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經典)員工管理辦法14篇
員工管理辦法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員工工資管理,完善薪資分配體制,結合酒店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市有關勞動人事政策和結合本企業文化相關規章制度、商務酒店自身酒店經營規模,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指導思想
在考慮酒店市場銷售占有率和酒店經營的支付能力的基礎上,堅持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不超過酒店經濟效益增長,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酒店勞動生產率增長總量的管理原則。
以員工崗位職責、工作復雜性、工作績效、工作技能、工作態度、勞動強度和工作環境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員工工資適當向風險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的崗位傾斜。
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暢通晉升渠道,調動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僅適應南京商貿商務酒店的酒店的各級員工,薪資管理辦法參照遵照本制度執行。
第四條工資體系
1、為使員工工作績效和職位異動在工資上有所體現,酒店現采用月基本工資加效益提成的工資體系。
2、計件/計時工資制的工資體系。
第二章月薪制
第八條適用范圍
酒店所有員工均為臨時聘用,適用于臨時聘請的酒店所有員工。(酒店員工均為臨時聘請的員工)
外聘管理人員、特聘僅為執行總經理、值班經理級、廚房廚師長,相關部分在依據合同的基礎上,可參照本文使用。
第九條工資模式
工資總額=固定工資+崗位工資+職務津貼+超時津貼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工齡工資+計件工資+計時工資
第十條基本工資
參照市平均生活水平、最低工資標準、員工學歷、工作年限等因素綜合考量確定。具體標準詳見《員工工資確定表》
第十一條職務工資
根據職務性質、崗位責任、工作復雜程度等因素確定,跨多職等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應綜合考慮行業差別、專業差別等因素后,確定其適用的具體職等。具體標準詳見《員工工資確定表》
第十二條工齡工資
為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酒店服務,員工為本公司服務每滿1年,每月計發工齡工資。(不含社會服務年限,見附表工齡工資確定表)
工齡工資計發滿5年不再增長。
員工1年內累計以病事假缺勤1個月以上的,不計當年工齡工資。
員工每月15號(含)前增加1年工齡的,從當月起計發全月的工齡工資,每月15號以后增加1年工齡的,從下月起計發全月的工齡工資。
第十三條績效工資
根據員工當月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和工作方法等因素確定。各職等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詳見《員工確定表》
1、員工的崗位工資+職務津貼+超時津貼,隨員工工作表現、勞動紀律每個月考核后變動或不作變動。
2、督導級(含)以下員工每月的作為工作績效預留金,依據部門經營績效和部門員工離職率、部門管理業績考核指標。結合效益提成的工資體系考核內容。
3、總經理室各級員工的崗位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作為工作績效預留金,依據部門服務經營管理的績效和部門員工離職率、個人管理業績考核指標。結合年終效益提成的工資體系考核內容。
4、員工績效工資=酒店當月經營業績×員工當月績效終評分
績效工資還包括銷售業務提成、項目提成和計件、計時工資三種變通形式。
計件、計時或加班費的員工工資按酒店規定執行,其缺勤時間不在工資中體現。
第十四條津貼
各類津貼津貼包括住房津貼(外地員工自行租房)、職位移動電話津貼、工種需求津貼、工齡津貼、值班津貼、假期調休津貼等形式。實行津貼配給的原則是在經營、管理的需要,是簡化人力資源成本需要的基礎上執行
津貼以各相關部門提出,經總經辦審核并報請酒店執行總經理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為準,其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津貼項目或給予津貼。
給予津貼的理由消失后,即取消該項津貼。
住房津貼:因酒店原因未安排在酒店倒班宿舍內住宿的,可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給予一定金額的津貼。
移動電話津貼:因職位和工作性質需要使用移動電話的,可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總經辦經按程序報批批準后執行。
5、工種需求津貼:相關部門工種不能按規定排班或酒店因崗位需要經協商后的員工,經所在部門認定的,給予一定金額的補償性工資津貼。
6、調休津貼:員工在節假日、公休日加班,在當月應調休無法安排的,員工所在部門,可向總經辦書面提出申請,按照酒店與員工協商的工資標準給予津貼。
第十五條績效獎勵
績效獎勵(包括銷售提成)分為月度和年終考核兩各類型。由酒店考核后,根據其實際情況,進行獎勵或扣列,在薪資管理制度制定體現。
年終效益獎勵依據酒店完成經營自標的具體實施細則,由酒店根據企業盈利狀況制定分配方案,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予以實施。
第四章工資計算
第十六條工資支付
1、凡新進員工,三天試工期,期內不合格可不計發工資。合格后其工資自報到上班之日起開始計算。
2、凡離職員工,于離職之日起停發工資。
3、正常支付:酒店員工工資發放日期,次月10日為工資支付日。
4、非常支付:員工或依靠員工收入維持生計的撫養家屬,遇到結婚、生育、受傷、疾病、意外災害或撫養家屬死亡等非常情況時,可以向酒店申請預支工資標準80%內的工資。但以出勤的時間應得工資的為限。
5、特別支付:員工死亡、離職(不含自動離職)時,從批準之日起,辦理相關手續后,酒店支付該員工已出勤工作日數的工資,或扣還應扣款項。
第十七條月薪制工資按下列方式計算:
1、月薪制員工每月滿勤以30天為標準,如需要按日計算時,可將每月固定工資除以30天得出每日的固定工資。(不能按31天計算)
2、月薪制員工當月出勤天數= 30天―請假天數―2倍曠工天數。
月薪制員工入職、離職時,其當月出勤天數不包括入職以前的當月離職以后的有薪假日,應不予計算工資。
3、月薪制員工當月實發工資總額=(固定工資×當月出勤天數)+(崗位工資+職務津貼+超時津貼)+銷售提成獎勵。
第十八條月薪制員工請假扣減工資特別規定:
1、跨公休日請假的,公休日有薪假日不予計算工資。
2、跨法定假日請假且當月請假天數低于5天的,享有法定假工資,反之則不享有法定假工資。
3、月請假天數達3(含)日的,銷售獎勵工資減半發放,月請假天數超過6日以上的`,銷售獎勵工資不予發放。
4、事假,病假其在請假期間不予以計發任何工資。
5、對員工遲到、早退、曠工等缺勤情形,扣減工資當依酒店考勤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下列情況對員工的工資不予扣減:
1、工傷醫療期間;30天內發全工資,30天后發基本工資部分。
2、按出差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出差手續的;
3、按考勤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外出登記手續的。
第五章薪資確定及異動
第二十條新進員工
新進員工工資由用人部門、總經辦按照《員工錄用申請表》、《員工職務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表》和實際情況提出薪資建議,報執行總經理總經理核準。值班經理、外聘,特聘員工的工資標準,由執行總經理審核后,報酒店分管領導批準。
第二十一條薪資異動
1、基于酒店業績成長和社會消費水平的變動,以及員工工作年限形成的工資曲線,對于員工在工作上努力程度,員工崗位變動時,有工資異動必要時,可對員工工資實施加算或減算處理。包括定期調薪、特別調薪、升等/晉級調薪和降等/降級調薪以及工齡異動、津貼異動等異動類型。
2、定期調薪是酒店在以下情況下,對員工基本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薪幅度由酒店執行總經理提出,報分管酒店領導審核,呈報董事會批準后予以實施。酒店在每年把開業后3個月的(第四個月的1日,)根據上一個年度營業目標達成率,并參照當地消費水平變化等多項因素,由酒店提出底薪調整幅度。
3、特別調薪是指酒店對具備以下事由的員工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薪幅度由員工所屬部門提出,呈報執行總經理批準。調薪于批準之指定日期起實施。
4、員工現有工資水平與同行業工資水平落差過大,由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工資調整幅度。
5、某個員工在職期間職位發生變化,部門可向酒店提出底薪調整申請,經考核后,按照《員工工資確定表》提出底薪調整幅度。
6、試用期轉正/晉級調薪,是對具備以下事由的員工進行職級或職級上調,具體調薪幅度由員工所在部門,依照各工資等級標準評核后,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附件交總經辦審核,并報執行總經理批準。調薪于批準之實施日期起執行。
1)工作業績突出;
2)專業技能進步顯著;
3)對酒店有卓越貢獻;
4)試用期屆滿,確有調薪必要的;
5)其它原因的職務異動;
7、員工職級晉升按下列標準辦理;
1)原來支付的職務工資,高于所晉升職位等級中最低職級的職務工資時,仍按原職務工資在新的職等中重新歸入某個職級。如果所晉升職等中沒有與原職務工資相同的職級,則按相近的原則,歸入職務工資較高的職級。
2)原來支付的職務工資,未達到所晉升職等中最低職級的職務工資時,按所晉升職等中最低職級歸級。
3)降等/降級調薪是對具備以下事由的員工進行職等或職級下調,具體調薪幅度由員工所在部門,依照各等級標準評核后,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交總經辦審核并呈報總經理批準。調薪于批準之實施日期起執行。
4)工作業績較差;
5)工作技能明顯不符合所任職等職級;
6)工作態度極其惡劣;
7)試用期屆滿,確有薪資下調必要的;
8)其他原因的職位異動:
8、津貼異動是對符合津貼給付或取消條件的某個員工,由總經辦或員工所在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并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呈執行總經理批準。調薪于批準之實施日期起執行。
9、工齡異動是對符合工齡工資給付條件的某個員工,由其所屬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呈執行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二條員工所領工資包括以下項目:
1、無論外聘、特聘、正常聘用的員工均為稅后工資。
2、社會保險中個人繳納部分
3、員工所領工資應扣除符合酒店規定的各類扣款。
第二十三條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單上簽字(蓋章)確認。
1、每次領取現金工資時應當面點清,如發現金額不符,應當場提出糾正要求,否則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體系的改變
酒店可根據實際經營、管理情況的需要,需求對某部門的員工采取“計件/計時制”工資計算方式。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附表:《員工薪資確定表》《工齡工資確定表》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解釋權、修改權屬于酒店總經辦,并報請董事會辦公會議審核,經董事長批準后頒布執行,修改時亦同。
員工管理辦法 篇2
第一條為規范XX國際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勞動用工,保障醫院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制定的勞動合同文本,是醫院與職工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醫院依據勞動合同對職工進行管理,職工依據勞動合同履行職責并使自己的權益得到法律保護。
第三條職工享有國家規定的勞動、學習、培訓、休息的權利和義務,有參加醫院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物質獎勵的權利。
第四條醫院和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文本中的規定辦理。
第五條職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有權了解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職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醫院應當如實告知職工。
醫院在招聘用職工時,有權了解勞動者的年齡、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并查驗有關證件,被聘用者應如實說明和提供。由于勞動者自己提供給醫院的所在具體地址等資料不詳或者有誤而造成的后果由勞動者自己來承擔。
本人不愿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尚未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予錄用。
第六條新招聘職工,經考核合格,被醫院正式錄用之日起,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醫院以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并經醫院與職工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醫院與職工各執一份。
第七條除勞動合同文本規定的條款內容外,醫院與職工可以協商約定培訓、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具體約定的其他事項主要是:
1、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與甲方簽訂的相關補充協議書都作為本勞動合同的補充。
2、甲方將根據崗位和乙方的需要,為乙方出資提供專項培訓。并與乙方訂立協議,同時約定服務期及乙方違反約定服務期應承擔的違約金。
3、對負有保密義務的職工,同時要與醫院簽訂保密協議。
4、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對乙方予以崗位變動時,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其勞動合同中的工作內容。
5、外派、外借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由醫院與其所在工作單位一方簽訂外派、外借工作協議,協議由本醫院人力資源部保存。
6、乙方離職時,應歸還聘用期間因工作需要領用的物品、交接有關工作和業務資料并結清所有債務。
第八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情況與職工協商確定:
1、所有職工第一次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的,其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
2、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時,經雙方協商,期限為三至五年。
3、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的,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4、因特殊工作需要,以完成一項工作任務為目的招聘(用)人員,可以簽訂以完成一項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職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醫院與職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職工在醫院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連續與醫院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職工沒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
第十條對初次就業、再次就業或改變勞動崗位(工種)的職工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執行。試用期的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放。
試用期內不符合醫院錄用條件的:如偽造學歷、證書、簡歷;隱藏病史或受傷經歷;未達到工作目標或不符合崗位職責要求;非因工傷原因不能提供勞動義務的;試用期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的等,醫院則提前3天通知本人解除試用期。
第十一條考慮到每月要對職工考核、計稅和繳納各項社會保險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0日。
第十二條醫院人事部門自勞動合同訂立之日起30日內,向市勞動保障部門辦理職工的勞動合同備案及社會保險等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醫院人事部門應當建立職工名冊、檔案備查。職工應如實的.向醫院人事部門提供所需的各種證件和資料。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續簽和終止的辦理:
醫院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或終止條件出現時的前一個月內,由醫院人事部門就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書面通知職工:
1、如醫院與員工雙方都有意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收到《勞動合同到期通知書》后的十五天內,由本人填寫《勞動合同續簽申請表》,經所在部門的主管領導和醫院領導簽署意見,同時經過考核,本人能較好地勝任本職工作,符合續簽勞動合同條件和工作需要,報醫院法人代表簽字同意后,醫院與其續簽勞動合同;
2、如本人不愿意與醫院續簽勞動合同的,則職工在收到《勞動合同到期通知書》后的十五天內書面告知醫院,待勞動合同期滿之日,到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3、如醫院不愿意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的,則由人事部門出具的《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告知職工,待勞動合同到期之日,到人事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4、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手續辦妥以后,醫院以發文的形式,正式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
5、醫院人事部門開具失業證明,同時將各項社會保險和其他相關證明交給本人,并在十五天內將其檔案轉到__市(或__區)人才交流中心。
第十五條醫院在不降低各項待遇的前提下,職工提出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醫院(先提交給所在工作部門,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送醫院人事部門),人事部門在收到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的五日(試用期二天日)內發出《對員工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回復》,就職工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與職工進行協商。經協商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門通知職工所在部門和本人辦理工作移交等離職手續。
第十六條由醫院提出與職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職工,職工在收到醫院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的五日內應對醫院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予以回復,同時就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與職工進行協商。經協商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同意解除的,由人事部門通知職工所在部門和本人辦理工作移交等離職手續。并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外),支付職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經濟補償金,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醫院應支付職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1、醫院和職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由職工提出的,則不作經濟補償);
2、勞動合同期滿的;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四十條規定。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醫院和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醫院和職工各執一份。
第二十條對執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產后哺乳一年期)內勞動合同期雖滿,不能終止其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自動延續到哺乳期滿。
第二十一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按勞動部發布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醫療期。凡進入醫療期的職工,必須與醫院簽訂醫療期協議。如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期雖滿,但醫療期未滿,不能終止其勞動合同,應自動延續到醫療期滿。
第二十二條醫院為職工出資提供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技術培訓的,應與該職工訂立協議,并約定服務期。
職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醫院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超過醫院提供的培訓費用。醫院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按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醫院與職工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職工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醫院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醫院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同時就違反保守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設定違約金。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職工,醫院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其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職工因退休(職)、開除、除名、自動離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被追究刑事責任、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而解除合同的等,則不享受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五條勞動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醫院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嘉興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定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法規和醫院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今后法律、法規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二○○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員工管理辦法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與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和市場競爭要求相適應的機構效益評價和員工管理機制,改革我市農村信用社員工薪酬分配辦法,發揮員工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員工是指與市聯社簽訂《勞動合同》的中層(含)以下在崗干部職工;所稱機構是指市聯社直管的信用社(營業部、貸款中心)和分社。
第三條機構等級員工等級是指根據預先設定的考核指標體系,采用百分制考核方式,通過對直管機構及在崗員工進行定性和定量考核而確定的機構經營管理級次和員工綜合素質等級。
第四條機構等級是確定機構負責人年薪標準及員工等級占比的依據,員工等級是確定員工年薪標準的依據。
第五條實行員工等級年薪遵循的原則:
(一)以業績為中心確定員工等級,體現不同等級員工薪酬有別的原則。
(二)以效益為中心確定信用社等級,體現不同等級社之間負責人薪酬有別和各等級員工比例有別的原則。
�。ㄈ⿲嵭械燃壞陮�、考核制度,薪酬隨級別波動的原則。
(四)等級評定和薪酬考核公開透明、公平合理的原則。
�。ㄎ澹┬匠旰怂愫椭Ц秷猿窒葘徲�,后兌現的原則。
第二章機構等級的確定及待遇
第六條信用社(含直管分社,下同)等級考核方法
�。ㄒ唬┬庞蒙绲燃壱腊俜挚己说梅侄嗌俅_定。具體標準如下表:
考核得分120分以上(含)100-119分(均含)80—99分(均含)79分(含)以下
機構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二)信用社等級考核指標分為計分指標和倒扣分指標,其中:計分指標為100分,倒扣分指標為30分。
第七條信用社等級按自評申報-聯社審定的程序進行。
第八條確定等級信用社待遇遵循信用社等級越高,負責人待遇相對高,本社高級別員工占比相對高,反之則低的原則。不同等級信用社負責人各年度薪酬標準依據全轄經營效益狀況確定。不同等級信用社員工級別比例分配見下表:
機構等級一級員工二級員工三級員工四級員工五級員工六級員工
比例比例比例比例比例比例
一級信用社聯社評定255025—聯社評定
二級信用社聯社評定15403510聯社評定
三級信用社聯社評定10304515聯社評定
四級信用社聯社評定5205520聯社評定
聯社機關聯社評定3050——聯社評定
第九條城區各單一組織資金的分社等級確定及待遇。
(一)同時具備存款總額3000萬元(不含)以上和人均存款600萬元(不含)以上條件的,比照三級信用社各等級員工比例確定員工級別,負責人享受一級員工待遇。
(二)低于第(一)款標準任何一項的,比照四級信用社各等級員工比例確定員工級別,負責人享受二級員工待遇。
第三章員工等級確定及待遇
第十條員工等級確定
員工等級確定程序按照公開考試——自評申報——民主測評——業績考核——單位負責人評價——信用社評定小組評定——市聯社終審定級的步驟進行。
各社評定的各等級員工數量不得突破市聯社下達的計劃。
第十一條全市信用社員工共劃分6個等級。各等級員工薪酬標準依據各年度經營效益狀況合理確定。
第十二條20__年起,因年齡限制不再擔任中層管理干部正職和具有特殊貢獻的員工及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可評定為一級員工,其評定權在市聯社,因年齡限制不再擔任中層管理干部副職的員工掛靠二級員工待遇標準�,F任聯社中層干部正、副職任職期間享受崗位職務年薪,離職時若無升、降級情節,統一確定為二、三級員工,享受已定級別相應的年薪工資待遇。
凡具有以下情節的員工為六級員工:崗位技能考試不及格的末位2名員工;因違規違紀受記過(不含)以上處分的員工;試用期滿并轉正,首次確定等級的員工(試用期內執行省聯社規定的工資政策)。
第十三條為照顧山區信用社員工待遇,凡在山區和半山區信用社工作的員工等級年薪標準,按所評定級別上浮0。5—1級執行。
享受上浮一級的單位有:潘灣信用社、王畈信用社。
享受上浮半級的單位有:聶河信用社、五眼泉信用社、松木坪信用社、高壩州信用社、紅花信用社、洋溪信用社、大堰信用分社。
第四章員工等級年薪考核計發
第十四條等級年薪的構成:等級年薪標準由等級基薪和風險年薪兩部分組成。
�。ㄒ唬┑燃壔绞悄甓裙ぷ鞯幕緢蟪�,根據員工等級確定年薪標準,等級基薪占等級年薪總額的'30%。
�。ǘ╋L險年薪是年度工作的風險報酬,根據員工等級確定年薪標準,風險年薪占年薪總額的70%。
第十五條員工等級年薪考核,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考核,按季兌現”,即:市聯社根據各單位不同等級員工數量和年薪工資標準,核定各單位工資總額,依據市聯社各年度制定的經營管理績效考核方案執行。單位負責人等級薪酬由聯社直接計發到人,一般員工等級薪酬由各單位依據內部《責任書》進行考核分配。
第五章等級升降和年審制度
第十六條實行等級年審制度。信用社等級和員工等級按自然年度為考核期進行年審,在年審時以已評定級別為基礎,結合升降級情節,確定員工下一年度等級;依據信用社等級評定標準,結合當年經營管理績效,重新確定下一年度信用社等級,年審截止時間為次年2月底以前。
第十七條實行員工等級升降制度。
�。ㄒ唬┓簿哂邢铝星楣澲坏膯T工,聯社考評委員會可給予適當降級處理:
1、受到警告或記過處分的員工等級降低1級;受到記大過處分或年度考評不合格的員工,在處分期內執行六級員工待遇標準,解除處分或正式上崗后重新確定級別。受到留用察看和待崗處分的員工從處分次月起,每月只發280元生活保障工資,解除處分或重新上崗后,執行六級員工待遇。
2、當年單位出現“四類案件”和經濟案件及重大責任事故,責任
人以外的所有員工普降1級。
3、當年經營目標考核平均得分在65分及以下或出現經營虧損的信用社員工等級從次年起普降1級。
4、出現違反規章制度行為或對違規行為知情不報,視情節對相關責任人等級降低0。5—1級。
(二)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員工,經聯社考評委員會批準可給予適當升級獎勵:
1、當年工作受到地市級總結和推廣的信用社,獎勵20員工提高一級的指標,各等級員工之間平均分配,連續兩年考核為優秀的員工優先享受獎勵晉級。
2、其他有突出貢獻者,由考評委員會決定可給予提高一定級別的獎勵。
(三)同時具有升、降級多種情形的,均擇其高的標準執行,同時具有升級和降級情節的,按只降不升的原則執行,升級最高到一級。
第十八條實行信用社等級升降制度。根據對等級信用社年審結果,對其級別進行升降,升級最高到一級,降級最低到四級。符合第十七條第二款第1、2、3項條件的信用社,在評定的等級信用社考核得分基礎上分別獎勵5分、10分、15分后確定信用社下年度等級。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各種專項獎金的兌現辦法原則上比照本辦法員工等級年薪標準差別系數考核計發,上級對聯社領導班子獎勵按獎勵單位的分配要求執行。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不得參與本單位職工的工資和獎金分配。
第二十條員工調動到本市內其他信用社,其已評定等級依然有效,從調入日起,上浮級別執行調入單位的級別上浮標準;
第二十一條員工因公負傷休假、病假、事假和女職工生育期間的薪酬待遇按《宜*市農村信用社勞動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對在實行等級年薪過程中有虛報、謊報等弄虛作假行為騙取年薪所得的單位和個人,將取消當年實行等級年薪資格,對已發年薪予以追回,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經聯社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修改和解釋權在市聯社考評委員會,與本辦法有關的《辦法》、《細則》和《方案》均為本《辦法》組成部分。在實施過程中若與上級管理部門規定相抵觸的,按上級管理部門規定做相應調整。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可以在不突破聯社考核兌現年薪總額的前提下,結合實際制定內部考核實施細則并報聯社批準后實施。
員工管理辦法 篇4
1.總則
為保證公司人員相對穩定、維護正常人才流動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2.辭職程序
(1)員工應于辭職前至少1個月向其主管及總經理提出辭職請求。
(2)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辭職員工填寫辭職申請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
(4)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則辦理離職移交手續。公司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5)在所以必須的離職手續辦妥后,到財務部領取工資。
(6)公司可出具辭職人員在公司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3.離職談話
(1)員工辭職時,該部門經理與辭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賹彶槠鋭趧雍贤�
�、趯彶槲募�、資料的所有權。
�、蹖彶槠淞私夤久孛艿某潭取�
④審查其掌握工作、進度和角色。
�、蓐U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記錄共同簽字,并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2)員工辭職時,人力資源部經理應與辭職人進行談話,交接工作包括:
�、偈栈貑T工工作證、識別證、鑰匙、名片等。
�、趯彶閱T工的`福利狀況。
�、刍卮饐T工可能有的問題。
�、苷髑髮镜脑u價和建議。
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記錄共同簽字,并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3)辭職員工因故不能親臨公司會談,因通過電話會談。
4.辭職手續
(1)辭職員工應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①公司的文件資料、電腦磁片。
�、诠镜捻椖抠Y料。
�、酃緝r值在5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
④公司工作證、名片、識別證、鑰匙。
�、莨痉峙涫褂玫能囕v、住房。
�、奁渌麑儆诠镜呢斘�。
(2)清算財物部門的領借款手續。
(3)轉調人事關系、檔案、黨團關系、保險關系。
(4)辭職人員若到競爭對手公司就職,應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專有資料。
(5)辭職人員不能親自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寄回有關公司物品,或請人代理交接工作。
5.工資福利結算
(1)辭職人員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
(2)辭職一個結算款項。
①結算工資。
�、趹玫降形词褂玫哪晷菁贂r間。
�、蹜段锤兜莫劷�、傭金。
④公司拖欠一個的其他款項。
須扣除以下項目:
①一個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罰金。
②員工對公司未交接手續的賠償金、抵押金。
③原承諾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
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辦理手續。
員工管理辦法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滿足公司持續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管理,實現集團公司員工招聘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實行員工招聘制度,不斷改善和優化人才隊伍結構,實現企業內部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通過公開招聘,吸引和選拔所需各類人才,為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提供人才保證。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直屬單位,適用的招聘崗位包括集團公司各單位管理權限范圍內的各層級管理、技術、業務、采購等崗位。
第四條本辦法中所指員工招聘包括對外社會招聘和應屆畢業生招聘,涵蓋計劃、招募、甄選、聘用、報到等全過程。
第二章招聘原則及條件
第五條員工招聘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ㄒ唬┓蠘I務發展和人力資源規劃要求,嚴格控制人員增長的原則;
�。ǘ┕_、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ㄈ┑虏偶鎮�、量才聘用的原則;
�。ㄋ模┤藛T與崗位相互匹配的原則。
第六條員工招聘應堅持嚴格的選拔標準。用人標準主要依據招聘崗位對任職者的要求,即知識、技術、能力、經驗、個性心理素質以及與公司文化的相容性等,同時注重專業素質、發展潛力和求職動機。
第七條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ㄒ唬┳袷貒曳煞ㄒ�,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道德素質;
(二)符合應聘崗位任職條件要求,專業對口,素質測評及面試成績優良;
�。ㄈ⿷腹驹瓌t上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他崗位人員的學歷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確定;
(四)社會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男性不超過45歲,女性不超過40歲;
(五)身心健康。
�。⿲τ谑袌鼋洜I、網絡管理、資本運營等崗位需要的特殊人才,如確屬綜合素質好、能力突出且經驗豐富的,經招聘單位綜合考評小組推薦并報請招聘單位領導研究同意后,應聘條件可適當放寬。
第三章招聘工作的組織和審批
第八條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客觀公正,各單位應根據招聘崗位的實際需要,成立由各級領導、人事部門以及用人單位(部門)相關人員、外聘咨詢專家等各方面人員組成的綜合考評小組。
第九條綜合考評小組通過綜合面試對應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承擔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基本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包括與崗位有關的知識、經驗、能力、性格和價值觀等基本情況);根據面試情況進行總體評價打分;根據評分結果研究提出聘用人選建議。
第十條集團公司各單位招聘計劃和人選確定,須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管理規定報批。
第十一條為總體掌握集團公司各單位員工招聘情況,各單位應在每年元月底前將本年度員工招聘計劃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四章招聘程序
第十二條員工招聘的主要流程包括:制定招聘計劃、組織招募活動、測評篩選、綜合面試、考察通知。
(一)制定招聘計劃。各單位應緊密圍繞企業經營發展目標和近期工作重點,科學進行本單位人力資源總體規劃和人才需求預測,在確保業務發展需要的前提下嚴格控制人員總量增長,制定招聘計劃。
�。ǘ┙M織招募活動。各單位可根據招聘崗位的實際需要,通過報刊、人才招聘會以及專門人才機構等各種媒介和渠道發布招聘信息;進行初步篩選等。
(三)測評篩選。為確保員工招聘質量,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對應聘申請人進行素質測評和專業知識、業務技能考試。素質測評和考試成績均達到優良者方可進入綜合面試。
�。ㄋ模┚C合面試。綜合面試是對應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并決定是否聘用的重要環節。招聘單位綜合考評小組通過答辯或情景模擬等多種方式,全面考察應聘人的.綜合素質與業務能力,并集體研究提出聘用人選建議。
�。ㄎ澹┛疾焱ㄖ�。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對擬聘用人選進行背景、現實表現和人事檔案的審查了解,在審查、體檢合格并履行審批程序后,發給單位聘用通知書。
第十三條根據需要,員工招聘的信息發布、報名篩選、素質測評等工作可委托國家有關部門、專業咨詢機構或人才招聘網站等單位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集團公司各單位招聘員工時,應對應聘人員提供的證書、證明進行嚴格審查、認證,必要時可委托有關專門機構進行驗證,以防止弄虛作假情況的發生。
第十五條社會應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出具原所在工作單位開具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未辦理相關手續的人員不得聘用。
第十六條已通知正式聘用的人員,應在聘用通知書規定期限內到應聘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第五章招聘人員的管理
第十七條對于經研究同意聘用的應屆畢業生,招聘單位應與其簽訂由用人單位、畢業院校、畢業生本人三方共同簽署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如違反協議書條款約定,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已簽約應屆畢業生一般不允許在集團公司內變更簽約單位。
應屆畢業生需持《高等院校畢業生派遣報到證》并在規定期限內到應聘單位報到。
第十八條新員工聘用后,招聘單位應從用工之日起及時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和集團公司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和招聘單位有關規定,新招聘畢業生應實行見習期或考察期制度。見習期或考察期滿,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應及時對其進行業績考核鑒定。
見習期或考察期滿考核合格者,依照招聘單位有關規定享受與同崗位人員相同的薪資福利待遇。
第二十條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新招聘員工,招聘單位應安排其到基層單位實習半年以上。
第二十一條新聘用員工的人事檔案可采取人事代理方式委托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第二十二條關于招聘外省(區、市)員工的戶籍問題,按照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因工作需要,集團公司各單位招聘外籍員工時,須按照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根據集團公司導企業領人員任職回避有關文件規定,應聘人如屬于任職回避親屬關系范圍的,不得應聘。
第二十五條在員工招聘工作中,如發現單位或個人違反招聘管理辦法和有關工作紀律,將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六條各單位應依據本辦法,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中若今后與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相違背,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員工管理辦法 篇6
產假
1、順產: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75天;剖腹產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流產:妊娠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終止妊娠)者,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視情況給予休假15-45天。
3、懷孕七個月(含以上)的女員工,部門不得安排期從事夜班勞動并在工作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4、懷孕的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5、男員工配偶生育的,公司給予護理假5天。
6、女員工法定婚齡三年以上的為晚育,晚育女員工公司給予產假180天。已婚男員工的配偶符合晚育條件,該員工可享受晚育護理假10天。
7、女員工產假及男員工護理假,假期工資照發。
哺乳假
1、生育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公司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員工在工作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公司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均算作勞動時間。
2、女員工在哺乳期內,部門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和哺乳期內禁止從事的勞動,不得延長其勞動時間和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
3、哺乳假,假期工資照發。
節育手術假
公司員工落實避孕節育措施的,按以下規定休假,工資照發:
放置宮內節育器,休假2天;
取宮內節育器,休假2天;
結扎輸卵管,休假20天;
結扎輸精管,休假20天;
5、落實其他避孕節育措施的,可以根據醫療機構證明,公司視情況將另行給予若干休假。
第十一條事假
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年休假者,須在年休假用完后請事假。
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第十二條工傷假(20xx年1月1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工作保險條例》)
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總經辦,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總經辦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者或者情況特殊,經哈爾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員工管理辦法 篇7
第一條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服從組織安排,遇事要請(銷),假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二條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做到飯熟菜香、味美可口、飯菜定量、食品足稱、平等待人。
第三條遵守財經紀律。員工就餐一律收(繳)飯菜票,禁止收取現金。炊事人員按規定每月交繳就餐費,嚴格登記手續。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須按規定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進庫的.物品。
第四條堅持實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賬物相符。每月盤點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賬目,接受員工的監督。
第五條愛護公物。食堂的一切設備、餐具有登記,有賬目,不貪小便宜,對放置在公共場所內的任何物件(公家或個人),不得隨便搬動或拿作它用。對無故損壞各類設備、餐具者,要照價賠償。
第六條做好炊事人員的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準在食堂工作。
第七條計劃采購,嚴禁采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第八條安排好員工就餐排隊問題,縮短排隊時間,按時開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譜,早、午、晚餐品種要多式樣,提高烹調技術,改善員工伙食。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就餐和臨時客餐,可事前進行預約和通知。
第九條做好安排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嚴禁隨帶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第十條加強管理,團結協作,嚴格執行各類規章制度,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員工管理辦法 篇8
1 目的
建立公司合理化建議提出、采納和獎勵程序,以確保公司的持續改進。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任何員工或集體對公司生存和發展所提出的建議。
3 相關部門職責
質量部負責合理化建議的收集整理工作,并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對合理化建議進行評審和采納。同時質量部提合理化建議的獎勵辦法,以保障員工對參與公司管理的熱情。
其余部門負責參與合理化建議評審和實施。
4 工作程序
4.1 定義
合理化建議是指任何員工個人或集體對公司生產、經營或管理的任何環節所提出的、超出其職責范圍以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進方法和措施。
4.2 提出
4.2.1 合理化空白建議單放置于各辦公室,員工可隨時領取。質量部負責確保任何員工都能隨時得到合理化空白建議單。
4.2.2 需要時員工可隨時從各辦公室領取空白建議單加以填寫,以提出對公司經營管理各方面的建議,填寫需注意:
a) 必須填寫建議姓名和日期;
b) 在“現狀分析”一欄中應對現狀加以說明,并對其產生的原因和將導致的隱患加以分析;
c) 在“期望或目標”一欄中應清楚說明建議者希望通過采取一定改進措施后應達到的具體目標;
d) 在“實施辦法”一欄中,建議者應清楚說明為達到其目標,應采取的具體措施和步驟,該措施應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2.3 填寫完整的合理化建議單,由建議者交給質量部。
4.3 評審
4.3.1 質量部負責組織對員工合理化建議的評審工作。評審可采取有關部門人員簽署意見或召開合理化建議評審會進行討論的方式進行,由質量部負責確定具體方法。
4.3.2 評審人員應對合理化建議的可行性、經濟性、安全性和時效性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作出采納與否的結論,結論應填寫于合理化建議單中并由評審人員簽字認可。
4.3.3 辦公室應根據評審過程和結論填寫評審意見。當合理化建議被采納時,評審意見應有具體實施計劃,以便合理化建議的落實;當合理化建議不予采納時,評審意見應有不被采納的具體原因解釋,以便于建議者接受。
4.4 采納
4.4.1 對于可行性、經濟性和安全性檢查效果明顯的建議,由質量部制定實施計劃包括實施時間、進度、方法和責任人后轉交責任人進行實施。
4.4.2 對于不可明確預測實施效果的建議,質量部負責制定相應的.試驗或試行方案,在小范圍內對實施效果加以驗證后確定具體實施方案。
4.4.3 質量部負責對合理化建議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效果跟蹤。
4.4.4 不論合理化建議采納與否,質量部負責在評審工作完成后,將填寫完整的合理化建議單復印一份交還建議者,并當面向其解釋不采納原因或詳細實施計劃,以便建議者了解其建議的落實情況。
4.5 獎勵
4.5.1 提出獎
一經確認建議符合合理化建議定義,由質量部負責對每項建議提出頒發獎勵金額,報有關領導批準。該獎金由質量部每月統計,從財務部領取現金發放。
4.5.2 采納獎
a) 對于有明確計算經濟效益的建議一經采納實施,由質量部負責一次性頒發獎勵20-50元,重大改進可獎勵100-200元。
b) 對于經濟效益可預測的合理化建議,其獎勵金額為經濟效益的5%,但最低不少于20元,最高不大于20,000元;
c) 根據預測結果,合計獎勵金額少于100元者一次性發放,大于100元者第一次給予50%獎勵(不低于100元),其余部分滿一年后經財務部核算真實效益后予以發放;
員工管理辦法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基金會人員相對穩定、維護人才正常流動秩序,保護基金會和員工的法定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辭職程序
第二條 員工應于辭職前至少1個月向其主管或秘書長提出辭職請求。
第三條 秘書長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條 辭職員工填寫辭職申請表,經秘書長簽署意見后,報理事會審批。
第五條 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則辦理離職移交手續。基金會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第六條 在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辦妥后,到財務部清算工資。
第七條 基金會可出具辭職人員在基金會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第三章 離職談話
第八條 員工辭職時,主管負責人與辭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1. 審查其勞動合同;
2. 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
3. 審查其了解基金會秘密的程度;
4. 審查其掌管工作、進度和角色;
5. 闡明基金會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領導共同簽字,基金會和離職員工各執一份。
第九條 員工辭職時,必須進行工作移交,內容包括:
1.征求離職員工對基金會的評價及建議;
2.收回員工工作證、鑰匙、公務護照、文件資料等;
3.收回其他屬于基金會的各類財物。
第四章 辭職手續
第十條 清算財務部門的領借款、報銷手續。
第十一條 轉調人事關系、檔案、黨團關系、保險關系。
第十二條 辭職員工不得帶走基金會的紙質和電子文件資料,不得泄漏基金會的機密事項。
第十三條 辭職人員不能親自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寄回有關基金會的`物品,或請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 工資福利結算
第十四條 辭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
第十五條 辭職員工清算款項:
1.清算工資;
2.應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時間;
3.應付未付的獎金、傭金;
4.辭職補償金。按國家規定,每年公司工齡補貼1個月、最多不超過24個月的本人工資;
5.基金會拖欠員工的其他款項。
須扣除以下項目:
1.員工拖欠未付的基金會借款、罰金;
2.員工對基金會未交接手續的賠償金、抵押金;
3.原承諾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
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辦理手續。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辭職手續辦理完畢后,辭職者即與基金會脫離勞動關系,基金會亦不受理在3個月內提出的復職要求。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基金會負責解釋、補充,經理事會批準后執行。
員工管理辦法 篇10
為了鼓勵先進,充分發揮榜樣模范作用,不斷增強企業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訂此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員工、生產工廠一線員工,經理級(含)以上人員不參加評選。
二、評選條件
1、基本條件
優秀員工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連續工作1年以上;
遵守考勤紀律,月出勤率平均在95%以上;
品德端正,遵紀守法,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服從整體安排,
愛崗敬業,完全勝任本職工作,能較好完成工作任務。
2、優先評選條件
在基本條件已具備的`條件下,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員工可優先參與評比,經綜合評價后擇優確定人選。
A、在部門或車間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成效如節約成本,提高效率。
B、個人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獲得重大獎勵和表彰。
C、努力提高自身素質,通過自學或其它形式獲得更高一級的學歷或學位。
三、評選時間
評選時間為每年1月份,一年集中評選一次;集團各部、各子公司在上年度12月以前完成內部優秀員工評選并上報總部行政部。
四、評選人數
原則上集團總部2名、亞達工廠3名、鑫達2名、亞鑫1名
五、評選方式:
由部門員工無記名推選與部門經理推薦確認相結合。
員工管理辦法 篇11
為維護公司的正常工作程序,有序管理,確保公司每個員工能端正態度,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公司員工管理辦法規范。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員工每日工作時間為7.5小時(具體工作時間具體公司規定)。
1、上午:8:30-12:00
2、12:00-13:30為午餐休息
3、下午:13:30-18:00為工作時間
二、考勤管理
1、考勤要求: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人臉識別打卡,遲到3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視作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含)視為曠工。
2、員工病假/事假需要提前請假,并告知上級領導,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緊急突發事故需請假者,可以先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請假單》后補。
4、出差員工應該和HR說明情況,并做好考勤登記。
三、遲到和早退
未按照規定的上班時間,視為遲到;未按照規定的下班時間,視為早退,處理如下:
1、遲到5分鐘(含),扣款10元;
2、遲到5分種--30分鐘(含)50元;
3、遲到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
四、曠工
1、未經請假就擅自離崗、請假期滿未到崗、不服從工作崗位分配及調動、未按照公司規定打卡簽到等,視為曠工。
2、每曠工一天,扣除當天工資并罰款200元,以視懲戒。當月連續3天曠工者,公司有權終止勞動合同,并不做任何工資補償。
3、因曠工造成公司的經濟損失,公司保留追究的權利,必要時要求責任人進行賠償。
4、未按要求請假、銷假手續不完善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工作紀律
全體員工應以高度的工作熱情和良好的工作態度,立足崗位,履行好職責,服從工作安排,確保企業高效運作,對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有重大作用。
1、工作期間,要求公司全體員工正裝,著裝大方得體,整齊,對樹立企業良好的形象有積極作用。
2、工作期間,不得閑聊一切與工作不相關的.任務、話題,一經發現,嚴懲不貸。
3、工作期間,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4、工作期間,不得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特別是與公司有競爭性的工作。
5、工作人員應時刻保持工作區域衛生,管理好公司財產,不得隨意損壞及破壞。
6、工作期間應按照規定佩戴工作證,未佩戴工作證者,每次罰款100元并進行督導文化教育。
六、加班和值班
1、加班員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在下班后或者節假日后繼續工作,視為加班,但是有以下3種情況不視為加班:
�。�1)因公司布置工作,是個人工作效率或者未能完成,導致的加班,不視為加班;
(2)公司規定的午休時間,不視為加班;
�。�3)公司未安排,員工自行加班,不視為加班。(員工加班可以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調休,也可以按照工資進行補償,具體看公司文明規定)
2、值班節假日放假期間,公司需要員工進行接聽電話、接待客戶等,而進行輪流值班的人員,視為值班,值班期間應做好相對應的工作安排。(值班人員的補貼標準是100元/天,不過具體還是得根據公司具體情況)
七、入職、轉正和離職
1、入職,新員工應及時辦理入職手續,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并提供以下資料:
�。�1)一存彩色照片
�。�2)身份證正反復印件
�。�3)銀行卡正反復印件
(4)畢業證復印件及相關專業的證書
2、轉正員工使用期滿,根據HR及相關部門評估,評估合格者可以轉正,并辦好錄用手續;對評估不合格的員工及員工在試用期不滿意者,給予辦理離職手續。
3、離職
�。�1)員工提出離職申請·由員工填寫《員工辭職申請書》上交領導審批;·部門領導對申請進行批復,其中包括同意、工作交接、離職時間;·員工辦理離職手續。
(2)公司辭退員工由HR填寫《員工解雇通知書》,其中包括解雇的理由、離職時間、工作交接、工資補償等。
八、工資結算
公司全體員工按照固定工資+浮動績效,其中浮動績效上級領導根據本月工作進行總結,打分,再進行工資結算。另外,每個固定15號發放工資,如遇到節假日,提前1-2個工作日進行發放。本辦法自20xx年X月X日開始執行,最終解釋權歸人事部。
員工管理辦法 篇12
1、按時開、關燈,督促學生按時起居。每天早晨起床鈴響后。管理員要催促學生盡快起床;每天晚上就寢前10分鐘,男、女管理員要到各寢室檢查督促學生按時應寢。
2、每學期開學,管理員應安排好各班的宿舍,并統計好各宿舍人數。
3、督促學生搞好寢室衛生及內務整理,每天定時檢查并將寢室衛生及財產損壞、內務整理欠佳的情況及時通知班主任安排整改,每天將情況如實匯總交學校團支部。學校定時抽查寢室衛生及內務整理。
4、嚴格執行學校作息時間的規定,定時開關宿舍大門,學生未到開門時間需要進入宿舍的必須持班主任或科任教師證明。
5、認真登記學生家長來校探訪記錄,熱情接待家長,防止不法分子冒充家長到宿舍滋事 。
6、認真執行查房制度,每天登記因病逗留宿舍的學生、無事不到班上上課的學生,不按時起居的`學生,在宿舍內違紀的學生等,并將情況及時告知班主任,每周匯總上報學校團支部。
7、遵守值班紀律,不準無故離開崗位。如因特殊情況,需暫時離開宿舍,應找人代理事務,并向校長請假,告知離開宿舍時間。
8、嚴肅工作紀律,不準與學生稱兄道弟,不準拉幫結伙,不準講有辱學校的話,不準做有害學校的事。
9、關心愛護學生,多做學生思想工作,遇事沉著、冷靜,不簡單粗暴。
10、學生就寢后,管理員應巡視寢室,維護就寢紀律,檢查學生就寢人數,對沒有回宿舍的學生要及時通知班主任并作記錄 。
11、管理員應搞好自己宿舍內衛生及內務整理,堅持每天打掃 。
12、管理員要及時了解每層樓的供水、供電情況,對學生浪費水的情況應制止,并作記錄登記 。
13、在宿舍內對有困難和有病的學生要及時提供幫助,并及時通知班主任 。
14、管理員每天要檢查各宿舍的財產情況,如有損壞要及時登記,并通知班主任 。
15、宿舍內學生吵鬧、大聲喊叫、跳動、打球等過激行為應給予制止 。
16、嚴防宿舍內打架、敲詐事件的發生,如有學生打架、敲詐,管理員立即制止 。
17、管理員要了解本棟宿舍學生的基本情況,特別是經常違紀的宿舍和學生,重點做思想工作 。
18、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亂接電線等危險行為,管理員必須督促到位或者及時制止。
19、管理員在全校不放假時正常上班,有年級放假時宿舍要留管理員正常值班,雙休日正常值班。
員工管理辦法 篇13
第一節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系,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4、公司內有親屬關系的員工應回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蜃C明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2、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系中,若發生回扣或傭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發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于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怪發,女士不留怪異發型,不濃妝艷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并轉告20xx商貿公司員工管理制度20xx商貿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嘩。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閑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并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并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復印、傳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咨詢不屬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并且合理,按規定辦。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并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范,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一、獎懲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跡者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采納后具有成效者4、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6、遇有突變,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8、為社會做出貢獻,并為公司贏得榮譽者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通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3、貪污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5、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制造事端,查證確鑿者7、工作時間內打架斗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10、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13、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16、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19、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對象:(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2)學習培訓機會(3)職務晉升、加薪(4)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過�?上嗷サ窒墓^如下:(1)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2)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3)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于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記過三次等于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公司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后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余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后,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后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辭職管理: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準。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人事部門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20xx商貿公司員工管理制度人力資源。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辭退管理;1、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2、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員工管理辦法 篇14
為增強辦公室工作人員的組織紀律,強化內部管理,改進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效能,進一步提高廣大干部職工的全局意識、服務意識和整體素質,根據桐梓縣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請假制度
一、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有事臨時外出,必須請假。
二、本人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等情況需請假的,須按規定經本人申請,按規定天數寫出請假條,按事假程序審批,書面請假并經辦公室負責任和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辦公室存檔備查,其他情況原則上不準請假。
三、病假須以縣級以上(包含縣級)醫院證明為依據,按允許天數休息。如需住院治療的人員,須出具醫院出具的證明。
四、請、銷假制度及審批權限
1.工作人員請假,由本人事先填寫《請假條》,辦公室責任人根據實際情況簽署意見,報領導審批。
2.請假半天由辦公室責任人簽字批準,請假一天由大隊長簽字批準,請假一天以上由分管局領導簽字批準,并逐級上報依次簽字。
3.因故不能在假畢后上班者,須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征得分管局領導同意后,方可繼續休假。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完善請假手續的,可先電話請假,在假畢后及時完善請假手續。
4.請假人員在完善請假手續后,一律將請假條交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未完善請假手續及未將請假條交辦公室考勤人員處,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辦公室考勤人員應如實做好考勤記錄,一月一匯總,并將匯總情況及時報出入境大隊,考勤納入出入境大隊二級考核。
六、公休假按桐梓縣公安局民(輔)警公休制度執行。
考勤制度
一、干部職工必須按頒布的休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否則為不按時上下班。
二、干部職工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職工上下班主動簽到,如果不簽到又不說明理由的,按曠工處理。職工出差、下鄉、外出辦事的,必須向辦公室說明出差、下鄉、外出辦事的'地點和事由。
三、干部職工均實行考勤制�?记谟赊k公室統一負責,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并將考核情況通知其所在單位。
四、全體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遲到早退。職工遲到、早退、病假、事假、曠工情況納入年終考核,作為年終評選先進個人和核定年終達標獎的主要依據。
五、辦公室負責做好職工節假日加班、夜間值班的登記工作,報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后備案。
工作紀律
一、堅決服從領導,聽從領導安排。
二、忠于職守,愛崗敬業,勤奮工作,服從單位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三、遵守保密規定,妥善保管文件資料。履行職責,加強防盜、防火等安全工作。
四、召開的各種會議,不準遲到、早退、缺席,有事需向分管領導請假;手機一律關機或調為震動,無特殊情況不得打、接手機。
五、工作時間不得處理私事、接待親友,未經批準不得將親友帶入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嚴禁玩游戲、下載電影、進行網上購物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六、衣著得體,干凈整潔。進入工作崗位,不許穿拖鞋、異裝;保持工作場所和辦公設施用品的整潔。
七、不得無故串崗、聚眾聊天談笑、爭執吵鬧、高聲喧嘩。
如違反上述紀律要求,情節輕微的,首次違反,給予批評教育;兩次以上出現違紀行為,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并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部門造成不良影響的,除責令做出書面檢查,予以通報批評外,還將聯系其所在單位,嚴格按相關要求,取消其本年度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崗位聘用、工資晉升等方面的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以上工作制度及相關要求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管理辦】相關文章:
管理辦工作計劃02-04
創新管理,辦優質幼兒園10-06
農村道路管理辦工作總結范文09-12
《動物檢疫管理辦》學習心得范文09-11
進行科學管理 提高辦園質量10-06
鄉鎮“教辦”撤消后的鄉鎮教育管理10-02
小區服務管理100個怎么辦10-25
小區服務管理100個怎么辦11-26
政府辦科員工作總結及打算08-18
員工管理方案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