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加班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一、目的
1.為規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2.加班時間限制:
(1)正常工作日加班不超過2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
(2)公休日、節假日加班不超過8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10小時。
3.健康第一原則。
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4.加班調休原則。
員工加班后,需按時間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根據時間按工作日計算。
四、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2)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公休日、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工作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工作日上班時間外、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2)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1小時以內的;
(3)開會、培訓、應酬的;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現公司實行周一至周六上午固定上班工作制。
五、加班調休
1.加班調休
(1)員工加班后除法定節假日外,一律安排調休,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2)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一次不得超過三天,一月不得超過三次。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安排。
(3)員工如有需要請假的,可按加班調休申請。
2.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
(1)高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因工作情形有別,不享受加班。
六、執行原則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2.為了更好地培養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加班必須提交加班申請單。
3.相關負責人應切實負責加班申請的審批,如果發現弄虛作假,謊報加班出勤者一次扣罰50元。
七、加班請假
1.操作人員如有特別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聲明,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崗。
2.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病或事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導說明情況,方可休息。
3.公休假日加班,于到班前發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領導請假,次日上班后再出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
八、罰則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論處。
2.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輕重懲處。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九、其他
1.特殊或緊急情況處置可突破加班時間限制和常規程序,但須事后補充有關手續。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與公司其它規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員工加班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員工管理制度03-01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03-15
培訓員工管理制度03-29
員工請假管理制度03-30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02-24
員工個人管理制度03-27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03-27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03-27
員工管理制度【薦】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