單位員工不服從領導指揮,延誤檢修時間考核責任人50~100元。
6、檢修過程中,設備各部位潤滑要保證潤滑到位,潤滑油量達到規定標準,如發現因潤滑不到位或缺油造成設備損壞,考核責任人50~100元,責任車間100~200元。
7、檢修時,電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停電,認真屢行停電程序,確認檢修設備已停電,因停電不及時推遲檢修時間的,考核責任人50~100元,并考核車間100~200元;如設備需帶電檢修,必須有電器人員監護;送電時要認真屢行停電程序,確認設備上無檢修人員工作方可送電,如因送電及時,影響開機或復風時間,視情節考核責任人50~100元,責任車間200~300元;送電時,設備突然啟動,檢修人員仍在工作,后果嚴重的根據情況另行裁定。
8、檢修完工,檢修人員必須及時對設備進行調試,確認設備無遺留問題,設備負責人進行簽字確認后,檢修人員方可離開工作現場,在主設備運行之前必須進行調試,不得影響整個檢修的總進度,由此影響開機或復風時間,考核責任人50~200元。
9、檢修過程中,如因檢修用機具,如裝載機、叉車調派不及時,延誤檢修時間的,考核責任人50~100元;如因吊具,如天車、電葫蘆等出現問題,延誤檢修時間的,考核責任人50~100元,責任車間100~200元。
10、檢修完工要確定無遺留問題,及時簽字確認,如因不簽字影響開機或復風時間考核責任人30~50元。
11、檢修質量方面,在72小時之內不得發生重復檢修,由此造成設備二次停機考核檢修負責人50~100元,考核檢修單位所在車間100~300元,該車間主任、副主任績效考核扣除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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