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取消畢業生落戶限制 引導大學生基層就業
福建省政府日前下發《關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和生產一線就業,采取補貼培訓費等辦法鼓勵中小企業招收畢業生,并要求各城市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
福建規定,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并組織開展崗前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費補貼;對企業招收家庭困難且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等。福建將全面落實服務基層期滿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今年全省公務員考錄計劃的10%至15%,面向符合條件的`服務基層畢業生定向考錄?h及縣以上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應安排一定比例的崗位,聘用符合條件的服務基層畢業生。
【福建取消畢業生落戶限制 引導大學生基層就業】相關文章:
直轄市以外城市大學生就業取消落戶限制02-02
重慶:“三給”引導大學生基層就業02-02
重慶:“三給”引導大學生基層就業08-18
陜西取消大中專畢業生落戶限制03-11
陜西取消大中專畢業生落戶限制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