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證人拒證權的成因及對策研究論文
內容摘要:為建立我國科學的證據體系和證據制度,本文對證據法前沿有待解決的問題之一,即證人拒證不出庭問題分析了原因和表現情形;并對證人拒證應采取怎樣的對策以及在法定情況下證人享有拒證權的適用作了分析研究。
關鍵詞:拒證權 證據體系 證人補償
On the factors and measures of the declining rights of witness
Abstract :To establish scientific proof system and proof institution in our country,the paper analyze the causes and condition of the witness who refuse to attend to the court ,which is one of the problems to be resolved in contemporary proof law and research into how to deal with the declining person and in what condition witness can decline to prove under the law.
Key words: Declining rights Proof system Witness compensation
證人拒證權的成因及對策研究
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性質的科學證據體系和制度,仍需要進一步加以完善。目前,在我國證據體制方面存在八個前沿性問題有待研究解決:一是關于證據真實性的客觀保障問題;二是律師的舉證和收集證據的認可問題;三是證據制度的命名問題;四是證據確實充分性如何認定,證據足與不足在實踐中的標準很難掌握的問題;五是證人出庭作證問題;六是審判前的證據展示問題;七是如何吸收沉默權的合理內容問題;八是無罪推定的進一步落實問題。本文就其中問題之一,即證人拒證出庭作證產生的原因及對策加以研究。
一、證人拒證權的成因
證人作證對訴訟具有重要的價值,無論是為實現實體公正還是為實現程序公正,證人出庭作證都是現代訴訟的必然要求。如果一切案件的證人都能出庭作證,那是司法的最理想狀態。但由于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在我國證人出庭作證已經成為訴訟過程中的一大難題。雖然我國三大訴訟法將證人界定為訴訟參與人,在法庭上享有一定的訴訟權利并承擔一定的訴訟義務。但是由于我國證人出庭作證制度的不完善,引發了實踐中的眾多問題和矛盾,在這些問題中最突出的是證人出庭作證得不到切實履行和保障的問題。證人出庭作證是證人主要的作證義務之一,但在刑事訴訟中證人出庭率極低,以刑事案件為例,平均為5%。這種現象給我國訴訟法的貫徹和訴訟機制的運行帶來了嚴重的后果。一方面,使得明文規定證人應當出庭作證的法律流于形式,導致有法不依的惡果;另一方面,破壞了訴訟的直接言詞原則,證人不出庭導致證人在審前所作的陳述在法庭上被大量使用。控辯對抗的庭審無法落實,剝奪了雙方當事人尤其是被告人與證人對質的權利。此外,證人不出庭作證還不利于法官查明案情,法官也難以審查證據的真偽,法官只有依賴庭后閱卷和調查,從而使審判走過場,看形式,可能導致冤假錯案。
產生證人不出庭作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1)我國立法存在著矛盾,以刑事訴訟為例,刑事訴訟法第47條規定,“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訊問、質證,聽取各方證人的證言并且經過查實以后,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而刑事訴訟法第157條又規定,“對未到庭的證人的證言筆錄、鑒定人的鑒定結論、勘驗筆錄和其他作為證據的文書,應當當庭宣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8條進一步規定,“未出庭證人的證言宣讀后經當庭查證屬實的,可以作為定案的根據”。可見,立法上一面規定了證人的出庭義務,另一方面又規定證人不出庭的證言經查證屬實可以采納,這種矛盾的立法是證人不出庭作證的立法根源,為司法實踐中證人不出庭作證制造了借口。(2)儒家“和為貴”,“以無訴為德行,以涉訴為恥辱”的觀念根深蒂固。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傳統
[1] [2] [3] [4] [5]
【證人拒證權的成因及對策研究論文】相關文章:
混凝土橋梁病害成因分析及對策研究04-28
我國股市現狀、成因及對策論文04-29
江蘇市場社會風險的成因與對策研究04-27
課桌文化的成因及對策探析論文摘要04-28
中學生抄襲作業的成因與對策的論文04-27
淺論路基工程質量通病的成因及對策研究05-02
古建筑火災的成因分析與消防對策研究04-25
大學生受挫的成因分析和對策研究04-28
廈門市臺風災害成因及對策研究05-03
自創商譽的形成因素研究論文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