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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層管理人員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中層管理人員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規章制度1
一、員工義務
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各項條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保護公司的名譽、財產、資料安全,努力維護公司各項利益,堅決保守公司商業、財務、技術等各項機密;尊重領導,服從管理,團結合作,為公司發展和輝煌共同努力。
二、管理制度
實行班前會制度,各車間主任每日7:10集合員工召開班前會,進行紀律強調,人員以及工作任務安排,所缺物料上報及領取,員工反應前一天出現問題并提出解決辦法。
1、員工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工作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員工請假須填寫書面請假條,車間主任簽字后方可離廠,無特殊原因不得電話、微信請假,無故曠工者每次罰款50元,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3、員工必須佩戴相應的勞保用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進入車間工作;
4、車間內嚴禁吸煙,員工必須在規定區域吸煙,違者罰款50元;
5、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車間,違者罰款50元,造成人員傷害及財產物料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6、嚴禁酒后上崗,違者罰款50元;
7、工作時間嚴禁脫崗、串崗,禁止嬉戲打鬧,做與工作的無關事情,違者罰款50元;對打架斗毆者予以開除;
8、員工下班前必須清理打掃自己的'工作區域,保持工作區域的清潔衛生;
9、員工必須嚴格控制產品質量,保證產品合格率,出現質量問題將給與相應處罰(詳見《質量問題處罰明細表》);
10、公司一切物品禁止私自帶出廠區,如有發現,立即開除并追究其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規章制度2
一、招聘
1、各運營中心或總公司直屬部門需招聘員工時,應填寫《招聘申請單》,經各運營中心人力資源部、區域總監批準后上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交各運營中心人力資源部自行招聘。
2、人力資源部根據區域總監批準后具體負責實施招聘工作。
3、人力資源部根據應聘者的基本情況和崗位需求確定初試人員名單。初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填寫《面試登記表》,復試由行政經理及部門主管負責。
4、被錄用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通知本人,統一到人力資源部報到領取《試用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然后由行政經理安排工作崗位。
5、招聘工作完畢后,必須將招聘結果由各運營中心人力資源部上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新員工入職手續
1、新員工憑《試用申請表》到人力資源部報到時應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等相關證件原件。
2、交兩張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3、特殊崗位需提供戶籍經濟擔保人的,并需交驗經濟擔保人戶口本、或身份證原件留復印件備案。
4、如實填寫《入職人事資料表》,并領取公司相關證件。
5、在人力資源部領取《入職通知單》到入職部門報到,《入職通知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回交人力資源部,其他不明事項向本部門經理咨詢。
三、培訓
1、公司員工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在崗培訓、綜合技能培訓、商務顧問晉升培訓四類。
2、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員工培訓工作,其他部門和人員應予以積極協助。
3、員工入職后的培訓課程安排,以公司培訓課程表為標準。
4、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對新員工在崗進行雙重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及時解除試用。
5、商務顧問晉升培訓階段,以個人成績為標準,符合商務顧問水平的人員,定期接受公司領導人培訓。
四、試用期
1、新聘員工試用期為1-12個周。
2、第一周為磨合期,試用人員與公司之間進行互相選擇。
3、員工在試用期必須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4、員工在試用期必須服從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12個周的試用期,公司按員工的`綜合能力進行考核。
5、試用第一周內員工自動放棄試用或公司第一周內辭退的試用人員,不享受試用期工資。
6、經過試用第一周的員工在試用期間按規定發放試用期工資,享受試用期待遇。
7、員工在試用期內違反公司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視情節輕重作相應處罰。
五、轉正
1、員工通過試用期后,綜合能力受到公司評估后獲得認可,并且員工愿意留本公司,當日可填寫正式入職協議書,轉為本公司正式工作人員。
2、員工轉正后的待遇按照與本公司簽訂的協議書上所有為標準,獎勵與處罰制度以公司的員工手冊為標準。
六、辭退離職
1、在試用期內,員工若感到不適應新崗位,可以隨時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若覺得員工不能勝任,應及時辭退員工。
2、員工轉正后,公司辭退離職員工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辭退離職員工要及時完成工作的交接,交還領用物品,并按要求填寫《離職申請書》、《離崗移交手續清單》,由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技術部相關負責人簽署意見,最后交由區域總監批準后經人力資源部上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規章制度3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升企業的整體形象,加強員工規范管理,提高企業美譽度,對工裝的制作、領用、發放、著裝實施統一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行政部負責工裝的制作、發放、登記、檢查、折舊等手續辦理。安排專人對工裝制作、領用、折舊扣款、庫存等情況進行匯總,建立臺賬,并于每年年底對當年工裝情況進行匯總分析。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監督、檢查、糾正本部門員工著裝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并配合行政部進行著裝規范的檢查。
四、工裝種類及配發數量
工裝分為:夏裝和秋冬裝兩種,每種工裝配發一套。
五、工裝制作
1、工裝的面料、顏色、款式由公司統一標準,后期延續性制作時按標準進行,如更換款式布料時,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2、工裝每兩年更換一次,由行政部負責統計使用工裝兩年的人員名單,在換季時按公司規定款式面料進行制作。
3、員工配發的工裝發生丟失、損壞的,在交納工裝成本后按上述要求制作。
六、工裝領用
1、工裝制作完畢后,行政部工裝管理人員負責辦理入庫手續后通知各部門相關人員領用。對不合體的應及時讓廠家登記整改,并做好記錄,整改周期為接整改員工通知后三十個工作日完成。
2、領用時需填寫《工裝領用登記表》,表上應注明日期、領用人、領用工裝類別(秋冬裝、夏裝)、款式、數量等。
3、新入職不滿一個月的員工不予領用工裝,可根據公司工裝的顏色、款式等自行解決。
七、備用工裝管理
1、行政部做好備用工裝的管理工作。
2、行政部應做好備用服裝的補充工作,在當季工裝少于4套時應及時制作,以備使用。
3、備用工裝應入庫妥善保管,注意防蟲防潮污染,保證能隨時使用。
八、著工裝要求
1、所有員工上班時間必須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著裝要求:
3、著工裝時,應搭配與工裝顏色、款式得當的襪子和鞋類,鞋應保持清潔光亮,無破損并符合工作要求,不得穿拖鞋、涼拖和旅游鞋,或不穿襪子。
4、著工裝時員工必須正確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的佩帶位置為胸前正中。
5、工裝應經常換洗,不得出現掉扣、錯扣、脫線等現象。
6、著工裝嚴禁挽袖及卷褲腿,著西裝時應系上兩個扣,夏季工裝著上衣時,男員工襯衣下擺應扎于腰帶內,女員工不宜化濃妝,佩戴過多的首飾,裙裝最好配過膝長襪,男員工應勤理發、勤剃胡須。
7、著工裝時,上衣外兜不得放多余物品,特別是襯衣外兜不得放物品,以保持良好著裝形象。
8、除休息員工上班期間必須統一著工裝,在下班期間或娛樂場所員工不得著公司工裝。
9、員工在參加體力勞動時,可視情況不穿工裝或穿生產工裝。
九、員工著裝檢查
1、檢查分為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日常檢查由行政部隨時檢查,定期檢查為隔周檢查一次。
2、檢查時,檢查人當時記錄檢查出現的問題,并由當事人在《員工著裝規范檢查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3、檢查完畢后,檢查人對檢查記錄做出匯總(定期和平時檢查的綜合),于周一公布檢查結果。
4、檢查標準如下:
(1)工作期間未穿工裝者扣20元。
(2)公司正式場合(會議、發布會等)未穿工裝者扣50元。
(3)衣服破損、有污漬、掉扣者扣10元。
(4)卷袖、挽褲腿者扣10元。
(5)沒系領帶者扣5元。
(6)襯衣未扎進褲腰者扣5元。
(7)衣服不系扣子敞懷者扣5元。
(8)未佩戴工作牌者扣10元。
(9)扣款由行政部每月匯總于每月5日前報人力資源,由人力資源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十、工裝折舊
1、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滿兩年以上者,員工辭職(辭退)時,不收取服裝費用。
2、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一年以上不滿兩年者,員工辭職(辭退)時,收取服裝費用標準為:實際費用/規定使用年限(月)×使用年限。
3、自工裝發放之日起,工作半年以上不滿一年者,辭職時,收取服裝70%費用;被辭退時,收取服裝50%費用。
4、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丟失、失竊的',應由本人補繳相應的費用(工作服成本價/套,工作牌20元/個)。
十一、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污損,員工應自行進行清洗或修補;
6、行政部負責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計入當月績效考核成績;
十二、附則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由行政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規章制度4
一、簽到
1、所有員工應嚴格遵守上下班簽到制度,無故不到崗者,視為曠工處理。
2、托人或代人簽到者,一經查實,每次雙方各罰款50元。
3、簽到后上班時間外出購買早餐者,按遲到雙倍處理。
4、因特殊情況未簽到者,必須上班前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視為遲到或曠工處理;人力資源部門應做好外出、請假、出差等考勤原始記錄工作,確?记诘臏蚀_性。
二、遲到/早退、缺勤
1、早上及中午上班遲到或下午下班,超過或提前3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者,按實際遲到/早退時間做曠工處理。
2、當月遲到/早退3次,按事假1天處理。遲到/早退4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3、工作時間內,若需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說明出門原因,由部門經理簽字,否則視為缺勤。
4、缺勤按曠工處理。
5、無故缺勤累計三天以上者,公司做辭退處理。
三、事假
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報部門經理批準,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事假須由區域總監批準。
2、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若遇突發事件應及時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于事后補寫《請假單》等手續。
3、試用期員工、正式員工事假扣除當日工資。
四、病假
1、員工請病假必須持有醫生證明,否則作事假處理。
2、病假按日扣除50%的日工資。
3、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予以辭退(特殊情況除外)。
4、《請假單》及請假憑證交由人力資源部妥善記錄、保管。
五、曠工
1、未經批準擅自缺勤離崗者視為曠工。
2、曠工扣除三倍日工資。
3、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者作辭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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