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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留守兒童平等受教育權法理分析論文
摘要:由于我國特殊的城鄉二元社會經濟結構導致很大一部分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進城務工,而將孩子留在了農村。從最近一次的全國人口普查數據看,我國農村留守兒童接近6000萬,缺乏父母的教育監督,致使農村留守兒童的受教育情況存在許多問題。基于此,本文著重分析了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權不平等的原因,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一些實現農村留守兒童公平受教育權的措施。
關鍵詞:農村留守兒童;自由遷徙權;受教育權;監督缺失;公平正義
現代社會經濟轉型升級也帶動了農村地區勞動力的區域轉移,而留守兒童的受教育問題日益凸顯出來,在國家大力倡導構建法制社會、公平社會的今天,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權進行必要的法理分析,找出其存在問題的根源,并探索一些改進完善措施,是法律界人士以及社會各界所共同關注和企盼的。
一、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權不平等的原因
在本文的研究中,重點從法理角度分析,認為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權不公平、不平等的原因,在于如下三個方面:
(一)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權的專門法律缺失
在現行的法律法規制度中,對兒童各項權利保護的法律比較完善,但是在留守兒童受教育的專門法律方面,基本上還沒有專門針對留守兒童公平受教育權的法律。農村地區留守兒童,作為一類比較特殊的群體,其生活能力、經濟水平等相對普通兒童,顯得更加弱勢,在適用普通的兒童權利保護法的相關條款時,不能很好的考慮到農村留守兒童的實際情況,缺乏針對性強、監管力度大的專業性法律保護。
(二)憲法不支持公民自由遷徙權,戶籍制度不夠公平
從1975年憲法取消我國公民的遷徙自由權后,直到現在公民的自由遷徙權沒有得到恢復,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將我國的公民劃分成相差較大的兩類群體,農村地區的農民同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公民在社會整體福利、勞動報酬、法律賠付等方面不是統一標準,農民同城市公民的標準相差較多,這就是一大部分農民要舍棄農村的土地,遷徙到城市的根本原因,即尋求更優質的社會福利資源和勞動收入。在教育領域,由于農村地區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城市上學需要繳納高額的借讀費,這就會讓一部分農村兒童被迫失學,造成了農村留守兒童的受教育權得不到平等的對待。
(三)城鄉教育資源、教育水平相差較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由此可見,平等的受教育機會是教育權的重要內容,教育作為一種公共資源應當由全社會的每一位成員公平享有。但是,實際上由于鄉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低,導致優質教育資源分布較少,教育發展水平低,影響了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的質量。
二、實現對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的公平正義的措施探討
(一)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權進行專門立法
美國法學家羅爾斯的“無知之幕”理論主張人們在選擇社會規范時,不去考慮自己在社會中處于什么地位或角色,每個參與者都被作為社會的平等成員來考慮,這最大可能地保證將來最弱勢的社會成員能得到最好的保護。從這個角度來看,在針對農村地區留守兒童受教育權實現方面,應該進行專門立法,擴大對其受教育權的保護權限。同時配合制定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和條例,加以細化,用專門的法律去規范和保障農村地區留守兒童公平受教育權的實現。
(二)適時將自由遷徙權寫入憲法,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形勢變化,城鄉之間的巨大鴻溝急需要引起重視,從共民的自由遷徙和戶籍制度改革方面,做出調整,以盡快縮小這種巨大的差距,對農村地區進城務工人員的子女,進行公平對待,在享受社會福利、接受教育方面,要逐步進行城鄉并軌,縮小這種明顯的不公平現象。選擇合適的時間窗口,在憲法修訂時將公民的自由遷徙權重新寫入憲法,從憲法層面支持社會公民不同地域之間的流動。按照社會成員的平等對待權,如美國法學家德沃金在《認真對待權利》指出的,無論處于社會中任何階層的人,都享有得到平等對待的權利,在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權上,國家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幫助這一特殊群體實現公平的權利。農村留守兒童能夠得到有效的教育,關系到兒童的健康順利成長,也對農村未來的發展有著深刻影響。從這個角度來看,國家必須重視農村地區留守兒童公平受教育權的實現,否則會影響下一代農村社會人才的成長。
(三)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權制定適度傾斜的保障政策
國家的一般法律法規,在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權保障方面,大多是概括性、原則性的要求,由于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加之農村地區人們的教育觀念、人才培養觀念落后,自身對公平的受教育權利認識不到位。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國家結合農村地區留守兒童的實際受教育情況,制定針對性強,有一定傾斜性的保障政策,通過傾斜性的保障政策,力爭促進農村地區留守兒童的順利入學得到平等的學校教育。這也符合著名的法學家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提出的觀點:即對社會地位層次較低的成員,進行必要的利益保障和政策傾斜,最終實現平等的對待每一個人的權利。美國在黑人、婦女權利對待方面,很多政策措施的出臺和制定,都是依據《正義論》的相關觀點。我國農村地區留守兒童作為農村重要的未來力量,他們的受教育權利必須通過適當的傾斜政策保障公平實現。
三、結束語
農村留守兒童是社會生活中急需要關注的弱勢群體,同時也是考驗國家法制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標,農村留守兒童的公平受教育權受到經濟、社會、法律環境等方面的因素影響,在本文的研究中,重點對這幾方面的原因進行了分析,并從法理層面,對進一步完善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立法,爭取平等的受教育權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希望可以對提高留守兒童的平等受教育權起到一定的啟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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