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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如何進行生態城市建設
城市走生態化發展之路,為城市發展提出了明確的目標——建設生態城市。生態城市建設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志,是城市發展的方向。近年來,我國很多城市都提出了建設生態城市。本文在結合我國國情的基礎上,提出了建設生態城市的對策和設想,以期推動我國城市生態化發展和生態城市建設工作的開展。1 生態城市的內涵和主要特點
1.1 生態城市的內涵
生態城市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發起的“人與生物圈(MAB)”計劃研究過程中提出的一個概念,是城市生態化發展的結果;是社會和諧、經濟高效、生態良性循環的人類居住形式,是自然、城市與人融合為一個有機整體所形成的互惠共生結構。簡而言之,生態城市是一類生態健康的城市。
1.2 生態城市的主要特點
生態城市與傳統城市比較,主要有以下幾大特點:
1.2.1 和諧性
生態城市的和諧性,不僅反映在人與自然的關系、自然與人共生、人回歸自然、自然融于城市等方面,更重要的是反映在人與人的關系上。
1.2.2 高效性
生態城市能提高一切資源的利用效率:物盡其用、地盡其利、人盡其才、各施其能、各得其所,使物質、能量得到多層次分級利用,廢棄物循環再生,使各行業、各部門之間共生關系得以協調。
1.2.3 可持續性
生態城市是以可持續發展思想為指導的。同時兼顧不同時間、空間,合理配置資源。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保證其健康、持續、協調的發展。
1.2.4 整體性
生態城市不是單純追求環境的優美或自身的繁榮,而是兼顧社會、經濟和環境三者的整體效益,不僅重視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的協調,更注重對人類生活質量的提高,是在整體協調的秩序下尋求發展。
1.2.5 區域性
生態城市作為城鄉統一體,其本身即為一區域概念,是建立于區域平衡基礎之上的。而城市之間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只有平衡協調的區域才有平衡協調的生態城市。 2 中國目前的城市環境狀況和生態環境建設的起步
2.1 目前的城市狀況
“九五”期間是環境保護大發展的五年,集中體現在:黨和國家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全民族環境意識普遍提高、環保措施力度加大、環保投入大幅增加、環境質量有所改善等方面。但是,環境污染依然嚴重,生態惡化的趨勢沒有得到有效遏制。水環境污染相當嚴重,全國有36%城市河段的水質為劣5類,多數城市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點狀和面狀污染;大氣污染十分突出,受監測的341個城市中,有66.7%的城市空氣質量超過國家二級標準;固體廢物、城市垃圾、“白色污染”仍然嚴重;全國城市垃圾真正達到無害化處理的還不到總量的10%;城市噪音擾民十分普遍,2001年監測區域55.7%的城市噪音處于中度以上污染。嚴重的環境污染導致市民發生多種疾病。
2.2 生態環境建設的起步
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生態環境建設的探索。1999年海南率先獲得國家批準建設生態省,2001年吉林和黑龍江又獲得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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