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百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百貨管理制度1
百貨商廈廣播管理辦法
一、為使本公司廣播能發揮其宣傳效力,同時便于統一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播音系統實行專人管理,非本部門專業人員嚴禁隨意操作,一旦發現將按違紀處理,若有損壞,按原價賠償。
三、播音系統的選曲、播放,應由公司統一決定,不得隨意更改,不得將非公司的cd卡帶帶入公司播放,也不得將公司的cd卡帶帶離公司。
四、公司的cd卡帶須隨時清點,一旦發現丟失現象,由專管人員負責。
五、兩班的交接須留交班表,記錄播音狀況及有無cd卡帶損壞的'情況。
六、播音系統應定期養護、維修。
七、本播音系統免費為顧客提供尋物、尋人啟示,廣播前須由顧客填寫詳盡的內容存檔保留。
八、企劃課有把握行文的責任,嚴禁有損于公司利益和形象的文字出現。
九、公司和廠商的販促廣播,由營業單位填寫廣播申請單,并由部門主管簽字核準后交企劃課復核播送。
十、本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百貨管理制度2
百貨商廈貨運郵寄管理辦法
一、為使公司貨運、郵寄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貨運、郵寄是工作對外聯絡的一項經常性事務,由倉儲組負責辦理。
三、各單位須發送貨品或郵寄文件時,先填寫'貨運郵寄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核準后,交倉儲組辦理。
四、郵寄業務分:一般信函、掛號信、特快專遞,各單位在申請時,須根據文件內容不同,性質不同,選擇適當的郵寄方式,原則上發票類、合約類必須使用掛號信,緊急情況使用特快專遞。
五、貨運業務分:汽運、中鐵快運、空運,各單位在申請時,須根據貨品內容不同,性質不同,選擇適當的貨運方式,原則上使用汽運或中鐵快運,特殊情況使用空運,如合約中有規定指定運輸方式,則必須按合約的規定辦理。
六、倉儲組在發運貨品時,必須完整的將商品包裝,打好包裝帶,并且將收貨方的`名址貼在箱上,注明箱號。
七、各單位在發送貨運商品時,應將商品清單置于箱內,已經在各單位封箱的商品,倉儲組原則上不在開箱驗貨,若須倉儲組協助包裝的商品,必須附詳細的商品清單,以便于倉儲組點收。
八、上述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百貨管理制度3
百貨商廈倉庫管理辦法
一、為使倉庫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倉庫為易燃場所,嚴禁任何人攜帶明火進入倉庫,倉庫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若因此造成的后果,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倉庫為儲藏公司商品的場所,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存儲私人物品。
四、任何單位進入倉庫提取貨品時,須填寫商品領用單,經部門主管核準后,交倉儲組辦理,。
五、公司任何員工入庫提貨,須由倉儲人員陪同。
六、商品進出倉庫,倉儲人員須辦理入庫、出庫手續,并存檔備案。
七、倉庫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蝕性、放射性商品,商品入庫時,各單位應詳細填寫商品內容,倉儲人員有權拒絕上述商品進入倉庫。
八、倉庫商品應歸類存放,以便隨時核查、提貨,服裝類商品應用吊掛存放。
九、倉儲人員應保持倉庫的'干燥、通風,倉庫應定期進行檢查,及時維修,同時定期清掃,保持倉庫清潔。
十、倉儲人員應定期檢查倉庫的商品,如發現損壞、蟲蛀、變質,應及時通知營業單位核實,同時填寫報損單,經公司主管核準后,報財務部作報損處理。
十一、本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百貨管理制度4
百貨商廈復印管理辦法
一、為使商廈復印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復印機是為公司工作需要而設立的,員工不得使用復印機復印私人文件。
三、復印機由公司總務課負責管理,機器須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確保工作業務正常進行。
四、復印用紙由公司總務課負責采購保管,基本用紙為a3、a4、b5,總務課應確保復印用紙。
五、公司員工在使用復印機復印文件時,須進行登記,注明復印數量和復印內容。
六、總務課應定期查對登記表和用紙情況,對發現濫用紙張或復印私人文件的員工將予以一定的`經濟處罰。
七、上述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百貨管理制度5
百貨商廈電梯管理辦法
一、為使公司電梯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公司電梯分電扶梯、電梯、貨運梯,由公司維修組負責保養,定期檢查,確保電梯能正常運行。
三、電梯的維修保養必須在商廈閉店后進行,非緊急情況,不得在商廈營業時,關閉梯進行維修。
四、公司電扶梯、電梯的開啟與關閉由企劃課活動組負責,電扶梯與電梯必須在商廈開店前和閉店后開啟和關閉,電扶梯、電梯的.鑰匙有活動組統一保管。
五、貨運梯由倉儲組負責開啟和關閉,貨運梯的鑰匙由倉儲組統一保管。
六、商品運輸,載貨等,不得使用電扶梯、電梯,公司經理級以下干部,若非陪同客戶參觀,不得使用電扶梯,營業員不得使用電扶梯、電梯,營業員的進出必須從公司指定逃生梯。
七、上述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百貨管理制度6
1、所有的工程檔案由工程部文員負責管理。工程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則。
2、各類檔案應按系統:土建、強電、弱電、空調、鍋爐房、熱力站、機管,按圖紙資料、維修記錄、運行記錄、設備臺帳、各商戶單元裝修和維修檔案等,進行分類管理。
3、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存放各類檔案并貼上標簽。編制檔案目錄,內容應與檔案盒外標簽一致。
4、外單位交來圖紙由各系統工程師核對實物,如圖紙無誤則由文員按系統歸檔;圖紙有誤,則聯系交圖單位更正。
5、各類檔案及圖紙資料是工程維修保養的重要依據,應妥善保存,用途不明的資料應交工程部經理確定用途。圖紙資料、重要維修記錄和用戶裝修、維修檔案應長期保存,其他各種記錄保存期限一般為二年以上,過期需銷毀的資料應由工程部經理、主管及技術人員組成鑒定小組研究后決定。
6、借閱檔案需經相應系統的'主管(工程師)以上人員批準,確定歸還日期,需續借的要重新登記。
7、文員每月對維修登記臺帳、維修單、運行記錄、維修記錄等進行整理并分類歸檔、保存。
百貨管理制度7
百貨商場門面治安管理制度
1、商場的治安管理由商場管理人員負責,各個營業柜點和商品由營業員負責,執行'誰主管、誰認負責'的原則。
2、保安部的保安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商場和營業點,一旦發生治安案件和接獲報警信息及情況,要及時趕赴現場查處。
3、經營金銀手飾、珠寶、古董的營業柜,點是管理的`重點,必須嚴格做到帳物相符,日清日盤,交接手續完善,營業結束時應將陳列的商品收保險箱內。
4、商場的管理人員和營業員要維護商場區域的秩序,掌握活動于商場范圍的客人動態,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混其中進行偷盜,扒竊活動,注意發現可疑情況,并及時報告。
5、銷售商品收款找零要點清金額,認真驗證鈔票、信用卡,防止混入和使用人民幣及失效的信用卡。
百貨管理制度8
百貨商廈店內外裝修防火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1、各部門裝修的防火設計必要遵照國家、地區有關的標準、規范要求,設計和施工單位必須持有設計管理機關核發的《工程設計書》。
2、建筑內裝修工程,必須經警衛部,市消防局監督機關審批,凡未經批準一經查出,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責任人50-200元的`罰款,未經批準強行施工造成火災和經濟損失者,應承擔經濟和行政責任,造成火災和嚴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防火設計,要嚴格按照設計圖施工,必須變更防火設計,應經得設計單位、監督機關的同意,包括原審批的消防監管機關批準。
4、建筑內裝修,需疏散通道和地下建筑安全 出口,不宜采用在燃燒時產生大量濃煙或有毒氣體的材料。
5、貨場、車庫施工和裝修工程,需使用明火和電氣焊的應辦理動火證,并由專人看護和采取預防措施。
嚴格遵守用電管理規定,各部門增加自用設備施工,改動供電線路,須經工程部門審批,嚴防因超負荷運轉發生電器線路火災。
6、施工單位需與安保部簽定《施工防火安全責任書》、《施工治安安全責任書》、《場內作業審批表》。
百貨管理制度9
百貨商廈陳列道具借用管理辦法
一、為使道具的借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本管理辦法指的陳列道具包括:花車、模特、壓克力架。
三、陳列道具由企劃課統一存儲、發放和回收。
四、陳列道具的使用、擺設由美陳組統一設計、規劃。
五、陳列道具的借用由企劃課訂立統一的`收費標準,建立相應的表單存檔備案。
六、企劃課應建立庫存明細表以便查詢。
七、廠商應活動需要借用陳列道具,應由營業單位填寫'陳列道具借用單',并由單位主管簽字核準交美陳組領取,企劃課每月底將借用明細單交營業單位做扣款核對。
八、陳列道具使用完畢后,交美陳組保管,如有損壞將視損壞情況賠償。
九、陳列道具不得隨意變動位置。
十、廠商須使用自行陳列道具時,須向美陳組提出申請,經核準后,由美陳組人員統一安排。
十一、本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百貨管理制度10
百貨商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為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工作秩序,防止發生火災,確保國家、集體財產及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商廈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各自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各部門組織制訂本部門的安全防火制度、操作規程、滅火方案,組織安全防火檢查,排除火險隱患,解決防火工作中的問題。
4、商廈干部員工要認真學習消防知識,會使用消防器材,發現火情能及時撲救,并立即報告安保部。
5、各部門要對新職工、信息員、臨時工等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6、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接拉臨時電線,如因工作需要經主管電氣設備部門批準并由電工負責安裝。
7、在電線、電閘箱上不準搭、掛、堵、堆、壓商品、衣物、雜物等,在電閘箱、電插座、空調器、照明燈具、消防噴淋頭等電氣設備50
百貨管理制度11
百貨商廈卷宗管理辦法
一、為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保護行文的正常運轉,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行文必須置于卷宗內進行傳遞。
三、卷宗分三色:
色系使用范圍摘要流程時間
紅色
急件、密件單位或部門主管外出須緊急辦理
部門專人呈報跟催批示
24小時
蘭色
簽呈、業務聯系函、記錄、報告、通知、指示、公告各類簽呈書、簽核表
須跨部門辦理或會簽文件
會議記錄、工作報告或指示
72小時
綠色
申請人事增補、出差申請、配送申請、
加班申請、物品申請、費用申請
120小時
四、凡跨部門的卷宗,由發文單位送至秘書助理后,登記編號,然后轉呈各受文單位。
五、卷宗按各部門的隸屬關系,執掌范圍與權限逐級傳遞,簽核。
六、各類事項的'行文均應分類置于適當的卷宗內,不得濫用紅色卷宗。
七、發文單位應及時催辦,查辦有關事項,并及時收回卷宗。
八、卷宗由人事組負責管理,按部門統一定量發放,如有報損或其他情況,可個別申領。
九、上述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百貨管理制度12
百貨商廈動用明火管理規定
為加強運用明火的統一管理,保證商廈內部不發生火情、火險,維護正常的辦公工作秩序,特制定此規定:
1、在商廈內任何部位運用電焊、氣焊、使用噴燈、等明火,須經工程部、保衛部同意批準后,領取運用明火證,方可作業。
2、商廈消防保衛部負責審核、管理和簽發動火證。
3、商廈消防保衛部負責審核運用明火審請時,必須到動用明火現場實地勘查,待一切滅火措施齊全后,方可簽動火證。簽發動火證后,必須及時告知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內容包括:動火時間、動火地點、動用明火種類。
4、動用明火的部門要確定動火人、負責范圍、有防火措施,并配備滅火器材。
5、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指派無電、氣焊操作證人員進行焊割作業,無電、氣焊操作證人員必須拒絕指派的.焊割作業。
6、電、氣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有正式電、氣焊工操作證,方準進行焊割作業。
7、使用電、氣焊、噴燈要選擇安全地點。在現場動用明火作業前要仔細檢查周圍環境,。動用明火現場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干凈,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水、設接火盆、遮隔或其它安全措施加以防護,以確保安全。用電氣焊在高空進行作業時更要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并加強巡視。禁止將乙炔罐,氧氣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焊割地點與可燃物的水平距離一般為八米,最少不得小五米,以保持明火與可燃物之間足夠的水平距離。
8、電、氣焊在焊割前,要對割、焊工具進行全面檢查,嚴禁使用故障、安全保護裝置不健全,或失靈的焊、割工具。乙炔中壓罐的回火裝置及膠皮遇冷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水蒸汽解凍,嚴禁使用明火共烤或用金屬物敲打。
9、焊割作業現場與乙炔罐、氧氣瓶之間距離不得小于10米。
10、焊接作業及點火要嚴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條頭、熱噴嘴要放在隔熱地點。焊割作業結束或中途離現場時,必須切斷氣源、電源,并仔細檢查現場,確認無余火復燃后方可離開。在重點隱患場所、防火重點部位焊割,在操作完成半小時內應反復檢查,以防隱患,發生火情、火險。
11、電焊機地線不準備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貨架、電纜上,必須設立專用接地線,并不得借路。
12、電焊機的各種導線不得殘破、裸露,更不準與氣焊的軟管、氣體的導管以及有氣體的氣瓶接觸。氣焊的軟管不使用時不得儲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現場或部位、計算機房、程控電話機房、消防控制中心、變配電室外、煤氣表、室等貴重儀器房間、倉庫穿過;禁止氧氣瓶、導管、電線等接觸油脂或沾油的物品。
13、嚴禁在可燃蒸氣、氣體或具有爆炸性物品的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14、對盛有或裝過易燃、可燃液體、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和設備進行焊割前,必須按有關規定及操作程序清洗。未經清洗干凈前,不得進行焊割。
15、焊割作業不準許與油漆、噴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方位、同地點、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百貨管理制度13
百貨商廈贈品管理辦法
一、為使公司贈品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公司贈品由企劃課設立專門倉庫保管。
三、贈品管理須建立詳細目錄,隨時更正數量,以便核對稽查。
四、在促銷活動中,贈品的領用僅限于活動組人員領取,并由主管簽字核準,領用時填寫相應的領用單。
五、新贈品入庫,須填寫相應的'庫存登記單,見建立贈品明細目錄表。
六、贈品保管人員須于每周末匯總贈品明細目錄,以便及時領用,贈品發放人員須于每周末匯總贈品使用情況,以便核對。每次活動結束后,須將當次活動的贈品發放情況匯總,并報公司主管審批。
七、贈品發放人員須謹慎處理贈品的發放,活動期間,贈品如有遺失或損壞,將由發放人員負責賠償。
八、贈品的發放對象只針對前來商廈購物的顧客,商廈當值人員不得在上班期間購物并領取贈品。
九、贈品發放人員不得利用職權隨意發放贈品,一經核實,以偷盜處理。
十、贈品非質量問題不得退還,如遇特殊情況,由主管批準后方可處理。
十一、活動期間購物累積獲取的贈品,在出現商品退賠時,贈品須及時收回。
十二、本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百貨管理制度14
百貨商廈交際費管理辦法
一、公司管理干部因業務需要使用交際費,應事先填寫'交際費申請單',經主管核準后方可使用,若主管外出,則須用電話或向更上一級主管申請。
二、公司的交際費使用原則上是針對一些會涉及營運的國家機關(如:公安、稅務、物價、工商、審計等),前來公司準備設柜或調查的新廠商,一些已在公司設柜的重要
廠商,以及公司邀約的一些協助人員、顧問級人員。
三、交際費的核決權限為:
(1)副總經理級以上由副董事長核決。
(2)經理級以上由副總經理核決。
(3)經理級以下由部門經理核決。
四、交際費的使用標準為:
(1)一般廠商的宴請,無須經理級以上人員參加,每人每餐30元。
(2)一般廠商的宴請,需要經理級以上人員參加,每人每餐50元。
(3)重要廠商的宴請,必須由經理級以上人員參加,原則上每餐控制在150元。
(4)公司邀約的協助人員、顧問級人員,必須由經理級以上人員參加,原則上每餐控制在200元。
(5)國家機關人員的宴請,必須由副總級以上人員參加,宴請事先須經副董事長核準并確定宴請金額。
五、宴請廠商的人員一般為公司的單位主管或由單位主管委派的.本單位人員。一般廠商的宴請僅限于相關單位一人參加,其他宴請原則上為相關單位的兩人參加,有須超過兩人以上的宴請須有副總經理以上核準。
六、宴請廠商的地點一般為公司員工食堂、太平洋大酒店內的餐廳,特殊情況須在上述地點以外的場所就餐,須經部門主管核準。
七、上述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
百貨管理制度15
百貨商廈電話傳真管理辦法
一、為使公司電話、傳真使用制度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公司電話是為工作所須而設立,員工使用電話的.原則是長話短說,盡量利用傳真來溝通一些須長時間通話的內容。
三、員工因公務使用長途電話或傳真,須事先進行登記,注明聯絡時間、單位和聯絡事項。
四、公司財務每月須將電話登記表與電話帳單進行核對,理清電話明細。
五、員工不得長時間因私人事件占用公司電話,員工因私使用長途電話須事先登記,公司每月將按國家電信規定收取相關的費用。
六、員工使用傳真機時,應將紙張空白處盡量裁去,以節省傳真時間。
七、上述管理辦法若有遺漏之處將隨時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