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的調查報告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對我們來說并不陌生,報告包含標題、正文、結尾等。那么大家知道標準正式的報告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盡職的調查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盡職的調查報告1
1、工作范圍及內容
受江蘇xxxxxx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委托,我們對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xxx公司”)進行了財務盡職調查。根據約定,納入本次財務盡職調查范圍為xxxxxx公司及其子公司,調查期間為20xx年度、20xx年度及20xx年1-5月份。
本次財務盡職調查關注的事項包括:公司歷史沿革,盈利模式,財務狀況,盈利狀況,關聯方及關聯交易,財務會計核算,稅項,以往接受外部審計情況等。我們在現場調查工作中發現的除上述事項之外的重要財務及稅務問題我們亦將予以關注。
我們的調查程序主要是獲取并審閱相關資料,網絡搜索核對相關資料,了解行業信息,與治理層及經營管理人員進行訪談,了解生產經營情況、業務經營模式、主要客戶及供應商,分析業務及財務數據,評價內部控制,抽查重要合同等業務資料,了解關聯方關系及交易,了解以往接受外部審計的情況,分析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對獨立性的影響,分析業務復雜性和財務可審性等。
本次盡職調查我們獲取的主要資料如下:資料類別基本資料資料內容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銷售政策、銷售模式等業務資料等20xx年-20xx年5月兩年一期的審計報告初稿、銷售合同、生產成本資料、財務資料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稅務資料所得稅申報表、營業稅納稅申報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等其他資料主要客戶和供應商情況;員工、管理層人數;以及其他非財務信息
2、限制我們工作的因素
公司提供的20xx年-20xx年5月的二年一期審計報告初稿非正式稿,可能與后期出具的正式報告有差異。
3、報告使用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的調查工作并非執行審計或審閱程序,因而不能亦不會提供與審計或審閱服務相同程序的保障,不會對獲取的信息發表審計或審閱意見。我們的資料信息來源于公司提供的資料、訪談記錄和公司管理層的口頭說明與解釋。
我們并沒有執行任何審計性質的工作,也沒有對本報告內的`財務或其他資料執行任何核對或驗證程序(除非另有指明)。因此,除非另外指明,我們不對本報告內的資料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承擔責任和作出聲明。
我們沒有向目標公司的管理層出示本報告,以澄清當中的事實、確認當中是否存在重大遺漏或本報告是否真實、公允地反映了該公司最近的經營業績、業務狀況和前景。
報告概要
概要是對本次財務盡職調查關鍵點的概括與匯總,是財務盡職調查報告正文及附件內容的濃縮和提煉,旨在使報告使用者在較短時間內能夠對本次財務盡職調查的結果形成總體輪廓,欲了解本次財務盡職調查的全面情況,請認真閱讀財務盡職調查報告全文。
本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序言:主要介紹了我們的工作范圍和限制因素。
第二部分-報告概要:概括了本報告的重點內容。
第三部分-正文
一、公司基本情況:概述了目標公司的基本信息、歷史沿革、主要股東情況。
二、公司經營情況:概述了目標公司的核心技術、主要資質、商標注冊、主要產品、主要工藝流程、業務范圍、業務模式、銷售及采購情況、存貨特點、成本構成、主要客戶及供應商情況等。
三、財務信息分析:了解公司使用的會計準則、財務軟件使用情況及會計核算等;并對歷史業務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資料主要來源于公司提供的歷史財務數據;以往外部審計情況。
四、稅項:了解公司涉及主要稅項、稅率及優惠政策,稅費計征及計算的復雜性等情況。
五、或有事項
六、關聯方關系及交易:分析公司關聯方及關聯方交易。
七、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匯總分析盡職調查發現的問題和初步處理建議。
八、需強調事項
如前所述,我們取得的資料和與管理層的接觸是非常有限的,一些很重要的分析無法進行。我們在本報告的“七、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集中列示并逐一分析了我們在工作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盡職的調查報告2
一、盡職調查的目的
簡單講,盡職調查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對稱。融資方的情況只有通過詳盡的、專業的調查才能摸清楚。
1、發現項目或企業內在價值
投資者和融資方站在不同的角度分析企業的內在價值,往往會出現偏差,融資方可能高估也可能低估了企業的內在價值。因為企業內在價值不僅取決于當前的財務賬面價值,同時也取決于未來的收益。對企業內在價值進行評估和考量必須建立在盡職調查基礎上。
2、判明潛在的致命缺陷及對預期投資的可能影響
從投資者角度講,盡職調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因為任何項目都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比如,融資方過往財務賬冊的準確性;投資之后,公司的主要員工、供應商和顧客是否會繼續留下來;相關資產是否具有融資方賦予的相應價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導致融資方運營或財務運作出現問題的因素。
3、為投資方案設計做準備
融資方通常會對企業各項風險因素有很清楚的了解,而投資者則沒有。因而,投資者有必要通過實施盡職調查來補救雙方在信息獲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過盡職調查明確了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買賣雙方便可以就相關風險和義務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同時投資者可以決定在何種條件下繼續進行投資活動。
二、盡職調查的流程
盡職調查的范圍很廣,調查對象的規模亦千差萬別,每一個盡職調查項目均是獨一無二的。對于一個重大投資項目,盡職調查通常需經歷以下程序:
立項—成立工作小組—擬定調查計劃—整理/匯總資料—撰寫調查報告—內部復核—遞交匯報—歸檔管理—參與投資方案設計。
1專業人員項目立項后加入工作小組實施盡職調查2擬訂計劃需建立在充分了解投資目的和目標企業組織架構基礎上3盡職調查報告必須通過復核程序后方能提交。
三、盡職調查的方法
1、審閱文件資料
通過公司工商注冊、財務報告、業務文件、法律合同等各項資料審閱,發現異常及重大問題。
2、參考外部信息
通過網絡、行業雜志、業內人士等信息渠道,了解公司及其所處行業的情況。
3、相關人員訪談
與企業內部各層級、各職能人員,以及中介機構的充分溝通。
4、企業實地調查
查看企業廠房、土地、設備、產品和存貨等實物資產。
5、小組內部溝通
調查小組成員來自不同背景及專業,其相互溝通也是達成調查目的的方法。
四、盡職調查遵循的原則
1證偽原則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場,循著“問題-懷疑-取證”的思路展開盡職調查,用經驗和事實來發覺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2實事求是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依據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投資理念和標準,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對目標進行調查,如實反映目標企業的真實情況。
3事必躬親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一定要親臨目標企業現場,進行實地考察、訪談,親身體驗和感受,而不是根據道聽途說下判斷。
4突出重點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發現并重點調查目標企業的技術或產品特點,避免陷入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境地。
5以人為本原則
要求投資經理在對目標企業從技術、產品、市場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的同時,重點注意對管理團隊的創新能力、管理能力、誠信程度的評判。
6橫向比較原則
需要投資經理對同行業的國內外企業發展情況,尤其是結合該行業已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表現進行比較分析,以期發展目標企業的投資價值。
第一部分:公司背景情況
一、公司歷史演變調查
1調查目標
(1)了解公司歷史上的重大事件,檢查其對公司的發展演變和企業文化形成的重大影響;
(2)對公司成立時間較長的企業,歷史演變較為復雜,著重考察企業歷史演變發展邏輯合理性。
2調查程序
(1)獲取公司所在行業管理體制歷次改革的有關資料,調查行業管理體制的變化對公司的影響;
(2)獲取公司歷次產品、技術改造、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變動及獲獎情況的有關資料,判斷公司核心競爭力在行業內地位的變化;
(3)調查公司歷史上有重大影響的人事變動,判斷核心管理者的去留已經和可能對公司產生的重大影響;
(4)審查公司歷史上是否存在重大的違反法規行為以及受到重大處罰的情況,判斷其影響是否已經消除。
3調查結論
(1)公司歷史演變定性判斷(復雜與否)
(2)歷史演變對公司未來發展有無實質性影響(體制、人員、技術演變)
二、股東變更情況調查
1調查目標
(1)股東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范;
(2)公司股東變更的行為和程序是否合法、規范。
2調查程序
(1)編制公司股本結構變化表,檢查公司歷次股份總額及其結構變化的原因及對公司業務、管理和經營業績的影響;
(2)取得公司的股東名冊,查看發起人或股東人數、住所、出資比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3)追溯調查公司的實質控制人,查看其業務、資產情況是否對公司的產供銷以及市場競爭力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
(4)檢查公司自然人持股的有關情況,關注其在公司的任職及其親屬的投資情況;如果單個自然人持股比例較大,還應檢查是否存在其他人通過此人間接持股的情況,而可能引起潛在的股權糾紛;
(5)檢查公司是否發行過內部職工股,是否有工會持股或職工持股會持股; (6)調查公司的股份是否由于質押或其他爭議而被凍結或被拍賣而發生轉移,并導致股權結構發生變化;
(7)獲取公司與股本結構變化有關的驗資、評估和審計報告,審查公司注冊資本的增減變化以及股本結構的變化的程序是否合乎法律規范,涉及國有企業,股權變革是否有國資批復文件;
(8)相關股東變更資料取得當地工商資料為準。
3調查結論
(1)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有較大變化;
(2)自然人持股在公司任職及外部任職情況;
(3)股本變動的驗資、評估及審計是否齊全,涉及國有企業,股權變革是否有國資批復文件。
三、公司治理結構調查
1調查目標
(1)公司章程及草案是否合法合規;
(2)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設立、運作的實質性判斷;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 2調查程序
(1)查閱股東大會的會議記錄、董事會的會議記錄,確定公司章程及草案的制定和修改過程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其內容是否與《公司法》等相抵觸;
(2)確認公司是否具有健全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議事規則及其合規性;
(3)查閱公司歷次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會議記錄,確認其決議內容、尤其是確認董事會的對外擔保、重大投資、融資及經營決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通過會議記錄了解公司重要管理人員的變化;
(4)確認董事、經理是否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是否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是否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活動;
(5)考察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如設置股票期權,判斷這些機制是否有利于吸引人才,保持高級管理人員的穩定。
四、組織結構調查
1調查目標
(1)全面了解公司主要股東(追溯到實質控制人)及整個集團的所有相關企業的業務和財務情況,查找可能產生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的關聯方;
(2)了解公司內部組織結構模式的設置對公司實現經營管理目標的影響。
2調查程序
(1)畫出整個集團的組織構架圖,標明各經營實體之間的具體組織聯系;
(2)畫出公司組織結構設置圖,并以實線和虛線標明各機構之間的權力和信息溝通關系,分析其設計的合理性和運行的有效性;
(3)與管理層有關人員進行討論,進一步獲得公司組織結構設置方面、運行方面情況的資料。
五、管理團隊調查
1調查目標
(1)主要管理層(包括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總裁、副總裁以及財務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是否正直、誠信;
(2)主要管理層是否具有與發展公司需要相匹配的開拓精神和經營管理能力;
(3)了解關鍵管理人員的選聘、考核和離職情況,及其程序是否合法;
(4)了解公司與主要管理人員有關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及其對公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影響。
2調查程序
(1)取得主要管理人員學歷和從業經歷簡況,對核心人員要取得其詳細資料,尤其要關注主要成員在本行業的的執業經驗和記錄;
(2)與公司主要管理人員就企業發展、公司文化、競爭對手、個人發展與公司發展的關系等主題進行單獨的會談;
(3)調查過去三年中公司關鍵管理人員離職的情況,調查其辭職的真實原因;
(4)調查公司董事是否遵守“競業禁止”的規定;
(5)與公司職員進行交流,獲取其對管理團隊以及企業文化貫徹情況的直觀感受;
(6)調查公司內部管理制度規定、年度經營責任書,了解公司是否制定經濟責任考核體系,特別考核體系的落實情況;
(7)了解公司為高級管理者制定的薪酬方案,持有股份及其變動情況;
(8)調查主要管理者是否不適當的兼職,并說明必要的兼職是否會對其工作產生影響。
六、業務發展戰略與目標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業務發展目標與現有業務的關系;
(2)調查公司業務發展目標實現的可行性、風險。
2調查程序
查閱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等資料,或與經營決策層訪談,得到以下的信息:
(1)公司發展目標的定位,包括長遠發展戰略、具體業務計劃;
(2)公司發展目標與現有業務間的關系;
(3)公司實現業務發展目標中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包括法律障礙等;
(4)公司實現未來發展計劃的主要經營理念或模式、假設條件、實現步驟、面臨的主要問題等。
第二部分:行業和業務經營調查
一、行業及競爭者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
(2)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發展驅動因素與本質;
(3)調查公司提供的產品(服務)較之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競爭地位;
4)調查公司主要經營活動的合法性。
2調查程序
(1)查閱權威機構的統計資料和研究報告(如國家計委、經貿委、行業協 會、國務院研究發展中心或其他研究機構),調查公司所處行業國內、外的發展現狀與前景,分析影響其行業發展的有利、不利因素。
(2)調查公司所處行業內企業是否受到國家宏觀控制,如果是,其產品定 價是否受到限制?是否享受優惠政策?
(3)調查公司所處行業產業鏈情況,公司所處鏈條環節情況;
(4)了解公司所處行業的進入壁壘,包括規模經濟、資本投入、技術水平、環境保護或行業管理機構授予的特許經營權等方面,分析其對公司核心競爭力的影響;
(5)了解公司所處行業的整體特征,是屬于資金、技術、勞動密集型產業;了解該行業對技術(或對資金、勞動力等要素)的依賴程度、技術的成熟度;了解該行業公司是否需要大量的研究開發支出、巨額的廣告營銷費用;是否應收賬款周轉慢;產品價格的變動特征;出口占總銷售的比例等方面。
(6)調查公司近三年內銷售產品所處的生命周期階段,是處于導入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中的哪個階段?調查公司產品的壽命。
(7)查閱國家的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公司相關財務資料和發展規劃文件,獲取或編制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主要產品產銷量明細表,了解公司產品結構構成;了解公司未來產品結構調整的方向。
(8)查閱權威機構的研究報告和統計資料,調查影響公司產品需求的相關因素以及產品需求的變化趨勢,分析未來幾年該產品的需求狀況、市場容量;獲取公司所處行業中該產品的現有生產能力、未來幾年生產能力的變化數據;所處行業是否因過多受到國家政策、技術進步、可替代產品的沖擊等外部因素影響而具有較大的脆弱性。
(9)對公司產品價格變動作出預測;
(10)調查可替代產品的價格和供應狀況,調查公司產品目前或在可合理預計的將來多大程度上受到進口同類產品的沖擊;
(11)對公司現有與潛在的競爭者調查,應包括但不限于整個產品市場容量、競爭者數量、公司與市場競爭者各自的市場份額;對公司與競爭者的比較應包括相對產品質量、相對價格、相對成本、相對的產品形象及公司聲譽等(見附表)。對公司目前、未來的市場地位作出描述和判斷;
(12)利用各大證券報、主要證券類網站披露的公開信息,與已上市公司進行比較分析。選擇5-10家產品結構、生產工藝相同的公司,以這些公司近幾年的數據為基礎,至少在生產能力、生產技術的先進性、關鍵設備的先進性、銷售收入、銷售的地理分布、主要產品銷售價格與主營業務利潤率、行業平均銷售價格與主營業務利潤率等方面進行比較。
二、采購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供應方市場、采購政策及主要的供應商;
(2)調查公司采購業務涉及的訴訟及關聯交易。
2調查程序
(1)調查供應方市場的競爭狀況,是競爭、還是壟斷,是否存在特許經營 權等方面因素使得供應方市場有較高的進入壁壘;
(2)與采購部門人員、主要供應商溝通,調查公司生產必須的原材料、重要輔助材料等的采購是否受到資源或其他因素的限制;
(3)了解公司主要的供應商(至少前5名),計算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公司向主要供應商的采購金額、占公司、同類原材料采購金額、總采購金額比例,是否存在嚴重依賴個別供應商的情況;
(4)與采購部門人員、主要供應商溝通,調查公司主要供應商與公司的地理距離,分析最近幾年原材料成本構成,關注運輸費用占采購成本中的比重;
(5)與采購部門人員溝通,了解公司是否建立了供應商考評制度;
(6)調查公司與主要供應商的資金結算情況,是否及時結清貨款,是否存在以實物抵債的現象;
(7)查閱權威機構的研究報告和統計資料,調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市場供求狀況,查閱公司產品成本計算單,定量分析主要原材料、動力漲價對公司生產成本的影響;
(8)與采購部門與生產計劃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采購部門與生產計劃部門的銜接情況,關注是否存在嚴重的原材料缺貨風險,是否存在原材料積壓風險;
(9)與主要供應商、公司律師溝通,調查公司與主要供應商之間是否存在重大訴訟或糾紛;
(10)如果存在影響成本的重大關聯采購,判斷關聯采購的定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東與公司之間的利潤輸送或資金轉移的現象。
三、生產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生產工藝、生產能力、實際產量;
(2)調查公司生產組織、保障;
(3)成本分析;
(4)調查公司生產的質量控制、安全、環保。
2調查程序
(1)調查公司生產過程的組織形式,是屬于個別制造或小批量生產;大批量生產或用裝配線生產;用流水線生產;
(2)了解公司各項主要產品生產工藝,獲取公司產品生產工藝流程圖,調查公司行業中工藝、技術方面的領先程度;
(3)調查公司主要產品的設計生產能力、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的實際生產能力以及主要競爭者的實際生產能力,進行盈虧平衡分析,計算出盈虧平衡時的生產產量,并與各年的實際生產量比較;
(4)與生產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生產各環節中是否存在瓶頸?是否存在某種原材料的供應、部分生產環節的生產不穩定或生產能力不足而制約了企業的生產能力;
(5)與生產部門人員溝通,調查公司的生產是否受到能源、技術、人員等客觀因素的限制;
(6)采用現場察勘的方法,調查公司主要設備的產地、購入時間,機器設備的成新率,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預計尚可使用的時間;現有的生產能力及利用情況,是否有大量閑置的設備和生產能力;
(7)調查公司是否存在設備抵押貸款的情形。如有,查閱或查詢借款合同的條款及還款情況,判斷預期債務是否會對公司的生產保障構成影響;
(8)制造成本的橫向比較。查閱公司歷年來產品成本計算單、同類公司數據,分析公司較同行業公司在成本方面的競爭地位;
(9)制造成本的縱向比較。獲取或編制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主要產品(服務)的毛利率、貢獻毛利占當期主營業務利潤的比重指標,分析公司主要產品的盈利能力;如果某項產品在銷售價格未發生重大變化時,某一期的毛利率出現異常,分析單位成本中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及動力、制造費用等成本要素的變動情況,確認成本的真實發生;
(10)與公司質量管理部門人員溝通、現場實地考察、查閱公司內部生產管理規定,調查公司的質量控制政策、質量管理的組織設置及實施情況;
(11)調查公司保障安全生產的措施,成立以來是否發生過重大的安全事故;
(12)了解公司生產工藝中三廢的排放情況,查閱省一級的環境保護局出具的函件,調查公司的生產工藝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調查公司最近3年是否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是否存在因環保問題而被處罰的情形;
(13)查閱省一級的質量技術監督局文件,調查公司產品是否符合行業標準,是否因產品質量問題受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處罰。
四、銷售環節業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營銷網絡的建設及運行情況;
(2)調查公司產品商標的權屬及合規性;
(3)調查公司銷售回款、存貨積壓情況;
(4)調查公司銷售業務涉及的訴訟及關聯交易。
2調查程序
(1)了解公司的分銷渠道,對自營零售的,調查公司銷售專賣店的設置;對通過批發商進行銷售的,調查經銷或代理協議,是否全部委托銷售代理而導致銷售失控?
(2)查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的`商標注冊證,調查公司是否是其主要產品的商標注冊人;
(3)查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或省一級的質量技術監督局的證明或其他有關批復,調查公司的產品質量是否執行了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近3年是否因違反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受到處罰;
(4)是否存在假冒偽劣產品,打假力度如何;
(5)調查公司的主要競爭者及各自的競爭優勢,從權威統計機構獲取公司產品與其主要競爭者產品的市場占有率資料;
(6)獲取或編制公司近幾個會計年度各項產品占銷售總收入比重明細表、各項產品產銷率明細表;
(7)獲取公司近幾個會計年度對主要客戶(至少前5名)的銷售額、占年度銷售總額的比例及回款情況,調查其客戶基礎是否薄弱,是否過分依賴某一客戶而連帶受到客戶所受風險的影響;分析其主要客戶的回款情況,是否存在以實物抵債的現象;
(8)獲取近幾個會計年度按區域分布的的銷售記錄,分析公司銷售區域局限化現象是否明顯,產品的銷售是否受到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
(9)是否存在會計期末銷售收入的異常增長,采取追查至會計期末幾筆大額的收入確認憑證、審閱復核會計師期后事項的工作底稿等程序,判斷是否屬于虛開發票、虛增收入的情形;
(10)是否存在異常大額的銷售退回,查閱銷售合同、銷售部門與客戶對銷售退回的處理意見等資料,判斷銷售退回的真實性;
(11)測算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的應收賬款周轉率,調查公司壞賬、呆賬風險的大小;
(12)對于銷售集中于單個或少數幾個大客戶的情況,需追查銷貨合同、銷貨發票、產品出庫單、銀行進賬單,或函證的方法以確定銷售業務發生的真實性。如果該項銷售系出口,尚需追查出口報關單、結匯水單等資料,以確定銷售業務發生的真實性;
(13)查閱會計師的工作底稿,調查是否存在大量的殘次、陳舊、冷背、積壓的存貨;與會計師溝通存貨跌價準備是否足額計提?計算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產成品周轉率,并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比較;
(14)抽查部分重大銷售合同,檢查有無限制性條款,如產品須經安裝或檢修、有特定的退貨權、采用代銷或寄銷的方式;
(15)調查關聯銷售的情況。如果存在對主營業務收入有重大貢獻的關聯銷售,抽查不同時點的關聯銷售合同,獲取關聯銷售的定價數據,分析不同時點的銷售價格的變動,并與同類產品當時市場公允價格比較。如果存在異常,分析其對收入的影響,分析關聯銷售定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大股東與公司之間的利潤輸送或資金轉移的現象。
五、技術與研發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專利、非專利技術;
(2)調查公司研發機構、人員、資金投入;
(3)調查公司正在研發的項目;
2調查程序
(1)了解公司的行業技術標準,是否有國家標準、國際標準;
(2)調查公司核心技術的選擇。調查公司較同行業其他企業在技術方面的領先程度。關注其核心技術是否為其他新技術所取代;
(3)獲取公司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等權利證書、在有權管理部門的登記文件以及相關協議,了解公司的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有哪些?了解公司和新技術的來源,是屬于自主開發、股東投資、購買或及擁有使用權。調查公司對于上述技術擁有的權限,并且關注公司是否存在與上述技術相關的重大糾紛,核心技術是否超過法律保護期限;
(4)了解公司是否建立了相應的機制保障與主要產品生產相關的非專利技術不被泄漏。
(5)了解研發機構設置,獲取公司目前的研發人員構成、近幾年來用于研究開發的支出、研發支出占銷售收入的比重等數據;
(6)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與科研院所的合作開發,有哪些機構,合作項目有哪些,合作方式,合作項目的進展情況;
(7)了解公司研究人員的薪酬情況,包括公司核心技術人員的薪酬水平、公司主要競爭者(國內、外公司)同類技術人員的薪酬水平。了解公司研究人員歷年來的流失情況,公司是否實行了包括股權激勵的其他激勵措施;
(8)調查公司新產品研究開發周期(從產品開發到進入市場的周期),主要研發項目的進展情況,并對項目的市場需求做出描述。
六、商業模式調查
1調研目標
(1)行業商業模式的演變與創新;
(2)公司現有商業模式及未來創新模式;
(3)通過商業模式理解與評估企業價值。
2調查程序
(1)企業商業模式主要指是一種包含了一系列要素及其關系的概念性工具,用以闡明某個特定實體的商業邏輯。它描述了公司所能為客戶提供的價值以及公司的內部結構、合作伙伴網絡和關系資本等用以實現(創造、推銷和交付)這一價值并產生可持續盈利收入的要素;
(2)商業模式參考模型主要九個要素:價值主張;消費者目標群體;分銷渠道;客戶關系;價值配置;核心能力;合伙伙伴網絡;成本結構;收入模式等。
(3)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發展歷程及行業內的企業商業模式演變發展,分析行業內商業模式演變歷程,及未來新的創新商業模式;
(4)通過公司高管訪談及上述采購、生產、銷售、研發等情況及公司發展戰略資料了解公司現有的商業模式,以及行業內是否具有創新性,其商業模式其他企業是否能夠容易模仿和超越;
(5)確認公司未來商業模式發展方向,及對商業模式創新采取的準備行動;
(6)結合公司的商業模式的定位,及行業內的標桿企業對比,評估公司未來公司價值。
第三部分:法律調查
一、獨立性調查
1調查目標
公司與具有實際控制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企業是否做到人員、財務、機構、業務獨立以及資產完整。
2調查程序
(1)公司的業務是否獨立于股東單位及其他關聯方:獲取股東單位及其他關聯方的營業執照、公司與關聯方簽定的所有業務協議,檢查公司與關聯方的業務是否存在上下游關系;
(2)公司是否具有獨立完整的供應、生產、銷售系統:調查公司的部門設置,檢查原材料的采購部門、生產部門、銷售部門是否與關聯方分開,檢查發起人與關聯方的采購人員、生產人員、銷售人員是否相互獨立,有無兼職現象;檢查所有采購、銷售或委托加工協議,確認是否存在委托關聯方采購、銷售或委托加工的情況;獲取公司的采購、銷售帳戶,檢查原材料的采購、貨物銷售是否與關聯方帳務分離;
(3)如供應、生產、銷售環節以及商標權等在短期內難以獨立,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是否以合同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獲取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其他關聯方簽定的如下協議:綜合服務協議、委托加工協議、委托銷售協議、商標許可協議、其他業務合作或許可協議;上述合同是否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
(4)擁有的房產及土地使用權、商標、專利技術、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的情況:獲取產權證書、土地使用證書、商標注冊證明、專利證書、特許經營證書等,其所有人、使用者是否合法;
(5)公司有無租賃房屋、土地使用權等情況,租賃是否合法有效:檢查有關房屋、土地其所有權證明,有租賃的,對相關租賃協議進行檢查;
(6)檢查主要設備的產權歸屬:檢查固定資產帳戶,對其產權歸屬進行調查,并調查有無抵押發生;
(7)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
(8)公司對其主要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使有無限制,是否存在主要財產被擔保或者其他權利受限制的情況;
(9)是否存在“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混合經營、合署辦公的情況;
(10)控股股東和政府部門推薦董事和經理人選是否通過合法程序進行,公司董事長是否不由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營銷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在本單位領取薪酬,是否不在股東單位兼職;
(11)公司是否已按有關規定建立和健全了組織機構,是否與控股股東相互獨立;
(12)公司是否設立了獨立的財務會計部門,是否建立了獨立的會計核算體系和財務管理制度(包括對子公司、分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
(13)是否不存在控股股東違規占用(包括無償占用和有償使用)公司的資金、資產及其他資源的情況,如有,需說明原因;
(14)公司是否獨立在銀行開戶,是否不存在與控股股東共用銀行帳戶的情況;
(15)公司是否不存在將資金存入控股股東的財務公司或結算中心帳戶的情況;
(16)檢查控股股東的財務公司或結算中心帳戶,檢查公司與控股股東的往來帳項;
(17)獲取公司與控股股東的稅務登記證,公司是否依法獨立納稅;
(18)與財務部門有關人員進行溝通,檢查公司有關財務決策制度,看公司是否能夠獨立作出財務決策,是否存在控股股東干預公司資金使用的情況;
二、同業競爭調查
1調查目的
是否存在同業競爭,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2調查程序
(1)檢查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否相同或相近,是否在實際生產經營中存在同業競爭;
(2)如存在或可能存在同業競爭,公司是否采取了如下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1)簽署有關避免同業競爭的協議及決議,需審查該協議或決議有無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的條款。
2)調查有無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的措施,如:
A.針對存在的同業競爭,通過收購、委托經營等方式,將相競爭的業務納入到公司的措施;
B.競爭方將業務轉讓給無關聯的第三方的措施;
C.公司放棄與競爭方存在同業競爭業務的措施;
D.競爭方就解決同業競爭,以及今后不再進行同業競爭做出的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承諾。
(3)查閱公司的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等文件,是否有在股東協議、公司章程等方面作出的避免同業競爭的規定。
三、關聯方及關聯交易調查
1調查目的
(1)關聯交易是否公允,是否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
(2)關聯交易是否履行了法定批準程序。
2調查程序
(1)關聯方及其與公司之間的關聯關系調查。檢查所有關聯方,包括:公司能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的企業、能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公司的企業、與公司同受某一企業控制的企業、合營企業、聯營企業、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受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或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獲取公司的主要采購、銷售合同,檢查公司的主要采購、銷售合同的合同方是否是關聯方;
(2)調查公司與關聯企業是否發生以下行為:購買或銷售商品、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提供或接受勞務、代理、租賃、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的貸款或權益性資金)、擔保和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許可協議、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3)檢查關聯交易的詳細內容、數量、金額;調查關聯交易是否必要;該關聯交易是否對公司能夠產生積極影響;關聯交易的內容、數量、金額,以及關聯交易占同類業務的比重如何;
(4)關聯交易定價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如該交易與第三方進行,交易價格如何,檢查關聯價格與市場價格(第三方)的差異及原因;
(5)檢查關聯交易協議條款,審查其內容是否公允合理,有無侵害公司利益的條款;
(6)對關聯交易的遞增或遞減作出評價,并分析原因。獲取為減少關聯交易簽定的協議、承諾或措施,檢查這些承諾或措施的可行性;
(7)公司是否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股東提供擔保。
四、訴訟、仲裁或處罰
1調查目標
(1)公司是否存在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2)上述事項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的影響;
2調查程序
(1)調查是否具有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訴訟或仲裁事項;
(2)如果有上述事項,需調查提起訴訟或仲裁的原因,訴訟或仲裁請求,可能出現的處理結果或已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情況,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的較大影響。
第四部分:資產調查
一、資產調查
1調查目標
(1)了解并核實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
2調查程序
(1)了解固定資產規模、類別,并核實期末價值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末“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并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2)調查房屋建筑物的成新度、產權歸屬。
3)調查機器設備成新度、技術先進性、產權歸屬。
4)了解有無設置抵押的固定資產,并與了解到的借款抵押進行核對。
5)了解并描述計提折舊的方法,并將本期計提折舊額與《制造費用明細表》中的“折舊”明細項核對是否相符。
6)了解并描述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方法,判斷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2)了解在建工程規模,若規模較大,進一步調查在建工程價值、完工程度,判斷完工投產后對生產經營的影響;
(3)了解并核實無形資產入賬依據及價值的合理性;
1)取得無形資產清單及權屬證明;
2)調查每項無形資產來源;
3)判斷各項無形資產入帳及入帳價值的合理性;
(4)關注與生產密切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商標權、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權利狀況。
第五部分:財務調查
一、銷售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了解并核實各期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利潤的真實性;
(2)了解并核實各期期末因銷售活動產生債權債務余額。
2調查程序
(1)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利潤調查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營業務收入、成本和毛利明細表,并與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損益表核對是否相符;
2)價格調查:取得產品價格目錄,了解主要產品目前價格及其前三年價格變動趨勢,搜集市場上相同或相似產品價格信息,并與本企業進行比較;
3)單位成本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單位成本變化幅度,對較大幅度的變動(>10%),應詢問原因并證實;
4)銷售數量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銷售數量的變動比率,對較大幅度的變動(>10%),應詢問原因并證實;
5)毛利率調查:比較各期之間主要產品毛利率的變動比率,若變動幅度較大(>10%),應詢問原因并核實;與行業平均的毛利率進行比較,若發現異常,應詢問原因并核實;
6)主要客戶調查:取得前三年主要產品的《主要客戶統計表》,了解主要客戶,檢查主要客戶中是否有關聯方,對異常客戶進一步詳細調查。
(2)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壞帳準備、預收賬款調查
1)取得前三年及取近一個會計期末“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壞帳準備”、“預收賬款”余額明細表,檢查大額應收票據、預收款項、應收賬款的客戶是否為主要客戶明細表中的主要客戶;若不是公司主要客戶,詢問原因。
2)結合銷售結算方式,判斷各客戶賬齡是否正常,對異常情況,查明原因;對長期掛帳款項,判斷可回收性。
3)了解前三年壞帳準備計提方法是否發生變化,并了解變化的原因;結合賬齡分析,判斷壞帳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4)計算應收帳款周轉率,與同行業進行比較,異常情況進一步調查原因。 (3)營業費用調查
計算各期之間營業費用變化比率,結合銷售收入的變動幅度,分析營業費用變動幅度是否正常,對異常情況,應詢問原因并證實。
二、采購與生產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了解企業生產能力利用率、產銷比率;
(2)了解并核實各期期末存貨價值;
(3)了解并核實各期期末采購活動產生債權債務的余額;
(4)了解并核實各期期末應付工資及福利費;
2調查程序
(1)了解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要產品生產能力利用率、產銷比率,初步判斷生產經營情況是否正常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主要產品生產能力、產量、銷量統計表;
2)結合產量,判斷生產設備利用情況;
3)結合產量、產成品庫存,計算產銷比率;
(2)了解并核實各期期末存貨價值,為核實年銷售總成本提供依據;
(3)了解并核實各期期末采購活動產生債權債務的余額。抽查因采購原材料而發生的大額債權債務的對應方是否是本公司的主要客戶,若不是,應抽查采購合同,了解業務發生的原因,判斷是否正常。對其他大額長期掛帳款項,要查明原因;
(4)了解并核實各期期末應付工資及福利費;
(5)分析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末資產負債表中“預提費用”“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損溢”金額是否異常,若為異常,進一步核實;
三、投資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了解并核實各會計期末短期投資余額、期末市價、跌價準備;
(2)了解并核實各會計期末長期投資余額、減值準備;
(3)了解并核實各會計期間投資收益的真實性;
2調查程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短期投資及跌價準備余額明細表,判斷投資風險;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委托貸款及投資收益明細表,判斷委托貸款安全性;
(3)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及投資收益明細表,關注大額及異常投資收益;對現金分得的紅利,關注是否收現,有無掛賬情況;
四、融資環節財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了解債務融資的規模、結構
(2)了解權益融資
2調查程序
(1)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短期及長期借款增減變動及余額表,并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2)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應付債券明細表,并與會計報表核對相符;
(3)取得財務費用明細表,與貸款合同規定的利率進行復核。
(4)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長期應付款及專項應付款明細表,與會計報表核對是否相符。
(5)取得前三年及最近一個會計期間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及余額表,與各年增資、配股情況和各年利潤分配方案相核對。
五、稅務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公司執行的稅種和稅率;
(2)調查公司執行的稅收及財政補貼優惠政策是否合法、真實、有效;
(3)調查公司是否依法納稅;
2調查程序
(1)查閱各種稅法、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文件,或與公司財務部門人員訪談,調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執行的稅種(包括各種稅收附加費)、稅基﹑稅率,調查其執行的稅種﹑稅率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
(2)調查公司是否經營進口、出口業務,查閱關稅等法規,調查公司所適用的關稅、增值稅以及其他稅種的稅率;
(3)如果公司享受有增值稅的減、免,查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法規或文件,調查該項法規或文件是否由有權部門發布,調查公司提供的產品(服務)的稅收優惠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該項稅收優惠的優惠期有多長;
(4)如果公司享受有所得稅減、免的優惠政策或其他各種形式的財政補貼,查閱有權部門的法規或文件,調查該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該項稅收優惠的優惠期有多長;
(5)獲取公司最近幾個會計年度享受的稅務優惠、退回的具體金額,依據相關文件,判斷其屬于經常性損益,還是非經常性損益,測算其對公司各期凈利潤的影響程度;
(6)查閱公司最近三年的增值稅、所得稅以及其他適用的稅種及附加費的納稅申報表、稅收繳款書等文件,調查公司最近3年是否依法納稅;
(7)獲取公司所處管轄區內的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以及直屬的稅收分局征收處的證明,調查公司是否存在偷、漏稅情形,是否存在被稅務部門處罰的情形,是否拖欠稅金;
(8)如果公司企業組織形式變化,如:外資企業變為內資企業,是否補足了以前減免的稅款。
六、或有事項調查
1調查目標
(1)調查或有事項的具體情況。
(2)判斷上述事項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等可能產生影響。
2調查程序
(1)調查公司因訴訟或仲裁情況可能引起的或有負債,引證訴訟專題。
(2)如果企業對售后商品提供擔保,參照歷史情況,估量顧客提出訴求的可能性。
(3)公司為其他單位的債務提供擔保,調查提供擔保的債務數額,是否承擔連帶責任,是否采取反擔保措施,估算可能發生或有負債金額,確認公司是否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股東的控股子公司、股東的附屬企業或者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4)環境保護的或有負債
1)查閱公司有關環保方面的批文,明確是否達到環境保護的相關標準。
2)調查公司是否有污染環境的情況發生。
3)測算出公司可能發生的治理費用數額或者可能支付的罰金數額。
第六部分:發展規劃與財務預測調查
1公司發展規劃調查
1調查目標
調查企業未來幾年的發展規劃。
2調查程序
(1)取得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直接要求被投資企業提供未來3-5年公司的發展規劃,獲知企業未來幾年的發展目標、發展方向、發展重點、發展措施。
(2)取得企業計劃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報告的可行性。
2公司財務預測調查
1調查目標
調查企業在未來幾年的發展目標、發展規模、發展速度、發展的可能。
2調查程序
(1)取得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直接要求被投資企業提供未來3-5年公司的財務預測表,獲知企業未來幾年的財務發展目標、發展規模、發展速度;
(2)以銷售為起點,核實企業所提供的各項預測指標制定的依據;
(3)根據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調查企業各項指標實現的可能性;
(4)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與生產經營的其他條件,判斷企業各項指標實現的可能性。
第七部分:本輪融資及上市計劃調查
一、與本輪融資有關事項調查
1調查目標
獲知企業所提出來的與本輪融資有關的事項。
2調查程序
通過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與公司領導人交流,獲知與本輪融資有關的如下信息:
(1)本輪的融資是股份轉讓,還是增資擴股,亦或二者兼而有之。
(2)企業價值的估計、本輪融資的金額、所占的投資比例。
(3)擬引入的投資者的數量,對投資者的具體要求;目前已接觸過的、有傾向性的投資者。
(4)募投項目及資金的具體用途。
(5)本輪融資時間計劃。
(6)融資后的管理制度安排及人事安排。
(7)信息披露的程度及具體措施。
(8)企業能夠接受的對賭協議的內容。
(9)是否有管理層或核心技術人員的股權激勵計劃及具體內容。
二、未來上市計劃調查
1調查目標
獲知企業的上市計劃及已做的工作。
2調查程序
通過企業所提供的商業計劃書,或與公司領導人交流,獲知如下與上市有關的情況。
盡職的調查報告3
基于貴司關于互聯網投資法律事務的需求,本律師瀏覽貴司網站并了解貴司關于互聯網投資的相關情況,經與貴司XX總經理初步溝通后,針對貴司的盡職調查需要,本律師團隊將盡職調查相關情況介紹如下
一、盡職調查介紹
互聯網投資合作的雙方由于各自利益的主導,決定了雙方產生彼此防范的心理,通常表面上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資料,而隱藏不利于自身的資料,為了達到各自的利益甚至采取造假或者采取消極不配合的態度來搪塞對方。正是這些不良做法或行為方式導致了信息的不對稱性,而盡職調查可以最大限度地查清真實情況,預防投資風險。
本律師團隊通過調查目標企業的主體資格、經營管理的合法性、資產、債權、債務等真實情況的信息,努力將交易信息從不對稱到對稱,從而有效減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對稱對交易雙方所造成的風險,對目標企業現存和潛在的法律風險作出價值判斷,為委托方最終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因此,盡職調查的結果對雙方是否最終達成交易起著非常關鍵的作用。
二、盡職調查的作用
盡職調查作用主要有:
1)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變雙方信息不對稱的不利狀況;
2)可以通過法律盡職調查明確存在哪些風險和法律問題;
3)雙方可就客觀存在的相關風險應由哪方承擔進行談判,事先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可以更加有效地甄別合作者;
5)根據不同的交易內容及行業類別,分析特別的法律保護措施等。
三、盡職調查內容
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是貴司在做出風險投資決策之前必不可少的一項功課,對于貴司的風險投資來說,效率和精準性極為重要。本律師團隊在此總結諸多案例的實戰經驗,認為以下情況,在對目標企業做盡職調查時極為重要,部分列舉如下:
1、企業組織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需對目標企業的沿革、合法性、股東的構成與變更、內部治理結構、下屬機構以及關聯企業等情況進行調查。
例如:目標企業的股權結構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單就目標企業的股權結構而言,除了查閱目標企業當前的工商執照之外,還要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出資證明書、出資協議、驗資報告、股份轉讓協議、股權變更登記等一系列文件。
2、企業權利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需對目標企業的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知識產權及債權等企業權利情況進行調查。
例如:應收賬款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不僅需要了解目標企業應收賬款的數額,還要調查應收賬款的性質、產生原因、賬齡、債務人資產負債情況以及債權人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例如:專利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基于對投資者負責任的態度,不僅需要了解目標企業是否擁有專利權,還要了解其是專利權還是專利申請權、是否存在權屬上的糾紛、有效期間、專利權的地域范圍以及專利許可情況等內容。
3、企業義務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需詳細了解目標企業涉及到銀行貸款、借款、或有負債、正在進行或者面臨的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以及稅收等情況。
4、勞動人事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需詳細了解目標企業股東的相關情況,以及所有關鍵雇員的勞動合同的年限、競業禁止、是否存在與原單位未了的糾紛。
例如:股東相關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需詳細了解目標企業股東是否另行從事與目標
企業的類似業務、是否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罰、其股權是否被質押等。
例如:員工情況
貴司做盡職調查時,不僅對有關的文件資料進行詳盡的審核,還需對目標企業員工情況進行調查。如若關鍵崗位員工屬于從同行業其他單位跳槽過來,則需要了解其與原單位合同關系是否已經了結,是否與原單位有競業禁止的約定等。但單憑員工個人提供的信息顯然不能確保真實,因此還有必要向原單位進行調查和了解。
四、盡職調查重點
針對被投資企業的不同情況,本律師團隊建議做盡職調查時要有所側重:
1、處于不同發展期的企業的調查重點不同
眾所周知,風險資本的投資對象可以分為種子期、創業期、成長期和成熟期,因此不同時期的投資對象的盡職調查應該不同。就種子期的企業而言,因為其法律關系十分簡單,所以重點應集中于其創業團隊、知識產權等領域;而對于比較成熟的企業,尤其是Pre-IPO項目,因為其成立時間相對較長,其牽涉的法律關系更加復雜,隱藏的風險點也就更多,因此就應該全面調查,但重點是應比照擬上市地的上市規則開展調查。
2、行業不同也決定了盡職調查內容的不同
在高科技領域,知識產權是決定企業發展的核心問題。若知識產權歸屬不清或者存在權屬爭議,則可能導致整個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缺失,甚至連企業存在的基礎也將喪失。曾有一企業為歸國留學人員創辦,而所用技術均為其曾經工作單位的專有技術。待公司產品一面世,國外公司立即提起訴訟,公司隨之倒閉。風險投資機構投資也付諸東流。對于化工企業,可能導致的環境污染必須高度重視,如是否進行過環評、環保措施是否到位和是否因污染被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受過行政處罰等。
3、企業背景不同也導致調查的重點不同
企業設立之初即為股份制企業的,其股權結構相對清晰,因此其重點應集中于公司治理結構;對于那些改制為股份公司的企業,改制是否規范、改制文件是否齊全、相關利益主體的利益是否已經妥善解決則是必須關注的;而對于民營企業,則要重點關注其內部制度的規范性、公司的股權架構、公司與自然人之間的借貸、關聯交易等因素。
五、律師盡職調查流程
盡職調查基本工作流程如下:
1、委托方與本所簽訂“專項法律顧問合同”;
2、律師與委托方及目標企業簽署"盡職調查保密協議書";
3、律師根據受托的業務起草"盡職調查清單",盡職調查清單的主要內容是需要目標企業提供的`各類文件,一般情況下主要包括:企業的組織架構文件;企業各類資產的文件;企業的各種貸款、融資文件;企業的重大合同、協議;企業的經營業務,以及所涉及的政府審批或許可;企業的各種稅務文件;企業雇員的勞動文件;企業的各類保險文件;企業涉及的各類訴訟、仲裁或爭議的文件、企業的知識產權相關文件等;
4、律師將其準備好的盡職調查清單經委托方確認后發至目標企業;
5、收到目標企業提供的資料后,核對復印件與原件,以及現場核查等,并做好資料清單,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
6、律師按照委托合同約定對所收資料進行研究并向委托方匯報;
7.律師對收到的資料經研究判斷后,如需進一步了解,應再次起草“盡職調查清單”,以此類推,直至查明情況為止;
8、律師對盡職調查所獲取的全部資料,應反復地研究判斷,進行相應核查驗證,在核查驗證過程中,將制作工作筆錄,并盡可能地取得目標企業對工作筆錄的書面確認;
9、律師對資料不全、情況不詳,應要求目標企業作出聲明和保證;
10、對所有文件資料進行整理和歸檔,并制訂必要的工作底稿,注明資料來源;
11、起草并向委托方提交準確、完整、詳實的盡職調查報告。
六、本律師團隊工作理念
全力以赴完成委托工作,為委托事務的企業最大限度預防投資法律風險。
盡職的調查報告4
致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本資料清單所涉及材料應由貴公司向我所提供。貴公司提供下述的資料應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尤其要確保所披露的財務會計資料有充分的依據。有的資料若無現成的可提供,請盡快收集、整理和撰寫,力求詳盡完整。所有重要的文件請注明來源并加蓋公司章或部門章。
為提高工作效率,在提供文字材料的同時,請盡可能提交電子版本。
請貴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應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及其摘要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其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律師事務所
年月日
承諾保證書
律師事務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委托貴所為我公司的股票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工作進行法律審查并出具法律意見書。為使貴所律師工作順利進行,我公司對貴所作出如下承諾保證:
一、我公司為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設立以來依法從事經營活動。我公司實際經營的業務與營業執照上所列的經營范圍相一致。
二、我公司向貴所提供的文件材料是真實的、準確的和完整的。我公司向貴所提供的材料中的復印件與原件是完全一致的。上述文件材料上的簽名和蓋章均是真實的。
三、我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案件。
四、除了已提交的文件材料外,我公司沒有應向貴所提供而未提供的任何有關重要文件材料,也沒有應向貴所披露而未披露的任何重要事實。
五、我公司的企業行為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六、我公司向貴所提供的文件材料與其上報的文件材料是完全一致的。
七、我公司金額較大的應收、應付款是因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發生,合法有效。
八、我公司與其關聯方的關聯交易屬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需要,我公司的關聯交易不存在損害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九、我公司股東之間及股東與我公司之間不存在股權糾紛的`情形。
十、我公司股東持有的我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質押的情形。
十一、我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及健全的組織機構,并嚴格按照該規則規范運作。我公司各部門均獨立運作,未依賴于任何股東和其他關聯方。
十二、我公司業務發展目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潛在的法律風險。
十三、我公司股份轉讓說明書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引致的法律風險。
十四、我公司目前沒有計劃進行的資產置換、資產剝離、資產出售或收購等情形存在。
十五、我公司沒有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人身權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
十六、我公司在近兩年內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十七、我公司近兩年內不存在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占用的情況,或者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擔保的情況。
十八、我公司承諾并保證,如因我公司違反上述內容而引起貴所出具的文書中有錯以致受到行政處罰或第三人索賠或其他損失,我公司愿對此承擔予以澄清及經濟賠償責任。
此致。
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一、公司概況
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公司組織結構圖、公司高管名單等。】
二、歷史沿革
(一) 公司設立
(二) 歷次變更
【注:按時間順序列明公司每次股權轉讓、工商變更事項的具體情況。】
三、股權結構
【注:公司股權結構圖,注明股權比例。如有關聯企業,也請示意。】
四、主要財務情況
(一)主要財務數據
1、主要財務數據圖(請填寫申報稅務的財務數據)
單位:人民幣(萬元)
最近三年收入和利潤(當年填寫全年預計數)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收入結構:
掃描提供,如實際報表與報稅財務報表不一致的,也請一并提供實際報表并注明。
(二)財務基本情況 需要進一步說明:
1、財務報表是否經過審計(如有注明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2、是否提供的是合并財務報表;
3、財務賬務是否為代理記賬;
4、基本會計政策說明;
5、公司繳稅規范情況、是否存在補交風險;
6、公司財務內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7、是否存在違規融資、占有使用資金、票據貼現等情況:
(三)財務重點關注問題說明 1、實收資本是否足夠到位;
2、大股東占用公司資金情況;
3、公司應收賬款和存貨周轉率:
3、銀行貸款或對外借款情況;
4、對外抵押或擔保情況
五、業務和技術
(一)主營業務介紹
(二)主要產品和服務一覽表
盡職的調查報告5
張家界旅游有限公司:
我們接受委托,對張家界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XXXX年1XX月30日的財務情況進行了盡職調查。我們是基于貴公司提供的盡職調查提綱進行的,盡職調查主要從公司概況、公司組織與管理、業務考察與市場分析、生產過程與生產分析、公司財務、擬投資計劃、其他相關情況等方面展開,其中我們主要負責與公司財務有關的部分的調查。在調查過程中,我們主要采取訪談、實地考察、查閱、收集有關資料等方式,訪談對象包括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財務部人員。我們所提供的財務盡職調查報告,是在對公司所提供資料及與公司相關人員訪談結果的基礎上進行分析,并按照貴公司的盡職調查提綱規定的內容進行編寫的。由于受客觀條件、公司相關人員主觀判斷及公司提供資料的限制,部分資料和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可能受到影響。本報告僅為委托方提供分析參考作用,任何不當使用與本所及其盡職調查人員無關。
一、公司概況:
1、公司的基本情況:
公司原名為張家界旅游有限公司,系xxx年xx月xxx日xxx號文批準設立的中外合資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于xxx年xx月xx日成立,取得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號為xxx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住所:xxx。經營范圍:xxxx。經營期限xxx年。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股權及注冊資本經歷次變更后,現注冊資本xxx萬元,由股東以現金投足,其中:張家界旅游有限公司出資xxx萬元,占xx%、xxx有限公司出資xxx萬元,占xxx%。
2、公司享受的重大優惠政策情況:
公司生產項目分階段建設、分期投產,其中一期項目XXX年建成投產,從XXX
年至XXX年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因公司XXX年認定為先進技術型企業,從XXX年至XXX年享受先進技術型企業減按10%稅率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二期項目于XXX年追加投資XXX萬元進行,根據XXXX地方稅務局XX文件,認定公司一、二期投資分別設立賬冊、憑證核算,能夠準確計算各自的應納稅所得額。經XXX同意二期追加投資的生產經營所得可以單獨計算并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免優惠。從XXX年至XXXX年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并從XXX年至XXX年預享受先進技術型企業減按10%稅率繳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根據XXXX地方稅務局萬山稅務分局珠地稅萬函[XXXX]XXX號文,公司房產享受免征城市房地產稅5年的優惠,目前此項稅收優惠已享受完畢。
3、初步調查結論:
公司是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相關法規,經過國家相關政府部門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公司注冊資本已足額由股東以貨幣資金繳納并經注冊會計師驗資,未發現股東抽資行為,其設立符合法律要求(政府批文公司未提供),股權關系無瑕疵,股東出資形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第一大股東XXXX屬國有獨資公司,是XXXX企業,投資多元化,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XXX。
公司廠區在XXXXXX區,隨著XXXX經濟的發展,城市功能發生變化,已從郊區逐步轉為城市中心區,受XXXX環保政策的影響,不能用煤或煤制品自建發電廠,在成本方面無優勢。
20xx年企業所得稅兩稅合并,特區取消15%低稅率的`優惠政策,但規定了5年的過渡期,過渡期間稅率分別為18%、20%、22%、24%、25%。另外取消先進技術企業減按10%計征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按原批文公司20xx年二期享受減按10%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新稅法執行后,只能按18%的稅率執行。存在所得稅稅負增大對利潤的影響,由于公司XXXX年度二期項目虧損,20xx年度未提供預測數據,無法測算稅率變動對公司稅負的影響。
二、公司的組織和管理:
1、公司組織架構及部門設置:
公司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公司章程設置董事會,未設置監事會或設監事,董事會成員7名(公司未提供最新董事會成員名單),其中中方派出5人,外方派出2人,2名在公司任管理層職務(XXXX,由XXXX派出),不在公司領取薪金。公司管理層設1名總經理;1名總經理助理、4名副總經理,分管生產、采購、銷售、人力資源、財務等方面的業務;并設1名副總工程師,分管質量控制業務。部門設置包括銷售部、供應部、生產部、質量控制部、財務部等10個職能部分,每個部門設經理1名、副經理1名以上。
2、公司對外投資情況:(XXXX年1XX月30日)
公司實際投資公司實際所
額 占權益比例 公司名稱 注冊地 注冊資本 備注
================ ====== ============== ============= ========= ================ XXXXXXX
XXXX XXXX 30,000,000.00 22,500,000.00 XXXX 344,997,420.00 1,854,600.00 75% 0.19% XXX XXX
================ ====== ============== ============= ========= ================
3、公司管理層及變動情況:
公司管理層27人,其中高級管理人員7名,研究生學歷2名、大學2名、大專1名、2名無學歷(均為股東方代表,其中XXX為中方股東派入,XXX為外方股東派入,分管人力資源及協助總經理分管供應部),3名高管專業為制槳造紙專業、1名為機械制造專業。中層管理人員20名,部門經理9名(銷售部經理由銷售副總兼任)、副經理11名,研究生學歷2名、本科11名、大專2名、中專2名、高中1名。
XXXX年XX月銷售部經理離職、XX月分管信息總工程師離職、1XX月分管后勤副總經理離職;XXXX年XX月分管行政副總經理調往誠成印務、信息部經理離職、XX月供應部經理離職;XXXX年XX月分管公司企業戰略計劃副總經理離職、財務部副經理離職、1XX月分管生產、設備副總經理離職;XXXX年XX月原技術部經理離職。
4、公司員工構成:
目前公司員工844人,其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27人、員工817人(含主管41人),部門人員分布、年齡狀況、教育程度見調查提綱。
5、公司員工報酬結構:
(1)薪酬制度:
高層管理人員(5名):月薪稅前平均20,500.00元,稅前最高21,000.00元, 稅前最低20,000.00元; 部門經理:月薪稅前平均約10,000.00元, 稅前最高12,000.00元, 稅前最低9,000.00元。
普通員工:月薪稅前平均3,000.00元, 稅前最高7,000.00元, 稅前最低1,000.00元。
月工資支出總額, 稅前320萬元, 年工資支出總額, 稅前3,840萬元, 工資支出占費用支出比重為1.87%。
公司無交通補貼,通訊補貼按公司規定的標準憑發票報銷。
(2)無高管持股。
(3)獎勵計劃:根據當年的經濟效益,由高管決定年終獎金標準。雙薪(即多發一個月工資)每年XX月初發放,按基本工資標準發放,雙薪總額為140萬元/年。
(4)保險、福利計劃:
年社會保險支出總額603萬元,年人均社保支出7,130.00元;年住房補貼支出額156萬元, 年人均房補支出1,800.00元;其他福利支出總額150萬元, 年人均其他福利 1,770.00元。
6、初步調查結論:
管理層知識層次較高,高層管理人員7人,除2人由股東方派入學歷不高,其他均擁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3人制槳造紙專業出身,公司高管具備造紙行業相關的管理及技術水平。
公司采用直線職能制組織結構,職能部門設置主要從制造行業出發,部門設置較為合理,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從企業發展的角度,公司重視銷售、采購、生產環節,將管理產成品、原材料的倉庫人員分別劃歸銷售部、供應部管理,同
時認識到物流鏈對生產型企業的有效補充,投資75%成立了物流子公司。但是從企業管理角度出發,公司應增強財務工作的重要性,有效降低成本,并應設置審計部門,加強對財務工作的監督,據了解內審工作由財務部兼,這樣將無法起到監督作用。將倉庫核算員劃歸銷售部、供應部,不利于基層財務核算的管理。
員工知識層次方面,大專以上學歷占20%,高中學歷占68%,整體文化層次適應本行業的技術要求。年齡方面,40歲以下占80%以上,平均年齡33歲,相對年輕化。 技術領頭人主要是副總和技術部經理,依賴性較強,特別是XXXX年后流失了多位技術骨干,公司需加強技術骨干的培養。
員工工資水平在XXXX屬于中高等以上的層次,其中工人的工資相對較高,根據統計資料,XXXX年度XXXX在崗職工年人均工資23775元,平均月工資1981元/月,該公司人員基本穩定,但近幾年來管理層和中層干部以及技術骨干流失率偏高。
公司的管理風格,在強調個人創造力的同時,將團隊精神全面滲入公司的日常管理中。
三、公司業務考察和市場分析:
1、行業背景:
白卡紙,目前市場容量200萬噸,年消費增長20萬噸左右,新增產能除了美利紙業(13.66,-0.05,-0.36%)XXXX年投產的30萬噸外,其他主要上市公司近兩年無該紙種擴產計劃,考慮項目一年半左右的建設周期,該行業未來兩年競爭趨緩。行業競爭環境的轉好增強了產品成本轉嫁能力,XXXX年度白卡紙價格上漲不僅對沖了產品成本上升的不利影響,行業內一些主要上市公司一季度產品毛利率比XXXX年上升1%左右。從XXXX年年中開始到20xx年,國際漿價將進入下降周期,預計XXXX年進口木漿價格比XXXX年下跌2%-5%。白卡紙進口木漿使用量占用漿總量約60%,比重高于紙業整體進口木漿15%左右的使用量,因此未來漿價的下降白卡紙受益程度高于紙業整體。由于紙價的變動受成本影響明顯,未來白卡紙價格將隨著漿價的下跌而下降,不過考慮到競爭環境的改善,白卡紙產品毛利率還將有所上升。
盡職的調查報告6
并購主體
必須調查交易主體設立的程序、資格、條件、方式等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包括交易主體設立過程中有關資產評估、驗資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當時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涉及國有資產時是否取得有關批準。此外,還要調查交易主體現時是否合法存續,是否存在持續經營的法律障礙,其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其未來的存續是否存在限制性因素等等。
組織結構
主要調查企業的組織機構圖、規章制度、歷次董事會、股東會、監事會的決議、會議記錄等。對在有關部門備案的文件,應當到有關部門去核查驗證。
關聯方
主要調查與并購主體存在法律上的關聯關系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具體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實際控制人、債權人、債務人、消費者、監管部門等。同時視乎客戶的委托要求,有可能對其核心成員的道德信用也納入調查范圍,因為道德風險可能會引發其他諸如經營、法律、財務等風險。當然,鑒于中國目前的信用體系并不完善,這方面的有效調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實際調查當中這方面的調查多數流于形式。
主要財產
調查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權屬查證。有形財產如土地使用權、房產、設備等,無形財產如商標、專利、著作權或特許經營權等,主要審查財產以及已經取得完備的權屬證書,若未取得,還需調查取得這些權屬證書是否存在法律障礙;其次,權利限制。調查財產是否存在權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質押等情況,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第三,現場核實。調查財產是否存在租賃情況以及租賃的合法有效性等問題。
經營狀況
主要包括行業發展的來龍去脈、產業政策的演變、對外簽訂的合作協議、管理咨詢協議、研究和開發協議;供貨商的情況;主要購貨合同和供貨合同以及價格確定、相關條件及特許權規定;市場開拓、銷售、特許經營、委托代理、以及獨立銷售商的名單;消費者的清單;有關存貨管理程序的`情況;主要競爭者的名單;產品銷售模式及其配套文件等;作出的有關產品質量保證文件;有關廣告、公共關系的書面協議等等。
債權債務
企業的債權債務對未來的權益會產生重大影響,但又難以僅從表面文件發現,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因此,對于企業的應收應付款項應當重點調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調查將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雖已履行完畢但可能存在潛在糾紛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訴訟時效的同時,核查其是否存在潛在的風險;在調查企業對外或有負債情況時,應著重對抵押、質押、保證以及其他保證和承諾的風險進行核查。此外,對于企業經營過程當中常見的因環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也應當納入債權債務的調查范圍之內逐一予以核實,環境保護應當調查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已經投資和擬投資項目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的要求,是否具有相關的環境評測報告和證書。
產品質量
企業產品是否符合有關產品質量和技術監督標準,是否具有相關的產品質量證書。
財務調查
財務狀況是企業經營狀況和資產質量的重要標志之一。但是,基于避稅或其他原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數據往往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有時候并不真實反映企業的真實狀況。因此,有必要對財務數據作必要的調查,這類調查一般是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市場開拓情況;研發的投入與收益情況;原始財務報表;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采用新的會計準則與原有會計準則的不同之處所產生的影響;會計政策可選擇條件的不同選擇所產生的影響,等等。
人力資源
在這方面應調查的信息資料需包括以下內容:主要人才的個人檔案;聘用合同資料;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員工福利規定的文件;保密協議;知識產權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經營管理者和關鍵人員的年薪和待遇歷史情況與現狀;員工利益的未來安排,如退休金、股票期權、獎金、利益分享、保險、喪失勞動能力補助、儲蓄、離職、節假日、度假和因病離職的待遇等;人才流動的具體情況;員工糾紛的具體情況,等等。
保險
調查的范圍主要是保險合同、保險證明和保險單,險種主要是一般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火險或其他災害險、董事或經營管理者的責任險,以及雇員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
訴訟或處罰
針對企業可能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以走訪相關部門的形式予以調查核實。另外,還應當調查企業高級管理層如董事長、總經理等核心管理層人員是否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及行政處罰案件。
優惠政策
由于我國存在名目繁多且行政級別不同的稅收優惠、財政補貼,如果并購主體存在享受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情形,則要對相應的政策是否合法、合規、真實、有效予以特別關注,在某些情形下,這些政策是企業生存和贏利的關鍵。
地方政策
鑒于我國地域情況差別很大,我國法律的規定僅僅是原則性的,各地區的行政規章在理解和執行上往往有很大差異,例如報批時間上的不同和報批文件制作要求的差異等,這些差異將對交易雙方的成本核算構成直接影響,有時甚至直接影響交易結構。因此,在盡職調查報告當中加入此部分調查非常有必要。主要包括兩類內容,一是地方政府、部門針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的普遍規定,如行業投資政策、稅收優惠政策、財政補貼政策、反不正當競爭、環境保護、安全衛生等;一類是針特定行業或范圍企業的特殊政策,如:審批程序、審批條件和各類許可證等。
上述盡職調查內容和結論將會對并購當事人未來的利益、風險產生一定的影響,這些影響就是“去脈”,而依據則是已經發生的事實一一“來龍”。調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來龍去脈,進而對從政策、產業、行業、財務、法律、人員等等諸多方面的風險、收益進行整體評估。整體評估的結果將構成并購的基礎。
盡職的調查報告7
一、公司基本情況方面的資料
1、公司概要(公司簡介、公司章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掃描件)
2、企業資質和榮譽(請附相關證書復印件)
3、公司歷史沿革
4、公司對外投資情況(請附上有關的股東會決議等文件)
5、其他關聯公司情況
6、公司重要產權情況
6.1商標情況(請附商標證書復印件)
6.2土地、房產情況(請附土地使用權證、租房協議等復印件)
6.3無形資產評估報告(如有請附上)
7、公司組織機構及管理機制
8、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東名稱、投資金額、股權比例以及歷年資本的變動情況
9、公司員工情況
9.1法定代表人簡歷(請附資格證明書及身份證復印件)
9.2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主管財務人員及本次融資業務具體經辦人員的簡歷
二、關于企業產品和市場情況方面的資料
1、主要產品分析(銷售收入、銷售量、單位售價、單位成本、毛利率的變化趨勢)
2、營銷策略、廣告方案、銷售網絡、銷售渠道和銷售優勢區域
3、產品獲獎證書、高新技術產品認定書情況(請附相關證書復印件)
4、主要產品生產流程
5、前10大客戶的年度銷售額、所占銷售總額的比例、回款情況
6、主要原材料供應商的情況(請附供應合同或者協議復印件)
7、外銷(出口)的渠道、主要市場和趨勢(請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8、公司重大的合同或協議(請附上復印件)
三、生產及質量管理
1、主要的生產設備數量、質量狀況、先進程度、產能負荷度
2、未來的主要技術改造和設備投資規劃
3、生產計劃的制定、協調質量管理獲得的認證、質量管理的體系、涉及的領域、質量人員的技術素質及關鍵檢測設備的數量、先進程度
4、產品因質量問題退回及折讓的歷史與現狀
四、技術及研發
1、技術研發人員的數量及專業素質
2、近3年新品每年研發的品種數量、新品的銷售數量、銷售收入以及占總銷售收入的比重
3、企業產品和競爭對手的'產品的技術性能比較
4、研發的技術設備配備情況
5、研發資金的投入金額
6、研發的方式(技術合作、技術交流、自主研發)
7、專有技術與專利技術
8、當前和以后三年的技術開發及研發項目一覽表,并分析其先進性及效益
五、行業和市場情況的資料
1、行業概況
2、行業技術水平及競爭情況
3、行業管理體制
4、行業市場狀況
5、行業市場前景
六、財務會計信息情況方面的資料
1、主要會計政策
1.1存貨計價方式
1.2固定資產折舊政策
1.3稅務政策
1.4收入確認方式
1.5壞帳準備金提取方式
1.6企業內部資金管理方式
1.7結算方式
1.7.1請介紹企業與上游客戶(供應商)的結算方式與結算期
1.7.2請介紹企業與下游客戶(顧客)的結算方式與結算期
2、近三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加蓋公章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3、如無法提供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請認真填寫下列表格(見附件)
七、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情況方面的資料
1、同業競爭情況
2、關聯方關系及其重大交易
八、公司現存訴訟、仲裁事項情況方面的資料
1、公司目前在中國境內外是否涉及/可能涉及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包括破產程序)、仲裁或其他任何司法程序、行政程序,并請提供相關情況說明及有關證明文件。
2、目前即將引起上款所述程序的任何事件(如履行合同過程中的違約事件、違反法律的情況、合同雙方發生的爭議、客戶投訴等)的詳細情況及證明文件。
3、目前尚未執行完畢的仲裁機構、司法機構及行政機構的裁決、判決及決定。
4、涉及公司員工、且尚未處理完畢的工傷、意外、交通事故的情況。
九、環保方面的情況資料
1、公司所獲得的關于環保事宜的證書、許可及批準文件、以及公司為獲得前述文件向有關部門提交的申請材料。
2、公司作出的任何環境報告副本。
3、政府環境管理機構發出的關于公司環保事宜的全部通知、決定及評估報告副本。
4、環保訴訟/糾紛情況說明及證明文件。
十、公司相關政府扶持項目情況
1、公司申請政府資金的項目情況
2、公司申請政府資金獲批的申請報告或可研報告等
十一、本輪融資情況方面的資料
1、融資計劃(包括但不限于)1.1融資金額1.2稀釋股權的比例
2、最近三年公司盈利預測
3、本輪融資及上市時間安排方面的資料
十二、附件:(如無法提供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請認真填寫下列附件)
近三年簡要資產負債表匯總表
單位:萬元
盡職的調查報告8
按照部黨組的統一部署,我們先后對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廣東等五省市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同時委托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赴江蘇、浙江兩省進行了重點調研,調研工作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現狀、存在問題、原因及對策進行了分析,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現狀與問題
城鄉結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躍的地區之一,具有隱形交易、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亂的基本特征、具體表現在: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復雜,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土地交易形式多、數量大,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等幾方面、
(一)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建設快速擴張的重點地區,該區域土地利用結構中農用土地急劇減少,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已經成為城鄉結合部的主要地類、杭州市城鄉結合部約有70%的土地被農戶個人建房占用,其中濱江區13平方公里的土地只剩1平方公里可用,而這1平方公里土地需安置農民建房的就占了近65%、溫州市歐海區僅1998年,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就達5937畝,其中大部分為集體建設用地、蘇州市城鄉結合部耕地全部轉為建設用地的"無地隊"達58個,加上下屬縣市,"無地隊"多達200多個、佛山市城區總面積為77.8公里,城鄉結合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占近20平方公里,其中,順德市大良鎮城區總面積12.7平方公里,"城中村"占地就達4.3平方公里、
(二)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復雜
一是多頭供地、土地供應的主體既有城市政府,也有鄉(鎮)、村、村民小組,甚至農民個人、
二是土地利用狀況復雜: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混雜,不同主體的集體所有土地(村集體、鄉鎮集體、村民小組)交錯,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插花,工業生產用地和居住用地互相滲透、城鄉結合部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利用結構變化速度快,杭州市近十年來,城鄉結合部許多農戶已經不止一次地經歷征地拆遷,搬了建,建了搬,拆遷成本越來越高,政府、開發商和農戶投入也越來越高、
三是經濟成分多元化、溫州市甌海區1998年工業生產總值中,國有、集體、城鄉個體、其它經濟成份所占比例分別為:0.07%、12.12%、33.32%和54.57%、該區遼東村,農戶經商的比例為100%,有企業400多家,其中在自家宅基地上從事作坊生產的一、二百家、四是居民構成復雜、城鄉結合部居住的既有城市居民,又有農村居民,還有大量流動人口、如蘇州郊區,目前總人口為125895人,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65%、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主體多元化的特征,極大地增加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管理的復雜程度、
(三)土地交易形式多樣,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
城鄉結合部既有國有土地交易,又有集體土地交易、集體土地交易形式多樣:
一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江蘇省1999年查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轉讓給開發商用于房地產開發土地478宗,1594畝,每宗地平均面積3.3畝、
二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轉讓、出租、抵押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四川省內江市1992年以來,通過各類形式流轉的集體土地14452宗,面積6483畝,平均每宗地0、4畝、
三是農村集體以聯營等方式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實質是農民集體只出地,不參與經營,不負責盈虧,只按年收取地租、廊坊市由村集體以土地入股聯辦企業引起的非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有906、7畝、四是農村居民以轉讓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土地使用權、五是農村出租房屋,引起土地出租、合肥市黃山東西路南部各200米長度的范圍內,分屬常青鄉曙光村和朝陽村民宅,其中曙光村出租房屋56間,朝陽村出租62間,平均月租金30—60元/平方米、兩個行政村20xx多戶村民,90%的居民戶,每戶有3—5間,約40—70平方米的私房出租、在各種交易形式形式中,隱型交易是其共同的特點、溫州的遼東村,全村有10%的農戶私自賣了住宅,而其中在本集體內流轉的只有5%、廊坊市城鄉結合部有70%的農戶私下出租房屋,鄭州市城鄉結合部有90%的農戶私下買賣或出租房屋、
(四)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
1999年遼寧省清理出各類違法用地8005宗,其中: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用地的20xx件;農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出售或城市居民占用集體土地建住宅的1475件;未經批準擅自將集體土地變為建設用地的1177件;鄉鎮企業因破產、兼并等,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沒有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744件,幾項合計5413件,占違法用地總數的67.6%、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現狀是長期以來城市建設自發擴展、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不清、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一)工業化、城市化帶動了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外部推動力
工業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需要相應規模的土地作支撐、城鄉結合部是受城市發展和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發展沖擊最大的地區、隨著城市化和工業的外移,民營經濟和個體工商戶的發展,對生產經營、生活場所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大量的'國有企業、外資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發展,加大了建設用地的需求,使城鎮向外擴張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也帶動了城市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進一步加劇了建設用地需求、這些快速增長的建設用地需求迅速涌入城鄉結合部,致使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需求急劇增加,其用地特征呈現出:農業用地不斷減少和非農建設用地快速增加,土地供應總量失控、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對于用地者而言,在城鄉結合部取得土地和房屋的成本遠遠低于城區,帶動了用地需求;而對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而言,轉讓、出租土地、房屋獲取的經濟收益又遠遠高于農業收入,在比較利益的驅動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往往樂于把農用土地私自轉為建設用地或建房出售、出租,牟取高額回報、同時,外來人口蜂擁而至,價格低廉的私宅成了他們的安居所在,在一定程度上使農村私宅租賃有愈演愈烈、
(二)集體土地產權不明,權益不清、多頭代表,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違法交易和隱形交易的內因
當前,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利設置不完整、權利內容不全以及國家對土地的管理權與土地所有權的界定不清,致使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代表不清,集體土地使用權權能與權益不明,從根本上限制了集體對其所擁有的土地所有權行使處分權和收益權、按照新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存在三類形式:村農民集體所有、村內兩個以上的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實際上,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歸屬并不明確、清晰、由于任何一個農民都不是所有者,而集體經濟組織并無專門機構也不具備獨立的主體資格,村農民集體、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就成為抽象的、空虛的概念、由于具體的土地所有人事實上很難落實,集體土地的權益如何得到保障?集體土地的收益應如何分配?集體成員行使土地所有、使用、經營、收益和處置等權利與責任如何體現?"集體"違法使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應該如何處罰?村長、村委能否代表集體土地的權益、產權?"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會議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如何保障和體現?村民個體對土地的權益如何確認?正是這些基本的問題沒有得到明確,出現了農村集體土地的"多頭"所有者代表,村書記、村長認為自己是代表,處置村集體土地理所當然,村民個人認為就是自己的土地,其他人管不著,甚至部分土地使用者認為自己用的地就是自己的、這種"多頭"代表,又都不代表的狀況,驅動利益各方私自建設、私自處置、隱形交易、違法交易,牟取私利、
(三)土地收益分配機制不合理,是產生城鄉結合部土地問題的直接動因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任何經營行為首先考慮到的步是經濟利益問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從種水稻到種菜,由種菜到建大量廠房、私宅,集體土地由合法到違法利用等,可以說根源就在于土地收益在其間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也就是地租的作用、農用土地收益除上交國家農業稅外,農民實得收益較低,而非農用途收益遠遠高于農業用途收益,比較利益促使農民從心理上愿意變農地為非農地、另一方面,隨著工業化程度越來越高,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僅靠鎮級人民財政收入或有限的國有土地收益返還,完善鎮現狀用地的市政及公共設施,鎮能級政府有相當大的困難、同時,國家建設征用農民集體土地的補償辦法是根據年產值核算,補償標準低,而不是按價補償,農民不愿意國家征地,因此,鄉鎮政府一方面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力發展工業,招商收資,從而通過增加稅收、勞動力管理費等方式增加財政收入,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違法用地、隱形交易采取默認和縱恿,從而加劇了集體隱形市場的大量存在和違法用地的形成、
(四)政策不明,管理薄弱,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和隱形交易
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城市國有土地管理的規定及具體操作來說,已相對比較詳盡和完善,但對于城鄉結合部用地,尤其是集體建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缺乏明確的操作指導,管理力度十分薄弱、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但并未對農民房屋出售、出租的范圍和宅基地的土地權利性質作出明確地界定,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但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能否流轉、如何流轉,破產、兼并除外的該如何處理又缺乏明確規定、上述這些法律、法規規定的欠缺或不明確,為集體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農戶等各方違法用地、隱形交易、違法交易提供了借口;而對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而言,由于缺乏明確管理依據,往往采用全面禁止或放任自流,城鄉結合部恰恰成了管理的禁區或灰色地帶,進一步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
三、規范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對策與建議
隨著新《土地管理法》的頒布實施,耕地保護國策得以法制化,建設占用農用地的成本和難度加大,各地開始注重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的調整和管理,以此解決城市建設對土地的需求、
各地在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管理上進行多方面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開展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整治和流轉試點、杭州市以"兩進"推進"一化",即"農戶進公寓小區"(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取消農民個人建房,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統一建住宅小區,城市用地范圍外則取消單家獨院建房,實行多家集中聯建),"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推進城鄉結合部城市化進程"、蘇州市出臺了《蘇州市農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對城市規劃區、縣城鎮及省以上開發區范圍外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經依法批準后,可以依法流轉、湖州市結合鄉鎮企業轉制,在明晰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前提下,規范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對"城中村"改造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政策,鼓勵集體土地所有者、農戶和開發商三方面自愿組合,對"城中村"進行改造,按規劃統一建設住宅小區、
強化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市場公開、杭州市對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劃撥地入市實施了"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并探討將政府收購儲備范圍擴展到城市內現有集體建設用地、廣東、江蘇等地設立了有形土地市場,要求包括城鄉結合部在內的土地使用權交易進場公開掛牌交易,規范市場、
探討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向國有建設用地轉化、浙江省對部分城市城鄉結合部鄉鎮企業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主動申請、所有者同意(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報經省國土資源廳批準后,不再辦理征用手續,直接轉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蘇州市、杭州市等地探討了調整現行征地補償辦法,采用按價征購的辦法轉為國有、
上述這些探索和實踐,為進一步規范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通過調研,我們認為,規范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根本出路是:在嚴格實行用途管制,控制新增建設用地擴張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產權主體和土地權益(所有者、使用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外,制訂相應的政策,明確管理者、所有者和用地者之間的利益關系,調動各方積極性,采用市場化運作方式,大力開展市地整理和市地置換,通過規范的土地市場實現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易主(改變所有者、使用者)、易位(改變位置、置換)、易用(改變用途),解決城市建設用地需求、
(一)完善城市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科學圈定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城市規劃必須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嚴格控制城市發展跨過或繞過城鄉結合部向外盲目擴張、運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用途管制等手段,嚴格限制新增建設用地供應總量,并采用經濟手段和政策調控措施,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取得成本,鼓勵用地者利用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
(二)加強土地登記工作,明晰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
加強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制度建設,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代表和相應的權益,加快土地登記進度,通過確權和土地登記,分清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和農用土地界限,集體建設用地要明確土地所有者主體及相應的土地使用者,同時結合土地證書年檢,保持城鄉結合部土地登記資料的現勢性、
(三)制度創新,鼓勵流轉,規范管理、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外,分別制訂政策,規范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管理、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和相鄰農區的結合部,橫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外,即城鄉結合部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分為"圈內""圈外"兩部分、這兩部分的土地利用方向是不一樣的,"圈內"土地主要是作為城市建設用地;"圈外"土地主要是作為農用土地及少部分集體建設用地、因此,必須區分"圈內""圈外",制訂不同的利用政策和管理對策:
1、對于城鄉結合部屬于"圈內"的部分,其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必須有利于向城市建設用地轉化,即必須納入城市用地統一管理、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
第一,對于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地區,取消農戶個人建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建設新占農用地,新增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推行農戶進住宅小區和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即:"圈內"農戶申請新建住宅的,一律不再批準農戶建住宅,一律進居住小區,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其宅基地指標可折為相應的價款抵扣所購買的商品房價;"圈內"鄉鎮企業建設需要增加建設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使用國有土地,并在土地出讓金等方面給予優惠、
第二,對于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用地),則應制訂相應政策和措施,結合市地整理、政府收購儲備等工作,采用"轉權讓利"的辦法,鼓勵其轉為國有土地進入市場依法流轉、其中,存量農民住宅用地可結合市地整理,由開發商、所有者、使用者三方面自由組合進行城中村改造,建商住小區,政府在出讓金收取上給予一定的優惠;也可以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招標建設,對城中村進行改造建現代化小區,建設中各項規費按農村宅基地標準執行,農戶原宅基地和農房折換為相應的價款,以調產權或貨幣安置的辦法進行補償,土地相應轉為國有土地,農戶以調產權方式取得或以成本價方式購買的小區房屋產權歸農戶所有,允許出租,也可比照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對于"圈內"已有鄉鎮企業,鼓勵其向工業小區轉移,符合規劃的,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自愿、所有者同意的,報經政府批準,也可轉為(或征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后依法流轉、
2、對于未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即"圈外"土地,在土地利用上,要保證以農用地和少量集體建設用地為主導,即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第一,嚴格控制增量建設用地、停止圈外城鄉結合部農戶單家獨院式分散建房,實行多戶連片的集中式建房;鄉鎮企業建設需要新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建設或利用現有存量建設用地、
第二,圈外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準取得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嚴格管理的條件下,應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不改變權利性質的情況下流轉,即"保權讓利促流轉"、具體而言,現有農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通過土地置換或建新拆舊等方式,遷村并點,向城鎮和中心村或工業園區集中,建新拆舊中需要短期增加農用地轉用指標的,經批準可以給予一定的周轉指標,封閉運行,到期歸還;農戶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過程中,原住宅符合規劃的,允許其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其他農戶、對于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準取得的鄉鎮企業用地等其他集體建設用地,在明確所有者主體的前提下,所有者可將一定年期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以讓渡、租賃或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提供給使用者使用(類似國有土地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在使用年期內,使用者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土地收益主要歸土地所有者、集體建設用地不適用于舉辦娛樂或高檔房地產開發項目;流轉的最高年限不得突破國有土地的最高年限、
(四)完善相關配套措施,規范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城鄉結合部非法土地交易和隱形土地交易大量存在,因此必須采取措施,提高土地市場的公開性、當前主要應抓好以下幾項配套制度:
1、積極設立公開的土地市場,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交易提供公開掛牌交易的場所,以提高交易機會,降低交易成本,規范交易行為;
2、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將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的范圍擴大到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和集體建設用地;
3、建立土地登記可查詢制度和信息公布制度,為使用者、投資者提供現勢土地登記信息和土地市場信息資料;
4、完善土地證書查驗制度,土地證書查驗的重點地區是城鄉結合部,重點查驗各類非法交易、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五)當前急需要做的幾項工作
1、盡快研究明確集體土地權益,并結合土地變更登記和土地證書查驗,摸清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現狀,對非法用地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行為進行清理,明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
2、總結各地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試點經驗,抓緊出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規范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行為、
3、抓緊研究出臺市地整理、置換的政策,鼓勵城鄉結合部按規劃調整用地結構和集約用地、
4、對城鄉結合部農民建房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出臺相應的規范和整治政策、
盡職的調查報告9
一、主要內容
(一)業務調查
業務調查主要包括分析公司所處細分行業的情況和風險,調查公司商業模式、經營目標和計劃。
1.行業研究:通過搜集與公司所處行業有關的行業研究或報道,與公司管理層交談,比較市場公開數據,搜集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發展規劃、行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以及主辦券商內部行業分析師的分析研究等方法,審慎、客觀分析公司所處細分行業的基本情況和特有風險(如行業風險、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等)
2.公司產品考察:通過與公司經營管理層交談,實地考察公司產品或服務,訪談公司客戶等方法,調查公司產品或服務及其用途,了解產品種類、功能或服務種類及其滿足的客戶需求。
3.關鍵資源調查:通過實地考察、與管理層交談、查閱公司主要知識產權文件等方法,結合公司行業特點,調查公司業務所依賴的關鍵資源。
4.公司業務流程調查:通過查閱公司業務制度、實地考察企業經營過程涉及的業務環節、對主要供應商和客戶訪談等方法,結合公司行業特點,了解公司關鍵業務流程。
5.公司收益情況調查:通過查閱商業合同,走訪客戶和供應商等方法,結合對公司產品或服務、關鍵資源和關鍵業務流程的調查,了解公司如何獲得收益。
6.公司趨勢調查:通過與公司管理層交談,查閱董事會會議記錄、重大業務合同等方法,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的'發展趨勢及公司目前所處的發展階段,了解公司整體發展規劃和各個業務板塊的中長期發展目標,分析公司經營目標和計劃是否與現有商業模式一致,提示公司業務發展過程跌主要風險及風險管理機制。
(二)公司治理調查
1.了解三會:通過查閱公司章程,了解公司組織結構,查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有關文件,調查公司三會的建立健全及運行情況,說明上述機構和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關注公司章程和三會議事規則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建立健全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是否在公司章程中約定糾紛解決機制。
2.董事會對治理機制的評估:公司董事會對公司治理機制進行訴訟評估,內容包括現有公司治理機制在給股東提供合適的保護以及保證股東充分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質詢權和表決權等權利方面所發揮的作用、所存在的不足及解決方法等。
3.公司董事監事調查:調查公司董事、監事的簡要情況,主要包括:姓名、國籍及境外居留權、性別、年齡、學歷、職稱;職業經歷(參加工作以來的職業及職務情況);曾經擔任的重要職務及任期;現任職務及任期;本人及其近親屬持有公司股份的情況;是否存在對外投資與公司存在利益沖突的情況。
另外,還包括獨立性調查、同業競爭調查、政策制定執行情況調查、管理層誠信調查。(三)公司財務調查
1.內部控制五要素調查:通過考察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控制活動與措施、信息溝通與反饋、監督與評價等基本要素,評價公司內容控制制度是否充分、合理、有效。
2.財務風險調查:根據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分析公司最近兩年及一期的主要財務指標,并對其進行逐年比較。
另外,還包括應收賬款調查、存貨調查、公司投資調查、固定資產與折舊調查、無形資產調查、資產減值準備情況調查、歷次評估情況調查、應付賬款調查、收入調查、成本調查、費用調查、非經常性損益調查、鼓勵政策調查、合并財務報表調查、關聯方及關聯關系調查、審計意見及事務所變更調查。
(四)公司合法合規調查
主要包括:公司設立及存續情況調查、重大違法違規調查、股權情況調查、財產合法性調查、重大債務調查、納稅情況調查、環境保護產品質量、技術標準調查等等。
盡職的調查報告10
信托項目盡職調查要點
本文的債權類項目主要是指以信托、資管或者基金子公司為通道或者交易對手索投資的債權型項目,本文以信托為范本。信托行業的價值在于能夠發現好的投資項目并能夠運用專業手段降低風險,從而實現不同風險偏好的社會資
本與具有不同利潤創造能力的企業的對接。自有資本不過數十億的信托公司管理著數以千億計的資產,每個項目出現問題都不容小視。隨著近年來兌付危機的初步顯現,面對諸多的質疑,持樂觀態度的人士往往提出信托風控的強大,核心便是擔保物的足值。實際上,信托業的風控手段遠不限于抵押擔保,信托風控實有十八般武藝可以施展。真正的問題在于,每一種武藝都有他的弱點甚至是致命傷。
一、項目審查篇
(一)遴選交易對手
遴選交易對手是信托風控的重要一環。最優質的融資方往往能夠憑借自身信用從銀行取得貸款。信托公司除非有特殊資源,很難在這些優質融資主體上有所斬獲。不過,追求穩健和資金來源充足的信托公司可能會以較低的融資成本贏得這類項目。
在目前的國情之下,選擇良好的交易對手的確是降低風險最簡單、有效的方式。但是過于注重交易對手也有可能會走向兩種極端,一是只看交易對手,只要交易對手資信較強,就放松項目設計中的風控措施,結果埋下隱患,二是對于一些交易對手不夠強大但可以通過項目設計防控風險的項目也拒絕操作。前者是過于輕信,后者是不夠自信,都是應當避免的。
總體而言,信托項目融資方的資信要劣于銀行的貸款客戶。但是如果融資方資信存在重大問題,比如存在高額民間借貸或者違法預售等嚴重不規范情形,無論其是否能夠提供足額抵押擔保,信托公司都應當避免與其合作。因為對于這類企業,無法按照常理來預期其未來的經營行為,也無法對其進行有效的中后期管理,甚至連抵押物也可能存在重大瑕疵。實踐中已經暴露出這樣的問題。
政信合作項目的大量開展也是基于對政府的信任。目前有些地方政府通過融資平臺大規模借道信托融資,并以人大預算函、政府承諾等方式提供隱形保障。信托公司對此類項目趨之若鶩,雖明知政府的保證在法律上沒有效力,但還是認為政府是資信最好的客戶。可是,如果地方政府為了得到信托融資把自己的公章都變成了橡皮圖章,我們也無法預期他們提供的材料在多大程度上是可信的。他們對信托公司百般迎合,并不是因為信托公司有多么牛氣,而是屈從于自身利益需要,我們也無法預期等他們無力償債、發生糾紛后,會如何運用手中的權力,以迎合他們彼時的利益。
(二)盡職調查
信托公司的項目分散在全國各地,但沒有銀行那樣數量龐大、根基深厚的分支機構。對于交易對手缺乏了解,這是相對于銀行的重大劣勢。通過盡調了解企業的資信狀況、真實經營狀況、盈利能力等,意義不言自明。對于一些地方性的中小企業項目,企業負責人的經營能力和執業行為甚至個人品性對于判斷項目風險的意義,可能會勝過行業分析報告,而盡調中的察言觀色可能要勝于厚厚的財務報表。
目前信托公司業務人員普遍年輕,專業水準可能較高,但社會經驗不足,難在短暫接觸中辯別人的真假善惡。更何況,業務人員還不可避免的帶有一定的個人利益沖動,而中國基層社會生態又太過復雜。極端情況下,個別信托經理法律意識薄弱,直接將融資方提供的資料簡單匯總甚至將其他金融機構做的盡調報告稍作修改即提交本公司審議,這可能造成嚴重的盡調失職。不少盡調報告中對于融資方和交易方的介紹是直接從網站上粘貼復制而來,充斥著主觀判斷性的褒揚語句,如果出現訴訟糾紛,這也會成為委托人主張信托公司未能盡職的理由。新近出現兌付風險的某信托項目,信托公司將資金提供給一個曾大規模圈錢卻長達數年沒有動工的地方性開發商,就暴露出盡調不足的問題。
有些項目中,開發商通過特殊手段獲得了懷有政績沖動的地方政府的支持,低價拿地或者先辦土地證后交出讓款,然后通過違規預售獲得資金來繳付出讓款,這種運作在房地產銷售一片火爆的情況下自然是玩得轉的,但是一旦某個環節出現問題或者房地產業不景氣,整個游戲就無法繼續。向這樣的房地產企
業提供融資,一旦出現風險,后果可想而知,連抵押物也可能存在重大瑕疵,無法處置。
優秀的盡調對信托經理要求較高,難度和工作量都很大。目前盡調所要獲得的信息集中掌握在司法、工商、稅務、住建、土地等公權力部門,如果這些部門不主動公開,難以獲取。有的律所和其他中介機構通過自身掌握的資源,已經具備很強的盡調能力。要求信托經理做出他們那樣的盡調報告,不太現實。但是通過公開渠道可以查詢和驗證的信息,還是應當去獲取的,而不應單純依賴融資方自身提供。如果盡調報告中的關鍵信息與公開查詢、驗證的結果不符,則委托人要求受托人承擔管理失職的責任,法院很可能會支持。以較高的專業標準實施盡調,這將是未來的發展方向,但是在現有體制下,信托經理沒有動力去做。或許隨著風險的不斷爆發,信托公司會對自己的員工提出更高的要求,甚至在部分項目中聘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提供盡調服務。
在當下的市場環境下,通過盡調發現融資方的實際經營狀況和項目潛在風險將是檢驗信托經理業務能力和職業操守最重要的指標之一。盡調是所有項目風控的開始,而對于一些中小企業項目,或許盡調才是整個項目風控最核心的一環。畢竟中臺部門所看到的已經是經過業務人員篩選、加工過的材料。未來信托公司可以考慮采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實施盡調,尤其是對于行業知名度低或者不熟悉的規模較小的地方性企業。
(三)中臺審查制衡
以法律合規審查和風險控制為核心的中臺部門是制衡信托業務經理的重要環節。法律合規人員從法律和合規角度對項目進行審查,淘汰不合規或者在法律效力上存在問題的項目,并從法律角度完善項目,風險管理部門從融資方資信、財務狀況、抵押物變現等角度甄別項目風險。中臺部門的薪酬待遇相對固定,不受業務量的直接激勵,所以在管理規范和人員素質較高的情況下,中臺可以比較有效地制衡前臺業務部門。就中臺與前臺的關系而言,分工明確是基本前提,監督制約是必要手段,提供優質服務是根本使命。近年來信托公司對中臺的重視度有所提升,但總體看,在順風順水的年景里,業務量、效益是王道,中臺主要是服務的角色,沒有把握住分工負責、監督制約的基本前提。優
秀的中臺除了具備較強的專業能力之外,對于信托項目也應當有較高的掌控力,否則既不能提供專業服務,也無法進行監督制衡,但由于中臺與前臺待遇差距較大,中臺人員流失比較嚴重。此外,個別項目中,法律合規部門在各種主動和被動因素的促使下,更是徹底為項目服務,不是剔除違規的項目,而是幫助業務人員粉飾和包裝項目。同在一條船,中臺對業務部門有所輔助是職責所系,發揮專業所長把項目做好更是理所應當,但絕不應逾越底線。
二、擔保措施篇
(四)不動產抵押
足額的不動產抵押是很多項目得以操作的核心保障措施。但不動產抵押未必像很多人想象的那么保險。不動產評估的水分眾所周知,毋庸多言,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問題。
信托公司一般將抵押率控制在四至五折之間,看似非常保險。但是信托公司可以鎖定抵押物本身,卻不能鎖定抵押物的價格和市場變化。如果出現區域性風險,房地產項目的抵押率再低也難以處置。抵押品的評估必須結合房地產行業和區域經濟發展態勢綜合判斷,一些頻頻登上泡沫風險排行榜的城市還是應當慎重觸碰。鄂爾多斯是第一個,但恐怕不會是最后一個。或許未來,一些優秀的信托公司會組建自己的行業研究團隊,加強行業研究能力。
除了市場價格變化可能造成抵押物價格降低之外,還有多種因素會影響抵押物價值。如果開發商欠付工程款,施工方將根據合同法享有優先于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如果房產抵押后辦理預售,那么對于售出房屋,買售人享有優先于抵押權人的權益,甚至在開發商違規預售的情況下,法院也有可能優先保護支付了所謂會員費、排號費的購房人的利益;在建工程抵押中,如果抵押物不能如期竣工,變成爛尾樓,抵押物價值不僅會大大低于評估價值,其變現能力也會受到嚴重損害;有的'開發商以造城式的模式搞開發,他們提供的單體抵押物往往難以處置;一些地方性的小規模開發商,之所以能夠拿到好項目,往往是跟政府存在潛在的默契或者私下的協議,如果發生爭議,項目的變現難度非常大;一些地方政府給平臺公司違規辦證,沒有足額繳納出讓金,抵押物存在重
大瑕疵;如果抵押物已經出租,并且租期很長,根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法院也難以處置。
未來的兌付危機和司法審判將會以慘痛的教訓讓信托公司認識到炙手可熱的房地產項目隨時可能會變成燙手的山芋,不動產的抵押擔保不是一張他項權證那么簡單,司法拍賣也不像拍賣師的一錘定音那么簡潔明了。
(五)動產抵質押
由于動產本身的可移動性和易損耗性,決定了它不是最理想的抵押物。但是隨著優質抵押物資源的減少,動產抵質押也成為信托公司操作較多的擔保方式。動產抵質押的缺陷在于:一是可移動性,難以控制;二是除車輛等特殊動產外,企業機器設備、原材料、庫存貨物等抵押物的變現能力可能會比較差,而且折舊很快。三是融資方采取欺詐手段用同一批資產重復抵押的情況確有實例;四是除了適宜于設定浮動抵押的動產外,一般的動產質押以轉移占有為生效要件,質押生效的同時,質物的保管風險也由質權人承擔。
(六)權利質押
擔保法規定的各種權利質押,信托公司在近幾年的實際操作中幾乎都有涉及。上市公司股票變現能力最強,比較受歡迎,但在股市行情很差的時候,如果不對融資方的補足義務再設定其他兜底保障措施,也存在較大風險。此外,股權、應收賬款、收費權成為很常見的質押標的。
未上市企業股權質押。一方面,未上市股權難以評估,變現能力差,法院通過司法拍賣程序處置未上市企業股權的案例很少。另一方面,股權質押的辦理可能存在問題。去年出現問題的某礦產類信托項目,目標企業股權質押后,其實際控制人竟仍可以對質押股權進行輾轉騰挪,從記者事后報道的情況推斷,質押環節有可能存在問題。
盡職的調查報告11
上海市匯盛律師事務所接受貴司委托,指派中國執業律師××、××對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W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
在與貴司的多輪磋商中,我們和貴司確定了本次盡職調查的工作范圍,并以《委托合同書》的形式確定下來(詳見附件一:盡職調查范圍)。
根據本案的工作范圍,本次盡職調查工作采用認真閱讀W公司提供的文件(詳見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錄),進行書面審查;與W公司相關負責人談話、向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調取資料等方式,在提供本盡職調查報告的同時,我們得到的承諾為:
1、W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文件上的所有簽名、印鑒和公章都是真實的;提交給我們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認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復印件與原件是一致的;
2、我們審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實陳述都是真實的、正確的;
3、接受我們談話的相關負責人陳述的內容沒有任何虛假和遺漏的,是客觀、真實的;
4、W公司沒有未披露的對外抵押、保證等擔保行為;
5、同時,我們沒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諾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諾和我們采集到的資料與信息,根據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以及政策,根據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據我們指派律師的工作經驗,我們作出以下盡職調查報告內容:
一、 W公司基本情況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歷次變更情況(略)
(詳情見附件三:W公司變更詳細)
3、W公司實際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隱名投資風險
外國人某某通過中國自然人投資于W公司的行為屬于隱名投資行為。外國人某某為“隱名股東”,中國自然人 、 為“顯名股東”。
1、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對于隱名投資的規定
根據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一個隱名投資行為如想得到法律的認可,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1)隱名股東必需實際出資。 具體體現為,隱名股東有證據證明顯名股東投資于公司的財產屬于隱名股東所有;
(2)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這里的以上包括半數;
(3)隱名股東以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且被公司認可。這里的以股東身份行使權利得并被公司認可,既可以表現為隱名股東實際上擔任了執行職務的董事,實際行使了管理職能;公司股東名冊等法律文件記載了隱名股東的實際股東身份,亦可以表現為顯名股東的決策均得到了隱名股東的同意或認可等。
(4)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例如,外國投資者采用隱名投資的方式規避市場準入的行為則亦違反了中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2、中國法律對于外商投資行業的準入規定
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國對于外商投資的行業分為鼓勵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
貿易類外商投資企業因為屬于中國政府規定的逐步開放的產業,而被納入“限制類”進行特別管理。
3、W公司隱名投資的法律風險
(1)中國法律確定股東身份應當經過登記程序,這里所說的登記是指登記于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沒有經過登記的,不能對抗不知道隱名投資行為的第三人。也就是說,目前外國人某某并非是經過中國相關政府部門登記過的股東,登記過的股東是中國自然人 、 ;
(2)中國自然人 、 具有實際支配W公司股權的權利,如果顯名股東不經隱名股東的同意即轉讓股權,將造成隱名股東的投資失敗;
(3)當顯名股東個人負有大額債務而不能清償時,他們的債權人可能會要求獲得W公司股份,從而影響隱名股東的利益;
(4)中國目前并無對于隱名投資的現行有效法律保護。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外商隱名投資于限制類和禁止類行業的,法院會判決這種隱名投資行為無效,真正的股東為顯名投資者,隱名股東(外商)與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法人)的出資形成債權債務關系;W公司目前的主要經營范圍為限制類,因此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一旦與顯名股東發生爭議,法院將會判決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無效,外國人某某將失去對W公司的控制權;
(5)根據我們處理類似案例的經驗,外商利用中國人進行隱名投資,初始時一般合作良好,但是當公司做大做強并產生較大利潤時,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或法人)常常會向隱名股東(外商)提出種種要求,從而產生爭議。
三、關于W公司的經營范圍
本次盡職調查的目標是為實現對W公司的并購、增資,增資之后,W公司將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由于中國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和行業實行準入制,因此W公司一些經營范圍難以保留。
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以及我們的經驗,變更后的W公司的經營范圍將表述為:從事。。。。。。等食品的進出口業務,國內批發及相關配套業務。
四、W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1、概述
W公司會計核算方面原則上執行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未根據該項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會計核算制度是中國法律強制性要求建議的制度,而財務管理規定是一種內控制度或稱管理制度。
由于W公司沒有具體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相關會計政策無法確定(目前實際由財務人員根據經驗或習慣確定),既不利于公司管理層對會計核算進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導致W公司會計業務處理的隨意性。
我們建議W公司根據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出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
2、W公司的會計政策
(1)執行中國《小企業會計制度》;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根據W公司的規模,可以使用《企業會計制度》或者《小企業會計制度》,W公司目前實際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
(2)會計期間: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3)記賬本位幣及外幣核算方法:
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外幣業務按業務發生時的.中國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記賬;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幣賬戶余額未按期末中國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金額進行調整,相關匯兌損益待外幣實際支付結算時進行一次性調整。
我們認為,外幣賬戶未按期末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人民幣),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兌損益沒有及時進行會計處理,既不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還將導致會計利潤核算的不真實。
我們建議W公司依照《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時對各外幣賬戶進行匯兌損益調整,以保證會計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
(4)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以權責發生制為記賬基礎,以歷史成本(實際取得價格)為計價原則。
(5)存貨核算原則及計價方法:
①取得和發出的計價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
②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采用一次性攤銷法;
③存貨的盤點制度:采用永續盤點制,即按照賬面數據與實際盤點數據結合確認的方法。
(6)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折舊方法以及預計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是指為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較高的資產。固定資產取得時按實際取得成本計價,按照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
(7)收入確認原則:
①銷售商品:公司已經將商品所有權上轉移給買方;
②公司不再對該商品實施繼續管理權和實際控制權,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③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風險提示:W公司實際銷售收入的確認方法與上述原則有差異,具體詳見本報告的稅務風險調查部分。
五、W公司財務狀況調查(截止20xx年10月底)
1、會計報表
(1)資產負債表(所屬日期:20xx年10月31日;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2)損益表(所屬期間:20xx年1-10月;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3)會計報表提示:
(略)
2、相關資產、負債項目的調查與分析(略)
六、稅務風險
1、W公司存在由于延遲確認銷售收入而引起的稅務風險,違反了中國現行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等相關法規;
(1)W公司目前的銷售收入核算業務中,當月銷售發出的貨物,
①20xx年9月份之前,該月全部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稅發票并確認銷售收入;
②20xx年9月份(包括)之后的貨物銷售業務,該月25日以后的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稅發票并確認銷售收入;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19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38條的有關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采取賒銷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W公司該類業務目前沒有書面合同)(見本報告四、W公司的合同風險條款解釋),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875號)第一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4個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②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④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3)我們認為,依照上述稅務法規,W公司的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屬于延遲確認,可能存在稅務風險(即延遲申報納稅);
2、除上述風險外,我們未發現其他稅務風險。
七、本盡職調查報告的說明
1、本盡職調查報告僅是在有限的時間內,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據本案的特殊性進行的調查工作。因此,我們的盡職調查報告其內容不可能窮盡W公司目前的或有風險,存在著可能對或有風險的錯誤描述、偏差或遺漏,特予以說明,請貴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涉及法律、財務、會計專業知識和專業經驗,我們雖有中國執業律師參與本案并負責調查,但與會計事務所全面的審計、評估和多位注冊會計師人員協同工作的結果是不同的。對于一些問題例如財務報表的調整、公司整體估值等,是資產評估與審計師的責任,本報告并未涉及。
3、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的所有附件內容與本報告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單獨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盡職調查報告是依據貴司與我們簽訂的《務委托合同書》的基礎上作出的。
本盡職調查報告除委托人為受讓W公司股權或對W公司增資作參考之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盡職的調查報告12
摘要:本文主要是描述關于寫 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一些基礎要素,個人認為有些東西尤其重要,這份報告做的越詳細,那么可能會存在某些風險也會越低,從而避免以后會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關于________公司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目 錄
序言
一、主體資格
二、歷史沿革
三、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四、獨立性
五、業務
六、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
七、主要資產
八、科研
九、重大債權債務
十、公司章程
十一、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
十二、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十三、稅務
十四、勞動人事、勞動安全等
十五、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十六、其他
序言
致:________公司
根據《關于____公司改制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律顧問聘請協議》,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作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改制上市的專項法律顧問。
本所指派____律師、____律師作為本次公開發行的具體經辦律師。本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所律師向________公司發送了《________律師事務所關于________公司改制上市盡職調查清單》,收集并審查了本所律師認為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所必需的資料和文件;為了進一步核實情況,本所律師前往公司的生產車間、倉庫進行了實地考察、查驗;就相關問題與貴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員工進行交流;并前往工商、稅務、勞動、環保等政府部門了解和查詢情況;參閱其他中介機構盡職調查小組的信息;遵守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貴公司簽訂了《________公司保證書》,就公司及相關各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做的陳述,本所律師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證: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頭或書面聲明、闡述、保證、說明均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有關文件上的簽字、印章均是真實、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復印件均與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經確知違反上述保證所能導致的不利后果。如果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本公司愿意承擔因此而導致的不利后果。本報告正是基于上述假設而出具的。
為出具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本所律師特作如下聲明:
一、本報告系依據本報告出具日之前已經發生或存在的事實,根據截至報告日所適用的中國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而出具;
我們將對某些事項進行持續跟蹤核實和確認,但不保證在盡職調查之后某些情況不會發生變化。
二、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僅對法律問題發表意見。在本盡職調查報告中對有關會計報表、審計報告、評估報告中某些內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師對這些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斷或保證。
三、對于本盡職調查報告至關重要而又無獨立證據支持的事實,本所依賴有關政府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出具本盡職調查報告。
四、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僅供公司擬進行改制及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之目的使用,未經本所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報告外傳及用于佐證、說明與改制上市事宜無關的其他事務及行為。
在本報告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做解釋,否則下列簡稱和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本報告”指由______律師事務所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具的關于____公司之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本所”指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本所律師”或“我們”指________律師事務所法律具體承辦盡職調查的律師。 本報告分為導言、正文和附件三個部分。報告的導言部分主要介紹盡職調查的宗旨、簡稱與定義、調查的方法等;在報告的主體部分,我們將就盡職調查的`具體問題逐項進行評論與分析,并給出相關的法律意見;報告的附件包括本報告所依據的由________公司提供的資料及文本。
一、主體資格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目前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萬元,法定代表人為____,住所為______,經營范圍為______。公司持有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注冊號為____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______質量和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注冊號為______的《組織機構代碼證》,______國家稅務局頒發的國稅______字號《稅務登記證》和______地方稅務局頒發的地稅[ ]字號《稅務登記證》。
經本所律師核查,______公司依法有效存續。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二、歷史沿革
(一)首次設立
1.________公司成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設立時的名稱為______公司,股東為______、______,注冊資本為______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______,住所為______,經營范圍為______。
2.股權結構為:
3.驗資或評估:
(二)第一次變更
(三)第二次變更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三、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一)公司目前的股東和持股比例如下:
(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
如果是自然人,則說明其簡歷(姓名、身份證號、學歷、地址等);如果是法人,則說
明其營業執照記載事項、主營業務、主要公司管理人員、最近一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四、獨立性
(一)公司的資產完整
(二)公司的人員獨立
(三)公司的財務獨立
(四)公司的機構獨立
(五)公司的業務獨立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五、業務
(一)主營業務情況;
(二)生產經營許可證和證書。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六、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
(一)關聯方
(二)關聯交易
(三)同業競爭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七、主要資產
(一)土地
1.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2.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二)房產
1.房產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2.房產證號為______,面積______,權屬狀況______。
(三)機動車輛
1.號牌號碼:______,品牌型號:______,車輛識別代碼:______車主:______,車輛類型:______;
2.號牌號碼:______,品牌型號:______,車輛識別代碼:______車主:______,車輛類型:______。
(四)主要生產經營設備
1.設備名稱:______,發票號:______,報關單:______,購買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價值:______,賬面價值:______;
2.設備名稱:______,發票號:______,報關單:______,購買日期:______,使用年限:______,原始價值:______,賬面價值:______。
(五)知識產權
1.商標:
(1)名稱:______,注冊號碼:______,使用商品類別: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2)名稱:______,注冊號碼:______,使用商品類別:______,有效期限自______至______;
(3)權屬狀況:____________。
2.專利:
3.專有技術:
4.版權:
經過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八、科研
(一)科研人員隊伍(項目帶頭人簡歷、隊伍結構等)。
(二)承擔的科研項目。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九、重大債權債務
(一)購銷合同(時間、金額、商品名稱、違約責任)。
(二)借款合同(時間、金額、合同主體、擔保情況)。
(三)擔保合同(時間、金額、合同主體)。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十、公司章程
(一)設立時的章程(時間、主要內容)。
(二)第二次修改(修改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問題及其建議)。
十一、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
(一)公司目前的組織架構如下圖
(二)股東會會議
1.股東會議事規則。
2.歷次股東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三)董事會會議
1.董事會議事規則。
2.歷次董事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四)監事會會議
1.監事會議事規則。
2.歷次監事會會議時間、參與人員、議題、會議記錄的主要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二、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一)公司設立時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董事會成員:
監事會成員:
經理:
(二)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第一次變化情況
(三)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第二次變化情況
(四)公司目前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1.董事會成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2.監事會成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3.高級管理人員: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務、工作經歷、社會兼職或頭銜等)
經過本所核查,本所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三、稅務
(稅務登記證、稅種稅率表、近三年的納稅申報表和完稅證明、享受的減免稅情況及依據文件、近三年是否存在被稅務部門處罰的情況)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四、勞動人事、勞動安全等
(一)公司員工名冊、勞務合同樣本、工資表和社會保障費用明細表(養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醫療、衛生保健、教育、工會費等)
(二)安全生產制度、安全事故情況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五、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
(一)公司訴訟、仲裁:(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二)高級管理人員訴訟、仲裁:(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三)關聯企業訴訟、仲裁的材料:(三年內的已結、未結和可能發生的案件統計表、訴狀、答辯書、判決、裁定)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十六、其他
(一)公司所獲榮譽及證書。
(二)科學技術成果鑒定。
(三)財務會計報告數據。
(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額、凈利潤增長率、營業收入、營業收入增長率、非經常性損益)
(四)會計師事務所、證券公司及其他機構從事證券業務的資格證書和營業執照;上述機構中承辦貴公司項目的從業人員名單及其從事證券業務的資格證書;以上中介機構與貴公司簽訂的委托協議的主要內容。
經過本所核查,我們認為(問題及其建議)。
謹致
商祺!
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承辦律師: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盡職調查中獲得的所有資料文本及其信息目錄
備注:
1. 此報告主要是從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擬上市公司是否具備創業板上市的條件,所以,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應當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的第二章“發行條件”中的各項規定,逐項進行分析。
2.在盡職調查報告的最后部分,可以增加一個附件或法規指引,重點解釋一些在盡職調查報告中出現的專業術語,比如關聯人、高級管理人員等。
3.因為 此報告的作用之一是為了規范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在每一個部分的結論,律師應當對所發表的意見(是否合法、有效、存在問題及其整改建議)以腳注的形式列出法律依據。
盡職的調查報告13
因為在盡職調查報告里面的時間限制,語言障礙以及獲取相關的信息僅僅是專家展開內部盡職調查所面臨挑戰的其中一個部分的內容。于道瓊斯風險和合規團隊合作執行的這項重要任務是可以消除這些挑戰并結顯著提高盡職調查程序的工作效率的。無論是從事投資行業的金融信任,亦或者是希望跳槽的一些員工,還是希望申請金融實習的在校學生禁止調查都是他們日常工作之中作為重要的一項技能。盡職調查是股權投資流程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也是投資團隊經常根據盡職調查的結果對標的企業進行客觀評價,形成盡職調查報告。
然后再由投資決策委員會根據盡職調查報告和風險控制報告進行決策。通常來說,盡職調查的操作流程一般包括制定調查計劃,調查及收集資料,起草晉級調查報告,于風險控制報告進行內部復核設計投資方案等幾個階段。盡職調查報告的調查和收集資料方面是作為盡職調查流程之中作為重要的一個環節。盡職調查團隊通過各樣的渠道收集資料,并且驗證這些資料的可信程度,最終才形成了盡職調查報告以及風險控制報告。而且盡職調查報告也是一個有技術性的工作,這是一個通過數據收集,數據分析完成對于問題的驗證和總結,然后在完成盡職報告,一般來說,數據收集的方法有網絡搜集,公司提供資料清單獲取,還有訪談,觀察,詢問等等。
對于盡職調查報告的合同審核要點通常是需要設置一個參照金額的,超過該參照金額則是重要合同,也有是否存在有關控制權轉移時對方有終止合同的`權利,是否存在反對股權或者資產轉讓呢條款是否存在異常,或者是義務多于權利的約定,是否存在可能影響買方商業自由經營的限制性保障,是否存在重大賠償款以及違反競爭法規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有控制權在改變合同之后是否依然有效?合同之中對于解除合同的問題約定以及由此帶來的影響是否會涉及到本次并購。
盡職的調查報告14
一、 前期工作的主要內容
本所律師主要采用了下述方法進行盡職調查:
l 查閱有關文件、資料與信息(公司提供的改制文件、公司內部文件等);
l 與公司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訪談(前期進行的僅是初步了解調查線索的口頭訪談,在綜合評價其他調查信息的基礎上將對相關人員做一次綜合性訪談,并形成正式的訪談筆錄);
l 向有關部門調取或查閱登記資料(如工商、房產、土地等);
l 考慮相關法律、政策、程序及實際操作。
經過前期的調查,本所律師取得了大量的一手資料和信息,我們對于與項目并購有關的法律問題和障礙有了初步的判斷,目前訪談和現有資料審閱工作基本完成,但尚有部分細節資料需要近一步的核實與調取,并需要資產評估報告作為參考依據。
在此時,我們知悉委托人與公司在收購方案的模式和具體操作方式、范圍上尚有部分問題存在分歧,且尚未簽署《資產轉讓框架協議》。為避免進行無謂的工作,我們暫停了調查工作,等待委托人確定本次資產并購項目的最終方式,以明確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二、 初步判斷與結論
根據初步調查所獲取的資料和信息,本所律師對東良公司的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如下:
1、 東良公司的延續以及改制工作程序基本合法,不會對并購產生大的不利影響;
2、 東良公司原各下屬子公司(糧庫)的破產程序合法,不會對并購產生不利影響;
3、 東良公司的主要資產的取得從程序上基本合法,但可對應性較差且部分資產沒有產權完整的取得手續(需參考評估報告),但此類問題可通過后續工作加以解決(東良公司承諾不存在其他權利人);
4、 東良公司的土地使用權狀況與東良公司陳述不甚一致(詳見后文);
5、 東良公司的職工關系等存在一定問題,但按照目前所議定的人員方案,對我方未來影響不大。
初步結論:本次并購具有可行性,但須公主嶺市政府大力支持與配合,且相當多的事項只有政府才能解決。
三、 前期工作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簽約主體
東良公司為國有獨資公司,出資人為公主嶺市政府,公主嶺市糧食局為代表公主嶺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根據相關法律,資產出售的主體仍應當為東良公司,但應經公主嶺市政府(及糧食局)的同意。且鑒于本項目中有大量的事項需要政府的配合(如土地變性、拆遷、稅收優惠),且考慮到其出資人的地位,我們建議將市政府也列為簽約主體之一。
即最終的.資產并購協議以三方協議為宜。
(二)資產的取得
東良公司擬出售的資產主要以購買和以物抵債(通過判決)兩種方式從原各子公司處取得,基本合法有效。
但是擬出售資產的對應性較差:房屋產權證無法準確一一對應具體房產,存在大量未登記建筑物(因未來范家屯糧庫的建筑物我方可能拆除,因此政府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的可能性不大;其余糧庫的未登記建筑物因處于非主要城鎮,因此政府應當不會加以處罰)、設施,資產清單與資產實物無法對應。不排除某些資產日后發生糾紛的可能,但主要資產應當不會發生,且相關第三方可能也無法舉證,主張權利。
關于資產的價值、盤點情況,應以評估報告為準。
初步結論:資產處置尚未發現重大法律障礙,應能實現我方交易目的。
(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存在兩個問題:
1、位于響水糧庫、范家屯糧庫、朝陽坡糧庫、雙城堡糧庫的土地使用權已被公主嶺市政府收回。
由于該四處糧庫原為國有獨資公司,土地使用權均為劃撥土地。在破產過程中,公主嶺市國土資源局依法收回了劃撥土地使用權,即理論上只有建筑物所屬的土地為東糧集團所有。
故土地使用權需要直接從市政府處出讓取得,按照目前同政府口頭談判的情況看,政府同意出讓,價格按照國家定價,并以其他方式部分返還(需在下一步與政府確認),應無法律障礙。
2、范家屯第一糧庫的土地使用權因訴訟案件牽連,現有萬余平方米處于查封狀態。具體處理方式應視訴訟的情況決定,但對未來影響應能解決(在價格上調整)。
(四)雙城堡糧庫范圍內有屬于第三方的房產
雙城堡糧庫所屬場地范圍內有七處房產,已賣與第三方所有,可能影響到日后的場地管理與使用,但面積僅為數百平米。
(五)勞動方面
1、部分人員未繳社會保險,且還存在繳費記錄與實際人員不符的情況,可能為后續的繳費帶來一定困難。
2、勞動合同簽署不規范,工資標準和工時標準存在問題。
建議東良公司與原有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后,由新公司重新與相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避免糾紛,對未來新公司影響不大。
(六)未來需要政府處理的事項
1、拆遷
關于委托人規劃中的未來拆遷工作,跟據當前的法律實踐,我們建議最好由政府牽頭進行土地收儲為宜,如此方能降低拆遷難度和成本。
2、規劃調整
委托人的擬投資項目需要大量的建設用地,所需的規劃變更幅度較大,需政府協調。
3、稅收、規費等優惠政策
4、各項扶持資金的撥付
盡職的調查報告15
一、小額信用貸款貸前調查的重要性
小額信貸風險,實際就是信息不對稱風險,簡單來說是對借款人底細的不了解而產生的風險。
目前,我們只能通過客戶提供的一些基本資料、征信報告、貸前調查來了解借款人。只有通過貸前調查,我們才能核實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才能較清晰了解客戶的基本情況、單位經營狀況、人品、道德。貸前調查是貸款發放的第一道關口,是信貸管理的一個重要程序環節,其質量優劣直接關系到貸款決策的正確與否。
二、小額信用貸款貸前調查的種類
貸前調查的種類主要分為兩種:非現場調查和現場調查。
1、非現場調查
通過客戶提供的一些基本資料、銀行征信報告、利用公司內部的信貸管理系統、電話、網絡媒體(如工商網、社保網)等工具或渠道進行信息收集、分析等檢查。
2、現場調查
通過實地走訪客戶,與客戶的面談,核實工作單位、或勘察經營場所、進行財務查賬、盤點庫存;檢查住宅情況等方式發現風險預警信號。
三、小額信用貸款貸前調查要點
1、真實性。
包括客戶身份真實性、住址真實性、單位的真實性、配偶/聯系人信息真實性等。核實客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是貸前調查的最重要環節。如果客戶提供的資料是虛假的,特別是身份信息,在我們還無法核實其真實性時,就無法進行下一步的調查。
※
客戶身份真實性:特別要防止假冒身份騙貸。
※
住址:電費單兩個月電費只有幾元,是否有疑問,實際居住地址?※
單位:申請表填寫的是公司注冊地址、實際工作地址在其他地方,造成無法核實工作真實性或需要二次外訪,或者單位名稱與申請表不一致,入件前應核實申請人工作單位信息,以免造成誤會。
※
配偶/聯系人信息:虛假的配偶/聯系人信息不利于貸后管理。
2、貸款用途、還款計劃。
(1)貸款基本是用于消費、周轉、投資、救急等幾個方面。正常的商業小額信貸則是支持客戶的消費、周轉貸款。投資本身具有不確定性,且投資周期與貸款期限有可能不匹配,容易造成貸款逾期或損失。
※
核查借款人的貸款用途是貸款判斷的重要一環,不是所有沒有按照約定使用貸款的客戶都會逾期違約,但凡是形成不良貸款的客戶基本都沒有按照約定使用貸款。
※
對于借款人所說的貸款用途我們要“落實在細節”,謊言是沒有細節的,如果借款人虛構了貸款用途,他就無法提供各種細致化的東西做佐證,無法自圓其說。比如說貸款用于裝修,我們在實地調查時要查看房屋新舊程度、裝修情況、查看工程施工報價合同等。如果是用于備貨,那么核實現在的產能產量、存貨量、存貨周轉周期、行業淡旺季情況等等。對于細節不符合常理的情況,要大膽詢問實際貸款用途。
(2)還款計劃,是客戶對借款之后,如何償還借款的打算,是客戶誠信度的一個表現。如果一個客戶連借款之后都不明確用何種收入、何時償還貸款,該筆借款的安全性可想而知。我司采取等額還本付息的還款方式,還款來源是基于客戶每月有正常的現金流入。
3、單位規模。
不管是打工一族還是經營者,所從事的單位規模,是信貸決策衡量的一個重要方面。雖然規模不代表盈利,但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工作或經營的穩定性。
4、個人的基本情況。
全面衡量借款人的基本情況對于判斷借款人的外部負債和穩定性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些信息可以在與借款人的聊天過程中和通過第三方(如配偶、親戚、員工、同行、上下游客戶)獲得。個人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個人的教育背景、婚姻狀況、個人愛好、社會關系等。
(1)個人的教育背景會影響工作的質量及發展前景、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經營規模的擴張是否理性等。
(2)婚姻狀況和借款人也息息相關。良好的婚姻狀況對事業是一個助推器;不良的婚姻不但對個人或企業的資產負債有較大的影響(離婚財產分割),有時還可能會影響到個人事業或企業的發展。
(3)個人愛好,往往和個人的生活習慣相關,也會從側面反映個人的人品道德。譬如,一個喜歡體育運動、經常打球的人,他的生活習慣往往會比較健康;一個經常坐在麻將臺的人,打麻將已經不是娛樂行為,而是一種賭博行為。有不良嗜好的人,特別是賭博、打架、經常出入高檔場所、吸毒,是我們必須關注的對象。
(4)社會關系。個人取得貸款后,其償還款項的來源一般是他的收入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的資金,其他途徑獲得的資金無非就是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或從親朋好友獲得的借款。
5、資產規模、負債情況。
資產規模,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保險單、車輛、房產、其它經營項目。資產規模除了可以反映借款人的經濟實力之外,還可以側面印證借款人所述收入情況是否屬實,如果一個借款人所述收入豐厚,但財富積累的去向不明、資產規模小,那么其對于收入的描述可信程度較低。
負債情況,主要了解有沒有銀行負債、有沒有擔保公司的貸款或其它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有沒有向親朋好友借款等。如果借款人負債超過收入,應核實是否有其他收入,深入了解借款人的還款來源。
6、人品道德。
一個不注重道德約束的人,信用方面也會大打折扣。愛好習慣也和人品息息相關,往往不良嗜好會與不良的人品聯系在一起。
我們調查主要從其家庭責任方面、對父母、配偶、子女的責任,特別是一項貸款,能否獲得配偶的支持,也是判斷一個人家庭責任、人品的一個重要指標。已婚者,隱瞞父母,比較正常;未婚者,隱瞞父母,則可能會存在風險。
7、家庭情況。
家庭情況,有時會影響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還款意愿。良好的家庭氛圍,在借款人還款能力和還款意愿出現問題時,其家庭可能會對其施加壓力或幫其償還款項。主要詢問客戶父母的工作或瞻養負擔情況、子女現時教育或工作情況、配偶的工作情況等。
針對我公司不同產品的特點,各產品需側重的貸前調查要點。
1、打工一族。
打工一族,相對于經營者來說,調查相對簡單,主要是核實其工作和住址真實性,還有單位的性質和規模。對于高端客戶群,主要是調查工作部門、工作職位及工作性質;非高端客戶,主要是調查工作單位規模、工作部門及工作職位。
(1)高端客戶類群:調查要點:
1、政府部門、事業單位或國企工作者,我們主要是核實其工作的部門、工作職位、及工作的真實性,還要重點核實是否編制內員工。
2、全國500強、廣東省100強或較大型公司工作者,我們主要是核實其工作的部門、工作職位、及工作的真實性。
(2)非高端客戶類群:調查要點:主要是核實其工作職位及工作的真實性、工作單位規模和基本經營狀況。
2、三農經營者。
經營管理情況:承包地真實性、養殖或種植規模、養殖設備、養殖或種植的種類、養殖或種植數量、長成情況、價格情況、生產周期、周期產量、周期收入、飼料的庫存、及工棚的居住情況、電的照明情況;外出務工收入,如有,是從事那方面工作,收入多少。
3、抵押貸款。
要防范假證抵押和出租房產抵押。假證抵押,主要是房產證和實際的房產不符,這方面的風險主要存在于一些散樓,因為其地址的真實性、準確性較難判斷。出租房產抵押,主要是房產已出租給他人居住,由于租賃權優于抵押權,我們必須明確房產出租的年限。抵押貸款,我們也要盡職盡責、詳細調查,防止無效抵押。
4、經營者。
經營的真實性。對于經營比較規范的企業,可通過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稅務登記證、加工廠的牌照、轉讓協議、租賃合同等等來核實;對于一些非正式登記的企業(如在一個地方經營多年,但沒有辦理營業執照,或者生意是從別人手中轉讓過來,沒有更改營業執照,再或者是在大型批發市場里辦理的集體營業執照等),應根據實際情況采用更靈活的方法來核實,如通過查看商鋪的產權或租賃合同(通常由老板簽署而非員工),其他還有諸如代理合同、轉讓協議、收發貨的簽字人、借款人對生意的熟悉程度等等,通過這些相互印證核實經營的真實性。
經營管理情況:通過與企業主要經營者的直接會談,建立對其經營素質和誠信度的感性認識,通過實地調查經營場所,可以了解借款人的業務品種、生產組織能力、工藝流程、技術裝備水平、產供銷情況、設備性能及利用率、員工精神狀態等情況,掌握企業運行及管理方面的信息。
調查要點:
1、廠房規模及質量、工作環境、固定資產情況。廠房的結構、寬敞程度、新舊情況,了解廠房的規模及質量。
(1)檢查工作臺面的是否有序、物料的擺放是否凌亂、半成品和成品的擺放情況。
(2)檢查固定資產,設備的新舊程度、開機率、產能產量、機器產能產量是否支持借款人所述的銷售額。
2、員工人數及工資情況、生產操作程序及安全指引情況、消防知識教育情況及措施。
(1)現場工人數量,向借款人了解工人的工資情況、發放日期,可以要求其出示工資發放登記簿核實;如有條件,可以向工人了解工資的發放情況。
(2)觀察工人生產程序,精神狀態,觀察制作臺面員工的滿座率。
(3)觀察廠房電線情況,是否交叉亂拉;是否有消防瓶,如有,擺放是否合理,是否有消防警示標志;注意男員工是否在工作中抽煙等。
3、廠房租賃情況、水電費使用及繳交情況、稅收繳交。提供廠房租賃合同,水電費單據和稅收繳交單據,了解廠房周圍的環境,有沒有已經開發完整,是否存在違章建筑情況,續租是否方便;水電費使用是否正常,特別是錯峰用電情況,拉閘限電頻率對企業的影響程度;稅收的繳交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嚴重偷稅漏稅情況。
4、原材料的購進方式及價格情況和庫存情況、產品的質量、產品的價格、產品的銷路及庫存情況、貨款的回收周期及回收情況、市場環境情況等。原材料、產品及貨款是我們調查的重點。
(1)原材料的購進方式及價格情況和庫存情況。了解原材料是全部現金購入、還是一部分現金購入,最重要是了解客戶原材料賒賬即應付款方面,多久時間才付款給對方,是了解客戶現金流和信用的一個重要方面;了解原材料的進貨地點;了解原材料最近的價格,較之前的變動情況,以及未來幾個月走勢。這些,如有必要,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單據進行核實。察看原材料庫存多少、擺放整齊與否等。
(2)產品的質量、產品的價格、產品的銷售及庫存情況。通過觸摸產品、向客戶請教,了解產品質量、了解客戶是經營那種檔次的產品;了解產品的價格、成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的大約組成)、產品是內銷還是外銷、外銷利潤和內銷利潤的比較、外銷產品時,匯率對企業利潤的影響;察看產品庫存多少、包裝是否安全穩固和高檔等。
(3)貨款的回收周期及回收情況、市場環境情況。向借款人了解貨款的回收情況,是現銷現收,還是先收一定比例的現金,余款在多長時間內回收;現時貨款還有多少沒有回收,回收難度如何。向借款人了解市場行情,了解該行業目前的利潤率,了解外銷和內銷形式;了解企業的經營年限,經營階段,企業的發展規劃。我們通過有意識的、較詳細的交談,逐步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管理、銷售的經營模式和經營理念、了解市場環境情況、進而了解整體的經營狀況。
5、收入與負債的核實
由于大部分中小企業發展都是靠自有資本,在原始積累的基礎上通過家族管理的方式經營,因此不可避免的,企業在內部財務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缺陷。這就使信貸人員調查時難以獲得企業現金流數據,這里有兩個方法:
一是收集企業銀行對賬單,剔除內部往來款和培育流水的賬戶,匯總得到的往往比較真實。
二是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抽取企業日常的進出庫單據、購原材料發票、銷貨明細帳等結算企業的現金流量,但是這種方法往往工作量要相對大一些。
一個企業的總負債和這個企業的年銷售額收入配比在1:10這個比例或稍高一些比較合理。理由主要考慮是按年12個月計算,如果一個月企業在年收入在1200萬元,那么月現金流正常來說有100萬左右,再考慮利潤率等情況,100萬元貸款是個上限。但是,這個比率不一定就是固定的,也要綜合考慮很多的因素,比如要參照所屬行業,利潤率等因素。毛利
所謂“毛利”顧名思義就是收入減成本后的利潤,一般不包括期間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銷售費用)。常見行業毛利潤率
(批發業較低、零售業較高)
四、小額信用貸款資料的收集
資料的收集應該遵從有效性、完整性、簡便性的原則。
有效性—提交資料真實、有效
※
單位信息:單位招牌、實際地址與注冊名稱、注冊地址是否一致。申請表填寫的是公司注冊地址、實際工作地址在其他地方,造成無法核實工作真實性或需要二次外訪,或者單位名稱與申請表不一致,入件前應核實申請人工作單位信息,以免造成誤會。 ※
復印件是否有原件可供核對(簽約時無法提供房產證原件核對的個案較多)。 ※
高端客戶收入證明:優質企業中擔任司機、保安、非正式員工等職員不屬于高端客戶。 ※
勞動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單位租賃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內,即將到期租賃合同的風險(搬遷、租金上漲的影響)。
※
交租單據是否為最新一期,是否欠租。
資料完整性、簡便性——提交資料符合政策要求
※
房產文件:一次性購買或按揭(抵押貸款)已結清的房產提供房產證和購房發票;按揭(抵押)狀態且征信有顯示的,可提供按揭(抵押)合同,相關合同應復印完整(顯示權屬人姓名、貸款金額、簽名頁及抵押物清單)。 ※
相關經營證書:食品流通許可證、衛生許可證、道路運輸許可證、工程項目的審批文件、相關經營資質證書等等。
※
銀行流水:客戶有多個銀行流水,應先對流水結構進行分析,是否存在賬戶間互相轉入轉出培育流水的情況,該類型流水無參考意義,不需要提供,如果客戶有多個賬戶,只需提供1-2個能真實反映其收入情況的賬戶,對公流水只需提供能反映其經營收入的賬戶,對私流水只需提供交易最活躍、結余較多的賬戶。
※
納稅憑證:提供去年年度和最新三期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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