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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工程監理細則-細則
本細則僅適用于房建中一般磚混結構和框架結構測量工程以及工業廠房中土建部分的測量工程。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測量內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定位、軸線放樣、標高復核、建筑物總高測量、建筑物的垂直度測量、建筑物沉降觀測。
一、測量前準備
⒈測量前應對擬采用的測量儀器(水準儀、紅外線測量儀等)進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認定,以減少儀器的測量誤差。
⒉校核測量配套工具,如標尺刻線、丈量長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⒊準備好不同測量內容所用的測量記錄表。
⒋檢查判明測量用的原始點是否已破壞。
⒌測量前應確定測量方案,由于測量方案關系到測量精度,因此,測量方案應由技術負責人審核確認,其次,測量人員應有職責分工。
二、工程測量
⒈建筑物的定位測量
⑴建筑物定位測量前,應由建設項目法人提供規劃測量位測量并確認的建筑物角標的坐標,(包括書面通知和現場坐標移交)角標一般為三點以上,其中兩點作為定位測量用,其余點作為校核用。
⑵所提供的角標施工單位應妥善保護,當角標位于建內或施工過程可能會破壞時,應在單體定位后,引至安全地方固定好。
⑶建筑物定位測量時,以所提供的兩個角標進行測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標反向測量校核;屬角標有誤時,應及時通知現場專業監理工程師和項目法人代表進一步證實;屬放樣本身軸線有誤,應重新放樣。
⑷放樣后的軸線應標于龍門板上,用于基槽軸線放樣,模板定位,地梁軸線復核,以及±0。00以下的墻體軸線放樣,每次測量前均應先根據角標復核龍門板軸線。
⒉軸線放樣
⑴在基礎回填之前,可利用龍門板的軸線,先放樣底層軸線,也可以先把龍門板的軸線后移至不影響回填土的地方,待回填土后再進行底層放樣。當底層墻體或柱施工完畢,應把后移的軸線標點移至建筑物的四大角和轉角墻、柱上,并用鐵漆標好,這些標準軸線將隨建筑物的施工一直往上引,作為本層其它軸線放樣的依據。為確保框架結構中外框架的垂直和觀感要求,外排柱應每柱都引通高軸線。
⑵本層內的墻體或框架中排柱應以邊軸線拉通長線進行內墻或內排柱的軸線定位。框架結構中的外排柱在通線進行定位后,還應對單柱上下層的軸線進行復核。
⑶當墻體為框架剪力墻或柱時,在模板安裝前,還應根據已放樣的軸線,彈出模板安裝時的內邊線,作為立模定位的依據。
⑷砌體組砌時,外圍護墻應邊砌邊吊線校核。柱或剪力墻的模板上口引中線與標準軸線校核。梁板則根據柱、墻上口校核過的中線進行軸線校核。
⑸陽臺或出墻構件,除應從軸線外引進行定位外,還應吊垂線與低一層的陽臺或出墻構件對齊。
⒊建筑物標高復核
⑴在建設項目法人提供規劃部門測量確認的角標時,應同時提供永久性高程點,當永久性高程點距建筑物較遠時,應引至建筑物四周不受影響的地方做半永久性高程點或在建筑物四周做高程樁,再把永久高程引至高程樁。高程樁應設井圍護,樁身置于殘積土以下,樁身為上小下大方柱或圓柱并埋設Φ16圓鋼,高程樁應設在不易擾動的地方,半永久性高程應定期校核。
⑵根據永久性高程或半永久性高程,測量基底標高,在基底做標高木樁控制墊層厚度,在地梁模板上彈梁面標高線以控制地梁標高,在底層墻體上或框架柱上測出建筑物單體的±0。00基線,并用鐵漆標出,作為層高的控制線。層高測量可采用掛線丈量與經緯儀測量昂角后計算層高相結合。每層施工完,相應的層高控制線應上引。
⑶根據層高控制線引入室內轉為30線或50線。室內30線或50線作為窗臺控制,墻頂控制,木門窗安裝標高控制,梁底和板底標高控制的依據。30線或50線還可做為天棚粉刷打底的陰角水平比較線和地面找平或找坡控制的比較線。
⒋建筑物的總高測量
建筑物的總高測量主要是利用經緯儀測量總高點的昂角,再與±0。00基線測出經緯儀的高度,利用經緯儀與±0。00基線的距離,和總高點昂角計算經緯儀至總高點的高度,后與經緯儀高度的總和即為建筑物的總高。采用紅外線測量儀時,則可直接測出總高度。
⒌建筑物的垂直度測量
⑴在建筑物主體封頂后,裝修前,應對建筑物的垂直度進行第一次測量。待裝修后,竣工前測第二次。
⑵裝修前的垂直度測量,可采用吊垂線和經緯儀相配合。垂線從屋面邊軸線吊線下來,經緯儀控制垂線的垂直,垂線在底層與同軸的軸線偏差,即垂直度偏差。
⑶裝修后的垂直度測量,則可在直接從屋面的外墻大角吊垂線。經緯儀控制垂線的垂直,垂線在底層與大角的偏移,即為垂直度偏差。
⑷一般建筑物四大角均應測量垂直度。每個大角應測量兩個方向。
⒍建筑物沉降觀察
⑴沉降觀察要求采用Φ18鋼筋進行預制,端頭垂直90°角。平直長度2。2CM的彎頭作為測量點,測量點應磨成半球形或圓臺狀。
⑵沉降觀察點統一安裝在建筑物室外標高以上50CM處。安裝時,若安裝點是鋼筋砼柱時,則應直接焊接于柱筋上;若是磚墻,則應采用先預埋在砼預制塊上,再砌上墻,沉降觀察點安裝時,應伸出墻5CM左右,以確保外墻裝修后,沉降觀察點能伸出墻2。5CM,沉降觀察點安裝后應上漆并標出標志。
⑶沉降觀測點每個建筑物應設不少于6個,觀察點一般設在建筑物的轉角和建筑物沉降縫兩側。
⑷建筑物沉降觀察是利用永久高程點或半永久高程點進行測量的。測量時應采用閉合差測量,沉降觀察的目的除測量建筑物每測量點的沉降量外,最主要的目的是測出不均勻沉降量。因此,測量沉降時每次只允許采用同一個永久高程或半永久高程。
⑸建筑物沉降觀察在沉降點安裝后,第一次應先測出各沉降點的實際高程,以后每上一次荷載或每上一自然層應測一次沉降觀察。到建筑物封頂后,則改為每月定時觀察。
三、測量責任和資料管理
⒈除每次測量的測量方案需技術負責人確認外,每次測量后,負責跑尺、觀鏡、校對、復核、審核的責任人應簽字。
⒉原始記錄和根據原始記錄整理的測量結果均是測量技術資料。
⒊技術負責人在每次審核測量結果時,一旦發現建筑物的垂直度或沉降有異常,有責任向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隱情不報,技術負責人應承擔責任。
⒋專業監理工程師將定期抽查測量資料。施工單位應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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