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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章程
搜狐教育訊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為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貫徹實施“陽光招生”,規范招生工作行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英文名為"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 Law"。學校為公辦、全日制綜合性大學,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校的國際代碼為:10520。
第三條 學校是一所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干,兼有文學、史學、哲學、理學、工學等八大學科門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第四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藝術類學生、自主選拔錄取學生、高水平運動員、內地西藏班學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學生、少數民族預科生、法學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以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生等。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 學校設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員由校領導和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組長由校長擔任。
第八條 學校學生工作部招生工作辦公室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學生工作部招生工作辦公室根據需要選派人員赴各省(區、市)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委(監察)部全程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入學考試(考核)
第十一條 參加普通高考的學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十二條 報考藝術類美術專業的學生必須通過所在省級招生部門組織的美術專業統一考試,省統考合格者方可報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美術專業考試。
第十三條 報考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必須參加學校單獨組織的專業基礎課入學考試,學校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自主選拔錄取學生、高水平運動員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相關考核。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內,根據“以生源質量為主,兼顧地區平衡”的原則,科學、合理地編制年度招生來源計劃。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預留少量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的問題。
第十六條 學校對學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對學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公安類專業除外)。
第十八條 學校藝術類美術專業錄取批次遵照各省招生政策執行,其他專業(公安類專業除外)均為本科第一批錄取批次。
第十九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0%-105%,公安類專業投檔比例為學校招生計劃數的120%。投檔比例最終以錄取時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比例為準。
第二十條 學校對實行平行志愿進檔考生的專業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不設置專業分數級差,其它的非平行志愿進檔考生錄取時設置專業分數級差,各專業志愿之間的級差均為1分。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考生所在省(區、市)的招生專業計劃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專業志愿實行“分數清”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一條 關于外語應試語種要求
(一)英語和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應試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二)日語只招收應試語種為日語或英語的考生。
(三)法語只招收應試語種為法語或英語的考生。
(四)其他專業不限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但進校后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
第二十二條 對于有選考科目的省(區、市),除省級招生考試部門有明確規定的以外,選考科目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報送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并經公示的選考科目為準。其中學校在江蘇省的普通類專業的選考科目等級為AB。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且無男女比例限制(公安類專業除外)。
第二十四條 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學校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設立院校分數級差。
第二十五條 對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區、市)確定的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的考生,學校予以認可,并在錄取專業時以考生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檔成績為準。學校不另外制定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六條 關于公安類專業的錄取
(一) 根據教育部教學司[2003]16號文件規定,我校治安學、偵查學、偵查學(職務犯罪偵查方向)和邊防管理等4個公安類專業及方向在本科提前批錄取。
(二) 學校對公安類專業學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必須符合教育部教學司[2003]16號文件第三條和第四條規定。
(三) 學校對公安類專業學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教學司[2003]16號文件第五條和第六條規定。
(四) 學校對報考提前批錄取的公安類專業考生不進行體能測試,不進行面試。報考條件執行教育部教學司[2003]16號文件第三條至第六條規定。
(五) 根據教育部教學司[2003]16號文件規定,提前批錄取的公安類專業實行按志愿先后、根據高考成績擇優錄取。無院校志愿的考生(含服從調劑院校志愿),學校一律不予錄取。
(六) 根據教育部教學司[2003]16號文件規定,提前批錄取的公安類專業女生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5%。
第二十七條 關于藝術類美術專業錄取
(一) 報考藝術設計(動畫方向)專業的學生須取得所在省美術專業統考成績合格
證和我校發放的專業測試成績合格證,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區、市)所劃定的藝術類美術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根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1年藝術設計招生簡章》進行錄取。其中在江蘇省根據江蘇省藝術類美術專業錄取政策和學校的美術專業招生簡章進行錄取。
(二) 報考中韓合作辦學項目(藝術設計(動漫游戲方向))專業的學生須參加所在
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且成績達到規定要求,取得省統考合格證。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規定的美術專業本科錄取控制線,按照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
(三) 藝術類美術專業學生入學后不能調整專業。
第二十八條 對于獲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高水平運動員認定資格的考生,高考成績必須達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區、市)規定的錄取要求,學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省(區、市)招辦或考試院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九條 少數民族預科生、內地西藏班學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學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錄取。
第三十條 學校錄取結果經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將及時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查詢網址:http://bkzs.znufe.edu.cn。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三十一條 新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準考證和入學通知書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向所在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通報。
第三十二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書本費、各種證件(卡)工本費等各種雜費。收費標準以學校所在地省級物價部門核定的為準,如果國家調整本年度本科生學費收費標準,學校將按照新規定收取學費。
第三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退回其戶籍所在地。
第三十四條 學校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各種社會資助、學費緩交或減免等方式,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三十五條 學校招生部門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南湖南路1號
郵政編碼:430073
聯系電話:027-88387338
聯 系 人:王老師 鄭老師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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