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崗實施方案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輪崗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輪崗實施方案1
根據中共XX委辦公室、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XX縣科級以下干部交流輪崗暫行規定〉的通知》(明委辦[20XX]18號)精神,本著"切合實際、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平穩推進"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工作機構。
1、成立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人事局,負責全縣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對全縣各部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干部交流對象的調配,輪崗人員的統計備案。
2、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相應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包括政工、組織、紀檢、工會等崗位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二、深入宣傳發動(5月中旬-5月下旬)。
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干部交流輪崗政策的宣傳發動工作,講明階段性對干部實施交流輪崗,是國家《公務員法》的要求,是干部人事制度的完善,是鍛煉干部的必要措施,是培養人才的需要。
三、認真調查摸底(5月下旬-6月上旬)。
根據交流輪崗的范圍對象,對全縣干部狀況進行調查摸底,摸清各類型的干部人數、在單位工作時間、任職年限(時間截止20XX年5月30日止)、親屬關系、干部隊伍結構存在的問題等,各單位必須提供本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花名冊(表一),并組織政工干部認真填寫《XX縣輪崗干部花名冊》(表二)、《XX縣交流干部花名冊》(表三)、《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暫緩交流的干部花名冊》(表四)、《XX縣符合交流條件但不交流的干部花名冊》(表五)和《XX縣輪崗干部調配方案》(表六),做到不漏報、不虛報。屬于“交流、輪崗”的人員,同時符合暫緩交流條件和不交流條件的人員,應當通過會上公布和上墻等形式進行公示(公示情況要留底備查),接受群眾監督,上墻公示時間統一為7天。在公示期間各領導小組要繼續做好宣傳工作,并針對各種思想反映采取集體談話,個別談心,消除各種思想顧慮。經公示后,將表二至表六(含交流輪崗方案)黨群系統的報縣委組織部黨群科;政府系統的報縣人事局干部管理科綜合后統一上報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個人提出交流、輪崗意見的,填寫《XX縣干部交流輪崗申請表》(表八),表八只供給單位提交干部交流、輪崗方案時的第一參考。
四、各鄉鎮、各單位領導小組制定干部交流、輪崗方案(6月中旬-6月下旬)。
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本單位干部交流輪崗方案,要組織交流輪崗干部認真填寫《XX縣干部輪崗登記表》(附表七)。
五、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單位方案(7月上旬-7月中旬)。
交流換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各單位的交流輪崗方案報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審核、審批。
六、交流、輪崗的組織實施(7月下旬-8月中旬)。
交流輪崗方案經縣領導小組審批后,即可組織實施。
1、干部交流。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屬交流的干部,方案提交縣委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由所在單位統一集中交流對象集體談話,提出相關要求,之后由單位統一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調動手續,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原單位工作移交。由單位一名領導帶交流人員到新單位報到并介紹情況。
2、干部輪崗。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制定的輪崗方案,經審核后,即可組織實施。
交流、輪崗工作基本結束后,各鄉鎮、縣直各單位將填寫好的《XX縣干部輪崗情況登記表》(表七)分別報組織部黨群科、人事局干部科。
輪崗實施方案2
為了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均衡配置學校教師資源,促進我市城鄉教育均衡發展,提高農村學校和邊遠地區薄弱學校教育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大力推進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的意見》(教人2號)精神,結合我市中小學校教育教學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貫徹科學發展觀,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支教長效機制,有效開發和利用我市優質教育資源,合理調配師資,逐步縮小各學校之間師資力量、教育教學質量的差距,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
二、基本原則
相對穩定、合理流動、相對均衡、資源共享、統籌兼顧的原則。
三、支教方式
全職到受援學校任職,派出學校不再安排任何工作。支教時間為1學年,期滿回原學校工作。
四、支教對象
從教職工超編的學校中,選派一名素質優良的`教師安排到缺編學校支教。
五、組織機構
組長:朱xx
副組長:崔xx、曾xx、劉xx、卓xx、卓xx、林xx
成員:各股室負責人、各中學、中心學校校長。
六、有關要求
(一)對派出學校的要求
1、派出學校要根據教育局的安排,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落實支教人員,將名單報送局人事股。
2、派出學校必須按規定時間派員到教育局領取支教報到書,保證支教教師按時到位工作。
3、派出學校要關心支教教師,為支教教師排憂解難,每學期中和學期末,派出學校的領導要深入支教教師任教學校了解支教教師的工作、紀律及生活情況。
4、派出學校對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支教人員要及時派員替換。
5。派出學校對支教教師給予適當的交通、生活等補貼
(二)對受援學校的要求
1、受援學校要根據學校實際,安排好支教教師的各項工作,為支教教師解決實際困難。
2、受援學校要將支教教師納入本學校教師管理,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每月將出勤情況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每學期末對支教人員的思想表現、工作態度、出勤情況、教學效果等實事求是地做出鑒定,并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鑒定表》,一式二份分別送原單位和教育局人事股存檔。
3、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不按時到位,不完成工作任務,不遵守紀律等情況,要及時上報市教育局人事股。
4、受援學校領導隱瞞包庇支教教師以錢代教,一經發現核實,將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三)對支教教師的要求
1、要以大局為重,克服困難,按時到受援學校報到。
2、要遵紀守法,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自覺加強師德修養、恪守職業道德規范,團結同事,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3、支教教師必須吃住在學校,有事因病須辦理請假手續。
4、要積極參加受援學校的政治業務學習、教學教研等集體活動,承擔不低于受援學校教師的平均教學工作量,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嚴謹治學,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努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5、支教教師支教期間每學期末都要寫出支教工作總結材料,分別報送派出學校和受援學校。
七、支教管理
1、支教教師的人事關系、工資關系不變,支教期間享受派出學校同級同類教師的福利待遇。支教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受援學校考核認定,并在受援學校領取。
2、支教教師在支教期間接受受援學校的管理。
3、支教期滿,市教育局將派員配合受援學校對支教教師進行全面考核,并填寫《xx市輪崗支教教師考核登記表》一式三份,派出學校、受援學校、市教育局各一份。
4、支教經歷等同交流經歷,對支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全省全面開展教師交流時,市教育局承認其交流經歷和年限,不再安排相當年限的交流。
5、凡核實有以下行為者,考核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1)支教教師擅自缺勤超過10天或一年累計超過15天以上的。
(2)支教教師以錢代教或請外人替教的。
6、對做出顯著成績的支教教師給予表彰獎勵,并在評先評優、提拔任用與職稱評聘時優先考慮。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參加中高級職稱評審并繼續支教。
7、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輪崗實施方案3
為了加強我縣農村信用社重要崗位人員的管理,做好超前預防、加強檢查監督,遏制違規違紀行為和各類案件發生,防范金融風險,促進我縣農村信用社各項業務健康快速發展,根據上級行內控管理工作要求和市聯社有關規定,結合我縣信用社實際,決定從20xx年元月一日起,對全縣信用社重要崗位人員實行輪崗和強制休假,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重要崗位人員的范圍
信用社重要崗位人員是指信用聯社會計主管、微機管理員、機關會計員、重要憑證管理員、金庫管理員、經警保衛人員、票據交換員和基層經營單位的主任、信貸員、主管會計、出納員、微機操作員、聯行結算員。
二、有關規定
1、凡是在同一單位連續從事主任、會計工作滿五年的,必須調離原單位;連續從事其他工作滿三年(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五年)的人員,都要進行輪崗。
2、對從事重要崗位的工作人員必須由聯社班子成員根據工作需要研究決定,有計劃的安排休假,并安排好頂崗人員和交接工作,特殊情況可實行強制性休假。
3、休假人員的安排:
①聯社機關重要崗位人員休假,由聯社理事長安排,在科室之間調劑頂崗;
②信用社主任休假,由聯社主要領導安排,并明確臨時負責人;
③信用社職工休假,由聯社安排,在內部之間調劑頂崗;
④信用分社人員休假,由信用社主任調劑安排,要明確雙人臨柜。
4、崗位輪換及休假必須堅持先移交后離崗,先審計后上崗的原則。重要崗位人員輪崗及休假,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全部移交手續;對強制休假的人員,休假時間視實際情況需要確定,強制休假期間個人待遇不變。
5、對輪崗和強制休假期間,審計監察部門要及時按有關規定對其經辦的工作進行全面審計,審計時間控制在七天以內。審計結束后,對審計結果形成書面報告,作出審計結論。經審計檢查確有問題的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查處。涉及違法行為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置。代班人員在頂崗期間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向負責審計人員報告。
三、管理責任
1、對不組織本單位職工學習,安排輪崗未輪崗,造成員工有抵觸情緒不服從安排,并有嚴重違規違紀或發生案件的,將撤銷主任職務。
2、強制休假對象審計不及時,措施不力,導致發生案件或不按審計程序、走過場,應發現的問題未發現或反映問題避重就輕的,將追究審計人員責任。
3、對頂崗代班人員在代班期間發現問題不及時報告、不按規定程序操作或監守自盜而引發責任事故和案件的,將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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