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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支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支票管理制度 1
1、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3、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帳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4、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5、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支票管理制度 2
支票使用管理細則:
1、支票使用范圍
與同城的單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商品交易、勞務費供應及其他款項結算均可使用支票。
2、支票的管理要求:
。1)簽發支票的銀行預留印鑒應分別由會計人員和出納人員妥善保管,與支票分開存放,不得在未簽發的空白支票上事先蓋好印鑒備用;空白支票必須存放在保險柜內。
。2)辦理清戶手續注銷銀行賬戶時,應將空白支票交回開戶銀行。
。3)支票一律記名,金額起點為100元,付款期限為10天,從簽發次日起,遇節假日順延。
。4)支票的簽發一律按銀行規定辦理,未按規定填寫被涂改冒領的,由簽發人負責。
。5)支票的`大、小寫金額、日期、用途、收款人名稱均不得更改,作廢支票要予以登記,并將作廢支票裝訂在當日憑證內。
。6)嚴格遵守結算紀律,不得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得套取銀行信用、不得簽發與銀行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不得將支票交給銷售單位代為簽發、簽發支票必須填寫資金限額及用途。
(7)不準出借或轉讓支票,持票人如將空白支票交給收款單位時,應當面填寫實際結算數。
(8)財務人員應及時將受理的各項收款(轉賬支票)連同填制的進帳單送交銀行,并及時給付款單位開據發票。
3、支票的領用及報銷程序:
(1)各部門如領用支票,經辦人需認真填寫“付款審批單”,注明合同編號、金額、用途、是否為預算內支出、有無墊支款項等,經部門經理審核,報財務部復核,如為預算內支出,財務部出具意見后,由總經理同意簽字即可到財務部領取支票,經辦人需在支票票根及支票登記簿上簽字。
(2)經辦人要在領取支票的三日內到財務部報銷,報銷的原始發票必須內容正確、數字正確、手續完備,發票背面必須有經辦人、部門經理、總經理的簽字。
。3)出納人員要及時、正確登記銀行日記賬,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發現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定期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4)空白支票、發票、銀行收據統一由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登記保管,領用時需經財務經理同意批準。
。5)凡公司對外支付的借款、往來款、工程款等必須以雙方簽訂的正式合同為依據,經辦人員憑合同原件,按照預算內、外的審批程序,經總經理簽字的付款審批單到財務部領取支票,同時將合同原件留財務部存檔。
支票管理制度 3
一、空白支票由出納員專人保管,支票印鑒由財務經理和總經理保管,防止遺失和被盜。
二、必須建立支票登記薄,按支票的順序號登記,支票存根與發票一起裝訂入帳。支票作廢應注明“作廢”字樣,與支票存根一同裝訂保存,多張支票作廢應加蓋“作廢”戳記,剪去一角,裝訂保存。
三、用現金支票提取現金時,先填制《支票領用單》,經財務經理、總經理批準后,及時取回現金,嚴禁簽發空白現金支票。
四、轉帳支票的金額起點為100元。
五、支票的有效期為十天。
六、簽發轉帳支票時,各項內容必須填寫真實、完整,并加蓋預留銀行印鑒。支票必須填寫日期、用途及收款單位,嚴禁簽發各項均為空白的支票。
七、嚴禁簽發遠期支票,不準出租出借支票,不準將支票轉讓給外單位和個人使用。
八、借用支票,需填寫《支票領用單》,注明日期、用途及金額,領用人、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字后,方可領取。
九、如果遇到領導外出情況,應由領用人設法聯系,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十、使用信匯方式時,針對小型企業必須做到貨到付款,正規企業必須見到確認函后方可付款。
十一、支票領用后,要對所領支票妥善保管,未使用及時退回出納保管,如發現支票丟失,要認真查找并及時向財務部報告,由財務部迅速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如因支票丟失使企業財產受到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二、出納人必須將銀行的.相關票據及作廢支票,必須根據財務的規定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支票管理制度 4
一、支票的使用
企業人員需用支票,領用時應事先將支票登記好,填寫收款單位、支票用途、支票號碼、預計用款金額等,由經手人在掛支單上簽字或蓋章。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購買物品或支付有關費用需借用支票時,要逐項登記日期、支票號碼、款項用途、用款限額,并由借用人簽字。財會人員在簽發支票時,必須填寫好日期、抬頭、用途,金領大、小寫,遇有特殊情況,也必須填寫日期、抬頭用途。
二、支票的管理
1.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鑒,必須設專人負責保管。支票必須隨簽發、隨蓋章,不得事先蓋章備用,嚴防支票遺失和被盜。
2.財會部門要建立嚴格的支票管理制度。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支票的購買及使用,并建立支票登記本,按照支票號碼逐一進行登記。對已簽發出的支票,要及時催報注銷,并定期核對,做到心中有數,發現丟失短少,必須及時查找,同時向領導匯報。
5.支票管理人員或使用人員一旦發現支票丟失被盜,應立即查找,及時向領導匯報,并向財會、保衛部門反映,迅速到銀行辦理掛失手續,向公安部門報案。
6.簽發支票時,支票用途項內容要填寫真實、齊全,字跡要清晰,不得更改大小寫金額,為避免簽發空頭支票,財會人員應準確地控制銀行存款余額,及時正確地記載賬務,定期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嚴格結算辦法,必須做到:
。1)不準簽發空頭支票;
(2)不準簽發遠期或空期支票;
。3)不準將支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4)不準將支票做抵押;
。5)不準簽發印鑒不全、印鑒不符的支票。
8.支票使用要求
。╨)支票金額起點為100元。
。2)支票有效期5天;背書轉讓地區的轉賬支票付款期為15天(自簽發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順延)。
。3)簽發支票應使用碳素墨水填寫,沒有按規定填寫,被涂改冒領的,由簽發人負責。
。4)不得更改支票大小寫金額和收款人姓名,其他內容如有更改,必須簽發人加蓋預留銀行印鑒。
。5)按銀行的有關規定,因簽發空頭支票和支票印章與預留銀行印鑒不符而造成的退票,銀行處以5%但不低于50元罰款。對屢次簽發的,銀行將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直至停止簽發支票。
9.過期、作廢支票要按號訂在原始憑證序號中,妥善保管,不準將支票亂扔亂放。
支票管理制度 5
單位應當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單位應當加強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規定需要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支票按照使用范圍分為人民幣現金支票和人民幣轉帳支票。
支票的管理制度:
1.現金支票
(1)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需有“借款單”(如已有發票則直接填寫“支出憑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日記帳,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3)支票是銀行的存款人簽發給收款人辦理結算或委托開戶銀行將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票據。采用支票結算方式,對于收到的支票,應在收到當日填制進賬單連同支票送存銀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和有關原始憑證編制收款憑證。
(4)現金支票一律由出納員一人保管,不得轉交他人。
(5)現金支票大小寫金額必須填寫齊全,不得涂改,如發生書寫錯誤,應及時加蓋“作廢”戳記,另行簽發正確支票。
(6)現金支票一律為記名式,不可用于轉賬使用。
(7)收到客戶交來的空額(空白)支票,收票人首先檢查支票上有無交換號碼和簽發單位的印鑒,當面填齊結算金額及用途,留下客戶單位電話及經辦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對預留密碼的.支票,應由客戶將密碼填寫清楚。
(8)顧客開好的支票,要審查支票的內容,自簽發之日起有效期十天(到期日為節假日順延),業務項目與支票用途應一致,大小寫金額應一致,數字無涂改,支票與發票相符,上述內容若有不符或支票殘破,不能收取。
(9)轉帳支票起點為100元,低于結算起點的業務或交易用現金結算。
(10)準確無誤地填寫和保管收取的支票,不得遺失和毀損。
(11)業務人員、技術人員收取的支票應及時送交財務部,出納員根據規定將支票存入銀行。
2.轉帳支票
領用轉帳支票應填寫“借款單”,明確注明用途、金額,依照有關審批權限履行審批手續。
凡簽出的支票,一律填寫收款單位名稱、時間、用途、金額(或限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或空額支票,對預留密碼的支票,出票同時填寫密碼。
需要報賬的支票,由經辦人填寫“支出憑單”,審批后方可辦理報賬手續。已經結賬的支票,應將支票根連同有關原始憑證附在一起制證記賬。支票簽出后業務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賬手續,簽出未使用的支票在10日內交回財務部。
如簽發支票有誤被退回的,應與其支票根一同加蓋“作廢”戳記,與正確支票附在一起入賬,以備待查。
空白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別保管,分人保管,不得事先將空白支票加蓋銀行預留印鑒和填寫支票預留密碼。
空白支票一律存入保險柜,出納人員必須妥善保管保險柜鑰匙。
公司之間的資金拆借業務,履行轉款手續應附借款協議。
支票管理制度 6
第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三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四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三條規定處理。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五條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六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偨浝硗獬鰬韶攧杖藛T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支票管理注意事項
一、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出票人: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使用支票。
二、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支票上印有“轉賬”字樣的為轉賬支票,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
三、工、建、中、交、農、光大、商行等均有自己的支票。
四、標識,各行支票紙質特制,有防偽。
五、出票日期要求大寫:貳零零貳零伍壹拾捌
六、收款人:天源塑膠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七、出票人賬號:一般為印泥印上去的。
八、人民幣①應大寫,②$6598.70陸仟伍佰玖拾捌元柒角整;③頂格。
九、人民幣小寫要以“$”封口。
十、人民幣大小寫要一致,整張支票不允許涂改,尤其是人民幣處不一致或填錯、涂改都應視無效。
十一、用途要明確填清楚。
十二、出票人簽章: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加蓋印章應與銀行預留印鑒一致)。
十三、存根:出票人用以記賬。
十四、齊縫章
十五、支票付款期限十天。
十六、需存入銀行,要填寫過賬單。
十七、持轉、現、過賬單不允許承諾立即付貨。
十八、可能出現空頭,與銀行預留印鑒不符。
支票管理制度 7
第一節支票管理
第一條支票由出納人員負責管理,支票使用時應有“款項使用申報表”,按資金使用權限,分級報批,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抬頭、日期、用途等項目要素填列清楚,登記號碼,加蓋印章,領用人在“款項使用申報表”和支票存根上簽字備查;領用的支票須在五日內報銷清賬。
第二條出納人員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和票據(采購甲供材、固定資產、辦公物品還要驗收登記員簽字)入賬,統一編制憑證,按制度登記銀行帳,原“款項使用申報表”作附件。
第三條出納人員接到職能部門交付支票應認真快速檢查支票票面是否清晰,印章是否正規齊全,簽發日期是否有效。
第四條支票領用人在公司領用當月未能進行報銷的,如支票當月未出賬,支票領用人應將未用支票退回財務部;如支票已出賬,領用人應將款項申報手續交至財務部,否則財務人員憑支票領用手續及銀行出賬證明,進行相關賬務處理。如月末支票領用人未按上述制度處理,出納人員下發書面通知告之經辦人、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
第五條對于報銷時發票票面金額比實際支付金額少時,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四條”制度處理。
第六條出納人員應在每周一向財務部經理和財務負責人報送現金和銀行存款結存數。
第二節現金管理
第一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1.員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經批準的其他開支;前款結算起點按《銀行結帳辦法》最新制度標準為1000元或經相關領導批準確定;
6.支付各種撫恤金、喪葬補助費;
7.根據國家制度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各種獎金;
8.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制度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9.支付給個人采購農業產品款項,可以使用現金;
10. 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第二條除本制度第一條外,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由財務經理列支使用范圍。
第三條公司購置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大宗物資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3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四條出納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需坐支的,應事先報財務負責人批準。
第五條出納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財務提現申報表”,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或財務負責人審批后提取。銀行每日提取以不超過5萬元現金為限,且不可以連續多日提取。為公司購置物品或支付費用時,盡可能提前申請支票支付,需要大額現金的情況,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
第六條員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按制度流程批準后方可借款。預借現金后,需在借款事由工作辦結后五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多借金額的預結算,并將未使用的`借款退還財務部,逾期不作結算的,財務部出納將以書面形式告知借款員工及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
第七條符合本制度使用現金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單或領款憑證,經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八條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簽章,并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第九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結出余額,做到帳款相符。
第十條備用金按年借用,年初憑審批完整的《借款單》,至財務部領取備用金,年度結束10個工作日前,借款人至財務部歸還備用金。
支票管理制度 8
為了加強支票(現金、轉帳支票)的使用和管理,明確支票的購買、保管、使用(領用、支付)、收取、進賬等環節的崗位職責和業務流程,依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領購出納員根據業務需要,報經會計,按照銀行規定到開戶行購買,同時做好《支票購、用、存登記簿》登記工作,年終,做好作廢支票及登記簿同銀行賬的歸檔工作;
二、保管出納員負責保管空白支票(做到“三防”,即防盜、防火、防潮)。嚴禁空白支票和印鑒同時存放一處,避免被盜用;禁止空白支票加蓋完整印鑒;
三、銀行預留印鑒保管使用出納員保管、使用法人私章,會計保管、使用公司財務印鑒;嚴禁相互交接印鑒使用,代為蓋章。違規使用造成損失的`雙方負責;出納、會計不在,印鑒交第三人保管使用,并做好使用記錄;
四、預領業務人員填寫《支票預領單》,并按規定由主管審批,到財務辦理支票借款業務;
五、填開出納員對公司規定權限內,并符合規定手續的《支票預領單》填寫支票。超出規定權限的,報總經理批準后填寫支票。開票前核對銀行存款可用余額,禁止簽發空頭支票、遠期支票;填寫要素要齊全;金額事先難以確定時,予以限額,并填寫日期、收款人(或單位)名稱、用途;
六、蓋章會計對《支票預領單》及已開支票進行復核,對符合公司規定權限及手續、填寫無誤的加蓋財務印鑒。對超過權限的,非經常業務電話總經理確認后蓋章。嚴禁會計對不符合規定的支票蓋章;
七、領用業務員負責保管已領支票的安全使用,保管至收款方簽收為止;
八、掛失支票被盜或遺失,業務員、出納員在第一時間到銀行辦理掛失止付,同時上報公司。采取補救措施無效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責任人按損失金額100﹪賠償并進行相應處罰;
九、核銷預領支票實行領取登記、用完核銷制度。以支票付款的,支票頭要求收款人簽名(蓋章),取得發票后業務員按報銷程序辦理核銷手續;
十、收款屈臣氏付款,會計負責通知綜合崗安排收款,并負責跟蹤、填制《屈臣氏應收款回款進度表》;其他客戶(非發票戶)付款,出納員開具一式三聯收據,收款員憑單收款,未經公司批準原則上不收取遠期支票。收款員對客戶支票進行初審(檢查收款單位、日期、金額大小寫是否一致、印鑒是否模糊等),收回當日交出納員;
十一、進賬出納員對收到支票進行審核,無誤交會計蓋章背書,當日或次日交銀行辦理進賬,并跟蹤款項到賬;對公司同意收到的遠期支票,出納員負責保管,到期辦理進賬;
十二、本規定自公司批準之日起實施。
支票管理制度 9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科學理財水平,嚴肅財經紀律財,保障全所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會計法》等相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財務電算化業務知識。
二、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原則,把好收支關。
三、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嚴禁公款私借和坐支,嚴格各種支票和結算憑證的管理、保存。
四、負責編制單位年度預算、決算報表。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加強資金管理,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不良現象。
六、單位一切費用支出,經所領導核準,經辦人簽名,所長簽字方可報銷。
七、對原始憑證進行嚴格審核,如不合法、不真實、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經辦人未簽字,拒絕支付。
八、每月按時向所長提供財務收支報表。帳表處理堅持真實、及時、準確,做到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物相符,日清月結,上報下達。
九、銀行賬戶要完全符合開設賬戶的規定,財務預留印鑒由財務人員分開保管,及時核對銀行賬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按規定裝訂歸檔,妥善保管。
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清查,賬、物核對,如有盤盈、盤虧,要及時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財務人員相互協作配合,因工作需要購買、招待等經所長批準后方可辦理。為基層站、隊單位搞好服務,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支票管理制度 10
一、為了加強票證管理,進一步規范和正確使用票證,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證是有價證據,有利于保護合法經營,強化管理手段,規范經營行為,搞好統計工作的重要依據。票證管理必須堅持專人負責專人發放,專人核銷,建立票證明細登記,定期檢查的原則。并實行繳舊領新制度,做到臺帳登記清楚,票款、帳票相符無差錯,發放有計劃,庫存不積壓,保證及時供應。
三、嚴格票據發放范圍,必須整本用完后再使用新的票本,嚴禁票據一分為二使用。各基層站票管員必須妥善保管票據。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嚴禁票據亂扔亂放,以防丟失。
四、開據票據必須按項目填寫清楚,嚴格執行政策,注明時間、開票人員的姓名、單位,以便備查。同時開票人必須字跡清楚,不得隨意涂改。
五、處罰票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認真做到開票、繳款兩分離,嚴禁工作人員隨意坐支、挪用。
六、票據作廢必須所長簽字同意,財務股、縣所票管員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把關。
七、營運證工本費收取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嚴禁發放人情證。
八、財務股和縣所票管員每月對各基層站、隊、股所領票據繳銷使用情況嚴格核查,每月將票款使用情況上報所長。年終對所有票據核繳收回入庫,發現問題要如實向領導匯報,以便及時處理。
九、因工作需要,票管員發生變動,在互相交接時,必須簽字交接清楚,以防意外。
十、對不遵守、不執行票證管理制度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分:(1)開票不規范、票據管理混亂但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2)對開人情票、發人情證等造成輕微經濟損失(損失額小于100元)的,給予相應損失額度2倍以上的罰款。(3)對票據丟失、損毀的,站(隊)負責人要負領導責任,并給予處罰相應損失額(按票據最高價值計算)20%的經濟處罰;給予票據管理人員或直接責任人處罰相應損失額80%的經濟處罰,并責令在全所大會上說明情況、作出檢討。損失額超過5000元的;撤消站(隊)負責人及票管人員職務,并給予黨、政紀處分;(4)對中飽私襄、有意貪污、合伙貪污的工作人員,給予黨、政紀處分、解聘及貪污金額2倍以上的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堅決依法處理。
支票管理制度 11
一、為了加強和規范鄉鎮財政票據的監督管理工作,制止各種亂收費濫罰款行為,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湖北省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鄉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的財政票據,是指由省財政廳或減負辦統一印制和發放,由行政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執收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規定,征收或者收取政府非稅收入,社會團體收取會費,執收單位進行財務往來結算等應當使用財政票據的財務行為時,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開具的收款或繳款憑證。
三、財政票據包括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單位資金往來票據、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票據、農村合作醫療票據及其他財政票據。
四、財政票據的購領、核發、使用、保管、銷毀及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制度。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五、財政票據實行專人、專帳、專柜管理。應確定專門的.票據管理員,票據管理員要建立規范的票據管理臺帳,財政票據要存放在保險柜中進行保管。
六、嚴格按照財政票據的使用范圍發放使用相關票據,嚴禁超用途、超范圍違規發放使用票據,嚴禁轉借、轉讓、買賣、代開財政票據,不得拆本使用財政票據,非本級預算單位不得發放財政票據。
七、應根據當年本鄉鎮各種財政票據的使用情況,做好次年度的用票計劃,并在每年的11月底以前向區級業務主管部門申報。
八、財政票據實行憑證購領、分次限量、核舊領新的領購制度,一律憑《財政票據領購證》辦理有關業務。
九、加強對財政票據使用單位財務人員的培訓,保證其正確使用財政票據,票據填寫內容要完整、數據要準確、用途要合法。
十、票據管理員應對每一種票據分戶建立票據領購及繳銷管理臺帳。發生票據領用、繳銷行為,應及時登記臺帳,隨時掌握票據領用、繳銷和結存情況。
十一、所有開具財政票據取得的收入必須先入財政專戶,嚴禁收入不入財政專戶和坐收坐支等違規行為。
十二、加強對財政票據的監督檢查。主要內容是:
(一)按月對票據的領用、繳銷、結存情況進行清點核查,做到票據管理臺帳與票據實際使用情況相符,若有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出現票據遺失、毀損等情況的及時上報區財政局進行處理。
(二)檢查票據使用的合法性。對于出現違票據使用范圍違規收費行為的,責令票據使用單位更正錯誤行為,情節嚴重的收回其結存票據,停止其領用財政票據。
(三)檢查使用財政票據所收取的各項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財政專戶。出現收入不入財政專戶和坐收坐支行為的,責令其迅速將資金入財政專戶,情節嚴重的收回其結存票據,停止其領用財政票據。
支票管理制度 12
第一條為規范協會的財務行為,加強協會財務管理,保障協會健康發展,依據財政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鄢陵縣誠信花木企業協會章程》,特制定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協會財務管理工作遵守《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鄢陵縣誠信花木企業協會章程》,切實履行財務職責,如實映財務狀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財務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三條協會為非贏利性組織,協會經費來源主要為: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企業和個人的捐贈;
3、政府和有關單位的資助;
4、協會資金的銀行利息;
5、協會開展有償服務的'收入等。
第四條協會的支出主要用于購買辦公物資和日常辦公費用、主辦各類活動的費用和各次召開會員會、理事會的相關費用,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五條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專業財務人員,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單設立銀行賬戶,經費立,不與其他部門或單位混管。
第六條協會的合法報銷憑證必須由經辦人、證明人簽名,并注明原因及用途,經會計人員審核后,報財務負責人和協會會長審批。嚴格控制開支,緊縮管理費支出。協會經費收支每季度通報一次,由秘書長在理事會會議上通報,并接受審議。
第七條協會實行理財,財務公開,協會會長每年向會員會報告財務收支狀況,如實映協會收支,并接受審議。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鄢陵縣民政局社團登架理機關的財務審計。
第八條本制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由理事會解釋。
鄢陵縣誠信花木企業協會
支票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統一規范財務管理和操作程序,結合酒樓的實際情況,對酒樓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作出規定。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酒樓各項財務管理工作。
三、管理規定
(一)餐廳自購原材料的規定
1.餐廳停止使用給供應商代開收款收據的憑據,支付款項時,應盡力要求供應商開具正式發票,如確實無法開具正式發票的,由供應商開具收款收據或收條,并要求供應商在收款收據或收條上蓋章(簽名及手印)。
2.進倉單必須由保管人(指定專人)、驗收人、經辦人、餐廳經理簽名方可有效。
3.所有自購原材料支付貨款時,必須先經過區域經理審核后,方能付款。
(二)餐廳各項費用開支的規定
1.餐廳所有開支的費用必須是餐廳維持正常營運確實需要的,不得開支與餐廳無關的費用。
2.餐廳費用開支由餐廳經理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控制,事前報告區域經理,費用開支經區域經理審核后,方可給予報銷開支。
3.餐廳費用報銷時,所有單據必須有經辦人、驗收人(證明人)、餐廳經理簽名,區域經理審核。
(三)促銷費用的規定
1.所有促銷費用的開支必須要有確實可行的促銷計劃方案,促銷計劃方案由餐廳經理提出,報區域經理審核,再由區域經理上報公司促銷主管審定,經促銷主管審定或酒樓審批后方可執行。
2.所有促銷活動完成后,必須寫促銷活動的總結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促銷的方式、促銷的費用、促銷的`效果、成功與失敗的經驗教訓。
3.促銷費用的權限:小范圍的促銷活動,總金額在500元以下,由餐廳經理報區域經理審核后,即可執行。超過500元的按本條第1款規定執行。
(四)差旅費開支的規定
1.區域經理、電工因公到餐廳出差的費用回酒樓報銷,不得在餐廳報銷費用。
2.餐費補貼,出差至本地區以外的各餐廳,每人每天可領用內部餐票兩張,至島外的各餐廳每人每天可領用內部餐票一張。
3.市內交通費,員工出差原則上不得乘坐的士,若遇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先在的士車票背面審批簽字,然后按規定程序報銷。所有市內交通費報銷時,必須在車票背后注明日期、起訖站點、何事、報銷人簽名。
(五)交際應酬費開支的規定
1.區域經理全年可憑有效的正式發票報銷交際應酬費,按月平均,每月200元以內。
2.餐廳經理的交際應酬費實行先打單后報銷政策,(日營業額超萬元)餐廳全年按月平均,每月分別在200元、100元以內。其他餐廳全年按月平均,每月50元以內。
3.交際應酬費的用途:用于與酒樓和餐廳有聯系的業務往來和活動,協調、理順與外部相關部門的關系。不得用于酒樓、餐廳內部的招待。
(六)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購置規定
1.凡單位價值或批量價值在300元以內的由餐廳經理申報,區域經理審核,即可購買。超過300元以上的由餐廳經理申報,區域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2.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物資保障中心采購(特殊情況除外),必須按先入后出的原則辦理。
3.對確實不能繼續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用具、用品由餐廳經理指定專人進行登記注冊,可以維修的、還有殘值的拉回物流中心,不能維修的、沒有價值的由區域經理監銷。
(七)餐廳“營業外收入”的規定
1.“營業外收入”的范圍:餐廳的廢棄物但可作為豬飼料、廢紙皮等。不屬于“營業外收入”的范圍:餐廳每天營業收入的長、短款,食品短缺由責任人賠償的款項,員工過失的罰款等。
2.所有“營業外收入”的來源資金由餐廳出納管理。
3.所有“營業外收入”只能用于餐廳的集體活動,不能作為其他用途。
4.所有“營業外收入”的集體活動費用由區域經理審批。
5.所有“營業外收入”的`收支存情況必須上報公司財務部知悉。
(八)其他相關規定
1.餐廳與員工宿舍的水電費用分開結算,今后員工宿舍的水電費用不得在餐廳費用中報支。
2.本制度規定的第一、二條款中,屬餐廳的零星采購和零星費用開支所需的款項由餐廳經理向出納員的備用金中借款(借款限額暫定2000元,期限7天),此項借款必須當月結清,不得跨月。區域經理對本制度規定的第一、二條款必須及時審核,以確保餐廳正常營運,若因執行本制度規定的第一、二條款無法及時到位,造成餐廳不能維持正常營運的,由區域經理負全部責任。
3.員工借款:原則上員工不得在酒樓或餐廳借款(除特殊情況外)。
4.物資保障中心的營業外收入不能參照餐廳的“營業外收入”管理,其營業外收入全額上繳財務部管理,所需的集體活動經費由財務部會同相關部門核撥。
5.財務部對餐廳的每項經濟業務活動,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稽查,若發現有不符合制度規定、不合理的款項支出,有權要求退回,責成有關責任人退回已支付的款項。若發現徇私舞弊現象,按有關規定處理。
支票管理制度 14
一、協會的財務工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并嚴格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鄢陵縣誠信花木企業協會章程》。
二、負責編制協會年度收支計劃,經會長同意后,提交理事會審定,并組織貫徹執行。
三、根據協會的收支情況,按月、季編制財務報表。月財務報表分別報會長、秘書長;季財務報表報理事會,年度財務報表報登架理機關。
四、負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清查盤點等會計核算和監督,全面映和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值和變動情況。
五、負責應收、應付款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以及日常經費報銷、審核工作,并做好清算拖欠款及催收工作,保證資金的完整、安全。
六、負責保管會計檔案及固定資產等資料,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七、接受財稅部門、審計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登架理機關等有關部門對財務工作的檢查、監督和財務審計工作。
支票管理制度 15
一、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票據管理辦法管理好學校的票據。
二、學校所用的發票必須是由稅務所購買的`《上海市行政事業單位統一收據》和《上海市財政局行政事業性收費通用收據》,不得以其它收據代替。
三、發票有專人負責購買、保管。每年年底保管員將用完發票連號整理存藏,不得擅自銷毀。各類收據收費許可證(副本)統一到普陀區學校會計結算服務中心購買。
四、開發票應按規定,整本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印章齊全,必須做到票款相符。
五、不能重復開具發票,如對方遺失發票聯,只能出書面證明,證明中注明開票日期,發票名稱,對方單位名稱、內容、金額、發票編號。
六、發票存根聯要保持完整,發現填寫錯誤的,必須終新填開,并在錯誤的收據上加蓋作廢戳記,全份保存,不得私自銷毀。
七、發票不得轉讓、轉借、代開,不得折本使用發票,兩種收據不得混淆使用,不得自行擴大收費范圍,增加收費項目。
支票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 總則
為加強單位票據管理,規范票據購買、使用、管理、保管等行為,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票據管理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票據包括普通教育學雜費專用收據、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公益事業捐贈統一收據等。
第二章 票據購買
第一條 單位根據有關審批機關批準收費的文件,到區財政部門申領《上海市行政事業單位項目登記和票據購買證》和《財政票據領購證》。
第二條 單位購買票據時,必須按財政部門規定申報收費票據使用情況表,已使用、作廢的收據交區財政部門進行查驗、核銷。
第三章 票據使用
第三條 在啟用票據前,應當檢查票據有無缺頁、重頁、漏號、重號等錯印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將整本票據交回財政部門更換或注銷。
第四條 票據必須整本按序使用;填寫內容必須真實、完整,印章齊全,做到字跡清楚,不得涂改、挖補、撕毀票據;必須做到票、款相符。使用機打票據時,開具的票據應按規定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所有聯次一起開具,內容完全一致,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收費專用章。
第五條 票據填寫錯誤的,應當另行填寫,因填寫錯誤等原因作廢的票據,應當加蓋作廢戳記或者注明“作廢”字樣,并完整保存全部聯次,不得私自銷毀。
第六條 使用普通學雜費專用收據,應按順序號填列,學費和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不得擅自擴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每學期末,單位將本學期的'收費情況進行匯總,并與存根聯一同交記賬會計核對后,返還單位保存歸檔備查。
第七條 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發生暫收、代收和單位內部資金往來結算等經濟活動時開具的憑證。
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財政票據監管機構核準的使用范圍開具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不得超范圍使用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單位每次結報時,將已開具的記賬聯與存根聯一同交記賬會計予以核對,對于超范圍開具的票據,不得作為入賬依據。
第四章 票據管理
第八條 購入的各類票據由財產保管員負責保管。財產保管員應建立票據購買、領用登記簿,購入票據時須填寫購入日期、票據名稱、數量、編號。領用票據時,必須做好票據購買、領用登記記錄。
第九條 單位不得自行轉讓、出借、代開、買賣、銷毀,涂改,也不得自行改變票據的用途或不同票據互相串用。
第十條 票據使用完畢必須及時核銷。結算中心記賬會計根據開出使用的票據,與相關的`收入賬戶及時進行核對后,予以核銷。
第十一條 各類票據如有遺失,應及時在市級新聞媒體上聲明作廢,并將遺失原因等有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已開具的票據存根及票據領用登記簿,按會計年度將其匯總整理,作為會計資料歸檔。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單位對票據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監督與檢查。接受財政部門、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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