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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列傳序原文翻譯
酷吏列傳序原文翻譯 篇1
【作品介紹】
《酷吏列傳序》記述前期以酷刑峻法為統治工具,以兇狠殘暴著稱的十幾個官吏的史實。特別對漢武帝時代的十個酷吏,即寧成、周陽由、趙禹、張湯、義縱、王溫舒、尹齊、楊仆、減宣、杜周等,作了集中而概括的描寫。
【原文】
酷吏列傳序
出處:《史記》
孔子曰①:“導之以政②,齊之以刑③,民免而無恥④。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⑤。”老氏稱⑥:“上德不德,是以有德⑦;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⑧。”“法令滋章⑨,盜賊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⑩!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11)。昔天下之網嘗密矣(11)然*偽萌起(13),其極也(14),上下相遁(15),至于不振(16)當是之時,吏治若救火揚沸(17),非武健嚴酷(18),惡能勝其任而愉快乎(19)!言道德者,溺其職矣(20)。故曰“聽訟,吾猶人也(21),必也使無訟乎。”“下士聞道大笑之(22)”。非虛言也。漢興,破觚而為圜(23),斫雕而為樸(24),網漏于吞舟之魚(25),而吏治(26),不至于*,黎民艾安(27)。由是觀之,在彼不在此(28)。
【注釋】
①以下所引的幾句話出自《論語·為政》篇。②導:引導。《論語》作“道”,通“導”。政:政令。③齊:整齊。此為約束之意。④免:免于死罪。⑤格:革。此言百姓革除壞毛病而走上正路。按程樹德《論語集釋》引黃式三語曰:“格、革,音義并同,當訓為革。”⑥老氏:指老子李耳。以下引文前四句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后二句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⑦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不德:不表現為形式上的德。按陳鼓應《老子注譯及評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現為形式上的德。”是以:因此。有德:實際上是有德的。⑧下德:道德低下的人。不失德:竟謂執守形式上的德。無德:沒有實際的德。⑨滋章:越發嚴酷。章,通“彰”,此為森嚴酷烈的意思。⑩信哉:可信啊。是言:這些話。(11)具:工具。制治:管理政治。清:政治清明。濁:政治污濁。(12)昔:從前。此指秦朝。網:法網。(13)*邪:*邪欺詐。萌起:不斷產生。(14)極:極點,指情況最嚴重之時。(15)遁:欺瞞。(16)振:振作。(17)救火揚沸:意謂無濟于事。按“救火”是負薪救火。“揚沸”。是揚湯(熱水)止沸(熱水)。(18)武健:強健有力。嚴酷:指嚴厲的法令。(19)惡:何。(20)溺其職:喪失其職。(21)聽訟:判案。按此三句出自《論語·顏淵》篇。吾:孔丘自稱。猶人:與別人相等。(22)下士:愚蠢淺陋的人。按此句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23)觚(gū,姑):古代有梭角的酒器。圜(yuán,元):通“圓”。按這句喻漢代的法制較秦代有重大變化。(24)斫(zhuó,濁):砍削。雕:指雕刻的花紋。樸(pǔ,仆):本。此指本來的狀態。此句說漢代法律重視本質,不重形式。(25)吞舟之魚:指大魚。此句言漢法寬疏。(26)吏治:官吏的治績。:純厚盛美。(27)艾(yì,義)安:太平無事。艾,通“乂”。(28)彼:指寬厚。此:指酷刑。
【譯文】
孔子說;“用政治法令來引導百姓,用刑罰來約束百姓,百姓可以免于犯罪,但卻沒有羞恥之心。如果用道德來引導百姓,用禮儀來約束百姓,那么百姓就會有羞恥之心,并改正錯誤,走上正道。”老子說:“具有高尚道德的人,不表現在形式上的德,因此才有德;道德低下的人,執守著形式上的德,因此沒有實際的德。”“法令越是嚴酷,盜賊反而更多。”太史公說:這些話可信啊!漢令是政治的工具,而不是管理政治清濁的根源。從前天下的法網是很密的,但是*邪詐偽的事情卻產生出來,這情況發展到最嚴重的時候,官吏和百姓竟然相互欺騙,達到國家一蹶不振的地步。在這個時候,官吏管理政事就象抱薪救火,揚湯止沸一樣,如果不用強健有力的人和嚴酷的法令,怎么能勝其任而愉快呢?如果讓倡言道德的人來干這些事,一定會失職的。所以孔子說:“審理訴訟,我同別人一樣;一定要有不同,那就讓人們不要再發生訴訟的事。”老子說:“愚蠢淺漏的人聽到道德之言,就會大笑起來。”這些話并不是虛妄之言。漢朝建立后,破壞了方形的,換成圓形的,對秦朝法律作了較大變動,如同砍掉外部的雕飾,露出質樸自然的本質一樣,法律由繁苛而至寬簡,就像可以漏掉吞舟之魚的魚網,然而官吏的治績純厚美盛,不至于做出*邪之事,百姓也都平安無事。由此可見,國家政治的美好,在于君王的寬厚,而不在法律的嚴酷。
【解析】
要以德治國
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意思是,光用政令來約束民眾,用刑法來規范民眾,民眾只想著能犯罪幸免而不為罪行本身感到羞恥。孔子還說,“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意思是用道德來教化百姓,用禮義來規范民眾,人民就由于知道羞恥而不去犯罪,并且會真正的心悅誠服。
太史公是不贊成用嚴刑峻法和酷吏來治國的,于是他在開篇就引用了孔子的話。太史公認為,法令刑法只不過是治理國家的一個工具,并不是把國家治理得好的根源!
說到底,“以法治國”只是治標不治本,而真正的最高境界是“以德治國”。而“以德治國”,其實在中國數幾年的歷史上,成功實施的時間也并不長久。可見教道之結人心之難!
太史公說,以前的那些酷吏是很辛苦的,整天忙得不可開交,用今天的話說他們就是一臺臺隨時待命的救火車。哪有案情就迅速趕去。刑獄的'事情,好象如不如此就辦不好一樣,那些酷吏一聽說誰說要以德治國,就好象在聽人家開玩笑那般。在這些作風扎實,雷厲風行的酷吏們眼中,不腳踏實地地辦案,說“以德治國”就是空想和空談了。
其實,就今天西方的司法來看,有人說是基于人性本惡的前提下設立的。法律的根本就是為了防止惡。但其實就算是西方發達國家,包括以法律制度最為完善自居的美國,用孔子和太史公的標準來衡量,它的“法網”實際上也已經有些“民免而無恥”之嫌了。
眾人皆知的美國影星辛普森殺人案,在人類的公理面前,如鐵的事實面前,被告的律師居然利用了游戲規則中有利于被告的一面,而最終令殺人者不死并且無罪開釋。也有人說,這就是法的精神,但事實上是此案例為更多的有同樣犯罪心理的人找到一個“免而無恥”的借口和理由。如此說來,這樣的法律還有公平和公正可言嗎?更多文言文學習文章敬請關注“詩詞網文言文閱讀”的古文觀止欄目。
【漢末酷吏】
酷吏是君主專制政治的產物,也是其犧牲品,皇帝用酷吏,是為了維護專制政治之威;殺酷吏,也是為了維護專制政治。酷吏的好處:首先,酷吏專門和豪強做對,用今天的詞就是熱衷“打黑”。第二,酷吏的政績大都相當突出,尤其是善于強化治安。第三,酷吏不僅“能干”,而且大多相當清廉。因為替主子出頭賣命,酷吏的官運一般都相當好,經常越級升遷,深得皇帝喜愛。說白了,就是一種政治投機罷了。不過,酷吏投機,這條路也不是那么好走的,雖然他們在官場常能平步青云,但最終的結局往往很悲慘。皇帝主子經常要把他們拋掉,來假裝好人。
漢武帝時代的十個酷吏,即寧成、周陽由、趙禹、張湯、義縱、王溫舒、尹齊、楊仆、減宣、杜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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