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期貨法律法規:期貨交易管理條例5
第五章 期貨業協會
第四十七條 期貨業協會是期貨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期貨公司以及其他專門從事期貨經營的機構應當加入期貨業協會,并繳納會員費。
第四十八條 期貨業協會的權力機構為全體會員組成的會員大會。
期貨業協會的章程由會員大會制定,并報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期貨業協會設理事會。理事會成員按照章程的規定選舉產生。
第四十九條 期貨業協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教育和組織會員遵守期貨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制定會員應當遵守的行業自律性規則,監督、檢查會員行為,對違反協會章程和自律性規則的,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三)負責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認定、管理以及撤銷工作;
(四)受理客戶與期貨業務有關的投訴,對會員之間、會員與客戶之間發生的糾紛進行調解;
(五)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向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反映會員的建議和要求;
(六)組織期貨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開展會員間的業務交流;
(七)組織會員就期貨業的發展、運作以及有關內容進行研究;
(八)期貨業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期貨業協會的業務活動應當接受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期貨法律法規:期貨交易管理條例5】相關文章:
期貨交易心得04-25
期貨交易所合約04-30
轉:股指期貨交易心得04-25
美國期貨交易所合約04-30
期貨交易模擬實驗心得06-14
我國期貨交易所合約規格04-30
上海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細則03-08
我國開設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探討04-26
上海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細則03-09
一篇值得推薦的期貨交易心得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