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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異地高考條件苛刻 將逼退“低端”勞動力
8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 見》政策的進程。9月22日,北京大學法學院人大會議中心召集相關專家就落實隨遷子女高考政策舉行了研討會,專家建議以在讀高三學生的高考權利為突破口,以隨遷子女在就讀地連續就學年限為條件,推動隨遷子女高考政策的實現。
連續4年的學籍可以排除高考移民
徐昕(北京理工大學教授)
徐昕說,經過了解,絕大多數北京市民愿意支持這樣一種平等教育權的實施,關鍵是如何打擊高考移民,以及如何解決隨遷子女在就讀地升學考試帶來的招生名額分配問題。
怎樣去切實有效打擊高考移民?徐昕認為,高考移民這兩年很嚴重,如果有有效的方法能夠識別,那么政府就應該推廣!兑庖姟分兄v到了3項條件,他把3項條件貼在了微博上。查看評論,大家認為不現實、不可執行、不可操作。徐昕覺得通過學籍認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資格非常合理,如果有連續4年的學籍,應當可以保證學生不是高考移民。同時還要打擊學籍造假的現象。
有多少隨遷子女?徐昕說,教育體制是按計劃來運作的,是中國計劃經濟的最后一個堡壘,我國的高考還是按照指標的方式進行招生。他檢索了一些信息:北京市中小學學生共120萬人,有47.8萬人是借讀。初中的借讀生比例是6%到10%,小學是40%。了解這樣一個形勢后,我們只能分階段來解決,首先要解決今年的高三非京籍在本地考試的問題。
徐昕認為,遠期來看,我們期待進行法律訴訟。因為有許多隨遷子女沒有受到公平待遇,犧牲了教育權利,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教育公平問題。法院很可能98%不立案,但是必須要有短期、中期、長期的方案。
以在讀高三學生參加高考為突破口
熊偉(北京新啟蒙中心負責人)
熊偉建議及時實施異地高考方案,以解高三學生燃眉之急。許多孩子從小學、初中開始,隨著父母在外地上學,現在不能回原籍參加高考,因為按照現在的規定,參加高考要在當地有連續3年的學籍,許多隨遷子女達不到這個要求,回去也不能參加高考,現在北京和各地有很多這樣的情況。
熊偉說,現在必須要考慮高三學生報名2013年高考的事情。江蘇從11月1日開始報名,黑龍江從11月15日開始報名,北京要到12月1日才開始報名。假如各地的實施細則不能及時出臺,隨遷子女及其家長將面臨兩難的選擇:是在原籍報名、還是在居住工作地報名?假如一名進京務工的江蘇籍學生為了等待北京的異地高考實施細則,而耽誤了在江蘇的報名;如果最后北京規定要到2014年放開異地高考的話,那么這名學生面臨著2013年無法高考的困境。
現在讀高三的學生,明年參加高考,今年就必須報名,熊偉覺得可以把這個事情作為一個突破口,要求相關部門對明年參加高考的隨遷子女特事特辦,解決燃眉之急。
按《意見》規定,原則上各地要在2012年底出臺異地高考的細則;同時又提出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區要進一步摸清底數,掌握非本地戶籍人口變動和隨遷子女就學等情況,抓緊建立健全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制定出臺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這實際上給了北京、上海一個緩沖的時間,并不一定是2012年底出臺細則。對此,熊偉表示,我們必須要保障全國高三學生的高考權利,不管在哪里讀書,都要有參加高考的權利。關于高三學生中的隨遷子女在就讀地參加高考的條件,熊偉覺得只需要兩個:第一從初一到高三,連續在北京讀書,有學籍;第二,家長任何一方在北京有固定工作。同時,他呼吁全國性重點高校要按照各地參加高考的人數分配名額,并且照顧邊遠地區。
隨遷子女參加高考的條件不能過于苛刻
張千帆(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意見》不僅明確規定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權在當地參加高考,而且還隱含了他們和當地戶籍的考生同樣按當地標準錄取的原則。《意見》特別提到,將對京滬等隨遷子女數量較大的省份增加招生名額,以免增加當地考生的升學競爭壓力。張千帆說,假如隨遷子女只是在當地參加高考,錄取還是占用其戶籍所在地的招生指標,那么就不存在影響當地錄取比例的問題。由于在分省命題體制下不可能公正合理地折算不同地區、不同試卷的考分,對隨遷子女只能實行“在哪里考試、在哪里錄取”的原則。換言之,異地高考必然意味著同等錄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必須享受和當地戶籍考生同樣的錄取機會。為了體現統籌考慮、多方協調,這就需要增加當地招生指標。
張千帆認為,首先,隨遷子女參加高考的條件不能過于苛刻。教育部在座談會上明確,這類條件包含兩個方面 學生的條件和家長的條件。學生必須有連續就學的年限,一般是完整的高中3年學歷。對于京滬等隨遷子女數量較大的地區,或許可以適當提高門檻,譬如要求完整的高中學歷加上一年的初中學歷,但是門檻不宜過高,譬如顯然不宜要求小學學歷。家長則須有“穩定”的職業和住所及參加社保的記錄,但是要求的年限不宜過長,而應該和學生的學歷年限基本接軌。
其次,雖然《意見》未統一規定地方落實異地高考方案的期限,但是各地顯然不宜拖延太久,因為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隨遷子女等著高考,他們是拖不起的。率先出臺的“山東方案”將于2014年起正式實施,其他地方似乎也沒有理由推遲實施異地高考方案。即便對于京滬等特殊地區,在年底前制定相關方案后,一年多的時間足以為妥善落實方案做好各種準備。事實上,對于一直在這些城市就學、馬上就要讀完高中并報名高考的隨遷子女,明年即應接納這些學生在當地高考。由于這個人群數量有限,接納他們在當地高考和錄取并不會對當地戶籍的考生造成顯著沖擊。
最后,如果有的省市對隨遷子女參加高考設置了不合理的限制,或故意拖延落實方案的時間,違背了《意見》的原則和精神,導致廣泛的社會批評和負面影響,那么利益受到損害的公民應有權向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對方案的合法性與合理性提出復議,中央相關部門則有義務責令地方改正。
公民有遷徙自由的權利
牟效波(北京行政學院教師)
牟效波說,這個《意見》把制定隨遷子女高考政策的權力下放給地方政府,有可能導致不能落實。他覺得《意見》存在的根本問題就是它的出發點,它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城市功能定位、產業結構布局來制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具體政策。各行各業人員的存在,是城市發展的基礎,是城市繁榮度、生命力的體現。強制逼退所謂的“低端”勞動力,其結果必然是百姓生活變得極為不便,生活成本大幅提高,城市經濟秩序將被嚴重破壞。這涉及到公民的遷徙自由,這是《憲法》中隱含著的公民權利。公民在國內遷徙到北京,即使什么都不做,也應該受到平等的對待。但是《意見》中要求進城務工人員要有固定工作,其子女才能在就讀地高考,顯然有悖于公民的遷徙自由權利。
牟效波談到高考移民時說,《意見》要求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一定年限,這是為了防止高考移民。高考移民是防止占用落后地區的教育資源,但高考移民在北京也成立嗎?他認為北京的教育資源很豐富,現在給北京的升學名額很多,造成了高考招生中的不平等。即使隨遷子女在北京就讀升學,占用了北京學生的招生計劃,但很可能北京的招生比例仍然要高于其他地區,高考移民這個問題在北京不存在。
通過立法保護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
郭道暉(著名法學家、法治思想家)
郭道暉認為,現在招生中存在著等級不平等,這個等級表現在戶籍上面,你是農村的還是城市的、是本地的還是外地的。這樣做是很落后的,沒有道理。他覺得《意見》中規定隨遷子女考大學的準入條件,要以城市的需要來衡量,這是鼓勵地方保護主義的政策。這個要求從邏輯上是講不通的,學生是來城市上學的,只有從學校畢業之后才能夠為城市做貢獻。所以這個要求不是限制學生,而是限制他們進城的家長。
郭道暉說,高考移民現象是由不合理的招生考試制度造成的。四部委的意見只能是規章制度,是一個紅頭文件,還談不上法律,以紅頭文件、規章制度剝奪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權利,這是很不規范的。他建議把所謂的意見上升為真正的法規,提交人大進入立法程序。最后要解決所謂的高考移民的問題,要抓住“憲法面前,人人平等;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公平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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