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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土族名歌非音樂形態特點及區域性特征論文
論文關鍵詞:土族 民歌 種類與曲目 區域性特征
論文摘要:本文在已有土族民間音樂研究的基礎上,從種類與曲目、唱詞語言兩方面對土族民歌的特點進行系統論述,并對其“互助”、“民和”兩大色彩區土族民歌的區域性特征作了進一步深入分析與研究。
土族在其形成與發展的歷史過程中,內部各聚居地之間逐漸在語言、民俗等方面產生差異的同時,民間音樂方面的差異也日益顯現,其民歌在具有較多共性的前提下,出現了相異、變化因素,形成了某些各自不同的藝術風格與相對穩定的區域性特征。依據其差別程度大致可分為“互助”和“民和”兩大區,也即土族民歌的兩大色彩區。“民和色彩區”(以下簡稱“民區”)主要包括地處青海省東部的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三川地區,東與甘肅省交界。其音樂受漢族音樂的影響較大,有明顯漢化跡象。“互助色彩區”(以下簡稱“互區”)主要分布于青海省東北部的互助、大通兩地,以及它們北部甘肅省境內的天祝縣、南部青海省境內的黃南藏族自治州等地區。下面就流傳種類及曲目、音樂形態、唱詞語言三方面對兩區土族民歌共性特點及兩區區域性特征進行概括性論述與比較研究。
一、豐富的種類及曲目
土族民歌特點及其區域性特征首先表現在“互、民”兩區在流行民歌種類和曲目的異同上(表1),目前已發現和搜集的土族民歌品種主要有“花兒”、婚禮儀式曲、贊歌、問答歌、安召、宗教歌曲、傳統情歌、兒歌、敘事長詩曲、勞動號子、卡西等十余種,但不僅流傳品種在各聚居區有所不同,且相同品種在各區流傳的典型曲目亦有差異。有些種類或曲目只在其中一區流傳,雖有一些種類在兩區都有流傳,但曲目絕對數量及在該區土族民歌中所占比重卻不盡相同。如:土族民歌中比例最大的“花兒”在“互區”各類土族民歌中所占比例最大,“互區”“花兒”雖在歌詞內容演唱方法上同當地漢族“花兒”相差甚微,但在音樂(即曲調)上卻迥然不同。而“民區”“花兒”與當地漢族“花兒”不論是在內容、風格還是在音樂上均已無太大區別,具有典型土族“花兒”特征的曲調也已為數不多,在筆者所收集近百首土族“花兒”中,僅有寥寥幾首出自“民區”。
從兩區現今都有傳統情歌流傳來看,似乎土族傳統情歌應是兩區相對分離之前就已經形成的舊有品種,但目前“民區”流傳數量極少,搜集到曲譜的只有《你盤我來我盤你(庫庫加)》(青733s)一首,“互區”則相對較多。
當然,由于搜集資料的龐雜性、土族民歌的特殊社會性使其歸類相對困難,此表統計必定還存在某些不盡完善之處。比如,“互區”早前最為流行的土族敘事長詩曲《格薩爾》已失傳多年,現今只能見到其詩詞(即唱詞)內容,卻無法看到曲譜,作為純音樂形態學研究似乎已失去實際意義,但其對音樂民俗學、音樂美學等仍具有獨特的研究價值。再如,在現有的資料中“民區”沒有哭喪調,但筆者從當地老者及筆者在該區的土族朋友處獲悉,當地舊時有此種音調流行,現今除少數年長女性在喪禮儀式中偶爾演唱外,青年女性已基本不再演唱。遺憾的是由于其演唱場合及演唱者的特殊限制,筆者與其他研究者均未能搜集到,因此表中暫示未詳。但這畢竟為個別現象,并不影響我們得出“互區”不僅在品種上比“民區”豐富,而且曲目數量上也比其多的基本結論來,下文所述多項土族民歌區域性特征的形成就與此有關。
二.唱詞語言
“音樂是人類的第二語言。”馬克思認為,從語言學角度來看,語言和音樂也確有共性。美國語言學家維多利亞·A·弗羅姆金博士(victo血Fr0mkin)和羅伯特·羅德曼博士(RobenRodmaI1)在其著作《語言學導論》(AnIntmducti0ntoI丑nguage,F0unhEdition)中也曾認為語言跟音樂有相似之處。因此,民歌唱詞語言的研究同樣有助于我們對其音樂特征的準確把握和認識。
1.唱詞語言特點
土族民歌的唱詞語言隨著歷史的進程也逐漸在發生變化,到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土族民歌被大量搜集時,其唱詞語言的使用主要有三種形式:只用土族語、只用漢語{土族語漢語雙語演唱。而土、漢雙語演唱又有兩種現象:其一,同一曲調根據演唱場合不同,既可用土族語演唱,也可用內容相同的漢語演唱。此演唱用語形式中漢語唱詞由土族語翻譯而來,就像一首意大利或俄語歌曲歌詞被譯為漢語后演唱一樣,在婚禮儀式曲和宴席曲中較為多見。其二,演唱過程中土、漢雙語交替使用。其演唱形式多以唱詞句子或詞組為交替單位,先用土語演唱,而后用漢語將其重要部分(多為名詞和動詞)翻譯并演唱之。以上兩種土族民歌唱詞語言形式中前一種占多數,但后一種似乎更具特點。筆者在土族聚居地互助五十鄉作田野調查研究時搜集的宴席曲《白頭發老爺爺》便是后者的典型例子。此外還有一些宗教儀式曲使用藏語演唱,如《嘛尼調》。
在“互區”土族民歌中,傳統情歌、婚禮舞曲、安召舞曲、兒歌和一部分婚禮儀式曲只用土族語演唱;“花兒”和勞動歌曲(部分還留有土族語襯詞)基本用漢語演唱;其余如酒曲、問答歌和贊歌等宴席曲則有許多既可用土族語演唱,也可用漢語演唱。而只用漢語演唱的土族民歌在“民區”所占比例要比其在“互區”所占比例大很多。在“民區”雖有些曲目還保留著用土族語演唱的傳統,但只用土族語演唱的曲目非常之少,即便是傳統情歌《你盤我來我盤你》中也只是保存了一句土族語,且有向襯詞形式過渡的傾向,這與該地區許多土族人通用漢語不無關系。 2.襯詞特點
我國各民族民間歌曲唱詞中除表情達意的實詞外,襯詞常常也是重要的組成部分,襯詞使用的特點在體現該民族民歌特點的同時,也可以從另一側面反映出民歌的區域性特征。土族民歌襯詞使用頻繁(在筆者收集的兩百多首土族民歌中完全不用襯詞的只有個別幾首),且曲調名(“花兒”中稱“令”)常以襯詞來命名,由此可見對土族民歌襯詞使用特點研究的必要性。
土族民歌襯詞使用頗具特點,除在樂句中或樂句前后使用單字、雙字襯詞外(如《米谷酒》),有時還會整旬(或近乎整句地)使用襯詞演唱,獨具一格,這不僅豐富了土族民歌音樂語匯,還使音樂表達更為生動、形象,表現力大為增強。
在兩句體土族民歌中,前一句或后一句全部(或近乎全部)使用襯詞演唱的現象都比較多見。其中領唱者唱出以實詞為主的上句,眾人齊唱下旬(襯詞為主)的演唱形式在“安召”舞曲、婚禮儀式曲中較為常見,如:《赤列布山上(拉熱拉毛)》與《太陽月亮是一雙(幸中布索)》。
“互”、“民”兩區土族民歌在襯詞使用的頻率及襯詞語言等方面呈現出的各自特點是土族民歌區域性特征的重要組成部分。就兩區比較而言,“互區”土族民歌使用襯詞更為普遍,其中除“花兒”多用漢語襯詞外,婚禮、宗教等儀式曲中大多使用“阿、來、拉、羅、呀”等土族語襯詞,還有部分使用藏族民歌中的常用的“嗎、咪、噢”等藏語襯詞。而“民區”只在個別婚禮儀式曲(都是流傳較廣的曲調)中保留了如“依道拉呀”等土族語襯詞,許多婚禮儀式曲以及其它各類“民區”土族民歌唱詞中“者、哩、哈、嘛、啥”等當地漢族民歌常用襯詞卻被普遍使用,有些曲調演唱時甚至已找不到明顯的土族語襯詞,如:《祝愿親家萬年發(打蓮花)》(青730)、《敬仙桃》等。并請參看青海漢族“花兒”《尕馬令》、《尕阿哥令》等。
三.結語
土族民間音樂不僅品種紛繁、曲目眾多,而且地域、民族文化轉化和積淀的特殊過程使得其中蘊含了豐富的文化內涵,可稱得上是我國民族音樂中的一朵絢麗的奇葩。但值得注意的是:對土族民間音樂的研究至今還沒有得到民族音樂研究者的足夠重視,至少可以說沒有得到像民間文學、民俗、歷史等研究者對土族民間文學、民俗、歷史等研究一樣的重視。筆者在研究過程中看到,一些被民問文學研究者、民族歷史研究者,甚至是民間舞蹈研究者涉足的包括有音樂成分的民間活動,在專門的民族音樂研究文獻中卻少有提及。如:許多在民間文學研究文獻中記載的音樂類型或民歌曲目在民族音樂文獻中找不到相關記載;有關青海省同仁縣隆務鎮年都乎等村土族的“於菟”舞“表演”中“拉哇”(土語,即巫師)“擊龍鼓誦悼詞”的場面,“有歌有舞”的場景,甚至對其淵源的研究;“民區”土族“納頓”節“表演”中“法師和兩個陪伴敲鈸舞之,法師口中不斷唱著神歌”,甚至還說明了以七個音為一組的主要擊鼓節奏……這些含有音樂成分的關于土族民間活動的文獻幾乎俯拾皆是,但對其中有關音樂因素的陳述、研究卻很少,實為憾事。或許這與該地遠離經濟文化中心、交通不便有關,但這也正是對其進行研究的必要性所在。
筆者以為,我們絕不能因種種不便考察等困難因素而忽視、甚至否認某些土族民歌存在的客觀事實,從而使這一寶貴的民間文化遺產湮沒,特別是近年來由于生產條件、社會環境、經濟浪潮的沖擊等諸多因素影響,土族習俗正在發生著迅速變化,作為當代民族音樂研究者,我們需要更加積極和努力地投入到挖掘與保護民族文化這一神圣使命中去,筆者撰寫此文的主要目的也正在于此。通過本文的初步探索,如若能促使更多的學者積極地投入到對土族民間音樂——特別是尚被忽視的和流傳范圍很小的音樂品種——的發掘與研究中去,不斷深入地揭示其深邃的奧秘,以豐富我們的民間音樂理論寶庫,筆者將感到無比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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