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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民辦高校辦學條件不足 限制招生
福建省將全面清理和糾正不利于民辦高校的政策,省市出臺的支持高等教育發展的政策一律適用于民辦高校。對辦學不規范,辦學條件嚴重不足,存在重大辦學風險和隱患的民辦高校,要限制招生,直至退出辦學。記者從福建省政府辦公廳獲悉,日前福建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支持和規范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
根據意見,福建省要全面清理并糾正各類不利于民辦高校發展的政策和做法,省市出臺的支持高等教育發展的政策一律適用于民辦高校。原則上不再審批設立新的民辦高校。福建省政府設立民辦高等教育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扶持非營利性高水平民辦高校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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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支持和規范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近日發布
原則上不再審批新的民辦高校
今后,福建省,本科高校專科生規模將進一步壓縮,為民辦高職院校留出生源空間。近日省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支持和規范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福建省要辦好現有民辦高校,今后民辦高校的辦學自主權也將進一步加大,教師隊伍待遇進一步提高。
根據《意見》,福建省今后將加大對民辦院校的統籌指導,辦好現有高校,原則上不再審批設立新的民辦高校。為了辦好民辦高校,福建省明確要求全面清理并糾正各類不利于民辦高校發展的政策和做法,省市出臺的支持高等教育發展的政策一律適用于民辦高校。
教育部門將鼓勵民辦高校引入新的出資者或通過資源整合重組壯大辦學實力。省政府還將設立民辦高等教育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扶持非營利性高水平民辦高校建設、表彰和獎勵為民辦高等教育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等。此外,還將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用地優惠政策等以扶持民辦高校發展。
今后,民辦高職校的生源問題也將有所改善,福建省計劃在近年內確定合理的本專科比例,壓縮本科高校專科招生規模,為民辦高職院校發展留出空間。此外,還將完善高校學生資助辦法,確保國家和省高校學生資助政策惠及民辦高校學生。
在辦學招生方面,民辦高校的自主權也將越來越大。據悉,福建省將開展民辦高校自主制定年度招生計劃試點,遴選部分堅持公益性辦學、辦學條件優良、管理規范的民辦高校,在核定的辦學規模內自主制定年度招生總規模和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報省教育廳、發展改革委審核備案后,面向社會公布招生。民辦高校還可以擴大跨省招生規模,自主確定跨省招生省份、跨省招生數量;可自主設置、調整除國家控制布點本、專科專業。
《意見》明確,民辦高校要參照當地公辦高校教職工現行工資標準,制定教職工工資標準;鼓勵民辦高校調整提高教師工資水平,吸引優秀人才,穩定教師隊伍。同時,在民辦高校任教的教師在資格認定、職稱評審、考核評價、評先評優等方面,與在公辦高校任教的教師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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