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回龍觀業主停車不入位 法院判物業不承擔責任
交納了停車費卻沒把車停在指定位置上,價值上百萬元的豐田吉普車在小區內被盜。起訴到法院后,物業公司被判不承擔賠償責任。
2002年1月,王先生向回龍觀云趣園小區交納了150元停車費后,將車停進該小區。3月12日晚9時,王先生開著豐田吉普車回家時沒有把車停在指定停車位,而是放在了20號樓東側的路邊。第二天早晨,王先生發現自己的車不見了。為此,王先生所在的東美公司將小區物業公司告上法庭,索賠102萬元。
一中院經審理認為,東美公司應在物業公司指定的停車位上停放車輛,物業公司應對停放在固定停車位上的車輛負有保管義務。東美公司在丟車當晚未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中,而是將車輛停放在他處,致使該機動車脫離了物業公司的保管范圍,物業公司對停放在他處的車輛,不負有管理義務,東美公司對其擅自改變停車位而造成的損失,應自行負擔。
北京娛樂信報·彭信瓊 郭京霞
回龍觀業主停車不入位 法院判物業不承擔責任
【回龍觀業主停車不入位 法院判物業不承擔責任】相關文章:
關于業主停車倡議書01-15
物業小區停車通告03-10
判裂04-29
關于業主停車倡議書15篇01-15
信任的人不超過3位05-01
咨判04-29
判死04-29
元判04-29
(實用)物業小區停車通告03-10
過門不入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