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一区二区中文在线,无遮挡h肉动漫在线观看,国产99视频精品免视看9,成全免费高清大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13 08:47:3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精】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精】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xxxx有限公司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試行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職業行為和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及項目部駐地外聘、臨時施工人員。

  第二章作息時間

  第三條基地管理人員實行每周五天標準工作制: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為午餐休息時間。夏季、冬季調整工作時間時,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項目駐地施工人員作息時間視工程進度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第三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基的滿勤為當月扣除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數,按照22天/月計算;工程部人員按照自然月的天數計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打卡時間:上午9點至9點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兩次。

  項目部、庫房等地沒有安裝考勤機的,由考勤員統一填寫員工考勤表,主管領導簽章后每月末上報綜合管理部。

  第五條基地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打卡異常記錄表上填寫原因,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七條各部門和項目部應于每月的2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情況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綜合管理部匯總。

  第八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等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早退:比規定時間晚上班,視為遲到;比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下班,視為早退;

  2、曠工: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申請批準,擅自不上班的;

  2)未經申請批準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視為遲到1小時,60分鐘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

  3)未經批準擅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4)員工在上班期間因吵架、打架、嬉鬧致傷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視為曠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時間計算天數。

  5)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6)脫崗時間界定:無正當理由的,沒有履行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離開公司辦私事超過30分鐘者,視為脫崗。

  第四章休假

  第十條節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1.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3.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5.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6.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7.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經理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8.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9.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10.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經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請假時,須在辦公室備案,到達出差地點應及時與酒店取得聯系。出差人員應于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并交至人事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可獲得全勤獎金。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為加強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1、員工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各部門排班,按時上下班。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遲到、早退每分鐘按1元罰款,超過30分鐘當日按曠工處理)

  2、凡超過上班時間1分鐘的.,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分鐘擅離職守的,視為早退。特殊情況的須經部門領導認可。

  3、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下口頭警告處理,半小時以上嚴重警告曠工一天處理。

  4、曠工:

  ①曠工范圍:未經部門主管批準,無故不上班的;遲到早退超過一小時者;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超假未歸而又無合理證明者;病假未開具證明者;請假經查與請假理由不符者;補休換休未經同意者。

  ②曠工處罰標準: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曠工二天,扣四天工資;曠工三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5、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班長或本部門領導。上班后補交醫院急診證明,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主管簽字后,交到部門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部門領導處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主管簽字,交部門辦公室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部門主管簽字后交部門辦公室備查。

  ④未獲批準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報部門辦公室備查。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主管或本部門領導批準方可休假。上班后持相關證明(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證明等)到部門辦公室填寫?請假單?。由部門主管簽字后,交部門辦公室備查。此假以單位認定證明為準,未獲批準,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工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單位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部門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不允許借休)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工程事業部(以下簡稱“事業部”)員工出勤管理,規范員工考勤行為,明確出勤、缺勤計算方法,根據《xxx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特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本制度適用于事業部各職能部門及所轄項目部全體員工。

  二、集團公司員工到事業部出差或臨時借調到事業部的,適用《xxx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集團公司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負責整個集團考勤工作的整體規劃,并負責監督、指導事業部員工考勤管理工作。

  二、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經理負責制訂、修訂、培訓本細則,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核本細則內容,審核通過后由事業部總經理審批。

  三、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經理在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授權下,負責管理事業部“釘釘”辦公軟件后臺,并根據實際情況制訂、調整事業部員工考勤規則。

  四、事業部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監督員工日常出勤情況,按時統計員工出勤,并制作考勤表。

  五、事業部員工在執行本細則過程中,如有疑問,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負責解釋。人事崗無法處理的,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并及時反饋處理信息和解決方案。

  第四條工時制

  一、事業部辦公室員工

  (一)事業部辦公室員工實行每周五天和六天交替工作制,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是固定工作日,星期六是交替工作日,星期日是固定休息日。交替規律以自然周計算,從一而終,不受法定節假日影響。

  (二)事業部辦公室員工實行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每日工作時長為7.5小時。

  二、項目部員工

  (一)項目部員工實行綜合工時制,即每月有2天休息日,全年共計24天休息日,休息日之外全部為工作日。若集團公司有統一安排休息的,以發文通知為準,不扣除24天休息日。

  (二)通常情況下,項目部員工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2:00分,下午13:30-17:30分。若施工工期緊張,需要延長每日工作時間的,由項目部根據工程實際統籌安排。

  第五條基本規定

  一、事業部員工必須自行配備智能手機,并在手機上安裝“釘釘”辦公軟件,用以落實考勤相關工作。因特殊情況不能配備智能手機的,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上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備案后,可采用紙質簽到方式進行考勤。

  二、新員工入職當日,由人事崗負責指導安裝“釘釘”辦公軟件,協助新員工注冊“釘釘”賬號,同時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將其納入考勤組。

  三、員工離職的,由人事崗上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在員工離職當日關閉其“釘釘”賬號,以免離職員工照常打卡考勤。

  四、員工必須使用手機“釘釘”軟件親自打卡考勤,如有代打卡行為的,每次對委托人和代辦人各給予500-1000元罰款。

  五、實行標準工時制的,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中間時段不用打卡。實行多個班次的,每個班次的上班和下班均要打卡。采用紙質簽到方式記錄考勤的,每個工作日手工簽到兩次,上班和下班各簽到一次。

  六、無論采用一個班次還是多個班次,在每日的起止時間段內,打卡次數必須為雙數,以保證“若有上班卡,則必有下班卡”。

  七、通常情況下,員工考勤地點為員工常駐辦公地坐標區域內,具體區域范圍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設定。

  八、集團公司高層領導或特殊崗位員工,經總裁批準后可免予考勤。

  九、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為一個自然月。

  十、自然周以星期一為第一天、星期日為最后一天計算,星期六、星期日為周末。

  十一、每日以00:00分為開始時間、以23:59分為結束時間。員工在使用“釘釘”進行打卡及申請、記錄等相關工作時,時間一律以釘釘后臺運行的時間為準,不以員工自行設置的手機時間為準。

  第六條遲到

  一、正常情況下,員工在當日上午08:36-09:30分打上班卡的,視為遲到。

  二、員工在上班途中應關注時間,若預知遲到,應在08:30分前通過“釘釘”信息向直接上級領導報告,以便領導做出相應安排,以免影響工作。

  三、遲到的員工應在到達工作地點或外勤地點后打卡,在上班途中、未進入工作地點范圍或未到達外勤地點不得打卡。

  四、遲到的員工應當樂捐,樂捐金額見表1:《遲到時長與樂捐金額對照表》。樂捐款在遲到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員工上班當日若遲到1小時以上(即09:30分后打卡)、3.5小時以下的,應當向直接上級說明情況,遲到時長與表1合并計算,正常樂捐。未向直接上級說明情況的,按曠工半日處理,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單獨從工資中扣除,遲到時長不再與表1合并計算。

  六、員工當月遲到累計在三至五次的,由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口頭警告;在六至八次的,在事業部范圍內進行書面通報批評;超過八次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第七條早退

  一、員工當日上午正常上班,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要在下午提前下班的,可申請早退。

  二、早退員工應提前10分鐘以上通過“釘釘”信息向直接上級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提前下班。未經批準不得提前下班;強行提前下班的,按第八條進行處罰。

  三、員工早退時,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時打下班卡,不得延遲打卡,不得離開工作地點打卡。

  四、早退的員工應當樂捐,樂捐金額見表2:《早退時長與樂捐金額對照表》。樂捐款在早退員工的當月工資中扣除。

  五、員工上班當日若早退1小時以上、4小時以下的,應按休假程序申請調休、補休、事假或病假,不再按早退計算。未請假的,按曠工半日處理,樂捐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六、上午不得早退;上午已經休息半天的,下午不得再早退,否則不予批準。

  七、員工直接上級領導應關注員工早退原因,并給予人性化關懷。若員工一個月內早退超過15個工作日并影響正常工作的,其直接上級領導應逐級匯報至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視情況調整該員工崗位,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第八條曠工

  一、員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一)未請假或請假、延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的;

  (二)未申請早退或申請早退未被批準而強行下班的;

  (三)一天內無上、下班打卡記錄、無補卡記錄、無休假說明也無其他形式情況說明的;

  (四)未經批準的調休、外出、出差等情況;

  (五)本細則其他條款中所稱的視為曠工的情形。

  二、員工在工作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視為曠工:

  (一)員工本人因突發疾病或事故致無法提出申請,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已知曉或員工本人情況好轉后有情況說明的;

  (二)員工外出或出差過程中,因環境所限致無法及時打卡、聯絡,事后補卡、聯絡的。

  三、員工當日曠工3小時以下的,按曠工半日計算,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當日曠工3小時以上7.5小時以下的,按曠工1日計算,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四、員工當月曠工累計達到3個工作日的,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員工當月曠工連續超過3個工作日或累計達到5個工作日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除扣發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外,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第九條加班、加點

  一、加班是指員工按公司要求在公休日或國家法定節假日仍照常上班處理工作的情況。

  二、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當日工作時間的情況。

  三、需要加班或加點的,應有直接上級領導以書面形式或“釘釘”信息下達的指令或員工通過“釘釘”“加班”模塊向直接上級領導的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加班或加點。若上級領導有加班指令的,員工亦應通過“釘釘”“加班”模塊提出申請,完成正常審批手續,以便核實。

  四、加班人員應在加班開始和結束時各打卡一次,打卡地點根據加班需要而定,不受原設定位置限制。

  五、加點人員加點時,應先在17:30分后打完下班卡,以示結束當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后,再打一次卡以示加點開始。加點結束后,打下班卡,結束當日加點時間。

  若加點至次日凌晨,應在當日23:50分前打下班,以免產生當日缺卡情況而造成誤算。次日凌晨00:10分后,再打一次上班卡,待加點全部完成后,打下班卡。考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人工合并加點時長。

  六、員工加班當日超過8小時的',仍按加班1天計算,不視為“加班當日又加點”。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加班或加點:

  (一)無領導指令或員工未通過“釘釘”履行加班、加點申請的;

  (二)員工申請加班、加點未被批準的;

  (三)項目部員工因工期緊張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

  (四)休息日期間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工作會、培訓會或其他公共活動的;

  (五)員工加班、加點期間無打卡記錄的;

  (六)員工因個人原因未按規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務而在休息日上班或在工作日延長時間的;

  (七)因工作性質特殊(如施工崗位、司機),需要晚間臨時工作的;

  第十條外出、外勤

  一、外出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短時離開固定工作地點到非固定工作地點辦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指時間短、不超過一個工作日,或距離近、在同一個城市內辦事的情況。具體情況由員工直接上級領導判定。

  二、需要外出辦事的員工,應提前向直接上級領導口頭請示或釘釘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外出。需要連續多日外出辦事的,應一日一申請,不可一次申請多日。

  三、員工在上班時間之前外出的,可以直接在外出途中或目的地打卡,但打卡時間不得晚于正常上班時間。

  四、下班時間已到,員工仍然在外辦事的,可以返回固定工作地打卡,也可以在外打卡。

  五、在外打卡時,“釘釘”系統中顯示為“外勤”,員工應當在備注中注明外勤原因。未備注原因的,每次樂捐10元,在工資中扣除。

  第十一條出差

  一、出差是指員工因工作需要,長時間離開固定工作地點到非固定工作地點辦事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指時間長、超過一個工作日,或距離遠、跨城跨省辦事的情況。具體情況由員工直接上級領導判定。

  二、員工因公出差,應提前通過“釘釘”“出差”模塊向直接上級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可出差。

  三、員工出差期間,應按時打卡,打卡方式與工作日相同。

  四、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應提前對超出部分另行申請。

  五、出差員工提前返回工作崗位的,剩余時間無法撤銷,上班時按時打卡即可,考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統計出勤結果。

  六、員工出差時,在出發或返回途中遇休息日的,按加班計算。

  第十二條休假

  一、補休

  (一)員工在公休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一律補休,不發放加班費。

  (二)員工在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間加班的,須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補休完畢,剩余未休的將自動清零,不跨年補休。本年度12月1日至31日加班的,可以延后至次年補休。

  (三)補休方式為“先加后補,加一補一”,即先有加班后再補休、加班一天補休一天,不得先休息后加班、加班一天補休多天。

  (四)員工加班次數較多的,可以合并連休,也可以分散補休。合并連休的,一次連休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五)員工加點至當日22:00分以后的,次日上班可自動延后一個小時,即09:30分前上班打卡,并備注情況說明,不再安排調休。晚于此時間打卡或無情況說明的,按遲到計算。若遇次日為休息日,隔日上班則不再享有“延后一小時”待遇。

  二、全年24天休息日

  (一)全年24天休息日待遇僅限工程事業部項目部員工享有,事業部機關辦公室員工不享有。

  (二)全年24天休息日應分散休息,不得一次性連續休完24天,每月最多可一次連休10天。

  (三)項目部員工休息時,休息日從24天中扣減,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記錄并統計。24天休息日扣完后繼續申請休息的,根據實際按其他休假種類計算。

  (四)新入職的項目部員工,全年休息日的總數按“入職后本年度剩余月數×2天”計算。其中,入職日期在當月15日之前(含)的,則當月享有2天休息日;入職日期在當月15日之后的,則當月僅享有1天休息日。

  (五)新入職的項目部員工在試用期內的,每月僅可休息兩天,連休或分休均可。轉正后,可按本款第(二)項休息。

  (六)項目部員工轉為機關辦公室員工的,自轉崗之日起,適用“單雙休”,不再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剩余未休的自動清零。

  (七)機關辦公室員工轉為項目部員工的,取消“單雙休”,享有24天休息日待遇。實際休息日總數按本款第(四)項折算。

  (八)項目部員工轉崗后仍為項目部員工的,休息方式不變,剩余休息日接續執行,不再重新計算。

  三、事假

  (一)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要請假的,應請事假。

  (二)原則上,員工一次請事假不得連續超過10天(含休息日),兩次事假間隔不得少于10天(含休息日)。

  (三)員工請事假時間較長或頻繁請假的,直接上級應給予人性化關愛,詳細了解員工實際困難,必要時進行調崗,或辦理停薪留職手續。

  四、病假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請病假:

  1.本人自然生病或身體自然產生不適需要就診或休息的;

  2.非工作原因發生意外致病、致傷需要就診或休息的。

  (二)請病假的員工,應在上班后三日內向綜合管理部人事崗提交真實、合法、有效的病歷或醫院診斷證明。無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事假或調休。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視為病假,按事假計算:

  1.因個人原因聚眾鬧事、主動與他人打架、斗毆致自身傷害就醫治療的;

  2.違法亂紀、違規違章引發事故致自身傷害就醫治療的;

  3.非工作所需的活動中,員工知道或應當知道某些行為可使自身產生不良后果,未主動避免致后果發生、本人無法正常上班的;

  4.員工本人身體健康、但為照顧本人之外的其他人而請假的;

  5.員工休病假天數已超出醫囑,則超出部分按事假計算。

  (四)若員工故意制造、提供虛假材料騙休病假,按曠工處理。其中,一年內騙休病假累計不超過三次的,所休病假一律按曠工計算,曠工1日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一年內騙休病假累計超過三次的,視為嚴重違反集團公司規章制度,除所休病假按曠工計算外,由工程事業部報請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建議辭退。

  五、其他休假

  婚假、產假、陪產假、年休假、探親假、工傷假、喪假等,集團公司另有制度規定,詳見相關制度。

  六、休假規定

  1.需要休假的員工,應提前半日以上,通過“釘釘”申請,按要求詳細填寫相關內容。審批人、抄送人已提前設定,系統將自動分配、處理信息,申請人無需選擇或更改。特殊情況,應口頭或書面申請和審批,事后再通過“釘釘”補辦申請和審批手續。

  2.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員工可以將多種假期合并連休,由審批人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3.員工一次連休多種假期的,應分別申請和審批,以免造成誤算。

  4.員工在休假期間不得打卡。

  5.員工應按已批準的時長休假,到期必須返回工作崗位。原則上,員工休假時長不得超過已批時長,不得故意采取“少請多休后補”的方式休假。

  6.休假員工提前返回工作崗位的,剩余時間無法通過釘釘撤銷。提前返崗員工應通過“釘釘”告知人事崗,上班時按時打卡,以便人事崗根據實際情況統計出勤結果。

  7.每月28日至次月8日,員工不宜請假,以免影響考勤核實和績效考核等工作。

  8.員工休假會引起工資變化,休假與工資的對應關系詳見集團公司相關制度。

  七、請假審批原則及權限

  一、員工請假時,相關領導應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對待、工作為重、人本關懷”的原則進行審核和審批。

  二、員工請假應逐級審批,具體審批權限見表3:《員工請假審批權限表》。

  第十三條考勤統計

  一、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于每月3日前下載事業部員工上月“釘釘”考勤數據電子表格,打印并簽字,并依此制作考勤表和項目部員工24天休假統計表。每月1日以前或3日以后下載的“釘釘”考勤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制作考勤表和項目部員工24天休假統計表的依據。

  二、考勤表須使用集團規定的固定格式,不得更改。

  三、考勤數據中,若無打卡記錄、也無補卡、請假、調休、出差信息的,當日缺卡一次按曠工半天計算,處罰1.5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當日缺卡兩次按曠工1天計算,處罰3日工資(固定工資部分)。

  四、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于每月5日前將制作好的考勤表初稿、休假證明材料和24天休假統計表電子版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審核,并根據審核反饋意見進行修正和再次上報。如遇法定節假日,上述材料可延后3個工作日上報。

  五、經審核通過的考勤表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簽字、由事業部總經理審批,經掃描后再報至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員備案。

  六、考勤表原件和休假證明材料復印件、掃描件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存檔備查,同時用于制作《工資表》。

  七、經簽字的考勤表和項目部24天休假統計表應發布在工作群中進行公示,以便員工掌握本人的出勤情況和休假情況。

  八、每年1月底前,綜合管理部人事崗應將上一年度的考勤表和休假證明材料匯總、裝訂成冊,存檔保管。

  第十四條異常處理

  一、如遇“釘釘”軟件故障、員工手機故障或其他環境影響致員工無法正常打卡的,須及時口頭告知綜合管理部人事崗說明原因,經核實屬實后,由人事崗補錄出勤情況。

  二、員工正常上班若忘記打卡,每月前兩次漏打卡免予樂捐,自第三次開始,每次樂捐10元,從工資中扣除。

  三、員工應經常關注、自檢本人打卡情況,如有漏打卡、漏申請情況,須在本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補卡或補辦申請手續。逾期的,每次樂捐10元;未補辦申請手續的,每次樂捐100元,從工資中扣除。

  四、員工發出申請后,應及時與審批人溝通、快速處理,以免耽誤時間造成不良后果。

  五、審批人應在接到申請后當日內完成審核、審批。若審核、審批不予通過,應立即通過“釘釘”信息的形式說明理由和改正措施,而后重新辦理申請和審批手續。

  六、因員工申請不及時或申請被退回后改正不及時造成考勤數據缺失,由員工本人承擔責任。因審批人疏忽、拖延造成審批不及時的,由審批人承擔責任和罰款,罰款從審批人工資中扣除,申請人不承擔責任和罰款。

  七、在事業部考勤管理工作中,若員工對考勤記錄、相關證明資料、申請、審批程序有異議或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填寫《員工申訴表》報綜合管理部人事崗,人事崗登記備案后報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組織相關領導進行裁決。人力資源組的裁決結果具有法律效力,相關人員必須服從。

  八、員工在使用釘釘時,如遇其他非正常情況無法處理的,應及時告知綜合管理部人事崗,由人事崗協調處理。

  第十五條考勤監督

  一、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有權對事業部的考勤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事業部總經理有權對經常遲到、早退、請假和曠工的員工調整崗位,有權建議集團公司企業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組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進行辭退處理。

  三、事業部綜合管理部有權對事業部全體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四、事業部各部門負責人和項目部負責人應掌握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如發現曠工,應及時聯系詢問原因,并向事業部綜合管理部人事崗備案。

  五、直接上級有權力和義務對直屬下級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六、員工之間有權互相監督,有權對違反本細則的人員進行舉報。

  第十六條附則

  本細則由工程事業部綜合管理部編制并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17:30

  星期天為休息日。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會將以1x1.2倍的方式計算加班費。

  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為了進一步規范教職員工的行為儀表,和出勤工作。于10月13日對《教職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進行了再學習。通過學習,認識到嚴格學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學校管理制度是實現學校各項職能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條件。考勤工作作為學校一項基本的常規工作,沒有嚴格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學校便無法對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學校各項工作就無法正常開展。通過學習特將心得體會總結如下:

  一、加強制度教育是手段,執行制度是關鍵

  學院長期以來十分重視制度建設、教育、執行,公布實施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具體到每個教職工來說,能否堅決執行尤為重要和關鍵。出勤考核為其中一項,也是教職工隊伍建設中重要的一項,必須嚴格執行。

  二、加強制度教育,構筑防線

  防止違紀發生是根本目的在紀律教育學習活動中,我們要明確紀律教育學習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持之而恒的工作,要學好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構筑防線。凡事講自覺,規章制度面前一視同仁,單位的制度制訂執行上對己要嚴,做到嚴以律己,對待人、財、物上公平合理,自覺接受監督,做到有錯必糾;其次,作為普通班主任,愛崗敬業,在行使職權,腳踏實地,自覺杜絕不良作風,敢于與不良的言行作堅決的斗爭,從我做起,糾正不正之風,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通過對考勤工作進行細致的規定,使考勤工作的實施有了具體依據,而獎懲也與教師的利益掛勾,教師能否按時到位,遵守勞動紀律,切實履行職責,不僅關系學生和學校的發展,也直接影響個人的利益。

  三、執行制度,重在監督

  對于紀律,人性既有自覺的一面,也有不自覺的一面,僅僅要求人們自覺去執行制度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在紀律建設、紀律教育、執行紀律的全過程中,實施有效的監督。互相監督是保障紀律教育、紀律執行的重要一環,是各項措施得到落實的最重要必不可少的'工作。

  良好的工作紀律是一個學校良性發展的保證。考勤制度直接關系到教師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效果,只有當個人認識到遵守制度是教師起碼的職業道德,是利校利已的事,才不會產生抵觸情緒,從而自覺遵照考勤制度規定的程序辦事,一個學校才會出現制度管人的良性循環。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一、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和工作氛圍,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集團公司所有員工(董事長、集團總經理和指定人員除外) 。

  三、考勤規定

  1、作息時間:冬季為8:10--12:00,13:30--17:30夏季為8:10--12:00,14:00--18:00公司執行單休制度,每周日為固定休息日。

  加班及值班情況按照各部門工作安排商定,法定節假日休息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上班期間,集團公司各部門員工考勤以指紋考勤機記錄為主,部門記錄為輔。

  2、指紋考勤機使用及注意事項。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四、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指紋考勤機采取刷指紋或密碼打卡方式進行簽到、簽退,每日四次。不得代替他人簽到、簽退,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員工外出辦理業務時,應到集團公司辦公室填寫《集團公司員工外出簽退簽到表》,作為出勤記錄,月底統一交到考勤員存檔。

  3、工作時間內,正常出勤,忘記打卡者,情況屬實,需要本人補簽《考勤打卡補簽審批表》,由各部門上級領導簽字,月底統一上交考勤員存檔。

  補簽沒有通過者,視為遲到。

  每位員工月超過三次忘記打卡,每超過一次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部門經理酌定。

  4、各部門領導及集團辦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考勤員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進行統計,于每月十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報各部門領導進行核實,并報工資核算員。

  五、考勤類別及處罰

  1、遲到:超過規定時間15分鐘以上視為遲到;遲到60分鐘及以上,未跟上級領導請示,非工作原因,視為缺勤半天。

  2、早退:無故提前離開工作崗位時間超過30分鐘視為早退;早退60分鐘及以上,非工作原因,視為缺勤半天; 3、曠工:沒有刷指紋記錄、未寫請假條,無故不到崗視為曠工; 4、月遲到3次以下(含3次),警告;超過3次,每超過一次,扣10元。

  月早退1次,警告;早退2次及以上,每超過一次扣30元。

  曠工半天,扣當日工資;曠工1天,扣3天工資;曠工3天及以上者,屬重大違紀,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并自行解除勞動關系。

  六、請銷假制度

  1、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五種。

  公司執行逐級請銷假制度,員工請假必須執行請假條制度,特殊情況必須先打電話告知部門領導,回到崗位后要及時補交請假條。

  2、審批權限:請事、病假1天,部門經理審批;3天以內(含3天),集團總經理審批;超過3天,董事長審批。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8點半到下午6點,午休為1個半小時(12:00-13:30 )。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考核制度全勤獎:每月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8:4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

  下班:17: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8:45-9:00上班,17:45-18:00下班,即遲、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

  B:9:00-9:15上班,17:30-17:45下班,即遲到、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15-9:30上班,17:00-17:30下班,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

  D:9:30以后上班,17:00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 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5日前交至財務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制度。實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于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級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視頻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視頻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視頻打卡時,須說明情況,并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置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注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后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后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準權限: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準,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準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后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系申請續假,帶返崗后及時補辦續假證明并報于考勤員。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1日~31(30、28、29)日,為一個考勤周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于每月2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資。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一)全局工作人員要加強組織紀律觀念,嚴格執行干部、職工考勤制度,嚴格按縣府規定的作息表上下班,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早退。

  (二)上班時間各科室工作人員外出辦事,時間較短者,應告知辦公室人員,如時間較長者應向本局分管領導匯報。

  (三)本局工作人員,請假一天由各科(室)長(主任)審批;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局長審批;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局長審批;請假七天以上報縣委組織部審批。

  (四)工作人員按規定實行年休假制度。工作時間滿30年者年休假20天,滿20年者年休假15天,滿15年者年休假10天,滿10年者年休假7天。休假由各科室根據工作情況,統籌安排,并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休假原則上一次安排一人休假,一次使用完假期。一年內事假累計達到本人應享受休假時間,病假相加超過30天的或自學(函授)考試復習請假超過本人休假時間的,當年均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五)享受探親假、生育假、婚喪假、年休假的,由享受者本人提出申請,報辦公室審核,經局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其待遇按蒼政辦[20__]27號文件執行。

  (六)考勤登記,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以“考勤表”記錄為準,每次上下班簽到時差為15分鐘,超過15分鐘按遲到或早退論處,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考勤獎1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二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月累計遲到或早退5次按曠工半天論處(依次類推)。無故曠工一天扣50元,月累計無故曠工2天以上取消當月考勤獎;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取消全年獎金,家住外地的同志每周一上班或周末下班可推遲或提前一小時。

  (七)請假須事先填寫,辦理審批手續。如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請其他同志代請假,事后說明原因,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八)無故缺勤、遲到或早退,每月違反二次者,辦公室向其提警告;違反三次以上者,違反者寫書面檢查,并與年終獎金掛鉤,扣發的獎金分別獎勵給優秀和遵守紀律者。

  (九)各科室應及時將請假條送局長室審批,作為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依據。

  (十)以上考勤制度由辦公室做好統計,實行按月登記,全年匯總,并報局長室。

  (十一)年度考核按縣人事局有關規定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為進一步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范和簡化簽到考勤程序,公司決定將原打卡機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啟用指紋簽到考勤系統,并制定指紋考勤管理辦法。

  一、管理辦法

  1.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大廳內,為行政、財務、技術、質量、采購、設備、用戶服務部門的員工使用;一臺安裝在原打卡機的位置,為生產部辦公室、機加工段、鉚焊工段、裝配工段的'員工及實習大學生使用。

  4.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么變化,及個人有什么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格由領導簽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各種考勤制度及處罰規定仍依據《xx》及公司各項。

  6.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后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不坐通勤車的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審核,無誤后管理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7.如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在當天二十四小時連續上班后第二天仍繼續上班時,為有效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簽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之間至少間隔3分鐘。

  8.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9.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造價賠償。

  二、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樣都無法正常驗證。可采用ID指紋的驗證方式,即先輸入自己的編號(數字),然后再輸入指紋。

  5.若無法采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6.為節省電量及延長考勤機使用時間,連續30分鐘無人使用時考勤機將自動處于休眠狀態。若想進入使用按一下電源鍵即可。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建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員工能嚴格執行。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責任

  公司所有員工。

  四、正文

  1. 員工考勤包括了員工請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日常上班的時間為一周六天,每天工作8個小時。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不允許無故曠工,有緊急的事應該要按請假程序進行請假。遲到早退者進行如下處罰:

  1.1.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罰款××元;

  1.1.2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元以上;

  1.1.3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罰款××元以上;

  1.1.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除扣減工資外,罰款××元,依次類推。

  2.請假:

  2.1請假程序:

  2.1.1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及聯絡電話,按請假審批權限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2.1.2假期若較長,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2.1.3假滿須回公司銷假,通報綜合辦。

  2.1.4請假規定:

  2.1.5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按審批權限以電話直接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1.6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加班:

  3.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3.2公司鼓勵員工每天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應得到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方可加班。

  3.3為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員工,應該服從上級的安排,但懷孕期間的女員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序:

  3.4.1凡需加班的.,需經部門主管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后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畢后,加班記錄單經部門主管驗審后送綜合辦留存;

  3.4.3綜合辦每月20日統計月度加班情況,報財務部,在發放員工工資的同時支付加班工資。

  3.4.4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3.4.5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申請和綜合辦同意審批。調休時以半天為最小單位。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一、為加強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制定本規定。

  二、考勤項目

  出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加班,值班,出差,外派學習,培訓等。

  三、出勤

  按公司規定時間上下班為出勤。

  四、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包括:上班、開會、學習、訓練、培訓等。

  2、自然年內,遲到或早退一小時內,累計五次計曠工一天,依次類推。

  3、自然年內,遲到或早退一小時至二小時,累計三次計曠工一天,依次類推。

  4、遲到或早退二小時以上,每次計曠工一天。

  四、曠工

  1、雖按時到崗上班,但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擅離崗位,按曠工論處,每次計曠工一天。

  2、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缺勤,按缺勤天數計曠工天數。

  3、超假一天,計曠工一天。

  4、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工資。

  5、連續曠工三天,或合同期一年內曠工累計達到三天者,予以辭退。

  五、事假

  1、員工因私事可請事假。若事假期將滿,不能如期返崗,應至少提前一天以電信方式續假,返崗后補辦事假手續,否則超假按曠工論處。

  2、一個自然月內請事假累計達到七天,或者一個自然年內請事假累計達到十五天者,視為自動離職,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3、一個自然年內請事假累計達到五天者,取消年終評優、職級晉升、工資上調資格。

  4、一個自然年內請事假累計五天(含)以內的,一天扣發一天工資;第六天起,一天扣發二天工資。

  六、病假

  1、請病假需持縣級(含,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重大疾病或手術住院治療的,另行處理。

  2、一個自然年內請病假累計六天(含)以內的,每天按日工資的百分之六十計發工資;累計七天至十四天的,每天按日工資的百分之三十計發工資;累計十五天至二十九天的,不發工資;累計三十天者,視為自動離職,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3、一個自然年內請病假累計達到十五天者,取消年終評優、職級晉升、工資上調資格。

  七、婚假

  1、員工享有三天婚假。

  2、男滿二十五周歲,女滿二十三周歲的員工享有十天晚婚假(含: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三天婚假在內)。

  3、婚假為一次性假期。婚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八、產假

  1、產假三個月。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條件的,持準生證辦理產假手續。難產及剖腹產憑病歷適當延長產假。哺乳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男員工配偶生產享受產期陪護假五天。

  3、產假及陪護假期間,工資照發。

  九、工傷假

  工傷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十、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不幸去世,員工享有三天喪假。

  2、喪假為一次性假期。喪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十一、補休

  1、由公司安排的加班或值班,可在加班或值班后申請補休。《補休單》有綜合部人力資源開具。需補休員工按請假程序辦理補休手續。

  2、補休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3、應工作需要,補休累計到自然年年底未能休完的,不再累積到下一個年度,于次年一月份將補休折算出勤日補發工資。

  十二、加班

  1、因生產或工作需要加班,應由該部門事先提出加班申請(包括:加班事由、加班時間、加班小時、加班人數),報綜合部,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安排加班。

  2、原則上,加班可安排補休。計發加班工資的',由部門每月隨考勤上報綜合部人力資源。綜合部人力資源匯總后報公司審批。

  4、加班以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一小時為一個工作小時,以八小時為一個計算單位。每滿八小時的計補休一天,或計發一天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標準參照節假日值班費標準執行。

  十三、值班指:夜間值班,公休日值班、法定節假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值班人員。

  夜間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按公司有關規定計發夜間值班費。

  公休日值班計補休一天。遇法定節假日連休值班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計發節假日值班費。

  法定節假日值班(含與公休日連休)由公司統一安排,按公司有關規定計發節假日值班費。值班人員領取節假日值班費,不計補休。

  十四、出差員工出差須填寫《出差單》并按批準權限報批。簽批的《出差單》由出差本人交考勤員備案。

  十五、外派學習(培訓)

  員工被公司安排外出學習或培訓,辦理相關手續后,考勤員備案。

  十六、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須事先填寫《請假單》并按準假權限報批。

  2、員工向部門經理、車間主任請假;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向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3、請假批準后,員工本人將《請假單》交考勤員備案。

  十七、準假權限

  1、一般員工請事假,部門經理準假權限為一天(含);公司分管領導準假權限為三天(含);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正常補休由部門經理批準。

  2、部門經理、車間主任請假二天(含)以內,由分管領導批準;請假三天(含)以上由總經理批準。正常補休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3、副總經理及公司高管級人員請假(含:補休)由總經理批準。

  十八、考勤管理

  1、考勤由綜合部人力資源歸口管理。

  2、考勤表由綜合部人力資源統一印制下發。

  3、各部門、車間考勤員應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真實記載員工出勤情況,按規定填寫當天出勤記錄,如實統計考勤數據。

  4、每月五日前(遇法定節假日放假順延),考勤員將上月份考勤表送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后,交綜合部人力資源。

  5、離職人員的考勤由考勤員在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時一并統計,附于離職交接表后面。

  6、月度考勤匯總表、工資表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部人力資源于每月二十日上報總部人力資源部。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管理處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管理處所有合同制員工及在管理處領取勞動報酬的其他勞動者。

  第三條職責:

  (一)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審批、監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負責對管理處各部門員工的出勤狀況進行統計、核算、審核及監督。

  第四條定義:

  (一)遲到:是指正常上班時間已到,員工未經批準無故推遲上班時間不超過30分鐘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時間,員工未經批準提前下班不超過30分鐘的。

  (三)漏打卡:是指員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時間內未能按規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應打卡情況下,員工沒有親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況。

  (五)曠工:是指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在工作崗位超過30分鐘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廣州市不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超過半小時以上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購物品、辦理業務、參加會議、培訓學習、參觀視察、調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區以外(廣州市包括花都區、番禺區、黃埔區)且當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且時間超過2小時(含)的。

  (九)補休:是指員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較少時申請的休息時間,補休按正常出勤計。

  (十)全勤:指在一個考勤計算月度內,沒有曠工,且遲到/早退不超過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條第十一項第2規定的相關情況,全勤享有全勤獎。

  (十一)請假:員工假分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等10種假。

  第五條上班時間: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為午餐及午休時間),周六、周日休息。

  (二)個別部門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處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條打卡規定:

  (一)上下班應親自打考勤卡,一個工作日的打卡次數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匯總考勤。

  (二)員工因某種原因而遺漏打卡時,必須在應打卡時間后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直接上級證明由行政部負責人在考勤卡上做簽卡處理;部門負責人如遺漏打卡則需由管理處總經理簽卡。每簽卡一次,扣發當事人10元,如發現是因遲到而未打卡者,還應當扣除因遲到需扣發的款項。

  (三)員工考勤卡遺漏打卡超過3個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證明而要求簽卡者,若未超過10個工作日,則扣發當事人20元/次,若超過10個工作日的,則扣發當事人30元/次。

  (四)簽卡人簽卡時需注明簽卡日期,行政部將不定期對考勤卡進行核查,嚴謹弄虛作假的行為,若經發

  現,簽卡人將與當事人接受同等處罰。

  (五)當月考勤卡只于當月簽卡方為有效,過月無效。

  (六)每發現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雙方均按扣發50元/次予以處罰。

  (七)員工上班出現如下情況時可做簽卡處理,視為有效打卡:

  1、經公司批準因公出差確實無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確實無法按時打卡的;

  3、因公司開會或其他緊急事情導致無法打卡的。

  第七條遲到/早退:

  員工上班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時間在10分鐘以內者,扣發1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含)不超過20分鐘者,扣發2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0分鐘(含)不超過30分鐘(含)者,扣發30元/次;遲到/早退時間超過30分鐘(含)者,視為曠工。

  第八條員工曠工:

  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曠工,曠工1天扣發3天工資;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第九條員工外出:

  (一)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時,應事先至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并注明批準人意見。未經批準外出且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若外出時間超過30分鐘,則予以扣發30元/次;未經批準外出但已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且情況屬實者,則予以扣發20元/次;經批準外出但未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者,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二)員工需如實填寫《員工外勤登記表》,外出返回時必須在《員工外勤登記表》上注明實際返回時間,否則予以扣發10元/次。

  (三)《員工外勤登記表》是記錄員工外出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和報銷外出交通費等費用的依據。

  (四)員工外出,如在預計的時間內不能返回時,應事先電話向直接上級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未說明而超過預計返回時間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報銷標準參照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條出差:

  (一)員工需要出差時,應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請單》,填寫后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后報至行政部備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請單》是反映員工出差時間及行程的考勤依據之一和預支或報銷出差費用的證明之一。

  (三)員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預計的時間實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務、臨時接到新的出差任務或航班、火車、客車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遲需延長出差時間的,應及時電話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考勤負責人說明,待出差任務完成返回公司時,應在3天之內補辦出差前的相關手續。

  (四)員工出差報銷、補貼標準參考財務報銷制度。

  第十一條加班補休:

  (一)員工應在上班時間內完成本崗位的工作任務,因個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務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為加班。

  (二)部門負責人或管理處領導安排下屬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員工自行申請加班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的,可計為加班;單次加班不低于2小時或當月累計加班不低于4小時方計為加班,可在規定時間內予以補休。

  (三)管理處員工下店(直營店)開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確認函》到行政部。員工下店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其實際超出情況,酌情安排最多不超過3天的補休。

  (四)員工在工作時間之外外出參加學習以及在本公司參加培訓,一律不計為加班。

  (五)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的培訓老師,其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掛鉤的原則上不計加班,特殊情況(如:連續幾天在工作時間之外上課且上課時間較長的)下,部門負責人可安排其適當補休;月工資與實際工作業績不掛鉤的可根據實際開課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補休時間,每月補休最多不超過3天,若3天補休無法彌補其加班時間的,可適當獎勵。

  (六)調休按照已加班的時間予以安排,不能先調休后加班;員工加班時間須在3個月內補休完畢,超出3個月的,不再安排補休;每次補休不得少于2小時,且以1小時為最小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

  (七)補休前必須填寫《加班補休單》,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員工補休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具體補休時間以上級安排為準。

  第十二條請假、銷假與續假:

  (一)員工請假必須提前12小時以上辦理好請假手續。

  (二)請假時間以1小時為最小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三)請假時,員工必須先到行政部索取《請假單》,如實填寫后經相關審批人員批準后將《請假單》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員工如遇緊急事情或突然患病,來不及辦理正常請假手續時,可以電話或他人轉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級、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部請假,獲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在24小時之內補辦請假手續。

  (五)員工假期未滿上班,填寫銷假單向行政部銷假:假滿仍無法按時上班,應提前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公司辦理續假手續,應以電話向有審批權的主管領導續假,經同意后由所在部門代辦續假手續。

  第十三條休假:

  員工在公司或國家規定休息的有薪節假日無特殊情況(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應正常休假。

  第十四條考勤統計: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統計上月考勤,其他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統計的依據為:考勤卡、請假單、員工外出登記表、出差申請單、加班補休申請單等。

  第十五條相關表單

  (一)員工外勤登記表

  (二)請假單

  (三)出差申請單

  (四)加班補休單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02-24

【薦】員工考勤管理制度03-16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03-18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推薦】03-18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薦】03-20

【精】員工考勤管理制度03-14

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04-24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熱門】03-14

【熱門】員工考勤管理制度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