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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廳:2013高考分類考試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改革方案》,我省普通高考從2013年起,實行分類考試。為穩妥實施分類考試,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生報考類別
考生可以選擇單獨報考本科、單獨報考高職(專科),也可以選擇本科兼報高職(專科)。
二、考試科目設置
1、單報本科(含兼報藝術、體育類)
考試科目: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2、單報高職(專科)(含兼報藝術、體育類)
考試科目:3+技術(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
3、本科兼報高職(專科)
考試科目: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技術(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
以上“3”指語文、數學、外語三個科目,本科、高職(專科)同卷。
兼報藝術、體育類的考生須參加相關專業的術科考試。
各科目考試成績均以原始成績呈現。
三、考場編排及考試時間
1、考場編排
文化科目考試,單報本科和本科兼報高職(專科)類統一編排考場;單報高職(專科)類另外編排考場。
技術(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科目考試,單報高職(專科)和本科兼報高職(專科)類統一編排考場。
2、考試時間
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以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時間安排為準。
技術(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科目考試為1月份第二個星期六上午,考試時間120分鐘(9:00-11:00)。
3、命題方式
語文、數學、英語(不含聽力)由我省自行命題,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及英語聽力部分采用國家統一考試試卷。
技術科目采用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綜合卷,由我省自行命題。考試采用書面閉卷形式,卷面分值200分(兩門課目各占100分)。
四、高考志愿填報
志愿填報不受報考類別影響。單報本科的考生可以填報高職(專科)志愿,單報高職(專科)的考生也可以填報本科志愿。
五、錄取規則
1、普通本科分文理科以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科目總成績參加投檔錄取(未參加綜合科目考試的,綜合科目成績按0分計算);普通高職(專科)分文理科按語文、數學、外語、技術科目總成績參加投檔錄取(未參加技術科目考試的,技術科目成績按0分計算)。
2、藝術、體育類執行當年藝術、體育類錄取有關規定。
3、“三校生高職”類考試錄取按現行辦法執行。
本方案將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和考試實施情況適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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