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醫院合理用藥管理細則
一、為加強藥事管理工作,促進臨床合理用藥,保障臨床用藥的安全性、經濟性、有效性,避免各減少藥物的不良反應及細菌耐藥性的產生,全面提高醫療質量,依據《藥品管理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江西省醫療機構臨床合理用藥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細則。
二、成立“臨床合理用藥監督小組”,負責全院的合理用藥監督管理工作。
(一)、“臨床合理用藥監督小組”組成人員名單:略
(二)、“臨床合理用藥監督小組”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提出本院合理用藥的目標和要求;組織對全院臨床藥物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對藥物使用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及時提出改進措施;定期組織醫務人員進行合理用藥知識宣教,切實推進全院臨床合理用藥。
(三)各職能科應履行全院合理用藥監督管理職責,醫務科、質控科應經常深入科室檢查臨床用藥情況,及時反饋臨床用藥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提交“臨床合理用藥監督小組”討論決策。藥劑科應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藥品和新特藥品的使用情況。
(四)各臨床科成員負責對本科醫生合理用藥的監督管理職責,及時糾正本科室醫生臨床用藥中存在的問題。
三 醫生在臨床診療過程中要按照藥品說明書所列的適應癥、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制定合理用藥方案,超出藥品使用說明書范圍或更改、停用藥物,必須在病歷上作出分析記錄,執行用藥方案時要密切觀察療效,注意不良反應,根據必要的指標和檢驗數據及時修訂和完善原定的用藥方案。門診用藥不得超出藥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的范圍。
四 醫生不得隨意擴大藥品說明書規定的適應癥等,因醫療創新確需擴展藥品使用規定的,應報醫院藥事委員會審批并簽署患者知情同意書;使用中藥(含中藥飲片、中成藥)時,要根據中醫辯證施治的原則,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選藥。
五 醫生在使用毒性藥品時要嚴格掌握適應癥、劑量和療程,避免濫用。使用肝、腎毒性藥品前應先進行肝、腎功能的檢查,使用中應定時監測肝、腎功能的變化情況,并根據其變化情況及時調整用藥。
六 醫生制定用藥方案時應根據藥物作用特點,結合患者病情和藥敏情況,強調用藥個體化。要充分考慮劑量、療程、給藥途徑,同時考慮藥物的成本與療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藥物堅決不用,可用低檔藥的就不用高檔藥,盡量減少藥物對機體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擾和影響,降低藥品費用,用最少的藥物達到預期的目的,對較易導致嚴重耐藥性或不良反應較大以及價格昂貴的藥物實行審批制度。
(一)嚴格控制藥品收入占業務總收入的比例,醫院每年根據藥品和診療價格的調整情況確定各臨床科室藥品與診療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藥品收入比例,改變醫院以藥養醫的局面。
(二)使用貴重藥品、醫療保障患者使用自費藥品必須征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并簽署知情同意書,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發用藥糾紛的,其經濟賠償由責任醫生承擔。
(三)除搶救病人和搶救藥品外,單劑型價格30元以上藥品、單種藥品日用量價80元以上的必須經科主任審批,并在病程記錄中有使用目的記錄,如無科主任審批,無使用目的記錄或依據不充分的按不合理用藥總價的20處罰責任醫師。
(四)落實科室用藥公示制度、單品種用藥總量監控公示制度、醫師用藥情況監控制度、醫師合理用藥評價通報制度,定期在本院局域網公布以上監控情況。
(五)對臨床用藥情況,醫院將常規監督檢查,并定期和不定期組織人員檢查,對無充分依據使用貴重、滋補藥品和濫用其它藥品的,由醫院“臨床合理用藥監督小組”進行評價,確屬不合理用藥的,按藥品總價的20處罰責任醫師。
七 嚴格掌握抗菌藥物聯合應用和預防應用的指征、療程。
(一)單一藥物可有效治療的感染,原則上不聯合用藥。下列情況時可聯合用藥:
1 病原菌尚未查明的嚴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嚴重感染。
2 單一藥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厭氧菌混合感染,二種或二種以上病原菌感染。
3 單一抗菌藥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內膜炎、敗血癥等嚴重感染。
4 需長程治療,但病原菌易對某些抗菌藥物產生耐藥性的感染,如結核病、深部真菌病。
5 由于和為利用藥物協同抗菌作用,同時為減少其中毒性較大的抗菌藥物的劑量和毒性反應使用聯合用藥。
6 聯合用藥原則上只能采用二種藥物聯合,三種及三種以上藥物聯合必須有科以上的集體會診確定(結核病除外)。
【醫院合理用藥管理細則】相關文章:
醫院后勤管理細則10篇07-21
醫院保潔考評細則05-10
班級管理細則10-30
班級管理評分細則11-04
學生宿舍管理細則11-02
優秀部門評分細則-細則03-07
保潔服務考核細則-細則03-08
測量工程監理細則-細則03-09
文明寢室評比細則-細則03-06
先進班級評比細則-細則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