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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見義勇為加分質疑:容易導致學生盲目冒險
圖片信息“把良知和正義明碼標價是褻瀆!”3月28日,山東省教育廳公布關于調整高考加(降)分項目政策,其中關于見義勇為可獲高考加分的政策,引起了網友爭議。不少網友認為,見義勇為理應受到推崇和尊敬,但不應和高考加分掛鉤。也有人認為,見義勇為應該在能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而高中生大多數是未成年人,不應通過高考照顧方式鼓勵學生見義勇為。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公布的政策,高中階段見義勇為的應屆畢業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綜治委表彰的,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10分之內的,可向高校投檔;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高考成績總分低于高校調檔分數線20分之內的,可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見義勇為考生的認定以政府頒發的證書為準。
該不該把見義勇為作為高考錄取照顧政策,在網上引發了網友的爭議。有人認為,見義勇為是一種無私奉獻的崇高品格和精神境界,值得社會大力褒揚,在高考時給予加分并不為過。反對者則認為,未成年人缺乏對危險和災害的預見能力,在復雜的危險形勢下很難做出合理判斷,反而容易將自己置身危險境地甚至喪失生命。而20分的高考加分,對于分分必爭的高考生來說,具有極大吸引力。一旦見義勇為成為高考福利,很容易誘導一部分學生刻意“見義勇為”,違背公平原則,其精神激勵作用也會大打折扣。《中國青年報》高級記者賀延光也發微博表示,“見義勇為理應得到推崇和尊敬。贊美應該來自人的內心。但它和高考有何關系……與其說是鼓勵當事人,還不如說是顯示不同的權力。把良知和正義明碼標價,也是褻瀆!”
我省有招生專家表示,山東省教育廳出臺這樣的政策,初衷應該是好的,但方式的確值得商榷。“鼓勵大家見義勇為是好事,但國家建立考試制度是為選拔人才,而見義勇為本身取決于個人的道德觀。兩者掛鉤,可能導致見義勇為的扭曲。”這位專家說。與此同時,由于多數高中生還是未成年人,而見義勇為是以生命為代價的,應該在能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進行,因此,不應通過這種方式鼓勵未成年人冒險。
應先教育孩子學會自我保護
“應該先教育孩子學會自我保護,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護他人,而不是通過這種方式來鼓勵未成年人冒險。”對于省教育廳關于見義勇為照顧錄取的政策,省城董女士感到不解。她說,她平常都是告訴孩子,遇到危險首先要保護好自己,可以在沒被對方發現的情況下報警,或用手機偷偷拍下,但不鼓勵孩子見義勇為。“畢竟高中生也只是個孩子,十六七歲。”
給見義勇為加分或致“見義亂為”
江蘇網友“晴川”表示,為見義勇為加分,他有三個“不安”。第一個“不安”是,見義勇為與功利性的“加分”掛鉤,是否會產生負面影響。他認為,道德的“利誘”與榮譽、金錢的吸引,很容易讓見義勇為失去道德的純粹。
不安之二是“加分”是否會帶來“匹夫之勇”。他認為,所謂“重金之下必有勇夫”,20分的加分,對于高考來說,分量很重,吸引力之大可想而知。有沒有孩子為了這20分,而去主動“尋找”見義勇為的機會?而一旦成功,又會使公平變味?另外,這里不僅牽涉到要不要見義勇為,還有一個見義“智為”的問題,尤其是對未成年的在校學生,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這不是見義勇為,而是逞莽夫之勇,根本不該鼓勵提倡,教育部門更應負起宣傳教育的責任。我們應該讓孩子明白,“見義勇為”不是“見義亂為”。
不安之三,“加分”是否會成畫餅?按照通知精神,將見義勇為者的檔案投向高校,并不見得就一定被錄取,也就是說,錄取與否的“生殺大權”還掌控在高校手中。如果“見義勇為”者不入高校法眼,那么,加分還有什么意義?如此加分,只能算個“畫餅”。而且,過多放權于高校,是不是也為腐敗預留了空間呢?(記者:徐玉芹)
(來源:山東新聞網-山東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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