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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交付或使用。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的控制。
三、職責
1、質檢人員負責不合格品的檢測和識別,并對不合格品出具處理意見,并采取糾正措施后進行驗證;
2、生產科負責對不合格品采取糾正措施。
四、管理內容
1、產品檢驗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產品標準,掌握了解檢驗技能,堅持原則,不受行政干擾,獨產的行使職權,科學公正的對產品進行檢驗;
2、各級崗位檢驗人員發現不符合產品標準或合同要求的產品,認真判定,分為合格品、不合格品,做好標識,隔離存放,填寫檢驗記錄,不合格品做技術處理后應進行重新檢驗,仍不合格的`做其他處理;
3、檢驗人員發現不合格品及時提出糾正處理,發現批次的不合格品,應及時通知生產部及公司相關領導,由生產部及技術人員分析原因,查找根源,解決和糾正問題,防止不合格品的繼櫝出現,制定出研究不合格品的補救措施;
4、質檢人員對出現不合格提出處理意見,匯報主管領導批準,如果責任車間和責任人對處理意見有異意時,由品管部負責解釋、答復;
5、建立不合格品管理檔案,對不合格品補救后的質量狀態標識準確清楚,避免與合格品混在一起;
6、不合格品出現在哪里,哪里負責,并且落實到人,誰生產的誰負責;檢驗員沒發現,由檢驗員負責;車間沒有標識,造成混亂,由車間負責;庫中混放由庫管員負責。凡是不合格品必須認真統計管理,進行綜合分析,查找原因進行補救措施,返工的產品重新檢驗判定;杜絕一切漏洞,確保產品質量合格。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對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進行識別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響,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
二、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公司采購材料驗收、產品生產過程及成品檢驗不合格的控制。
三、職責
1、本程序由成產安技質監辦管理。
2、評審職責:本公司授權質檢員、庫管及相關生產人員負責本廠內不合格品的評審。
3、處置職責:質檢員作出不合格品的處置決定。若不能處置,則上報公司相關負責人處置。生產人員根據處置決定及時進行處理。
4、工作程序
采購材料、半成品檢驗和成品檢驗中中發現不合格品進行標識、評審,確定不合格品的范圍和性質;決定并實施不合格品處置方案,并根據不合格品的嚴重程度和范圍,上報公司有關負責人。
四、評審、記錄
1、采購材料檢驗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由質檢人員根據合同規定的相應技術標準和補充要求以及相關國標規定作出評審,做好記錄,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購。
2、產品生產過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產技術人員根據標準作出評審,不合格半成品不得流入下一道工序。
3、成品檢驗中發現有不合格產品應進行重新加工,經質檢人員重新檢驗合格后方能入庫。
4、標識,隔離
(1)原料收購檢驗時發現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儲存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品,由倉庫保管員作出如下標識。
(2)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由該崗位人員根據技術規程規定作出相應標識,有條件時,應與合格品隔離。
(3)對不合格品粘貼識別標記,并填寫“不合格品通知單”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不合格品的隔離方法。對不合格品要有明顯的.標記,存放在指定的隔離區,避免與合格品混淆或被誤用。
(5)不符合規定檢驗標準的產品,不允許入庫。
5、處置
(1)不合格產品處置方式:
①讓步接收
②退貨
③重新加工
④報廢
(2)檢驗人員對不合格品評審有作出處置決定,由相關人員進行處置。若有爭議,則公司相關負責人裁決。
(3)生產過程中,結于標準允許返工的不合格品,生產人員應按相應標準和技術規程的操作工藝,予以返工,并經檢驗員重新驗證合格后方可放行。
(4)對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經返工仍不合格的產品另行堆放,進行報廢處理。
(5)原料/成品儲存過程中發生的不合格品,由倉管人員進行處置。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3
不合格食品實行預警退市措施是商品監督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為做好不合格食品退市和杜絕再次流入市場,特制定本規定:
一、對已過保質期的食品和質量不合格食品,經營者仍在上市交易的,由工商管理部門強制抽檢,根據檢驗結果,確定食品流向,銷毀或退回原廠進行處理。
二、對不能確定其食品來源或食品是否合格,又無質量檢驗的,要求該食品一律不準上市交易,必須退出市場。
三、對經質量抽檢,屬產品質量問題的,由工商部門予以處罰外,不影響食用的',可經廠家整改后繼續銷售;不能食用的,就地銷毀。
四、對退出市場的問題食品,經營者必須提供其流向證明,備案存查,以防問題食品再次流入市場。
五、為確保問題食品流向到位,超市配合工商部門與問題食品退回廠家當地工商部門聯系進行跟蹤管理,確保問題食品得以有效的監督管理。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4
1.0目的
確保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產品及體系運作和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項(不合格服務)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
2.0適用范圍
對公司各部門提供服務過程中的不合格產品和不合格項的控制。
3.0職責
3.1各部門主管(管理處主任)或庫管員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評審、標識和處置。
3.2各部門負責人對本管轄區提供服務活動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進行確認、處理。
4.0工作程序
4.1不合格產品的控制
4.1.1部門主管或管理處主任對服務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評審后,進行記錄和處置;庫管員對采購物資驗證出的不合格產品評審后,進行記錄、標識、隔離,由采購人員確認后進行退貨或更換,或按4.1.2進行處理。
4.1.2對使用過程中或采購回的不合格產品的處置應由使用部門先填寫《不合格品處理報告》,然后經部門主管或管理處主任批準后作出以下處理:
4.1.2.1降級使用于對服務影響無關部分;
4.1.2.2退貨;
4.1.2.3報廢。
4.2不合格服務的控制
4.2.1對服務過程質量影響不大或用戶感覺不明顯的'不合格服務,各相關部門應在當日內作出處理并做好記錄。
4.2.2根據服務工作的檢查記錄,若有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地方,主管部門應提出處理意見,可填報《不合格項整改通知》,由相關的人員執行,并在規定的期限內對該服務工作進行復檢。
4.2.3因質量體系運作或因工作失誤造成的使用戶嚴重不滿的服務,由部門負責人或與機關部門評審確認后,填寫《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并負責組織人員采取有效的糾正措施,在規定時限內給予處理,若在近期內無法解決的,則要制定糾正計劃。
4.2.4因客觀環境條件(如天氣、交通、市政等)的影響和制約所造成的不能滿足用戶要求的可事先與用戶協調,經用戶同意后,再約定時間進行處理。
4.2.5返工或返修后的服務項目應按相應的檢驗程序重新驗證并做記錄。
5.0相關文件
5.1《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6.0相關記錄
6.1《不合格品處理報告》
6.2《不合格/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6.3《不合格項整改通知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5
一、食堂工作人員要求
1、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并且要求每年體檢一次,否則不得上崗。
2、工作人員必須保證個人衛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頭洗澡換衣,保持衣服干凈整潔。
3、工作人員進衛生間后必須戴好工作帽,做好雙手清潔、消毒才能進入業務操作。
4、工作人員不得對著食物咳嗽、打噴嚏,不得隨地吐痰。
5、工作人員態度和藹,平等禮貌待人,樹立服務意識。
二、食品采購要求
1、應從正規渠道采購有食品安全保障的物質,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不采購、經營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2、蔬菜一般當天購進當天食用,不得放置兩天以上,發現變質立即丟棄處理;
3、禁止采購腐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4、禁止采購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顯致病寄生蟲的禽、畜、水產品及其制品、酸敗油脂、變質乳及乳制品、包裝嚴重污穢不潔、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5、禁止采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三、加工操作要求
1、生熟食品的刀、案、容器要分開,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密封,防止發生交叉感染。
2、清潔后的原材料或已盛裝的食品容器必須離地存放。
3、清潔餐具必須做到一刷、二洗、三沖、四消毒、五保潔。沖洗餐具必須使用餐具洗滌劑,不得使用洗衣粉等其他非餐具類洗滌劑。
四、食堂環境衛生要求
1、保證廚房內整潔衛生,空氣清新無異味,嚴格執行清洗、消毒等衛生要求。
2、徹底清除蒼蠅、蟑螂、老鼠等害蟲。
3、保證排水溝通暢、溝內無積有食物殘渣,不亂扔垃圾、亂倒污水;垃圾處理及時,不得過夜。
4、及時打掃食堂,保證墻壁、通風設備無脫落、無破損、無灰塵、無蜘蛛網、無發霉、無積有油垢等。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6
1目的
對質量體系運行中出現的不合格項和產品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不合格品進行控制,確保體系不斷改進和不合格品不轉入下道工序或出廠。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企業質量體系運行中出現的不合格項和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出現不合格品的處理。
3職責
3·1技術部負責不合格品控制的歸口管理,負責不合格確定,并組織評審和處置。
3·2各部門負責不合格項的識別,技術部負責評審和處置。
3·3不合格品的責任部門負責不合格品的記錄、標識、隔離和處置的具體實施。
4管理辦法
4·1不合格的分類
不合格分為體系不合格和產品不合格。體系不合格稱為不合格項,產品不合格稱為不合格品。
體系不合格(不合格項):在企業質量體系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不符合本企業質量體系文件要求的不合格稱為體系不合格。
產品不合格(不合格品):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稱為產品不合格。
4·2不合格的性質:
對不合格視其嚴重程度,可分為一般不合格和嚴重不合格。
一般不合格:性質輕微,屬偶爾現象,不具有普遍性,造成影響不大,經濟損失在200元以下的不合格。
嚴重不合格:性質嚴重,具有普遍性或有一定的影響力,或造成的影響很大,經濟損失在200元以上的不合格。
4·3不合格的評審與處置:
4·3·1不合格由技術部評審,以確定不合格性質,對不合格的評審與處置應填寫《不合格品及糾正措施處理單》,交責任部門執行。對于嚴重不合格應分析發生不合格的原因,并視情況采取糾正或糾正措施,并應預以驗證。
4·3·2不合格品的處置:
(1)不合格品的種類:
a)不合格原(輔)料:
糕點和餅干:小麥粉、食用植物油、起酥油、白砂糖、雞蛋、綿白糖等。
b)不合格添加劑:色素、食品添加劑;
c)不合格包裝物:包括聚乙烯食品包裝袋、食品用塑料周轉箱;
d)不合格半成品:生產過程中的半成品;
e)不合格成品:各種類型成品;
f)市場退回的不合格品。
(2)不合格的處置
不合格品評審后的處置方法通常為:
a)原輔料:拒收、讓步接收(降級或降價)、報廢;
b)包裝物:拒收、讓步接收(降級或降價)、報廢;
c)半成品:返工、報廢;
d)成品:報廢。
4·3·3需要讓步接收的不合格產品,需返工或報廢的半成品或成品由技術部提出處置意見,報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4·3·4各生產、貯存部門接到技術部的不合格報告后,立即對不合格品進行記錄、標識、隔離。
4·3·5各類不合格品的控制
4·3·5·1原輔料不合格品的控制
技術部依據國家產品技術標準和《采購管理制度》進行檢驗,判定為不合格的原材料,檢驗員作好記錄,報技術部對其進行評審,并填寫評審意見,由市場部處理。
a)拒收的原材料由市場部負責辦理退貨;
b)降級的原材料,由市場部與供貨方交涉,市場部按降級后的等級掛牌標識,入庫存放。
c)貯存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原材料,由各相關部門通知技術部復檢,確認為不合格品后,作退貨或報廢處理。
4·3·5·2生產過程中不合格半成品的控制
半成品達不到檢驗要求時,如成型、烘烤、裝飾工序中出現的不合格品,生產中出現衛生不潔等情況,應作不合格處理,應做好標識和記錄,作返工或報廢處理。如出現不合格品數量較多時,應通知技術部,查找原因,采取糾正措施。一般不合格的半成品的評審意見和處置記錄由生產車間予以記錄。半成品中發生嚴重不合格需報告技術部進行處置,并采取糾正措施。
4·3·5·3不合格成品的控制
感觀、理化、衛生指標與產品標準不符的不合格品,質檢員作好記錄,通知成品庫隔離、標識,同時填寫《不合格品及糾正措施處理單》送交技術部,評審后進行處置,并采取糾正措施。其它情況發生的不合格,應按規定作不合格處理。
4·3·6不合格品返工后應重新進行檢驗。
4·4不合格的記錄由各相關部門記錄和保存。
5記錄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為防止本公司發生的萬一存在因微生物、異物等異常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食品的擴散,盡早回收,以減輕或杜絕對社會、公眾的威脅,維護企業的形象,減少公司損失,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三、職責
1、公司為本程序的最高決策者,負責提供資源支持(包括人員、資金、器材等),負責配合執法部門一起進行不合格產品的召回工作;
2、銷售部負責提供銷售信息,確定問題產品的回收方案處于公司的控制之下。
3、質檢部負責發現問題,分析該問題的影響力,提供解決問題的建議。
4、生產車間負責在最短時間內,對問題產品進行逆向追溯。
四、產品召回步驟
1、廠區內部發現的問題,處理步驟按照不合格品處理程序時行再加工或銷毀等處理。
2、銷售商或用戶發現的`問題,由營銷業務部負責了解并記錄問題發現的地點、時間和批號等,及時向公司匯報,并保持與銷售商或用戶的持續聯系。
五、投訴評估
投訴匯總報告由發現問題的歸口部門如實整理成書面材料并交質檢部會簽,如果發現產品有可能危害人體健康,則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技術人員調查研究以確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時請外界的研究機構來協助;
2、立即通報公司;
3、營銷業務部部負責追溯及產品的所有標簽。必須在24小時內查到問題產品的銷售點;
4、質檢部、生產車間聯合收集并反復閱讀研究有關質疑產品,生產前后所生產的產品與質量記錄。
六、回收程序
1、問題發現→報告召回工作組→集體調研→決定回收→產品標識→生產記錄→顧客→回收→評估→處理。
2、追回產品,直接廢棄。
3、回收結束后,填寫《產品回收報告)),三日內歸檔。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8
一、本制度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制定。
二、本企業嚴禁采購、銷售不合格藥品,凡屬《藥品管理法》第48、49條規定的假藥、劣品范圍,均屬不合格藥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屬不合格藥品:
1、藥品包裝內有異常的響動和液體滲漏;外包裝出現破損、封口不牢、襯墊不實、封條嚴重損壞等現象;包裝標識模糊不清或脫落等。
2、凡在驗收和養護檢查中發現不合格藥品。
3、藥監部門發布質量問題的藥品或檢查發現的不合格藥品。
三、發現不合格藥品,各崗位負責人及時將不合格藥品存放在不合格藥品區內,掛上明顯標志,并向質量負責人報告。質量負責人查明質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質量責任,及時處理并制定預防措施。
四、凡屬報廢藥品,由藥品驗收員填寫不合格藥品報損審批表,經質量負責人簽署意見,報企業負責人核準,按規定進行銷毀。其中假藥銷毀應事先報告藥品監督管理局核準。
五、特殊藥品銷毀事先報告聊城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核準,由藥監執法人員到場監督銷毀。
六、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報告、報損、銷毀應有完善的`手續。
七、對不合格藥品的處理情況做到定期匯總和分析,并建立檔案,作為藥品質量分析的依據。
八、不合格藥品報損審批表和不合格藥品銷毀單由藥品驗收員負責填寫。
九、本制度責任人為質量負責人。
十、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9
一、為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本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管理,確保守法經營,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二、對不合格產品實行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銷售,推出本經營單位的管理制度,本企業必須遵守,不得違反。
三、經自查,發現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的,本企業停止銷售,推出要經營單位:
1、包裝破損和運輸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的要求的食品;
2、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食品;
3、感官鑒別已經腐爛變質、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4、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5、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6、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7、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食品;
8、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食品;
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質加工的食品;
10、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標志的食品;
11、假用他人注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標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讓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食品;
12、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于不合法或經法定機構檢驗不合格的食品;
13、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食品;
四、本企業員工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2)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退回已售出食品,退回供貨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報告。
(3)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貨銷毀。
五、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六、本企業和供貨商簽訂合同時,在合同中必須訂立供貨方食品質量保證條款以及對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貨和賠償等條款。
七、本企業員工應對本經營企業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推出市場;對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應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積極協助做好食品退市和查處的相關工作。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為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管理,嚴肅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經營單位依照法定條件、要求處置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經營單位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對不合格食品實施處置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的管理制度。
第三條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一)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二)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四)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五)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七)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記、名優標記、國際尺度采用標記、防偽標記等質量標記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透露表現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于不及格食品的;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劃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安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第四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
(二)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并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四)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五條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安康、人身安全的不及格食品,本經營單位選擇可以覆蓋銷售范圍的消息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合內公示,告訴購貨人退貨,將不及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應對本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退出超市。
第七條本經營單位應抵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1
1.目的
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或交付。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產品發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職責
3.1質檢人員負責不合格品的識別,并跟蹤不合格品的處理結果。
3.2生產主管、質檢負責人負責在各自職范圍內,對不合格品作處理決定。
3.3生產主管負責對不合格品采取糾正措施.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類嚴重不合格
a)經檢驗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直接影響產品質量、主要功能、性能技術指標等的'不合格;
b)一般不合格:個別或少量不影響產品質量的不合格。
4.2進貨不合格品的識別和處理,處理方式可采用揀用、讓步接收、降級處理、退貨等。
4.3檢驗員在物料上貼不合格標簽,倉庫將期放置于不合格品區,檢驗員將進貨的檢驗結果報采購人員處理。對嚴重不合格應填寫不合格品報告,報生產主管作出退貨決定,然后質檢員將進貨的檢驗發給采購負責人,由采購人員辦理退貨手續。
a)對一般不合格品中揀用時,由質檢人員在“不合格”標簽上加注“揀用”標識,由檢驗員依據質檢人員提供的樣品進行全檢并記錄,揀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貨處理;
b)一般不合格品作讓步接收時,由質檢人員批準在原不合格標簽上加注“讓步接收”,直接發給生產線使用。對于進貨的重要物源,不允許讓步接收。
4.4生產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物料,經質檢人員重檢后,按上述條款執行。
4.5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識別和處理,處理方式有讓步接收、返工、返修、降級、報廢等。
4.6對于檢驗員能判定立即返工或返修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示、求加工者立即返工或返修,并記錄半成品和成品的檢驗情況。返工、返修后的產品必須重新檢驗,仍不合格或不適用者由質檢主管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和出處理決定(讓步接收、收工、返修、報廢等),由質檢員將記錄發至生產線和倉庫進行相應處理。
a)讓步接收時,檢驗員在不合格標簽上注明“讓步接收”,轉至下道工序或入倉庫。只有產品雖不符合要求,但不影響顧客使用時,不能用辦理讓步接收,讓步接收應取得顧客同意;
b)返工、返修由生產車間執行,返工返修后的產品必須重新檢驗,并填寫相應的檢驗記錄。重檢不合格時,生產主管可在檢驗記錄上作出處理決定;
c)報廢產品由生產車間放置于廢品區,由組織統一處理。
4.7檢驗員判定的嚴重不合格,需貼上“不合格”標簽放置于不合格品區,由質檢主管在相應的檢驗記錄上簽字確認,并填寫不合格品報告交至生產主管作出報廢、降級改作它用的決定。
4.8交付或開始使用后發現的不合格品,應按的重大質量問題對待,除執行
4.9條款有關規定外,質檢員應組織采取相應的糾正或預防措施有關規定;供銷人員應及時與顧客協商處理的辦法,以滿足顧客的正當要求。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2
為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的食品消費安全,加強對流通領域質量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及退市后處理的監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不合格食品強制退市的內容
1.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
2.預包裝食品標簽不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標準要求的食品;
3.應為QS認證的,但在食品外包裝上沒有QS認證標識的食品;
4.假冒偽劣、有毒、有害、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5.無檢疫、檢驗證明的畜禽。
二、食品經營者應定期檢查所經營的`食品中是否有上述不合格食品,發現不合格食品,要及時退市。對保質期不足一個月的食品,每周檢查一次;對保質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檢查一次。
三、食品經營者應設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箱,及時將不合格食品及有關部門公告的質量不合格食品下架,裝入下架存放箱。
四、食品經營者應設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記臺帳,對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稱、規格、退市原因、處理情況等如實記錄,對過期食品不得更改生產日期、保質期。食品批發商或者專營商對下架食品進行回收,要與食品經營者之間履行交接手續,由收貨人代表批發商或者生產者在退市登記臺帳中填寫有關內容并簽字。
五、食品批發商、供貨商在收到食品經營者的退市食品后,要認真做好退市回收食品登記。對回收食品進行銷毀的,要有銷毀記錄;退回批發商或者生產企業的,要由批發商或者生產企業有關負責人在退市登記臺帳上簽字。
六、食品經營者對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記臺帳、批發商供貨商退市食品銷毀記錄、處理記錄以及生產商接收記錄要妥善保管,以備當地工商管理所查檢。工商管理所在巡查中,要認真填寫巡查記錄,以備上級機關檢查。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3
為建立和實施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制度,徹底消除消費安全隱患、確保人身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將不符合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或存在其它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市場的一種質量管理制度。
二、下列食品應當停止銷售,退出市場;
(一)經檢測證實為不合格或感官鑒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不潔、有異物、異味的;
(二)“三無”食品,超過保質期或者保存期的;
(三)應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四)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五)偽造產地、虛構廠名廠址、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執行標準、質量標志,對食品質量作引人誤解虛假夸大宣傳的;
(六)假冒他人商標,擅自使用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消費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七)包裝嚴重破損和其它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八)使用非食用色素,超標準使用食用色素,或添加其它有損害人身安全健康物質的;
(九)其它法律法規禁止上市的。
三、對尚未售出的食品銷售者應認真清理,發現不合格食品時自動下柜下架,退出市場。
四、對巡查和監測中發現的涉及人身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強制退出市場。
五、對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或有問題的食品,應在第一時間追回,或在媒體發布召回、停止食用的公告。
六、對無法追回的不合格食品或有問題的食品,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予經濟賠償,并視情節承擔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七、對退市的不合格食品或有問題的食品,應追溯來源和渠道,及時采取強制措施,防止不合格商品改頭換面二次流入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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