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拉姆斯鋼琴變奏曲的創作風格論文
勃拉姆斯(1833—1897年),全名為約翰奈斯·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德國歷史上著名的作曲家、鋼琴家,雖然生活在浪漫主義時期,但勃拉姆斯依然保持著古典主義的創作特色。他是德國音樂史上最后一個具有重大影響的古典主義作曲家,與巴赫、貝多芬并稱德國音樂史上的“三B”。
勃拉姆斯的音樂創作非常廣泛,在交響曲、管弦樂、室內樂、協奏曲、鋼琴曲等方面均有較高的成就。19世紀下半葉,是一個浪漫主義生機盎然、日益成熟的時代,勃拉姆斯的音樂雖產生于門德爾松、舒曼等浪漫樂派代表人物之后,但他的個性風格與藝術趣味獨樹一幟,和當時歐洲推崇的“綜合藝術”“標題音樂”等新潮流相反,勃拉姆斯將自己的創作根植于古典音樂的傳統之中,堅定地走自己的路,被視為19世紀浪漫主義音樂時期的“復古”者。勃拉姆斯創作的鋼琴變奏曲主要有:獨奏鋼琴變奏曲《舒曼主題變奏曲》Op.9(1854年)、《原創主題變奏曲》 Op.21.l(1859年)、《匈牙利歌曲變奏曲》Op.21.2 (1859年)、《亨德爾主題變奏曲》Op.24 (1861年)和《帕格尼尼主題變奏曲I、II》Op.35(1862—1863年)。勃拉姆斯的音樂創作一直與古典主義密切結合,不可分割。他摒棄浪漫主義音樂過分追求自我感受的即興性,努力建構古典的大型音樂建筑,重鑄古典主義音樂的磅礴恢宏之氣。
一、勃拉姆斯鋼琴變奏曲的古典特色
1.具有古典的“純音樂”理想
勃拉姆斯雖然身處浪漫主義潮流時期,他卻毅然堅定地走自己的路,追求傳統、嚴肅的古典主義風格的“純音樂”。勃拉姆斯之所以選擇亨德爾主題作為其大型變奏曲的主題,主要因為亨德爾的主題中具有巴洛克風格,能更好地表達傳統、嚴肅、樸素、古典的思想。《帕格尼尼主題變奏曲》雖取自炫技主題,然而勃拉姆斯在他的創作中,把樸實而嚴肅的風格融入其中,這是勃拉姆斯追求古典風格純音樂的必然結果。
2.具有多樣性統一的變奏技巧
勃拉姆斯多樣卻又統一的變奏技巧得到了許多音樂家的高度認可,譬如著名的現代音樂作曲家奧諾德·勛伯格就是其中一位。他在《風格與思想》一書中,有篇文章叫《革新者勃拉姆斯》,文中高度頌揚了勃拉姆斯的變奏技巧。他認為勃拉姆斯的變奏技巧有一個貫穿始終的設計,而不是一個簡單的`反復。湖南師范大學教師鄒艷香在《勃拉姆斯〈舒曼主義鋼琴變奏曲〉的音樂分析》中認為,勃拉姆斯“總是使用不同的形式來重復主題中的樂節、動機和其他結構成分,如果可能的話,就采用展開性變奏”。譬如,在《亨德爾主題變奏曲與賦格》中,勃拉姆斯緊緊抓住主題的第一句和最后一句的特征進行各種變奏,不但有節奏變奏、旋律變奏、曲式變奏、織體變奏、和聲變奏和調式、調性變奏,并且經常把兩種,甚至更多變奏因素結合在一起同時進行變奏。勃拉姆斯就是把主題中的素材充分利用并加以發展,使每一段落在具有獨特風格的同時還具有高度的統一性。
3.具有古典主義的均衡結構
古典主義一向追求“均衡”和“統一”原則,勃拉姆斯在變奏曲的創作中就一直繼承發展著這個原則。他曾說:“變奏曲應當更簡潔一些,更嚴格一些。”譬如《帕格尼尼主題變奏曲》0P.35的主題共12小節,前面4小節和后面8小節分別加以反復,得以形成24小節,勃拉姆斯在整個變奏曲中大致上保持著這一結構形式。
4.具有深入嚴謹的對位手法
對位法一直對勃拉姆斯有著巨大的吸引力,尤其是卡農和賦格。《a小調前奏曲與賦格》就是他運用歷史悠久的對位法原理進行的一次實驗。例如《舒曼主題變奏曲》變奏十四的二度卡農、變奏十的倒影、變奏八的八度卡農,《亨德爾主題變奏曲》變奏二十的內聲部旋律化等,都體現了“Brahms”(勃拉姆斯)式的嚴謹變奏。舒曼在恩德尼希精神病院時寫給勃拉姆斯一封未發出的信中曾評價勃拉姆斯的對位法,說從整個變奏曲可以明顯看出,勃拉姆斯對對位法是做了深入研究的。
二、勃拉姆斯鋼琴變奏曲的浪漫主義特點
雖然勃拉姆斯追求的是古典主義的理想,但他的鋼琴變奏曲不可避免地受到浪漫主義時代的影響,他出色地處理了浪漫主義的抒情性與古典主義形式之間的矛盾,并在這一變奏曲式的寫作上幾乎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正如匈牙利小提琴家約·阿希姆所說,“他所掌握的形式對他來說并不是枷鎖,而是創作新的音樂形象的動力。”勃拉姆斯的鋼琴變奏曲最初是以裝飾變奏為主,主題鮮明,之后逐漸走向性格變奏,其中《亨德爾主題變奏曲與賦格》是勃拉姆斯最有代表性的一首作品,其地位之重要,正如周薇在《西方鋼琴藝術史》中所言:在鋼琴藝術史上堪與巴赫《哥爾德堡變奏曲》及貝多芬《狄亞貝利變奏曲》匹敵。在此之前,勃拉姆斯創作的鋼琴作品大多是在小范圍的沙龍里演出,而《亨德爾主題變奏曲與賦格》以及《帕格尼尼主題變奏曲與賦格》卻純粹是為音樂廳的音樂會而創作,所以演奏效果大氣輝煌。然而, 這兩首所不同的是,《帕格尼尼主題變奏曲》純粹是一首炫技性作品,而《亨德爾主題變奏曲》卻是性格變奏,每一段都十分精彩。變奏曲式對于作曲家而言具有特別的意義,即在有限的材料上進行無限變化,這對作曲家的想象力和藝術技巧都是重大的考驗。
總而言之,英國作家保羅·霍爾姆斯也曾說,“勃拉姆斯是唯一把古典的寶藏完整無缺地繼承下來的人,與他同輩的人,無一像他那樣更接近貝多芬的理想,無一像他那樣用真正的交響思維重建古典音樂的全部領域……”我們可以看到,勃拉姆斯創制了最后的、真正偉大的古典藝術。他猶如一個孤獨的旅行者,執著地奔向自我選定的目標,把古典的傳統上升到一個新的詩意境界。
參考文獻:
[1]吳繼紅.勃拉姆斯[M].北京:東方出版社,1997.
[2]馬休斯.勃拉姆斯鋼琴音樂[M].于少蔚,譯.石家莊:花山文藝出版社,1998.
[3]保羅·霍爾姆斯.勃拉姆斯[M].王婉容,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9.
[4]周薇.西方鋼琴藝術史[M].上海:上海音樂出版社,2003.
[5]謝功成.曲式學基礎教程[M].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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