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土石方回填施工技術要點分析論文
當水利工程的地基基礎分部工程完成以后,應隨即進行土石方的回填;而土石方的回填施工,不僅工作量大,而且對施工技術的要求也很高,如果土石方回填不密實,會嚴重影響水利工程基礎的穩定性和耐久性,進而影響到水利工程主體結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使用年限。因此,水利施工企業和項目經理部務必十分重視土石方回填,決不能掉以輕心。
1、土石方回填常用施工技術
1.1機械壓實法施工技術要點
在實施機械壓實法作業之前,應先用輕型推土機推平由翻斗車卸下的填土,使土層大致平整,然后用木尺量測土層厚度,以控制其厚度在規范允許范圍內,避免因超厚而影響壓實效果。填土層大致整平后,就可用符合填土性質和壓實效果的碾壓機械進行預壓,預壓一般4~5遍即可;碾壓時應控制好壓路機行車速度,速度不宜過快且應平穩行車,且忌忽快忽慢,以確保填土層表面平整、不出波浪;當采用振動式壓路機碾壓碎石土時,應先靜壓1~2遍,然后再振動碾壓3~4遍。用壓路機碾壓填土時,應注意碾壓區與管道間的安全距離和控制車速在2千米/小時以內,以免壓壞管道或使管道發生移位;用壓路機碾壓填土的厚度控制在250~300mm之間,太厚壓不實,碾壓遍數由設計確定,當設計無規定時,碾壓遍數一般為6~8遍,碾壓路線一般由外側向中間靠攏,碾壓輥重疊壓實寬度控制在150~250毫米之間,以防止漏壓現象發生。為防止坑邊發生溜坡塌方,壓路機距坑邊距離應控制在500~700毫米,此部位填土則應采用蛙式打夯機或內燃夯土機分層夯實,但務必保證其密實度均勻一致,夯擊遍數不少于12~14遍。當填土為素土、三七(或二八)灰土時,要注意填土的含水量,如小于最佳含水量時,應提前12小時灑水濕潤;如大于最佳含水量時(雨后),應晾干至最佳含水量時方可繼續進行夯實作業。
1.2人工夯實法施工技術要點
人工夯實法一般用于壓實機械不能到達的邊緣及角落部位,或是面積較小的回填土作業面和狹長的.管溝墊層及回填土。如采用內燃夯土機或蛙式打夯機夯實填土時,每層虛鋪厚度為250~350毫米,夯擊時應注意:
(1)填土的含水量應控制在最佳含水量(可在《施工手冊》中查到)范圍內,以求得到設計要求的密實度;
(2)夯擊前大致整平填土層上表面,夯擊時應按“一夯壓半夯、夯夯緊靠、行行相連”方式進行,夯擊兩遍之后要交換縱橫方向繼續按上述方式夯打兩遍;
(3)在基槽進行夯實作業時,應從邊角夯起,逐漸向中間靠攏,然后再由中間向邊角夯擊,夯擊遍數由地勘和設計根據工程性質確定;
(4)在夯填管溝回填土時,應從溝槽中間向兩端分層、對稱地夯擊(在管道兩側對稱地填土、對稱地夯擊),嚴禁在管道一側填土、夯擊,因這樣作業會擠壓管道移位,造成管道接口開裂而滲漏水,對稱填土夯擊時不能過猛,以防管道不均勻下沉,導致接口開裂而滲漏水。
2、特殊時段土石方回填施工技術
在雨季或連續幾天下雨之后進行土石方回填作業時,應事先采取一些防水措施,以避免出現雨水下滲,影響回填土夯實作業,比如,當向氣象部門了解到未來幾天有降雨天氣時,應提前將基坑中央堆土壓實成突起狀,在基坑四周挖一定寬度的排水溝、四角挖出集水坑,雨停后將集水坑內的水用水泵抽出坑外,基坑中央隆起的土堆鏟平后,將坑底原土層晾曬數日后再復壓1~2遍,特殊情況下還應對基坑表層作二次處理,比如:摻加3:7灰土后再碾壓2~3遍,直至土中含水量符合設計要求后再繼續施工。在低氣溫環境下進行回填土作業時,要使用正溫土石料;如是粘性土,其含水量不能超過塑限的85%,鋪土厚度要比常溫下回填土作業時的厚度減少一半;如用機械壓實法回填,則應選用重型機械進行碾壓。
3、土石方回填土施工作業注意事項
3.1素土回填注意事項
回填用的素土一般采用粘土、亞粘土或粉質粘土,不管采用哪種,均應控制其中有機物含量不超過5%,否則達不到設計要求的密實度;此外,還應確保在回填土中沒有凍土塊及膨脹土。在回填土作業前,應先把基坑內的雜物清理干凈,然后對回填用粘土作含水量測定,方法是:在室內對粘土做擊實試驗,測定其含水量,按設計要求,粘土的最優含水量為20%左右,允許上下波動1%,含水量高時,通過風干來降低其含水量,反之,則需灑水濕潤。含水量測定并調整至最佳含水量后,就可開始分層回填碾壓或人工夯實。有的水利工程基坑挖出來的土,土質較好,經地勘和設計部門檢測后,認為可以作為回填土返回基坑碾壓或夯實用,只需將土中有機物揀出即可。
3.2灰土回填注意事項
灰土作為回填用土,首先應考慮土料的塑性指數,為此,一般都會采用其塑性指數大于4的粉土,土料中不能摻雜有其他雜物,如樹皮、草根、生活垃圾等,再者,對于用肉眼觀察無雜物的土料,也需進行過篩處理,以保證土料顆粒控制在15毫米之內;石灰應采用通過三級以上控制篩選出來的優質塊灰,即氧化鈣、氧化鎂含量較高的塊灰,即使這樣,同樣也需要過篩處理,塊料粒徑控制在5毫米之內,但還應注意石灰塊料與合格的土料混合后的含水量不宜過高。石灰顆粒與土料應嚴格按2:8或3:7的比例拌和,最好用攪拌機拌和,如由人工拌和,則應翻拌,翻拌次數不少于三次,直至顏色均勻一致,拌和物含水量不宜過高,一般控制在15%左右,以握手成團為宜;拌和好的灰土應分層分段進行夯實,人工夯填灰土可采用木夯、石夯,其控制的虛鋪厚度為200~250毫米,如用壓路機碾壓,其每層虛鋪厚度為250~300毫米。灰土的人工夯填及機械碾壓遍數,由設計根據水利工程特點及地基土狀況確定,施工單位務必遵照執行,切不可減少夯擊或碾壓遍數。
3.3碎石土回填注意事項
(1)碎石土用作回填用時,其含泥量和含石量應符合《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和設計圖紙相關規定和要求。
(2)碎石土中石子的最大粒徑不得超過每層填土厚度的2/3;采用振動碾壓時,不得超過每層鋪填厚度的3/4;鋪填時,大塊石料不應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槎處或填方與邊坡連接處。
(3)碎石類土碾壓前應充分灑水濕潤,以提高壓實效果。
(4)碎石土的壓實方法一般采用壓路機碾壓法或振動碾壓、振搗法,對于大面積碎石土回填采用機械碾壓法,對于小面積碎石土回填及機械碾壓不到的部位,則可采用振搗法。
(5)碾壓法宜采用8~10噸壓路機或6~10噸振動式壓路機分遍碾壓,每層虛鋪厚度250~300毫米,用人工攤平或推土機推平后,往返碾壓4~6遍;每次碾壓均與前次碾壓后的輪跡寬度重合一半,每層碾壓最后兩遍的沉落差小于1毫米。振搗法宜用振幅為0.4~0.8毫米、振動頻率不小于2800轉/分鐘,電動機功率不小于2.2千瓦,重量大于65公斤的平板式振動器作拖拉式往復振動,每層鋪設厚度為200~250毫米,振動時間不少于1分鐘,一般振搗3~4遍,每遍間隔時間不少于40分鐘,做到交叉、錯開、重疊(壓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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