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監理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1
(1)重大施工危險源工程,應有針對性的'巡視監理方案,明確本工程巡視監理的施工作業控制點及要求。
(2)安全監理人員應及時按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要求進行安全巡視的監督工作,并做好記錄,發現隱患及時下通知要求施工單位進行處理。
(3)安全巡視監理和工程質量巡視監理相結合每天不少于一次,監理人員應將巡視,旁站監理情況填寫在監理日記中。
(4)各專業工程的安全巡視旁站監理的施工作業控制點,按照有關規定和工程項目實際具體情況確定。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2
一、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必要性
危險化學品是指化學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腐蝕性,會對人員、設備、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傷的化學品。這些危險化學品在其生產、經營、存儲、運輸、使用和廢棄的過程中,如果處理不當或疏于管理,就很有可能對人類和環境造成危害。隨著化學工業的發展,涉及到的化學品的種類和數量也顯著增加,很多危險化學品的易燃易爆性、反應性和毒性本身就決定了事故的多發性和嚴重性。現代化學工業的生產呈現出設備多樣化、復雜化以及過程連接管道化的特點。如果管線破裂或設備毀壞,會有大量易燃氣體或液體瞬間泄放,迅速蒸發形成蒸氣云團,與空氣混合達到爆炸下限。論文參考。云團隨風漂移,飛至居民區遇明火爆炸,會造成難以想象的災難。多數危險化學品對人體有害,由于設備密封不嚴,人員操作失誤或處理不當等因素,容易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可直接導致人員急性或慢性中毒甚至死亡,生態環境也會受到嚴重污染。正是危險化學品的固有危險性使我們在利用其益處的同時,也有可能受到傷害。因此,必須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的監督管理,避免其可能帶來的對生命、財產、健康及環境的傷害和損失。
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制度體系不健全
針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我國建立了一套自己的法規體系,并相應出臺了一系列危險化學品的管理規定和標準,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和《危險化學品名錄》等,這對有效控制和預防危險化學品的危害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我國現行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制度體系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制度建設本身存在著立法滯后、制度體系標準矛盾、與國際不接軌等突出問題。
化學工業經過數十年的發展,至今為人們所知的化學品有500-700萬種之多,并且每年以數萬種的速度產生新合成化學品,其中絕大多數都應該屬于危險化學品。國家現行最新的《危險化學品名錄》(20xx年版)和《劇毒化學品目錄》(20xx年版)都是20xx年出臺的,嚴重滯后于經濟的發展,導致在實際操作中很多新化學品沒有按照危險化學品登記要求進行注冊登記,造成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漏洞,存在著極大的安全事故隱患。
現有的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制度中包括著原化工部、交通部、環保總局等部門制定的相關的規定和標準.而這些規定和標準之間存在著互相不協調甚至矛盾的問題,讓執法者無章可循,讓企業無所適從。危險化學品鑒別分類管理上缺乏多部門共同認可的權威的鑒別分類機構,各部門按照行業特點自行制定標準,造成了實際監管的難度。
我國作為危險化學品進出口大國,與國際化學品管理體系不接軌。國內外危險化學品分類標準不同。危險化學品出口企業的產品直接采用國外的配方、說明書和標簽,在在登記中時由于國內外危險化學品分類標準不同,導致產品歸類不同,危險化學品標簽差異明顯,給安全監管帶來困難。部分國外已禁用或嚴格限用的化學品,如甲胺磷、久效磷、偶氮染料等,我國仍有一定量的生產,給人體健康和環境造成嚴重危害和潛在危害。
2、危險化學品安全登記監管難度大
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實行登記注冊制度,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是一項告知性備案工作,缺乏有力的制約手段。在登記開展過程中,很多企業積極性不高,認為登記工作進行與否對企業的影響不大,不能積極響應和認真配合。
危險化學品登記對象為生產和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使用劇毒化學品和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單位。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化學品登記機構,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在實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中很多不構成重大危險源,達不到登記注冊條件,市級和企業沒有明確的登記監管部門,缺少技術支持指導,監管體系不完善,存在安全監管盲區。同時存在監管部門不同,信息交流困難的問題。例如使用劇毒化學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的企業需要公安部門進行登記,劇毒化學品使用企業的名單一部分掌握在安監部門手中,還有一部分為公安部門所掌握。實際登記過程中就有一個互相協調、溝通及資源共享的問題。論文參考。
3、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不完備
危險化學品大多具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特性,如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過程中如有不慎,會造成的大量危險化學品泄露,發生危險危險品事故,會造成大量的'人員傷亡,財產的損失,對大氣、水體、土壤造成污染。20xx年中石油吉林石化苯胺爆炸,造成影響惡劣的松花江污染國際事件,暴露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問題嚴重。雖然我國也出臺了一系列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方面法規和要求,各部門、企業組織人員編寫了應急預案,但大多都是敷衍了事,沒有太多的實用價值,沒有針對性及目的性,可操作性差,且沒有按照要求認真進行演練。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還是處于手忙腳亂,臨時抱佛腳,倉促面對的現象,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是一個多部門合作,分工明確,綜合協調的體系,而今我國目前的對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的處理還處于各部門各自為政,各掃門前雪的狀況,沒有形成一個比較完整的體系。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
監管的對策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
根據我國目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的現狀及未來的發展趨勢,吸取國外的先進行管理經驗及國際慣例,與國際化學品管理體系接軌,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體系,使得執法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的法律、法規、標準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強,實用性強,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修改,消除法律、法規、標準的滯后于實際情況的弊病。
一是盡快修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部分條款,盡快修訂新的《危險化學品名錄》和《劇毒化學品目錄》,當前應對不在《危險化學品名錄》的化學品實施新的化學物質申報審查制度,完善新化學物質申報監管;
二是加快制定完善有關危化品安全的配套規章,在危險化學品鑒別分類技術、危險化學品限量標準、重大危險源鑒別標準、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等方面需加強研究,統一監管標準;
三是在危險化學品分類制度、標簽和標志、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等標準上,需進一步和國際通行做法接軌。從而基本建立起以《安全生產法>為總綱,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為核心,以相關配套規章、規程、標準和地方性法規為基本組成部分的一整套法律法規體系。實現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廢棄處置的全過程的依法管理新局面。
2、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全程監管
繼續大力推行化學品登記制度,從法律形式上固定下來。進行化學品登記管理是各國加強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通行作法。國外絕大多數工業發達國家及一些發展中國家,如歐盟、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和韓國等,都制定或實施了化學品登記制度或新化學品申報制度。我國應將危險化學品登記證作為一種行業準人憑證和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入市場的首要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和儲存條件的企業,將不能通過登記審核,也就不能領到證書。沒有證書的企業,可以不予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工商登記證等,可以取消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或儲存等工作的資格。
危險化學品涉及的部門多、行業多、環節多,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顯著特點,因此政府和企業都應建立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對全部危險化學品采取登記管理,建立本地區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數據庫和動態統計分析信息系統,對管轄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廢棄等環節進行實時的監管。各部門的協調、合作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順利進行的關鍵。環保、經貿、公安、交通、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要加強聯系,建立綜合協調機制,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從生產、運輸到廢物處置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3
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監理單位的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是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各項管理工作的總負責人,全面對所監理的工程項目按監理規劃進行管理。
2、各工程項目監理機構要以總監理工程師為組長成立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并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審批文件、委托合同、施工合同、工程特點等組織制定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工作管理規劃和實施細則,在實施過程中組織落實。
3、執行監理工作中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4、監理工程師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理。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
5、在施工監理過程中,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施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時要求施工單位停止施工,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絕停工整改的,及時向建設單位及主管部門報告。
工作內容:
1、協助建設單位做好開工前安全生產的準備工作和辦理各種安全手續。審查施工單位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特殊工種是否取得相關部門的資質證書,持證上崗情況。
2、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督促施工單位要檢查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制度,要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狀。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單位進行施工。
3、審核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專項施工技術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產強制性標準要求。審查施工項目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工程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搶險方案。
4、核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臨時設施的設置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監督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組織實施。制止違章違規作業,督促施工單位進行自查。
6、對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要定期每天巡查一次。發現嚴重違章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并要檢查整改效果,簽署復查意見。情況嚴重,由總監下達暫停令并報建設單位。拒不整改,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主管部門報告。
7、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機械和各種設施的安全許可驗收手續。驗收資料不全的,禁止施工單位使用。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4
全年主要控制目標:杜絕較大事故和影響重大的事故,減少一般事故和事故總量,各項控制指標持續下降。
一、圍繞一個主題
緊緊圍繞“深化綜合整治,落實長效機制”這一主題,全面開展環境綜合整治活動,不斷補充和完善長效機制的內容,著重在落實和執行上下功夫,繼續實行分級督查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督促企業按照長效機制和補充規定的要求,落實安全監督員、隱患排查、關鍵作業以及現場設備設施及生產操作管理等各項措施。
二、強化兩個責任
(一)強化企業主體責任。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依法加強安全生產,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加強班組安全建設,保持安全設備設施完好有效。企業法定代表人要切實承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帶頭執行現場帶班制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強化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精細化管理,確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術裝備、教育培訓、安全責任保險和職業病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實到位。強化企業技術負責人技術決策和指揮權以及帶班領導的現場處置權,注重發揮注冊安全工程師對企業安全狀況診斷、評估、整改方面的作用。企業用工要嚴格依照勞動合同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要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二)強化政府監管責任。各級要緊緊圍繞“有效落實”,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作為衡量地方經濟發展、社會管理、文明建設成效的重要指標,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要進一步細化落實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各鎮政府(街道辦)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解決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使其更加科學、合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格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要進一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加強應急救援預案備案和應急演練。要進一步梳理明確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職責,充分發揮行業管理部門的專業優勢,加強行業指導,認真落實部門監管責任,達到“明職責、求有效、保落實”目標,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規范、有序、高效開展。要加強駐廠安監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駐廠安監員作用。各鎮(街道)、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實際,聘用相關專業的安全專家,逐步完善充實安全專家庫。要充分發揮各級安委會及其辦公室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作用,進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進一步完善舉報獎勵制度。要強化企業安全生產承諾、約談、事故企業“黑名單”、事故現場分析會等制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突出三個深化
(一)深化科技興安。
危險化學品:要進一步強化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危險產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逐步實現聯網聯控。逐步提升自動控制系統及緊急停車系統運行的可靠性、靈敏性、準確性、及時性,切實實現對溫度、壓力、液位、流量、可燃氣體、有毒氣體等超限、泄漏時自動報警和關閉停車。
煤礦和非煤礦山:堅持建設與應用并重的原則,不斷加大數字化礦山建設力度,在進一步完善已完成的監測監控、人員定位和無線通信聯絡系統的基礎上,加快推進壓風自救、供水施救和緊急避險系統建設,力爭于20xx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煤礦要積極推廣應用高效采掘設備,提高采掘機械化水平。地下開采非煤礦山要大力推廣安全信息管理系統、地壓監測監控技術、采空區監測監控技術。
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三類以上班線客車、校車、旅游包車要按規定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充分發揮GPS監控平臺管理作用,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進一步完善交通指揮系統功能,深化公路電子監控系統建設,充分發揮智能交通綜合管控平臺的作用,實現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
建筑施工:建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監管網絡平臺,充實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信息動態數據庫,積極推進施工現場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在主管部門、施工企業、現場項目部間形成在線信息互通,實時對施工現場重大危險源和關鍵部位進行監控,實現對現場安全隱患的遠程診斷和科學處置,確保工程施工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
消防:積極穩妥地推進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信息平臺遠程監控建設,拓展社會消防信息化服務,加強對社會單位的動態管理和信息互動。加強全區各級應急通信保障隊伍建設,深入開展信息化業務培訓,切實提高信息通信崗位人員專業素質。
安全生產監控預警平臺: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監控預警系統,不斷拓展監管功能,擴大監管范圍,通過信息化監管系統強化自查自糾,逐步建成覆蓋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監管監察信息網絡與基礎數據庫,實施隱患排查信息化管理,實現監管的全覆蓋、精細化、動態化、規范化,不斷提高綜合監管監察能力。要推動應用物聯網技術,深化長效機制信息化的落實,逐步實現對重點部位、重點區域、關鍵環節和設備設施實時監測。
(二)深化安全培訓工作。安全培訓工作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對安全生產整體工作有很大影響效應,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要把安全培訓作為減少事故發生的一項重要措施來抓,切實將安全培訓工作落到實處。要全面開展全員職工安全培訓工作,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集中組織監管行業領域內企業的`全員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進一步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要積極認真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并按照要求參加再培訓和復審。
(三)深化安全責任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在綜合分析研究工傷社會保險、各種商業保險利弊的基礎上,借鑒國際上一些國家通行的做法和經驗,提出來的一種帶有一定公益性質、采取政府推動、立法強制實施、由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化運營的新的保險險種和制度,是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的一項有效措施。年,要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等行業企業投保安全責任保險取得的成功經驗基礎上,按照省、市統一要求和年安全環境綜合整治長效機制規定以及企業作出的承諾,在其他行業企業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
四、著力四個規范
(一)規范安全監管監察。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管理部門專業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全面構建嚴格執法與指導服務、現場執法與網絡監控、全面檢查與重點監管相結合的安全生產專項執法和聯合執法機制。以鎮(街道)安監站規范化建設和實行委托執法為突破口,進一步健全鎮(街道)為主體的基層安全監管體系。要堅持“企業自查、部門專查、專家協查、政府督查”相結合,堅持“全面檢查、重點抽查、按期復查、明查暗訪”相結合,抓住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時段、重點對象、重大活動,開展全面、系統、徹底的安全隱患排查。要把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作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保持高壓態勢,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要層層落實執法監管責任,強化社會監督、加強跟蹤監管,發現一起、打擊一起,并依法依規加大懲治力度,嚴防死灰復燃。
(二)規范標準化創建。以達標創建為抓手,科學規范生產經營全過程,著力實現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預防、管理、監控能力建設,不斷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要在所有工礦商貿、交通運輸等行業(領域)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年內,煤礦、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要在全部達標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達標升級工作。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企業要完成達標。80%的非煤礦山、冶金、機械等工貿行業(領域)規模以上企業和電力企業要完成達標。40%的規模以下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交通運輸企業要完成達標。
(三)規范深度治理。要認真分析安全生產特點規律,始終突出恢復生產、節假日、季節交替等重點時期、重點時段,采取超常規的安全監管措施,對高危工藝、高危物質繼續實施深度治理。要結合行業安全生產特點規律,始終突出道路交通、危險化學品、礦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領域的安全監管,要全面查找制約安全生產的深層次問題,深入組織開展各類安全專項整治,不斷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切實從根本上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同時,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切實抓好粉塵、高毒物質等職業病危害防范治理。
(四)規范安全生產制度。要加強安全生產重點領域規章制度的檢查梳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各類安全生產制度,切實糾正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責任不到位的現象,真正做到依法準入、依法生產、依法監管。要完善督查督辦和激勵機制,確保現有的各項制度落實到位。各類企業要根據生產技術、工藝流程的變化,及時制定或修改完善相應的產業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
五、抓好五個重點
(一)重點抓好危險化學品安全。圍繞“生態”建設,對設備陳舊落后、安全生產基礎差、環保不達標的小危險化學品企業實施關停并轉。以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為主線,突出“兩重點、一重大”(即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充分發揮安全專家作用,深入開展化工裝置設計安全診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危險作業專項整治活動。要在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企業全面實行駐廠安監員制度,認真抓好監督員在企業的培訓,加強履責能力建設,切實發揮好安全監督員的安全“防火墻”作用。積極推廣安全管理先進經驗,強化停產、復產企業安全監管,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要充分發揮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聯席會議制度職能作用,著力解決危險化品安全生產深層次問題,不斷提升安全監管水平。
(二)重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加強道路長途客運安全管理,逐步淘汰安全性能差的運營車型。強化交通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禁止客運車輛掛靠運營,禁止非法改裝車輛從事旅客運輸,禁止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到無資質的維修單位(點)進行罐體維修和清洗。嚴格長途客運、危險品車輛駕駛人資格準入,研究建立長途客車駕駛人強制休息制度,持續嚴厲整治超載、超限、超速、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高速公路違規停車等違法行為。提高道路建設質量,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加強橋梁、隧道、危險路段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繼續強化農村交通的安全監管,特別要依法強化校車安全監管。制定實施《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辦法》,納入安全生產考評。
(三)重點抓好礦山安全。煤礦方面:強化煤礦“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綜合治理工作體系建設,推進瓦斯治理示范礦井建設。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方針,強化煤礦水害防治。進一步推進煤礦“雙基”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不斷規范班組管理,提高煤礦本質安全水平。非煤礦山方面:突出鐵礦采空區和地下礦山防透水治理,嚴防塌陷和透水事故發生,有關部門要根據地下開采礦山生產能力收取采空區治理保證金,對采空區充填驗收合格的退還保證金,未完成的予以扣罰;加強礦山技術管理,地下開采非煤礦山企業至少配備中級以上職稱、本科以上文化水平且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采礦、地測、機電專業技術人員各1名;嚴格執行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嚴格執行“逢大暴雨天氣停產撤人”和“礦山調度員十項應急處置權和3分鐘通知到井下”規定;強化地下礦山機電設備管理,推廣應用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淘汰落后設備設施;提高機械化作業水平,每個采掘工作面作業人員不得超過兩人。嚴格執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要求,對達不到最低生產規模的非煤礦山企業依法實施關閉。對于南部山區露天礦山,根據建設“生態”的要求,開展南部山區綜合整治活動,提高安全準入門檻,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常態化管理機制,嚴格執行礦山最小開采規模和最低服務年限標準,全面提升露天礦山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5
1、工程項目安全監理員要經過專業培訓,熟悉建設安全管理知識,掌握安全法規、方針、政策和本企業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制度、規劃。
2、在工程項目專業安全監理工程師領導下,明確工作職責,從事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3、參與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強制性標準審查,提出合理化建議。
4、工作中深入現場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問題嚴重時做好記錄并報告專業安全監理工程師請示處理,并賦予實施。
5、記錄整理保管安全資料,協助專業安全監理工程師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為專業安全監理工程師負有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責任。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6
國務院第393號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首次明確了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及法律責任,從此安全監理成為監理單位項目監理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隨后國家又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及規定,均從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對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提出了要求,安全監理已逐漸成為監理單位義不容辭的責任。建設工程普遍是施工危險性大、工作條件差、不安全因素多且點多面廣,這給安全監理工作帶來不小的挑戰。在此,筆者從安全監理的實踐經驗,談談工程建設中應如何開展安全監理談談自己的一些看法和思考。
1.法律、法規對安全監理的界定
國務院第393號令《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首次明確了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及法律責任,即 “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實施監督”。用于指導工程監理的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將《建筑法》賦予監理的任務明確規定為質量、造價、進度“三控制”。也就是說,法律及規范對工程監理并未賦予安全監理的任務。
2.安全監理的現狀
上述國家法規與部門規章關于安全監理的責任到了地方主管部門被擴大化。突出表現為本該施工單位履行的責任強加給了監理單位,如要求現場監理從事“安全旁站”。這種規定混淆了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界限,與《條例》、《意見》相悖,對于監理單位是不公的。
建設工程安全監理現狀的另一表現是,將對施工單位三類人員安全管理上崗資質套用到了監理頭上,要求監理工程師必須經安全培訓合格方能上崗。這一要求與建設部《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20xx年第158號令)不相符。《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關于監理企業的四類不同等級的資質中,均無安全管理專業之要求。
安全監理的實踐早于《條例》發布時間。筆者最早接觸安全監理在20xx年。人們當時將安全監理稱之為“安全控制”,在質量、投資、進度三控制的基礎上增加“安全控制”,將“三控制”變為“四控制”。在《條例》、《意見》出臺之前,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力度,出現過頭的作法是可以理解的,算是矯枉過正吧。
3.建設工程施工過程安全監理的思考
3.1 安全監理的模糊階段
在這一階段,對如何開展安全監理概念是模糊的。根據上面的要求和市場競爭的需要編制《安全監理規劃》和《安全監理細則》。《安全監理規劃》的內容以《建設監理規劃》為框架,將施工單位應做的工作全部寫入;《安全監理細則》采用jgj59—20xx條文匯編。編制上述兩種安全監理文件的動機是應付檢查,效果是缺乏針對性,操作性不強。主管部門指責監理單位安全監理不到位;現場監理埋怨無所適從,負擔過重;施工單位則說監理干預太多;業主說監理力度不夠,等等。眾說紛云,莫衷一是。在這一階段,不僅工程建設參建各方對安全監理的概念是模糊的,甚至地方主管部門也不是很清楚。
3.2 安全監理的探索階段
《建設部關于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理責任的若干意見》(建市[20xx]248號)文的頒布給監理單位指明了方向,回答了安全監理做什么,應當怎么做的問題。特別是由中國建設監理協會于20xx年9月出版的《注冊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選修課教材》之《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安全生產監理實務”,對《條例》進行了詳盡分析,使我們對安全監理的責任體系、工作內容和方法手段三個方面有了清晰的認識,明確了安全監理工作內容的一個重點和兩個關鍵。一個重點是抓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兩個關鍵是方案審核和實施監督必須符合強制性條文和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目的是促進施工單位自己管好自己。
經過繼續教育培訓,對安全監理有了新的認識,從20xx年初開始,我們對原《安全監理規劃》及《安全監理細則》進行了升級。
(1)《安全監理方案》的編制
《安全監理方案》本應屬《監理規劃》的組成部分,只是因容量較大,將其單獨成冊。內容包括:安全監理工作依據、安全監理工作目標、安全監理范圍和內容、安全監理工作程序、安全監理崗位設置和職責分工、安全監理工作制度和措施、初步認定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一覽表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編寫計劃、需辦理驗收手續的.大型起重機械一覽表、安全風險管理和附錄等10章。
安全監理的核心是危險性較大工程。因各工地施工條件不可能完全一樣,對編制方案的針對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土方開挖工程,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辦法》(建質[20xx]87號)規定,當開挖深度超過3m的基坑即劃入危險性較大工程,搭設高度超過5m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24m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等,均屬危險性較大工程。該文件附件二規定,上述工程超過一定規模后其專項施工方案必須經專家評審。對危險性較大工程在初步認定的基礎上擬定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編寫計劃。與模糊階段相比,自《意見》出臺之后,使安全監理思路清晰、目標明確、層次分明。自此安全監理方案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宏觀監控起到切實的指導作用。
(2)《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編制
《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是對《安全監理方案》的細化。兩者相比較,前者屬宏觀管理,后者屬微觀管理。為適應不同層次的工程參建人員對安全監理的認知程度,以湖北某工地為例,對編制內容進行簡述。安全監理細則編制分為兩大部分,目錄為:第一部分通用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包括:第一章落地式外腳手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第二章“三寶”、“四口”防護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第三章施工用電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第四章施工機具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第二部分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包括:第一章土方開挖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第二章模板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第三章塔吊運行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與模糊階段相比,重要區別在于引用了強制性標準條文;在兩大部分第一章之前的總則中點明引用法律、法規及jgj59—1999標準條款號;各章再用一個條目引用強制性標準原文,旨在增強細則與強制性條文的符合性。各章采用通用提綱,根據不同分部分項工程賦予相應內容。現將各章提綱轉錄于下:工程概況;相關的強制性標準要求;安全控制要點、檢查方法、頻率和措施;安全監理人員安排、分工;檢查記錄表(jgj59—1999相關表格內容)。
按如上思路編制出的《安全監理方案》與《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具有操作性強的特點,其編制深度可滿足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更重要的是體現了安全監理的責任、手段和方法。如,檢查方法采用如下流程示意圖:審查核驗巡視檢查告知通知停工會議報告監理日記安全監理月報。各節點內容放在《安全監理方案》中,使細則與方案具銜接關系。
經安全監理探索階段的實踐證明,在《條例》與《意見》的指導下,安全監理依據其法規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基本理順安全監理程序,正朝著規范化、標準化邁進。
(3)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
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理依據《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及施工單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重點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施現場安全監理,即《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管理辦法》中劃分的7類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6類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現場安全監理的主要工作范圍。
首先,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專項施工方案》。內容包括: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等工程概況;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圖紙、施工組織設計等編制依據。
其次,對《安全監理實施細則》與《專項施工方案》中載明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施現場實體安全監理。如對超過3m的基坑支護、降水工程與土方開挖工程,現場安全監理主要針對基坑支護的材質與支護方法以及土方開挖邊坡放坡坡度、坑邊荷載等進行重點監控。
再次,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在一般建筑中很少遇到,主要分布在高層建筑中。
4.結語
綜上所述,建設工程施工過程安全監理是建設工程監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建設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做好安全監理工作義不容辭且刻不容緩。為此,監理單位應該認真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責任,這樣才能使施工中的安全風險程度降低,盡可能地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了工程建設的安全性。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7
20xx年5月31日在500kv七廠線改造工程中發生了一起“帶接地線投運”的性質惡劣的施工人員責任事故。為避免此類問題的重復發生,現制定線路跨越停復電施工中監理現場安全控制管理辦法,要求各項目監理部嚴格按此辦法執行。
一、停電前準備階段及停電后檢查
線路工程中凡施工線路需停電跨越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的,項目監理部在此施工過程中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要求承包單位在停電前一個月內報項目監理部本工程的線路停電跨越計劃安排,計劃中應包括需停電跨越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線路的停電施工時間、地點、被跨越線路名稱、復電時間等。
2、要求承包單位在施工前,報《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見附件1)至項目監理部,并附本次停電施工的《配合基建工程停電申請》和經運行單位工作許可人批準的《線路工作第一種工作票》的復印件。
3、項目監理部接到上述文件后,必須進行嚴格審查。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中所述的內容與《配合基建工程停電申請》、《線路工作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內容是否一致;停電范圍是否一致;停復電時間是否一致;本次停電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一致;安全措施的措施計劃是否可靠、合理和可行。
4、項目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按《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中計劃的時間安排現場監理人員至施工地點,檢查在停電后、正式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是否已嚴格執行完畢(具體檢查內容見《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監理意見欄),在檢查后填寫《停電線路安全措施設置檢查申請單》監理意見欄,明確現場監理人員的意見和結論。
二、停電后復電前的正式施工階段
進入正式施工后,現場監理人員應對跨越部分施工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向承包單位提出,在口頭通知無效的情況下,必須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并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
三、復電前階段
1、要求承包單位在復電前提前使用《停電線路安全措施拆除檢查申請單》(見附件2)書面通知項目監理部對復電前施工準備情況進行檢查。
2、總監理工程師安排現場監理人員按計劃時間至現場對復電前的施工準備情況進行嚴格、認真地檢查(檢查內容見《停電線路安全措施拆除檢查申請單》監理意見欄)。
3、監理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允許承包單位的工作負責人向運行單位的工作許可人提出復電申請。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8
1、總監理工程師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監理項目部和組織協調工程項目建設各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業主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規定。
3、組織編制監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監理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并審批執行。
4、審查批準承包方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專項管理措施、技術方案。
5、審查簽發業主及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對承包方由于自身原因而產生的,對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重大影響或導致嚴重隱患的.處罰通知。
6、審查監理及承包方的安全報表和安全、文明施工總結,督促安全部門定期通報安全、文明生產情況,同時聽取相關匯報,并提出指導意見。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9
1、安全監理工程師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監理項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在總監理工程師授權范圍內進行工程建設各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協調。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結合業主有關要求開展具體工作。
4、制定有關規章、制度,在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后負責貫徹落實,并進行檢查。
5、審查并督促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承包方報送的有關安全、文明生產的專項管理措施和技術方案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供總監理工程師參考。
6、參加每月進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和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專題會議,審核相關檢查通報和會議紀要。
7、編制各類有關安全、文明生產管理的各種報表、報告、專業監理總結。
8、定期對危險源進行辨識及采取控制措施。
9、審查簽發總監理工程師授權范圍內,下達對由于承包方自身原因而產生的,對于安全、文明施工造成較大影響和較嚴重隱患的處罰通知,并督促其進行整改。
10、對監理項目的工程施工安全和承包商的安全工作進行現場監督管理。監理工程師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并不替代或減輕施工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應承擔的合同責任與義務。
11、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體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員落實情況;督促承包商按合同履行其安全、文明施工職責。
12、對建筑施工、機電安裝及其安全設施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當發現有危及設備及人身安全時,及時制止,并上報總監下達停工令,指令承包商采取措施處理或整頓,由此而延誤的工期和施工費用增加由承包商自負。
13、檢查工程的防汛、渡汛措施。
14、參加對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審查承包商的安全事故及安全表報、監督承包商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并協助國家職能部門查處違章失職行為。
15、完成總監及分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體要求
1安全監理資料管理體系
1)為加強對安全資料的管理,在公司設立相應的部門負責本公司安全監理工作及資料的管理,并設專人保管。
2)安全監理資料應按崗位職責分工,由監理人員編制與填寫。
3)安全監理資料的管理應有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并指定專人負責監理資料的整理、分類及立卷歸檔。
4)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應按照具體的分工和要求進行填寫和履行簽章手續;應隨施工進度及時收集、整理、存檔。
5)安全監理資料必須收集及時、真實完整、分類明確,能夠全面反映監理人員依法履行安全監理職責的情況。
6)監理人員應做好監理例會及安全專題會議的記錄和紀要,紀要會簽要及時。
7)安全監理資料應在監理工作結束后,匯同其它監理資料,及時整理歸檔。
8)安全監理檔案的驗收和移交應履行相關手續。
2安全管理資料的編制要求
1)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應真實反映工程及施工單位的實際狀況。
2)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應保證字跡清楚,施工現場安全資料應簽字、蓋章手續齊全。計算機形成的工程資料應采用內容打印,手工簽名的方式。
3)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簽字前修改或涂改應有標識,簽字后作為結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施工現場安全監理資料可以有記錄表,文字記錄、圖片多種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為傳遞、反映、記錄各類信息的憑證,監理人員應做好資料的收發記錄和簽證
5)安全監理日志中應當記錄施工現場安全監理工作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問題及現狀。
第二章安全監理管理內容
1監理規劃:
1)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資料管理標準》(db13(j)/t101—20xx)、《建設工程安全監理規程》和相關行業監理規定的要求,編制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項目監理規劃。
2)安全監理規劃應根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以及工程項目特點和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安全監理工作目標、工作內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安全監理內容應明確給出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分部分項工程或施工部位。
3)項目監理規劃的編制應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監理工程師參加,由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
2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1)對于中型及以上項目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應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2)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是指導和規范安全監理工作的重要監理文件之一,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針對施工單位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和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在編寫時應使其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指導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專項安全實施細則。
3)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點和工作流程,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實施情況的檢查方案。
4)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在相應工程施工開始前編制完成,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并經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人審批后實施。
5)在安全監理工作實施過程中,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規定程序審批后實施。
6)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的依據:
(l)已批準的'安全監理規劃;
(2)與專業工程相關的標準、設計文件和技術資料;
(3)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
7)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編制依據;
(2)工程概況;
(3)專業工程的特點;
(4)安全監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監理工作的控制要點及目標;
(6)安全監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建設工程開工安全工作報審資料
1)核查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檢查施工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主要內容包括:
(1)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2)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事故處理與報告制度等。項目監理機構應檢查施工項目部是否建立了這些制度,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安全監理日志。
(3)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齊全有效;
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核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保留其復印件。
(4)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其執業資格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齊全有效。
(5)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成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企業派駐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置應符合規定。施工項目部應將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的配置及分工情況報項目監理機構。
3)審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命文件。
4)審核施工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
特種作業人員主要包括:電工、電焊工、起重操作工、場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爆破作業人員、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大型機械設備操作工、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等。
以上證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復印件。
5)檢查施工單位是否針對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建設部《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河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管理規定》、河北省建設廳關于印發《河北省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等的規定:
(1)施工單位應建立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建筑施工單位工程項目部應根據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工程特點制定應急預案。
(3)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成立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和分工,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6)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1)編審程序的審查:編制、審核及批準簽署齊全有效;
(2)編審內容的審查:與安全生產有關內容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3)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4)基坑支護、土方開挖與邊坡防護、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項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7)施工總平面圖布置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7)核查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計劃。
8)核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準備工作,由總監理工程師在表b2—1《工程開工安全工作報審表》上簽署意見。
4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
1)開工前審核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計劃、費用清單。
2)施工單位填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申請表》向監理單位提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申請。監理單位審核后填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證書》向建設單位提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證書,經建設單位確認后進行撥付。
3)在施工過程中,檢查安全防護、文明措施費用的使用情況,按期審核施工單位提交的措施費用落實清單及措施費用支付申請。
5專項施工方案報審
根據建設部(建質【20xx】8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中規定,專項施工方案應由施工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審核,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
應組織專家論證的工程,由施工單位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單位應根據論證審查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施工單位應將專家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6主要施工機械設施安全報審資料
1)主要施工機械設施是指:挖掘機、基礎及鑿井機械、鋼筋加工機械、混凝土攪拌機械、土方鏟運機械、鑿巖機械、筑路機械等。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機械的驗收記錄進行檢查,檢查驗收記錄中的驗收程序、結論和確認手續,并簽署核查意見。
2)巡視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設施的搭設情況,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設施的驗收手續進行核查。
3)由監理工程師在表b2—2《主要施工機械設施安全報審表》上簽署意見。
7起重機械安裝/拆除報審資料
1)起重機械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電動吊籃、物料提升機等。
2)起重機械拆裝前,應對起重機械的拆裝方案、檢測報告、操作人員和拆裝人員上崗證書、拆裝資質及其他有關資料進行審查。
3)起重機械拆裝、頂升前應書面告知安全監督部門備案。
4)項目監理部核驗合格后,在表b2—3《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報審表》上簽署意見方可進行安裝或拆卸。
8施工現場起重機械驗收核查資料
1)施工現場起重機械使用前,總承包單位應填寫表b2—4《施工現場起重工機械驗收核查表》報項目監理部對起重機械設備驗收程序進行核驗。
2)核驗合格后在《施工現場起重工機械驗收核查表》上簽署意見方可使用。
9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頂升附著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審查
1)項目監理機構應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塔式起重機頂升、附著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作業單位的企業資質及操作人員上崗證。
2)項目監理機構應對其塔式起重機頂升、附著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作業程序進行旁站監理,并做好旁站記錄;
10建設工程分包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報審
分包單位確認后,項目部應對分包單位的資質及人員情況進行驗證,附被考察的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及分包單位管理人員名冊、特種作業人員名冊、施工人員名冊及相關上崗等資料,填寫表b2—9《建設工程分包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報審表》,上報監理部進行確認。
11安全監理整改通知單
監理檢查人員在檢查過程中,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填寫表b2—10《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整改通知單》。其中應包括檢查情況及安全隱患、整改要求、整改時間等內容。
項目監理部簽發《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整改通知單》后,施工單位應立即進行整改,自查和格后填寫表b2—11《監理工程師安全整改通知回復單》,上報自查整改結果。
12安全監理停/復工
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工程中,發現存在的重大隱患的,應當簽發《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及時報告建設部門。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項目監理部應當填寫《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隱患監理報告書》上報有關部門。
項目監理部簽發表b2—13《工程暫停令》后,施工單位應停工進行整改,自查合格后填寫表b2—15《建設工程復工報審表》,經安全監理人員復查合格,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復工。并將《建設工程復工報審表》報建設單位。
13安全監理旁站
1)監理旁站方案中應編制安全監理旁站內容;
2)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要實施旁站監理并做好旁站記錄。主要包括:
(1)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的安裝、拆卸、頂升;
(2)起重吊裝工程
(3)基坑支護與降水、邊坡防護;
(4)腳手架的搭設與拆除;
14安全監理工作會議紀要
1)第一次工地會議:
(1)工程項目開工前,監理人員應參加由建設單位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工地會議。第一次工地會議應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參加。
(2)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介紹施工準備工作時,應包括現場安全生產的準備情況。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時,應包括安全監理的主要內容。會議應包括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工地例會周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3)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應由項目監理機構負責起草,并經與會代表各方代表會簽。第一次工地會議應包含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有關銜接與配合的內容;
2)安全監理交底:
(1)安全監理交底可以采取書面交底或安全監理交底會的形式進行。
(2)安全監理交底的內容:
①施工階段安全監理工作的內容、基本程序和方法;
②有關施工安全資料報審及管理要求。
(3)安全監理交底會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
(4)參加安全監理交底會的人員應包括: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監理機構的有關監理人員;建設單位現場安全負責人:
(5)安全監理交底會議紀要應由項目監理機構負責起草,并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后及時發放。
(6)安全監理交底書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并簽字確認。
(7)安全監理交底書遞送給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應有遞接紀錄,遞送人和接收人應簽字確認。
3)工地安全例會:
(1)在施工過程中,總監理工程師應定期主持召開工地安全例會。會議紀要應由項目監理機構負責起草,并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
(2)工地安全例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事項原因;
②檢查分析工程項目安全計劃目標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目標及其落實措施;
③檢查分析工程項目安全狀況,針對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④檢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費核定及安全文明措施費支付情況;
⑤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⑥其他有關事宜。
(3)總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應根據需要及時組織安全專題會議,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安全有關專項問題。
15安全監理日志
建設工程安全監理日志要求包含以下內容:
1)項目監理機構應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保證體系的運行,并將檢查結果計入監理日志。主要內容包括:
(1)檢查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崗情況;
(2)抽查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書;
(3)抽查施工單位對進場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
(4)抽查施工前管理人員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5)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對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檢查情況。
3)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4)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其自查情況進行抽查情況,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專項檢查事宜。
5)項目監理機構應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檢查記錄進行抽查情況。
6)對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發出的整改指令,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情況。
7)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在施工準備階段已進行審核通過,在施工階段,通過檢查手段,督促其正常運行的情況。檢查施工現場安全檢查制度的執行情況。
8)施工階段的自查情況,包括施工總承包單位按企業自身要求進行的內部安全檢查及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進行的安全生產檢查。
9)按照安全監理實施細則中明確的檢查項目和頻率進行安全檢查,并詳細記錄。
10)項目監理機構依據專項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作為安全監理的重點監督、檢查、驗收內容,詳細記錄。
11)督促施工總承包單位檢查分包單位安全規則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抽查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的檢查記錄情況。
12)監理人員發現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時,應通過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其提出整改要求,并檢查整改結果,做詳細記錄。
16安全監理月報
1)監理月報應包括安全監理內容。
2)監理月報中的安全監理部分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本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審查情況;
(2)本月現場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3)安全隱患及安全事故處理情況和采取的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支付審批情況;
(5)下月安全監理工作的重點;
(6)必要時附音像資料和專題報告。
17監理工作總結
1)監理工作總結應包括安全監理的內容。
2)監理工作總結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簽認后報本監理單位,監理單位確認后向建設單位提交。
3)監理工作總結包括的內容還應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的相關規定。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11
1 負責所監理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日常檢查。
2 學習并貫徹執行監理部有關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制度和章程。
3 執行監理項目部下達的有關所監理項目和部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指令。
4 協助安全監理工程師對所負責監理的項目和部位進行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和違章行為的制止與糾正,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專業監理工程師報告。
5 協助安全監理工程師對所負責監理項目和部位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違章而進行整改的監督。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12
一、監理單位應當健全安全監理責任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監理,對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對本企業監理項目的安全監理全面負責。總監理工程師對監理項目的安全監理負責,并應根據工程項目特點,明確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
二、 監理單位應當健全安全監理責任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監理,對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應對本企業監理項目的安全監理全面負責。總監理工程師對監理項目的安全監理負責,并應根據工程項目特點,明確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
三、 監理單位應當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審查核驗制度、檢查驗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定期召開工地例會,針對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四、 監理單位應當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需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
五、 監理單位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包括安全監理內容的項目監理計(規)劃,明確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
六、 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服務合同實施監理,對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具體內容包括:
一)、施工準備階段監理工作內容:
1、建立安全環保監理組織機構,制定人員職責;
2、組織監理人員開展自身安全教育;
3、掌握合同文件中的安全環保監理工作內容和要求;
4、編制安全環保監理計劃和監理細則;
5、審批施工單位編制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6、審查進場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報驗手續;
7、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
8、制定安全環保監理程序、記錄方法和表格格式;
9、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環保管理體系的建立情況;
10、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使用計劃;
11、審查施工現場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和符合性;
12、審批施工單位編制的“三防”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施工階段監理工作內容:
1、監督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經審查同意的'專項安全環保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作業;
2、督促施工單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自查自評工作;
3、每天對施工單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進行巡視檢查;
4、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環保專題會議;
5、及時做好安全環保監理臺帳、監理日志、監理月報等內業資料;
6、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環保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7、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環保管理人員的到位和工作情況;
8、審查施工單位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9、審查施工單位安全環保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10、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環保技術交底制度的落實情況;
11、檢查施工單位應急援救預案人員和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物資的到位情況,以及定期演練情況;
12、檢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等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并簽認所發生的費用;
13、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環保專項檢查,包括施工現場和內業資料;
14、配合業主或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環保專項檢查。
三)、完工階段監理工作內容:
1、協助業主落實工程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規定;
2、審查安全設施等是否按設計要求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交付使用;
3、上報安全環保和文明施工監理總結報告。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13
1監理服務安全防護及環境工作措施
1·1、項目監理部依據公司勞動防護措施,提出勞動保護資源需求計劃。
1·2 、項目監理部嚴格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佩戴制度,確保正確佩戴率100%。
1·3 、項目監理部根據季節特點,落實夏季防暑降溫,冬季防凍、防滑措施。
1·4、監理部定期組織職業健康安全及環境管理體系活動,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糾正措施。
1·5、對環境因素及危險源或重大危險源進行識別,并評價出重要環境因素及重大危險源,施加影響進而實施有效控制。
1·6、監督施工單位根據國家電力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進行安全管理。
2、安全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1、審查工程項目部制定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教育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的有序進行,并做好檢查記錄。
2·2、審查施工單位的專職安全員應有行政部門考核合格,持證方可上崗。施工單位具有與其施工范圍一致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3、審查施工單位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和臨時用電方案。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項、分部工程還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報送監理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
2·4、監督施工單位認真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安全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2·5、檢查在施工現場出入通道口、樓梯口、孔洞口、臨邊及有害危險性氣體和液體存放處是否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并做好安全防護。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如發現特殊疫情要及時和地方防疫站取得聯系。
2·6、監督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負責工程項目的技術人員對有關安全施工注意事項和技術要求向施工人員進行書面交底、確認簽字后方可施工。
2·7、檢查施工單位施工現場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危險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現場應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符合現場情況消防設施和器材,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2·8、審查安全措施費用的投入,依據國家電力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督促落實。
2·9、督促施工單位在汛期做好防汛人員、物資的準備工作,出現汛情配合施工單位做好搶險工作。
2·10、掌握施工組織、施工人員的變動情況,了解安全生產能力,應達到安全方面的要求。
2·11、對已確定的危險源及重大危險源應及時到位監控,采取檢查、觀察、核查記錄等方法確定安全情況,發現不安全現象立即通知施工單位糾正。
2·12、經常巡視現場,發現安全技術措施有不完善,安全防護器具滿足不了施工人員安全時及安全組織措施執行不力時,通知施工單位加以糾正。
2·13、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按網、省調批準的設備過渡方案執行,對實施過程中進行全面安全監理。
2·14、檢查施工方是否按照標準向作業施工人員提供了安全防護用具,確保正確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品。
2·15、審查施工方試驗人員、焊工、起重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從業資格,報驗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工作。
2·16、使用起重機械吊裝前,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經相關部門及監理方檢驗合格后,方可實施作業施工。
2·17、施工單位針對特殊作業過程提出控制措施,經監理方確認后實施。
2·18、對工程建設中的人、機、環和施工全過程進行安全監控,制止施工行為中的冒險性、盲目性和隨意性,確保安全目標實現。
2·19、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樹立超前意識,從源頭控制不安全因素,為安全文明施工創造良好氛圍,構筑安全屏障。
2·20、施工單位在主控制室及帶電區域施工應有經批準的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名單,施工單位根據工作任務,提供合格的工作負責人、工作班組成員名單。便于運行工作人員掌握。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 2·21、抓好工作票監護制的執行,工作負責人要切實承擔監護人職責,決不允許擅離崗位。工作必須在監護條件下進行。
2·22了解施工設備與運行設備間的界面,包括一次系統及設備和二次系統、設備及回路,在運行單位相關部門負責人確認后監督施工人員在安全條件下工作。
2·23、對已發生的不安全現象和事故,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吸取教訓,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及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
3、文明施工監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3·1、監理部定期組織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評價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經常巡視檢查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施工單位整改。
3·2、督促施工單位成立文明施工組織機構,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
3·3、檢查工程駐地的臨建設施必須完善,在顯著位置設置企業標識、工程公告版和平面布置圖。
3·4、施工現場要設置圍欄、標語、彩旗等,進入場地的道路兩側排立各種警示牌。
3·5、施工現場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有序,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成垛規方。每個作業區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溝道、地面無垃圾。
3·6、施工場地要地勢平坦、整潔、無積水坑,配備足夠的照明設備。
3·7、施工駐地要有足夠的衛生設施,有專人負責,保持整潔。
3·8、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應統一著裝,佩戴胸卡。
3·9、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要整潔完好,無漏水、漏油現象。
3·10、各種安裝設備到達現場后,要定置、整齊排放,做好標識,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4、環境監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4·1、檢查施工單位是否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規,施工場所應采取措施,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水、固體廢棄物等對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4·2、要求施工單位對影響環境的重要因素做好預防措施,杜絕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4·3、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對焊渣等有害物及時回收,并按照廢物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4·4、施工單位應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加強宣傳教育,使職工自覺執行環境保護措施,在施工中防止和盡量減少對施工場地及周圍環境的影響。
4·5、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污染氣體、污水、廢渣、粉塵、放射性物質及噪聲、振動可能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編制環境保護措施。
4·6、現場、辦公區及生活區應采取綠化措施,現場要設置足夠量的廢料、分類垃圾桶,并定期清掃,保持施工環境整潔。
4·7、施工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及時清運到指定地點,集中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4·8、施工棄渣、垃圾禁止倒入河中,避免妨礙排洪及造成環境污染。
4·9、工程竣工后,及時修整和恢復建設過程中受到破壞的生態環境,并盡可能采取綠化措施。
5·3樹立預防為主的觀念,嚴把監理審核關
安全生產在建筑施工階段貫穿于整個施工過程。在每一道工序中,如果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安全隱患就會存在,傷亡事故就可能發生。因此,監理在履行安全監理責任時,一定要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觀念,熟知安全法律法規,掌握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技術措施,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具體地講,應審查如下主要內容:
5·3·1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即審查施工單位安全許可證,勞務分包隊伍資質,安裝消防安全資格認證。同時,核實工地項目組織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專職安全員的配備。
5·3·2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值日制度、安全生產獎罰制度、施工現場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班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門衛制度等。其中,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則是企業各級人員對安全生產所負的責任和職能。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5·3·3審查本工程項目施工應用的安全監督手段。施工過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隱患時刻威脅著安全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結合工程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應用各種安全監督檢查手段,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采取相應的措施和辦法,將各類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安全監督與管理手段,如班組相互安全監督檢查,專檢與自檢相結合的安全檢查方法,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現場輪流安全值日,簽訂安全責任書,以及現場懸掛各種安全宣傳標語,安全教育與培訓等方法與手段。
5·3·4審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崗位證。特種作業人員包括維修與安裝電工、架子工、各種機械操作工、焊工(電焊與氧焊工);打樁機操作工等。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發證后,方可獨立進行操作,每年還要進行一次復審,過期不參加復審者視為無證者處理。在審查操作證時,所持證件必須與作業人員相符,以防人證不符。
5·3·5審查施工技術措施。內容包括:
⑴審查基坑支護和安全措施。在土方工程施工中應根據基坑、土方開挖深度和土質種類選擇開挖的方法,本工程的基坑固壁必須進行專項支護設計。在施工方案中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加強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坑槽邊嚴禁堆放物料和施工機具設備。如有機械作業,必須對作業范圍內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等。
⑵審查腳手架的搭設方案有無針對性,能否滿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本工程落地式鋼管腳手架搭設高度為50m以上,應有詳細搭設方案,并繪制搭設圖紙,說明腳手架基礎的做法,立桿、大橫桿縱橫向的間距,小橫桿與墻的距離,連墻點和剪刀撐的設置方法,每2—3層須設置卸荷措施,應有設計計算書和卸荷方法詳圖。在搭設方法上必須符合安全強制性條文(20xx版)的規定要求,腳手架的搭設方案必須要有編制人、技術審核人和批準人。
⑶審查高處(高空)作業和獨立懸空作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處(高空)作業主要是指施工現場"四口"和"五臨邊"的防護,以及獨立懸空作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護有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護,安全強制性條文(20xx版)3·2·1和3·2·2有詳細的防護規定。"五臨邊"的防護是指未安裝欄桿的陽臺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工程的樓層邊、上下通道斜道兩側邊、卸料平臺外側邊的防護,安全強制性條文(20xx版)3·1·1和3·1·3條文有詳細的'防護規定。對懸空作業,安全強制性條文(20xx版)4·2·3— 4·2·8條文有詳細的防護規定。
⑷審查垂直運輸機械設備(如塔吊、提升機等)的安裝、使用和拆卸等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有無經過安全資格認證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證,是否經過組織程序驗收。對塔吊的安裝、拆除在施工前必須詳細編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對塔吊基礎進行專項計算,對安裝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術措施,注意事項,以及特殊情況的防范技術措施應有詳細編制(包括塔吊的力矩、超高、變福、行走四限位和吊鉤、卷筒的保險)。安裝后應經主管部門驗收,發給相應的安全使用合格證書。
⑸審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措施。內容有:審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并有編制人、技術審核人、批準人,以落實安全用電責任制。審查安全用電的技術措施。內容有施工用電的安全技術交底;實行三相五線制;高低壓線路下方不得搭設作業棚或堆放構件、雜物等:各級配電箱,開關相應有防雨措施、有門鎖、專人負責;有明確的送電或停電的操作順序;電器及熔斷器的熔絲規格必須與電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銅絲代替熔絲:各級配電箱必須固定設置,使用標準鐵制配電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電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護零線的截面積不小于工作零線的截面積;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并滿足機械強度要求: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作業場所的照明電源,必須使用安全電壓(24V或1 2V),使用行燈不得超過36V,并有良好絕緣;施工現場必須使用橡皮軟管線,不得使用塑料電線或塑料護套線,并高掛使用;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電源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電氣作業人員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手套,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等。審查電氣防火措施。內容有:施工現場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裝置和線路周圍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強腐蝕介質,不使用火源;設備不得超負荷工作:現場用電不得亂拉亂接,生活用電不得使用電熱設備,室內照明線不得亂拉亂接;配電室內配置砂箱和干粉滅火器。
⑹審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內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裝、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質量要求與檢查驗收方法等。對模板支撐設計要有計算書和細部構造的放樣圖,對模板材料、規格尺寸、間距、連接方法以及剪刀撐的設置等應有詳細說明,對模板的拆除應有具體的安全措施,既保證工程質量,又保證不出人身傷害事故。
⑺審查施工現場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內容有易燃易爆作業場所,如木工操作間、倉庫等按規定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嚴禁吸煙和明火,懸掛醒目的防火標志;電焊作業時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氣瓶和乙炔氣瓶存放時必須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離。使用時保持5m以上安全距離,與作業點明火必須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離,乙炔氣瓶嚴禁睡倒;臨時宿舍必須防護可靠:現場一切架空電線須用固定瓷瓶絕緣,電線穿墻時必須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過。
⑻審查季節性安全技術措施。主要內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個季節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夏季防暑降溫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溫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調整作業時間、避高溫的措施,通風降溫措施,調離措施,歇涼措施,檢查措施,清涼飲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觸電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擊措施等。
5·4實施動態控制管理,防范安全隱患
計劃、實施、檢查、改進是監理工作始終堅持開展的動態控制管理模式。安全監理工作同樣要實施自始至終全過程、全方位的動態控制,在建設工程的施工過程中,監理必須通過常用檢查手段,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發現的重大緊急嚴重情況,必須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采取措施降低風險,有效避免安全風險產生的危害損失。
5·4·1督促施工單位按《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一用表》中安全歸檔資料管理的要求做好各項安全檢查工作,并及時記錄。在安全檢查過程中要按JGJ59—99標準進行評分,真實評價出安全管理狀況,對于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5·4·2有關安全技術措施及各項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若有變化,應要求施工單位及時修改、完善,監理工程師必須認真跟蹤方案的落實情況,一旦發現現場的實施與方案不符或是具體操作情況發生變化、監理工程師均應及時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變更方案并督促其落實。
5·4·3每月進行一次現場安全、文明施工例行安全檢查,要求施工單位參加或是督促施工單位自檢,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有真實記錄,對于施工單位的自檢進行抽查,將抽查結果記錄在監理日記中,以現場檢查的記錄為依據真實、準確地評價施工現場動態安全管理狀況以便于要求施工單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4·4現場監理工程師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根據現場施工的內容、狀況、依據安全監理控制要點編寫出當月的安全監理工作重點,以此指導日常安全監理工作的開展,督促施工單位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對于相對長期的施工內容,如外腳手架等要求施工單位建立規范化的檢查、整改機制,并督促其落實。
5·4·5每月底整理、歸檔當月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對于未整改或是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單位落實,同時將情況書面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下月的安全監理工作的開展應與上月的實際安全狀況相結合,對于重點問題、隱患問題要予以特別重視,做好防范措施。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14
1、監理員是在總監理工程師和總監代表、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進行各項安全管理工作,負有職權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
2、工作中認真執行各項規定和操作程序,對安全生產工作經常檢查。發現違規現象,馬上糾正,問題嚴重時,及時報告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按請示意見處理解決,做好記錄。
3、熟悉施工現場環境和工程概況,了解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強制性標準要求,做好本職安全管理工作。
4、收集整理,保管好安全內業資料,分類入檔。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15
任何工程的安全工作都應擺在第一位,而電力工程作為一種技術性強的工程,必須由專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安全監管工作,創新安全監管模式,保證電力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1 電力工程的特點
在新時期里,電力工程安全監管就是對誘發安全問題的因素進行系統的監督管理,運用科學的監管體制進行安全管理和控制。
電力工程與一般的橋梁工程、建筑工程有明顯區別,雖然說其安全問題與外部因素有一定關系,但主要還是由電力工程的特點引發的。電力工程技術要求高、結構復雜,而供電企業多、地域分布不均,技術實力、經濟實力、規模等都有很大差距,這使得電力工程的安全監管難度較大。電力工程具有一次性特點,其施工時間、自然條件、規模、參加者則各不相同。電力工程又是一項綜合性工程,建設中的任何人、事、環境的變化都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場人員對電力系統認識不清、安全事故預防能力低等都是影響到安全監管的重要因素。
2 識別工程安全危險源
在實際安全監管工作中,識別危險源是第一步,一般采用上評下辯的方法,對整個施工現場進行危險源的分析,由專業的安全管理認識分析施工現場,增強危險源辨識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水平。針對電力工程施工的環境、各個階段施工特點、工程實情等,將工程施工中的危險源按照危險系數大小列舉出來,從而對電力工程進行正確的安全風險評價,單獨羅列出重要的危險源,并采取相應的措施控制這些危險源,實現標準化的危險源控制。將危險源辨識結果納入到施工作業指導書中,便于相關人員做好現場的安全控制工作。同時,依據危險源進行良好的現場安全管理,抓準各個施工環境的現場安全管理重點,并監督各項安全措施是否落實到位。
3 健全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安全監督管理體系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以項目經理、班組、成員為基礎,在業主管理委員會、工程項目的領導下,對每一項安全工作負責。在條件許可和有需求的情況下,設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施工現場的環境、職工安全等監管工作,設置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和兼職的安全人員,對電力工程中的每一項安全事故進行高效處理和預防。
在電力工程的建設初期,明確各個安全監管人員的義務和責任,明確分工,并進行各項安全檢查工作,適當加大安全監管的力度。重視薄弱環節的安全監管,有重點的開展安全監管工作。實行安全責任制,安全責任不僅僅是安全人員的責任,還是全體人員的責任,將安全責任分攤到每一個人身上,輔之以激勵機制,確保各項安全監管措施的落實到位。對特種操作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如:塔吊司機、電工、電焊工等在上崗前先經過相關資質考察,合格并獲取證書后方能上崗。并制定嚴格的機械設備操作規程,要求相關操作人員嚴格按照要求操作,嚴禁違規操作情況。
電力工程的安全監管體系建立好后,加強項目骨干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培訓,并進行有效監督,樹立正確的安全管理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原則,嚴格控制安全生產工作,初步分析安全監管工作狀況,加強事前預控,提高安全監管效果。為充分發揮安全監管體系的作用,還要學會運用信息網絡技術來加強安全控制。因為電力工程建設具有信息化特點,運用信息化技術實時跟進項目的.安全管理進度,收集施工信息,并及時處理信息、分析信息。運用計算機網絡系統連通各個部門,使各個部門保持緊密的聯系,確保信息傳遞的迅速、準確、全面,便于安全人員做好電力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例如:收集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信息,然后對其進行定量分析,從施工人員、管理人員的工作狀態、工作效果方面進行定性分析,將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結果有機結合起來,及時發現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監督管理缺陷,迅速解決問題,確保工程建設的安全性和工程建設質量。
4 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電力工程的專業性、綜合性強,危險因素多,任何施工失誤都可能帶來安全事故,而部分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素質不高,加上機械設備人員的違規操作等,使得電力工程中的安全事故頻繁發生。因此,加強安全教育,提高整體安全管理能力是十分必要的。當前,在我國電力工程施工中,一般采用宣傳片、培訓、繼續教育等方式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能力。實踐經驗表明:提高整體隊伍的技能水平能有效減少違章操作的次數,減少安全事故。
首先,在培訓階段,對員工進行嚴謹的技能培訓和職業素養培訓,并將其中的責任心強、技術過硬、綜合素養高的人選,使其帶領其他人員共同進步。適當加入崗位培訓、交流參觀等培訓方式,提高全體人員的業務技能水平,使大家掌握電力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嚴格依照要求做好分內工作,實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電力工程施工、管理的規范性、標準化。
其次,在組織員工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專題型安全培訓或安全宣教活動中,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管理能力,使大家掌握電力工程的安全問題核心,在遇到安全事故時,知道采取哪些應急處理措施,最大限度減輕安全事故帶來的危害,保障自身的安全。為提高員工的安全能力,適當開展事故演練是十分必要的,讓企業員工充分掌握本電力工程建設的特點,掌握安全控制要點,在安全事故面前靈活應變和處理。
結語
電力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工程,它是在電力工程建設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學會運用先進管理技術,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電力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杜絕安全隱患,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率,創造安全的施工作業環境,提高電力工程施工質量,推動我國電力工程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02-28
安全監理管理制度12-08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4篇)01-31
監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9篇)09-27
監理管理制度05-02
安全監理總結11-25
監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通用10篇)06-28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04-24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