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淺談現代司法理念的形成和發展
各國在法治化的進程中,都會采用一種非常行之有效的方法-法律移植。我國的法制建設(當然包括司法改革)過程中也較多地借鑒了國外的先進經驗。“這不僅是因為西方發達國家在實行法治中的先進性,更主要還在于作為一種社會統治實踐,司法體制或司法制度有其普遍性的規則和原則。在工具理性意義上,各國司法體制或司法制度彼此借鑒的可能性較大。”①這種辦法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得到了“要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的肯定。此種作為各國法治進程中普遍采用的方法,被實踐證明是完全可能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制度的建立并不能解決一切問題,法治進程及司法改革的成敗并不是由制度的引進和建立所能決定的,起決定作用的應當是現代司法理念的建立并健康生長。這是因為制度容易抄襲,而現代司法理念的建立和生長卻需要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沒有現代司法理念作為土壤,移植和建立的制度不會長久,更不會開出鮮艷的花朵、結出豐碩的果實;而有了現代司法理念作為基礎,則會更容易地選擇到與此相匹配的先進的制度,并能體會到其中所蘊含的法律精神。因此可以說,不講現代司法理念而高談法治和司法改革的,就如同成語“皮之不存,毛將附焉”所表述的意思一樣。那么,如何才能建立起現代司法理念并使之成長壯大起來呢?法院的現行工作如何為之起到促進作用呢?筆者就此談談自己的一些粗淺的看法。
一、司法理念的含義及其重要性
所謂“理念”,實際上就是人們的一種觀念、認識和信念,或價值觀。“司法理念”即指導司法制度設計和司法實際運作的理論基礎和主導的價值觀,也是基于不同的價值觀(意識形態或文化傳統)對司法的功能、性質和應然模式的系統思考。②因此,在司法活動中,司法理念是無處不在,無時不在的。首先,每一種司法制度都蘊含著一種司法理念,司法理念通過司法制度得以具體的體現,并在這種制度的實際運作中得到貫徹。其次,每一位司法人員在司法活動中,都會按自己對法律制度的理解、對司法制度和訴訟制度的理解、對法律的本質、社會的觀念甚至對人性善惡的理解,通過司法活動來表現出他們的司法理念。再次,司法理念在社會上的推行或擁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現為社會大眾的法律意識的內涵、大小和強弱,從而關系到全社會守法、護法、愛法的程度,影響到國家的法治化的進程和司法改革的成敗。
因此,司法理念已深深地熔入司法之內,成為司法的重要組成部分。③可以說,有什么樣的司法理念,就會產生什么樣的司法制度。而有什么樣的司法制度,也會引導人們形成什么樣的司法理念。同時,司法實際運作是否符合司法制度設計的要求,也取決于司法人員是否具有制度所要求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否實現現代化,不僅取決于司法體制和司法制度是否具有現代化,而且還取決于司法主體是否具備了理念的現代化。由此可以認定,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必須相匹配才是和諧的。司法理念讓人不可忽視的另一個原因,還在于它構成了社會與人對法律的全部感情,社會接受什么樣的司法理念,就相應地形成什么樣的法律的主流意識,進而基本上可以決定法律行為是什么樣的。因此,司法理念是法律社會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現代司法理念的建立和生長,實在是不可以輕描淡寫的。
一、現代司法理念的建立和生長之影響因素分析
前面我們已經論述到現代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之間存在著相互融合、互相促進并同步發展的辯證關系,實際上兩者是同一的,法制成功地實現了現代化,司法理念必然也走向了現代化,司法制度要實現現代化,司法理念必須首先實現現代化,沒有現代司法理念指導的司法制度是不可能實現現代化的。現代司法理念有如此之重要作用,促使我們必須對其建立和生長的影響因素作一個積極的探索。
(一)現代司法理念的形成和發展的影響因素
現代司法理念是司法現代化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司法制度是在一個國家和社會的特定環境中存在的,因此,現代司法理念的形成和發展不可能離
[1] [2]
【淺談現代司法理念的形成和發展】相關文章:
淺談現代生物制藥技術的現狀和發展04-27
大學理念的形成、特征和作用04-28
情態動詞必須的形成和發展04-29
現代性發展理念的內部陷阱04-29
斷塊構造說的形成和發展04-28
淺談水泥砼路面斷裂的形成和預防04-29
淺談現代邊坡加固技術發展04-27
佛性觀念的形成和主要發展線索05-02
淺談氣象服務和農業發展的關系04-30
《生態文明理念和發展方略》述評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