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實施方案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實施方案 篇1
1、“完善學歷教育與培訓并重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意思是指:職業院校應履行兩項功能:學歷教育、職業培訓。這兩項功能是我國1996年開始實施的《職業教育法》規定的。20多年過去了,我們沒有執行好,所以需要完善。
2、學歷教育與培訓關系的認識。這里的“培訓”應當非常明確:主要指職業技能培訓,簡稱為職業培訓。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二者有同有異:
(1)二者同之處主要表現為:都要以就業為導向,都要以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為目標;都屬于國家人力資源開發系統的重要環節。
(2)二者異之處,一是性質不同。職業教育的.學歷教育是國民教育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職業培訓是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屬于非學歷的技術技能培養;二是功能不同。學歷教育兼具準職業人培養功能和專業深造功能; 職業培訓則兼具受訓者就業功能和技術技能提升功能;三是對象身份不同。學歷教育對象主要是校內學生;職業培訓主要對象是校外勞動者——愿意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就業創業培訓的學員;四是雙證書要求不同。學歷教育要求實行畢業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兼具,職業培訓沒有雙證書制度的強制性要求;五是學習制度不同。學歷教育的時間是全日制的;職業培訓時間是碎片化的長短期不一的。
可以說,職業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二者之間,既有亦此亦彼的模糊地帶,也有非此即彼的本質區分。
3、完善當然非常必要,但,從現代中國發展對現代職業教育的要求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如果僅僅包括這兩項功能顯然缺乏應有的社會貢獻度。
4、“暢通技術技能人才成長渠道”的認識。從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的角度談“暢通技術技能人才成長渠道”,那就是:學歷教育方向,暢通的渠道主要是職教本科、職教碩士等學歷學位的銜接;職業培訓方向,暢通的渠道主要是各專業技師(工程師)類、高級技師(高級工程師)類的職業技能等級聯通。
實施方案 篇2
根據市紀委、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民政局《關于印發XX市20xx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盤治金[20xx]1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做好全局20xx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現制定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如下:
一、專項治理的范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的范圍
此次“小金庫”專項治理復查工作的范圍是: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局屬國有企業、局屬國有控股企業,局屬各種行業協會及獨立核算的單位。
按照分級負責,分口把關,統籌兼顧,整體推進的原則,從不同層級的實際出發,全面深入推進全局“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堅決掃除專項治理工作死角,始終抓住構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這個根本任務。要鞏固成果、防止反彈,特別是對于自查自糾“零申報”的單位,要認真組織復查,抓好整改落實,以“小金庫”專項治理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局直接治理的范圍是:局機關和局屬各企事業單位。局屬企事業單位負責對所屬的部門和行業協會進行治理(詳見附件局和局屬各單位治理“小金庫”范圍)。
(二)專項治理的內容
違反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納入治理范圍。重點是20xx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xx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對設立“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在復查過程中,要認真梳理分析近年來治理工作暴露出來的“小金庫”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
主要包括:
1、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
2、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3、虛列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4、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
5、虛列成本費用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
6、以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7、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8、虛列工資,保險費設立的“小金庫”;
9、虛假應收款、應付款等往來賬套取設立“小金庫”;
10、固定資產虛假盤虧設立的“小金庫”;
11、以地方財政補助收入設立“小金庫”;
12、使用“小金庫”款項購買消費卡等。
二、時間步驟
20xx年全局“小金庫”專項治理時間從5月11日起至年底結束,主要分為全面復查、督導抽查、整改落實、機制建設和總結經驗六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做好宣傳發動(5月11日至5月13日)
各單位要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深入做好思想發動、政策宣傳、方案制定和組織部署工作。支持群眾監督,鼓勵群眾舉報,著力解決“小金庫”這個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二)全面復查階段(5月14日至5月19日)
凡列入“小金庫”專項治理范圍的各單位,都要認真組織復查。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做到不走過場、全面覆蓋,復查面必須達到100%。各單位的復查可在20xx年的基礎上開展自查自糾“回頭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糾。各單位負責人對全面復查工作負完全責任。要在復查中落實公示制、承諾制和問責制,將復查情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和承諾,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并明確責任追究的規定,接受群眾監督。
對全面復查中發現的“小金庫”問題和各類違法違紀問題,要及時整改糾正。復查工作結束后,各部門、各單位應在5月20日前將《“小金庫”全面復查報告表》及文字說明、《承諾書》、《關于“小金庫”治理工作的公示》一式兩份上報市局“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存查。
(三)督導抽查階段(5月20日至7月15日)
在全面復查的基礎上,局“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利用6月和7月兩個月的時間,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重點關注:1、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單位;2、執收、執罰權相對集中的部門和單位;3、管理鏈條長、分支機構多的單位;4、以前檢查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單位;5、有群眾舉報的單位;6、20xx年以來自查自糾“零申報”,特別是復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過場的單位。
重點檢查要與規范津貼補貼、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 、社會團體、協會組織等經營性資產管理、節約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經營成本支出、加強銀行賬戶監管,以及行政事業單位發票管理檢查、救災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檢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和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等工作相結合,也要與財政監管、審計監督、稅務稽查等日常監管工作相結合,整體推進,綜合實施。
局屬各單位“小金庫”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對本級重點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
(四)整改落實階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各部門、各單位對全面復查中發現的“小金庫”問題和各類違法違規問題,要及時整改糾正。做到資金、資產處理到位、財務會計管理整改到位、違法違紀責任人員責任追究到位。在整改過程中要深入剖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強化源頭治理,建立和完善治理“小金庫”的`長效機制。同時,局“小金庫”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整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確保治理工作成效。
(五)機制建設階段(8月16日至10月20日)
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是“小金庫”治理的根本任務。為了鞏固“小金庫”治理成果,各單位要按照邊治理、邊研究、邊總結、邊完善的思路,將長效機制建設貫穿治理工作始終。要深入分析“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注重從實際出發,進一步推動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
(六)總結驗收階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
按照市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文件的要求,要認真做好“小金庫”治理工作總結、評價和驗收,不僅要全面匯總成效、梳理經驗,而且要查找不足、積極完善。市局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基層單位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評價和驗收,檢查、評價和驗收過程中要通過資料分析、報表審核和現場檢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治理工作情況,要通過問卷調查、座談了解等方式,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滿意度調查,保證以實實在在的治理工作取信于民。
各單位“小金庫”治理工作日常機構要按照力度不減、機構不撤、隊伍不散的要求,切實履行職責,認真抓好“小金庫”治理的具體組織落實工作。
三、堅持政策規定,進一步行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一)要繼續堅持重獎舉報有功人員和單位,自查從寬、被查從嚴,以及嚴懲頂風違紀行為的政策規定。要鼓勵復查、支持復查,復查發現“小金庫”問題并及時糾正的,視同為自查自糾,適用從輕、從寬政策,但屬頂風違紀的,應區別情況、嚴肅處理。
(二)對工作滯后的部門督促指導,運用約談、誡勉、通報、檢查等方式解決不重視、走過場等問題。對工作不負責任、走過場的部門和部位,特別是主要負責人,要通報批評并依法紀嚴肅責任追究。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此項工作的領導,現將全局“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調整如下: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財務審計科,負責全局“小金庫”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向市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相關材料。
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繼續深化“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克服畏難情緒,打消厭戰思想,杜絕應付現象,采取堅決有較往年措施,務求取得新的成效。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加強對“小金庫”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小金庫”治理工作的領導責任,把“小金庫” 治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做到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地、親自督辦,認真抓好本部門本單位的治理工作。
實施方案 篇3
為認真貫徹國家、省市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要求規定,同時結合本企業工作的實際情況,切實做好勞動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特制訂職業衛生三年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省市的最新精神與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結合本企業工作的實際情況,加強本廠勞動衛生職業病管理,建立健全勞動衛生職業病管理的標準體系,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職業病管理水平;強化對企業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制教育和宣傳,切實把企業職業衛生工作落實到實處,積極配合職業衛生監督機構做好職業衛生的監督和檢查工作,日常工作實行閉環管理,及時消除職業衛生監督工作中隱患,決不留死角,從而確保企業持續、健康地發展。
二、工作目標
1、做好每年接觸有危害因素職工健康檢查和各類職工健康普檢工作,職工就業前體檢率達到100%;在崗職工體檢率達到100%;離崗前職工體檢率達到100%;同時建立健全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建檔率達到100%;
2、在建立職業衛生檔案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充實,有危害因素作業場所工作環境檢查率達100%。作業場所職業危害警示標志覆蓋率達到100%,在主要生產車間的醒目位置設立警示牌;
3、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率達到100%,使用率達到95%;
4、利用電視、宣傳欄、各種學習講座等活動,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培訓活動,通過不定期的測評及相關問卷調查分析,職工對職業病防控重要性及有關知識知曉率達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環境條件及勞動強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環境,降低職工勞動緊張度和減輕壓力及厭倦情緒,適當調整工作強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營養膳食,注重工作期間的休息效果以減緩疲勞;
6、作業場所輕傷發生率控制在0。2%,職業病發病率為0,急性中毒發生率為0,不發生重大人身和設備安全事故。
7、認真做好突發傳染性疾病的預防、診治和報告工作。
三、干預措施
㈠規章制度實行過程中進行效果評估
在企業的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工作的基礎上,結合現有的企業管理標準,由行政部,生產部牽頭組織企業有關管理部門對廠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目的是檢驗規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進行綜合評定,廠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具體為:
1、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2、急性職業病事故預防和處理制度
3、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
4、職業衛生培訓制度
5、職業健康監護制度
6、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評價制度
7、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職業衛生防護設施維修保養制度
9、職業衛生個人防護用品發放與使用管理制度
10、職業病防治管理獎懲制度
㈡宣傳教育培訓和具體實施部門及進度
1、結合《職業病防治法》,利用多媒體、宣傳欄、映像資料等宣傳工具廣泛開展職業病防護的宣傳活動;
3、每年開展“安全職業衛生保健知識”競賽活動;
4、組織職工消防、觸電、創傷急救的知識培訓;
5、定期對接觸有毒有害因素的員工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6、開展職工參與職業衛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議活動,對職工參與職業衛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7、結合開展職工職業安全衛生活動,采取各種形式分批舉辦職工職業衛生、健康促進、營養膳食及醫學知識等視頻知識學習大會,職工參與率每年遞增5%;
8、對在崗職工進行崗位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培訓,提高職工自防、互防技能,對接觸有職業危害因素作業人員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必要的防護措施和待遇,職工簽訂率要達到100%;
(三)加強日常管理,改善作業環境,落實職業防護措施
1、行政部負責有危害作業場所、崗位警示標識的設置工作;
2、為了加強化學事故急救處理,在硫酸灌區加設噴淋裝置;
3、由生產部監督員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4、由生產部、行政部定期對生產車間工人作業環境面貌進行整改,使生產環境、工人休息室等場所環境整潔、舒適;
6、由行政部做好綠化工作,增強企業綠肺功能;
7、由行政部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及環境衛生的日常監督和檢查,做好從業人員健康證的檢查工作。
實施方案 篇4
按照國家土地督察局對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要求,為徹底解決我市土地例行督察中發現的問題,確保順利通過驗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政策,針對此次土地例行督察中認定存在的問題,以消除違法用地、規范管理為重點,加強領導,強化責任,精心組織,集中開展土地利用秩序專項整改,規范土地管理,確保全市土地例行督察和20xx年土地衛片執法檢查順利通過驗收。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全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各成員單位要明確職責、通力協作、齊抓共管,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市法院負責受理、審查國土資源等行政執法部門申請強制執行的違法用地案件,及時作出裁定,履行強制執行職能。
(二)市檢察院負責審查、起訴涉嫌違法用地犯罪的嫌疑人。
(三)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制止和查處土地違法行為,對土地違法案件立案調查,依法做出處罰決定并限規定時間內落實到位;及時移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向監察機關提出對違法責任人的處分建議;涉嫌犯罪的,及時向公安局和檢察院移送案件。
(四)市監察局負責審查違法用地案件的處分建議,及時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督促檢查各單位整改工作進展情況,監督各單位履行監管職責情況。
(五)市公安局負責偵辦涉嫌違法用地犯罪的案件;配合市國土資源局等行政執法部門制止和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六)市發改委負責重新審核或督導各地發改部門對項目進行重視審核,依法辦理項目立項、核準、備案等手續。
(七)市住建委負責依法建設的監督管理,查處違法用地單位和施工企業非法建設行為。
(八)市人社局負責與相關單位共同對違法違紀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記錄在案。
(九)市農業局負責對違法用地損毀程度的鑒定工作,指導被損毀土地復耕。
(十)市財政局負責罰沒款和實物的入庫。
(十一)市規劃局負責在違法行為處理完畢前,暫停辦理宗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等工作。
(十二)市城司負責收儲土地上相關問題的整改工作。
(十三)水務集團負責配合執法部門,不得向違法建設、違法用地的單位或個人供水。 (十四)供電公司負責對違法建設、違法用地的單位或個人采取斷電措施。
三、整改內容及措施
(一)關于違反國家基本建設程序進行立項的問題。整改措施:嚴格按照國務院、省政府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有關文件精神,對市機械電子工業學校等7個立項批復或核準(備案)時間先于用地預審時間的項目,在 月底前整改到位,重新梳理各項程序、時間的關系。同時,市政府召開專題協調會,進一步理順發改、建設、國土資源、規劃、環保等部門的工作程序和流程。各縣市區要對項目建設程序拿出明確、具體的措施和意見,杜絕這類問題再發生。同時,各地發改部門要對涉及的問題作出說明。
(二)關于違法用地的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未報即用違法用地整改處理。對4宗補辦了用地手續,但未查處到位的抓緊結案。對136宗已查處但未補辦用地手續的,其中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依法查處并補辦用地手續(用地計劃不足的,組織好用地資料,向上級申請用地指標);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復土地原狀并處罰款(法定期限屆滿后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二是邊報邊用違法用地整改處理。對16宗已補辦手續但案件未查處到位的,抓緊查處結案;對3宗未立案查處的土地,抓緊時間補辦用地手續。三是未供先用違法用地整改處理。各縣市區要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處罰款。所有未報即用、邊報邊用的違法用地查處結案后,9月底前補辦完用地手續。國土資源部門對涉嫌違紀的責任人,移送監察部門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對涉嫌破壞耕地的責任人,依法移交公安局追究刑事責任,9月底移送到位。
(三)關于閑置土地的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批而未供土地整改處理。市土地儲備中心要及時將該宗地納入名城古跡保護規劃范圍,用途規劃為綠化帶,9月底前完成供地,且地上綠化建設全部到位。二是供而未用土地整改處理。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城區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發〔〕46號)精神,由市監察局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對省鹽業公司公司等8宗閑置土地進行核查。閑置滿1年未滿2年的,征收20%的土地閑置費;閑置超過2年的,無償收回后重新公開競拍。同時,依紀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移交監察部門處理。
(四)關于違反國家有關供地政策進行審批的問題。整改措施:嚴格執行國土資源部《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中,關于“工業企業內部一般不得安排綠地。但因生產工藝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綠地的,綠地率不得超過20%”的規定。規劃部門要重新調整12宗土地的綠地率,對綠地率超標、投資強度達不到法定標準的項目,堅決核減非生產性用地面積,調劑給其他用地單位。縣市區要對違反供地政策進行審批的問題拿出明確整改意見和措施,規劃、國土資源部門要對相關情況進行說明。
(五)關于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的問題。整改措施:一是欠繳出讓金。市城區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出讓金追繳,9月底前不能繳清出讓金的,依法解除出讓合
同,收回土地使用權。二是違規批準減免及返還出讓金。各縣市區要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強土地出讓金監管。對涉及違規減免出讓金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紀律責任,并于9月底前將違規減免的土地出讓金重新核定后,追繳入庫。三是違反土地出讓金“收支兩條線”。對違規收支的出讓金,全額返還入庫;涉嫌違規的`責任單位和人員,要依紀追究紀律責任。四是出讓土地續期的出讓金收取標準無法律依據。公安縣要嚴格按照國土資源部《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中,關于“協議出讓最低價不得低于出讓地塊所在級別基準地價的70%”規定,責成相關部門按政策重新核定出讓金,9月底前追繳入庫。
(六)開展全市土地執法金秋行動。為配合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市政府決定,9月1日-3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30天的土地執法金秋行動。對年1月1日以來的新增建設用地進行集中清理,重點核查、整頓、打擊違法違規用地行為,全面規范土地利用管理,堅決扭轉當前違法違規用地的被動局面。土地執法金秋行動的具體安排,由市國土資源局統一部署。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8月5日―8月15日)。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工作部署會,學習落實國家土地督察局例行督察情況通報。各縣市區和相關部門梳理存在的問題,逐件逐宗制定具體的整改工作方案。
(二)核查整改(8月16日―9月30日)。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查自糾,認真分析,舉一反三,查找問題存在的根源,查缺補漏。能及時糾正的,按照政策規定立即糾正;該完善手續的,組織人力抓緊補辦;該規范的,按照政策要求立即予以規范。對違法用地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違法現狀,特別是要消除違法占用耕地的現象。
(三)建章立制(10月1日―10月5日)。針對核查整改中發現的問題,研究出臺耕地保護、土地征收、工業項目用地管理、土地執法等管理制度和辦法,形成管控措施嚴格、運作程序規范、方式方法正確、執法監察到位的長效機制,使土地管理走上規范化軌道。
(四)督查驗收(10月5日―10月10日)。整改期間,市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不定期對各地整改工作開展督查。整改工作基本結束后,各地要開展自查,認為達到要求的,在10月5日前,向市政府提交自查報告,市政府按照整改工作的標準和要求,進行檢查預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整改工作。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視,把整改工作作為當前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嚴格土地管理、加強宏觀調控的要求上來,統一到確保例行督察順利驗收上來。在市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協調配合,落實責任目標,完善工作制度,確保整改按時限、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對督查通報中提出的問題,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主
動牽頭,抽調專人,采取強硬措施,逐個整改,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
(三)依法查處違法案件。對各類違法用地行為,要及時立案依法嚴肅查處,徹底消除違法違規狀態。對在建項目供地手續不齊全,無立項批復、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的,立即停止施工。各縣市區要強化查處違法用地的主體責任,對違法用地問題嚴重的地方,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一是健全各級政府土地管理責任機制。明確各級政府土地管理責任,建立各級領導干部土地管理問責機制。二是建立節約集約用地新機制。國土資源部門要會同監察等有關部門加強對節約集約用地情況檢查,重點查處嚴重破壞、浪費、閑置土地資源的違法違規案件,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三是健全土地違法行為監管機制。進一步落實土地執法監察動態巡查責任制,建立國土資源協同辦案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各地各有關部門協作配合,提高違法案件查處到位率。四是完善土地執法機制。對嚴重違反土地管理工作的地區,由市政府追究該地區政府主要領導人員和其他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的紀律責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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