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淺議并購合同風險研究的必要性論文
摘要:并購讓企業跳躍式發展,但也面臨諸多風險。并購合同是防范并購風險的重要機制,但學界業界對此研究甚少。本文通過并購合同法律地位、并購合同風險研究現狀、現實和理論必要性幾方面淺議并購合同風險研究的必要性。
關鍵詞:并購合同;并購合同風險;研究必要性
引言
西方諺語說:“財富的一半來自合同”,但同時它也是產生糾紛的根源和埋藏禍根之地。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契約經濟。動輒涉及巨額財產、員工補償安置等重大事項,成敗受到經濟、文化、政治、法律等諸多因素的共同制約,面臨商業、財務、道德、法律等多種風險的并購活動,無一例外的以合同為保障。然而,合同本身也是有風險的,僅將并購活動置于合同框架之下是不夠的,只有進一步識別與防范并購中的合同風險,構筑起縝密牢固的防范機制,克服風險、掃除陷阱,才能保障權益,提高企業并購的實效。本文從并購合同法律地位,并購合同風險研究現狀,現實和理論必要性幾方面淺議開展并購合同風險研究的必要性。
1并購合同的法律地位
“并購合同”是主并購方和目標企業之間為實現并購之目的,明確相互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或曰以文字或語言自愿約定、共同遵守的規則。并購合同是并購雙方權利、義務的主要體現,是并購雙方在并購過程中必須遵守的“根本大法”;并購合同也是防范各種已知和未知風險的重要保障及并購順利完成的基礎,依法訂立的并購合同受法律強制力的保障,并購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違約,違約方則將受到處罰;同時,并購合同也是處理并購糾紛時的主要依據(書證)。
2并購合同風險研究現狀
“并購合同風險”是指在企業并購合同簽訂執行過程中,由于未知信息、當事人道德等種種風險因素,導致相關事件發生,致使合并購合同安全性損失的可能性。目前,學界業界對于并購領域風險的研究,多從宏觀側重經濟的角度進行,少有對并購合同風險進行研究的。我國企業并購合同風險研究經歷了從2006年起的“散見”到2010年的“專題研究”的過程。截止目前,仍以散見為主(即將合同風險作為法律風險的一部分進行研究)。2010年10月,陳忠謙(廣州仲裁委員會主任,法學博士)發表了題為《企業并購合同的風險防范》的專論,結合兩個實例研究了并購合同的法律風險,提出了并購合同風險研究的重要性。應該說這一研究開創了我國企業并購合同風險研究新紀元。但正如陳博士自己所言,由于篇幅有限,研究系統性不強。就目前的并于并購合同同險的研究而言,還沒有一例研究對并購合同風險的影響因素進行分析、測量、評價的。三、并購合同風險研究的必要性分析。
2.1研究的現實必要性
2.1.1高居不下的并購失敗率和若干并購“慘案”直指合同風險。我國企業無論是在經營還是投資,普遍缺乏法律意識。
表現在企業并購問題上就是重視經營風險忽視并購合同風險,更缺乏防范之術。在依靠合同構建防范機制,保障權益,減輕經濟責任方面,還很滯后,導致了許多無法彌補的損失。安侯建業(KPMG)麥懇錫顧問公司(Mckinsey)、凱尼調查等國內外多項研究表明,企業并購失敗率高達50%-80%。而我國,成功率則不到10%(麥懇錫2006調查統計)。2010年,智維律師事務所攜手《華夏時報》梳理十年來中國知名企業并購過程中遭遇失敗的典型案例。TCL、盛大網絡、明基、聯想、上汽、中化國際、中海油、華源集團、富通投資、平安、中鋁、建龍等知名企業赫然其中。由于信息不對稱、道德風險、“隱蔽工程”以及法律政策的影響,并購中往往潛藏大量的風險和陷阱,將風險拒之于并購大門之外,一道重要屏障就是用好并購合同。
2.1.2自由貿易背景下,全球資源正在加快合理流動配置,西方跨國巨頭正加緊對中國戰略性企業和骨干企業的控制。“國務院研究發展中心(2006年7月)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在中國已開放的產業中,每個產業排名前5位的企業幾乎都由外資控制:中國28個主要產業中,外資在21個產業中擁有多數資產控制權。玻璃行業、電梯生產廠家,已經由外商控股;化妝品行業被150家外資企業控制;20%的醫藥企業在外資手中。據國家工商總局調查,電腦操作系統、軟包裝產品、感光材料、子午線輪胎、手機等行業,外資均占有絕對壟斷地位。而在輕工、化工、醫藥、機械、電子等行業,外資公司的產品已占據1/3以上的市場份額。”大量外資涌入,在給我國經濟發展注入活力的同時,也帶來了嚴重的負面影響,直接威脅到相關產業發展和經濟安全。正如一位行業專家所警告:“控制自己的產業資源,是一個大國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應該做到的。‘買辦經濟’能得到繁榮,卻不會得到尊嚴。”據預測,我國紡織業等產業又將成為新一輪國際并購熱點,眾多企業面臨做“世界打工者”,還是主人的選擇。我國并購還處在初級階段,與處處講法又長于并購的西方國家在“并購”中比拼并獲取勝利,必須用好并購合同掃除和防范各種已知未知風險,保障權益。
2.1.3參加并購是潮流,也是現階段我國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必然選擇。眾所周知,企業發展有兩條路:一條是“滾雪球式”緩慢的自我發展;一條是“以小搏大”通過并購在短期內實現企業超常規“跳躍”發展。隨著“十一五”的結束,“十二五”的開啟,產業結構升級,民營企業優勢互補,發展壯大需要并購重組;國有企業做大做強,資源整合更需要并購重組。用好“合同”這塊法律之盾,將并購之風險與各色陷阱擋于盾牌之外,才能切實提高并購成功率。
2.2理論研究必要性目前,對于并購方面風險的研究,國內外學界、業界多從宏觀側重經濟的角度進行,少有專門對并購合同風險的研究。但前人從宏觀、經濟層面分析研究并購風險防范之法,并沒有使并購“高失敗率”有明顯的改善。可以想見,并購合同這個能夠防范各種已知和未知風險,保障并購順利完成的“利器”必將會成為學界業界研究的熱點。
參考文獻:
[1]陳忠謙.企業并購合同的風險和防范[J].仲裁研究,2010,(01).
[2]李德水.炮轟外資“斬首”外資控制論開始抬頭[N].網易解讀,193期.
[3]汪少炎.并購合同是怎樣煉成的[J].中國發展觀察,2006,(01).
[4]過去5年中國上市公司共發生565起并購事件[N].網易科技報道,2010.05.04.
【淺議并購合同風險研究的必要性論文】相關文章:
風險管理視域下的傳媒業并購研究論文05-02
酒店并購功能及風險規避策略研究04-29
企業并購過程中的審計風險研究05-01
企業并購過程中的審計風險研究 205-01
淺議審計風險04-28
海運風險研究與適用論文04-30
淺議生態體育在學校體育中開展的必要性論文05-02
住宅項目風險類型及風險管理對策研究論文04-27
軟件開發風險管理研究論文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