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資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資管理制度1
一、工資制度總則
1、為體現公平、效率以及按勞分配的原則,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經總經理室研究批準,制定本辦法。
2、酒店工資標準的制定,主要依據外部均衡調查。
a)人力資源部定期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同行業、同職位工資水平相關信息,形成酒店薪資調查表,以此作為酒店制定工資標準的主要依據;
b)薪資的外部均衡調查每年進行一次。根據外部均衡調查結果,結合酒店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的考評情況,酒店工資實行動態管理。
3、本辦法適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員;
二、工資結構
酒店采用以崗位等級工資為主的結構工資制度,體系如下:
一)崗位工資;
二)績效獎金;
三)津貼;
四)年終獎金。
三、崗位工資
等級 職別 相應崗位及工種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合計
1 總經理 總經理
2 副總級 副總經理
3 總監級 總經理助理·總監 1800元 1200元 3000元
4 部門經理級 總辦·人力·財務·營銷·餐飲·工程·(房務)·(娛樂) 1680元 1120元 2800元
5 前廳經理·客房經理·KTV經理·xx經理·保安經理 1500元 1000元 2500元
7 部門副經理級 部門副經理 1380元 920元 2300元
8 部門經理助理 1200元 800元 20xx元
10 主管級 行政主管·部門主管·行政秘書·大堂副理·財務主管·主辦會計、采購主管、電腦主管 1080元 720元 1800元
11 1020元 680元 1700元
12 960元 640元 1600元
13 領班級 人事文員·銷售代表·部門領班·會計·采購·員工食堂司務長·司機·出納· 840元 560元 1400元
14 780元 520元 1300元
15 720元 480元 1200元
16 員工級 迎賓員·行李員·工程技術員·總臺(接待、收銀)·餐飲預定·倉管、收貨、調酒師、商務中心·總機·收銀員·點菜·美工· 600元 400元 1000元
570元 380元 950元
17 員工食堂廚師·酒水員·房務中心·布草員、餐飲服務員·保安員·海鮮工客房服務員·xx服務員·KTV服務員、 540元 360元 900元
510元 340元 850元
480元 320元 800元
18 PA·員工食堂勤雜工·洗碗工· 600元
19 培訓生 培訓生、實習生 300元
1、根據酒店對各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責任、強度及對酒店的貢獻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工資標準。
2、工資總額以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為主體,其中崗位工資為固定部分,占主體工資的60%,與績效考核結果不直接掛鉤;績效工資為相對靈活的部分,占40%,與績效考核結果直接掛鉤。
3、酒店實行聘用制,聘期均為一年,各崗位根據考核結果,能上能下。因此,各類人員具體崗位工資等級的確定同樣堅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則,主要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因素而定。
4、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起薪標準,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建議,由總經理最后簽字確定。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金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薪金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會特批。
5、新進人員試用期工資的確定主要根據其所從事的工作崗位評定,原則上員工級按每月600元計發,領班以上管理人員享受崗位工資,(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特殊人才由酒店總經理特批。
6、管理人員身兼兩職,按較高級別標準計發工資。
四、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以個人崗位工資為基數,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是工資構成中相對靈活的部分,并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
2、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績效工資=應計績效工資×計發系數(績效考評分數)
其中:應計績效工資占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根據考核評分結果而定。
3、績效考核按照酒店相關規定執行。
4、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5、績效工資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
五、津貼
1、根據具體工作崗位工作量的差別而給員工不同程度的補償,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同時兼顧職工收入的穩定增長,特在工資結構中設立津貼一項。
a)特殊崗位津貼:此類津貼并非普遍享受,僅僅針對于工作表現優秀的人才。具體標準主要按照個人能力與對酒店貢獻大小,崗位責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額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補貼:
1).店齡補貼:員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店齡補貼50元/月,以四年為最高年限。(一年內員工請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曠工1次,取消年限增資資格)
2).住房補貼:非溫州市區員工可享受住房補貼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則住房補貼自動取消)
六、年終獎金
1、酒店實行年底雙薪的年終獎勵制度,即十二月份發放兩個月的薪水作為鼓勵。具體發放額度根據個人在酒店工作時間長短確定,不足一年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折算。
按以下公式計算:月年終獎金=月工資/12
2、按照酒店激勵機制對于平時為酒店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除以上年終獎之外,還可從總經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額作為特殊獎勵。
七、薪資調整
工資調整分為定期調薪、晉升加薪和獎勵加薪。
1、定期調薪:
a)每年年初,酒店根據上年經營情況(包括全年營業額、營業利潤及人均營業額、營業利潤增長等)、同行業其他酒店薪資調整情況,結合酒店發展需要,確定是否需要調整工資標準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經研究同意調整工資標準,則調薪日期一般定為每年的3月1日;
調薪的審定期間為一年,即從上年3月1日至當年2月28日;
具有調薪資格者為調薪當日酒店在冊職工,但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除外:
錄用不滿1年者;
當年累計缺勤15天以上者;
審定期間受過處分者;
其他不宜調薪者。
2、晉升加薪:
員工晉升職務時,其崗位工資自晉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調升至新任崗位相應的工資檔次,特殊情況需要高定工資者,需總經理室研究決定。
3、獎勵加薪:
對于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經總經理室討論通過,可隨時給予一定幅度的獎勵加薪。
八、工資計算與發放
1、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5天,若需計算日工資,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5
2、酒店新進員工工資均自報到上班之日起開始計算。
3、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4、酒店員工工資及補貼由酒店財務部統一發放。員工個人所得稅由酒店代扣代繳。
5、酒店采用下發薪的形式,即每月12日發放上月工資。
6、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每月兩次發放工資,即每月12日、25日。
7、員工請假(事假、病假、工傷、婚喪、生育、休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酒店考勤制度辦理。
九、臨時工工資發放
臨時工工資只享受酒店固定工資,不享受其他相關福利及績效工資。
其中:推洗、搬運工、垃圾工、員工餐廳勤雜工600元/月殺洗650元/月海鮮工1000元/月,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十、培訓生工資發放
培訓生工資起薪工資300元,三個月后加150元。六個月培訓期結束如繼續留用,則根據酒店聘用員工工資福利管理辦法。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十一、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工資管理制度2
1、目的
1.1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促進公司持續、快速、有序的發展,規范工資管理行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與本公司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的員工。
1.3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的工資,不含非月度性支付的獎金、因特殊事項或情況支付的津貼和補貼等。
2、工資結構
2.1工資由標準工資、變動工資兩大類組成。
2.2標準工資為根據合同約定,提供正常勞動后可獲得的貨幣性收入,具體科目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全勤工資。
2.3變動工資為根據公司績效考核制度,經考核后獲得的貨幣性收入,具體科目包括:績效工資。
3、工資序列
3.1公司根據不同職位要求,確定生產、行政、技術、銷售四類工資序列。
3.2生產工資序列適用于從事生產管理、倉庫管理、制造生產等生產運營或事務的員工。
3.3行政工資序列適用于從事行政、人力資源、財務等公司常規運營管理或事務的員工。
3.4技術工資序列適用于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質量管理、售后服務等專業技術的員工。
3.5銷售工資序列適用于從事市場營銷、銷售推廣的員工。
4、工資計算
4.1工資計算工式:
應發工資=標準工資+變動工資
標準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全勤工資
變動工資=績效工資+特殊貢獻獎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其他項目
扣除項目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繳納的相關稅費,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補充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其他項目是指工資發放中有多付、錯付、漏付的費用,以及有關法定需要支付的金額較小的費用,如中夜班津貼、獨生子女費等,在下月工資“其他”項中多退少補或支付。
4.2加班工資計算:
法定休假節日加班: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300%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200%
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
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150%
4.3病假工資計算:
病假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21.75×病假時間(天)
病假時間滿一個月且病假工資低于最低工資的,將補足到最低工資標準。
4.4事假工資計算:
因個人事宜請假,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公司將不支付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和技能工資,并不支付全勤工資。
績效工資和特殊貢獻獎仍按照績效考核和特殊貢獻情況予以支付。
4.5員工離職工資計算:
按照員工實際工作時間,支付基本工資和技能工資。其中勞動合同期滿的,公司將折算支付其相應的全勤工資。績效考核周期滿的,公司將支付其相應的績效工資。
4.6員工值班工資計算
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從事臨時性值班工作的,按照日工資80元計算值班報酬。
5、工資支付
5.1工資支付時間:每個自然月的5日,如遇到法定休假節日,則提前到法定休假節日前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的,可商公司工會同意或者以通知的形式,順延到法定休假節日后一工作日支付。
5.2工資支付方式:工資一般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進入個人工資賬戶。如遇特殊情況的,可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員工。員工本人因故不能領取的,可以書面委托的形式委托他人領取。
5.3工資簽收:工資支付給員工后3日內,員工應辦理簽收確認手續。公司將向員工提供工資的明細情況,包括員工姓名(工號)、金額、項目、時間等。
工資簽收記錄將由公司保存2年。
5.4離職工資支付:員工離職并交接完相應的工作后,于離職的最后一日持“交接單”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
5.5工資預支:個別員工個人或家庭遇突發情況,需要預支現金的,在有2名員工擔保的情況下,可預先支付一定的工資,在公司工作每滿1年,可預借1個月的工資,具體金額由人力資源部審核確定。
5.6工資支付疑義處理;對工資支付金額及其他相關問題存在疑義的,可于3個工作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門反映,人力資源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
6、工資調整
6.1公司工資原則上每年調整1次,與政府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時間同步。
6.2公司工資調整的幅度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報公司董事會商議,并商工會后執行。
6.3工資總額主要結合公司經營情況和人力資源計劃,并參考CPI指數變動幅度進行。
6.4員工個人的工資調整情況主要根據個人績效考核、勞動力市場薪酬調查信息和個人能力提升情況調整。
6.5因職位升降的,按照調整后的職位確定工資。
6.6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收入調整沒有約定的`,適用本法調整工資。
7、試用期工資管理
7.1本章規定僅適用于試用期的員工。
7.2試用期員工的首月工資按照本職位固定工資最低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執行。經首月考核后,由本部門負責人提出工資建議,經人力資源部和部門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后,總經理批準確定其后續試用期工資。
7.3對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批準,直接確定。
7.4試用期工資直接由財務部門以現金形式發放。
8、年終獎金
8.1年終獎金每年發放一次。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業績,對企業經濟效益作出較大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
8.2年終獎金兌現前提:公司經濟效益指標達到了既定要求,凡沒有達到既定工作要求的部門一律不予發放。
8.3年終獎金支付標準:個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資額×加發月數
8.4年終獎金的發放,一般在春節前5個工作日匯到員工工資賬戶。
8.5年終獎金發放時,已離職者和實際工作時間不滿三個月的不具備領取資格。
9、其它事項
9.1工資水平為公司重要商業信息,員工負有保密義務。任何泄露本人工資信息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書面警告,并作為績效考核的一個重要負面項目。
9.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建立要點:對工作、職責和任職者能力和技能分析與鑒定;確立組織內部靈活的工作配置文化與制度;確立團隊激勵為主的薪酬計劃;確定考核行為及其結果的指標;建立員工支持計劃。
工資管理制度3
關于加班的規定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怎么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對于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于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假日調整后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以一個約定月薪為15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資。5月2日加班,單位首先應安排補休,否則須支付兩倍的日工資基數。此外,對于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如何確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1、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項目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
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于實際工資,具體包括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中規定“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范圍。
3、在確定職工日平均工資和小時平均工資時,應當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進行折算。
4、實行計件工資的,應當以法定時間內的計件單價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5、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低于當地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以日、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
補休代替加班費合法嗎?
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由此可見,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加班費。休息日一般是指雙休日。
當企業能夠安排職工補休時,職工應當服從。這既保護了勞動者的`休息權,又利于職工的身體健康,也使職工及時恢復體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產。
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補休為由拒付加班工資,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未經批準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費嗎?
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可以制訂與國家法律不相抵觸的加班制度,對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況支付不低于法定標準的加班工資。
可見,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的前提是“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勞動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單位依據以上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內能包含加班費嗎?
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不應包含加班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最低工資規定》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據此,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即加班費)不能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工資管理制度4
裝飾裝修工程技術文件、施工資料管理制度
1、技術文件、施工資料管理的目的
工程技術資料是反映工程質量、工作量、進度的依據,是施工過程的真實記錄,是安裝維修、改造的重要檔案。
2、技術資料的內容
2.1施工圖紙(包括設計變更通知單);
2.2設計交底會議紀要;
2.3重大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情況報告、原因分析及其補救措施的原始記錄;
2.4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2.5隱蔽工程、試氣試壓、電氣測試等各項記錄驗收單;
2.6技術核定單;
2.7分部工程、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表;
2.8自檢、互檢記錄;
2.9工程質量問題整改通知單;
2.10竣工驗收單;
2.11竣工圖;
2.12材料質保書
3、技術資料歸檔時間:
3.1當月上報竣工的.單位工程的技術資料,一般在當月的25日前交質量股,待工程檢查完畢,質量股上交資料室裝訂歸檔。
3.2技術資料一經歸檔后,按上級規定嚴格保管。
工資管理制度5
第一條 為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黃山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工程建設和管理的單位,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設單位無正當理由而未在規定期限內按有關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規定(或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工程結算價款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是指用工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付薪時間未支付農民工工資或終止勞動關系時未一次付清農民工工資的行為。
第四條 建立建設領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政府分管領導主持,由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協調、處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中的重大問題。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
第五條 各級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對沒有資金來源或建設資金不落實的建設項目,一律不批準立項。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的經營性工程項目,應嚴格執行項目資本金制度,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條 對沒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務以及發生新拖欠的建設單位,各級建設、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應停止其新項目的招投標,各級規劃部門一律不予辦理規劃許可,房管部門不予辦理新項目的預(銷)售許可手續。
第七條 凡新開工的'項目,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于工程造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于工程造價的30%。
第八條 實行建設項目按形象進度支付、分階段結款制度。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簽訂的施工合同必須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門備案。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提交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有關憑證,達不到合同約定比例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未辦理竣工結算的,房管部門不予辦理權屬登記。
第九條 建設單位扣留建設工程質量保修金不得超過工程結算總額的5%,工程竣工驗收滿一年后必須與施工企業結清,不得以扣留建設工程質量保修金的名義變相拖欠工程款。
第十條 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依照相關規定,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且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業要向勞動保障部門辦理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手續,繳納一定數額的保障金。保障金專戶存儲,由勞動保障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共同管理,用于農民工工資清欠。
第十二條 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業可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投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可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也可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投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按照誰欠款、誰償還的原則,政府投資工程由負責工程建設管理的單位組織清欠工作,對貽誤清欠工作或產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提交聯席會議研究,并由監察機關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四條 對不按規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繼續拖欠工程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給予通報,情節嚴重的,提請房管部門依法給予資質降級或注銷開發資質證書的處罰。
第十五條 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筑業企業,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給予通報,情節嚴重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資質管理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 各級、各部門應嚴格各環節的審查把關,從源頭上預防新的拖欠問題發生。對因把關不嚴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關部門領導和經辦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黃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資管理制度6
第一條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生產、勞動法律法規及本礦規章制度的宣傳、貫徹。
第二條負責全礦職工考勤、請銷假、出差審批等管理制度的執行。
第三條負責全礦職工工資核算及公司撥付工資總額的核對、罰款統計、生產成本核算及分析。
第四條負責做好月度、季度、年度員工出勤、收入、社保基金等項目的匯總,以及上報公司、集團各種表格的匯總。
第五條負責全礦勞動定額的測評,計件工資單價的編制,各部室(生產區隊)每月工資總額的計算和下撥,定崗定員編制,勞動定額報表的'統計上報,各種定額資料的分析、整理歸檔工作。
第六條認真審核各區隊上報的工資分配方案,督促辦事員及時上報分數,并根據制定的方案對其進行核對。
第七條不定期的去區隊調查其考核、工資上墻公布情況,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第八條定期到工人當中調查工資分配、發放情況及工人對工資發放方面的反饋意見,并做好記錄,以便更好的調整分配方案。
第九條下井到采煤工作面測量采高、及其他工作地點觀察地質情況的變化,與技術科聯系,并做好原始記錄,以便及時調整定額。
第十條做好與礦相關科室、區隊及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其他方面的工作。
工資管理制度7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1、管理層系列:總經理、副總經理
2、職能管理系列: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部、質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員工。
3、項目管理系列: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4、生產系列: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5、營銷系列: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為所屬崗位工資的80%。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1、考核成績:90(含)—100分,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8,績效工資發放數額: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2、考核成績:80(含)—90分,績效工資計發系數:≤1,績效工資發放數額: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3、考核成績:60(含)—80分,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5,績效工資發放數額: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4、考核成績:60分以下,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3,績效工資發放數額: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第十九條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x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xx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工資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與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第二章原則
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結合公司的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員工工資制度
第一條: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津貼+提成+年終獎勵
1、基礎工資: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
2、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差旅津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3、提成
(1)根據員工完成公司銷售指標制定的提成辦法確定。
(2)提成由財務部核算后于每月10日統一發放。
4、年終獎勵:
根據員工一年的工作任務、銷售指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由公司統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績、貢獻相聯系。
第二條關于年終獎金。
1、終獎金的核定程序。
(1)財務部提供員工完成一年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2、年終獎金的發放,由財務部門年底利潤核算,經公司的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通過公司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
第三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3、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4、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三章試用期員工工資制
第一條工資模式—采用基礎工資制。
第二條公司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第三條試用期員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5日,如遇節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第二條本薪金制度為任務底薪制,具體操作詳情見《業務提成及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條本方案經公司領導批準實行,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工資管理制度9
當前,醫院績效工資管理中的不足問題尤為凸顯,例如管理人員對績效工資并不重視、績效考核制度不夠完善、績效工資管理人員整體素質不佳等,嚴重影響到醫院工作的正常開展。所以,醫院必須進行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改革,總結工作中的實際不足以及存在的問題,提出績效考核完善措施。
一、醫院績效工資管理問題分析
(一)管理層對績效工資問題不重視
就醫院工作開展情況來看,多數管理層都將工作的主要內容側重在保障醫院經營活動健康運行之中,但是對于影響工作者經濟收入的績效工資問題并未加以重視。就我國醫療行業發展情況來看,多數的醫院均為公立性質,在公立醫院中績效考核工作并沒有實質性價值,所以導致績效工資管理流于形式的情況。在醫院中的工作組成情況分析,人力資源部門在醫院工作開展中具有明顯的從屬性特點,單就這一問題就直接影響到了績效工資管理工作的開展和價值實現。另外,在醫院管理工作中對于績效指標缺乏明確的規定,也就是并未將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能力和總體薪資進行掛鉤,所以降低了醫務工作人員工作過程中的積極性,也導致部分醫務工作人員的濫竽充數情況,不但造成了其他工作人員的不滿,還影響了醫院工作的執行效果。
(二)績效考核、工資制度不完善
就醫院工作的開展情況來看,部分醫院中的績效考核和績效工資制度均存在明顯的不完善問題。具體問題表現在幾個方面:首先,缺乏完善的績效工資考核體系。醫院工作中財務管理人員或者管理層人員其更為重視的是醫院的總體收入問題,而績效工資的管理存在著明顯的混亂特點,不但涉及到基礎工資,還涉及到獎金提成等,所以無法有效的進行科學性管理。其次,醫院并未認識到績效評價的重要性。因為對于績效管理工作認識的不足,所以導致工作開展中主觀因素影響明顯的問題,例如考核中考慮到上下級觀念、關系的親疏遠近等,所以導致績效評價的結果缺乏科學性。最后,績效考核制度不完善。績效考核中沒有對醫務工作人員的工作內容、職位情況進行明顯劃分,所以導致績效考核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價值存在差異,最終導致績效工資制度執行不科學或者流于表面的情況。
(三)績效工資管理人員素質明顯不足
在醫院工作中,部分從事績效管理的人員均不是專業對口人才,所以這些非專業人員在執行工作的過程中,經常出現不科學、不專業的問題。另外,醫院中從事人力資源工作的相關人員并未重視自己所擔任的工作職責以及對于醫院工作的影響,所以由于責任意識的缺乏,導致了績效管理問題突出的不良局面。
(四)缺乏監督反饋機制
缺乏監督反饋機制,是醫院績效工資管理工作中最為明顯的問題。具體表現問題:首先,醫院工作中并未對績效考核工作內容進行明確劃分,另外也缺乏了具體的流程,所以導致管理人員在執行的過程中無法與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有效溝通,最終工資分配與實際不相符。其次,缺乏績效工資考核指標。醫院績效工資的管理中并未公開具體的考核方法以及標準,所以存在明顯的不公平問題,也會影響到醫護工作人員工作的執行意識和積極性。最后,缺乏完善的反饋機制。由于績效考核中并未有完善的反饋機制,所以考核工作中發生的問題并未及時進行糾正,影響到考核工作開展的價值。
二、完善醫院績效工資管理工作對策
(一)強化管理層重視
醫院管理層更為重視的是醫院工作開展情況以及經濟、社會效益的實現情況。但是,為了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必須進行績效工資的有效管理,這就要求管理層對此問題加以重視。醫院管理層需要加大對績效工資管理的力度,將績效工資管理工作落到實處,讓每一個醫務工作人員都感受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和責任感意識,更好的保證工作的開展。
(二)績效考核實現公平合理
績效考核中涉及到的內容較多,其中包括醫務工作人員的.行為、能力以及職業道德素養等。在考核過程中,必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排除個人主觀見解,綜合醫務工作人員的實際工作執行情況完成績效考核工作。另外,為了調動醫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醫院要把自身的總體戰略目標劃分為個人績效目標。
(三)增強考評人員的專業水平
增強考評人員的專業水平,可以采取三個方法執行。首先,強化考核執行人員專業能力的培養,根據醫院條件也可以外聘專業人員進行指導和審核。其次,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制定科學的考核方案,保證績效考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最后,醫院引進專業素養的管理人才,從整體上最大限度的提升績效工資的管理效率。
(四)建立績效反饋機制
建立績效反饋機制,需要從三個方面開展。首先,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和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對于績效考核工作中發生的不公平問題進行整頓和治理,在保證考核公平公正的基礎上警示他人。其次,完善分配制度。將績效考核中的分配方案告知工作人員,提高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順利完成工作中的考核。最后,選擇符合醫院工作的績效工資考核指標。保證每一位工作人員都能計算績效工資,另外建立交流反饋的平臺,對于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可以及時進行平臺反饋。
三、結束語
績效工資管理工作是醫院工作開展中的主要內容之一,但是由于績效工資管理工作具有明顯的復雜性特點,所以必須完善醫院績效工資管理工作。基于本文研究內容來看,當前醫院的績效工資管理工作存在明顯的不足,在剖析問題的基礎上,醫院績效工資管理工作需要建立醫院績效反饋機制、強化考核人員專業水平、強化管理層重視,為醫院工作的開展奠定基礎。
工資管理制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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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強調以業績為導向,按勞分配為原則,以銷售業績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調動銷售積極性,創造更大的業績。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列入計算提成產品,不屬提成范圍的產品公司另外制定獎勵制度。
三、銷售人員薪資構成:
1、銷售人員的薪資由底薪、提成構成;
2、發放月薪=底薪+提成+績效
四、銷售人員底薪設定:
銷售人員試用期工資統一為1200元,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考核之后進入正式工作期限,正式期限將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的時間為準,試用期時間不將累計到正式入職時間,銷售人員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后享受績效工資考核:
五、銷售任務提成比例:
銷售人員的銷售任務額為每月月初由銷售管理人員公布,試用期業務員第一個月不設定銷售任務,簽訂勞動合同后的正式期員工按100%計算任務額,每月完成銷售指100%標業務人員,可在月底報銷售部門申請績效工資,完成當月業績指標考核,績效工資將按實際在發放工資是一同發放。
六、提成制度:
1、提成結算方式:隔月結算,貨款未收回部分暫不結算,直至貨款全部回收;
2、提成考核:本銷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銷售任務的`比例設定銷售提成百分比;
3、老客戶提成計算辦法:
銷售提成=凈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10%—15%)
凈銷售額=銷售單價-生產成本-應交增值稅
生產成本=設計費+材料成本+制作成本+交通費用+公司日常運作成本百分比(5%—10%)
4、新開發客戶提成計算辦法:
銷售提成=凈銷售額×銷售提成百分比20%
凈銷售額=銷售單價-生產成本-應交增值稅
生產成本=設計費+材料成本+制作成本+交通費用+公司日常運作成本百分比(5%—10%)
5、銷售提成比率會根據本公司不同產品制定相應的提成政策。
6、業務人員交通費采用實報實銷制度,出差住宿一晚補貼80元。
七、激勵制度:
活躍業務員的競爭氛圍,特別是提高業務員響應各種營銷活動的積極性,創造沖鋒陷陣式的戰斗力,特設四種銷售激勵方法:
1、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300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90%以上)
2、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800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90%以上)
3、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5000元獎勵;(銷售冠軍必須超額完成月銷售任務,回款率達到90%以上)
4、各種銷售激勵獎獎金統一在年底隨最后一個月工資發放;(如業務員未工作到年底獎金不予發放)
5、未完成月銷售任務的業務員不參與評獎;
八、實施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工資管理制度11
1.工作內容與要求
1.1執行《企業工作標準》。
1.2根據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工資方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參與制訂車間工資方面的政策、規定、辦法,并實施。
1.3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晉級、獎勵晉級、調整工資的指示和規定,參與制訂企業職工的晉級、獎勵晉級、調整工資的政策和辦法。
1.4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工資含量系數及定額完成情況,核定下達班組的工資含量系數,并結合班組的技術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核定應提的工資總額。
1.5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企業職工工資標準和工資性津貼標準。
1.6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所下達的工資總額計劃指標,結合落實定額核定車間的'獎勵基金水平。按經濟責任制考核結果,核(預)批班組獎勵基金指標,并對車間獎勵基金進行管理。
1.7執行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大中專院校、技校畢業生轉業、退伍軍人工資待遇的規定。
1.8根據國家及上級主管部門對學徒(熟練)工轉正定級工資待遇的有關規定,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修)訂企業學徒(熟練)工轉正定級工資待遇的有關規定。
1.9負責職工工作調動的有關工資處理工作。
1.10掌握國家有關工資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結合企業具體狀況,組織或協助領導推行和完善結構工資、定額工資等利于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和各種工資分配形式。
1.11深入班組,指導、檢查班組的工資定額管理和統計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責任與權限
2.1對參與制訂有關工資方面的政策、規定、辦法和定額的正確性和合理性負責。有權檢查、指導對政策、規定、辦法的貫徹執行。
2.2對給班組核定下達的工資含量系數及應提工資總額負責。對控制調整平?班組工資含量系數及應提工資總額,有參與權和建議權。
2.3對審批的獎金指標合理性負責。有權拒批不合理或未經規定和程序呈批的獎金指標。
3.檢查與考核
3.1車間主任負責檢查與考核工資管理員的工作。
3.2按檢查與考核標準中相關標準內容要求每季進行一次檢查與考核。
3.3按工作標準和工作計劃完成任務情況得獎,工作突出者,車間主任可予以加獎。
工資管理制度12
為了規范各項目部支付工資行為,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維護建設領域農民工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議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為保證把這項工作落到實處,對所屬農民工按照工種進行登記造冊,充分掌握農民工實際情況,杜絕工資管理中的欺瞞現象發生;
二、在施工作業區內醒目位置公布舉報電話;
三、想方設法保證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
四、公司每月組織計劃、工程、財務等部門,直接對項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確驗工計價,當場監督對農民工工資的發放,隨后對務工的民工進行現場調查,對拖欠情況進行監督解決;
五、在與勞務公司簽訂用工協議時,應明確對該公司與農民工勞動合同、工資標準、發放情況、社會保險等權益保障的監督;
六、項目部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標準未約定或者不明確的,按照不低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標準支付。
七、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或者有價證券抵付。
八、項目部應當每月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按照約定工資結算周期超過一個月的,應當每月預付工資,預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余額部分到工資結算周期滿時一次結清,并足額支付。
九、項目部應當將工資直接支付給農民工本人,不得將農民工工資撥付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代發。委托銀行代發工資的,應當與銀行簽訂委托代發工資協議,受委托銀行應當按時將農民工工資撥到其個人賬戶,農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資。
十、項目部支付農民工工資應當編制工資發放表,載明支付單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細項目和金額、扣除的項目和金額等事項,辦理工資支付的簽收手續,并將工資支付記錄保存兩年以上。
十一、項目部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期支付工資的,應當向農民工說明情況,同時就工資支付時間與工會或農民工代表協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超過30日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視為無故拖欠工資行為。
十二、項目部應當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設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資支付情況、每次工資結算情況,公示投訴舉報受理部門和電話號碼。
十三、項目部與農民工依法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自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付清農民工工資和相關費用。工資計發到解除勞動關系之日。
十四、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項目部按承建工程合同價款的3%分別預存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工期超過1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預算的3%預存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金專項用于該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墊付。工資保障金包含在工程總造價內,從應付工程款中列支。
十五、實行農民工工資監督員制度。公司指派或者農民工民主推選1一2名工資監督員,工資監督員負責向公司反饋工資發放情況,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十六、任何部門或個人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向公司舉報:
(一)未按期支付農民工工資的;
(二)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標準支付農民工工資的;
(三)工資支付標準約定不明確時,項目部支付的工資低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
(四)項目部未按期按標準預付農民工工資的;
(五)項目部未按期與農民工結算并足額支付剩余工資的;
(六)其它影響農民工工資發放情形的。
十七、施工單位拖欠工程款未按期完成清欠或者發生新的拖欠,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限期整改并對相關負責人給予紀律處分。
十八、本條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工資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規范市屬國有企業的薪酬管理,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屬國有企業,是指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市屬國有、國有控股企業及由其出資的企業(以下統稱企業)。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薪酬,是指企業直接支付給職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全部報酬。
第四條 企業的薪酬管理,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原則。出資人依法管理企業薪酬總額及企業領導人員、企業兼職人員的薪酬,企業內部薪酬分配由企業依法自主決定。
(二)堅持薪酬與效益掛鉤的原則。經濟效益增長,薪酬總額增加;經濟效益下降,薪酬總額減少。
(三)堅持兩個低于的原則。薪酬總額的增長低于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職員平均薪酬的增長低于企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
(四)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政策及不可比因素產生的效益,不得作為增加薪酬的依據。企業領導人員與企業其他職員的薪酬差距,應當控制在合理的范圍之內。
第二章 薪酬總額的確定
第五條 企業薪酬總額由薪酬總額基數和新增效益薪酬兩部分組成。
第六條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一年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總額為基礎,參照以下因素確定:
(一)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
(二)企業近三年經營情況及年度實際發放薪酬總額情況;
(三)企業近三年平均勞動生產率及人均實際薪酬水平;
(四)人員增減變動情況。
企業實行本辦法第二年后的薪酬總額基數以上年實際發放的總額為基礎,參照全市同等勞動力價格水平、人員增減變動等因素確定。
第七條 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薪酬總額基數的一定比例確定,與企業凈利潤額掛鉤。
新增效益薪酬=薪酬總額基數(凈利潤額增長幅度薪酬浮動系數)非充分競爭性企業及主要承擔政策性業務的企業,掛鉤指標另行確定。
第八條 薪酬浮動系數根樓堂館所建設據企業現有薪酬水平、勞動生產率、人均工資利稅率、同行業人均薪酬水平、企業規模和行業特點等情況確定,一般控制在0.7以內。
第九條 凈利潤額增長幅度較大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不得高于凈利潤增加額的50%,人均薪酬水平不得超過市勞動保障部門當年公布的同行業工資指導價位高位數水平。
凈利潤額出現負增長的企業,新增效益薪酬按經濟效益下降的幅度以負值確定,薪酬總額下降幅度不低于企業前三年平均薪酬總額的20%,職員個人薪酬不得低于市政府規定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企業凈利潤額以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的凈利潤額為基礎,剔除不可比和不合理因素后確定。
第十一條 企業和職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應當由職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應當由企業負擔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企業支付。
企業和職員參加補充養老保險,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十二條 企業職員薪酬為稅前收入。職員應當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企業從其薪酬中代扣代繳
第三章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企業領導人員是指企業的下列人員:
(一)國有獨資企業(尚未按公司法改建的國有企業)的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二)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非職工代表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三)國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會主席、副主席、非職工代表監事,總經理(總裁)、副總經理(副總裁)、總會計師,黨組織專職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
第十四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由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兩部分組成。基本年薪根據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資產規模、主營業務收入、職工人數及個人崗位等因素確定;績效年薪與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在基本年薪的0-2倍之間確定。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的具體確定,按照《*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政府〔20*〕140號)、《*市屬國有企業增量資產獎勵股權暫行辦法》(政府〔20*〕43號)執行。
第十五條 情況特殊、暫時無法開展經營業績考核的企業,不得擅自提高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確需提高的,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十六條 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十七條 企業應當依照有關規定規范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行為,增加職務消費透明度,推進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企業領導人員的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方案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并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審核;年度職務消費情況應按廠務公開有關規定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并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和市國資委備案。
第四章 兼職人員的薪酬確定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兼職人員,是指受持有國有產權的派出單位的委派(下稱派出單位),在其子企業中兼職的人員。
經批準在子企業中任職、并已轉移了勞動關系的人員,不屬于兼職人員。
第十九條 派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人員在子企業兼職,對確需在子企業兼職的,應當按照《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市國資黨通〔**〕4號)的規定,報經有干部管理權限的單位批準。
第二十條 兼職人員應當在派出單位領取薪酬,按照兼職企業薪酬管理制度規定,將在兼職企業獲得的薪酬作為管理費全額上繳派出單位。
第二十一條 派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薪酬水平、兼職人員所兼職位及其職責履行情況等因素,從上繳的管理費中提取10%-50%補貼兼職人員。兼職人員在兼職企業沒有取得管理費收入的,派出單位可以視情況給予適當補貼。兼職人員的具體補貼標準,由派出單位提出意見(如派出單位有上一級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的,須逐級審核),報市國資委審批。
兼職人員的總薪酬,應控制在派出單位同等職位人員的2倍以內。
第五章 薪酬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企業薪酬實行總額控制,預算管理,年終決算,多退少補。
第二十三條 每年年初,企業應當在深入分析預測全年經營情況的基礎上,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擬訂當年的薪酬預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預算及兼職人員薪酬預算,應當在薪酬預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四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草案,應當送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查批準。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預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準。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當建立薪酬儲備金制度,薪酬發放應當留有余地,以豐補歉。
未經批準,企業不得改變結余薪酬儲備金的用途。
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當在每年3月底之前,依據經中介機構審計確認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上年度的薪酬決算草案。
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決算及兼職人員薪酬決算,應當在薪酬決算草案中明細列示。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草案,應當經國有產權持有單位逐級審核后,報市國資委審查批準。
國有控股企業的年度薪酬決算,還應當由有關國有產權代表依法提交企業有關決策機構審議批準。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當依據市國資委批準的年度薪酬決算,對全年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清算,超額計提的予以調整,超額發放的在下一年度扣回。
第六章 薪酬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企業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計提和發放薪酬,不得超標準計提和發放。遇有特殊情況,須事先逐級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審核,并報市國資委批準。
第三十條 企業國有產權持有單位應對其全資、控股企業的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市國資委定期對企業薪酬計提和發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必要時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第三十一條 企業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超額計提薪酬的,超提部分沖減企業當年成本;超標準發放薪酬的,責令企業收回超過標準部分,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執行本辦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對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規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工資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1:
表1工資系列適用范圍
工資系列
適用范圍
管理層系列
1.總經理2.副總經理
職能管理系列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部、質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員工
項目管理系列
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生產系列
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營銷系列
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考核成績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績效工資發放數額
90(含)--100分
≤1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80(含)--90分
≤0.8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60(含)--80分
≤0.5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60分以下
≤0.3
績效工資×計發系數
第十九條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項目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表3
職務
總經理
副總經理
部門經理
項目經理
職務津貼
1000
800
600
700
五.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并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并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年終績效考核采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系見表4。
表4:年終綜合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對應關系
考核成績
薪級調整幅度
薪級計算公式
90(含)~100分
上調1~1.5個薪級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
80(含)~90分
上調0.5個薪級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
60(含)~80分
工資保持不變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
60分以下
下調0.5~1.5個薪級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
六.關于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準;(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后,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并發放。關于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于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后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八.福利與補貼
第三十九條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溫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項目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
第四十一條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二條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四十三條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四條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
九.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工資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調動廣大職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執行力,促進醫院穩定,持續的發展,根據衛生部和省、市關于績效工資的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醫院獎金分配小組。
二、績效工資管理分配原則。
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績效工資分配不與收入掛鉤的原則。實行多勞多得,優勞優酬,打破平均主義,建立重技術、重質量、重實績,具有激勵作用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三、以科室及診療組為基本核算單元,實行成本核算。
四、全院工資總額發放控制在上級核定數額內。實行科室工資總額與科室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考核掛鉤的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即以科室成本核算為基礎,效益評價為手段,質量控制為依據,系數分配為原則的分配模式。
堅持以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礎上,進行院、科二級分配管理。醫院根據各科室的工作性質和技術含量等因素確定分配系數,同時向臨床一線傾斜。科室有決定個人分配系數的自主權。
五、職工收入總額由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績效工資和各項補貼三部分組成,即職工收入總額=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各項補貼+績效工資。
1.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按照人事考勤考核按實發放。
2.各項補貼:各科室職工加班、夜誤餐、介入治療放射補貼等按醫院規定的補貼標準發放。
3.績效工資在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礎上,以工作崗位性質、工作技術難度、風險程度、工作數量與質量等業績為主要依據科學合理地核算和分配績效工資。
六、定期對績效工資分配情況進行分析,如季度、半年和年度分析。
七、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績效工資分配由院部與科室一級的績效工資分配和科室與職工的二級績效工資分配組成。
(一)醫院獎金分配的計算指標,主要有:
1.工作量指標;
2.成本核算與經濟效益指標;
3.綜合指標考核(醫療質量指標、服務滿意率指標、教學管理考核指標)。
(二)住院部的績效分配:
住院部的績效分配,原則上規定:由工作量產生的績效工資,內科片與外科片的提成金額一致,不分檔次;由經濟效益產生的績效工資各科室的提成比例基本一致,但對于醫院一些特殊的臨床科室,分配政策上給予適當的政策支持。
1.住院部最小核算單位:
住院部的最小核算單位是在以病區為單位核算的.基礎上,以診療小組及病區護理小組為單位的經濟核算。
2.績效工資的計算方法:
(1)由工作量產生的績效工資:
工作量由四大塊組成,即出院病人數、實際占用床日數、轉科病人數和出借床日,具體計提辦法為:
病區及診療小組工作量獎=出院人數獎+轉科病人獎+實際占用床日數獎+出借床日數獎。
(2)由經濟效益產生的績效工資
計算公式:
(收入-支出)×提成比例=科室或診療小組績效工資
(3)科室及診療小組績效工資方法:
病區及診療小組績效工資=(工作量獎+經濟效益獎)×綜合指標考核(%)×調控比率±其他扣獎額
(三)門診科室(含醫技科室)的績效分配
除診療小組醫生上門診坐診以外,剩余門診科室的獎金核算。門診科室的獎金計算指標,主要由工作量指標和經濟效益指標組成。工作量指標主要是:門診掛號人次;經濟效益指標主要是指各科室開展的項目產生的經濟收入及科室支出。科室支出項目的組成具體見臨床科室支出指標,具體如下:
第一、對于可量化的門診科室
1.門診績效工資=(工作量獎+經濟效益獎)×綜合指標考核(%)×調控比率±其他扣獎額
2.工作量獎=掛號數×提獎額
3.經濟效益獎=(計獎收入―支出)×提獎比率
第二、對于工作量難以量化,但有經濟效益的科室,其績效工資計算。
門診科室績效工資=(計獎收入―支出)×提獎比率×調控比率±其他扣獎額
第三、工作量難以量化的部分門診科室,參照行政等級獎,并根據科室的分配系數,進行績效工資分配。
(四)行政、后勤的績效分配
行政科室的工作人員按照行政職務不同、科室系數不同,設定不同檔的績效工資分配系數。
平均績效工資=(臨床及醫技科室績效工資總和/臨床及醫技科室計人數總和)×(60%~50%)
行政后勤科室績效工資=平均績效工資×科室系數
(五)績效工資總額的調控和發放。
醫院績效工資總額增長幅度調控:根據上級主管理部門要求及醫院發展的需要,醫院職工個人消費資金(含工資、績效工資等收入)的增長幅度不能超過業務收入增長幅度,不能超過醫院總效益的增長幅度。因此每月發放的績效工資總額要根據醫院的狀況及時進行調控。
1.臨床科室調控規定:按科室實際發放績效工資總額的一定比率調控;
2.核算辦在次月25日完成上月績效工資計算,獎金分配領導小組討論后,及時做好造冊工作,并負責將各科上報的具體績效工資輸入各職工個人賬戶中,由財務科通過網上銀行發送至銀行的個人賬戶中,逾期沒上交科室,其績效工資不再另行發送,順延到下一個發放周期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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