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合理的大學校長選拔機制教育論文
摘要:我國大學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校長在大學管理和發展方面起著決定性作用。因此,大學校長的選撥是至關重要的。我國公立大學的校長主要是由上級任命產生的。這種以上級任命為主的大學校長選拔機制會出現以下種種弊端:首先是過分強調人選的知識化,諸如學歷,職稱等,忽略了其內在素質的考察;其次是忽略大學的教育特性,把大學等同于行政機關,行政級別成為選拔校長的主要依據,忽略了有關人選的教育理念;第三是在任命校長時,忽視了不同類型大學的具體需求,指定的校長人選并不能帶領大學實現更好的發展。本文對大學校長的選撥方式進行了深入的分析與探討,認為從“任命”走向“公開選撥”才是建立合理的大學校長選撥機制的根本出路。
關鍵詞:大學校長;選拔方式;合理機制
我國著名的教育學家陶行知先生如是說:“校長是一個學校的靈魂。”世界一流大學的成長歷程都是與卓越的校長業績聯系在一起的。正如哈佛大學的博克,劍橋大學的阿什比,北京大學的蔡元培,清華大學的梅貽琦等。他們卓越的教育理念直到現在依然在支撐著大學前行。很難想像若沒有這些偉大的校長,這些大學能否如今日般偉大。因此,大學校長成為大學生存與發展的關鍵。如何為每所大學選撥出合適的校長則是關鍵中的關鍵。
一、我國大學校長的選撥方式
在中國,大學校長選撥有嚴格的程序要求,在上級黨委組織部門的組織下進行,一般分為以下幾步:一是由組織上提出配備校長需求;二是確定候選人資格和選擇范圍;三是組織考核,確定最終人選;四是納入校長后備人選,等候組織任命;五是進行組織任命。我國高等學校校長選擇屬于黨的高級干部選拔程序,有嚴格的組織程序。大部分校長選拔以“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革命化”作為標準,分別從年齡、最低學歷、專業出身和背景以及政治身份上給予嚴格限定。不難看出,我國現行的校長選拔方式,在本質上是屬于傳統的行政領導干部的選拔方式。
二、我國大學校長選撥方式的局限性
1.把知識化當成了決定性因素;年輕化、革命化標準相對容易達到,但知識化不代表能力,尤其不代表具有校長所需要的管理能力,所以知識化中必須包含專業管理能力和綜合管理能力。要知道,具有科研業績或教學業績不代表必然具有管理能力,更不代表具有綜合管理能力。同時知識化也不代表個人的修養水平和自律能力。在許多時候,由于知識分化得比較劇烈,個人可以在自己狹小的專業范圍內取得非常大的成就,但對外部世界知道得很少,對社會發展對個體要求及個人應擔負的社會責任認識較淺,從而對自己的個性修養要求不高,對自己的行為缺乏嚴格的自律。這些人可以成為專業方面的奇才,但無法成為學問上的人師,行為上的表率。因此在選拔大學校長時,不僅要考慮他在專業方面的造詣,而且還必須考慮他的個人修養程度和他的管理經驗背景,以及他在管理方面取得的業績,這樣才能預見到他在提升到新的職位后能否適應工作任務變化,能否勝任新的工作環境要求。
2.忽視了對于教育理念的考察;大學校長應該是一位教育家,對教育發展規律有著深入的思考并具有自己獨特的教育理念。所以在大學校長選拔時應該把重點放在對教育理念的關注和考察上,而不是像其他黨政機關干部選拔那樣只是一味的注重行政級別。我們目前的`教育體制,完全是一種行政主導的官本位體制。所以,有些人在大學里不是看重學術成就與教育理念,而是看重行政級別。大學不是行政機關,大學校長也并非一般的行政首長。遺憾的是,目前我們對此卻并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仍然是理所當然按照黨政機關的那一套模式來管理。在選拔大學校長時,更多地是關注有關人選的行政級別如何,而不是其教育理念怎樣。 3.忽視了對于綜合素質的考察;克拉克·科爾在《大學的功用》一書中指出,當代大學是一種多元化的巨型大學。根據多元巨型大學管理的需要,大學校長扮演著多重角色:大學校長是調解者,其頭等大事是相安無事,和平是最高原則;大學校長是改革的發起者,應該致力于進步,進步比和平更重要;大學校長是斗士,應該為維護大學的利益,為自由與質量而戰;大學校長是形象的創造者,應該創造一種令人喜歡的學校形象及其自身作為學校突出象征的形象。由此可見,當代大學的新發展賦予了當代大學校長新的歷史使命,這就需要我們的大學校長有著高深的學識、寬闊的胸懷、超人的膽略和深遠的眼界。而我國目前的校長選拔標準由于過于強調政治標準,遮蔽了大學校長的特殊素質要求,很難選拔出真正有所作為的大學校長。
三、對于建立合理的大學校長選撥機制的建議
1.大學校長應由上級任命轉向公開選撥
通過權威學術刊物、報紙及互聯網等大眾傳媒向外公布大學校長的招聘信息,由人事部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然后成立由知名專家學者組成的校長遴選委員會,負責考查有關人選的教育理念、學術水平和管理能力,最后提出候選人提交董事會或主管部門,最終由董事會或主管部門批準任命。這種公開選撥的方式不僅可以選拔出合格的校長,還可以是一次暢談教育理念的盛會,有利于我們吸收一些有創建的教育思想,進而付諸實踐。
2.校長選拔標準應因時、因地和因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別
對于大學校長的選拔標準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原則,要根據社會的發展需求,不同大學的特性要求有所區別。例如,在當今的社會環境下,大學也要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參與到社會活動中去,所以對于校長的要求除了治學之外還要有一定的經營理念。另外,不同類型的大學對于校長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國家重點大學由于已經在國內具備了一定實力,所以需要的是在國際上知名的人士來擔任校長,借此打造國際聲譽,謀求國際合作。對于地方重點大學而言,就需要學術上的帶頭人,用以增進自己的實力。對于較小但專業性非常強的院校來言,就需要經營性的校長,用來擴大自己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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