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一区二区中文在线,无遮挡h肉动漫在线观看,国产99视频精品免视看9,成全免费高清大全

信用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12 18:18:57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信用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信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信用管理制度

信用管理制度1

  信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降低風險:通過信用評估和監控,企業能有效識別和規避可能的信用風險。

  2. 保障利益:確保企業資金的.安全,防止壞賬損失,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

  3. 增強信任:提高交易伙伴對企業的信任度,促進長期合作關系的建立。

  4. 提升效率:通過標準化的信用管理流程,減少決策延誤,提高業務處理速度。

  5. 塑造形象:良好的信用管理有助于塑造企業的誠信形象,提升市場競爭力。

信用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職能,強化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的信用意識,促進形成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依據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單位包括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

  第三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信用分類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法定職責和工作權限,負責本轄區內的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工作。

  第四條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工作包括:建立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的信用信息檔案,根據信用等級標準劃分信用等級,并按照信用等級給予相應的獎懲。

  第五條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具體實施方案,可根據轄區內的行業協會組織建設情況,發揮其在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章信用信息檔案的建立和交流

  第六條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登記注冊信息:單位名稱、注冊地址、生產(經營)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其身份證號碼、企業類型、生產經營范圍、生產經營方式、生產的具體品種、注冊資金、生產經營期限以及生產、經營許可證或相關證照編號等。

  (二)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的日常監管信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在開發、生產、經營藥品、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管中,發現的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行為。

  第七條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檔案不包括以下內容:

  (一)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的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

  (二)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政策調整范圍之外的行為。

  第八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根據工作權限采集和記錄相關信用信息,并建立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檔案。

  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對下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九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記錄的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應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文件通知、專項通知書等形式或者電子文檔形式,按照藥品安全信用等級評定工作的工作分工,及時告知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條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檔案實行專人負責制。具體操作人員必須認真細致核對相關內容。

  第三章信用等級

  第十一條藥品安全信用等級分為守信、警示、失信、嚴重失信四級。

  第十二條確定藥品安全信用等級的原則為:

  (一)以是否有因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而被處以刑事或者行政處罰作為信用等級劃分的主要標準;

  (二)以違法行為情節的輕重和主觀過錯的大小作為信用等級劃分的輔助標準。

  第十三條守信等級:正常運營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在一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四條警示等級:

  (一)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警告,被責令改正的;

  (二)因《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規定的.行為受到處罰的。

  第十五條失信等級:

  (一)因實施同一違法行為被連續警告、公告兩次以上的;

  (二)被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或者被撤銷藥品、醫療器械廣告批準文號的。

  第十六條嚴重失信等級:

  (一)連續被撤銷兩個以上藥品、醫療器械廣告批準文號的;

  (二)被撤銷批準證明文件、責令停產停業、暫扣生產(經營)許可證、暫扣營業執照的;

  (三)藥品企事業單位拒絕、阻撓執法人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抽驗和索取有關資料或者拒不配合執法人員依法進行案件調查的;

  (四)因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構成犯罪的。

  第十七條藥品安全信用等級采用動態認定的方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藥品安全信用等級劃分標準,對已經達到某一信用等級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作出相應的認定。

  第十八條被認定為警示等級的,在隨后一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的,調升到守信等級。

  第十九條被認定為失信等級的,在隨后一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的,調升到警示等級。

  第二十條被認定為嚴重失信等級的,在隨后一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的,調升到失信等級。

  第四章激勵與懲戒

  第二十一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被認定為守信等級的,給予政策支持;對被認定為警示、失信或者嚴重失信等級的,采取防范、提示、加強日常和專項監管等措施予警

  戒。

  第二十二條被認定為守信等級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

  (一)除專項檢查和舉報檢查之外,適當減少或者免除日常監督檢查的項目;

  (二)定期公告其無違法違規行為的記錄;

  (三)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適當優先辦理行政審批、審核手續。

  第二十三條被認定為警示等級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

  (一)結案后進行回查;

  (二)公示違法記錄。

  第二十四條被認定為失信等級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

  (一)結案后進行回查;

  (二)增加日常監督檢查的頻次;

  (三)公示違法記錄。

  第二十五條被認定為嚴重失信等級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研制單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

  (一)結案后進行回查;

  (二)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進行重點專項監督檢查;

  (三)增加日常監督檢查的頻次;

  (四)公示違法記錄。

  第五章監督和責任

  第二十六條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充分運用監督管理手段,建立并實施藥品安全信用分類管理制度,在藥品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中發揮推動、規范、監督、服務作用。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采集、記錄、公示的信息不真實,或者故意將虛假信息記入藥品安全信用信息檔案,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按有關規定追究具體責任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信用管理制度3

  一、信用社稽核的對象

  信用社稽核的對象是指稽核所要監督檢查的客體。要正確認識這一客體,首先要明確什么是稽核。

  (一)稽核的概念

  稽核亦是審計的代名詞。如前所述,所謂稽核,是一種重要的經濟監督手段。它是由稽核機構的稽核人員進行稽核證據的收集和評價工作,以判斷被稽核單位提供的會計核算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業務經營行為是否合規、合法,預定的經營目標是否已經實現,據以向有關方面報告稽核結果的全過程。

  按信用社現有組織構架,信用社稽核是由信用社的領導和管理者——省聯社和縣(市、區)聯社,依據國家金融法律和法規、金融監管當局制訂的財經法紀和行業內部規定對信用社業務經營活動所進行的監督和檢查。即由縣(市、區)以上聯社的管理部門中所設立的稽核機構和人員,以其獨立公正的地位,借助專門的技術方法,對所轄信用社業務經營活動的真實、準確、完整,合規、合法和有效性作出評價和建議,向上級行業管理部門、金融監管當局和本單位領導提出報告和意見,從而糾錯防弊,維護財經法紀和行業內部管理制度,改善經營管理,提高自身經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經濟監督活動。

  我國信用社始于新中國成立之初,經過30多年發展狀大后在1983年才出現“稽核”一詞,合作金融理論工作者較為普遍地認為信用社稽核理論框架是在1996年信用社與中國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后才形成的,在信用社組織構架中才有相對獨立的稽核機構和稽核人員。

  (二)信用社稽核的對象

  信用社稽核的對象是由信用社的特有職能作用及其業務特點所決定的。

  信用社一方面執行中央銀行賦予的信貸監督、結算監督、現金管理等監督職能。這些監督管理的職能作用,又都是通過辦理各種金融業務來實現的。所以對于具有監督管理職能作用的各項業務活動,都是信用社稽核的對象。另一方面,作為經營貨幣信用業務的特殊經濟組織,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經濟實體,其業務經營過程只有依靠會計核算才能實現貨幣資金營運,即會計核算的過程就是具體業務處理過程的特點。這種貨幣資金營運過程及其結果,也是信用社稽核的對象。具體說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1.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

  從審查和評價被稽核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開始,并以此為重點調查、描述、評價其可靠性,進而對被稽核單位財務會計資料的`正確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進行驗證,以評價內部控制制度的功能。

  2.業務經營的合法性。包括:

  (1)機構設置是否合法,有無合法的經營證照;

  (2)業務經營范圍和種類是否與金融監管當局核發的《金融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載明的相符;

  (3)存款的組織和管理是否符合規定,有無高息攬存現象;

  (4)貸款發放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貸款投向是否合規;

  (5)存、貸款利率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6)辦理支付結算業務,是否正確執行支付結算制度,遵守支付結算紀律;

  (7)是否認真執行大額現金支付辦法,對違反規定的政策是否采取監督措施。

  3.資本的充足性。包括:

  (1)股本金的增擴、轉讓是否符合規定;

  (2)附屬資本是否超過核心資本,核心資本是否按規定增補;

  (3)固定資產占比是否適度。

  4.信貸資金的管理情況。包括:

  (1)是否嚴格執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風險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健全存貸款期限管理制度,搞好資金頭寸管理,完成上級管理部門下達的風險目標任務。

  5.資產質量。包括:

  (1)各項貸款是否按五級分類管理,不良資產占用的數額、比重以及形成的原因;

  (2)抵質押的貸款的數額占全部貸款的比重。

  6.負債清償能力。包括:

  (1)支付準備金率是否達到規定要求;

  (2)存、貸款增長比例是否匹配;

  (3)償債支付能力。

  7.盈利質量及其分配。包括:

  (1)利潤來源和結構是否合理正當;

  (2)資產收益率和成本率是否達到規定的要求;

  (3)各種積累的提留是否符合規定。

  8.經營管理水平。包括:

  (1)領導的決策和管理能力;

  (2)內控制度的建立和執行力度;

  (3)各項業務經營指標的增幅、資金利用率、資產利潤率以及賬款質量;

  (4)重大案件及查處情況;

  (5)內部機構及崗位設置、人員配備及工作開展情況。

  9.其他情況。即上級行業管理部門和金融監管當局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針對信用社某個方面(環節)的突出問題(矛盾),決定需要稽核的其他事項。

  二、信用社稽核的任務

  稽核的任務,是指稽核工作在一定社會經濟條件下所要承擔的責任和必須實現的目標。信用社稽核作為一項經濟監督工作,它的任務既要服從于經濟建設對經濟監督的客觀要求,又要受制于信用社稽核的對象。現階段,信用社稽核的任務,就是通過對信用社的信貸、財務、會計、出納等業務活動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督,防止和揭露違規、違制、違紀甚至違法等不良行為,維護投資者和債權人資財的安全,幫助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財經法紀和行業內部管理規定的正確貫徹執行。具體說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檢查監督信貸計劃、財務收支計劃和各項經濟指標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二,檢查監督信貸資金管理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

  第三,檢查監督各項存款業務政策原則的情況;

  第四,檢查監督各項貸款的發放、管理、收回及貸款政策、方針、原則、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五,檢查抵債資產的取得、保管、處置變現的合規情況;

  第六,檢查監督會計出納基本制度和結算原則與紀律的執行情況;

  第七,檢查監督計算機操作、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八,檢查監督固定資產的購建、保管、使用和財務收入、支出的處理,以及各項專用基金的計提、使用等執行制度規定的情況;

  第九,檢查監督大額現金管理支付規定的執行情況;

  第十,檢查監督各項代理業務執行有關制度規定的情況;

  第十一,檢查監督有價證券、印章、密押、重要空白憑證的印發、保管、使用等是否按制度規定辦理;

  第十二,檢查監督信用社對其分支機構業務輔導與檢查工作的開展情況;

  第十三,檢查監督信用社安全保衛工作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

  第十四,對新建房屋、決算情況進行專項稽核;

  第十五,檢查信用社對會計、信貸檔案的裝訂、保管和查閱情況;

  第十六,對聯社、信用社、分社主任在任期內的業績進行專項稽核;

  第十七,配合有關部門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和信貸紀律,造成經濟損失的重大事件進行專項稽核;

  第十八,檢查監督各級信用合作管理部門和縣聯社籌集、使用各項基金(包括管理費)、上調資金執行制度和使用的情況;

  第十九,制定稽核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參與擬訂重要的信貸、財務、會計、出納規章制度和計算機操作規程等;

  第二十,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項。

  信用社稽核的任務并非一成不變,它將隨著信用社的業務發展和稽核對象的變化而隨之改變。

信用管理制度4

  信用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確保業務交易的.公正、透明和可持續性。它涵蓋了客戶信用評估、信用額度設定、賬款管理、違約處理等多個環節,為企業規避風險、維護財務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內容概述:

  1. 信用評估:對客戶進行信用評級,評估其償債能力和意愿,通常涉及財務狀況、經營歷史、行業地位等因素。

  2. 信用政策:確定信用期限、折扣策略、首付比例等,以平衡風險與收益。

  3. 賬款管理:監控應收賬款,定期更新客戶信用信息,及時追蹤欠款情況。

  4. 風險控制:建立預警機制,識別潛在違約風險,提前采取措施。

  5. 違約處理:設定違約處罰規則,如逾期利息、罰款等,并執行相應的追償程序。

  6. 內部流程:制定信用審批流程,確保所有交易符合公司政策,并防止欺詐行為。

信用管理制度5

  第一條:法律法規學習制度

  1、定期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系統學習,制訂學習的內容、時間安排計劃表,組織人員學習,并做好每次學習記錄。

  2、董事長、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帶頭參加合同法律法規的學習。誠信管理人員、工程技術、經營、財務等部門業務人員及專職誠信管理員必須經過合同法規的系統培訓和考核。

  3、公司分管誠信工作的負責人,部分分管誠信負責人及誠信管理員定期組織活動,結合誠信管理中碰到的實際問題,學習新法規,解決新問題。組織案例分析會等,并做好書面記錄。

  第二條: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一、誠信建設的指導思想:

  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開展誠信建設活動,建立良好的信用制度和誠實、守信的約束機制,提高企業誠信管理水平,增強企業防御市場風險和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為創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和構建和諧社會作出努力。

  二、開展企業誠信建設的主要內容:

  1、依法經營,誠實守信,自覺維護建筑市場正常秩序,為用戶提供優質產品;

  2、遵守《建筑法》《招投標法》和《合同法》,認真執行武漢市一系列有關建筑企業的行為規范,依法合理承攬工程任務,不違法轉包和分包工程業務;

  3、承接工程不盲目壓價或無理抬價,工程預決算不弄虛作假,合理取費,據實決算;

  4、做到文明施工,注重環境保護,抓好安全生產,自覺維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5、加強質量管理,做到不擅自修改設計、不偷工減料、不無證上崗、不違規操作,保質如期完成施工任務,并認真執行回訪保修制度;

  6、加強工程項目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

  7、處理好企業的債權、債務,依法追討工程拖欠款和工程墊資款等各種債權;及時支付民工工資,及時償還拖欠的材料款及其他債務,在社會經濟活動中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9、嚴格用工制度,關心職工生活,加強職業培訓教育,提高全員文化素質和業務素質。如期發放職工工資,為員工辦妥失業、醫療、養老等各種保險,做好企業穩定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10、依法納稅,自覺維護國家利益。

  三、開展企業誠信建設的方法:

  1、宣傳發動,引導員工投入企業誠信建設活動中來。通過各種會議、講座和培訓,在企業中廣泛宣傳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增強企業全體員工的誠信意識,提高守信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2、建章建制,加強企業誠信管理,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從工程投標、施工管理、質量管理、竣工驗收、預決算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產、職工教育等制度,在企業內部建立誠信管理體制,增強企業守信自覺性。

  3、建立企業內部征信機制,收集整理好企業日常發生的涉及企業各個方面的信息,用文字和表格形式加以集中,便于及時反映和宣傳企業,提高企業在社會中的形象和影響。

  4、教育企業內部各級領導管理干部,充分重視企業誠信建設,要認識到誠信是生產力,良好的信譽是企業綜合素質的體現,是企業進入市場“通行證”,亦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5、建立誠信建設自評自查制度,定期檢查誠信建設情況,總結經驗,找出存在的問題,及時改進,為創品牌企業作不懈的努力。

  四、組織保障:

  (一)建立領導機構

  成立誠信管理部,公司分管經營副總為誠信管理部分管領導,負責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商議、決定、協調處理企業誠信體系建設中的重大事項。

  (二)納入財務預算

  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本著精打細算、逐步投入的原則,編制工作經費計劃,納入財務預算,確保我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第三條:誠信管理機構、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為了企業誠信工程建設方案的`有效貫徹與執行,經研究決定成立誠信管理部,公司經營副總萬小啟為誠信管理部分管領導,任命鄢志剛為誠信管理部負責人,杜少芳、盧群為專職誠信管理工作人員。

  一、誠信管理部職能

  1、組織宣傳、貫徹合同法律法規條例,培訓誠信管理人員,依法保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

  2、制定、修訂本公司誠信政策、誠信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誠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對客戶進資信調查,建立客戶信用檔案,并進行動態化管理。

  4、處理好企業的債權、債務,依法追討工程拖欠款和工程墊資款等各種債權;及時支付民工工資,及時償還拖欠的材料款及其他債務,。

  二、崗位責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職責

  (1)加強誠信管理工作,支持誠信管理部開展工作,解決誠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授權委托合同承辦人員對外簽訂合同;

  (3)對本公司合同承辦人員進行考核、獎懲;

  (4)定期了解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2、誠信管理部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組織誠信管理案例評析會;

  (2)制定、修訂本公司誠信政策、誠信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誠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統一辦理授權委托書,嚴格管理本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4)匯總、分析客戶信用數據,向有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

  (5)協調與經營、財務、技術等部門的關系。

  3、誠信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2)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保管好合同專用章。

  (3)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執行中的問題和糾紛。

  (4)登記合同臺帳,做好合同統計、歸檔工作,匯總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

  (5)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6)定期向誠信管理負責人匯報誠信管理情況。

  (7)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搞好誠信管理工作。

  4、工程技術部的主要職責

  (1)參與公司重大合同的論證、洽談、起草和簽訂工作;

  (2)負責編制投標文件、封標、開標,填寫《投標評審表》,收集保存評審記錄,對評審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及時與顧客溝通。

  (3)負責評審工期的合理性、可行性;技術要點的合理性、可行性,施工技術措施實施的可行性;

  (4)負責評審顧客對質量要求的標準和質量保證能力;

  (5)負責評審材料、施工機具供應方式和保證能力;

  (6)負責評審工程設計變更條款和竣工結算方式。

  5、財務部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工程技術部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3)配合企業誠信管理機構做好誠信管理工作。

  三、誠信管理員考核與獎勵

  1、考核范圍:本公司誠信管理員。

  2、考評時間:

  公司每年年終組織一次考核評審活動,在對各有關部門誠信管理工作檢查基礎上進行考核。

  3、考核內容

  4、考核部門

  誠信管理部為公司誠信管理員的考核評審工作的管理機構。

  5、獎懲方法誠信管理員的獎勵等級設三等:即先進、優勝和表揚;獲獎者以精神獎勵為主,并分別給矛適當的物質鼓勵。

  (1)獲先進名單從考核總分在95分以上都中產生;

信用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放管服”改革各項政策措施落地顯效,落實東興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先行先試政策,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推動建筑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信用激勵、失信懲戒的建筑市場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信用建設的指導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信用行為信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等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以下簡稱建筑施工企業)的信用行為記錄、考核、整合和應用。

  第三條本辦法“防城港市建筑業企業信用行為評價系統” (以下簡稱“評價系統”)為采用政府采購招標購買服務,委托it企業按照本辦法開發信用行為評價系統軟件,建立和完善全市統一的建筑市場信用行為評價系統和信用檔案手冊。將采集、錄入、確認的市場行為、現場行為、評優創先等按照本辦法,公示期滿后,自動綜合計算并生成企業信用行為評價得分,同時自動鏈接到“防城港市工程招標造價信息網(以下簡稱信息網)公開發布。

  第四條信用行為評價管理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實施、互聯互通,應當做到公開、公正,保障信用行為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遵循合法、客觀、公正和審慎的原則,依法保守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二章信用行為信息分類

  第五條信用行為信息分為基本信用行為信息、良好行為信息和不良行為信息三類。

  (一)基本信用行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企業基本信息。包括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或有關從業人員情況,資質資格的類別、等級,安全生產許可,以及有效期等,按照“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管理系統/廣西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的信息,本辦法不重復建設。

  2。建筑業產值信息,主要針對建筑施工企業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工程項目,對防城港市作出的建筑業產值貢獻。

  (二)良好行為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工程建設活動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規范和履行社會責任,獲得國家、自治區、防城港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獎勵和表彰的行為。

  (三)不良行為信息,是指建筑施工企業在本市工程建設活動中存在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或者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規范、管理文件等規定造成社會不良影響,受到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通報批評的行為。

  第三章信用行為信息采集

  第六條建筑業產值信息,主要針對建筑施工企業在防城港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工程項目的產值進行加分,以統計部門意見為準,一年采集一次。

  第七條良好行為信息,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建筑施工企業自行采集。獲得國家、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表彰的,應在獲獎后28天內書面告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并對其報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逾期不告知的,該良好行為不予計分。

  第八條不良行為信息,以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的通報或行政處理文書為依據。

  第九條建筑施工企業良好行為信息采集錄入起始時間為20xx年1月1日;不良行為信息采集錄入起始時間為本辦法施行之日。

  第四章信用行為信息公布

  第十條良好行為信息公布(公示)內容包括良好行為、建筑施工企業名稱、授予文件文號、授予部門和授予時間;不良行為信息公布(公示)內容包括不良行為、建筑施工企業名稱、處罰或處理文件文號、行政處罰或處理機關和執行時間。

  信用行為信息記錄在建筑施工企業信用檔案手冊中,自信息確認之日起,“評價系統”自動鏈接到信息網進行公示,即為公示期。公示期一般為3日,公示期內該信用行為不參與信用行為評價計分。

  第五章信用行為評價標準和方法

  第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行為評價實行實時量化評分制,包括建筑施工企業基本信用分、良好行為信用分、不良行為信用分,分別匯總計算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

  信用行為的有效期自該行為信息參與評價綜合計分之日起開始計算,除特別注明外,有效期一年,即公布期限為1年。信用行為信息在公布期限內,參與實時評價計分;公布期限屆滿后轉入“評價系統”后臺長期保存,不參與信用實時評價計分。

  第十二條建筑施工企業基本信用分的范圍和加分標準

  基本信用分,鼓勵建筑企業申請加入防城港市建筑業統計庫,就建筑業產值信息進行加分,以統計部門意見為準,一年采集一次。

  年度建筑業產值10億元以上的,加1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5億元——10億元(含本數)的,加0。8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1億元——5億元(含本數)的,加0。6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6000萬元——1億元(含本數)的,加0。4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3000萬元——6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3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1000萬元——3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2分;

  年度建筑業產值200萬元——1000萬元(含本數)的,加0。1分;

  未加入防城港市建筑業統計庫或年度建筑業產值200萬元以下的,不加分不扣分。

  第十三條良好行為信用分的范圍和加分標準

  (一)積極響應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的號召,履行社會責任,配合各級人民政府完成各項搶險、救災、扶貧等任務,獲得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表揚的,每次通報表揚加0。5分。

  (二)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或參與建設活動的工程項目,榮獲魯班獎、詹天佑獎、國家或自治區優質工程獎、最高質量獎、結構杯、文明工地、標準化工地、綠色工地和主席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等表彰的,加1分。

  (三)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的工程項目,被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2分;被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3分;被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為示范觀摩項目的,加0。5分。

  (四)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承攬或參與建設活動的工程項目,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行業檢查中獲得通報表揚的,縣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1分,市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3分,自治區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5分,國家級通報表揚每次加0。6分。

  第十四條不良行為信用分的范圍和扣分標準

  (一)按照建筑施工企業上年度“廣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信息系統”總扣分值直接提取計算,在防城港市動態扣分值10分以上2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2分,20分以上3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4分,30分以上4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0。6分,40分以上5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1分,50分以上60分以下(含本數)的扣1。5分,動態扣分值60分以上的扣2分。

  (二)參與或介入違法違章建筑建設(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未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項目施工),每個項目扣0。3分。

  (三)未按要求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召開的安全生產例會、視頻會議、清欠協調會和項目約談會等會議,無故(未經批準)缺席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人每次扣0。1分。

  (四)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求報送有關安全生產、清欠、工程進度等自查自檢報告、總結、數據或拒不服從監督管理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0。1分。

  (五)未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求做好“揚塵整治”,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通報批評的,每次扣0。3分。

  (六)在日常檢查中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下達停工通知書的,每次扣0。1分;拒不停工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每次扣0。3分。

  (七)存在合同履約不到位、人員設備投入不足、履職不到位、質量安全整改不到位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約談的,每被約談一次扣0。2分。

  (八)不按規定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費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通報批評扣0。2分。

  (九)提供虛假材料辦理資質申請、資質變更、資質核查、誠信庫審核等建設管理業務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通報批評扣0。5分。

  (十)企業因串通投標、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等行賄謀取中標、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將中標項目違法轉讓給他人、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給他人等行為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或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

  (十一)同一項目因工程質量、文明施工、工程質量保修等各類問題遭到市民(業主)重復投訴,且在處理過程中推諉、扯皮或處理不力,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被媒體曝光的,每個項目扣0。3分。

  (十二)在日常施工生產過程中,因施工導致市政配套管網及其他市政設施遭到嚴重損壞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或被媒體曝光的,每次扣0。3分。

  (十三)企業發生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扣1分;造成2人死亡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扣3分。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發生兩起一般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第二起責任事故扣5分。發生較大及以上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每次扣10分。

  (十四)企業發生質量安全生產事故未按要求報告被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分。

  (十五)在日常行業生產、經營活動中,未能妥善處理因工程款糾紛引發農民工集聚討薪,有圍堵企業或項目現場行為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被通報批評的,扣0。3分;有圍堵市政道路、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行為,并造成較大社會影響被通報批評的,扣0。5分;經相關部門協調,未能妥善處理并導致農民工多次集聚討薪,影響惡劣被通報批評的,扣1分。

  (十六)因違法違規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每次扣1分;未按時履行處罰決定的,每次再扣0。5分。

  (十七)被各城建項目業主誠信履約年度考評定為不合格的,扣0。5分。有具體考評辦法的,按具體考評辦法確定扣分分值。

  第十五條誠信評價等級

  年度綜合評價,每年的1月至12月為一個評價周期。“評價系統”根據評價周期內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總和與項目數量計算算術平均值所得,按照平均值高低自動形成建筑市場建筑施工企業誠信評價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

  優秀: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前10%(含10%);

  良好: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在10%—50%(含50%);

  一般: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在50%—90%(含90%);

  較差:所在建筑施工企業類別信用分排名后10%。

  第六章信用行為評價結果應用

  第十六條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直接運用到國有投資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在招標文件評標評分辦法中加入企業信用行為得分。投標人的.企業信用行為得分以信息網公開發布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直接進行計取。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投資(含國有投資占主導或控股地位)必須依法進行招標項目,在原招標文件范本中評標評分辦法構成(技術標、商務標、企業信譽)基礎上,增加企業信用行為得分(直接以信息網公開發布的開標前1工作日的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作為投標企業的信用行為得分進行計取)。投標人匯總得分(滿分100分+企業信用行為得分)=該投標人的技術標得分+商務標得分+企業信譽實力得分+企業信用行為得分。

  對首次進入我市建筑市場或三年內無新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相關信用行為信息的建筑施工企業,企業信用行為得分暫按0分計入。

  (二)其他工程項目由招標人決定是否參照執行,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第十七條發包單位(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等)在建設工程發包或業務委托環節,應當充分考慮建筑施工企業的年度綜合誠信評價等級和信用行為實時動態評價綜合得分,優先選擇信用優良企業。

  第七章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信用行為信息的采集、公布、評價工作,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原則,保證信用行為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建立建筑施工企業信用檔案手冊,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報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不按時采集錄入信用行為信息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予以全市通報;造成嚴重信用行為信息缺失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在信用行為評價管理過程中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或徇私舞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予以行政處分或追究相關責任。

  建筑施工企業認為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的信用管理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可以向其上級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十一條建筑施工企業對信用行為信息采集記錄內容存在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向該采集記錄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異議申請,書面陳述申辯。以單位名義申訴的,必須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申訴的,必須簽署真實姓名,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應在接到書面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申辯或異議處理期間,信用行為信息記錄不中斷參與信用行為評價計分。信用行為信息采集記錄經核查確有錯誤的,由該采集記錄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監督管理機構予以撤銷或者糾正。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試行。

信用管理制度7

  信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高交易效率:通過預先評估信用,可以快速確定交易對象,減少因信用問題引起的交易延誤。

  2. 降低財務風險:有效識別和規避信用風險,防止壞賬損失,保障企業財務健康。

  3. 保障商譽:良好的信用管理有助于樹立企業信譽,吸引優質客戶和合作伙伴。

  4. 規避法律風險: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避免因違規操作導致的法律糾紛。

  5. 促進內部和諧:員工誠信行為的`規范,有利于構建穩定和諧的工作環境。

信用管理制度8

  1、建立完整的合同檔案。檔案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1談判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準文件;

  1.2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1.3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復印件;

  1.4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

  信、授權委托書的原件或復印件;

  1.5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1.6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1.7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1.8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1.9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1.10標的驗收記錄;

  1.11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復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須按部門編號。信用(合同)管理員負責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臺帳。

  3、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后一個月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員。

  信用(合同)管理員對合同檔案資料核實后一個月內移交檔案室歸檔。

  4、各公司及部門應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將本公司管轄范圍內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統計報表報送集團公司信用管理機構。

  各公司及部門應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將管轄范圍內上一年度信用管理情況分析報告報送集團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機構。

  5、建立完整的客戶信用資料,包括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復客戶的標準函、客戶信用表單、授信資料、年審評價報告等,并附客戶概況、付款習慣、財務狀況、商賬追討記錄、往來銀行、經營狀況等調查原始資料。

  6、客戶信用檔案的查閱需填寫查閱申請單標明查閱人、查閱客戶名稱、查閱用途,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借閱時間、歸還日期。信用檔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業秘密內容的泄漏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7、配備大專以上學歷,具有數據庫檢索服務的能力和經驗的人員專(兼)職檔案管理員。

  8、檔案管理員必須經過企業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信用管理制度9

  經銷商信用管理制度是一種企業管理體系,旨在確保經銷商遵守合同義務,維護良好的商業關系,保障公司的財務安全,并促進業務的穩定發展。該制度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信用評估標準:建立一套全面的信用評價體系,用于評估潛在和現有經銷商的信用狀況。

  2. 合同管理:制定明確的合同條款,規定經銷商的義務、權利和違約責任。

  3. 資金風險管理:設定信用額度,監控經銷商的`支付行為,防止壞賬風險。

  4. 信用監控與報告:定期跟蹤和評估經銷商的信用表現,及時發現并處理問題。

  5. 異常情況處理:建立應對經銷商信用危機的預案,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內容概述:

  1. 信用評級:根據經銷商的歷史交易記錄、財務狀況、市場聲譽等因素,進行信用等級劃分。

  2. 付款條件:設定合理的付款期限和方式,可能包括預付款、分期付款或信用期等。

  3. 違約處理:規定違約行為的處罰措施,如罰款、暫停供貨、解除合同等。

  4. 信息共享:與行業內其他企業共享經銷商信用信息,提高整個行業的信用管理水平。

  5. 培訓與溝通:定期對經銷商進行信用管理培訓,增強其信用意識和合規經營能力。

信用管理制度10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信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所有。

  1、目的

  對客戶資料進行有效管理,及時對顧客需求與信息進行溝通,確保顧客滿意。

  2、范圍

  適用于顧客的信息管理、產品質量跟蹤、顧客投訴、顧客滿意度管理等。

  3、職責

  3.1營銷總公司負責客戶檔案管理、產品質量跟蹤、顧客投訴處理、顧客滿意度調查等組織工作;

  3.2各部門、各礦負責協助銷售部完成各項顧客相關的工作。

  4、客戶檔案的管理

  4.1.1客戶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

  銷售部通過市場信息的收集、顧客拜訪銷售人員統計,過程中收集客戶的資料,并匯總

  4.1.2客戶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a)銷售部、人事部聯營辦負責建立各自客戶檔案,客戶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客戶聯系方式,包括電話、聯系人、網址等;

  2.客戶信用狀況描述;

  3.客戶以往交易記錄等。

  b)客戶檔案設專人管理,并根據客戶的交易情況對檔案內容進行及時更新;

  c)客戶檔案由銷售總監進行審批確認。

  5.1.3客戶檔案的使用與保密

  a)客戶檔案是公司市場管理重要參考內容,尤其是在與顧客簽定合作關系是,相關人員應查閱客戶的檔案資料;

  b)客戶檔案資料公司的重要保密資料,未經公司總經理授權,任何人不得查閱及外傳,否則公司按《保密管理制度》進行責任追究。

  1、建立完整的合同檔案。檔案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談判記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審及批準文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事業法人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履約能力證明資料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辦人的職務資格證明、個人身份證明、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的原件或復印件;

  ◆我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對方當事人的'擔保人的擔保能力和主體資格證明資料的復印件;

  ◆雙方簽訂或履行合同的往來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等書面材料和視聽材料;

  ◆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文書資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變更、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

  ◆標的驗收記錄;

  ◆交接、收付標的、款項的原始憑證復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須按部門編號。信用(合同)管理員負責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臺帳。

  3、合同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后一個月內,應將合同檔案資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員。

  信用(合同)管理員對合同檔案資料核實后一個月內移交檔案室歸檔。

  4、各公司及部門應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將本公司管轄范圍內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統計報表報送集團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機構。

  各公司及部門應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將管轄范圍內上一年度信用(合同)管理情況分析報告報送集團公司信用(合同)管理機構。

  5、建立完整的客戶信用資料,包括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復客戶的標準函、客戶信用表單、授信資料、年審評價報告等,并附客戶概況、付款習慣、財務狀況、商賬追討記錄、往來銀行、經營狀況等調查原始資料。

  6、客戶信用檔案的查閱需填寫查閱申請單標明查閱人、查閱客戶名稱、查閱用途,由檔案管理員填寫借閱時間、歸還日期。信用檔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業秘密內容的泄漏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7、配備大專以上學歷,具有數據庫檢索服務的能力和經驗的人員專(兼)職檔案管理員。

  8、檔案管理員必須經過企業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信用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了更好加強公司供應商及客戶信用資料的收集與管理,提供公司信用管理的水平。

  2范圍

  股份公司及所屬控投子公司。

  3職責

  信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信用管理方針和目標的制定與實施。相關部門負責配合實施。

  4程序

  4.1建立完整的信用檔案。檔案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4.1.1基本資料,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各種資質證書復印件、各種許可證書復印件、各種榮譽證書復印件等;

  4.1.2反映客戶信用申請和相關調查的資料,包括信用申請表、現場調查表、客戶相關方調查表、資信調查報告或信用分析結論等;

  4.1.3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4.1.4批準資料,包括每次授予額度后的授信額度表及通知函;

  4.1.5賒銷后的管理資料,包括與客戶的`通話記錄、催賬電話記錄、對賬單、付款承諾等;

  4.1.6客戶其它相關資料,包括企業宣傳材料、網頁資料、名片等公開資料。

  4.2公司所有客戶檔案都必須按部門編號。信用管理人員負責建立和保存信用管理臺帳和相關材料。

  4.3根據本公司業務的具體情況,當年和去年的信用管理檔案保存在各市場部門,前年的信用檔案必須移交到信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信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對信用檔案資料核實后一個月內移交檔案室歸檔。

  4.4建立完整的客戶信用資料,包括客戶基本資料(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各種資質證書、許可證書、榮譽證書復印件)、客戶信用申請表、現場調查表、資信調查報告、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授信額度批準表、客戶通話記錄、對賬單、付款承諾、其他客戶資料。

  4.5移交到檔案室歸檔的客戶信用檔案的查閱需填寫《檔案查詢單》標明查閱人、查閱客戶名稱、查閱用途,由信用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簽字后方可查詢。信用檔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業秘密內容的泄漏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4.6配備大專以上學歷,具有數據庫檢索服務的能力和經驗的人員專(兼)職檔案管理員。

  4.7檔案管理員必須經過企業信用管理專業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5發布、執行

信用管理制度12

  信用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業與客戶、供應商、員工以及其他合作伙伴之間的信用關系。本案例將探討如何構建并實施一套有效的`信用管理制度,以提升企業運營效率,降低風險,并維護良好的商業聲譽。

  內容概述:

  1. 客戶信用評估:對潛在和現有客戶的信用狀況進行系統性評估,以確定信用額度和付款條件。

  2. 供應商信用管理:評估供應商的財務穩定性,確保供應鏈的連續性和可靠性。

  3. 員工誠信建設:建立員工誠信行為規范,強化職業道德教育,預防內部欺詐行為。

  4. 信用風險控制:設立信用風險預警機制,及時識別和處理可能的信用風險。

  5. 法律法規遵守:確保企業在信用交易過程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避免法律糾紛。

  6. 信用信息共享:在企業內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提高信息透明度和決策效率。

信用管理制度13

  為提高企業信用(合同)管理水平,爭創A(AA)級“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特制定如下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一、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及法律法規學習制度

  企業設立信用(合同)管理機構,由 為分管負責人,組成人員有 、 等 人。

  (一)、信用(合同)管理機構的職能

  1. 宣傳合同法律法規,培訓信用(合同)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依法保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

  2. 制定企業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 對客戶進行資信調查,建立客戶信用檔案,定期對客戶的信用狀況統計分析。

  4. 客戶授信管理:進行客戶信用審批,跟蹤客戶,定期對客戶的信用狀況統計分析。

  5. 應收賬款管理:控制應收賬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監督應收賬款的賬齡,隨時將潛在的不良賬款進行技術處理,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

  6. 商賬處理: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賬隊伍,及時制定對逾期應收賬款處理的方案,并組織有效的追賬。

  7.利用征信數據庫資源,幫助銷售部門開拓市場。

  (二)、信用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職責

  加強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機構開展工作,解決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授權委托合同承辦人員對外簽訂合同;

  對企業合同承辦人員進行考核、獎懲;

  定期了解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2、信用(合同)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組織信用管理研討會、案例評析會;

  制定企業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統一辦理授權委托書,嚴格管理企業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制止企業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日常監督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

  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

  匯總、分析客戶信用數據,向有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

  協調與供銷、財務、技術等部門的關系。

  3、信用(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保管好合同專用章。

  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執行中的問題和糾紛。

  登記合同臺帳,做好合同統計、歸檔工作,匯總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

  發現不符和法律規定的合同行為,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告。

  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負責人匯報信用管理情況。

  負責客戶檔案管理與服務。

  參與商賬追收。

  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銷部門的主要職責

  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本部門的合同。

  嚴格審查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關方面會審。

  對所簽合同,認真執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況。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與其它各有關部門聯系,發生問題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信用(合同)管理員通報。

  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歸檔工作。

  參加本部門合同糾紛的處理。

  配合企業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財務、技術部門的主要職責

信用管理制度14

  一、法律法規學習制度

  二、信用管理機構、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三、法人授權委托及合同簽訂前的評審制度

  四、合同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制度

  五、客戶授信與年審評價制度

  六、客戶信用檔案建立與管理制度

  七、應收賬款與商賬追收管理制度

  八、失信違法行為責任追究制度

  說明:

  樣本供企業制訂信用管理制度時參考,企業可結合實際情況細化,但基本要點應當具有。信用評估時,要考核制度制訂和執行的具體情況,并以此確定企業信用管理水平。企業上報《江蘇省企業信用評估信息表》的同時,上報本公司制訂的制度。評估時要仔細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并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

  法律法規學習制度:

  一、定期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系統學習,制訂學法的內容、時間安排計劃表,組織人員學習,并做好每次學習記錄。

  二、廠長、經理、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帶頭參加合同法律法規的學習。信用管理人員、銷售、供應、財務等部門業務人員必須經過合同法規的系統培訓和考核,取得合格證書;專、兼職信用管理員還必須取得信用管理員培訓合格證書。

  三、公司分管信用工作的負責人,部門分管信用負責人及信用管理員定期組織活動,結合信用管理中碰到的實際問題,學習新法規,解決新問題。組織研討會,案例分析會等,并做好書面記錄。

  信用管理機構、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公司內部設立專門的信用管理機構,公司副總為信用管理機構的分管領導,任命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人/經理,有專職(或兼職)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員。

  一、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職能:

  1、組織宣傳、貫徹合同法律法規條例,培訓信用管理人員

  和業務人員,依

  法保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

  2、制定、修訂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信用管理

  工作的考核。

  3、對客戶進行資信調查,建立客戶信用檔案,并進行動態化管理。

  4、客戶授信管理:進行客戶信用審批,跟蹤客戶,定期對客戶的信用狀況統計分析。

  5、應收賬款管理:控制應收賬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監督應收賬款的賬齡,隨時將潛在的不良賬款進行技術處理,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

  6、商賬處理: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賬隊伍,及時制定對逾期應收賬款處理的方案,并組織有效的追賬。 7、利用征信數據庫資源,幫助銷售部門開拓市場。

  二、崗位責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職責:

  加強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機構開展工作,解決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授權委托合同承辦人員對外簽訂合同;對本公司合同承辦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定期了解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2、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組織信用管理研討會、案例評析會;制定、修訂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統一辦理授權委托書,嚴格管理本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制止公司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日常監督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匯總、分析客戶信用數據,向有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協調與供銷、財務、技術等部門的關系。

  3、信用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保管好合同專用章。

  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執行中的問題和糾紛。

  登記合同臺帳,做好合同統計、歸檔工作,匯總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

  發現不符和法律規定的合同行為,及時向信用管理機構負責人或公司副總報告。

  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定期向信用管理負責人匯報信用管理情況。

  負責客戶檔案管理與服務。

  參與商賬追收。

  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銷部門的主要職責

  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本部門的合同。

  嚴格審查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關方面會審。

  對所簽合同,認真執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況。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與其它各有關部門聯系,發生問題及時向信用管理機構信用管理員通報。

  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歸檔工作。

  參加本部門合同糾紛的處理。

  配合企業信用管理機構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5、財務、技術部門的主要職責

  加強與供銷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解決合同履行中有關技術方面的問題。

  依法簽訂、變更、解決技術合同。

  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和歸檔工作。

  配合企業信用管理機構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三、信用管理員考核與獎勵

  1、考核范圍:本公司專職或兼職信用管理員。

  2、考評時間:公司每年年終組織一次考核評審活動,在對各有關部門信用管理工作檢查基礎上進行考核。

  3、考核內容:序號考核內容應得分

信用管理制度15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戶的信譽、資信狀況,規范企業客戶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銷售活動中因客戶信用問題給企業帶來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對企業所有客戶的信用管理。

  第3條 財務部負責擬定企業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標準,銷售部需提供建議及企業客戶的有關資料作為政策制定的參考。

  第4條 企業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標準經有關領導審批通過后執行,財務部監督各單位信用政策的執行情況。

  第2章 客戶信用政策及等級

  第5條 根據對客戶的信用調查結果及業務往來過程中的客戶的表現,可將客戶分為四類,具體如下表所示。

  第6條銷售業務員在銷售談判時,應按照不同的客戶等級給予不同的銷售政策。

  1.對A級信用較好的客戶,可以有一定的賒銷額度和回款期限,但賒銷額度以不超過一次進貨為限,回款以不超過一個進貨周期為限。

  2.對B級客戶,一般要求現款現貨。可先設定一個額度,再根據信用狀況逐漸放寬。

  3.對C級客戶,要求現款現貨,應當仔細審查,對于符合企業信用政策的,給予少量信用額度。

  4.對D級客戶,不給予任何信用交易,堅決要求現款現貨或先款后貨。

  第7條 同一客戶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應隨著實際情況的變化而有所改變。銷售業務員所負責的客戶要超過規定的信用限度時,須向銷售經理乃至總裁匯報。

  第8條 財務部負責對客戶信用等級的定期核查,并根據核查結果提出對客戶銷售政策的調整建議,經銷售經理、營銷總監審批后,由銷售業務員按照新政策執行。

  第9條 銷售部應根據企業的發展情況及產品銷售、市場情況等,及時提出對客戶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級進行調整的建議,財務部應及時修訂此制度,并報有關領導審批后下發執行。

  第3章 客戶信用調查管理

  第10條 客戶信用調查渠道。

  銷售部根據業務需要,提出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財務部可選擇以下途徑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

  1.通過金融機構(銀行)調查。

  2.通過客戶或行業組織進行調查。

  3.內部調查。詢問同事或委托同事了解客戶的信用狀況,或從本企業派生機構、資訊報道中獲取客戶的有關信用情況。

  4.銷售業務員實地調查。即銷售部業務員在與客戶的接洽過程中負責調查、收集客戶信息,將相關信息提供給財務部,財務部分析、評估客戶企業的信用狀況。銷售業務員調查、收集的客戶信息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如下表所示。

  銷售業務員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用收集的客戶信息列表

  第11條 信用調查結果的處理。

  1.調查完成后應編寫客戶信用調查報告。

  (1)客戶信用調查完畢,財務部有關人員應編制客戶信用調查報告,及時報告給銷售經理。銷售業務員平時還要進行口頭的日常報告和緊急報告。

  (2)定期報告的時間要求依不同類型的客戶而有所區別。

  ①A類客戶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類客戶每三個月一次。

  ③C類、D類客戶要求每月一次。

  (3)調查報告應按企業統一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寫,切忌主觀臆斷,不能過多地羅列數字,要以資料和事實說話,調查項目應保證明確全面。

  2.信用狀況突變情況下的處理。

  (1)銷售業務員如果發現自己所負責的客戶信用狀況發生變化,應直接向上級主管報告,按“緊急報告”處理。采取對策必須有上級主管的明確指示,不得擅自處理。

  (2)對于信用狀況惡化的客戶,原則上可采取如下對策:要求客戶提供擔保人和連帶擔保人;增加信用保證金;交易合同取得公證;減少供貨量或實行發貨限制;接受代位償債和代物償債,有擔保人的,向擔保人追債,有抵押物擔保的,接受抵押物還債。

  第12條 銷售業務員自己在工作中應建立客戶信息資料卡,以確保銷售業務的順利開展,及時掌握客戶的變化以及信用狀況。客戶資料卡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基本資料:客戶的姓名、電話、住址、交易聯系人及訂購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等。

  2.業務資料:客戶的付款態度、付款時間、銀行往來情況、財務實權掌管人、付款方式、往來數據等。

  第4章 交易開始與中止時的信用處理

  第13條 交易開始。

  1.銷售業務員應制訂詳細的客戶訪問計劃,如某一客戶已訪問5次以上而無實效,則應從訪問計劃表中刪除。

  2.交易開始時,應先填制客戶交易卡。客戶交易卡由企業統一印制,一式兩份,有關事項交由客戶填寫。

  3.無論是新客戶,還是老客戶,都可依據信用調查結果設定不同的附加條件,如交換合同書、提供個人擔保、提供連帶擔保或提供抵押擔保。

  第14條 中止交易。

  1.在交易過程中,如果發現客戶存在問題和異常點應及時報告上級,作為應急處理業務可以暫時停止供貨。

  2.當票據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時,銷售業務員應向上級詳細報告,并盡一切可能收回貨款,將損失降至最低點。銷售業務員根據上級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戶中止雙方交易。

  第5章 附則

  第15條 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財務部。

  第16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信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信用管理制度07-26

信用管理制度12-12

信用管理制度03-03

信用管理制度04-30

信用管理制度07-14

企業信用管理制度04-22

企業信用管理制度10-04

企業信用管理制度09-11

信用管理制度15篇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