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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4-09-17 12:34:5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1、三級安全教育制度

  新入職人員(包括新工人、培訓與實習人員、外單位調入人員等)按規定必須進行廠(公司)、車間(氣站)、班組(工段)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方式與內容是:

  1)廠級安全教育(一級),由人事部門組織,安全技術部門負責教育。其內容主要包括: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重要意義與一般安全知識;本單位生產特點,重大事故案例;廠紀廠規及入職后的安全職責,安全注意事項;勞動衛生與職業病預防等。經考試合格,方準分配到車間。

  2)車間級安全教育(二級),由車間安全管理人員或安全員進行教育。其內容主要包括:學習行業標準與規范;車間生產特點與工藝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險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訓,預防事故及職業危害的主要措施;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3)班組級安全教育(三級),由班組長負責。其主要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措施的性能和作用;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2、日常安全教育

  日常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思想、政策教育;法制觀念、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教育;安全技術教育;事故案例教育、企業安全文化教育等。

  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人和管理人要對職工進行經常性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

  應定期舉辦安全學習培訓和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對職工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

  3、組織好安全生產日活動,每周一次。

  活動內容包括: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文件、通報及報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工業衛生等知識;觀看安全、勞動保護等方面錄像;學習防火、防爆、急救知識,現場演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開展崗位練兵、安全技術操作比賽;開展事故預想和事故應急演習;分析事故案例、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有益于安全生產活動,進行典型教育、表揚安全生產事跡、交流安全工作經驗等。

  班組應堅持班前、班后會,提出安全生產要求,指出不安全因素,總結本班安全生產情況。

  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開展職工自救能力及事故應急搶救的訓練。

  裝置大修及重大危險性作業時,指導檢修單位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近年來,由于火災事故頻發,庫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變得尤為重要。建立和完善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于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減少財產損失,保護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下面我們就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和防火應急措施進行探討。

  一、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

  1.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庫房的消防安全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明確責任分工和任務,通過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確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實。

  2.防火設施與設備管理:確保庫房內的消防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并制定相應的檢查記錄。

  3.明火禁止制度:嚴禁在庫房內使用明火,禁止吸煙,并設立禁煙區域,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4.物品擺放與通道管理:合理安排庫房內物品的擺放位置,確保通道暢通,不阻塞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提高庫房疏散的能力。

  5.危險品管理:建立危險品管理制度,對危險品進行分類、標識和儲存,確保危險品儲存區域符合安全要求,并進行防火隔離。

  6.庫房消防安全培訓:對庫房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其對火災的預防能力和應急能力,掌握正確的逃生和滅火技能。

  7.應急預案制定:制定庫房火災的應急預案,包括火災、疏散逃生、滅火救援等應急措施的具體操作方法和流程,確保火災事故的迅速處置。

  二、防火應急措施

  1.提高消防意識: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對消防安全的重視和認識,讓員工理解火災對人身和財產的毀滅性影響。

  2.定期檢查防火設施:定期對庫房內的`滅火器、消防栓、防火門等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完好可用。

  3.加強值班巡查: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庫房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確保庫房消防設備正常運行。

  4.加強庫房管理:通過合理的倉庫布局和物品擺放,減少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及時清理庫房內的易燃雜物,保持庫房的整潔與通風。

  5.做好應急預案: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明確員工的應急職責和逃生路線,配備應急電話和滅火器材,確保員工在火災發生時能夠迅速做出正確的應對。

  總之,庫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庫房消防安全的基礎和保證。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做好庫房消防設施和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合理安排庫房內物品的擺放和通道的管理,加強對危險品的管理,堅持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做好火災的應急工作,從而保障庫房的消防安全,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人員配備

  1. 配備專職安保人員,負責商場的安全巡邏、出入口控制等工作;

  2. 配備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負責監控商場的消防設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3. 配備停車場管理人員,負責停車場的`車輛引導、秩序維護等工作。

  二、巡邏安排

  1. 制定巡邏計劃,包括巡邏時間、路線、頻次等;

  2.巡邏過程中,注意觀察商場內的可疑人員、物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3. 對重點區域,如財務室、倉庫等,加強巡邏力度,確保安全;

  4. 夜間巡邏時,應注意加強燈光照明,提高夜間能見度。

  三、應急處置

  1. 制定應急預案,包括火災、盜竊、斗毆等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和措施;

  2. 對商場工作人員進行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3. 配備必要的應急設施設備,如滅火器、防暴器材等,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4. 發生突發事件時,安保人員應迅速響應,按照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醫院各部門購買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種類、數量、存放地點等情況,應事先向保衛部門書面報告備案。

  二、各類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分別包裝、分別運輸、分別儲存,嚴禁混裝、混運、混存。

  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由專人保管、定點存放。

  四、存放庫房應符合消防要求,庫房內嚴禁吸煙。使用時,應嚴格履行領料登記制度。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庫房內應掛有明顯的規章制度及警言、標語。

  五、實驗室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儲量不得超過當天的.用量,個人限課堂使用量。實驗后應對實驗室進行全面檢查確定安全,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應回收,殘渣、殘液不得隨意傾倒,應集中安全處理。

  六、使用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使用過程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杜絕災害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發生。

  七、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要視情節給予處理,有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一、餐飲部門負責人是消防安全主要責任人,負責餐飲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餐飲廚房不得使用易燃液體(汽油、煤油等)點火。

  三、油炸食品時,除搞好個人防護外,鍋內的食油不得倒得過滿,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燒。

  四、廚房的油垢要定期清理,尤其排煙道應作為重點。

  五、餐飲場所內必須按規定配備滅火器和滅火毯,安裝應急照明燈,應急出口應有明顯標志,疏散通道暢通。

  六、餐飲場所電氣線路的.敷設應符合有關規定,設備要安裝漏電保護并不得超負荷運行。

  七、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應及時關閉所有閥門,切斷所有氣源、火源、電源,消防負責人巡查無誤后方可離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法規、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水電工及各領班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 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全員參與。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⒈ 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

  ⒉ 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防火險隱患。

  ⒊ 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⒋ 滅火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上級領導。

  ⒌ 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⒍ 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⒈ 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⒉ 把消防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⒊ 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保管責任。

  ⒋ 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由副經理擔任、主要職責。

  ⒈ 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⒉ 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消防管理制度。

  ⒊ 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⒋ 建立消防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⒌ 加強防火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⒍ 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⒎ 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⒏ 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⒐ 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⒈ 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⒉ 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⒊ 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⒋ 定期檢查巡視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⒌ 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⒈ 熟悉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⒉ 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⒊ 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⒋ 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⒌ 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⒈ 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⒉ 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⒊ 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⒋ 嚴格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⒌ 如發現異味、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⒍ 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⒈ 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動用。

  ⒉ 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個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⒊ 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后方可離開。

  ⒋ 動火作業過程中應該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⒌ 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⒍ 烤全羊、篝火晚會等動用明火作業要明確負責人,做好防范措施,備好滅火器。事后要檢查現場,確認火種熄滅方可離開。風大難以控制時,嚴禁舉辦篝火晚會,并向客人說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條 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⒈ 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⒉ 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安全主管檢查后方可使用。

  ⒊ 電器設備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⒋ 所有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⒌ 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⒍ 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干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 客房防火制度

  ⒈ 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他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⒉ 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⒊ 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經理。

  ⒋ 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⒌ 要經常檢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時斷電。

  ⒍ 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十五條 餐廳防火制度

  ⒈ 在各種宴會、酒會和正常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煙防火。未熄滅的煙頭、煙灰、火柴棒掉在煙缸外,在撤收臺布時必須拿到后臺,將贓物抖凈,以免因卷入各種火種而引發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煙灰缸里的煙灰用水浸濕后,再倒進垃圾桶內。

  ⒉ 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⒊ 領班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第十六條 廚房防火制度

  ⒈ 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并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⒉ 廚房內各種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廚房增設電器,要經過安全主管同意并備案。

  ⒊ 廚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⒋ 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并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后滅火。

  ⒌ 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三個月一次。

  第十七條 庫房防火制度

  ⒈ 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

  ⒉ 倉庫照明應使用60w一下白熾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

  ⒊ 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后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頂距:貨垛距頂50厘米。燈距:貨物距燈50厘米。墻距:貨垛距墻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與柱子10厘米至20厘米。垛距:垛與垛之間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于1.5米)。

  ⒋ 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⒌ 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⒍ 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鎖門。

  第十八條 賓館員工吸煙必須遵守有關規定。賓館內所有公共場所應設置專供賓客使用的煙灰缸,發現丟落在地上的煙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第十九條 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賓館,放煙花爆竹應經過消防主管同意,同時要在院內燃放并有專人負責。

  第二十條 賓館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材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五章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 賓館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

  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二十四條 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要有兩名人員熟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災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條 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⒈ 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主管具體負責。

  ⒉ 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防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自動分別檢查),消防栓每季度試放一次。

  ⒊ 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⒋ 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

  第六章消防宣傳與培訓

  第二十六條 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由消防主管負責。要制定計劃,組織落實。

  第二十七條 宣傳與培訓的主要規定如下:

  ⒈ 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⒉ 充分利用墻報、圖片等媒體,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

  ⒊ 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⒋ 各部門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第七章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 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 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報警信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 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 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⒈ 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⒉ 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⒊ 消防隊到達后,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 疏散和救護:

  ⒈ 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⒉ 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⒊ 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盡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⒋ 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客人情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并要看護安慰好客人。

  ⒌ 員工集結后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⒍ 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照常運轉。

  ⒎ 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三十二條 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⒈ 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⒉ 派出人員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區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⒊ 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⒋ 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⒌ 及時匯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 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⒈ 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⒉ 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⒊ 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廠安監部批準后組織實施。

  本制度從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起實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為提高中心防火防盜安全工作水平,確保中心經營和管理等工作的正常運行;保障中心人員、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適用全體正式員工。

  行政部負責此方案的制定、解釋、培訓,各部門協助行政部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

  一、組織與結構

  1、中心各部門均實行防火防盜安全責任制,設防火防盜責任人。中心的防火防盜責任人由校長,及各部門防火防盜責任人按照相關要求承擔責任。

  2、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中心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防火安全工作,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3、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而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二、管理細則

  1、防火防盜工作要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由各室負責人具體負責。

  2、各室負責人要充分認識防火防盜的重要性,嚴格遵守防火防盜制度,如有違反,造成火災或被盜者,追究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的責任。

  3、各室設置的消防器材和消火栓,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亂動,室內電源不準隨意改動。

  4、消防設施、安全設施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5、對進入中心的`外來人員實行登記備案制。

  6、中心員工應將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將抽屜及文件,柜鎖好,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7、中心行政部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中心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8、要經常檢查門、窗的防盜設施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9、物資、設備,嚴禁吸煙和使用火種,采取嚴密措施做好安全工作。

  10、各室人員下班后,要做到關燈,斷電,關窗,鎖門。

  11、辦公區域內的門鎖鑰匙應設專人負責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時將辦公室的門打開、鎖好。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備份一套,由行政部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一般職員不得隨意配置門鎖鑰匙,員工丟失鑰匙應及時通知行政部,門禁卡需要通過專人設置備案。

  12、在集中學習或開會、休息時要鎖門,防止發生被盜。

  13、晚班人員要做好夜間的防火防盜工作,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損害程度,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14、通過經常性開展消防知識培訓活動,抓好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職工和學生的安全責任意識.

  三、獎懲說明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現初期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事果斷,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技能知識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7、安全防盜措施落實,全年未發生盜竊案件的;

  8、主動發現隱患,及時果斷處置,避免盜竊案件發生的;

  10、積極反映情況,提供線索,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破案,有突出貢獻;

  11、為保護中心和個人的合法財產,與盜竊的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100元~3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經營、辦公等區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挪用辦公等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和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堆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7、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8、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亂拉亂接電線者;

  9、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10、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者(不包含賠償金);

  11、不遵守消防法規引起火災或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的損失賠償);

  12、其他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13、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情節嚴重、造成嚴重損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14、防盜措施流于形式,不檢查、不落實的部門或者具體負責的保衛人員。

  15、不負責任,擅離職守,無視安全防盜工作的責任人員。

  16、發生盜竊案件隱匿不報的責任人員。

  17、員工盜竊中心財物,依據中心相關制度對違規員工進行處罰。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部具體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部門或柜組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各部門、柜組對本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與具有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修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修保養,出具維修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驗,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后進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十二個月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托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并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周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卷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xx支行(以下簡稱“本行”)火災防控水平,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xx省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xx市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及驗收標準》等規定,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開展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四個能力”建設工作及達標驗收工作。

  第三條 本行消防安全開展“四個能力”建設及達標驗收工作按分級管理原則向xx公安消防機構申請驗收。

  第四條 本行行長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分管安全行領導是本單位的主管消防安全負責人,綜合管理部經理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保衛員同時是消防安全員,各部門、二級支行負責人是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崗位員工是本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由綜合管理部歸口管理。當火災突發時,全行員工均有責任和義務投入初級火災撲救、并服從現場疏散指揮。

  第二章消防安全組織機構

  第五條 火災應急處置組設置:下設滅火行動組(義務消防隊)、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防火檢查組、夜間防火巡查組。

  (一)滅火行動組(義務消防隊)。

  組長:xx

  成員:xxxxxx

  (二)通訊聯絡組。

  組長:xx

  成員:xxxxxx

  (三)疏散引導組。

  組長:xx

  成員:xxxxxx

  (四)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長:xx

  成員:xxxxxx

  (五)消防檢查組。

  組長:xx

  成員:xxxxxx

  (六)消防夜間巡察組。

  由辦公樓值班保安員組成。

  第六條 各應急組、檢查組、巡查組主要職責

  (一) 滅火行動組職責:

  1、負責本行辦公及營業場所樓所有滅火設施(器材)、提示(警示)標識的管理、檢查、隱患報告;

  2、組織開展、并接受消防業務學習、滅火技能訓練,提高撲救火災的能力;

  3、當初起火災發生時,在第一時間就近使用滅火器材對火源進行撲救,當火災蔓延,僅靠滅火器材不能撲滅火災時,要立即向通訊聯絡組和疏散引導組報告,同時啟動消防自動噴淋系統和消防聲光報警系統,隨即協助疏散引導組對人員進行引導和疏散;

  4、協助公安消防干警滅火。

  (二)通訊聯絡組職責:

  1、對內是火災撲救、人員疏散、安全救護的指揮機構,對外是火災訊息的收集、發布、報告機構。當火災發生時,應當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分工落實相關工作;

  2、負責將準確的火災信息進行收集、向公安消防火警“119”報告;

  3、向縣政府、縣公安局、人行xx支行、xx銀監分局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火災中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恢復營業、辦公等情況。

  (三)疏散引導組職責:

  1、熟知辦公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和逃生路線情況;

  2、對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應急廣播等安全疏散設施、疏散逃生器材、裝備進行定期檢查和管理;

  3、各部門成員在撲救初起火災無望且有蔓延趨勢時,應及時向通訊聯絡組報告,并立即組織本部門、本樓層工作人員,按照應急演練的正確逃生方法有序地撤離火災現場;

  4、按疏散應急預案組織并指導本部門工作人員參加疏散演練。

  (四)安全防護救護組職責:

  1、安全防護。在辦公樓火災現場工作人員疏散過程中,公安消防干警到達火災現場前后,對本行的重要部位、貴重財物進行隔離和警戒,協助公安消防干警維持好火災現場秩序、隔離和警戒,為公安消防干警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2、救護。及時向通訊聯絡組報告火災傷亡情況,同時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組織員工和自愿服務者將傷員送往醫院,使傷者能得到及時救治和安置。

  (五)消防檢查組職責:按本《制度》規定的檢查時間、檢查內容,對支行各部門進行定期檢查和節假日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對現場查出的消防安全隱患,應做好記錄備案。能及時整改的,必須督促立即整改;對器材、設備原因造成的消防安全隱患應做好記錄,由綜合管理部組織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向總行綜合管理部門報告。消防安全檢查后,將記錄簿移交消防安全辦事員保存,按本“制度”規定將檢查情況書面向行領導匯報。

  (六)消防夜間巡察組職責:由本行聘用的保安人員按《辦公樓防火巡查員職責》對辦公樓進行夜間消防安全巡察,并做好記錄備查。

  第三章消防火災安全隱患檢查

  第七條 全行員工應熟悉本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火災危害性和火災防范措施,能夠發現工作場所存在的火災隱患。

  第八條 對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和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情況,單位主管消防安全負責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和防火巡查,消防安全辦事員填寫巡查、檢查記錄,記錄清楚、嚴格交接手續。

  第九條 按以下要求開展防火檢查、巡查:

  (一)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消防隱患檢查;

  (二)各部門、二級支行負責人每周應開展一次部門內部消防隱患檢查;

  (三)員工每日應進行崗位防火檢查;

  (四)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如:綜合辦公樓、自助銀行加鈔間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營業網點營業終了、大、小會議結束后,會議現場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五)每年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牽頭,請簽約維護保養專業單位的人員對本行的消防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維修和保養。

  單位、部門、員工開展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十條單位及各部門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要崗位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十一條 員工崗位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三)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有效;

  (四)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十二條 單位開展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夜間保安巡查參照執行):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

  (二)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工作人員的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第十三條 對防火檢查、巡查中發現的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部門、崗位責任人員應當自覺當場改正,單位發現的,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 違章使用明火取暖、或者違反禁令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三)將安全出口鎖上、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第十四條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的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書面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檢查認定后,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資金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報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四章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四條 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全體成員是本行消防安全的“義務消防隊”。

  第十五條 本行辦公樓除在建筑物固定安裝消防設施、裝備和器材外,應根據樓層面積配足撲救初起火災必備數量的滅火器。

  第十六條 火災撲救、戰斗力量形成、疏散及報警流程。

  (一)自發形成滅火第一戰斗力量——起火現場的全體工作人員。

  1、最先發現火災的員工,應就近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并呼叫周邊員工報警、增援。

  2、聽到呼叫并及時趕到現場的員工,距消火栓近的,應就近使用消火栓滅火。

  3、距手動報警按鈕或電話近的員工,應就近按下手報或利用電話向消防控制室報警。

  4、距安全出口近的員工,應立即引導同事和客戶向安全地點疏散。

  5、距板式排煙口近的員工應就近按下排煙口按鈕。

  (二)滅火第二戰斗力量形成——開江支行內部義務消防組織。

  1、消防控制中心或現場消防巡查員接到報警后立即向開江支行滅火通訊聯絡組報告,由通訊聯絡組通知滅火行動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和疏散引導組組長,由各組組長立即通知各組成員趕到火災現場。

  2、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應按各自職責分工立即投入滅火、向公安消防“119”報警、疏散、防護救護等滅火搶險工作。

  3、疏散的先后順序:(1)先疏散著火層員工和客戶,(2)再疏散著火層樓上、樓下的員工和客戶,(3)后疏散其他樓層的員工和客戶。

  (三)滅火第三戰斗力量——接到報警立即趕到火災現場的公安消防干警。

  本行義務消防隊各小組成員應按職責分工要求積極配合、支持公安消防干警現場滅火行動。

  第十七條 本行應按照第十六條“火災撲救、滅火戰斗力量形成、疏散及報警流程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指引》,并按《指引》要求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處置演練。通過模擬演練,不斷完善和修訂《滅火和應急疏散指引》,使《指引》應對火災的措施、疏散、報警和接警的方法更接近實戰要求。

  第十八條 本行職工通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演練,不斷地提高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疏散的能力、逃生的能力、安全防護救護能力。每個員工應當熟悉或掌握下列內容:

  (一)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配置情況;

  (二)滅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設施的使用方法;

  (三)初起火災處置程序和撲救初起火災基本方法;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具體內容及本人的職責任務。

  消防安全管理人除應當掌握上述內容外,還應當熟悉本單位滅火力量部署和撲救初起火災的指揮程序。

  第十九條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經過消防機構培訓合格,持證上崗,并能正確熟練操作本單位的自動消防設施。

  第五章 火災現場應急疏散

  第二十條 本行辦公樓各樓層的公共通道、出入口嚴禁堆碼物品和停放車輛,確保安全通道和消防車輛出入院壩暢通無阻。

  第二十一條 各部門負責人和疏散引導員應當對本部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加強日常管理,保證疏散時的應急需要。

  第二十二條 員工應當熟悉本單位、本部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逃生路線,掌握火場疏散和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引導人員疏散的方法和程序。

  第二十三條 本行召開會議期間,各部門負責人和疏散引導員是安全撤離的疏散引導員,也是疏散過程中對老、弱、病、婦、孕的扶助員。疏散引導員應當通過喊話、帶路等方式,引導受火災威脅的人員正確、及時逃生。

  第二十四條 組織撲救初起火災時,應當優先組織人員疏散,避免人員被困。火災無法控制時,通訊聯絡組組長是火災現場的總指揮,應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滅火和救援人員迅速、安全撤離。

  第六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十五條 根據本行實際情況,消防安全培訓機構歸口安全管理工作的所屬部門。

  第二十六條 消防安全培訓組由行長、分管安全工作副行長、綜合管理部經理和消防安全員組成。

  第二十七條 根據本行實際情況,為使全體職工熟悉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采取下列方式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1、向職工印發《消防安全基本知識職工必讀手冊》;

  2、每年組織一次全體職工消防安全培訓;

  3、對新招收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八條 對職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的重點:火災對企業的危害性、防火滅火措施、消防設施及滅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員疏散逃生知識、燃氣安全使用基本知識及方法等,使職工普遍達到“三懂三會”的要求。

  “三懂”:

  1、懂基本消防知識;

  2、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

  3、懂逃生自救技能。

  “三會”:

  1、會查改火災隱患;

  2、會撲救初起火災;

  3、會組織人員疏散。

  第二十九條 規范設置消防安全警示標識、消防設施器材,標識醒目,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重點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設置“提示”和“禁止”類消防標語。

  消防安全標識應采用堅固耐用的不燃、阻燃材料制作并加強維護、管理,如有破損、缺失,應及時更換,確保完好有效。

  第三十條 下列部門的重要部位禁止使用明火取暖和吸煙,并設置“禁止”標識:

  1、金庫(含自助銀行設備加鈔間)

  2、現金業務區

  3、配電室

  4、會計檔室(含事后復核室)

  5、重要空白憑證箱、柜存放室等。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 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工作記錄、檔案資料應當長期保存。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由xx支行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并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

  二、校內基建項目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筑峻工后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盡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四、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五、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七、在設有倉庫的建筑物內,不得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八、嚴格遵守《學校用火管理制度》、《學校電氣線路、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九、學校儲存、運輸、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

  十、電腦房、廣播室、易燃易爆危險品庫、圖書館、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應設置防火標志,落實防火責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嚴格管理。

  十一、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原則上不組織學生撲救)。

  十二、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并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十三、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幼兒園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教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安徽幼兒園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后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安徽幼兒園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幼兒園大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安徽幼兒園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總務主任負責,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后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安徽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為落實《安徽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做到宏觀有人管,微觀有人抓,嚴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幼兒園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的領導、消防基礎設施設備和消防宣傳教育的所需經費的配置由園長負責,檢查,督促。

  2、幼兒園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生教育由分管教學園長羅雪負責;教師教育由熊菁負責;設施設備由龍頻負責。

  3、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單位法人總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①班主任負責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課時由任課教師負責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辦公室消防安全由室長負責。

  ③廚房消防安全由廚房陳瑞龍負責。

  ④教師辦公室由方媛負責。

  ⑤資料室由檔案員高雪負責。

  ⑥多功能室消防安全由袁瓊負責。

  ⑦會議室消防安全由熊菁負責。

  4、責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違規操作、責任心不強引發消防安全事故的,將追究責任:

  ①、一般輕微的事故(只造成園產輕微損失,無人員傷亡)責任。賠償經濟損失,扣師德考核分4―10分,不能評先進,評優。

  ②、園產損失較大,有人員出現傷害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人應賠償園產損失和大部分醫療費用。師德記0分。當年不評優、不能晉級,考核按不合格論處。

  ③、園產損失較大,出現人員傷亡的消防安全責任事故。責任人賠償損失,解除聘用合同,并由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安徽幼兒園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動用明火需到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申請,并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三、對批準使用的明火施工區域,由用電管理部門和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進行現場監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

  四、防火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撤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學校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和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九、對消防用電的檢查和管理要有專人負責,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為防止火災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家教育部關于做好高等院校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狀況,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油庫消防制度

  1.油庫內禁止煙火。

  2.油庫的盛油罐、桶和管道不準有跑、冒、滴、漏油的現象。

  3.油庫內使用的工具及裝卸設備必需是能防止產生火花的有色金屬制品或鍍銅工具。

  4.不準穿帶釘子的.鞋或能產生靜電的衣服出入油庫重地。

  5.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汽油的保管貯存安全規定。

  6.必需會使用消防器材,并使之保持完好狀態。

  二、鍋爐房消防制度

  1.司爐工必需經過考試合格,持有上崗證,方可進行操作,操作過程必需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制度)。

  2.各種儀表,閥門必需安全有效,如發覺管道閥門漏氣或其他不正常現象,應準時實行應急(措施),不得放任自流,不問不管,否則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

  3.鍋爐房內嚴禁會客,操作人員工作時間禁止喝酒、睡覺、玩耍、擅(離職)守,仔細做好當班記錄,具體記錄本班運轉狀況。

  4.按要求做好水處理和排污工作,鍋爐房內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烘、烤衣物,保持工作場所潔凈、干凈。

  5.鍋爐內不準會客。仔細做好當班記錄,具體記錄本班運轉狀況。

  三、食堂消防制度

  1.仔細學習,貫徹落實有關消防的各項規章制度,樂觀參與消防訓練,把握基本消防學問,嫻熟操作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消防設備,確保器材完好無損。

  2.對廚房內燃氣燃油、管道、法蘭接頭、儀表、閥門必需定期檢查,防止泄漏。設備使用后做到馬上切斷電源,清潔機器,確保牢靠安全。

  3.在烹調時要謹慎操作,防止鍋內油外濺,保持爐灶前清潔。

  4.對食堂用火人員實行分工負責,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考核各小組的食品衛生,消防管理,制定相應的獎懲制度,賞罰分明,記錄備案。

  四附則

  1. 本方法由浙江高校飲食服務公司濱江分公司負責解釋,保衛處、總務處負責監督實施。

  2. 本方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檢查學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ktv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ktv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總則

  1、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ktv的消防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3、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4、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ktv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5、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6、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7、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8、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條ktv防火制度:

  1、ktv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后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第三條ktv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四條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五條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六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系更換。

  第七條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客人情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并年看護安慰好客人。

  5、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照常運轉。

  6、ktv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后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后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八條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范疇并進行嚴格考核。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1、測量儀器是工程技術人員實施工程定位、放樣的工具,測量儀器價值高、使用范圍廣泛,使用條件環境差,為加強管理,確保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由xxx負責測量儀器的使用、維修、保養等管理工作,掌握主要測量儀器動態,制定、修訂測量儀器設備的購置、使用、保養、報廢制度。

  3、由xxx負責檢驗、試驗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等管理工作,掌握主要檢驗、試驗設備動態,制定、修訂測量儀器設備的購置、使用、保養、報廢制度。

  4、購置的各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應在市場調研的基礎上,選購具有權威部門頒發許可證的產品。對新購置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采購部門應與接收部門共同驗收,并做好記錄。

  5、根據設備的使用規定,經指定的權威檢驗部門檢測校準合格后,加以合格標識方可使用。

  6、檢驗、測量設備包括計量器具,按A、B、C級別分別控制和校準并按規定填寫《計量器具檢測記錄》、《試驗設備檢測記錄》;

  7、建立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原始資料和技術檔案完整。

  8、在崗計量人員、試驗人員應經專業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9、保證檢驗、測量和試驗在適宜的'環境條件下工作,如因溫度、濕度、振動、隔音等環境影響,要采取措施,消除和減少環境對測試結果的影響到允許的范圍內。

  10、各種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在使用前,應由操作人員自檢,無異常情況方可使用,如有異常不準使用。自檢情況應填寫《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校準記錄》。

  11、對特殊、關鍵工序使用檢測設備時,必須按規定自檢,并填寫《特殊、關鍵工序檢驗、測量、試驗設備自檢記錄》。

  12、所有在帳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包括計量設備均應加以明顯標識。

  a.綠色標簽表示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并注明有效期;

  b.黃色標簽表示自檢合格的工具類設備和因部分功能下降而降級使用的設備;

  c.紅色標簽表示不合格或暫停使用的設備(包括封存、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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