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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課時津貼考核辦法
一、工作量的計算
1、各學科課時系數的折算:以教導處安排課程為準,一課時算一課時,其中語文、英語、數學為1.2課時/節,理化政史(九年級政史)1.1課時/節,其他縣以上統考學科1.05課時/節,其余系數為1。
2、特殊時段課時折算:朝會、午自習0.8,課外活動0.9,課外興趣活動輔導2節/周。
3、中層干部崗位的課時折算(以任考試學科折算):各類人員周上課時數為――校長2-4、支部書記、副校長及工會主席、教導主任、德育干事、教科室主任等上一門縣統一考試主學科,每周8-12節,會計、人事、安全員、出納、伙食團管理員等上一門縣統一考試學科,每周4-12節。中層干部的課時津貼不低于教師課時津貼的平均數。
4、特殊崗位的課時折算:教研組長、油印、電教、實驗員、水電管理人員0.5--2節/周。學校將整合各崗位工作量,考核組將根據工作表現和成績確定最終工作量。
二、基本課時的考核
每位教師的周課時乘以系數后即為基本課時,教師周課時指教導處根據課程標準要求安排的教師工作量。基本課時工資的計算公式為:全校基本課時總金額/全校基本課時總數x個人周總課時。
三、超課時的計算
教師超過全校教師的周基本課時的平均課時數即為超課時數。超課時津貼的計算公式為:全校超課時總金額/全校超課時總數x個人周超課時數。超課時包括學校所胡崗位的工作總量的折算課時數。
班主任工作量按標準課時工作量計算基本課時數和超課時津貼。
四、其它
若班主任工作量按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班主任基本工作量后,超課時補貼額度超過了學校確定的班主任津貼,則以超課時補貼發放班主任津貼。
年界退休的教職工,男55歲(女50歲)以上的,按教師平均課時的0.7折算為基本課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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