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一区二区中文在线,无遮挡h肉动漫在线观看,国产99视频精品免视看9,成全免费高清大全

進口押匯業務中的擔保法律問題探析

時間:2023-05-01 01:45:12 經濟學論文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進口押匯業務中的擔保法律問題探析

  一、從有關案例看進口押匯實務中存在的擔保法律問題

  在我國銀行國際業務實務中,進口押匯是銀行為信用證開證申請人提供的一種短期融資。在信用證項下單到經審核無誤后,開證申請人因資金周轉關系,無法及時向銀行提供對外贖單的款項時,可以向銀行申請進口押匯。客戶申請辦理進口押匯,一般須向銀行出具押匯申請書和信托收據,將貨物的所有權轉讓給銀行,同時還須提供保證人;有的銀行還要求客戶與之簽訂《總質押書》,然后銀行將提單等貨權憑證交給客戶,并代客戶付款。

進口押匯業務中的擔保法律問題探析

  從上述辦理進口押匯的程序來看,銀行的風險似乎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因為客戶不僅要提供保證人,還要簽訂《總質押書》,將貨權憑證質押給銀行。對于銀行來講,這種“雙保”的業務風險是很小的。但是,進口押匯的特殊之處在于,雖然貨權憑證質押給了銀行,但銀行畢竟不是貿易合同的當事人,進口商(也即信用證開證申請人)才是貨物的真正需求人,他必須取得并處理貨物。于是,在進口押匯中,信托收據成為必不可少的一紙法律文件。通過信托收據,進口商將貨物的所有權轉移給銀行,銀行再將貨物信托給進口商處理。這時,法律風險就出現了,因為在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中,根本沒有信托收據這個概念;而且,貨權憑證既然已經通過《總質押書》質押給了銀行,那么又根據信托收據將貨物的所有權轉移給銀行,銀行擁有的到底是質權還是所有權呢?很顯然,這些同時存在的法律文件在我國現行法律框架中是有沖突的。可以說,目前在我國銀行業廣泛使用的“信托收據”完全是個舶來品,是一種借用其他國家和地區實踐的做法,在我國根本沒有這方面的制度規定。因此一旦出現糾紛訴諸法律的話,銀行的資金安全并不必然能夠得到確實的保障。通過下文的有關案例,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看出其中的癥結所在。

  A銀行應B公司申請開出不可撤銷信用證,金額為80萬元。在收到受益人寄來的單據時,B公司資金周轉出現困難,遂向A銀行申請進口押匯資金80萬元。為降低押匯風險,A銀行要求B公司向其出具了一份《貿易融資總質押書》,B公司承諾將信用證項下有關的提單、運單和貨運收據等物權憑證質押給銀行,作為押匯款的擔保。同時,B公司還向A銀行出具一份信托收據,約定信用證項下貨物的貨權歸A銀行所有,B公司只是代表A銀行處理這些貨物的運輸、保管、保險以及出售。B公司保證將該貨物出售后所有敕.項專戶存儲,一次或分次歸還A銀行,在A銀行的款項未獲償付前,有關貨物的銷售款將由B公司代表A銀行持有,并隨時可為A銀行取得。為確保債權的實現,在A銀行的要求下,C公司向A銀行出具了一份擔保書,承諾對B公司因申請押匯而欠A銀行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并且保證范圍不因A銀行持有任何其他擔保、保證、抵押、質押和留置而受影響。

  在落實了上述擔保措施后,A銀行為B公司辦理了進口押匯,將貨款付出,同時將貨權憑證交給B公司,由B公司提貨并銷售。然而B公司銷貨后,沒有償還A銀行的押匯款,A銀行在向B公司及擔保人C公司追討未果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判令B公司償還押匯款及相關利息、罰息,C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這是一個實踐中經常出現的案例類型,案情很簡單。在對于B公司應該承擔還款責任這一點上,一般不存在爭議,但是對于C公司是否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法院的判決卻可能會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會出現兩種判決結果:

  判決結果一:法院認為,C公司為B公司出具了擔保,原本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A銀行把質物交給了B公司處理,對質物失去了控制,其行為是放棄物的擔保。我國《擔保法》第28條規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因此,C公司對于80萬元的貨款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而只對債務中超出80萬元的部分承擔連帶責任(注:參見中國工商銀行福田支行訴三佳公司一案,載于經貿資訊網2001年8月1日。)。

  判決結果二:法院認為,《總質押書》和擔保書都是合法有效的,在擔保書中,C公司明確承諾對B公司因押匯而形成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并且該連帶責任不受A銀行持有的其他擔保的影響。該承諾與《擔保法》第28條規定雖有不同之處,但該項規定實質上是賦予保證人一項權利,而保證人明確放棄該權利,即放棄當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時的先訴抗辯權,是處分其民事權利的行為,并不違反法律規定。因此,雖然A銀行放棄了物的擔保,C公司作出的保證仍然有效,應對B公司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注:詳見1997年中國建設銀行深圳羅湖支行與深圳宏通公司、昌喜公司信用證糾紛案,載于《深圳特區報》網站。)。

  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判決結果在我國都不違反法律規定,并且都能作出合理的解

[1] [2] [3] [4] 

【進口押匯業務中的擔保法律問題探析】相關文章:

企業危機管理中的法律問題05-02

進口中應研究解決的若干政策問題探析04-28

銀行英語口語-Negotiation押匯05-04

《正義論》中社會契約探析04-27

人本管理中的道德問題探析05-02

進口廢物原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04-27

擔保業務崗位職責04-20

人名中的信仰文化及其衍變探析04-27

探析英語寫作中漢語的干擾因素04-28

英語中的性別歧視現象探析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