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般呵護,不如自護
隨著獨生子女人數的增加,孩子成為家庭的“焦點”變成家中的“小皇帝”,成人的過分溺愛,使得幼兒的自護能力趨于下降。雖然教師和家長竭盡全力,小心翼翼地呵護著他們,但意外事故仍然不斷發生,這不能不引起大家的重視。我們意識到:“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千般呵護,不如自護”。 孩子生活在家庭、幼兒園和社會的環境之中,意外事故的發生常常不可避免,但是通過培養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變消極躲避為積極預防,就能夠使各種意外傷害發生的可能降到最低限度。
我們的具體做法是:
1、創造良好環境,增強幼兒體能。
工作中我們經常發現活潑好動、身體健壯的幼兒意外受傷率卻很低。究其原因不難看出,由于體弱幼兒不愛活動,造成動作不協調、平衡能力差,遇到情況反應慢,所以容易受到意外傷害;而那些活潑健壯的幼兒,由于好動、靈活、反應快,遇到情況能采取緊急措施,因此受意外傷害較少。由此可見,增強幼兒體能是提高幼兒自護能力的重要途徑。為此,我們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消滅不安全因素。在園區環境改造中,我們因地制宜,精心設計,創設了便于幼兒鍛煉的各種環境設施。我們對大型玩具進行全面檢修,認真檢查每一顆螺絲,做到防患于未燃,將意外傷害消滅在萌芽之中。
第二,創設良好鍛煉環境。我們利用園內一切可以利用的場地和器械,創造條件讓幼兒在課余時間進行鍛煉。這些器械既豐富了幼兒的活動內容,又鍛煉了幼兒的體能。
第三,開展多種活動,增強幼兒體能。我們除對幼兒進行體育訓練外,還注意開展各種幼兒感興趣的活動,以增強幼兒的體能。如:春天帶領幼兒去郊游,通過遠足活動對幼兒進行力量和耐力的練習;冬季運動會組織幼兒進行達標項目比賽,自覺加強了項目的練習,達標率也有所提高。
幼兒在空氣新鮮、日光充足的戶外進行鍛煉活動,可以提高機體能力,使動作更協調更靈活,思維變得更活躍,這些都為培養幼兒自我保護的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養成良好行為,形成自護習慣。
我國著名的學前教育專家陳鶴琴先生講過:“習慣養得好,終身受其益。”
生理學家認為:“習慣是自動了的條件反射。”幼兒期容易形成條件反射,我們應該抓住這一教育契機,探索有效的方法,使幼兒從小養成良好的自護習慣。
第一,良好行為的養成,能使幼兒躲避傷害。例如,幼兒有了飲食前吹一吹、摸一摸的行為習慣,可以避免燙嘴、燙手,防止誤吃東西;幼兒養成靠邊走、跑、右行的習慣,碰撞同伴或受車輛撞碰的機會舊會大大減少;輕開門窗、輕拿、輕放桌椅的行為,能使幼兒避開門窗桌椅邊棱,可免遭磕碰的皮肉之苦。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的家庭和幼兒園應相互配合,對幼兒進行教育,并長期堅持、反復強調。我們將日常行為規范編成瑯瑯上口的兒歌,便于幼兒理解、記憶。使幼兒建立起良好的生活習慣,從而起到了自我保護的作用。
第二,遵守游戲規則,形成自護習慣。幼兒的自我中心特點極為突出,玩得高興時,常常忘記了要遵守規則和秩序,往往一擁而上,你推我擠,極易造成身體傷害。因而,在游戲活動中,注意培養幼兒良好的秩序,遵守游戲規則,也是使幼兒獲得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的重要途徑。為了使幼兒懂得游戲規則,我們采取了多種方法,如講故事、游戲模擬等,讓幼兒判斷是非,知道遵守規則、互相謙讓的重要性;又如,設置問題的方法。小班幼兒特別喜歡手拉手走路,有時甚至三個人一起拉手走,這是比較危險的一旦有人摔倒,其他人也易摔倒,并由于小手相拉,摔倒了的人失去了本能的手扶地等自護動作,而容易導致頭部受傷。根據這種情況,我們要求幼兒不手拉手走,并請幼兒回答為什么老師這樣要求他們,以此提高幼兒思考的能力,從而使幼兒學會積極的防御。
3、學習自護常識,培養自護能力。
意外的自護常識是人們在歷經災難后,對災難原由的規律性認識及所采取的必要防護措施。這對以形象思維為主、抽象思維剛剛萌芽的幼兒來說,是難以掌握的,因此,在災害中,幼兒往往受害最大。那些惡性的犯罪活動,如綁架、拐騙等黑手往往最先伸向幼兒。所以,向幼兒普及意外自護常識是形勢所迫。意外傷害是偶然發生的它又往往是不可預料的。因此,幼兒只有掌握了意外自護的初步常識,才能更好地抵御災害,避免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