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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高考方案如何避免高“門檻”絆倒進城務工
新華社北京10月16日專電的建議方案,呼吁異地高考應以3年或4年連續學籍為主要條件,不應在父母社保年限等問題上設置過高“門檻”。
相關消息在微博等網絡平臺上引發海量討論。“中國網事”記者就此采訪了一些進城務工人員,他們最擔心的也是異地高考的“門檻”會不會太高。專家認為,異地高考勢在必行,但一步到位不具可操作性,需多部門聯合求解,循序漸進。
專家呼吁放寬異地高考“門檻”
10月8日,中國憲法學會副會長、北大法學院教授張千帆等30位專家學者聯名,向國務院、教育部以及北上廣的教育行政部門提交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就讀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建議方案》(以下簡稱“建議方案”)。目前,上海市教委表示已收到該建議方案,會統籌考慮其中的提議。
張千帆認為,此前國務院關于異地高考的相關意見通知,對隨遷子女的認定條件、父母條件等作出了大致規定。但異地高考的有關資格認定,應該緊緊圍繞隨遷子女在當地考試和錄取的需要,對進城務工人員的資格認定應當和隨遷子女就學年限基本接軌,而不應顯著高于隨遷子女的就學年限要求。
建議方案呼吁:對于一般省市,隨遷子女在父母經常居住地接受完整的高中教育,至高中畢業有3年以上連續就學記錄的,即可以在當地參加高考和錄取。對于京滬等進城務工人口比較集中的地區,可以考慮隨遷子女至高中畢業有連續4年以上就學記錄,即可在經常居住地參加高考和錄取。
這一出發點,獲得了不少專家的認同。如華南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院長盧曉中說,以隨遷子女的就學年限為主要標準來設計異地高考方案更合理一些。復旦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熊易寒教授也說,異地高考的門檻不宜設置太高,以家長為主的評價制度恐怕受益面會比較窄,甚至可能流失城市建設人才。
許多網民們也對上述觀點表示贊賞,也有不少人覺得似乎太“理想主義”。如網民“掌柜不掌勺”說:“按這個建議方案,其實就是把門檻放在隨遷子女初三入學,對家長幾乎無限制。那么,如果不系統解決進城務工人員的管理問題,高考移民很難避免。”
社保證明會否成為“攔路虎”?
張千帆等人在建議方案中還提出:社會保險證明不應獨立作為隨遷子女升學考試資格認定的必要條件。“因為全民社保只是近年來才在全國逐步推行,各地社保普遍存在不能相互銜接的現象,不能以此理由拒絕隨遷子女高考。”
張千帆說,為了體現進城務工人員對當地的貢獻,納稅記錄是否更適當?為了體現長期在當地工作和居住的意向,是否可以只要社保證明,不要參保年限?
父母繳納社保的證明作為隨遷子女參加異地高考的必要條件,是許多進城務工人員最擔心的問題。已經在廣州生活了14年的川籍進城務工人員王慶金說:“穩定的工作、收入、住所,這些方面只要要求不是太高,我都可以做到。但社保這塊就比較欠缺。我是做小生意的,沒有單位給我繳納社會保險。”
在上海開了3年多洗衣店的江西籍進城務工人員陳江南也坦言,要繳納社保證明且有規定年限對她來說確實比較困難。“我們沒有過多的收入去繳納這筆費用。”但是,如果政策真的需要這一條,為了孩子的將來,她還是會想辦法去交。
在廣州中山市一家日資企業打工的陜西青年屈海鵬認為,異地高考要求隨遷子女父母有社保記錄的條件,應該照顧到不同的情況:有些外來務工人員在企業打工,企業幫員工繳納了社保;而有些外來務工自己做小生意,沒有雇主繳納社保,而是通過不同方式為國家繳稅,就應當允許他們用納稅證明來代替社保方面的要求。
許多網民希望,繳納社保不會成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異地高考的“攔路虎”,否則是變相對進城務工行業三六九等分。如網民“黑土雨”說:“如果要繳社保才能讓孩子參加異地高考,以后還有多少務工人員肯去做沒有社保的工作?”
對此,熊易寒教授建議采取“學籍優先,兼顧貢獻”的綜合評價體系,前者是基本條件,后者是錦上添花。“父母創造的人口紅利,要用城市的公共服務給予補償,這是權利和義務的對等。”華南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教授袁征也認為,應該把尊重和保護人民的平等權利放在第一位。
上海市教委巡視員尹后慶透露,上海無意設定條件對進城務工人員及其行業進行等級區分,在制定異地高考方案的過程中,核心議題是化解“城市人口過快增長與城市承載力的矛盾”,使得人口的增長與城市承載力保持平衡。
循序漸進,多部門聯合求解
異地高考方案呼之欲出,北上廣等地教育部門均表示“壓力山大”但決不退縮,年底會相繼公布具體方案。然而,網民仍然要問:從公布方案到投入實施,到底還有多少路要走?
張千帆等人在建議方案中希望,各省市均應在全國大多數省份出臺2013年高考報名方案之前制定異地高考方案,并明確規定自2013年起開始執行。“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對2013年升學的隨遷子女造成不必要的焦慮,讓他們安心成長、學習和準備考試。”
更多專家認為,解決異地高考的問題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必須有一個多部門聯合的立體式解決方案,需要中央、地方、民間等多個層面共同發力才能實現突破。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指出:異地高考問題的解決要與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結合起來。可探索建立“高水平大學聯考(或統一學業水平測試)+高校自主招生”高考模式;實行高職院校“注冊入學、申請入學”的錄取制度,淡化最終消除考生的戶籍限制。并采取公開征求意見、論證的方式,以使異地高考的具體方案更完善,更具可操作性,這是關鍵性突破口。
此外,袁征等教育專家還認為,解決異地高考難題,應大力發展職業、民辦、私立教育。積極鼓勵本土社會組織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提供教育和社會服務,讓他們能夠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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