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財產的法律保護研究
摘要:互聯網絡的高速發展形成了獨立的網絡信息產業,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個體的權利從現實社會延伸到了虛擬空間,形成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權利,由此產生了多種類型的虛擬財產,因為其法律屬性符合我國關于財產的界定,理應受到相關法律的調整,但就目前而言我國在關于虛擬財產的法律調整方面仍處于空白。本文通過對虛擬財產的概述、海外地區虛擬財產法律保護現狀、我國虛擬財產權益保護的現狀分析、完善我國虛擬財產法律保護的基本對策等方面闡述了作者在虛擬財產的保護方面的觀點。
關鍵詞:虛擬財產;法律屬性;法律保護
1、引言
在這個新世紀,信息技術、網絡技術向社會各個領域滲透,并成為改善人類生存條件、生存空間,推動社會發展的強大動力。與此同時,一些前所未有的法律問題也日益凸顯。其中,關于游戲中的虛擬財產的大量糾紛及其法律解決正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隨著虛擬財產的出現,如何進行保護從而促進它的進一步發展,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新課題。無論是司法實踐的大膽嘗試,還是學者的理論爭議,其目的都在于尋求解決虛擬財產糾紛的法律規則,為相關立法的出臺提供參考和借鑒,進而維護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及網絡秩序、促進網絡產業的健康發展。
2、虛擬財產的概述
2.1虛擬財產的概念
在近現代各國民法中,財產是個不可或缺的概念,在大陸法的代表性國家法國,“財產”概念必須與物相結合。傳統學說上將法國法上的財產定義概況為: 第一、財產服務于人的物在這個意義上,財產是有體物,亦即可以通過感覺尤其是通過手的觸摸而感知其存在的客體。第二、財產為權利,其設定于物之上。但這并不意味著物等于權利。財產總是在包括在權利之中,而權利則總是可以與金錢等值。只有當存在一有體物并在其設定物權是,方存在財產。這正是法國民法典編撰者對財產的理解。第三、財產包括物、物權、無形財產和債權。債權為對人權,具有經濟價值,應當屬于財產的范圍,但依照傳統的做法,債權由債權法制度加以研究。
在我國,學者則將財產解釋為:“具有物質財富內容與經濟利益相關的民事權利”。學者江平、王家福在《法學大詞典》作如下解釋:“財產: 第一、有貨幣價值的物權客體,即有體物。第二、對物的所有權。某物歸某人所有即視為財產。第三、具有貨幣價值的有體物和對財物的權利的總和。這些權利包括所有權、他物權、知識產權等[1]。”然而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財產”這個詞外延的范圍也在不斷地擴大,逐漸由傳統的有體形態的物向無體形態的物發展。
在信息時代之前,虛擬財產被用來指稱一些無形財產,如演員的藝名,電話號碼等。但隨著互聯網的不斷發展,與網絡技術息息相關的“虛擬財產”被賦予了更多不同的解釋。在計算機領域的專家認為,從技術上來說,虛擬財產就是一組由0和1組成的二進制的存在于網絡空間的無形的電子數據。而網絡游戲玩家則堅持認為,虛擬財產與現實中的財產并無兩樣,它們可以同現實中的財產進行交換,體現它們都是一種財富,能給玩家帶來一定的利益。對此,學界有不少學者也提出自己獨特的見解,學者劉軍霞認為虛擬財產是以游戲裝備或網絡虛擬財產社區中的寵物、房子為代表的物,即玩家以娛樂為目的,通過計算機終端免費或支付對價進入某一虛擬環境,按照虛擬環境的規則操作,取得該環境下物的所有權的人,可以在網絡上對它們占有、使用、收益、處分以獲得精神上的愉悅感[2]。美國學者Joshua對虛擬財產作出了如下經典的定義:虛擬財產是競爭性的、交互的模仿真實世界特征的計算機代碼。虛擬財產與真實世界的財產一樣,具有三大共同的法律特征:排他性、持續性和互聯性[3]。
筆者認為,虛擬財產可以從廣義和狹義兩個方面來界定,從廣義上看,虛擬財產是指一切存在于特定網絡虛擬空間內的具有專屬性的虛擬財產,不僅包括免費和收費的郵箱、QQ號,還包括虛擬貨幣、虛擬裝備等;從狹義上看,虛擬財產特指具備現實交易價值的虛擬財產,僅包括網絡游戲通過支付游戲費用獲得且具有通過交易獲取現實利益可能性的虛擬物品,其常見的有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裝備、游戲金幣及游戲角色ID等虛擬物品。
2.2虛擬財產的“財產”屬性
當前無論是司法實踐中,還是從普遍的學術觀點來看,認同虛擬財產是法律意義上的財產,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正成為主流。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楊立新教授認為虛擬財產具有財產屬性:“虛擬財產既可以從游戲開發商處直接購買,也可以從虛擬的貨幣交易市場上獲得,因而虛擬財產已經具有了一般商品的屬性,其真實價值不言而喻。從法律對財產的定義來看,虛擬財產也應該得到保護,網財的獲得往往經過持有者的個人勞動(練級)、真實財物付出(購買游戲卡)、市場交易(買賣裝備),網絡虛擬財產已經具備了真實財產的基本特性[4]。”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錢民顯認為,虛擬財產既然可以交易,那也就說它既有市場價值也有交換價值。這種屬性就可以非常肯定地說明虛擬財產具有財產性質[6]。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心穩也認為,網絡游戲玩家的虛擬財產其實是由實際財產演變而來的,玩家有實際的需要,也能從這些財產中得到滿足感和快樂,現在法律中雖然沒有針對保護虛擬財產的明確規定,但按照《民法通則》中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的精神,虛擬財產應該得到法律的保護[7]。
2.3 虛擬財產法律保護的必要性
筆者認為虛擬財產作為網絡的重要產物之一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有如下理由:
第一、虛擬財產是具有合法性的,是受法律保護的對象。以網絡游戲中的玩家取得的武器、裝備為例,這些都是玩家通過自己的操作,付出自己的精力、體力取得的,這種取得方式為侵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利益,是合法的。擁有和保護自己的虛擬財產不受侵害是虛擬財產不受侵害是虛擬財產所有者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的正常運用需要法律來進行保障。
第二、我國對虛擬財產進行法律保護是與世界立法趨勢相一致的表現。由于虛擬財產是網絡時代的新事物,綜觀各國立法關于虛擬財產的法律法規還較為鮮見,但是各國都在進行積極探討,為虛擬財產立法的完善作準備。在韓國及我國臺灣、香港等地區均已出臺了相關法律,并且已經出現了侵犯網絡虛擬財產刑事判決的先例。國際上對于虛擬財產的立法則正朝著科學、完善目標前進。對此,我國也應該按照世界立法趨勢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相關法律,更好地保護虛擬財產所有人的利益和維護社會的穩定。 第三、實踐表明我國亟待相關法律以解決虛擬財產產生的糾紛。虛擬財產已經與人們的實際生活緊密聯系,但由于沒有相關的法律保護使得出現的相關糾紛難以得到及時正確地解決,并已經影響人們正常的生活。許多糾紛因無法可依而懸而未決,可見,完善虛擬財產法律保護已是迫在眉睫的一項重要工作。
3、海外地區虛擬財產法律保護現狀
3.1國外虛擬財產法律保護現狀
3.1.1美國對虛擬財產的法律保護
美國是世界上計算機應用最早、最廣泛的國家,美國網絡立法的起步也較早,多部立法是世界首創。在美國,盜竊網絡游戲中的“武器”、“裝備”的虛擬財產的行為同樣十分猖撅,且犯罪主體以青少年為主。美國對虛擬財產犯罪的保護并沒有獨立性規定,而是包含在網絡犯罪的立法中。例如,美國的《電子盜竊禁止法》明確把網絡游戲中玩家的賬號列入保護范圍之內。從其立法宗旨來看,美國首先是從保護私人財產的角度來保護虛擬財產的,同時也關注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并且注重在國際上的協作。從這些方面來看,美國在保護虛擬財產方面的立法是較為科學和完善的,走在了世界的前列。1998年11月24日,美國加州法院審理Intel離職員工案中,法官審理認為,Intel的電子郵件地址沒有對外公開,并且郵件系統也不屬于公共論壇,因此該職工不具有憲法賦予的接觸權利。雖然郵件內容屬于勞動爭端,但是寄送方式已構成非法侵入他人動產的侵權行為。法官是把Intel的員工電子信箱和Intel電子郵件系統當作動產加以保護的,可見網絡系統本身也構成財產[8]。在另一個案例中,美國洛杉磯法院則認定非法發送垃圾郵件屬于侵人他人私人領地。無論是動產或是領地,均為傳統的“物”,這是在現有法律沒有相關規定的情況下,法官通過解釋相關法律、擴展現有法律的適用范圍的方法來解決問題的。
3.1.2韓國對虛擬財產的法律保護
在網絡游戲最為發達的韓國,該產業的快速發展也是依賴于該國法律對網絡虛擬物明確的規定: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角色和虛擬物品獨立于服務商而具有財產價值。服務商只是為玩家的這些私有財產提供一個存放的場所,而無權對其作肆意的修改或刪除,這種網財的性質與銀行賬號中的錢財并無本質的區別。可見,韓國把虛擬財產等同于一種“電子貨幣”,具有財產的屬性。對于嚴重侵犯虛擬財產的行為,將按照侵犯傳統財產的犯罪行為進行懲治。
3.2港臺地區虛擬財產法律保護現狀
我國臺灣地區對于網絡游戲的立法研究起步也較早開始,并且依據理論界的最新成果對相關立法作調整。臺灣將虛擬財產歸為電磁記錄,指以電子、磁性或其他無法以人之知覺直接認識方式所制成之記錄,而供電腦處理之用者[10]。根據臺灣刑法修正案增訂的第359條規定:“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記錄,致生損害于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處20萬元以下罰金。”臺灣地區普遍認為,這一條規定的“電磁記錄”,包括所有虛擬世界的帳號、點數等網絡虛擬財產。
香港地區在相關刑事判例中明確承認了網絡虛擬財產的價值并加以保護,如2002年香港法庭還裁定一名騙取他人虛擬武器的18歲青年詐騙罪成立。近年來,香港特區政府還陸續修改了各項條例,以治理計算機和互聯網方面的信息科技違法犯罪。例如,《電訊條例》第27A條:任何人藉電訊,明知而致使計算機執行任何功能,從而在未獲授權下取用該計算機所保有的任何程序或數據,即屬違法,最高罰款2萬元。《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規定:有犯罪或以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而使其本人獲益或引致他人蒙受損失,最高刑罰可判監禁5年。
3.3國外虛擬財產法律保護的特點
在虛擬財產法律保護上,海外地區呈現各自不同的特點,美國作為實行司法判例法的國家,在現有法律沒有規定的情況下,法官通過解釋司法相關法律、擴展現有法律的適用范圍的辦法將虛擬財產納入傳統物權來保護。韓國通過在立法和司法方面承認其具有財產的屬性,明確規定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角色和虛擬物品獨立于服務商而具有財產價值,在法律上,將虛擬財產等同于一種“電子貨幣”。臺灣地區在虛擬財產的保護上側重于刑法保護,將虛擬財產作為竊盜罪和詐欺罪的保護客體,目前臺灣地區在許多虛擬財產糾紛中都適用了刑法,并通過臺灣地區新的“刑法修正案”對虛擬財產的相關立法做了修正。而我國香港在相關刑事判例中明確承認了網絡虛擬財產的價值并加以保護,近年來香港特區政府還陸續修改了各項條例,以治理計算機和互聯網方面的信息科技違法犯罪。
4、我國虛擬財產權益保護的現狀分析
4.1我國的虛擬財產法律保護現狀
在我國,虛擬財產問題真正引起人們的注意源于2003年10月22日的“李宏晨訴北極科技公司一案”。此案被媒體稱為“中國虛擬財產第一案”。該案也拉開了我國虛擬財產研究的序幕。
目前我國有關虛擬財產的法律,都是僅針對網絡進行宏觀管理的,如《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電子出版物管理規定軟件產品管理辦法》、《關于在網絡經濟活動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通告》。同時,雖然我國《刑法》中增加了“互聯網犯罪”的規定,但對“虛擬財產”的侵犯也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雖然明文規定了消費者的享有的多項權利,但也沒有對“虛擬財產”的明確規定,所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難以解決虛擬財產方面的糾紛。《民法通則》第75條規定:“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以的生產資料及其他合法財產。”然而對于“其他合法財產”的范圍,我國法律并無明確的解釋。總之,針對虛擬財產方面的`糾紛,依據我國現行法律仍找不到明確的依據。
然而近年來我國國內的網絡產業卻在高速發展,在文化部《2009年中國網絡游戲市場白皮書》發布的數據,2009年我國網絡游戲市場規模已達到258億元人民幣,其中占大多數是銷售虛擬道具獲得的收入。同時在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2009年中國網民網絡信息安全狀況調查報告》顯示:46.6%的網民持有虛擬貨幣、網絡游戲裝備、點卡等虛擬財產;14.6%擁有虛擬財產的網民曾因網絡游戲、即時通信聊天工具等賬號被盜造成虛擬財產損失;61%的游戲玩家有過虛擬財產被盜的經歷。虛擬財產被侵害的問題可見一斑,虛擬財產保護的途徑少,維權難的現狀,加上在利益驅使下,網絡虛擬財產被盜的背后,已經形成了由“制造計算機病毒-傳播計算機病毒-盜竊網絡賬號-第三方平臺銷贓”等多個環節構成的黑客產業鏈。如果對這一問題不能有效解決,對于正迅猛發展的中國網絡產業將造成深遠的惡劣影響。 當前我國的司法實踐中,虛擬財產的糾紛通常只有通過起訴游戲運營商的違約行為才有可能獲得賠償,也確實存在為數不多的維權成功的案例。但是,用戶想通過司法機關立案處理相關案件就非常困難。不否認這類案件在立案處理上存在許多客觀困難,如大量合法權益受損的用戶因為在申請賬號時由于網絡運營商信息管理的不規范,導致賬戶及虛擬財產被盜后,拿不出直接有利的證據證明其所有權,導致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或是相關證據由運營商持有,運營商又以涉及其他用戶隱私權、沒有司法部門出面為由拒絕提供相關證據,導致用戶耗費大量的金錢和精力得來的游戲角色和游戲裝備丟失的損失不能挽回。導致這種局面的最直接原因也正是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
4.2 我國虛擬財產法律保護的現狀成因分析
現實中虛擬財產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的原因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有制度層面的,也有實踐層面的,歸納起來主要有二大層面:
4.2.1虛擬財產關系主體地位不平等
由于玩家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在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可能不知道如何尋求保護。有些玩家在自己虛擬財產侵害時,可能有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的意識但是同樣面臨法院是否立案,被告的確認等實際困難。調查顯示,游戲玩家在虛擬財產受到損害時,多數玩家是不愿意主動維權的。同時過高的維權成本也是玩家維權路上的一大障礙。例如,虛擬財產糾紛訴訟中網上證據取得最主要通過公證的方式,可單網上公證一項就可能花費800-1000左右,相較于虛擬財產本身的價值如此高昂的維權成本也使網民不得不放棄對自身權利的維護。
玩家與游戲運營商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通常情況下都是運營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先規定的。基于自身利益的保護,大多數運營商在合同條款中為玩家設定了諸多的義務和限制條款,而對自己應盡的義務只是寥寥幾行提及,有的還利用格式合同濫設免責條款對于玩家極不公平。
以下幾條是摘自網游完美世界的玩家協議,我們可以從中看出網游公司相較于玩家的強勢地位。
用戶已經了解并同意:在完美世界提供的所有服務器上的數據(包括但不限于虛擬物品等)全部歸“北京完美世界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所有。在不影響用戶正常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完美世界有權決定保留或不保留服務器上的全部或部分數據。
用戶已經了解并同意,完美世界在服務器數據出現異常(包括程序Bug導致的數據異常)時,可以將該服務器的數據還原到一定時點,對此完美世界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用戶不同意本用戶協議或對完美世界作的修改有異議,或對完美世界所提供產品和服務不滿意,用戶可以隨時停止使用完美世界的產品和服務。如果用戶選擇停止使用完美世界的產品和服務,則完美世界不再對用戶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范圍內,完美世界不就因用戶使用完美世界的產品和服務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與完美世界的產品和服務有關的任何意外的、非直接的、特殊的、或間接的損害或請求(包括但不限于因人身傷害、因隱私泄漏、因未能履行包括誠信或合理謹慎在內的任何責任、因過失和因任何其他金錢上的損失或其他損失而造成的損害賠償)承擔任何責任。
早在2009年,文化部、商務部頒發了《關于加強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通知》,其中明確指出對于消費者在使用網游產品過程中、網游產品退市等各種情況下,游戲公司應該承擔的責任和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都做了明確的規定。但就目前而言網游公司仍使用這樣的玩家協議來大量規避自己的法律風險,而同意這一協議又是玩家在進入游戲的前提條件,所以如果當玩家選擇進去這一款游戲時,一開始就和游戲服務提供者處于一種不平等的關系。
4.2.2虛擬財產法律保護技術難度大
由于虛擬財產本身只是存在于網絡空間的電子數據,在我國想要通過法律來保護虛擬財產需要解決還存在一系列的法律難點。
首先是虛擬財產的價值難以核定。
我們要實現對虛擬財產的保護,如何確定虛擬財產的價值是一個繞不開的問題。
一般而言,虛擬財產較多是由網游開發商直接銷售虛擬財產時的自定價格。但由于網游開發商對虛擬財產的定價,完全基于本身利益最大化的考量,與所投入的成本沒有關系,其價格影響因素可能只是該特定游戲的受歡迎程度。因此通過這種方式產生的虛擬財產的價格并不十分可信,多數時候不能作為認定虛擬財產的價格的確定標準。
同時,有些情況下,可以由游戲參與者確定離線交易的市場價格。但是,游戲參與者之間交易價格的確定具有多種影響因素。從賣方來講,有的是以獲取虛擬財產轉變為現實財產從而獲取利益為目的的工作室,有的只是單純玩膩了隨意轉讓的玩家,雙方對同一虛擬財產的價格認定差異是巨大的。從買家來講,由于個體經濟條件和需求程度的不同,對同一虛擬財產的價格認定也是不同的。這一特點明顯的表現在當前各大網絡游戲虛擬財產交易平臺。以《魔獸世界》為例,其中虛擬道具的離線交易價格可能存在幾倍甚至十幾倍的差距。因此,游戲參與者之間的離線交易價格也不能完全而準確地說明虛擬財產的價格,更無法作為確定其價值的標準。
其次在于虛擬財產案件的證據確定。
在訴訟階段,訴訟雙方所提供的證據都必須經過法院的確認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虛擬財產的案件由于自身的特點,在證據的確定上有著許多的不同之處。首先,虛擬財產本質上不過是儲存在電腦當中的一組數據。它的一個特點就是可以無限復制。而且復制品與原件是沒有任何區別的。其次,由于游戲服務器是無時無刻不處于高速運動狀態的,這就給證據的固定帶來了相當的不容易。就目前來說,通常網上證據取得最主要通過公證的方式,鑒于網絡服務器高速運動的特性,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只會對數據保存一段時間,之后便會刪除。在問題出現后,玩家如果自身沒有保存證據,隨著時間的推移,存在證據滅失的風險。因為畢竟法律規定誰主張,誰舉證,而且只有在合理的期限內,法院才會讓被告去舉證。所以在取證上有一個時間問題,時間證據失去后,可能你主張的權利一旦無法被證實,事實也就無法被證實了。 最后在于網絡案件的訴訟管轄與傳統訴訟案件的管轄存在較大差距。
傳統的司法管轄權理論是以地域、當事人住所等為基礎確定的,但網絡空間已突破了傳統的地域概念,具有無疆界性、全球性等特性,這向以往只適用于傳統物理空間的管轄權制度提出挑戰。目前有以網址作為管轄依據“長臂管轄理論”等。關于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這一規定對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管轄權的確定給予了有效地解決,但對于不屬于著作權糾紛案件的其他虛擬財產案件的處理還是存在一定疑問。
5、完善我國虛擬財產法律保護的基本對策
5.1構建虛擬財產法律保護的合理體系
5.1.1完善虛擬財產的民法保護機制
民法上的物,指的是存在于人體之外,能夠滿足人們的社會需要而且能為人所實際控制或支配的客體。由于虛擬財產從屬性上說類似于現實中的物,虛擬財產具有類似于現實社會中的物的特征,所以在虛擬財產單獨立法之前,可以通過借鑒傳統的保護方式獲得類似于物的法律保護。民法在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方面的規定已較為完備,只是在立法或司法解釋層面上目前還缺乏對網絡虛擬財產是否屬于現實社會中的財產的明確認定,正是這種法律上對虛擬財產法律性質認定的缺乏,導致了在司法實踐中不能及時有效地解決虛擬財產侵害案件和保護網絡虛擬財產權利的合法權益。當務之急,就應該給虛擬財產安一個法律上的名分。我們可以通過最高院和最高檢的司法解釋的擴大《民法通則》中“財產”的外延,把虛擬財產納入《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規定的“其他合法財產”的范疇之內,使虛擬財產能夠得到與傳統財產相比的最起碼的保護,賦予網絡虛擬財產的所有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其網絡虛擬財產的權利,所有人以外的任何人都不得妨礙所有人對虛擬財產的占有和使用,同時賦予了虛擬財產的所有人物權請求權和損害賠償請求權[13]。鑒于目前虛擬財產遭受侵害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第三人妨礙虛擬財產所有人對其網絡虛擬財產的占有和使用;二是虛擬財產所有人喪失對虛擬財產的占有。依據據民法理論,物權請求權主要包括返還請求權、妨害除去請求權和妨害預防請求權三類。對于第一種形式的侵害行為,物權請求權中返還請求權能給與權利人合理的保護;對于第二種形式的侵害行為,物權請求權重返還也能提供最佳救濟,如果是第三人對虛擬財產已造成實際損害并且難以采取返還原物或者排除妨害的方式加以救濟,就可以采用損害賠償的方式對虛擬財產的權利人提供救濟。
5.1.2強化虛擬財產的刑法保護作用
我國現在有關網絡犯罪的刑法規定僅有刑法第285條規定的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和第286條規定的破壞計算機系統罪。由于當前在虛擬財產方面法律規定的不足,公安機關在司法實踐中處理侵犯虛擬財產的違法行為時,只能夠依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相對人處以警告、罰款或治安拘留等處罰。但這種處罰的力度相較于損害結果來說顯然太輕,在實踐中往往不能起到作用,也無法有力地打打擊虛擬財產的犯罪行為。筆者認為我國可以借鑒國外和我國香港、臺灣地區的一些相關做法,如依據臺灣的地區做法,其把網絡游戲中虛擬財物和賬號視為存在于服務器上的“電磁記錄”,而“電磁記錄”在刑法及盜竊罪中均為“動產”,是私人財產的一部分。我國還可以再通過刑法修正案的方式,把虛擬財產納入刑法的保護范圍,或者在刑法中直接增加“盜竊虛擬財產罪”。就當前情況來看,我國社會大眾對危害虛擬財產的行為沒有引起相當的重視,假如這時候針對侵犯虛擬財產的行為我們設立一個獨立的罪名,這樣做不僅有利于引起社會大眾的重視,也有利于司法機關更有效地打擊侵犯虛擬財產的犯罪,保護虛擬財產合法權益。
5.2 加快虛擬財產保護的立法進程
借鑒國外和我國香港、臺灣地區虛擬財產保護經驗,我國可嘗試對虛擬財產進行單獨立法保護,以彌補相關法律法規的不足。由于虛擬財產的法律要件、運營商責任及糾紛的解決方式等問題錯綜復雜,單靠司法解釋可能不足以解決這些問題。而通過制定虛擬財產保護法可以對網絡游戲者的合法利益進行保護,認可虛擬財產的現實價值,規范服務商與玩家的權利與義務,解決因虛擬財產而引發的糾紛。同時也有助于解決當前虛擬財產相關問題中還存在的諸多私服、外掛、虛擬交易平臺的規范、網絡游戲格式合同等問題。
5.3加強虛擬財產運營行為的監管
運營商提供的格式化服務合同,在司法實踐過程中確實可以成為法院判決的主要依據。但是游戲運營商往往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制度有利于自己,不利于玩家的格式合同。并常將這些合同文字弄得字體細小,語言晦澀,不易玩家閱讀,還加設一些顯失公平的免責條款。在發生糾紛后,運營商經常利用這些免責條款來推卸自己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鑒于這種網絡服務合同在當前游戲業界的普遍存在,玩家與游戲運營商之間的權利與義務亟待調整和規范。結合我國的《合同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于格式合同的限制性規定,游戲運營商作為網絡游戲服務格式合同的擬訂方,有義務按照公平的原則確定其與玩家之間的權利與義務,并應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玩家注意免除或限制自己責任的條款,并按照玩家的要求,對該條款進行說明。如果游戲運營商提供的網絡游戲服務格式合同中的條款具有合同法中52,53所規定的情形或該條款免除自己的責任,加重玩家的責任,排除玩家的主要權利的,該格式條款無效。雙方對網絡游戲服務合同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該按照通常理解給予解釋,對于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的解釋,應作出不利于游戲運營商的解釋。游戲運營商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玩家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玩家合法權益應該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條款含有以上內容的,該內容無效。可以說這些關于無效條款認定的規定對于保護玩家利益是非常必要的。 5.4 建全虛擬財產糾紛解決機制
5.4.1建立虛擬財產糾紛的仲裁機制
由于仲裁相較于訴訟程序有著快捷、靈活和經濟的特點,我們可以嘗試建立對虛擬財產適用的仲裁前置程序,建立專門的虛擬財產糾紛仲裁委員會。在虛擬財產糾紛產生后,由專門仲裁委員會先進行仲裁,仲裁不成,再進入訴訟程序,這樣既有利于節省救濟成本,鼓勵網絡游戲玩家的維權,也有利于減輕司法機關的工作壓力,提高司法工作效率。沖裁委員會可以由網絡游戲專業人員、電子技術專家和法律專業人員組成,共同對虛擬財產的價值做出公正性的評價,從法律的角度對虛擬財產的糾紛提出解決方案。
5.4.2建立虛擬財產糾紛的訴訟機制
虛擬財產糾紛有別于傳統的案件糾紛,對傳統訴訟制度的沖擊主要表現在:管轄權的確定和證據的認定。因此我建議在涉及虛擬財產的訴訟實踐中可以做以下嘗試。
首先,嘗試確定虛擬財產糾紛的管轄權。由于網路空間的全球性、無疆界性的特點,只適用以往的物理空間的法律管轄制度已經不能適應虛擬網路空間的法律糾紛。建議在網路侵權案件中,以服務器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來確定管轄。在網路商務案件中,以合同的訂立地和履行地來確定管轄。
其次,明確虛擬財產訴訟主體資格的認定。由于玩家在提起訴訟時對起訴條件負舉證責任,需主張證明自己的真實身份和虛擬身份兩者是對應一致的,以證明自己是適格的當事人。而運營商會通常會以注冊信息與玩家的個人真實信息不一致否認玩家現實身份與虛擬身份的一致性,進而主張玩家訴訟主體不適格,請求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所以在對原告的訴訟主體資格問題時,建議采用只要玩家能通過其持有的賬號和密碼登陸成功,即推定該玩家為適格訴訟主體,除非運營商有足夠證據予以推翻。這種方式更有利于保護玩家群體的權利。
最后,明確虛擬財產訴訟中的舉證責任分配。建議在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時可采用下列原則,第一、對涉及虛擬財產的訴訟,服務商應配合法院取證工作、提供相關的電磁記錄數據。第二、對玩家證明其游戲主體身份的證據,服務商否認的,由服務商負責舉證。第三、因虛擬財產滅失引起的玩家起訴服務商的侵權訴訟,由服務商就其致使虛擬財產滅失的行為的合法性承擔舉證責任。
6、 結束語
虛擬財產作為現代社會計算機技術和互聯網技術飛速發展的產物,具有自己獨特的屬性和特征,它的出現給傳統的法律制度帶來了巨大的沖擊,也促使各國不得不積極尋求應變,在自己的法律體系中給予虛擬財產適當的保護。對著虛擬財產這一新生事物的出現,我們應該以更積極務實的態度去應對,爭取在現有法律及理論框架內去解決問題。我國現行法律在保護虛擬財產方面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有明顯落后的趨勢,不能緊跟時代的潮流,因此有關部門應當與時俱進,加緊開展我們保護方面的立法工作,促進我們網絡游戲產業的健康發展。從當前愈演愈烈的網絡侵權行中我們可以看到,任何權利的實現都離不開法律的保障與救濟,即只有通過法律禁止與制裁侵權行為的發生,權利才可以得到真正的實現。將侵犯虛擬財產的行為納入法律的調整范圍極其必要,法律對于虛擬財產的保護將是維護網絡產業發展重要標準,同時也是社會發展的重要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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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訊地址: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浙江 溫州 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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