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工程質量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的健康發展,保障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條本工作指引所稱裝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廠預制生產的構件在施工現場裝配而成的建筑,“預制構件”包括混凝土構件和鋼結構構件。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等有關活動及監督管理。
第四條裝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尚無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相關依據,對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由建設單位組織行業專家進行專項技術論證;對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經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開展技術論證,并制定相應團體標準。相關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編制時充分考慮論證結果的意見,審圖、方案審批時應嚴格審查論證意見的采納情況。
第五條建設單位對裝配式建筑工程的質量安全負首要責任。裝配式建筑原則上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單位或epc總承包單位根據裝配式建筑工程的特點,負責全面協調工作。在工程建設的全過程中,應承擔裝配式建筑設計、預制構件生產、施工等各方之間的綜合管理協調責任,促進各方之間的緊密協作。
第六條裝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主體,以及施工圖審查、預制構件及建筑部品生產等與工程質量安全相關的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依法對工程質量安全負責。
第七條裝配式建筑中現澆混凝土施工管理應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第二章質量安全責任
第八條建設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建設單位應將裝配式建筑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并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和要求,對相應單位的資質、能力、經驗進行審查。
(二)采用epc工程總承包模式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管理,督促epc工程總承包企業履行合同義務。建設單位根據自身資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項目管理單位,依照合同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管理。
(三)建設單位應嚴格遵守圖紙審查制度,保證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和施工符合技術規范、標準,并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認定規則》(下簡稱《規則》)和項目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下簡稱“實施方案”)。
1.工程設計階段,應按照《規則》編制裝配式建筑“實施方案”并進行認定。
2.施工圖審查時,應當將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抗震超限審查文件、裝配式建筑認定意見、實施方案等作為審查內容;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規則》要求。
3、施工圖設計文件有涉及裝配式建筑認定、結構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變更時,必須送審圖機構重新審查確認。
(四)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工程造價中按規定確保足夠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裝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缺乏定額等計價依據時,建設單位在招投標、合同清單中應根據實際情況確保合理的費用。
(五)當工程實體結構質量監督抽檢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檢測單位須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并上報質監機構。建設單位須組織相關單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第5.0.6條的規定處理。
(六)建設單位督促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驗收制度并參與首次驗收。
1.對每種類型的樣板預制構件,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生產。
首批預制構件驗收內容包括:
(1)預制構件外觀、尺寸符合規范要求;
(2)預留鋼筋定位、規格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規范要求;
(4)各種預埋件、預埋套管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5)預埋管線、線盒符合設計要求;
(6)預埋窗框或鋼附框符合設計要求,滿足施工要求;
(7)預制構件、預埋窗框成品保護措施完善;
2.建設單位應協調監理、施工單位建立預制構件出廠檢驗和進場驗收制度。
預制構件出廠、進場驗收,應按相關規范和合同要求執行,監理和施工單位承擔相應職責。
(七)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模板驗收制度
鋁模板等裝配式模板在工廠生產完成后,須進行整層試拼裝,經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驗收合格后才能運到現場安裝。
(八)建設單位應建立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制度。
1.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單位對下部結構的預留、預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標準層結構施工。
2.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澆筑混凝土之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重點檢查預制構件安裝和連接節點、工具式模板安裝等。
3.首個裝配式標準層結構拆模后,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構件生產單位等參建各方進行結構驗收,對工程設計、施工進行階段性總結和改進,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4.裝配式結構、裝配式內墻板、機電安裝、裝飾裝修等分部分項工程,建設單位應協調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建立樣板先行制度。
5.建設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在首層結構驗收、樣板先行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分部分項工程驗收制度,及時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驗收。
6.裝配式建筑單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竣工驗收。
第九條設計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設計單位在裝配式建筑設計時應遵循“結構安全、設計合理、生產施工可行”的原則,完善本單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進行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應明確裝配式建筑的結構類型、預制率和裝配率、預制構件種類、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等關鍵內容,并編制裝配式建筑設計說明專篇,對構件圖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提出專項設計要求,裝配式構造節點做法應安全可靠并滿足建筑相關性能要求,前期設計應充分考慮構件生產、運輸、安裝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設計單位應加強協調建筑、結構、電氣、設備、裝飾裝修等各專業之間的溝通協作,裝配式建筑設計應考慮預制構件的模具制作、生產、運輸、吊裝以及安裝施工等相關要求。
(三)設計單位應就裝配式建筑設計內容向監理、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進行設計交底,參與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的討論,并對方案提供專業意見,確保設計原則準確落實。
設計單位應核實預制構件深化圖與施工圖設計文件的符合性,確保滿足結構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經核實通過嚴禁進行預制構件生產加工。
(四)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預制構件、裝配式結構、施工樣板質量驗收,對構件生產和裝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檢查。
設計單位需特別關注首批預制構件驗收、首層裝配式構件安裝、裝配式模板驗收等關鍵節點的質量驗收工作。
(五)設計單位應提出對裝配式建筑施工過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節點如起重吊運、安裝就位等過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條施工圖審查機構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圖審查機構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范、標準、規定的要求對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
(二)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對預制構件布置、節點連接設計、保溫隔熱設計、防水設計、防雷設計、構件深化要求、預制率、裝配率等裝配式建筑涉及結構安全和建筑功能的關鍵環節進行重點審查,并出具明確的審查意見。后期設計修改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預制率、裝配率等重要變更的內容必須重新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查意見。
(三)預制構件深化圖應送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后,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監理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監理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相關規范標準,編制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實施。在實施建設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實施工作指引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經審批后實施。
裝配式建筑監理實施工作指引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裝配式建筑工程特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流程、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要點、裝配式建筑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監理單位應對施工、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審核,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和裝配式建筑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三)監理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對預制構件的生產制作全過程進行監理:
1.實施預制構件生產制作全過程的駐廠監理,預制構件生產前,對預制構件原材料進行質量檢查、見證送檢,對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質量驗收,對需要進行結構性能檢驗的預制構件見證送檢。
2.當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工藝時,監理單位應根據灌漿套筒廠家提供的型式檢驗報告審查所使用的灌漿料與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預制構件制作前和現場灌漿操作前,監督操作人員進行接頭強度工藝性檢驗。
3.預制構件進場時應檢查質量證明文件,質量證明文件包括產品合格證明書、混凝土強度檢驗報告、原材料檢驗報告及其他重要檢驗報告等。
(四)監理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施工安裝過程進行監理:
1.組織施工單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進行質量驗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員及安裝作業人員的培訓情況。
3.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旁站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安排監理人員進行旁站,并應及時記錄旁站情況;安排監理人員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巡查,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施工單位是否按工程設計文件、工程建設標準和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是否合格。
(3)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特別是施工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到位。
(4)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4.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檢驗批和分項工程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應給予簽認;對驗收不合格的應拒絕簽認,同時應要求施工單位在指定的時間內整改并重新報驗。
(五)監理單位必須逐層核查施工單位是否按裝配式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裝配式建筑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未按要求進行施工時,監理單位應簽發監理通知書,責令其限時整改,拒不整改則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六)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監理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的特點,建立健全本單位和各項目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合理設置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完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質量安全保證措施。
(二)施工單位應充分配合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深化設計,及時提供塔吊和施工機械布置方案、腳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預制構件安裝方案、機電施工方案、裝配式內墻板施工方案、裝修深化圖等,以保證裝配式建筑設計與施工協調一致。
(三)對于采用裝配式模板的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單位應進行裝配式模板深化設計,提前完成模擬安裝,并編制裝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批后實施。
施工單位應加強模板工程質量安全控制,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承載力、剛度和穩定性計算,并在現場設工具式模板拼裝樣板。
(四)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編制的預制構件生產、運輸方案進行審核確認,并配合監理單位實施預制構件生產過程的駐廠監理。
施工單位在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應加強巡視檢查,對構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隨機抽檢。
(五)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場內運輸、存放、安裝,以及外圍護接縫處密封防水、機電管線安裝、裝配式內墻板安裝、集成式衛生間安裝、裝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關鍵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請監理審批,并嚴格按照施工圖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裝配式專項施工方案應制定有針對性的質量安全控制措施。質量控制措施應包括構件進場檢查、吊裝、定位校準、節點連接、防水、混凝土現澆、機具設備配置、首件樣板驗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應包括預制構件堆放、吊裝、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護、作業輔助設施的搭設、構件安裝的臨時支撐體系的搭設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單位應對預制構件的質量負主要監督責任,建立健全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質量檢驗制度:
1.會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監理單位對進入施工現場的預制構件質量進行驗收,驗收內容應包含生產全過程質量控制資料、成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外觀質量等,未經進場驗收或進場驗收不合格的預制構件,嚴禁使用。
施工單位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每批預制構件全數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構件外觀質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預埋件、插筋和預留孔洞等的預留預埋,同時還須復核預制構件產品質量保證文件,包括預制構件出廠合格證、出廠檢驗用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檢驗報告、灌漿套筒型式檢驗報告、連接接頭抗拉強度檢驗報告、預制構件性能檢驗報告、吊點的隱蔽驗收記錄等相關內容。
2.對預制構件鋼筋連接灌漿作業進行全過程質量管控,保證灌漿質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檔記錄資料及影像記錄資料。
施工單位應安排質檢員對灌漿作業全過程進行旁站監管,確保按施工方案實施,并在記錄資料上簽字確認。
3.對預制構件施工安裝過程的隱蔽工程和檢驗批進行自檢、評定,合格后通知監理單位進行驗收,隱蔽工程和檢驗批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裝配式建筑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及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頒布的規范、標準、規定,司機、指揮、司索均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預制構件安裝、灌漿、預埋等作業人員須經施工單位培訓上崗。
施工單位應對構件吊裝進行施工驗算,每次吊裝前安全員均應檢查吊裝鋼絲繩、吊具、吊裝預埋件,發現問題立即更換。非吊裝作業人員應撤離吊裝區域,并配備足夠的吊裝作業指揮人員,在項目經理簽發吊裝令后方可吊裝。正式吊裝作業前,應先試吊,確認可靠后,方可進行正式吊裝作業。
(八)裝配式建筑工程實施前,應編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專項方案及與其配套的專項施工方案等技術文件,并按有關規定報送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技術論證,符合要求后方可實施。
第十三條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質量安全責任
(一)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與施工、監理單位一起配合設計單位完成施工圖深化設計,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和安裝質量。
(二)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方案,明確技術質量保障措施,包括生產計劃、材料要求、生產工藝、質量安全保障措施、運輸方案及成品保護措施等內容,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審批后實施,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并配合施工單位完成預制構件吊裝施工方案。
(三)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保證預制構件生產、堆放過程中的質量安全,并根據現行有關規范、標準、規定進行檢驗。
(四)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對檢查合格的預制構件進行標識,標識不全的預制構件不得出廠,出廠的預制構件應提供相應的、完整的質量證明文件。
(五)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配合駐廠監理和施工監理的各項工作。
(六)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交材料檢驗報告、生產過程驗收資料、預制構件合格證明等相關質量保證資料。
(七)預制構件生產單位應編制預制構件生產過程中的專項安全保證措施。生產吊運設備應經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并定期復檢,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傾覆措施。同時,預制構件存放和吊運應采取防傾覆措施,并報施工單位確認,再經監理單位審批后實施。
第三章工程驗收
第十四條裝配式建筑主體結構驗收可根據裝配式建筑施工特點分段分層進行,分段分層內主體結構驗收合格后,可進行機電設備安裝和裝飾裝修。
采用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施工前,需對灌漿料的強度、微膨脹性、流動度等指標進行檢測。鋼筋連接套筒灌漿實施過程中,同一規格每1000個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接頭,且不超過3個自然層,應采用預制構件廠提供的灌漿端未進行連接的3個套筒,按照現場所采用的灌漿工藝流程,在施工現場制作3個鋼筋對中連接接頭平行試件,進行抗拉強度檢驗,檢驗結果應符合《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第3.2.2條的相關規定。施工中檢查套筒中連接鋼筋的位置和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加強全過程質量監控,灌漿施工過程應留存影像資料。
預制構件尺寸偏差檢驗數量:同一類型的構件,不超過100個為一批,每批應抽查構件數量的5%,且不應少于3個。
裝配式結構施工后,預制構件位置、尺寸偏差檢測數量:按樓層、結構縫或施工段劃分檢驗批。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應少于3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層抽查10%,且不應少于3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應少于3面。
第十五條裝配式建筑工程驗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4)、《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5)、《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鋼筋套筒灌漿連接應用技術規程》(jgj355)、《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結構技術規程》(dbj 15—107)等現行國家、行業、地方相關規范標準進行驗收。
第十六條裝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基礎上,按照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進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項工程劃分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當預制構件生產單位與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在不同地區時,預制構件生產單位可就近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材料送檢和預制構件性能試驗。
第十八條裝配式內墻板工程驗收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執行。
第十九條整體衛浴按工程產品進行驗收,由生產廠家出具產品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對產品質量和防水負責。整體衛浴必須采用整體防水底盤和配套的給排水系統,衛生間地面、墻面可不進行附加防水層設計和施工。集成式衛生間安裝完成后必須進行閉水試驗,確保無滲漏。
第二十條當裝配式結構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現行相關規范、標準、規定處理。
第四章執法監督
第二十一條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監督機構應根據裝配式建筑的特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據監督檢查結果,對各方責任主體及有關單位的質量安全行為實施執法監督,將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有關監督檢查情況應當形成書面監督記錄,并在項目驗收階段對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情況出具意見。
第二十二條對于裝配式建筑工程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和構件實體質量應進行監督抽檢,抽檢重點是涉及工程結構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實體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以及實體結構檢驗。
對于現場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漿料、套筒、外墻密封膠、連接件等,每個項目監督抽檢應不少于一次;對于裝配式構件實體結構質量包括混凝土強度、鋼筋保護層厚度、鋼結構焊縫等,項目建設單位應委托有相應資質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質監機構應對檢測報告進行核查。
第二十三條對于裝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響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構配件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停止裝配式安裝施工,將相關建筑材料配件進行補缺或更換,檢查無誤后方可進行后續安裝施工。
對于工程實體質量檢測和施工安全檢查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要求監理及有關責任主體單位分析原因,必要時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一步擴大檢查檢測范圍;對于經確認檢查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時,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監理及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依法處理。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2
通過本實訓,進一步掌握建筑工程質量檢驗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培養學生具備較強的質量檢驗的動手操作能力,能對實際工程進行質量檢驗,具有分析和解決工程實踐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具備較強的安全管理的動手操作能力,能對實際工程進行安全管理,具有分析和解決工程實踐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對工作認真負責、嚴謹的工作態度。在本次的實訓中,同學會發現自己在課堂中所學知識的不足和欠缺。因此,要求同學要學會查找課外書籍和資料,碰到問題同學之間多討論,注意團隊之間的協調和配合。學會對新知識、新技能的掌握方法和技巧,使學員在畢業后能盡快適應不同工作崗位的要求。
一、質量檢驗
1、質量檢驗合格標準
(1)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質量檢查記錄應完整。
2、質量檢驗評定的程序
(1)檢驗批、分項工程的驗收
檢驗批、分項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單位的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組織對檢驗批、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自檢,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后,填寫檢查記錄提交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參與驗收的.各方人員應簽字確認。
(2)分部工程的驗收
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對分部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自檢,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后,填寫驗收報告提交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參與驗收的各方人員應簽字確認。
(3)單位工程的驗收
單位工程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對單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自檢,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后,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和完整的技術資料,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向建設單位呈報,申請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報告和完整的技術資料后,確認工程已達到竣工驗收條件時,應向相關單位發出《工程竣工驗收告知書》,再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參與驗收的各方應對工程質量形成統一的驗收意見并簽字確認,最后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提交工程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質量檢驗標準和表格
檢驗批質量檢驗標準和表格詳見附表有關表格說明。
二、安全管理
1、全教育要求
(1)、企業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必須以條文的形式寫明安全教育的要求、時間、形式和組織等內容。
(2)新工人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來的實習和代培人員,分別由公司進行一級安全教育,項目經理部進行二級安全教育,現場施工員及班組長(或勞務、外包單位代表)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要有安全教育的內容、時間及考核結果記錄。公司和項目經理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班組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安全教育要有具體的安全教育內容。要把安全教育的具體內容或知識點記錄下來,受教育人要在記錄表里簽字,并收錄為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工人變換工種(如瓦工變換混凝土工)時要進行安全教育。變換工種時,要進行新工種的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識的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新工種的操作。教育和考核均應有記錄并收為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5)工人應掌握和了解本專業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能。
(6)施工管理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年度培訓。根據建設部建教[1997]83號《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文規定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企業其他職工每年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7)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并考核合格后方可繼續上崗。
2、安全技術交底
(1)安全技術交底要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是具體的,不但要口頭講解交底,同時均應有書面文字交底資料,所有參加交底的人員均應履行簽字手續。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應根據工程進度,分階段進行交底,并要在該項目施工前進行交底。施工負責人、生產班組、現場安全員各一份。
(2)交底要針對性強和全面交底。技術交底要對施工方案進行細化和補充,同時要將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項講明,讓操作者提高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保證其人身安全。各分項工程均應安全技術交底,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要很具體,要能結合當時的施工環境,有針對性地交底。
3、班前活動
(1)要建立班前活動制度。班前活動,是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是提高工人的安全素質,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減少事故的發生有效途徑。班前安全活動是班組長或管理人員,在每天上班前,檢查了解班組的施工環境、設備和工人的防護用品的佩戴情況,總結前一天的施工情況,根椐當天施工任務特點和分工情況,講解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同時預知操作中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提醒大家注意和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2)班前安全活動要有記錄。每次班前活動均應簡單重點記錄活動內容。活動記錄應收錄為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3
(一)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的基本要求:
①參加工程施工的各施工隊負責人、班組長、技術員、質檢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并嚴格執行“施工驗收規范”、“標準”和相關規范標準。
②主要工序操作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管道、電氣、起重工、電焊工等必須持證上崗,并且有相應的資格。
③各施工隊必須配備責任心強、熟悉本專業技術的質檢員。質檢員工作上對口項目質檢員,在施工過程中接受項目質檢員的指導和監督。
(二)工程質量的分級驗收制度: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按照分項工程的重要程度、部位,分為班組自檢、施工隊復檢和項目驗收,以及業主(或其委托的監理公司)驗收評定共四級。在新版“驗標”中對關鍵的分項工程還增加了業主質檢站監督即第五級。
(1)工程質量的分級驗收方法:
①班組自檢:施工人員應對施工質量負責,所有分項工程完工后均要進行自檢,發現不符合圖紙和標準要求的問題,立即處理,不合格不交工,同時做好自檢記錄,根據該分項的驗收等級,進行相應等級的驗收。
②施工隊復檢:經施工隊復檢的'是二級驗收項目,施工隊質檢
員根據自檢記錄對該分項進行復檢,確認無誤后,整理正式的記錄保存。
③項目部質檢員驗收:經項目質檢員驗收的是三級驗收項目,分項工程完成后,在班組自檢、施工隊復檢的基礎上,施工隊質檢員提交復檢記錄交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對該分項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的評定記錄,并辦理簽證后保存。 ④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驗收: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驗收的項目分為四級驗收項目,施工隊質檢員在復檢后,提交記錄給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評定記錄,并辦理簽證后保存。
⑤經質檢站(技術監督局)驗收的分項分部工程,項目質檢員在接到驗收通知后,應同時通知其他各級驗收人員共同到現場驗收、監督,并共同評定質量等級。
⑥隱蔽工程的驗收:隱蔽工程是指在施工過程中上一道工序完工后,被下一道工序所掩蓋,正常情況下無法進行復檢的工序或部位。特別應引起注意和重視的是,所有的隱蔽工程全部要經過四級驗收檢查。須隱蔽的工程,經施工隊檢查合格后,應提前將記錄報項目質檢員,項目質檢員通知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整理正式記錄并辦理簽證;未經驗收的隱蔽工程不得隱蔽,不得進入下道工序。
①多工種接續施工的分項工程應進行工序交接檢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三)技術復核:
在施工過程中,對重要的和影響全面的技術工作,必須在分部分項工程正式施工前進行復核,以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程質量和使用。當復核發現差錯應及時糾正,方可施工。主要內容:
①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軸線樁的坐標位置,測量定位的標準軸線樁位置及其間距,水準點、軸線、標高等。
②地基與基礎工程設備基礎:基坑(槽)底的土質;基礎中心線的位置;基礎底標高、基礎各部尺寸。
③砼及鋼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標高及各分部尺寸、預埋件、預留孔的位置、標高、型號和牢固程度;現澆混凝土的配合比、組成材料的質量狀況、鋼筋搭接長度;預埋構件安裝位置及標高、接頭情況、構件強度等。
④技術復核記錄由所辦復核工程內容的技術員負責填寫,技術復核記錄應有所辦技術員的自復記錄,并經質檢人員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復查意見和簽字。
⑤技術復核記錄必須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辦理。
(四)隱蔽工程項目及檢查內容:
①地基與基礎工程:地質、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墳、井、坑、塘的處理。基礎斷面尺寸,樁的位置、數量、記樁打樁記錄、人工地基的試驗記錄、坐標記錄。
②鋼筋混凝土工程: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除銹情況,預埋件的數量及位置。
③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物的防水找平層的質量情況、干燥程度、防水層數,防水處理措施的質量。
④水暖衛暗管道工程:位置、標高、坡度、試壓、通水試驗、焊接、防銹、防腐、保溫及預埋件等。
⑤電氣線路工程:導管、位置、規格、標高、彎度、防腐、接頭等,電纜耐壓絕緣試驗、地線、地板、避雷針的接地電阻。
⑥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重要結構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隱蔽工程。
(五)原材料進廠的質量驗收:
①物質供應部門采購的用于工程建設的各種材料,如鋼材及其他材料的質量必須是合格的,并附有材料出廠合格證和質保書原件,嚴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
②原材料進場后必須按有關檢驗要求和抽檢比例進行抽查復檢,并出具復檢報告,復檢不合格的材料必須退貨,嚴禁用于工程。合格材料與待檢材料應掛標識牌進行區別。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4
一、為加強我公司安全技術防范工程的質量管理,特制定此制度,由20xx年9月9日起實行。
二、本公司的安全技術防范工程之質量管理工作由總經理直接領導,具體負責部門為工程技術部,其他部門進行配合。
三、本公司安防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幾方面:
1.設計方案的質量管理;
2.器材與材料的質量管理;
3.工程實施的質量管理;
4.系統維護及維修保養的質量管理。
四、設計方案的質量管理
1.設計方案的質量管理工作,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實施,其他相關部門配合。
2.設計質量保證體系:
3.設計前業務人員應該提交盡可能詳盡的設計委托書,使得設計人員清楚明白用戶的需求、現場條件以及設計目標。有可能的情況下,還應與設計人員一起實地考察現場,與用戶深入溝通,確保設計的工程方案可以達到用戶的要求。
4.設計人員必須遵循國家相關標準和法規,制定出科學合理的系統方案,必須符合建設單位的使用要求,可以達到國定相關規定的檢驗要求。
5.設計的方案中,選用的專業器材必須是通過公安部門檢測的持有生產許可證的合格產品。
五、器材與材料的質量管理
1.建立供應商檔案,包括:所代物資的資質證明、合格證、檢驗試驗報告、價格、功能、質量等有關資料并進行綜合分析,分類建立供應商信息檔案。選擇合格的供應商。
2.采購部必須確保采購的`器材與材料符合工程需要,達到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技防工程專用的專業器材必須選用通過公安部門檢測的合格產品。
3.工程技術部必須對采購回來的器材和設備進行質量把關,對主機等關鍵設備必須要檢查合格后才能送往工地現場調試。
4.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按質、按時、按期采購材料設備,保障按質、按量、按時供應到施工現場。做到材料、設備質量證明文件的收集,并保證真實、齊全、完整與工程施工同步。
六、工程實施的質量管理
1.工程技術部在工程開工前,設計人員必須將技術交底卡提前交給施工班組的負責人,明確相關工程質量與技術要求。
2.施工質量標準和技術規程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
ga308—安全防范系統驗收規則
ga/t74—安全防范系統通用圖形符號
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與要求
ga/t70—安全防范工程費用預算編制辦法
ga/t367—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技術要求
ga/t368—入侵報警系統技術要求
ga/t394—出入口控制系統技術要求
ga/t269—黑白可視對講系統
ga/t72—1994樓寓對講電控防盜門通用技術條件
ga38—XX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
gb/t16676—1996銀行營業場所安全防范工程設計規范
3.施工質量管理體系
4.工程實施過程中,必須狠抓工程質量,落實設計方案中的各項質量要求,以確保沒有工程質量隱患。
5.所有線材及材料必須經過現場檢測后才能入管布線,不能達到使用要求的、有故障隱患的材料絕對不可以勉強使用。
6.布線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檢測后才可以通電試機。不能通過檢測的必須找出原因,排除后才能通電試機。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5
一、總則
1.目的為了加強公司質量管理,增強項目經理質量意識和施工人員責任感,確保工程質量業主要求,同時為了多創優多創精品工程,提高公司社會信譽特制定本管理條例。
2.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在施項目。
二、質量制度
(一)一般規定
1.開工前項目部有關質量管理責任制,管理網絡等規章制度必須上墻。
2.開工前項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全部到崗,不在崗的項目經理必須到公司辦理責任委托書,質檢員辦理質量責任委托書。
3.開工前項目經理部必須與公司相關科室配合編制好施工組織設計和各種專項施工方案,并經有關部門審批或備案后方可實施。
4.開工前由項目經理帶頭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熟悉研究施工圖,并及時會同有關單位做好圖紙會審,針對工程項目的疑難問題制定具體的施工方案。
5.在施工現場項目負責人﹑質檢員必須按設計要求及國家驗收規范實施監督﹑檢查,工程中涉及的變更必須有原設計單位簽章后實施。
(二)專項制度
1.工程質量項目負責制項目經理部是工程質量的責任單位,對工程質量總負責,參與工程施工的各專業隊伍無論是甲方或是乙方分包的均須接受總承包方的質量管理制度和檢查,凡發現有違反國家質量標準,項目內部質量標準,有可能對工程質量等造成影響的質量問題,項目部方均有權力加以制止或處罰。對于項目分包的單位,項目部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驗收,分包單位要配備專職質檢員,并服從項目質保部的領導和管理。對于甲方分包的單位,項目部要與甲方明確管理職責和質量標準,并與甲方共同組織檢查,對于影響工程質量目標的質量問題,項目經理部要書面通知甲方,督促整改。
2.樣板引路制度
2.1每個分項工程或工種都要在開始大面積操作前作出示范樣板,項目質保部將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質量首檢鑒定,達到工程質量目標后方可展開大面積施工。工程項目主體結構需要作樣板的分項工程包括:①柱筋綁扎②墻筋綁扎(引水平線,拉通線綁扎)③板筋綁扎(彈線)④梁板模板支設⑤柱模支設⑥裝修工程樣板間,樣板墻等⑦樓梯間踏步模板支設
2.2對分包隊伍的考核、除對業績進行考核評審外,還要通過做樣板間、樣板段考核其質量情況,進行取舍,不合格隊伍堅決清退出場。
2.3各施工隊在選取施工班組時也必須采用上述制度來取舍作業班組。
3.施工交底制度三級交底制度:單位工程開工前,公司組織對項目經理部進行質量技術交底;項目技術部在每個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對施工員及相關人員進行交底;施工員在每個分項工程施工前對班組、工人進行交底。書面交底記錄,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簽字。
4.原材料進場檢驗制度
4.1 進場材料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并加蓋紅章方為有效。
4.2 水泥、鋼材、輕質磚、輕質隔斷、防水材料及新型管材等供應商必須提供昆山市(蘇州)建設局頒發的準用證,否則,不得使用。進口鋼材尚須商檢局蓋章。
4.3 新型材料還須具備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的推薦使用證書和產品鑒定證明。
4.4 進場材料必須進行復查檢驗,不合格的嚴禁使用在工程上,進口鋼材必須進行化學成分分析檢驗。
4.5 材料部門要對進場材料注明進場規格、產地、數量及進場日期,并按規定批量取樣。
4.6 甲方供應的材料,不能達到質量標準時,應及時提出書面異議,并有權拒絕使用,若甲方強行使用,應及時向公司反映匯報。
5.隱蔽驗收制度
5.1 隱蔽工程是工程施工的重要工作,項目質保部將組織各級人員進行重點檢查。
5.2 隱蔽工程是指所有將被后序工程覆蓋的分項工程,如:鋼筋、砼、砌體、防水材料、電器、給排水。
5.3 隱蔽工程應具備相應的質量保證資料。
5.4 隱蔽工程必須在施工隊自檢、互檢、專檢合格并經項目分項施工員復檢合格的基礎上方可填寫申請單,向質保部申請驗收,達到要求后方可通知甲方、監理及質檢站來進行核驗。
5.5 未經甲方、監理、質檢站同意,擅自隱蔽,造成質量事故、返工、被勒令停工或通報批評等后果,將嚴厲追究有關人員的質量責任。
6.混凝土澆筑令制度砼澆灌前施工員填寫《混凝土澆灌令》經項目經理簽字后才能開盤,當監理公司有要求簽署澆灌令時,須經監理簽字后才能開盤。
7.模板拆模令制度砼澆筑完成后,并根據同條件養護試塊的強度,達到拆模要求后,由施工員填寫《模板拆除令》經項目經理簽字后才能拆除。
8.施工掛牌制度主要工種、關鍵工序(包括柱筋綁扎、墻筋綁扎、砼澆筑)在施工過程中要在施工現場實行掛牌制度,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圖文記錄作為重要的施工檔案保存。
9.培訓上崗制度工程所有管理人員及電焊、電工、防水等特殊工種人員均須經過業務知識技能培訓,并持證上崗;一般工種施工工人必須經過入場教育,施工前施工員必須進行詳細的質量技術交底。
10.三檢制度。
第一級質量檢驗:施工隊專職質檢員組織本隊分項施工員及作業班組進行100%實測定量驗收,達到優良(項目驗收標準)后,填寫驗收申請單,向項目分項施工員申請驗收。
第二級質量檢驗:項目分項施工員組織施工隊進行100%的實測實量驗收,達到項目驗收標準后,在驗收申請單上簽字認可報項目質保部申請驗收。
第三級質量檢驗:項目質保部收到《驗收申請單》核實簽字齊全后,及時組織項目施工員,分包施工員或分包隊長及質檢員進行正式驗收,達到優良(項目內部質量驗收標準)即申請甲方、監理及質檢站驗收。若仍存在少量問題,即發整改通知單要求項目施工員組織限期整改,若在限期內未整改完成,仍不合格,即進行處罰(正式驗收時整改單只發一次,第二次即為罰款單。項目質保部平時檢查時發現質量問題處理辦法同上)。
11.成品保護制度項目部必須制定成品保護措施,建立工序、工種之間的交接制度,明確交接手續,并制定相應的獎罰條例。
12.質量獎罰制度公司質檢科和項目質檢部有權對工程質量進行獎勵和處罰。(獎罰明細,后附)
13.工程結算質量否決制度沒有經過質量檢驗評定的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結算部門不得結算工程量。分項工程的質量等級以質檢員核定等級為準。
三、質量驗收
(一)質量分工
1.公司質量部的質量工作
(1)負責對公司范圍內各承建工程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制止不按驗收規范、設計圖紙、技術規范施工,有權按規定對基層單位根據施工現場質量的優劣提出獎罰意見。
(2)參加質量計劃、質量管理制度、質量責任制的編制和質量問題監督整改、驗收。
(3)經常深入基層和施工現場,掌握和了解工程質量的動態,并幫助施工現場解決工程質量中存在的問題。
(4)制定各種質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驗收程序、驗收標準及質量獎罰實施細則;
(5)協助項目部開展“三檢”工作
2.項目部質量工作:
(1)全面負責項目工程的質量管理、檢驗和協調工作;
(2)執行落實公司各種質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驗收程序、質量獎罰實施細則;
(3)填寫和編制各種驗收及內部表格和資料:
(4)配合編制和完善施工方案和創優方案;
(5)落實和督促質量獎罰制度的執行和對現;
(6)協助項目經理確保質保體系的正常運行,質量問題的分析和改進等工作;
(7)對項目所有工序工程的質量控制、檢查負全面責任;
(8)負責所有的鋼筋抽檢、取樣、協調和監控工作;
(9)作好檢查記錄、現場質量狀況匯總、上報等工作;
(10)鋼筋、模板、砼工程以及后期裝修工程的檢查、驗收工作;
(11)隱蔽工程與甲方監理聯系、配合報資料等工作;
(12)負責質保部各種資料整理、歸檔保存等工作;
(13)填寫主體及裝修各分項工程所有交工資料的填寫工作;
(14)整理隱蔽驗收資料、包括驗收前將資料備齊、填寫針對甲方、監理的發文登記本、配合比及各類試驗報告、合格證
(二)驗收程序網絡圖分項工程開始施工分項工程施工完畢施工隊質檢員組織工長、班組自檢工長組織施工隊進入下一道施工工序施工隊工長組織施工班組限期整改項目工長、施工隊質檢員、工長及班組長全面跟蹤跟班檢查,指導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合格質保部組織各級工長、質檢員進行正式驗收質保部向工程部簽發《施工許可令》甲方、監理正式驗收項目質檢員在《驗收申請單》上簽字認可,準備相關資料報甲方、監理驗收質保部根據責任情況處罰施工隊,各級工長占罰款金額的5-10%問題較輕者,質保部向工長及施工隊發整改通知單,如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對各級人員進行處罰,項目工長組織施工隊限期整改不合格合格合格合格項目工長組織施工隊質檢員、班組驗收項目工長在《驗收申請單》上簽字,報項目質保部申請正式驗收施工隊質檢員、工長填寫《驗收申請單》報項目工長申請驗收項目工長發整改通知單或對施工隊進行處罰,施工隊質檢員組織本隊工長、班組限期整改工長填寫自檢、交接檢記錄表不合格不合格合格
(三)項目內部驗收標準
1.鋼筋:
(1)鋼筋加工鋼筋加工的形狀、尺寸必須符合料表要求。批量加工實行首檢制即每班同類型鋼筋、同一加工設備先加工一根或一個經檢查符合料表要求和允許偏差要求后再繼續加工。鋼筋彎曲后平面不得有翹曲不平現象,各彎曲部位不得有裂紋。鋼筋加工過程中如發現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學性能不正常現象,必須重新取樣試驗,合格后方可重新加工。箍筋彎鉤的平直部分長度、形式必須按設計圖紙及規范要求制作。各種構件鋼筋加工尺寸、起彎位置必須準確,偏差不得超過10mm;各種彎鉤的彎折角度必須準確一致。鋼筋加工完成后,應按類別、直徑和使用部位掛牌,并分類堆放整齊。
(2)鋼筋綁扎鋼筋搭接接頭必須在兩端內50 mm處和中間綁扎三道。在綁扎墻柱鋼筋前必須根據截面尺寸線校正鋼筋位置。綁扎箍筋前先在柱兩對角主筋上分箍筋線(在墻的兩端劃水平筋位置),箍筋彎鉤朝向柱心并交錯布置在四角縱向筋上,綁扎扣相互成八字形,扎絲頭按入鋼筋內。嚴格按設計及規范要求設置加密箍筋。下層墻柱筋露出樓面部分必須用定位箍筋(墻用梯子筋)固定位置。柱墊塊應在每柱邊布置不少于兩行縱向間距800~1000 mm,柱邊長大于800 mm時,行間距不大于600 mm。墻筋每個交叉點均應綁扎牢固,并將扎絲頭按入鋼筋內,墊塊距墻轉角處不大于100 mm,按800~1000 mm間距設置。綁扎梁鋼筋前將梁配筋寫在模板上,擺鐵時注意主次梁順序,梁與柱相交時,梁筋在內柱筋在外,梁與墻相交時,梁筋在墻水平筋內放置。梁縱向受力筋采用雙層排列時,兩排筋之間應墊直徑不小于25的短鋼筋。梁箍筋的接頭處應交錯布置在兩根架力筋上與縱向鋼筋交叉點扎牢,綁扎扣成八字形,懸臂梁箍筋接頭在下鐵處。嚴格按規范及設計要求設置梁端加密箍。保證各種鋼筋的錨固長度。墊好梁底及梁側墊塊,保證鋼筋保護層厚度。梁箍筋綁扎前必須劃好線,綁扎間距均勻、整齊,主筋必須綁扎到位,保證構件截面尺寸。板筋從梁邊一個間距處開始分線,縱橫方向板筋均應兩端分線。板筋伸入梁內,負筋放在梁上。板墊塊按間距600 mm設置,且在梁邊第一排筋下和埋管下均需設置。在雨蓬、挑檐、陽臺等懸臂板的負筋要設鐵馬鐙保證保護層厚度。需二次澆筑的板施工縫處,板筋保護層應設通長支架固定鋼筋。板筋要求繞過洞口時應用扳頭扳彎鋼筋貼洞邊繞過。嚴格按設計及規范要求加設各種洞口加強鋼筋。作到工完場清,在驗收前必須清理干凈墻柱內、梁內及板面的垃圾、雜物。作好成品保護工作,在鋼筋綁扎完成后嚴禁人為的破壞、污染、踩踏等。
(3)鋼筋工程質量控制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
項目允許偏差(mm)檢驗方法綁扎鋼筋網長、寬±10mm鋼尺檢查網眼尺寸±20mm鋼尺量連續三擋,取最大值綁扎鋼筋骨架長±10mm鋼尺檢查寬、高±5mm鋼尺檢查受力鋼筋間距±10mm鋼尺量兩端、中間各一點,取最大值排距±5mm保護層厚度基礎鋼尺檢查鋼尺檢查柱、梁鋼尺檢查鋼尺檢查板、墻、殼±3mm鋼尺檢查綁扎箍筋、橫向鋼筋間距±20mm鋼尺量連續三擋,取最大值鋼筋彎起點位置20mm鋼尺檢查預埋件中心線位置5mm鋼尺檢查水平高差+3,0mm鋼尺和塞尺檢查。
(1)墻柱鋼筋驗收
1)鋼筋規格數量。
2)鋼筋定位:必須將偏位鋼筋調整到位后才能開始綁箍筋及水平筋。
3)電渣焊接頭外觀質量控制:必須及時將外觀不合格接頭返工重焊。
4)搭接接頭長度。
5)箍筋、水平筋、豎向鋼筋間距、水平。
6)洞口加強鋼筋。
7)施工縫鑿毛、清理。
8)鋼筋上水泥漿清理。
9)焊模板定位鋼筋。
10)連梁主筋錨固長度。
(2)梁板模板驗收
1) 模板拼縫。
2)板面標高。
3)梁板起拱。
4)柱頭、梁定位。
5)柱頭、梁頭拼縫。
6)梁柱截面尺寸。
7)模板支撐架:掃地桿、水平桿、剪刀撐。
8)大梁加固方式必須符合方案要求。
(3)墻柱模板驗收
1) 模板拼縫。
2)垂直度、平整度。
3)吊模下腳貼雙面膠防止漏漿,并且要下伸50-100㎜壓住下層砼,背枋下伸4) 500㎜鎖一道對拉螺桿。
5)外墻陽角必須彈300㎜垂線做檢查線(從下到上每層彈通)。
6)墻柱陰陽角做法必須嚴格按方案要求。
7)加固的頂撐、帶拉帶撐的間距、道數必須符合方案要求。
8)下腳砂漿堵縫。
9)墻柱內用鋼筋撐戴堵頭膠杯控制墻體厚度。
10)背枋間距。
11)墻柱根部檢查控制線。
(4)梁板鋼筋驗收
1)鋼筋規格數量。
2)梁筋錨固長度。
3)箍筋、板筋間距。
4)二排筋位置。
5)梁主筋打開到位,到箍筋角上。
6)梁底、板底、墻柱側邊墊塊,板面筋高度。
7)支座筋長度。
8)梁底鋼筋嚴禁漏綁。
9)墻柱鋼筋定位。
10)懸挑梁、懸挑板面筋保護層嚴格控制(陽臺、凸窗、空調板等)。
11)樓梯板、樓梯梁鋼筋調整、保護。
12)交叉梁加密箍筋。
13)搭設人行走道保護板面鋼筋。
(5)砼澆筑
1)砼標號。
2)表面標高、平整度。
3)鋼筋保護。
4)收壓、掃毛時機、效果。
5)一次澆筑高度不得大于500㎜。
6)振搗密實,不能欠振也不能超振。
7)澆筑完后控制上人、上材料時間。
8)加強養護,特別是豎向構件。
9)及時清理被污染鋼筋上的水泥漿。
10)雨天保護措施。
11)墻柱根部施工縫砼高出板面3-5㎝。
以上內容前四項為項目質保部在對相關工序驗收時的關鍵質量控制點,即每次驗收必須要達到以上所列的各項要求,才能通過項目質保部的驗收。要求各施工隊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控制以上各點的工序質量,保證能順利通過驗收。同時也是施工隊進行自檢的目標,在施工隊報項目質保部驗收時如存在以上問題,將根據驗收程序及獎罰實施細則的規定處罰施工隊和相關連帶責任人。第五項內容為砼施工過程中為保證砼成型質量及加強成品保護的控制點及具體措施,各施工隊也必須嚴格執行,項目質保部將根據砼澆筑完成后的實際效果對施工隊和相關責任人實施獎罰。
(五)質量控制程序準備工作有下列施工質量和情況給予罰款:
1、工程開工前公司收取總價的0.5%作為質量保證金,由公司質檢科根據工程最終質量等級是否達到合同要求和日常定期檢查以及上級主管部門抽查、檢查考評結果決定返還率。具體為:
①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等級的返還總質保金的50%,未達到合同等級的扣除總質保金的50%。(但必須合格)②余下質保金的50%根據每月大檢查考核決定,單位工程或一個標段自開工至竣工每月的質量評分在85分以上的(含85分)全額返還,80~84分扣10%,75~79分扣15%,70~74分扣20%,69分以下(含69分)全部扣除。
③日常檢查發現有違反強制性條文和未執行規范標準和上級各種文件的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
2、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工程,其項目經理在一年內公司不給予分配工程業務,情節惡劣或事故特大的公司分別給予清退出公司或按國家的法律、法規處理。
3、在地級以上的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的或曝光最差工程的公司給項目經理處罰10000~30000元;在縣(市級)大檢查中被通報批評的或曝光最差工程的公司給項目經理處罰5000~20000元;在公司例行大檢查中,按規范和本管理制度中的一般規定以及補充說明的要求打分不滿80分的,缺一分罰1000元。
4、凡在建設主管部門驗收過程中及抽查中開具書面整改的,每次罰款1000元,被建設主管部門網上通報的,每次罰款5000元。對于市質監站和公司質檢科開具的書面整改通知單,項目部必須按規定的日期整改完成,同時將整改情況簡述在整改完成報告單上,再通知質檢部驗收,驗收合格后簽字,否則繼續整改,若項目部接到整改通知后,未落實措施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經復查者核實處1000元的罰款;拒絕整改的處3000元的罰款,不回復的按拒絕整改處罰,進行教育再次拒絕的勒令停工,同時進行5000罰元,且項目經理接受公司總經理約見。(獎罰款由公司質檢科開收付憑證,收付款由公司財務科負責辦理)
5、對于因違章指揮和不按設計要求、施工規范、有關技術交底等相關文件進行施工造成質量隱患以及質量事故的責任人員,給予150~300元罰款。
6、在分項工程中,凡已糾正過的問題再次產生,給予責任班組200~500元罰款,對該分項負責人給予50~300元罰款。
7、對于不嚴格按照施工程序實施或須返工、修改的分項工程不按時或拒絕整改的班組,給予200~500元罰款,整改不徹底或隱瞞所造成不良后果的重罰1000~20xx元。
8、施工隊申請項目質保部驗收的分項工程,如一次驗收不合格,對施工隊罰款200元,如二次復驗仍不能通過,對施工隊或施工隊負責人員各給予罰款500元。
9、工程中使用試驗不合格或未經試驗的材料,發現一次,罰款責任人500~1000元。
10、(1)隱蔽工程未進行檢驗簽字就進行下道工序,發現一次,罰款責任人100~500元。(2)隱蔽工程檢驗缺材質和試驗狀態檢驗記錄,發現一次罰款責任人50~100元。
11、商品混凝土隨意加水,發現一次罰款責任人50~300元。
12、發生質量事故,現場負責人不及時上報或隱瞞不報并私自違規處理,視事故性質罰款責任者300~1500元。
13、在質量檢查時,技術資料與施工不同步,交圈不對口罰款責任者50~100元。
14、各種焊接試件不合格(雙倍)繼續施焊,罰責任者和該操作人員50~100元。
15、試驗人員不按規定取樣、養護和試驗,發現一次,罰責任者50~300元。
16、對測量放線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施測人員無施測記錄或錯投軸線,錯抄、少抄標高,有其中之一者,罰責任人50~500元,因標高不準確發生的質量問題給予重罰。
(2)不按要求每層投放控制線,而是隔層投放,放線后不進行復核,導致其它分項返工的罰款責任人50~500元;
(3)墻柱不按要求彈出檢查線,墻柱控制線的控制尺寸不做標識,放線后不用油漆涂三角標識,或標識混亂的罰責任人50~500元;
(4)標高不按要求每層用儀器抄平,而是隔層抄平,樓層作業范圍內,不提供足夠的標高,或者標高的誤差太大的罰責任人50~500元;
(5)樓板模板上不按要求彈出檢查線的罰責任人50~500元。
17、對模板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無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無審批無主管施工員通知就進行施工的罰責任人50~300元;
(2)模板支架不按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要求進行搭設,梁柱、墻板不按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要求加固、扣件個數不按要求加設或檢查時發現扣件未擰緊造成滑移情況的罰款責任人50~300元;
(3)支模前對樓板面上的線不進行復核或復核有問題而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而私自進行調整的罰責任人50~500元;
(4)鋼筋未通過驗收或該作業部位未經過施工負責人通知就進行封模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5)封模前不按要求將墻柱內的渣子清理干凈,隨意將墻柱的墊塊取樣或翻入墻柱的罰責任人50~300元;
(6)遺漏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預留孔和預留洞或固定不牢固、位置不準確;每個罰責任人50~300元;
(7)梁柱、墻板上安裝預留孔洞時,未經允許私自割斷鋼筋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8)支模用的木枋未經刨制、層板未經挑選就使用或將腐爛有斷痕的木枋、層板用于工程上,導致工程質量事故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9)支配梁板模板時,不認真吊線、不拉通線造成軸線位移或梁側傾斜梁板幾何尺寸不準、線角不直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0)封墻體模板時不對樓層頂板進行復查,造成墻體傾斜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1)支模時,門窗洞口位置不準或因加固不當造成變形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2)樓板標高控制不準,樓梯踏步不按設計要求進行支配或加固不當造成澆筑砼后樓梯踏步變形跑位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3)對現場各種模板不進行編號造成混亂,在施工現場用手提電鋸等工具對模板隨意切割、或將木屑朝墻或梁內丟棄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4)、澆筑砼過程中木工保守工不到位或保守工不負責任出現出現問題不及時處理的罰責任人50~500元;
(15)砼未達到設計要求強度,無試驗報告或無相關管理人員的拆模許可令而強行拆模的處罰責任人200~20xx元;
(16)拆模時隨意撬除將模板破壞或拆模后不將木枋層板上的鐵釘、水泥漿清理干凈的罰責任人100~500元;
(17)拆模后對模板破損的邊角不及時進行裁割、修補或對不要的孔洞不進行堵塞的罰責任人50~500元;
(18)板與板接縫(縫隙、高差)超過規范標準1.5毫米,模板所用背枋寬度與標準相差2毫米,模板表面標高、軸線與規范相差5毫米以上,給予責任班組100~500元處罰。
(19)因施工隊不按施工方案施工,背枋、拉桿和支撐間距超過標準50毫米,背枋搭接不符合要求等,造成爆模的班組,給予責任班組200元/m2處罰。
(20)模板的截面尺寸、軸線位置的偏差超規范的允許范圍,每處罰責任施工隊300元;
(21)混凝土脫模后不能滿足結構的觀感效果及結構標高、斷面、平整度、垂直度不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規范規定,給予責任者200~20xx元的處罰;
并責令按期處理,整改不及時或不合格者,罰款責任班組500元。
(22)模板工程完工后,在下道工序前,未按要求清理好基層或未涂膜劑的班組,罰款責任班組100~500元。
(2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順序必須按照施工技術方案執行,如有違反,每次罰違章施工隊300元。
(24)在混凝土澆筑前模板內的雜物必須清理干凈,澆筑過程中必須對模板及其支架進行觀察和維護,發生異常情況進行處理,如有違反,每次罰違章施工隊300元。
14、對鋼筋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鋼筋原材料未經試驗或試驗結果未出來之前就進行加工的罰責任人100~1000元;
(2)鋼筋成型不準確,幾何尺寸超出規范要求;梁鋼筋水平段過長,彎折角度不夠;鋼筋加工時彎鉤不足10d或一端過長,一端過短情況的罰責任人50~500元;
(3)鋼筋加工不按設計、施工規范及鋼筋配料料表加工或私自更改鋼筋料表的發現的發現一次,罰款500~20xx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4)加工成型的鋼筋未分類掛牌堆放的罰責任人100~300元;
對鋼筋銹蝕、污跡不作處理直接用到工程上,發現一次處罰責任班組或責任人100~500元。
(5)鋼筋焊接時,沒有合格上崗證施焊者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并勒令退場;
施焊中,如焊接有燒、含渣、焊包不均勻、錯位、彎折超規范等,每根接頭按20元罰款。對鋼筋機械連接的不和格接頭必須返工,并給予每個接頭20元罰款。
(6)鋼筋焊接前未根據施工條件進行試焊結果未出來前就開始大面積施工作業的罰責任人100~300元;
(7)鋼筋焊接前對鋼筋端頭不矯正或切除,對有污染的端頭不清理即進行施焊作業的;
電渣壓力焊接頭焊渣不清理或清理不徹底的罰責任人100~300元;
(8)鋼筋無代換手續,任意改變鋼筋型號,鋼筋未經調直而用到工程中發現其中之一罰款責任班組100~500元。
(9)現場不經有關部門同意隨意割除鋼筋,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10)鋼筋數量、規格、間距、搭接部位、搭接長度、錨固長度等未按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實施的班組和個人,視實際情形,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11)鋼筋各種類型接頭必須按設計要求錯開,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責任班組300元。
(12)鋼筋綁扎時墻柱梁節點不按要求滿扎、漏綁鍍鋅鐵絲并超出規范要求的;
梁底筋與箍筋不按設計要求滿扎鍍鋅鐵絲罰責任班組100~500元。
(13)鋼筋綁扎時柱箍筋加密區高度不夠、梁端加密區長度不夠的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2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14)鋼筋綁扎時梁箍筋不按要求劃分檔、梁主筋不按要求分開而堆積的;
梁二排筋不按要求綁扎的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1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15)鋼筋綁扎時梁鋼筋錨固不夠或一端過長一端過短的;
梁腰筋及拉鉤不按要求設置綁牢的、梁鋼筋彎鉤朝向不正確、底筋彎鉤歪斜的;
墻柱拉鉤不按要求掛設兩端不綁牢墊塊不按要求掛設的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1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16)梁板筋綁扎前,梁底板面不清理干凈的,墻柱鋼筋不按要求先進行正確定位導致澆筑砼后鋼筋嚴重偏位的視實際的情形,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17)預留孔洞不按要求漏綁加強筋的發現一處不符合項,罰施工隊責任班組200元,并責令限期整改;
(18)鋼筋所用墊塊厚度,應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若錯用或亂用,鋼筋接觸模板,保護層厚度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等,每處罰款施工班組20元。
(19)鋼筋綁扎完畢后,所有雜物須清除工作面,若驗收時,鋼筋廢料、扎絲等雜物遺留在驗收區內,給予施工班組20~200元罰款。
(20)鋼筋綁扎完畢后,各級鋼筋施工員、施工隊必須對露筋現象進行全面檢查,確保不露筋,如在拆模后發現露筋現象,每點處罰責任人50元,漏筋嚴重或凸出墻面超過3mm的加倍處罰;
(21)陽臺、窗臺板等挑板的筋綁扎必須嚴格控制質量,板筋保護層偏差不得超過±3mm,板筋間距不得超過±5mm,板筋綁扎必須作到橫平豎直,每個網格均標準(包括分布鋼筋),如在驗收時達不到要求,每塊板罰責任班組200元;如在結構驗收或評優時用儀器檢查到板筋,間距不均或保護層厚度偏差大于3mm,重罰責任隊伍20xx元;
(22)澆筑砼時,鋼筋木工保守工不到位或負責任的視實際情形,給予保守工100~300元罰款。
15、對混凝土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鋼筋模板分項工程未通過有關部門、相關單位驗收簽字質保部未簽發施工許可令就進行砼澆筑的給予施工隊500~3000元處罰。
(2)澆筑混凝土未按要求振實、壓光,,混凝土表面有跡印或觀感效果較差,給予責任班組100~300元的罰款。
(3)混凝土脫模后,如有爆模、混凝土松散,露筋、孔洞、疏松、漏漿,樓地面標高與設計標高與設計標高相差5毫米,給予施工班組200~1500元處罰。
(4)混凝土拆模后發現構件有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翹曲不平、飛邊凸肋等缺陷;或構件表面有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每處罰責任施工隊300元。
(5)在限期內未將墻、柱混凝土浮漿(含施工縫)徹底清楚干凈,按50~500元處罰責任班組。
(6)混凝土樓梯踏步步級尺寸與設計要求相差10毫米者,表面不平整、棱角不直視具體情況給予施工班組100~1000元罰款。
(7)因施工隊違反混凝土澆筑程序,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未連續澆筑,導致超過混凝土的初凝時間,形成冷縫。每次罰責任施工隊500~20xx元。
(8)梁板砼全部澆筑完12小時以后方可上人施工或吊運材料,如提前上人施工或吊運材料,每發現一次視問題輕重處罰責任班組或個人100~500元。
(9)如在搭設滿堂架或吊運材料時未輕拿輕放,造成板面損壞或造成樓板開裂,視問題嚴重程度,每處罰責任班組100~1000元。
(10)澆筑墻、柱砼時流到樓板面的水泥砂漿,未及時清理并沖洗干凈,而造成板面不平整或蓋住原板面,或未復原板面掃毛面每處處罰責任班組100元,如罰款后仍未將板面復原,加倍處罰。
(11)梁板砼澆筑完畢后,未按方案要求及時并連續養護造成板面泛白或開裂,視問題輕重程度,處罰責任班組200~1000元。其中責任施工員占罰款總額的10%。
(12)澆筑砼時,施工人員或操作工人未在梁上、通道平臺上或操作平臺板上進行施工,而直接踩踏板面筋,每發現一次,重罰責任人100元。
(13)澆筑砼、清洗輸送管時,未在水槽內清洗而在樓面上直接清洗,每發現一次罰款責任班組100元。
(14)澆筑砼時,鋼筋或木工保守工擅離工作崗位或不主動進行修整或保守,一經發現對該施工隊罰款100~500元,對現場責任施工員罰款50~100元。
(15)澆筑砼、拆接輸送管時,管內砼未倒到層板上或料斗里,并轉到同標號結構部位,而直接倒到尚未澆筑砼的粱板上,一經發現,每處罰款施工班組200元。
(16)當墻、柱、梁等構件表面出現輕微的蜂窩麻面等質量問題時,未經規定的配合比進行修補或處理,而私自調配材料修補,一經發現,視輕重程度處罰施工隊責任人或班組100~500元。
(17)當墻、柱梁等砼構件出現較嚴重的蜂窩、露筋或出現狗洞等嚴重的質量問題時,未經項目同意,私自用砂漿修補,一經發現重罰施工隊500元。
(18)澆筑砼時,私自將低標號砼倒入高標號砼澆筑部位,一經發現,每處罰款20xx元,對現場責任施工員罰款100~500元。
(19)澆筑砼時,私自將高標號砼倒入低標號砼澆筑部位,一經發現,每處罰款500元。對現場責任施工員罰款100~300元。
(20)安裝輸送管時,私自利用主梁或鋼柱進行加固,一經發現,罰責任人200元,如造成鋼筋變形重罰1000~3000元。
(21)澆筑砼前,為圖方便,私自將梁板內垃圾、渣子,沖到墻柱內,且未及時沖出,一經發現,罰款責任班組500元,問題嚴重的加倍處罰,并處罰責任施工員按總金額的10%的罰款。
(22)墻、柱拆模后,未及時養護或按方案規定的養護時間連續養護,每發現一次罰施工隊100~300元。
(23)墻、柱拆模后,未及時用塑料薄膜封閉并在薄膜后沖水養護,每發現一次罰施工隊100~300元。
(24)為確保外墻面、樓梯間下層砼面、預留洞下層砼墻面不被混凝土漿污染,各隊在澆筑邊緣部位砼時,必須進行有效的控制,防止砼溢出墻模外,且必須派專人在模板下口處守護,一但出現少量漏漿時,應及時用清水洗干凈,如在澆筑砼時發現漏漿且未及時清洗干凈,每次罰責任班組或管理人員各100~300元,問題嚴重的加倍處罰。受罰的責任班組或管理人員有各隊自行分清責任;
(25)為確保衛生間、陽臺等高低垮處、預留洞周邊砼的成型質量,各隊在找平時必須充分,平整度偏差不得超過3m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每處處罰200元;高垮及低垮的標高必須控制準確,偏差不得超過±5mm,低垮砼面禁止高于定型鋼模底面,拆模后低垮板面砼平整,且與鋼模底平。如拆模后高低垮板面砼成定型質量達不到上述要求,每處重罰責任班組500元;
(26)樓梯間休息平臺砼板面未壓光、抹紋過多或色差過大,每塊板處罰200~400元;樓梯踏步面振搗不充分,造成爛根、蜂窩麻面,或較明顯的氣泡現象,每塊斜板處罰施工班組100~400元;樓梯澆筑完畢后未進行有效的保護,造成面層損傷、破損,每發現一次重罰責任班組300元;
(27)為確保上下層砼施工縫處新舊砼結合符合規范要求,墻、柱層施工縫鑿毛時,必須將面層浮漿全部剔鑿掉,且在墻柱鋼筋驗收前將墻內垃圾用空壓機及清水徹底清理干凈,如達不到上述要求,視問題輕重,每次處罰施工隊200~500元;
(28)澆筑砼時,各施工隊必須派專人及時將下層板面上、后澆帶附近、預留洞口附近的砼漿徹底清理干凈,并露出原樓板掃毛線,否則,一經發現無人清洗或清洗不徹底,重罰施工隊300元問題嚴重的,加倍處罰;
(29)樓板面找平時,必須嚴格控制好陽臺、后澆帶、預留洞等樓板厚度,偏差不得超過±5mm,否則每處罰施工隊1000~20xx元,如在結構驗收時達不到要求,重罰責任隊伍20xx元;
(30)陽臺、外挑板、窗臺板等部位的砼必須進行充分的振搗、找平,并在7天內保持板面濕潤。否則,一經發現出現裂縫、強度不足、露筋等嚴重的質量問題,每塊板重罰責任班組500元;
如發現有蜂窩、麻面等質量問題,每塊板處罰責任班組100~200元;
(31)砼澆筑過程中如遇大雨天氣,必須提前做好遮蓋措施,并及時對現場砼進行覆蓋保護,如無防護措施或遮蓋不及時,造成砼出現較大質量缺陷,罰責任班組100~300元,責任施工員負10%連帶責任。
16、對水電安裝通風空調、消防、弱電等安裝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水電、消防等安裝工程不準為圖自己施工方便而任意切割鋼筋、不準任意調整鋼筋和模板,如有違反,每次對違章施工隊罰款300~1000元。
(2)在裝修階段,水電消防、通風空調、弱電等安裝施工隊不準亂鑿土建的墻體,在砌磚前必須將線管、線盒預埋在磚墻里;在抹灰前穿好引線鐵絲,嚴禁在土建抹灰后因管露不通、線盒不到位等原因去剔槽打洞;在樓地面工程前穿電線,嚴禁樓地面工程完工后因線穿不通而剔槽。凡出現此類違章現象,每次罰違章施工隊500元。
(3)預留、預埋的洞口、管線的位置、標高必須準確,如有位置不準、標高超高等質量問題而給其它施工隊造成損失或施工不便的每處罰相關施工隊300~500元。
17、(1)由于施工員玩忽職守而帶來的質量事故,造成的返工修改,材料、人工等浪費,由事故責任人承擔20%~50%的罰款。(2)每一分項分部工程,技術部必須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員進行技術交底,發現缺一項,處罰責任人50~100元。
18、資料缺項,混凝土澆筑不做試塊,砌筑不做砂漿試件,少做、漏做,甚至不做等工作不負責任者,處罰100~300元,混凝土、砂漿試件不注明部位,使用部位錯標,亂標者,發現一次,罰款50~500元。
19、(1)砌筑工程必須按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施工,布置拉接筋、接槎、預留洞、設置圈過梁等未按要求實施,給予每處200元處罰。(2)砌筑工程質量差,平整度,垂直度超出允許偏差范圍、灰縫不飽滿、頂磚不密實、砌體軸線偏移、門窗洞口位置不準確等,造成返工,按每平方米50元罰款,材料損失費由該班組或個人賠償。
20、對裝飾工程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1)所有裝飾工程都必須在基體或基層經過驗收合格后才能施工,如有違反,每次罰違章施工隊500元。
(2)抹灰超厚厚度超過30mm無加強措施不分層進行、抹灰層有脫層、空鼓、抹灰面層有爆灰、裂縫等缺陷,每處罰施工隊300元。
(3)護角、孔洞、槽、盒周圍的抹灰表面不整齊、不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面不平整,每處罰施工隊200元。
(4)抹灰表面垂直度、平整度、陰陽角方正、順直等必須達到規范要求,如施工隊達不到規范要求的合格率,給予沒檢驗批500元罰款。
(5)木門的放火、防腐、防蟲處理、木門固定點的數量、位置及固定方法不符合設計要求;每處罰款200元。
(6)木門框安裝不牢固;預埋木磚的防腐處理、木門固定電的數量、位置及固定方法不符合設計要求;每處200元。
(7)木門扇安裝不牢固、開關不靈活、關閉不靈活、關閉不嚴密等,每處罰款300元。
(8)各種門窗表面不得有劃痕、碰傷,漆膜或保護層應連續;門窗表面應潔凈、平整、光滑、色澤一致,無銹蝕。如有不符合,每處罰款200元。
(9)鋁合金、塑鋼門與墻體之間的縫隙必須填嵌飽滿,并用密封膠密封;門窗扇的橡膠密封條或毛氈密封條必須安裝完好、不得脫槽。如有不符合,每處罰款100元。
(10)飾面磚必須按施工工序實施,陰陽角方正,線條鉤縫平滑順直,并滿足觀感效果,產生空鼓、質量低劣,造成返工的材料損失費用由該班組或個人賠償,并按每平方50元處罰。
(11)飾面磚表面應平整、潔凈、色澤一致、無裂痕和缺損;陰陽角搭接方式、非整磚使用部位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墻面突出物周圍的飾面磚必須整磚套割吻合,邊緣應整齊;飾面磚接縫應平直、光滑,填嵌必須連續、密實;凡有不符合項,每處罰款100元。
21、樓地面工程如出現下列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1)水泥砂漿樓地面如有表面平整度偏差超出允許范圍、空鼓、表面翻砂、邊角清理不干凈、污染墻面等問題,每處罰款200元。
(2)面磚樓地面如有缺棱掉角、拼縫不均勻、錯縫、色差、表面平整度偏差超過規范允許、非整磚運用不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踢角不順直、厚度不均勻等質量問題,每處罰款100元。
22、倉庫保管員須對材料分類堆放、標識,對不合格品應另行堆放并作標識,或退還供應商,違者給予50~100元罰款。
23、土建、水電安裝、消防、鋼結構等施工單位前后工序配合不好,破壞其他施工單位成品、半成品,造成人工、材料損失的由責任方處以200元罰款。
24、構件或預埋件用錯,錯安、錯位、漏缺等,罰款50~100元。
25、成品、半成品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保護,易燃、易爆、易碎等物體須派專人巡視監護。如保護措施未施未起到有效的作用或無保護措施造成成品、半成品損壞,罰責任人50~200元。
26、對產品和材料造成破壞、污染者,給予200元罰款;損失超過200元的另加損失費的30%予以處罰。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6
1、樹立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思想走質量求生存,質量求發展的道路。
2、質量保障體系:建設單位、市質檢站——公司質監站——分公司質檢站——項目經理部(質檢員、各專業工長、材料員)——班組長——操作工人。
3、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實行企業管理,全過程管理問題和全員管理。
4、要高標準,嚴要求,勤檢查勤督促,對工程質量問題做到獎罰分明。
5、要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機具和新材料,以提高工程質量。
6、認真學習施工圖紙、做到真正了解設計意圖,能按圖施工,以期達到設計要求的工程質量同時做好圖紙的審查工作,避免設計存在的差錯,給施工帶來工程質量的影響。
7、施工前應認真研究每一施工過程的施工方案,針對我司在技師上的薄弱環節和質量在關鍵總是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并認真貫徹執行。
8、建立材料和予制構件,半成品等的檢驗制度,從原材料進場和材料的加工就開始嚴格把好質量關。
9、施工機械設備應經常進行檢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況,不致因機械發生故障而影響工程質量。
10、對班組做好保證質量的技術交底,使各工種人員都重視質量明確各自在不同的崗位上如何保證工程質量。
11、加強施工工藝管理,嚴格按設計圖紙和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操作規程施工。
12、加強施工質量的各種檢查,驗收建立質量三檢制。
13、通過對質量的'檢查,開展質量統計分析,找出產生質量缺陷的原因,采取預防措施把質量陷患盡可能消除在出現之前。
14、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管理,使現場的施工和秩序井有條,實現文明施工。
15、做好工程質量的各項技術內業,技術復核隱蔽驗收等。
16、設專職質量檢員對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質量評分,實行質量獎罰。
17、做好各工序的交接班自檢=互檢并做好記錄。
18、貫徹'誰負責生產,誰負責質量'的原則強化現場各專業工種質量任制。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切實落實“以質量求效益,以品牌求發展”的管理工作方針,建立質量管理網絡,明確職責,使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活動做到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確保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投資開發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園林工程、市政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等的質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質量管理組織體系
第三條公司實行工程項目總經理領導下的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的三級質量管理組織體系,以保證質量管理工作協調有效地進行。
第四條公司工程項目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的工程質量、技術負責直接的主管領導責任。
第五條總工程師協助工程項目總經理工程質量、技術,協調工程各專業之間技術矛盾,處理和解決重大技術問題和關鍵問題。
第六條工程技術部在工程項目總經理領導下開展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現場代表和各專業技術工程師在現場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現場代表和各專業技術工程師在現場對質量進行控制,組織質量評價,研究和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控制方法,對工程質量負監督管理責任。
第七條甲方現場代表是工程質量管理的現場責任人,由土建結構工程師擔任,在工程技術部領導下負責協調現場各專業技術工程師,監督參建單位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和材料供應商的質量責任行為是否符合合同和規范要求,檢查設計圖紙質量、材料設備質量、隱蔽工程質量、工藝工序質量,輸現場設計、技術變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項。建立分部分項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記錄臺帳,對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
第三章
第八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第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計劃、執行、檢查、處理”(pdca)循環工作方法,不斷改進過程控制。
第十條工程質量管理標準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項目質量目標和《工程質量管理計劃書》的要求。
2、符合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供應商簽定的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俗成和要求。
3、符合經批準的設計施工圖和技術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設各項規范和技術標準及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
5、保證按項目任務書、設計圖、合同規定的數量、質量完成工程,順利通過驗收,交付使用,實現使用功能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實施:
一、確定工程項目質量目標。
1、每個項目在可研階段完成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公司的項目任務書和投資收益計劃,針對工程技術標準材料設備的規格檔次、使用年限、工程規模、達到的使用功能等質量標準,協調工期、成本、質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內制定出符合實際情況的項目質量目標。
2、質量目標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的標準。
二、編制項目質量管理計劃
1、在確定項目質量目標并經批準后,由工程技術部經理負責組織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根據項目質量目標的要求在兩周內編制出《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
2《工程項目管理計劃書》要體現從設計質量、材料設備質量、工藝工序質量、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到單位工程質量的全部管理控制。其內容應包括:
編制依據
項目概況
質量管理任務細分
組織機構及責任人員
質量控制及管理組織協調的系統描述
設計質量管理控制
材料設備質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藝質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質量管理控制
隱蔽工程驗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質量檔案
必要的質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預控措施(各階段設計審查、施工圖會審、施工組織設計審查、質量通病防范)
關鍵和重要節點的確定及控制程序
與施工階段相適應的檢查、試驗、測量、驗收要求
更改和完善質量計劃的程序
完成質量計劃的標準和時間要求等
3、《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報經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主持的專門會議進行研究討論,定稿后報總經理批準下發給每個參與工程管理的人員,作為工程質量管理具體實施的依據。
三、執行計劃
1、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落實和實施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每個管理人員應按照分工控制質量計劃的實施,并按照規定保存控制記錄,當發生質量缺陷或事故時,必須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分清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體現pdca循環控制方法。
2、在實行計劃過程中,切實做好國家建筑法律、法規文明規定的屬建設單位質量責任的以下工作:(1——公司領導層負責將工程以招投標的方式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并不得肢解發包。
(2)公司領導層負責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竟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3)工程技術部負責向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齊全的原始資料。
(4)工程技術部負責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和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5)工程技術部負責輸政府強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
(6)工程技術部負責辦理政府質量監督登記注冊。
四、對內檢查監督
1、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技術部經理地對內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公司內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現場代表、各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質量計劃實施的情況和效果。
3、每周召開有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來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人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負責復查并向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的人和事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進,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人依照公司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五、對外檢查監督
1、工程部經理、公司內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現場代表、務專業技術人工程師、造價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等是對外檢查監督的責任人。檢查監督的對象是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材料供應單位。
2、工程部經理應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每個管理人員按照分工負責制原則,對照與上述單位簽定的合同書和《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計劃書》的內容,檢查驗證其質量責任行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經理主持召開有施工、監理、材料供應(必要時設計、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參加的工作協調例會,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研究,提出解決措施并安排責任單位進行落實,事后由工程部經理安排公司人員負責復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匯報結果。
4、對重復出現問題或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了整改,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專門調查和研究,對相關責任單位依照合同約定進行處罰。
第四章對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二條從大的、著名的設計院中考察選擇勘察、設計單位,不僅考察其資質等級、業務范圍、質量能力及信譽,還要考察其過去工程的質量水平、技術水平和設備水平以及同類工程經驗。
第十三條采用招標方法選擇勘察、設計單位,多角度審查比選方案,鼓勵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方案優化并采取獎勵措施。聘請專門研究單位和專家對方案進行咨詢研究,進行全面技術經濟分析,最后選擇優化的方案。
第十四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對設計工作進行評價,勘察、設計的質量標準須達到設計任務書要求和合同要求,設計文件清晰、直觀明了、易于理解,各專業協調無矛盾,設計成果正確,深度符合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由工程技術部組織施工圖會審和設計技術咨詢,甲方、勘察、設計方、監理方、施工單位、分包商、材料設備供應商均應參加,解決好他們之間的協調問題,充分考慮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盡量優化細化設計作法。確保施工前所有設計文件都應是確定的、正確的、不能有任何疑問。
第五章對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
第十六條依據監理委托合同將施工工藝、施工工序質量、建筑材料與設備質量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量與工程價款支付的確認權與否決權,工程建設進度和建設工期的確認權與否決權等管理權力授予監理單位。并對施工的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第十七條監督監理單位切實改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監理單位資質、人員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的審批和執行情況。
(3)對材料、構件、設備用于工程前進行復檢審查的情況。
(4)見證取樣的.實施情況。
(5)對重點部位、重要節點、關鍵工序實施旁站并執行建設部關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的情況。
(6)質量問題通知單簽發及質量問題整改結果的復查情況。
(7)組織分項、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情況
(8)監理資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情況。
第六章
第十八條在公司領導層的具體指導下,由工程技術部負責認真選擇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務、商討價格、簽訂合同時應注意考察其質量能力、信譽、技術水平、裝備水平、管理能力、特別是項目經理、技術總工的經歷、經驗,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以往工程的質量標準,企業等級,資信及企業形象等。
第十九條嚴格執行公司招標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標單位在投標文件中清楚說明質量保證體系、質量合格證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對這些措施和方法的適用性、科學性、安全性進行審查,作為選擇承包商的依據。
第二十條由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方對施工質量絕對的檢查和監督權力,并將工程施工質量責任落實到具體的施工單位,通過合同、委托書或任務單明確質量的要求,確定質量的標準檢查和評價方法獎懲辦法。
第二十一條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監督施工單位切實履行如下質量責任行為:
(1)施工單位、分包單位的資質、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資格、配備及到們情況,主要專業工種操作工人上崗資格、配備及到位情況。
(2)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和執行情況。
(3)現場施工操作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的配置和執行情況。
(4)按審查批準的施工圖等設計文件及工程技術標準的實施情況。
(5)分部、分項、單位工程質量的試驗檢驗評定情況。
(6)質量問題整改、質量事故的處理情況。
(7)對容易產生質量通病的部位和環節按作業指導書施工的情況。
(8)對分包單位的管理情況。
(9)施工技術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情況。
第二十二條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現工期拖延、費用超支進,由工程技術部負責首先考慮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計劃,防止施工單位以犧牲質量為代價趕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工序交接“三檢”制度。執行上道工序不經檢查驗收不準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控制執行隱蔽工程檢查驗收會簽制度,鋼筋工程、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電氣線路等必須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職檢并簽字送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勘察經過現場檢查或獲取試驗報告后簽署認可意見方可覆蓋。
第二十五條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執行施工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審批管理程序施工單位提出變更必須以書面申請方式,經監理會同甲方、設計審核并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方批準實施。由甲方、設計院、監理等提出設計變更經與設計院、監理協商并與施工單位就變更造價、工期達成協議后通知施工單位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程質量事故嚴格按程序處理,出現工程質量事故后,甲方、監理、設計院、施工單位按照原因分析、責任分析、商定處理措施或方案、處理實施、效果檢查的程序進行。并對責任單位或個人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七條嚴格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度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監理單位立即下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經檢驗即進行下道工序作業。
(2)隱藏工程未經驗收簽字即覆蓋。
(3)質量下降經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4)采用未經認可或批準的材料。
(5)將工程轉包。
(6)自行變更設計圖紙要求。
第二十八條嚴格竣工驗收程序、單位、單項和項目竣工驗收在審核工程技術文件和整理建檔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政府質量監督程序實施。
第七章獎罰管理
第二十九條工程質量管理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
第三十條對公司內部工作人員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評價各責任人員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依據評價結果進行獎罰。考核檢查采取各責任人員先行自查,工程技術部經理作出初步評價,總工程師考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審查認定的程序進行。對考核檢查結果在工程例會上進行講評,對嚴格執行制度和取得顯著成績的人員進行表揚、表彰或獎金獎勵。對違反制度、工作失職、發生質量缺陷和事故時的責任人員進行處罰。處罰分為批評、書面檢查、罰款處理、辭退等,具體內容另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對于設計、監理、施工、材料供應單位的獎罰同樣實行“獎優罰劣,違規必罰“原則。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國家(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明確獎罰實施細則和條款,并約定上述單位執行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術部負責組織檢查上述單位日常質量工作情況,公司工程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每月進行一次集中考核檢查,并召開專門會議評價各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成績。
3、依據評價結果和合同的約定對上述單位進行獎罰。第三十二條該制度經公司批準后施行。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8
1、對定位軸線、軸線樁、標準水準點、龍門樁等加以保護,并經常測量觀察。
2、土方開挖時,應觀測鄰近的建筑物、道路、管線等發生下沉或變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3、施工中如發現古物或墓等,應妥善保護,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4、基礎或管溝的現澆砼應達到一定強度方可回填土。
5、砌磚基礎時,應加強對抗震構造柱鋼筋和拉結筋的保護,不得踩倒彎折;基礎墻兩測回填土,應同時進行,防止回填土擠歪擠裂,回填土嚴禁不分層夯實和向槽內灌水的所謂“水夯法”。
6、預制樁達到設計強度的70%方可起吊,達到100%方可運輸,吊點應符合設計要求。
7、在安裝模板和澆筑砼時,應注意保護鋼筋,不得攀踩鋼筋。
8、冬期施工應覆蓋保溫材料,防止砼受凍。
9、拆模時應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損傷砼或模板。
10、尚未安裝模板或屋面板的墻和柱,當可能遇到大風時,應采取臨時支撐等措施。
11、墻、柱拉結筋,構造柱鋼筋,大模板砼墻體鋼筋及各種預埋件,暖衛、電氣管等均應保護,并應保持墻面潔凈。
12、鋼模在使用過程中應加強管理,分規格堆放,及時補涂刷防銹劑。
13、不得踩踏綁扎好的鋼筋,綁扎圈梁鋼筋時不得將梁底磚碰松動。
14、往樓上吊鋼筋時,應清理好存放點,以免鋼筋變形。
15、柱子、鋼筋、樓板的'彎起鋼筋,負彎鋼筋綁扎后,不準踩在上面行走;在澆砼前保持鋼筋的原有形狀,澆灌中派鋼筋工專門負責修整;鋼模板內面涂隔離劑,不得污染鋼筋。
16、安裝電線管、暖衛管線或其他設施時不得任意切斷和移動鋼筋。
17、澆注砼時,不得污染清水磚墻面。
18、澆搗砼時,不得振動鋼筋、模板及預埋件,以免鋼筋移位,模板變形或預埋件脫落。
19、散落在模板上的砼應及時清理干凈。
20、不用重物沖擊樓板,不在梁或樓梯模板上蹬踩,應搭設跳板,保護模板的牢固和嚴密。
21、已澆筑的模板,樓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保護。必須在砼強度達到1.2mpa以上,方準在上面進行操作和安裝結構用的支架和模板。冬期施工在已澆的樓梯上覆蓋時,要在鋪的腳板上操作,盡量不踏腳印。
22、預制構件重疊放置時,應加墊木,堆放場地應夯實平整。鑿預埋鋼筋和預埋鐵件時,不得損傷構件。運輸和安裝過程中,不得隨意斷傷構件的外露鋼筋。
23、地面施工時應保護已做完的工程項目,門框要加防護,避免推車損傷門框及墻面。
24、地面上鋪設的電線管,暖、衛、電氣等立管應加以保護措施。
25、地漏、出水口等部位安放的臨時管頭要保護好,以免灌入雜物,造成堵塞。
26、不得在已做好的地面上拌合砂漿雜物,地面在養護期間不準上人,其它工種不得進入操作。
27、油漆工刷門、窗時,不得污染五金配件、地面、墻面及明露的各種管線。
28、木門框安裝后應用鐵皮保護,其高度以手推車軸中心為準。
29、鋼門窗進場后,及時刷好防銹漆,用雨布蓋好,嚴防亂堆放,防止鋼窗變形和生銹;腳手架嚴禁以鋼門窗為固定點和支點,禁止將架子拉、綁在鋼門窗框和窗肩上。
30、木門窗進場后,應妥善保管,露天存放時應用雨布蓋好,防止雨淋。
31、安裝門窗時注意防止碰撞抹灰角和其它裝飾好的成品。
32、鋁合金(塑鋼)門窗處,抹灰前應用塑料薄膜保護好,任何工序不得損害其保護膜,防止砂漿,污物對鋁合金(塑鋼)表面的侵蝕,鋁合金(塑鋼)表面不可用鋒利物器刮劃,防止表面劃痕。
33、門窗玻璃安裝后應隨手掛好風鉤或插上插銷,防止刮風損壞玻璃。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規范質量標準化、工程質量考核行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好《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使驗收考核工作組更加制度化、規范化,促進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開展,規范現場施工行為,結合礦井現場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標辦負責對全礦井下巷道質量標準化工作及單項工程進行動態監督檢查、考核和驗收的歸口管理。
二、考核及驗收依據:《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集團公司《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實施細則》、作業規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關規定。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在開工前將作業規程或施工措施、單項工程單或臨時派工單及時報送監理方及礦相關部門,嚴禁無規程措施施工,補充規程(措施)必須在改變原施工設計工程沒有開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關部室查出問題以后編寫補充規程措施或修改設計,否則按無規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規程措施驗收,作業規程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標準、規范的要求,并在規程中明確注明。
四、各單位施工的工程必須始終保持動態達標,每月組織自檢,自檢認為大豆標準后,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職能科室提出驗收申請、聯系驗收。否則,不予驗收(視為拒驗),后果自負。
五、質標辦組織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或工程質量驗收,應通知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參加,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必須按時派人參加,參加右手人員應樹枝驗收標準,驗收完畢后,必須在驗收表(單)上簽字,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無故不參加者將按公司有關獎懲辦法處理。
六、各種工程驗收時,必須嚴格按規定拉線(掛線)或使用激光定向儀,施工現場各種檢測工具(錨桿錨索拉力計、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儀、單體支柱測壓儀等)必須齊全有效、準確、完好正常使用,否則,改檢測項視為不合格。
七、在工程質量考核驗收中,充分利用各種檢測手段和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對達不到工程質量要求和文明生產標準的,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下達整改通知單(整改通知單必須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不按期整改的除對單位按規定處罰外,一并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呢,拒不簽字責任者,按有關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八、煤巷掘進道遇斷層,煤體松軟,煤體節理發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寬大于標準規定,必須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護方式,按施工措施,作業規程的'規定考核驗收。
九、各單位施工的工程驗收時,工程主要負責人、驗收員必須參加,并積極配合驗收,并在考核驗收表(單)上簽字,確認驗收結果,提出意見,針對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簽字,確認驗收結果的,按實際考核驗收為準,不予更改驗收結果。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0
1.工程材料檢驗制度
砼結構用的鋼筋,其種類、鋼號、直徑等均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熱軋鋼筋的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13013-91的要求。
鋼筋應有出廠證明書或試驗報告單。使用前仍應作拉力、冷彎試驗。以同一批號,同一截面尺寸的鋼筋為一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鋼筋進場首先檢查外觀質量(如裂縫、結疤、麻坑、氣泡、砸痕及銹蝕程度等)并測量代表直徑。在每批鋼筋中選取一個拉力試件和一個冷彎試件,按試驗規程GB228-76金屬拉力試驗法和GB232-85金屬冷、熱彎曲試驗法的規定進行試驗,其中拉力試驗項目應包括屈服點、抗拉強度和伸長率三個指標。
依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砼建筑物應選用硅酸鹽水泥,其標號也應為425#;運至現場的水泥應有廠家品質試驗報告,進場后尚須復驗。袋裝水泥儲運時間超過三個月時,在使用前尚須重新檢驗,其品質質量按復驗結果為準和使用。
通過水泥試樣檢驗其標號、凝結時間和安定性,必要時尚須增加細度、稠度和水化熱等檢驗項目。在這些品質檢驗指標中,安定性檢驗項目用沸煮法必須合格,若不合格時該水泥定為廢品;凝結時間檢驗時:初凝時間不得早于45min,此項檢驗不合格,該水泥為廢品,而終凝時間不得遲于12h,否則為不合格品;細度項目用0.08mm方孔篩,篩作不得超過12%,超過者為不合格;另外,燒失量、不溶物以及水泥標號代于商品標號或者水泥包裝標志不全者,任一項不合格都為不合格品。只有按現行國家標準進行檢驗各項指標均合格的為合格品。
混凝土用砂應符合SDJ207-82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第4.1.13條款。砂料應質地堅硬、清潔、級配良好;砂的細度模數宜在2.4、2.8范圍內;粒徑小于0.08mm的細屑、淤泥和粘土的總量要小于砂重的3%。
砼用石應按批檢驗其顆粒級配、含泥量、針片狀顆粒含量;若工程具有抗凍要求D150的砼,其石料堅固性指標應小于5%;其力學性能的檢驗可按JGJ53-92,《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的規定進行。當粗骨料中含有活性骨料、黃銹等必須進行專門的試驗論證。
土工布與土工膜除滿足一般物理力學性能外,見設計施工說明尚應滿足水利專業特殊要求的指標,驗收時并應具有法律效力的檢測報告,達到合格品后方可購入使用,在此應強調土工布的有效孔徑檢測指標對反濾作用至關重要,一般工程無紡布是無此技術指標要求的,而且多數廠家產品達不到此項水利要求,承建管理購貨時切切注意!
鑒于當前市場上橡膠止水質量下滑狀況,特別強調對購貨前應測試其性能指標;比重應為1.2~1.5、含新膠量應為≥60%、極限強度應為13~15MPa、肖氏硬度應為50~60、延伸率應達400%~500%、彈性模量和在-40℃溫度下工作不發生凍裂或硬化以及壓縮應力等性能指標均達到規范標準,并以省檢測中心站的檢測報告為驗收依據。對橡膠止水材料的采購建設施工單位購買時征得建設單位的認可。
施工單位應對提供使用的工程建筑材料負全部的責任。一旦發現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單位必須按發包單位監理工程師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換并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也不能以此為由要求增加工程支付。
砼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對工程建筑材料進行自檢,并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理站確認,并存檔作為驗收依據。
2.隱蔽工程驗收制度
隱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過程中上一工序的工作結束將被下一工序所掩蓋,而無法進行復查的部分。如基礎工程、混凝土工程及止水工程等。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在承建單位自檢合格及在隱蔽和中間驗收12h通知建設單位,通知包括承建單位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由建設單位牽頭會同監理工程師、設計代表及質量監督組共同參與隱蔽工程的驗收。
基礎工程的驗收內容包括土質、標高、斷面及位置等,砼工程的驗收包括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預埋件數量及位置等。
檢查驗收認為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規范規定,可簽署隱蔽工程記錄手續,若認為不符合有關規定,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建單位令其處理,待處理符合要求后再進行驗收與簽證。
隱蔽工程通常都攝影以備考。
3.鋼筋代換認證制度
當施工現場因鋼號或規格不全與設計文件規定的不符合時,將以另一種鋼號或直徑的鋼筋代替設計文件規定的鋼筋時,經建設單位與監理工程師會簽后,交施工單位施工。
依據規范要求,鋼筋代換應遵守以下規定:
以另一種鋼號或種類的鋼筋代替設計文件規定的鋼號或種類的鋼筋時應將兩者的計算強度進行換算,并對鋼筋截面面積作相應的改變。即:
S設×Q設=S代×Q代
式中:S設,Q設---設計鋼筋的截面面積與強度;S代,Q代---代用鋼筋的截面面積與強度。
某種直徑的鋼筋,用同鋼號的另一直徑鋼筋代替時,其直徑變更范圍最好不超過4mm,變更后的鋼筋總截面面積不得小于2%或超過3%設計文件規定的截面面積。
鋼筋等級的變換不能超過一級。用高一級鋼筋代替低一級的'鋼筋時,宜采用改變鋼筋直徑的方法而不宜采用改變鋼筋根數的方法來減少鋼筋截面面積。部分構件應校核裂縫和變形。
以較粗的鋼筋代替較細的鋼筋時,部分構件應校核握裹力。
4.分部工程制度
工程建設實施階段分部工程驗收應及時進行,驗收合格,才能進行下一工序施工。不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作,不能列入完工項目和進行結算。
4.1分部工程驗收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分部工程已按設計要求完工,并經檢查符合施工質量標準;
(2)施工中出現的缺陷和事故已處理完畢;
(3)設計中預埋件已安裝完成,并符合要求。
4.2分部工程驗收應準備的`文件資料
(1)已完工程的設計、施工、安裝的文件和資料;
(2)有關工程材料的試驗資料和檢測報告;
(3)關于隱蔽工程的驗收資料;
(4)關于工程施工,預埋件安裝質量檢查記錄以及工程施工的缺陷、事故處理等資料;
(5)施工觀測記錄,控制網與控制點位置圖;
(6)已完工程數量,各種材料規格型號等統計資料以及施工用工數、實際投資數額等。
4.3分部工程驗收依據的資料
(1)已批準的設計文件和施工圖;
(2)設計變更通知單和施工要求;
(3)施工原始記錄;
(4)工程質量檢查、試驗、檢測、測量、觀測等記錄或資料;
(5)地質資料;
(6)有關技術會議紀要和有關問題的處理說明,包括質量事故與缺陷處理記錄。
分部工程驗收,由發包單位牽頭,會同監理、監督、設計、施工與管理單位共同組成驗收小組進行。
4、分部工程驗收的任務
(1)檢查已完工程的數量和質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2)按國家或部頒規定要求,評定工程質量等級;分部工程質量評定由甲方代表、監理單位代表、乙方代表共同評定。
(3)對驗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修正,改善或返工的處理意見,重要部位返工后應補充驗收;嚴防工程留下隱患;
(4)根據檢查驗收的評定結果,寫出分部工程驗收簽證。
階段驗收將以分部工程簽證為基礎,對已簽證部分,除有特殊要求抽樣外,一般不再復驗。
驗收小組對所發現的問題以協商方式解決。建設單位對有爭議的問題有裁決權。如驗收小組中有過半數不同意裁決意見,可以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決定。
分部工程驗收的圖紙、資料和成果將是竣工驗收的組成部分,必須按竣工驗收標準制備。其要求為:
(1)凡按設計圖施工沒有變動的圖紙,可由施工單位在原圖紙上加蓋竣工圖標志后,即為竣工圖。
(2)凡在施工中,雖有一般性設計變更,但能將原設計圖加以修改補充作為竣工圖的,可不重新繪制,由施工單位負責在原設計圖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圖以設計變更通知單和施工說明,加蓋竣工圖標志后作為竣工圖。
(3)凡結構形式、工藝、平面布置改變以及其它重大改變,應按變更后的情況重新繪制竣工圖。施工單位負責在新圖上加蓋竣工圖標志并附以有關記錄和說明,作為竣工圖。
(4)竣工圖是記錄工程情況的重要技術檔案,一定要與實際情況相符,要保證圖紙質量,做到規格統一,圖面整潔,字跡清楚。竣工圖要逐級審核并由承擔施工的技術負責人簽字。
以上四項制度是水利施工中必須嚴格遵守的,實踐證明,只有按照管理制度進行施工管理,才能保證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1
實行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推行全面質量管理。
(1)、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實行全過程、全方位管理,一切管理都要以搞好工程質量為中心。堅持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并做好記錄,定期進行評定、評比。
(2)、實行定人定崗,質量掛牌管理制度,質量責任落實到人,掛牌上崗,嚴格執行獎優罰劣。
(3)、對于施工中遇到的質量疑難問題,設定專題,成立有技術人員參加的qc小組,進行攻關研究,使質量難題消除在施工過程中。
(4)、認真貫徹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的落實,做到工程質量分級管理,把好質量關,在竣工驗收時達到一次交驗。配備專職質量檢查員,加強施工現場質量檢查。
(5)、加強原材料和設備的質量檢查工作,做好記錄,不論任何人進的設備、材料,堅持不合格品不施工的原則。
(6)、有施工方案的項目,必須按方案進行施工,所有工程都必須達到有關規范要求及檢驗評定標準的`規定。
(7)、水、暖、等安裝工程的隱蔽和試水、試運行、必須經質量技術環境部專職質檢員檢查簽認。
(8)、公司質量技術環境部重點檢查項目部'質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制、掛牌制的落實,督促檢查樣板間制的執行;檢查項目部質安員的工作質量及檢查項目部分項工程質量評定。
(9)、質量技術環境部協助并督促項目部,對公司質量技術環境部發出的《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認真進行整改,并將整改的核查意見上報質量技術環境部。
(10)、項目經理對本項目的工程質量全面負責,應經常親臨操作面檢查工程質量,督促和檢查項目部管理人員質量責任的落實,保證各項質量檢查管理辦法特別是'自檢、專職檢、交接檢'制得以貫徹。
(11)、技術負責人負責進場材料和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檢查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技術措施執行情況;負責并參與技術復核和結構工程的隱蔽檢查工作。
(12)、施工員應堅守在操作面上,加強對班組操作質量的過程控制,督促班組進行質量自檢。分項工程完成后,會同班組長、質量員及時進行檢驗,負責'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格的填簽。
(13)、由施工員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隱蔽工程驗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的簽證手續,組織樣板間工程實施并會同有關人員進行檢驗。
(14)、質量員應督促和幫助班組做好自檢,在班組自檢合格基礎上,進行專職檢和交接檢,協助施工員做好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的簽填工作,按質量標準評定分項工程質量。
(15)、內業資料員負責收集和填寫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技術資料和紀錄,做到真實、及時,參加工程技術復核工作并做好記錄。
(16)、材料員要嚴把原材料和成品的質量驗收,提供材料合格證及質量保證書,及時進行材質復試檢驗,做好物資、材料的標識。
(17)、班組操作者嚴格按施工員交底的質量技術環境要求或質量樣板操作和自控,對已完成的工作進行自我檢查,達不到質量標準的立即糾正。
(18)、班組兼職質檢員和班組長對本班組完成的工作進行檢查,起到班組自檢、自控和監督作用,確保班組完成的分項工程達到質量標準。
(19)、在班組自檢合格基礎上,班組長提請施工員、專職質安員驗收,并在'工序自檢、專職檢、交接檢'表上簽字。
(20)、要嚴格按圖紙施工,特別是對一些不常見的設備,要詳細閱讀說明書和有關資料,要掌握設備的有關規范和有關技術要求,各項安裝工程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術措施才能進行施工。
(21)、對各管道實行統一作法,要首先作好'樣板間' '樣板層',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再統一進行安裝施工。管道在安裝前應先刷漆防腐,不準在鋼模板上開洞。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2
1.施工準備階段的質量管理
施工單位圖紙自審是施工準備階段的主要工作,圖紙會審由建設單位組織,消防部門、設計單位參與,提出自審中發現的問題,并經各方商討,最終形成書面紀要,作為施工與驗收的依據。
對于該階段質量的管理,主要是要找出圖紙設計中存在的,影響今后施工、驗收和使用的隱患,看其是否符合有關規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系統中管材的使用、管材的連接方式、管路的坡度等;
(2)噴淋頭和探測器的選型、設置場所向等;
(3)噴淋頭的安裝朝和探測器的保護面積等;
(4)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門、消防水泵鄧消防控制設備的聯動控制方式等。
2.施工過程階段的質量管理
在施工過程中,主要從“人、料、機、環、法”五個要素進行質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加強消防工程產品質量的測量、分析和改進。以下主要針對以上五個要素展開討論:
2.1“人”——參與消防工程的施工人員
工程質量的基本保證主要就是是工程項目參與各方員工的素質。因此,對于施工人員的選擇,一般應選擇具有消防工程施工經驗的,如果沒有消防工程施工經驗則必須對其進行包括消防工程施工技術培訓以及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等的崗前培訓。另外,對施工班組的技術交底必須在各分項工程開始前進行,從而正確領會設計意圖、設計變更的要求,最終執行和滿足施工規范、規程、工藝標準、質量評定標準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2.2“料”——工程材料和設備
消防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與設備,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材料與設備來源的廠家必須具備材料證明書或合格證,并應具備良好的信用和質量管理體系。另外,消防專用產品應為公安部消防產品信息網上網產品,并嚴格按物資進場驗收程序進行驗收,嚴防不合格物資進入施工現場。
2.3“機”——施工機械、測量和檢測儀器
消防工程的機具主要指的是施工機械、測量儀器和檢測儀器等。應定期維護和保養常用施工機械,使其保持完好狀態。測量儀器和檢測儀必須經檢驗合格,并測試所敷設線纜的絕緣電阻、火災探測器的性能等。
2.4“環”——施工內外環境
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可操作性強的確保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技術保證措施并嚴加落實,與土建總承包單位、其他專業承包單位共同締造一個整潔有序、安全有序的施工現場。
2.5“法”——施工質量管理制度和施工組織設計
2.5.1施工質量管理制度
項目質量技術管理人員均應持證上山崗。貫徹落實質量責任制,建立完善的施工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包括隱蔽工程)和施工技術復核制度。組織特定班組在實施中落實,加大實物質量的控制力度,使其符合設計、合同和強制標準要求。
此外,要按程序及時進行處理工程施工中發生的質量問題(事故),且不留隱患,責任明確。現場質量管理應處于受控狀態。
2.5.2施工組織設計
應根據工程特點編制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的重要部位和施工階段及專項應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應明確有關的施工工藝與技術要求、工程成品、半成品的防護措施,工程項目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2.5.3文件和資料管理
應做好消防工程項目有關文件和過程施工記錄的管理工作,確保施工中所使用的圖紙與規范的有效性,并收集保管好消防工程從建審開始形成的有關文件和記錄,如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消防設施審核意見書、圖紙自(會)審記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主要材料或設備質量合格證明文件、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水壓試驗記錄、絕緣電阻測試記錄、施工技術復核記錄,技術質量問題(事故)論證處理記錄,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檢查驗收記錄,報告,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資料等。
此外,還應通過完善的、可靠運行的質量管理體系按PDCA循環方法對消防工程產品質量的測量、分析和改進,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對常見的消防工程質量問題進行分析,并采取預防措施;
(2)對新發生的消防工程質量問題進行剖析,采取糾正措施;
(3)建立質量問題與對策臺帳,消除引起質量問題的隱患,促使消防工程質量的持續改進與提高。
3.施工驗收階段的.質量管理
對于消防部門的驗收,為確保消防工程的一次通過,在消防工程報驗前,應做好驗收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落實土建專業與消防相關的作業是否已竣工,各消防設備的電源是否已到位。
(2)各消防聯動設備的聯動關系是否已按設計及規范要求設置,并經自檢正常。
(3)做好消防系統各子系統的調試與整體聯動調試工作,檢查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的有關閥門是否安裝正確,均已開啟。
(4)有關的標志以及工程竣工圖和竣工資料(包括建審意見)是否已完備。
4.結語
對消防工程的施工,不僅要加強施工質量的管理,為確保消防系統的可靠運行還應該提高消防工程的服務質量,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4.1培訓業主消防系統管理人員
在調試驗收階段,可以培訓業主消防系統管理人員,必要時協助業主建立消防管理制度。施工單位不可能全職協助業主進行消防系統的維護,因此培訓好業主方消防系統管理人員,使其熟悉本工程消防系統的組成與原理、消防系統的日常維護、報警處理程序、消防系統操作規程是做好售后服務的關鍵。
4.2定期做好上門回訪工作
由于調試驗收階段的培訓基本上是理論為主,而要熟悉整個消防系統的維護工作需在實踐中不斷學習。因此在驗收后應定期上門回訪,認真解答業主方人員提出的問題,及時解決出現的故障,并做好記錄。
4.3故障響應速度要快
在收到投訴電話時,維護人員應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對出現的故障應進行分析,如屬消防系統操作人員違規操作應予以耐心解釋,并教其正確的操作方法;如屬施工質量或材料質量問題,應認真查找原因,并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以防同樣問題在其他工程中出現。
4.4加強對售后服務人員的選拔和培訓工作
售后服務人員是直接面對顧客的一線工作人員,其素質及表現反映了一個企業的文化與實力。因此應選擇責任心強、服務態度好的技術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服務質量,從而提高顧客滿意度。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3
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文件管理辦法
工程文件包括施工合同;施工圖紙;甲方、乙方、監理公司、設計方來往文件;工程使用材料質量證明;施工過程中的各種質量、安全檢驗記錄;施工中執行的相關的國家規范、標準、技術規程;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和指令;公司質量體系文件等,這些文件是工程施工重要依據和質量情況的真實反映。
項目部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職工程文件管理員(資料員、安全員),及時收集、記錄、歸類、登記發放、歸檔。
一、資料員對項目部使用的相關的國家規范、標準、技術規程,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指令和公司質量體系文件進行統一管理和保管,執行使(借)用審批程序。
二、圖紙:在施工前應把所的修改變更在圖紙上進行標明或更換新改的.施工圖,圖紙使用人員在施工圖紙出現因使用、保管不當造成模糊的,必須及時向資料員申請更新。
三、施工前的各種技術、安全交底,經各班組簽字確認后,由資料收集歸檔。
四、甲方、乙方、監理公司、設計公司來往文件,資料員經確認后,及時轉送到相關的管理人員手中,并做好文件發放登記。
五、采購資料:每批材料進場,資料員必須向廠家索取該產品的質量證明書。向監理公司申報,辦理準許使用手續。質檢員對進行材料進行取樣送檢,檢驗結果交由資料員保管。
六、施工過程中的各種檢查記錄,質檢員嚴格按gbj301―98《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如實對質量情況進行記錄,并交監理公司確認后,由資料員歸檔。
七、施工過程中安全監督部門、公司及項目部的各種安全檢查記錄,應歸時歸檔,并對存在問題的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處理進行歸檔。安全員嚴格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定期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情況進行評定,并記錄歸檔。
八、工程滿足竣工要求時,由項目經理組織公司、項目部有關人員按gb50300―20xx《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對工程進行最終評定,資料員對需歸檔的質量、安全文件進行整理,整理后送業主、質監站、監理公司核查。保證驗收前所有工程歸檔資料符合歸案要求,配合竣工驗收工作。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4
一、監督人員工作紀律
1、監督人員經市質監部門授權由業主單位委派行使監督,受質監部門與業主雙重領導,直接對業主負責。
2、監督人員必須堅持"公正、誠信、科學、求實"的宗旨。主動積極、勤奮刻苦、虛心謹慎地全心全意為工程建設服務。
3、監督人員應加強自身思想建設,廉潔奉公,不謀私利。嚴禁以任何方式收受第三方任何形式的饋贈,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確保自身公正地位。
4、監督人員不得向第三方推薦分包隊伍和推銷設備材料,更不準兼任第三方的實職或虛職(顧問)。
5、監督人員應明確職責,擺正位置,顧全大局,實事求是。正確處理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等各方的關系。
6、監督人員應加強業務學習。熟讀圖紙規范及合同。常駐現場,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施工過程當中的各項監督工作,確保監督工程優質、高效、安全及造價合理。凡因監督人員失職、失誤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責任。
7、監督人員必須堅持科學的工作態度,嚴格按國家規范、標準實施監督,以檢查、試驗、測量的數據為監督的主要依據。
8、監督人員應加強組織紀律性,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內外有別,保守公司及建設單位的秘密。
9、監督人員應接受質監部門的指導,按照業主單位的要求,虛心聽取受監督單位的意見,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監督水平。
10、監督人員有責任將本守則以文字方式傳達各受監方,并請業主和各受監方配合監督。
二、監督人員工作細則
1、監督進場各施工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施工機械、試驗和檢測儀器設備是否與標書承諾一致。
2、審核各施工單位編織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合理性。
3、施工過程當中要嚴格按規范要求控制施工,對施工過程當中施行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現場監控,對不合格工程要堅決做返工處理。
4、底基層施工
4.1底基層施工前對路基進行處理并壓實,要求表面平整、堅實、無彈簧,無大的坑槽、高的土坎,底基層是一個結構層也是一個整平層,保證此層灰土最小厚度不小于15CM,整平后路拱基本達到路面設計要求,底基層石灰穩定土壓實度要符合規范要求不小于93%。
4.2底基層施工控制有高程、寬度、松鋪厚度、含灰量、含水量、平整度、壓實度,每一控制都需要測量或試驗。
4.2.1高程由松鋪厚度來推算,寬度要用尺丈量,不小于設計寬度底基層寬8米,基層寬7。5米,下封層寬7米。
4.2.2含灰量要依試驗室檢測數據為準,石灰劑量不足要及時加灰;含水量要求在碾壓時不能太大或太小,試驗室要經常檢測含水量,碾壓時的含水量應為最佳含水量略大于1%左右。
4.2.3底基層的平整度要符合規范要求,對平整度達不到要求的不準終壓,要在初壓時觀測平整度;壓實度必須達到規范要求,碾壓要一次碾壓到位,不能壓壓停停,對壓實度不符合要求的,要一直碾壓到合格為止,對實在達不到規范要求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壓實度滿足規范要求。
4.2.4土塊要經粉碎,石灰要經過充分消解才能使用,未消解石灰必須剔除,配和比要按設計要求控制準確,路拌深度要達到底層,不準有夾層現象。
5、基層施工
5.1基層施工與底基層施工相同,要特別注意平整度、路拱和基層的養生工作,養生期一般為七天,養生期間表面要保持濕潤,水量又不能太大,盡量禁止車輛通行。
5.2其余各項要求與底基層相同。
6、下封層施工
6.1基層養生期滿后,應盡快鋪灑下封層,施工時先對基層表面進行清掃,灑少量水,避免表面起揚塵。
6.2下封層施工必須在氣溫不低于15℃,且穩定上升,風速不大時進行噴灑,有霧或下雨不能施工,施工過程當中注意油溫,控制在130-1700C灑布在均勻,用油量相對較準確,灑布過程當中發現有空白、缺邊時,應立即補灑,有積聚時應予刮除,灑布后及時用碎石覆蓋,碾壓。
7、施工時的進度控制
7.1根據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每月(旬)計劃完成量與實際完成量與以比較,對計劃沒有完成的,要找明原因,寫出處理意見,如何在以后的時間內給補上來。
7.2對施工不利的環節,要想辦法解決,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上報組長。
8、資金控制
8.1施工過程當中,如有變更發生,現場監督人員要平等、公正的配合進行變更設計,即不讓施工單位吃虧,又不讓公路建設的資金用在不該用的地方。
8.2認真進行對待計量工作,要真實反映工程實際發生的'工程量及工程的進展情況。不準以任何不正當理由給施工單位少計量,計量要真實準確,如發現工程中有少計量要說明理由,如發現多計量或重復計量立即做嚴肅處理。
9、合同管理
施工過程當中要嚴格按合同辦事,對不按合同要求辦事的,一律不與計量支付。
10、安全生產
10.1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把施工單位的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保障的責任制落到實處,避免只有文字沒有行動的形式主義。
10.2監督人員要定期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進行抽查,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11、實驗檢測
11.1加強試驗工作,認真填寫實驗數據,要求施工單位的試驗要真實、準確,滿足規范要求的頻率;
11.2作為監督人員要以實驗數據為依據,不能只憑直觀、直覺,要親自動手去做,檢查頻率要符合監督檢查的要求。
11.3對完成的結構層要認真檢測,檢查是否滿足設計標準要求,如不合格,責令返工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
12、內業
12.1現場監督人員,要經常檢查施工單位的內業資料,雙方的內業資料要同步、齊全、準確、規范。
12.2不合格工程的返工,內業上也要反映出來。合格的內業資料才是計量的依據。
12.3現場監督人員要隨時接受建設單位或市質監部門檢查或抽查。
13、環境保護
要加強境保護,做到文明施工,廢棄的材料不準亂丟亂放,施工過程當中注意灑水,避免出現揚塵。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5
為全面落實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體現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的公開、公正和透明原則,進一步明確目標,強化責任,充分履職,嚴格追責,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站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監督人員共同實施。監督的基本工作單元為監督小組,監督的工作內容包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全部過程。監督小組在監督科科長的直接負責下開展工作。
第二條、以下監督工作,應由相同或相近專業不少于兩名監督員參加:
①監督交底;
②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間驗收及單位工程驗收監督;
④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
⑤每月的工地現場巡查;
⑥其他行政執法行為。
第三條、監督文書及監督報告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監督文書中若涉及實體質量及技術問題,應由兩名以上監督員簽名。
第四條、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處理,應由監督小組成員集體討論、做出初步決定意見,由站分管領導審批后才能下達處理決定書,站分管領導認為需提交站務會研究的,由站務會議研究后再下達處理決定書。
本條款中重大問題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對責任單位記不良行為記錄或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②對中心城市重點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③對工業園區項目下達停工整改監督文書的。
第五條、督查指導科在站長的領導下組成抽查巡查小組,對各科室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進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條、質量安全監督一線人員,對正常管理項目必須每月至少2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對實行差別化管理的項目,每月至少3次到項目進行質量安全督查檢查,對非正常監督項目(重點項目)每月至少4次進行質量安全跟蹤記錄和查處,并將所有項目監督管理情況及時登錄站質量安全監督信息網和省建筑工程監管信息平臺。對非正常監督項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嚴重質量問題,要形成專題調查報告,報站務會研究,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條、嚴把建設工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關。
1、監督科在接到項目開工安全條件審查申請后,分管領導要委派安全監督員,在5個工作日內按照《xx省建設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制度》對施工現場進行實地安全生產條件核查,符合要求的簽署審查意見;對不具備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項目,要一次性告知下發整改意見,整改復查合格后簽署審查意見;
2、對建設、勘察、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施工、監理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實行面簽并加蓋手印存檔,對不能到崗履職的單位人員下發整改通知,開工條件審查不允許通過;
3、對現場存在深基坑或項目施工可能損害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的,開工前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對建筑物、構筑物進行房屋結構安全鑒定,形成鑒定資料和影像檔案;開工后必須要求施工單位委托第三方觀測機構對基坑邊坡和建筑物、構筑物進行定期觀測,并定期公示觀測數據;。
4、項目在申請開工安全條件審查前必須完成項目施工圍擋、車輛沖洗平臺和進出場道路的硬化,圍擋外必需粘貼創衛、創交模及創文明城市宣傳標語,九牌二圖和《xx建筑市場質量安全十項管理規定》。圍擋和車輛沖洗平臺,具體施工標準按照《xx市房屋建設工程和閑置土地創衛標準》實施。
本條九牌二圖是:①工程項目概況牌;②責任主體單位關鍵崗位人員名單及電話牌;③安全生產制度牌;④消防保衛制度牌;⑤文明施工牌;⑥建筑節能公示牌;⑦重大危險源識別牌;⑧規劃審批牌;⑨五方責任主體牌;⑩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和安全達標圖;○11施工平面布置圖。
第八條、對建筑工程以下重要環節的監督必須實行安全監督交底制度。監督科要形成安全監督交底報告,登錄信息平臺匯總,并作為日常安全抽查檢查的依據。
1、建設工程項目及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責任交底制度;
2、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方案編制、審批交底制度;
3、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監督交底制度;
4、基坑(深基坑)支護及土方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5、模板(高支模)工程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6、高處作業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7、人工挖孔樁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8、腳手架(懸挑腳手架、附著升降腳手架、門式腳手架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9、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升降機、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0、臨時用電及小型機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11、電梯井、施工電梯等臨邊洞口防護安全監督交底制度。
第九條、建筑工程實體質量實行監督抽測制度
1、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頻率:面積小于1萬平方米的多層建筑或10層以下的建筑抽測不少于1層且不少于10套;10層及其以上的不少于2層且不少于20套;30層或100米以上建筑不少于3層且不少于30套;每層每個抽測項目不少于2個構件;并采取實體檢測方式。
2、質量安全一線監督員,必須對質量常見問題進行重點督查,形成履職記錄并登錄省、市質量監管信息平臺;經抽測對工程質量確有懷疑的,由質量監督員簽發《工程質量整改通知單》,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結果不符合規范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工程,應提出經設計單位同意的處理方案,經監督小組會同意后進行處理,處理后由質量監督員對有關資料復查、備案并錄入建筑信息平臺;工程質量監督抽測的主要項目:
①現場使用商品混凝土情況。對混凝土企業資質進行核查,對商品混凝土進場驗收及現場塌落度檢測記錄進行抽查,加大對原材料的抽檢力度和加強對專項實驗室的延伸監督,對現場混凝土試塊留置和標養、同條件養護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并形成督查記錄。發現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代做、代養混凝土試件行為或施工單位使用無資質的商品混凝土,必須立即下發《工程停整通知》,責令施工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對已建成的主體結構逐層進行結構實體檢測,檢測一般構件數量原則上每層不不少于30%,所有影響結構安全的構件必須全數檢測。
②承重結構混凝土強度及混凝土結構構件軸線、幾何尺寸情況;
③主要受力鋼筋數量、位置及鋼筋保護層厚度情況;
④現澆樓板結構厚度及窗臺、陽臺混凝土壓頂情況;
⑤砌體工程平整度、垂直度、組砌方法及豎向和水平灰縫施工情況;
⑥廁所、廚房混凝土翻邊情況。翻邊在未完成主體驗收前嚴禁粉刷;如翻邊為二次澆搗應對預留鋼筋、翻邊的截面尺寸、位置及在二次交接的接觸面是否采用人工鑿毛進行重點監督。
⑦必須對屋面外墻的'淋水試驗進行重點督查。
第十條、監督項目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情況。
1、在項目辦理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時,應核查四方監管協議,以及撥付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情況。
2、按照創國衛、創交模、創文明城市要求核查現場圍擋、沖洗平臺、揚塵控制、道路硬化、衛生管理、材料堆放等核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到位情況。
3、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分階段對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評價。對建設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撥付不及時、施工項目部不按規定使用或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不達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并按規定上報相關單位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一條、監督重大危險源的識別和控制管理情況。
1、對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共同識別確認后報送的項目重大危險源名錄進行核驗、建立管理臺帳。重大危險源應將人的“三違”不安全行為、腳手架、模板和支撐、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樁、基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防護、洞口及臨邊防護作為重點管理。
2、對抽檢項目的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施工方案、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核查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日常對項目重大危險源適時過程監控措施的檢查及整改落實情況。同時抽查施工企業根據季節特點、氣候的變化和安全生產形勢適時組織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的專項檢查等落實企業安全責任的情況。
3、對施工項目部制定的重大危險源專項施工方案、措施不能滿足項目實際防控要求或施工項目部、現場監理部日常監控不到位以及施工企業安全責任不落實,造成項目重大危險源處于非受控狀態的,及時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應立即責令停工整改,并按規定上報相關企業和人員不良行為記錄。并對處于非受檢狀態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跟蹤督辦直至消號。
第十二條、監督項目分部(子分部)驗收情況;
1、驗收監督組參加監督驗收過程中,必須落實項目五方責任主體負責人參加基礎及主體結構工程驗收活動,否則,即可認定驗收人員資格不符,不具備基礎及主體結構驗收監督條件,由監督組長宣布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監督人員應認真審查參建各方人員資格及證書(原件或有效復印件)。
2、驗收監督組可采取分組的方式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強條”的實施;重點抽查梁柱節點、懸挑構件、板厚、樓梯板、施工縫、后澆帶、板面平整、砌筑方法、拉結筋安裝、軸線位移、空間幾何尺寸、柱和墻面垂直、窗框安裝、鋼結構節點構造、焊縫外觀質量、螺栓副安裝質量、外墻滲水、廚衛漏水、建筑節能等。
3、驗收監督不通過的項目,責令整改。需對存在的各類較嚴重的質量問題徹底整改后,擇日重新組織驗收監督。驗收監督不通過的工程,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有違反,監督科應責令整改并視具體情況對主要責任方下發“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和停工通知單并履行行政處罰程序。
第十三條、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要求
1、依據x建建〔20xx〕x號《xx省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驗收辦法》和湘建建[20xx]44號《xx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的規定,要求在建工程分別在基礎、主體、裝修等分部工程施工階段的動態評定工作不得少于1次,市政道路、橋梁按完成各階段工程進度量,其施工進度應完成不少于該分部工程工程量的30%至80%。停工3個月以上的工程項目,開工前應做分部工程階段性動態評定。
2、各階段性質量安全標準化驗收,重點對以下內容進行檢查。
①建筑工地建筑圍擋外必須整潔、美觀,所粘掛的宣傳標語應無破損和污染;施工現場進出大門和車輛沖洗平臺必須配備專職人員;主次干道必須通順,施工場地必須設置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設施;
②生活區、辦公區、建筑材料堆場、攪拌場(砂漿),鋼筋加工棚等作業區必須硬化;建筑材料、構件、料具必須按總平面圖堆放,堆放整齊并按名稱、品種、規格掛標牌;
③民工宿舍生活用品放置整齊,宿舍周圍環境衛生、生活垃圾必須及時清理,并按要求配備生活垃圾桶和滅火器材;食堂必須符合建筑工地創衛要求,辦理相關許可證,從業人員必須辦理健康證;
④外架鋼管必須刷黃色油漆,剪刀撐、臨邊防護欄桿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懸挑架首層必須封閉,并在外設置分層帶,分層帶必須刷紅白相間油漆;
⑤施工現場首層必須封閉施工,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從安全施工通道進出施工現場。工地樓層和外架無建筑垃圾,如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外運,必須集中碼堆或裝袋處理
3、對達標驗收組復查情況加強日常監督巡查,對階段性動態評定不合格的工程項目應實施差別化管理,并分別對施工、監理下達督辦函,對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重新申報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定,評定合格,方可以進行下道工序施工。每次項目施工階段性動態評價結果和分項評分會及時錄入《xx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管信息平臺》,以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同步。
第十四條、責任追究
1、按照《xx市質量安全監督站責任追究辦法》的相關要求對市站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相關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以及違紀人員進行嚴格追責。
2、質量安全監督人員所監督的工地,在省檢、市檢或站督查科月度考核中,項目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進行全站通報批評,并由站領導對監督人進行質詢談話;連續兩次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對監督人員實施差別化考核,考核其監督全部項目,并在年終扣發該監督人員全年績效工資;連續三次或已實施差別化考核的監督人員在下次考核時仍達不到合格要求的采取離崗學習措施;離崗學習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取消監督人員監督資格,并調離監督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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