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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星級班級評比實施細則(匯總2篇)
小學星級班級評比實施細則1
為優化育人環境,培養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的能力,以形成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結合我校具體實際,按下列實施細則進行“星級班級”評比活動,
一、文明禮儀
。1)參加升、降國旗儀式,要立正,行隊禮,如有講話、走動現象1人次扣1分。
。2)學校重要如要求穿校服,應該統一著裝,否則一人扣1分。(待實施)
。3)談吐舉止文明,不說臟話,不給同學取叫綽號。講粗話或打架每人每次扣1分。
。4)按要求佩帶小黃帽,少先隊員應佩戴紅領巾。無佩戴紅領巾、小黃帽1人次扣1分。
(5)愛護公物,有踐踏草坪、亂刻桌椅等現象,每人每次扣1分。
(6)節約水電,做到人走燈熄,如教室內空無一人而亮燈,發現一次各扣1分。
。7)校扶助員應按時到崗,值日隊長作好當日值日登記,如有遲到者每人扣1分,未作值日登記扣1分。
。8)進出校門或在校園內見到老師或客人老師主動問好,表現突出者予以表揚。
二、遵守紀律
。1)課堂紀律:
a、早讀:學生能自覺讀書、學習,無人在教室內隨意走動或閑聊,否則扣1分。
b、由任課老師針對每節課情況打分。學生去輔導用房上課,全班自覺排隊,路上不要追跑,如遇眼保健操,提前進輔助用房,否則扣1分,課堂紀律滿分5分。
。2)課間活動紀律:
a、要開展安全、有意義的'課間活動,如有故意將他人推倒在地者,在樓梯欄上滑行者,在走廊上追逐嬉鬧、快速奔跑不聽勸阻者,各扣1分。
(3)中午就餐紀律
a、各班有秩序地在教室就餐,如有推擠、吵鬧現象扣1分。
b、就餐時要保持安靜,如有學生隨意說話、走動、敲打碗筷,扣1分。
c、就餐后自覺整理好桌面,餐具要輕拿輕放。
d、要愛惜糧食,剩飯、剩菜較多的班級酌情扣1分。
e、及時做好餐后衛生工作,抬餐具途中不打鬧、嬉戲,否則扣1分。
。4)午間靜校紀律
a、午休靜校期間應盡量保持安靜,有喧嘩、吵鬧,無故外出等情況酌情扣1分。
三、清潔衛生
。1)地面:無紙屑、無污跡,否則扣1分。
。2)課桌椅:整齊,講臺上教學用具擺放有序,無粉塵,否則各扣1分。
(3)門窗:玻璃潔凈透明,不亂粘貼,否則扣1分。
。4)衛生角:合理擺放紙簍、水桶、掃帚、抹布等用具,否則扣1分。
。5)瓷磚:如瓷磚表面長時間未清潔,扣1分
。6)眼保健操:教室安靜,人人都認真做,否則扣1分。
。7)個人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拋紙屑雜物,勤剪指甲,飯前洗手,違紀者每項扣1分。
注:
1、成立“星級班級達標監察崗”,每天對各班情況進行檢查,若發現不良行為,則扣除不良行為者班上相應積分。
2、學校每兩周評比一次,按一定分值授予“三星班級”稱號,連續3次授予“三星班級”稱號將授予“四星班級”稱號,連續3次授予“四星班級”稱號將授予最高榮譽――“五星班級”稱號。凡是授予“四星班級”以上稱號的班集體才能有資格參加年度先進班集體的申請。
小學星級班級評比實施細則2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進行教學,應當推行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漢字”。說普通話、寫規范字不僅是合格教師的必備條件,而且是師生樹立國家意識、法制意識,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基本要求,是提高學生素質、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保證。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語委《關于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創建活動的意見》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實施細則。
一、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組織與機構
1、成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各處室中層干部、年段長、為成員。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x,副主任x、x、x。
2、全校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在我校語言文字工作小組的領導下進行,辦公室組織實施開展各種活動,定期召開成員會議,總結、部署階段性工作。
二、教師普通話培訓與測試
1、普通話是教師的職業語言,用普通話進行教學是合格教師的必備條件之一。
2、凡在我校任職的'教師,不管是否取得教師資格證,均應參加普通話培訓與測試。
3、學校執行教師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制度,把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業務考核內容和錄用教師條件之一。
三、校內用字的規范化
1、學校是推廣文字規范化工作的基礎,面向師生、面向社會的用字必須使用國家通用的規范漢字。
2、凡校園網頁、印制的文件、宣傳材料,頒發的獎狀、獎品、證書,制作的標牌、紀念冊、年段試卷、課堂板書、各種教具、板報、宣傳欄,用字必須規范。
3、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請柬等面向廣大師生和社會公眾的用字,必須達到規范要求。
4、班主任家訪交流,使用普通話,書面交流要求用字規范。
四、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
1、加大對《教育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等語言文字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師生對于語言文字規范化在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認識。
2、精心組織好每年一度的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每年9月份第三周)活動。
3、在校內公共場所設置永久性宣傳牌,充分利用宣傳欄、校廣播站、紅領巾電視臺,校園網等宣傳媒介宣傳文字規范意識。
4、積極組織開展普通話大賽、演講比賽、詩朗誦、寫作比賽等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使廣大師生在“寓教于樂”的過程中不斷提高語言文字運用能力,在校園內營造人人講普通話,處處使用規范漢字的良好氛圍。
五、表彰制度
1、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能力納入教師業務考核、職務晉級、評優評先(評選優秀班主任、先進班級)的基本內容和條件。
2、對積極撰寫語言文字專題論文的老師給予獎勵。
3、“創建”小組辦公室正、副主任,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工作計入工作量。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細則》由校語言文字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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