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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落實民族地區積極就業政策
2013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堅持民生為本、人才優先,積極推進民族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
在促進就業方面,一是落實積極的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青海玉樹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試點,指導對口支援西藏、青海、新疆任務的地區將到本地求職的受援地高校畢業生納入就業扶持政策范圍。二是強化公共就業服務。會同國資委、教育部、國家民委等部門舉辦了面向青海、西藏、新疆高校畢業生的央企專場招聘會,研究制定新疆、青海等地區農牧民勞動力轉移輸出工作方案。三是促進就業公平。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為少數民族勞動者就業創業創造公平的就業環境。
在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方面,一是在公務員考錄中對少數民族考生予以照顧。繼續在中央機關公務員招考中對少數民族考生照顧,同時指導地方在公務員招考中積極落實對少數民族考生傾斜的有關政策。二是開展民族地區公務員培訓工作。制定印發《2013年公務員對口培訓計劃》,積極組織江蘇為青海藏區、浙江為新疆和新疆兵團培訓當地骨干公務員570余人,同時,推動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培訓合作。三是積極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完成第一批西藏少數民族專業技術人才特殊培養工作;認真開展第四批新疆少數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養工作,全年為新疆培養了400名少數民族科技骨干;在中央民族大學設立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會同國家民委人事司舉辦一批高級研修項目。四是加大對民族地區技能人才的培養力度。指導少數民族地區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組織實施各類培訓項目;為少數民族地區提供師資培訓服務。五是繼續做好干部援藏、援疆、援青工作。
在加強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不斷加大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建設支持力度,通過西部地區“金保工程”推進民族地區信息化建設,同時還制定了年度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區工作要點。
2014年,人社部將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和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積極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一是繼續落實和完善積極的就業政策,加強和改進公共就業服務,反對就業歧視,大力營造公平的就業氛圍。二是繼續在中央機關招考中采取措施,進一步落實向少數民族考生傾斜的有關政策,繼續加強對各地的指導和監督,更好地促進各地錄用少數民族考生工作。三是繼續在培訓工作方面對民族地區給予支持。四是根據國家發展戰略,做好特殊急需人員的調配工作。五是研究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逐步提高艱苦邊遠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水平,縮小其與發達地區的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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