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資源稟賦差異的中小企業信貸融資問題研究
作者:宋羽干勝道
湖北行政學院學報 2015年05期
一、引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于2014年3月28日發布了《全國小微企業發展報告》,該報告顯示,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小微企業1169.87萬戶。如果將4436.29萬戶個體工商戶視作微型企業納入統計,則小微企業在工商登記注冊的市場主體中所占比重達到94.15%,中小企業的快速發展在促進經濟發展、緩解就業壓力、推動技術創新等方面都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在我國以銀行占主導地位的金融體制下,由于財務信息透明度不高、缺乏完善的財務報表和抵押品來解決銀企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中小企業很難獲得銀行信貸資金,資金不足成為阻礙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金融理論的發展,有關中小企業貸款問題的研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建立在良好銀企關系基礎上的關系型貸款被公認為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有效手段。
本文運用經濟學的理論,建立數學模型,通過分析銀行對中小企業信貸投放的影響因素,比較大銀行和小銀行的資源稟賦差異,結果證明小銀行所提供的關系型貸款應成為中小企業的主要資金來源。
二、文獻回顧
對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研究始于20世紀30年代,以Lord Macmillan(1931)為代表的金融和工業委員會向英國國會提交了一份關于中小企業問題的調查報告,報告中首次提出“金融缺口”的概念,即“麥克米倫缺口”,并指出當資本與外源性融資的需求超過市場能夠向中小企業貸款的數量時,將會產生融資缺口。“麥克米倫缺口”概念提出之后,國外學術界開始著手研究小微企業信貸融資問題。此后,國內外學者相繼研究中小企業信貸融資問題,并運用信息不對稱理論和信貸配給理論進行闡釋。Stiglitz(1981)以信貸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理論為基礎構建模型,結果證明因信貸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引致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使信貸者面臨信貸風險,信貸者為規避風險,通常會在較低的利率水平上拒絕一部分信貸需求,導致信貸配給現象。并且認為,因為非對稱信息和中小企業抵押擔保品的缺乏和財務信息不透明等,銀行很難對企業和投資項目的風險做出可靠的判斷和評估,進而采取利率的手段降低風險,反過來,提高利率又引發逆向選擇效應,降低了借款企業的質量并減少了銀行預期收益。據此,面對資金需求缺口,銀行傾向于信貸配給。
此外,Peek(1998)通過實證分析方法證明了大銀行在并購之后會減少對小企業的貸款,反過來,小銀行之間的合并又擴大了小企業的信貸規模。Strahan和Weston(1998)運用數理方法驗證了銀行并購后的規模與中小企業信貸規模存在倒U型的關系,即銀行并購后的初期會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額,而后逐漸減少信貸投放額。究其原因:銀行并購后的初期往往會形成多樣化的經營模式以增強合并后的風險抵抗能力,從而能夠擴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規模,隨著時間推移和銀行實力的增強,銀行開始具備向大企業提供貸款的能力,且內部管理變得復雜,從而逐漸縮減對中小企業的貸款規模。而Gentler和Gilchrist則從宏觀環境分析影響中小企業融資的因素,通過單獨對制造業的小微企業的調查發現,經濟周期會對小企業信貸融資產生一定的影響。Berger和Udell(2011)研究了中小企業信貸融資問題的困境,從關系型融資的角度出發,分析了中小企業信貸融資問題。并指出,由于中小企業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等原因,銀行難以獲取準確的企業信息、而關系型貸款能夠緩解信息不對稱的矛盾,是解決中小企業信貸融資難題的可行路徑。在發展關系型貸款上,中小銀行等金融機構比大銀行更具優勢,應通過發展中小金融機構來解決中小企業的信貸融資難題。
針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融資問題,在國外理論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國內學者也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張捷(2002)分析了銀行組織結構與中小企業貸款決策的關系,通過構建理論模型,結果證明小銀行在關系型貸款方面具有優勢。王霄、張捷(2003)在Stiglitz等人的研究基礎上,將銀行規模引入信貸配給模型,探究銀行的信貸審核成本與抵押擔保制度對信貸的影響,結果表明資產規模小且抵押擔保品價值低的中小企業難以獲得信貸支持。李琳、粟勤(2011)通過對中國中小企業貸款調查問卷數據的分析,研究中小企業貸款可獲得性與關系型銀行的相關性。研究結論表明:企業與銀行的業務往來越密切,辦理的業務種類越多,貸款的可獲得性越大;當中小企業的管理者或者業主與銀行的業務活動較多甚至成為銀行的VIP客戶時,貸款的可獲得性顯著增加;而從總體上看,小銀行貸款的可獲得性要高于大銀行,但關系型銀行變量對中小企業貸款的可獲得性有顯著的正向影響。以上結論證明了關系型銀行在克服信息不對稱以及提高貸款獲得性方面具有較高的價值。陳蕾(2011)認為金融機構信息不對稱、交易成本較高和抵押難是影響中小企業信貸融資的主要制約因素。張捷、梁迪(2004)運用多元線性回歸模型對我國部分地區的500份中小企業調查問卷進行實證分析,分析結果表明,銀行貸款是我國中小企業獲得外部資金的主要渠道;而另一方面,所受的融資約束較多,對財務指標的硬性要求、審批時滯是主要的原因,而良好的銀企關系的建立有助于緩解中小企業信貸融資困難。張曉玫、潘玲(2013)以2004-2010年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的數據作為研究樣本,采用非平衡面板數據分析方法建立計量經濟模型,考察我國銀行業市場結構對銀企關系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在我國二元金融結構下,關系型貸款是銀行業集中程度較高地區的銀行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重要技術。
本文的研究既與上述文獻緊密關聯,又在研究內容和角度方面有全新的拓展和深化。通過對比大銀行與小銀行稟賦結構和信貸優劣,建立最優信貸配置模型,說明小銀行在解決以中小企業為代表的關系型信貸中更具優勢。在此基礎上,針對如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三、我國中小企業信貸融資現狀及困境
1.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結構現狀
由于我國目前缺乏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統計數據,對于中小企業融資狀況的研究基本上都是以零散統計資料和地方性的調查抽樣數據為基礎,本文以2012年人大對全國中小企業融資資金調查為基礎進行中小企業融資結構分析。該調查對象主要針對于年營業額在300萬元到3億元之間的中小企業,覆蓋全國10多個省會城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調查結果詳見表1。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內源融資過度,外源融資不足。從表1可以看出,我國中小企業從整體上來看對內源融資具有較高的依賴性:從表中數據分析可知,企業資產總值平均增長了3.11倍,而所有者權益和利潤積累再投資額度分別增長了3.58倍和5.36倍,其內源融資增長速度與企業的發展速度基本達到了同步。然而隨著企業的發展,其外部融資需求會逐步增強,從企業外源融資發生比上可以看出,股份商業銀行貸款發生比(3.91)和民間金融機構借款發生比(2.43)表現尤為突出。
第二,債務性融資較多,權益性融資不足。企業進行外源融資的途徑主要有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兩種基本形式,應該相輔相成,共同促進企業發展。但中小企業在融資思路上,通常更多的考慮債務性融資,其很大程度是因為中小企業大多是家族式或合伙人式,對企業實際控制權要求較高,對于權益性融資相對比較忌諱和陌生。
第三,直接融資比例小,間接融資比例大。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相對滯后,且進入門檻較高,現階段基本都是為大型國有企業而服務。雖然針對高風險、高回報、科技型中小企業推出了創業板,但該類企業在中小企業總量中所占比重較小。其次,雖然票據融資正應對了中小企業對資金需求金額較小、期限較短、時間周期性強等特點,適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但我國現階段票據市場仍然主要服務于銀行間市場,短期之內仍不可能成為中小企業特別是私營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
第四,銀行信貸是外源融資的主要途徑。據表1數據分析可以看出,信貸融資是中小企業外源融資的主要構成部分,這也是由我國以銀行業為主導的金融體制所決定的。具體分析可發現,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對信用社貸款和民間金融的依賴程度較大,而相對規模較大的中小企業在獲得大型商業銀行信貸支持上則更具優勢。
2.我國中小企業信貸融資困境的現實原因
第一,以國有銀行為主的壟斷性市場組織結構。我國銀行業體系行政化色彩較重,由于歷史體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市場化改革并不完全徹底,銀行自主經營的機制并未完全建立,極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的干預,并承擔著一定的政策性任務,信貸資金也主要圍繞著國有企業而展開,集中投向大項目、大企業,對于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明顯不足,缺乏拓展中小企業信貸市場的積極性。
第二,信用擔保體制不健全。雖然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已初步建立,但仍然存在多方面不足。如信用擔保法律法規建設滯后,擔保機構規模普遍較小,風險分散,控制能力較弱。
第三,中小銀行、社區銀行配比不足。中小銀行相比于國有大銀行而言,在服務中小企業方面具有信息及交易成本等先天稟賦優勢。然而,我國區域性中小銀行配比嚴重不足,加之現有中小銀行業務目標不明確,風險管理落后,并沒有真正發揮服務中小企業的功能。
四、大銀行與小銀行的信貸優勢比較分析
(一)銀行信貸技術分類
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造成中小企業信貸融資困難的根本原因,銀行為了防止這種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往往會對中小企業實行“信貸配給”,導致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針對信貸交易中的信息問題,銀行開發了基于不同類信息的多種信貸技術,Berger、Udel(2002)將這些技術大致劃分為以下四個種類:
1.財務報表型貸款
這類貸款的投放對象主要是信息透明度較高、信譽較好的大型企業,其貸款的發放主要依據企業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報表所反映的信息,大多中小企業不能滿足該類貸款所需的信息條件。
2.抵押擔保型貸款
這類貸款的投放對象主要是能提供有效抵押品或被第三方擔保的中小企業,其貸款發放依據抵押品或擔保品的數量和質量,而不是企業的財務信息。但該類貸款交易成本相對較高,手續繁瑣。無法滿足抵押擔保條件的中小企業也被拒之門外。
3.信用評級型貸款
這類貸款是應用數據統計模型和現代信息技術方法對客戶的.信用記錄進行分析評級,根據信用級別而發放相應信用貸款。從理論上來看,該類貸款可有效規避銀行信貸過程中的信息問題,而現實中我國信用評級系統建立較晚,數據積累年限較少,一般該信息未被視為決策性因素考量。
4.關系型貸款
這類貸款通常被稱為信貸“軟信息”,具有“人格化”的特征。相對前三類而言其信息量化程度較低,是通過銀企之間長期積累企業及業主信息而做出的決策。它不僅包含企業財務經營狀況,很大程度上還包括了企業信譽、利益相關者信息和企業預期發展情況。由于該類貸款不拘禮于企業是否具有“標準化”的財務信息和抵押擔保情況,因而更適合于中小企業。
(二)大銀行與小銀行信貸優劣比較
由于大銀行與小銀行在資產規模、風險管理、成本控制、信息搜集等各方面的稟賦差異,筆者針對上述四類貸款技術,分別對大銀行與小銀行進行信貸優勢比較。
1.稟賦差異比較
第一,資產規模。毋庸置疑,大銀行相比于小銀行而言具有絕對優勢,大銀行可以將信貸在多樣化的客戶資源中分散,進而多樣化信貸資產配置;而小銀行受制于資產規模,很難像大銀行一樣分散貸款,風險分散能力也相對較弱。
第二,風險管理。大銀行具有豐富的人力資本,具有專業的風險控制技術人員和完備的風險管理系統,風險管理成本也相對較低;與此相反,小銀行由于規模較小,難以吸引高級管理人才,對于風險管理能力相對較弱,應對風險能力顯然不如大銀行。
第三,成本控制。這方面的比較不能一概而論,大銀行和小銀行均具有各自的優勢:大銀行可以利用規模優勢獲取低成本資金來控制貸款成本,特別是處理客觀、易于傳遞和統計處理的“硬信息”時利用規模優勢來降低成本;然而小銀行相對組織結構簡單,審批程序便捷,鏈條短,也可以節約大量交易成本。
第四,信息搜集、處理。整體而言,大銀行由于擁有眾多的分支機構、先進的信息系統、專業的信息處理人員,相對于小銀行區域性分布的特征而言,具有優勢;但小銀行在面對區域化中小企業時,通過與企業的長期接觸,也能獲得同大銀行相同的信息。
綜上所述,將大銀行與小銀行的稟賦差異歸納如下。值得注意的是,在成本控制和信息搜集方面,需要針對不同的貸款投放對象而具體分析。詳見表2。
2.信貸優劣比較
結合銀行信貸技術分類,筆者對大銀行和小銀行的信貸優勢進行了比較分析。
(1)財務報表型。該類獲貸企業一般都是信譽良好的大型企業,往往貸款需求量大,基本都被資產規模較大的大銀行所匹配,故而大銀行具有絕對優勢。
(2)抵押擔保型。該類獲貸企業能夠提供有效的抵押或擔保,是大、小銀行共同的利益點,優勢比較的關鍵便集中于資金成本(利率)的定價上。大銀行可以利用自身規模經濟的特點,獲取低成本資金,批量化、程序化的投放信貸而要求較低的利率,小銀行若想爭得市場就必然要提供至少不高于大銀行的利率,然而便進一步提升了小銀行的經營風險。綜合而言,筆者認為大銀行具有相對優勢。
(3)信用評級型。該類貸款所要求的信息技術水平較高,顯然大銀行具有絕對優勢。
(4)關系型。該類貸款最適合于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故而也是本文討論的焦點,也正是這類貸款需要具體分析大、小銀行成本控制和信息搜集的優劣。筆者認為,在該類貸款上小銀行具有相對優勢。基于以下兩方面的原因:一是與其他三類貸款所要求的客觀、易編碼和傳遞分析的“硬”信息不同,該類貸款需要的是關于特定對象的專有“軟信息”,而且這些軟信息具有模糊性和人格化的特征,一般很難用書面報告的形式進行歸納分析。而大銀行一般具有復雜的組織結構,傳遞成本較高,代理鏈條較長,故而大銀行處于相對劣勢。二是小銀行由于其區域性特征,可以通過與信息不透明的中小企業的長期密切接觸而獲得非公開的“軟信息”,相對于大銀行而言其組織結構比較簡單,信息傳遞成本也較小。故而小銀行具有相對優勢。
綜上所述,將大銀行與小銀行的信貸優勢比較結果歸納如表3所示。
3.比較結果分析
(1)從稟賦差異來看,大銀行相比于小銀行在資產規模、風險管理、信息搜集、處理方面都具有優勢,只是在成本控制上,大銀行和小銀行具有各自的特點,需要視情況具體分析。換言之,小銀行也必須在該點上做足文章才可能跟大銀行競爭。
(2)從信貸優劣比較來看,無論是財報型、擔保型還是評級型的貸款,大銀行都占據優勢,只是在關系型貸款上,正是因為小銀行和大銀行不同成本控制方面的特點,形成了小銀行的相對優勢。
(3)根據資源稟賦理論,整體來看,大銀行在信貸經營業務上占據絕對優勢,但不可能同時對多類貸款擁有比較優勢。換言之,小銀行應當將自己占有優勢的關系型貸款作為主要競爭力,充分挖掘自身稟賦結構,發揮在關系型信貸上的比較優勢,服務于最適合關系型貸款的中小企業。
五、最優信貸配置模型構建
通過以上的信貸優劣比較分析證明,小銀行在關系型信貸方面具有比較優勢,更適合對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服務。在此基礎上,通過進一步分析,可構建信貸配置理論模型。
(一)模型要素
1.信息成本
信息成本指的是銀行為了獲取企業足夠有效的信息而必須付出的成本,它是交易成本的一部分。企業信息對于銀行信貸發放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為了獲取企業有效的信息,銀行一般會安排專人去企業進行調研、考察,審查企業資產狀況和財務報表,這便構成了信息成本。
2.代理成本
根據企業組織理論,企業將決策權與有價值的信息有效匹配會產生效益。通常兩者匹配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將決策權合理科學下放給信息擁有者;二是將有價值的信息有效傳遞給具有決策權的對象。當決策涉及的信息難以傳遞和非量化時,前者最優;當決策涉及的信息容易傳遞和轉換時,后者最優。然而采用第一種方式會形成決策權的分離,這種分離必然會導致代理人與委托人的目標偏差從而產生委托—代理問題。為了解決委托—代理矛盾,需要實施控制、激勵等行為,由于實施這些行為所產生的額外成本,就是代理成本。
(二)最優信貸配置模型
由于大銀行和小銀行具有不同的組織結構,層級越多,結構越復雜,其面臨的代理成本自然也有所不同。從這個角度出發,最優決策實質上就是在決策所需耗費的信息搜集成本與分散決策代理成本之間進行權衡,從而使得信貸交易成本(信息成本與代理成本之和)最小。
圖1 信貸決策權最優配置
如圖1所示,縱軸表示銀行信貸交易成本的總和,包括由決策權分散而產生的代理成本和決策所需耗費的信息成本兩部分。
1.信息成本分析
如上圖所示隨著決策權分散程度的提高,信息成本越低的向下彎曲的信息成本曲線。面對中小企業這類關系型貸款時,越靠近營業終端的信貸人員與中小企業接觸越為頻繁、深入,獲取信息的能力越強,進行貸款決策時信息成本的耗費自然也就越低。然而當信息成本曲線下降到A點之后,信息成本曲線又會逐漸上升,這是因為層級太低的信貸人員缺乏必要的整體信息和相關技術知識。所以A點被稱為最優的信息決策點,表示在該點所面臨的貸款決策權力分散度下,所耗費的信息成本是最低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模型中,我們的分析是基于這樣的一個假設,即大銀行可以依靠自身眾多的分支機構從而獲得和小銀行一樣的“軟信息”,因此它們有著相同的信息成本曲線。
2.代理成本分析
隨著貸款決策權越分散,所面臨的信息傳遞鏈條越長,其代理成本也就越大。如前文所述,大銀行與小銀行的組織結構不同導致了不同的代理成本。如圖1所示,小銀行的代理成本曲線S比大銀行的代理成本曲線L更為平緩,斜率小,這是由于相對于小銀行而言,大銀行的代理層次更多更復雜。
3.最優決策權配置
銀行信貸面臨的交易成本是信息成本和代理成本的總和,故其最優決策權配置應該處在總成本最小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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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經濟學原理可知,總成本最小位置在信息成本曲線和代理成本曲線的交點上。該點處兩條曲線斜率的絕對值相等,遞增的代理成本正好被遞減的信息成本所抵消。如圖1所示,大銀行和小銀行面臨的最小成本對應的最優點分別為L和S。進一步分析可知,L點比S點更靠近于原點,說明大銀行更傾向于決策集權化,而小銀行更傾向于分權化管理,而S點與最優信息點更為接近。
從以上分析可知,基層信貸人員對企業信息的有效獲取與一定的決策權相匹配對于關系型貸款至關重要,即最優決策點更靠近于信息決策點,即小銀行對中小企業關系型貸款更具比較優勢。在大銀行的最優決策點傾向于集權化說明它們更傾向于獲取和處理具有可量化和傳遞的標準化“軟信息”而做出決策,在貸款對象選擇上也更傾向于市場交易型貸款而放棄更多軟信息的關系型貸款。根據大銀行與小銀行各自的稟賦差異特征,便會形成大銀行與小銀行在信貸市場上的專業分工。
六、結論及建議
綜上可知,通過對各類規模銀行的資源稟賦差異分析,大銀行在市場交易型貸款(財務報表型、抵押擔保型、信用評級型)方面具有絕對優勢,小銀行對中小企業的關系型貸款更具比較優勢。因而,小銀行提供的關系型貸款是解決中小企業信貸融資困境的主要措施,小銀行應成為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基于此,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可從如下幾方面著手。
(一)大力發展以民營中小銀行為主體的中小金融機構
由于大銀行組織結構的制約,從長遠發展來看,僅僅依靠大銀行的分支機構來替代小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功能是不可取的。盡管近幾年央行要求國有商業銀行要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并放開銀行風險定價權限,提高中小企業貸款利率上浮范圍,但效果依然不好,其原因是其違背了信貸市場依據比較優勢內生形成的專業分工。政府應該大力發展以民營中小銀行為主體的中小金融機構,使得中小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業務上的優勢能夠充分發揮。一方面,可以應對中小企業信貸融資的困境,使金融更好的高效服務于實體經濟,同時也能促進金融資源的更高效配置;另一方面,發展民營中小銀行能夠有效引導民間資本參與服務實體經濟,降低資金風險,減少社會融資成本,同時也是對金融市場的有效補充。
(二)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推動金融產品創新
政府應出臺相應的措施,積極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避免小企業因資金鏈斷裂出現破產、倒閉的現象,使金融能夠較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的發展。同時,各商業銀行要加強金融產品的創新,依據中小企業的特點,設計具有特色的小企業信貸產品。另外,在進行貸款審核時也要創新思路,事實上,很多具有較好的成長性的企業,在成立之初,往往難以從其財務報表上看出其優越性,對于這一類企業,應更關注其發展潛力、預期的收益水平等。
(三)建立健全信用擔保、評級制度
建立健全的信用擔保體系和信用評級制度,有效降低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信息壁壘,降低銀企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增加信用評級在貸款審批、發放中的影響力。成熟、完善、可信的評級體系將一定程度上把關系型貸款向信用評級類貸款轉化,使中小企業更多地向銀行傳遞可權衡、量化的“硬信息”,緩解關系型貸款的中小企業融資困境。
作者介紹:宋羽,四川大學商學院博士生,湖北民族學院講師,湖北 恩施 445000;干勝道,四川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四川 成都 6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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