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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解讀
日前,財政部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下稱《管理制度》),要求全國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按年度編報內部控制報告。 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整理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解讀,快來看看吧。
此舉旨在通過年度總結的方式,發現單位在執行內控規范過程中的問題,引導單位重視并加強單位內控建設,更好地發揮內部控制在提升單位內部治理水平、規范內部權力運行、促進依法行政、推進廉政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實操性強便于推廣
《管理制度》內含頗多“亮點”,這對于當前行政事業單位內控工作的全面推進具有更為積極的指導作用和現實意義。
“《管理制度》是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內部控制報告具有較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報告要求簡單明了,便于在全國不同層次不同業務水平的單位進行推廣。”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審計室主任王朝旭告訴記者。
當然,內部控制報告不僅是為滿足上級主管部門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的需要,同時也是各行政事業單位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內在要求。內部控制評價與報告的過程實際上是各單位內部控制系統自我完善的過程。
在北京工商大學會計系教授楊有紅看來,再完善的內部控制系統,也會因為目標提升、內外部環境變化等因素導致風險類型、層級發生變化。各行政事業單位需要通過年度內部控制報告,發現自身內部控制系統的缺陷以及目標、環境變化引發的風險,從而通過信息溝通、控制措施、監督等角度完善內部控制系統。
《管理制度》的實施,無疑將強有力地推動行政事業單位有效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充分發揮內部控制的作用,防范各種經營風險和廉政風險。
“《管理制度》的實施,將會在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信息公開,提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質量,發揮信息公開對內部控制建設的促進和監督作用,進行針對性整改提高等方面大有裨益。”安徽省立醫院總會計師操禮慶說。
對此,王朝旭還認為,按照《管理制度》要求開展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將有利于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全面及時開展內部控制制度建設、規范建立權力運行制約機制、促進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水平、推進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規范化、科學化、信息化建設等。
多舉措服務深度應用
《管理制度》的積極影響體還現在進一步提高單位對內部控制的重視程度、提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水平、提升財務部門在單位內部治理體系中的作用、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等多個方面。
但需要注意的是,行政事業單位在具體執行《管理制度》的過程中,仍將面臨諸多挑戰。
“單位內控建設不健全;內控人才欠缺、能力不足;內控信息化水平低;內控規范性評價工作開展不夠;崗位設置不合理,不相容崗位之間沒有相互牽制與監督等是《管理制度》執行過程中的限制性因素。”操禮慶說。
客觀而言,這些問題的存在,很大程度上是長期以來行政事業單位“重業務、輕管理”觀念的一種體現,也是行政事業單位外部監督檢查不到位、監督工作跟不上或不嚴肅的一種體現,還與主管部門和上級部門未提出明確嚴格的要求有關。
“因此,我認為,可以通過將內部控制方面的人才做為管理會計人才培養的重點方面;將單位的權力運行機制及經濟活動的運行流程的內部控制活動都嵌入在單位的信息化系統內,提高內部控制活動的科學性、及時性、規范性等手段深化《管理制度》的應用。”操禮慶建議道。
楊有紅認為,內部控制報告必須“綜合反映本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對此,他建議財政部發布“統一報告格式”,同時陸續發布相應的配套實施細則,用以規范各單位內控制度建設以及流程設計,并組織有關人員充分學習和理解。另外,為了保證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真實性和客觀性,他還建議財政部盡快建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注冊會計師審計制度。
同時,各行政事業單位應對照內部控制制度規范逐項梳理單位業務流程,將內部控制的理念和要求貫穿到具體業務工作中;仔細分析單位存在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按照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則合理選擇控制方式手段,提高控制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設置不同的崗位職責,明確不同的管理操作權限建立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
“各級審計機關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機構也要對內部控制制度建立的規范性和實施的有效性以及風險的可控性進行審計監督,促進各單位內部控制措施切實發揮作用,在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單位治理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王朝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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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財政部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財政部關于開展2016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的通知》,明確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3月起施行,并啟動2016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
根據管理制度,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內部控制報告應當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與實施、覆蓋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各類經濟業務活動,能夠綜合反映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建設情況;應當重點關注行政事業單位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圍繞重點開展內部控制建設,著力防范可能產生的重大風險;應當立足于行政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堅持實事求是,真實、完整地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
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分級負責、逐級匯總、單向報送”的方式,由財政部統一部署,各地區、各垂直管理部門分級組織實施并以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級匯總,非垂直管理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報送,各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行政管理關系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單向報送。
財政部負責組織實施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
根據通知,各省級財政部門應當于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對下級財政部門上報的地區2016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及同級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審核和匯總工作;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于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本部門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審核和匯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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