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出臺《關于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實施意見》 用人單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將獲補助
為進一步推動南昌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工作,日前,市委組織部等七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實施意見》。
南昌將進一步細化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增強可操作性和規范性,提高執行力和約束力;要依法行政,推動用人單位履行法律責任和義務;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把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列為重點檢查內容,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妥善糾正和解決。
推動黨政機關等帶頭安置殘疾人就業
《意見》要求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應當為全社會作出表率,率先招錄和安置殘疾人,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應包含一定數量的崗位用于殘疾人就業。各級黨政機關在堅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的.前提下,對殘疾人能夠勝任的崗位,在同等條件下要鼓勵優先錄用殘疾人。切實維護殘疾人平等報考公務員的權利,除特殊崗位外,不得額外設置限制殘疾人報考的條件。
同時,招錄機關專設殘疾人招錄崗位時,要按照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求,給予放寬開考比例等傾斜政策。各單位在招錄公務員時,要結合實際,采取適當措施,努力為殘疾人考生創造良好的考試環境。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要率先招錄殘疾人,帶動其他黨政機關。黨政機關中的非公務員(科研、技術、后勤等)崗位,要優先安排殘疾人就業,并依法與殘疾職工訂立勞動合同,保障其合法權益。到2022年,市、縣級殘工委成員單位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市、縣級殘聯組織安排殘疾人應達到10%以上。
事業單位將根據本單位崗位構成情況,確定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崗位,多渠道招聘殘疾人,加快落實殘疾人在事業單位內按比例就業的規定要求。滿編滿崗的事業單位,應安排殘疾人到編外輔助性崗位就業,依法與殘疾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保障其合法權益。
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應根據行業特點,確定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崗位,招錄符合崗位要求的殘疾人就業。企業對招錄的殘疾人應訂立勞動合同,實行同工同酬。為進一步提高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的示范帶動作用,全市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與黨政機關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要求同步實施。
加大對殘疾人用人單位的補貼、獎勵和懲處力度
南昌將建立依法維護殘疾人勞動權益、推動按比例就業的長效機制。各級人社、財政、殘聯等部門每年應組織對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政策落實、勞動權益維護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并予以通報。建立完善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實名制管理系統,實現部門之間殘疾人就業信息交換與資源共享。
市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余穎表示,今后,將充分發揮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作用,對參加職業培訓并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經認定為就業困難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崗位補貼;落實《南昌市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獎勵辦法》,補助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嚴格按規定標準交納殘保金。對拒不安排殘疾人就業又不交納殘保金的用人單位,可采取通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等措施。每年由市殘工委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情況作一次總結通報,將用人單位是否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納入各類先進單位的推薦條件之一,對于不履行義務的用人單位,不能參評先進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不能參評先進個人。
據統計,近三年來,南昌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新增人數527人,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3.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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